一、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难题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徐凤泽[1](2021)在《电子商务中跨境增值税管辖权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赵美欣[2](2021)在《我国C2C电子商务中增值税征收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
师颖[3](2021)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数字化已成主流发展趋势,我国不断加强网络强国建设,互联网基础建设与互联网应用飞速发展,社会大众的生活习惯、购物习惯、出行习惯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巨大改变。截至2020年12月,我国有近9.9亿网民,约70.4%比例的人口经常使用互联网,其中有近99.70%的网民是利用手机上网的,从以上数据中不难看出互联网已经深入社会大众的生活。随着互联网产业发展成熟,电子商务的市场效率与范围不断扩大。C2C电子商务作为电子商务模式之一,因其全面参与的特点逐渐走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并已深入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电子商务法》在2019年1月1日施行,破解了之前电子商务无法可依的难题,颁布条款中明确界定电子商务领域课税主体与课税客体,将“以票控税”贯彻到底,施行“信息控税”以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推动电子商务在规范和创新中稳健发展,也能保证国家在电子商务领域有稳定的财政收入。然而网络建设水平的提高使得电子商务飞速发展,C2C交易额也大幅增长。目前的《电商法》对征税范围、税务登记制度等的设定仍有不足,换言之,目前的税收征管体系难以与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相匹配。且由于其支付手段电子化、交易流程在线化、交易资料电子化、电商注册地址虚拟化等特征,给税收征管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我国目前C2C电子商务的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故论文以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为研究对象,对我国C2C电子商务模式下税收征管出现的若干问题及改革建议进行了系统化分析。论文首先开展梳理电子商务的基本内涵,对相关理论进行阐述,为后文梳理C2C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征管的挑战夯实理论基础。其次,在梳理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以及《电商法》施行背景下C2C网络零售税收征管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C2C零售电商税收流失的规模进行估算。在此之后,本文从税收原则、税制要素、税务管理的视角剖析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现有困境。最后,根据美国以及欧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措施的介绍以及经验的总结,从坚持税收原则、创新征管业务流程、优化C2C电子商务相关税收制度、培养创新型税收征管人才、建设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制度、适当运用税收激励六个方面系统性提出了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改革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税制科学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建议。
黄燕[4](2020)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Z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科技迅猛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被广泛应用,从而带动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高速发展。在这个电子化日新月异的年代,电商发展如火如荼,各种电商模式也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毋庸置疑,电子商务对国家经济的贡献是巨大的,但是随着它的发展,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也越来越凸显。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颁布施行。这部法律在一定程度上能指引和规范电商行业的发展,然而作为一部综合性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依然没有办法明确解决电商行业的税收征管难点。因而,在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中,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依然存在。Z市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红火的一个县级市。本文以Z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为研究对象,有针对性地分析Z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和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策略,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参考依据。全文分为五个章节。首先,从研究背景着手分析,梳理了国内外研究现状,阐明了研究框架及方法等。同时对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包括电子商务的概念和特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理论依据等。其次,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税收评定和税务稽查这六个方面,对Z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税务登记制度不完善、传统的以票控税手段不适用、纳税申报管理手段乏力、税收管辖权不明晰、稽查手段难以施行等七个问题。最后,借鉴了国内其他城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包括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推广电子发票的使用、建立电子申报体系、明晰税收管辖权、强化电子化税务稽查、完善第三方信息平台和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化素养。
王世杰[5](2020)在《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数字经济是目前全球经济新的大背景,跨境电子商务借助网络的力量实现了快速无纸化交易、线上商务洽谈等不同于传统国际贸易的新模式,并逐渐成为我国对外经贸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早年伴随着互联网应运而生的电子商务,货物贸易变得更加简便快速,交易方式也更加灵活。商务合作、合同订立、价款支付等等,彼此不需要见面,只需要动动手指就可以完成一系列的交易活动。随着近几年“互联网+”和“云生活”等新兴概念的兴起,跨域区间的贸易生活已经开始影响到人民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于是跨境电子商务就是在原先电子商务的基础之上,正在悄然作为一种新型国际贸易形式,慢慢成为我国外贸经济当中的新兴增长点。但它的出现同时也给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跨境电子商务本身具有虚拟性、跨国性等特点,使得我国税收制度已无法适应该行业目前的发展需要。首先来讲就是制度上的缺失和盲点,导致无法可依,或者法无依据。其次便是税收征管上,主要面临交易主体确认上的相对困难,例如经常性住所,来自哪里,总部在哪里以及收入的性质等等。税务机关在调查和程序上遇到的程序上的困难非常巨大。此外,一些海外跨境电商公司经常使用诸如常设机构,混合错配和国际税法差距等概念来避免缴纳跨境电商税,这不仅会给中国税收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也破坏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研究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问题和困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着眼于跨境电子商务和传统电子商务的功能,法律关系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介绍并分析域外典型经济组织和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法方面的措施等,通过综合梳理之后提出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需要的应对之策。本篇文章一共分为了五个部分。首先,第一部分主要对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进行定义和界定。从税收法律规制的角度出发,分析跨境电子商务的特征和分类,然后从发展模式的层面出发分析跨境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与税收征管之间的联系。从而得出结论:跨境电子商务从长远来看,是未来商务行为的发展趋势,因此,对此采取税收政策进行调节是十分必要的。第二部分主要分析目前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问题。通过对比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电子商务的不同,总结并梳理出清晰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有利于之后分析我国存在的税收法律问题和补充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理论体系建设的缺失。第三部分主要探讨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存在哪些问题。通过分析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法律机制的现状,加上前文说叙述的跨境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梳理,明确地指出现行税收法律制度中对于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依然存在着的法律监管漏洞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列举了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经济组织和国家,通过介绍和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做法和立法逻辑从而得出一些经验,并使这些经验更好地为我们所吸收,从而将一些好的制度和先进的税收监管理念纳入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管理范围之内,有效减少税收流失,鼓励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整体发展,努力营造一个良好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营商环境,促进我国外贸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文章最后主要是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形势以及税收政策等方面出发,在目前的税法环境下提出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体系,坚持税收法律原则,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策略和建议。此外,我们还应当积极与世界其他经济组织和国家加强合作,善于利用国际法途径来共同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主动并积极加入国际多边税收条约,提出符合我国税收利益的建议和方案,并且在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有效的双向税收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交换机制以便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
项莹[6](2020)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优化研究 ——以化妆品为例》文中认为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在最近的十多年间发展水平不断上升,并且已经涉及到生产生活的许多方面。电子商务因其便捷、效率高、成本低等优点,受到人们的青睐,越来越多的企业或者个人开始选择网络销售渠道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这就为它们的进一步发展注入了一股新鲜强劲的血液,但是这其中引发的税收问题必须要引起大家的注意。电子商务税收存在着法律不健全,税负不公平,与以往的税收体系产生诸多矛盾等问题。电子商务与现有税种没有衔接之处,而我国目前的电商税收法律建设又没有及时跟进,在电商行业蒸蒸日上的背景下,若是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不采取一些有效措施,这对于国家来说将是重大的经济损失,非常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先概述了电子商务税收的一些理论知识,梳理了我国电商发展的一些现状和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然后以化妆品为例,从企业层面了解某化妆品企业涉及电子商务税收的内容,指出目前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问题之处,包括法律体系不健全,征管难度大,信息建设较为滞后等,再借鉴国外几个有代表性国家的经验,例如日本、韩国、美国等,并根据我国的现有的电子商务税收情况,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提出几点优化建议,比如完善电商税收法律体系,明确税收制度要素,进行征收系统的升级,提高税务工作者的专业化素质等,为电商事业创造宽松有利的税收环境,促进我国电商经济的繁荣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柴宇曦[7](2020)在《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形成机理与防范研究》文中认为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进入深度发展时期,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结合所产生的互联网经济将全球市场更加紧密地联结在一起。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与广泛渗透,跨境电子商务展现出蓬勃的生命力,不断深化国际分工、改变交易方式、重塑贸易格局,在全球贸易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政策支持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不断完善下,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受益于良好的外贸平台视野、繁盛的商品种类和庞大的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其内在的创新优势日益显现,并能不断驱动我国经济部门结构的优化调整与制造业的转型升级。然而,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占我国进出口贸易规模的比例仍然相对较小,询价交易结算流程仍然较为复杂、繁琐;贸易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较为频繁;实体基础设施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专业人才较为缺乏;跨境支付结算环节中的信用问题凸显,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仍显滞后。因此,涉足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与平台在其跨国经营与交易的过程中面临着各类新型、隐蔽而不容小觑的风险挑战。风险事件的频发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长期稳定发展客观上形成了制约与阻碍,且有可能导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平台被锁定在全球价值链低端,难以突破现有格局并向上攀升,亟需转变思维方式、政策体系与企业行为,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形成机理与防范的理论与实践,为政府完善相关支撑体系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理论依据与建议。为考察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总量特征、季节性变动趋势与风险水平,剖析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的形成机理、影响范围及传导路径,评估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的预警方法与防范对策效力,本研究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平台,特别是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平台的经营与交易风险形成机理与防范作了深入、全面的探讨,主要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控制理论、博弈论与微观市场均衡等理论视角并运用系统仿真与机器学习工具,将跨平台、跨制度等不同经营性态的跨境电子商务演进元素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范的研究框架内,结合对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市场及主要在这些地区拓展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平台风险防范的横向跨文化比较,提炼出了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各环节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主要结论如下:以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为例考察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总量特征、季节性变动趋势与全流程风险水平,本研究首先对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作了词频分析,归纳总结了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在此基础上构建并测算了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景气与风险指标体系,概括了三类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贸易模式并剖析了其优势,梳理了跨境电子商务经营风险的来源、类型与影响。研究发现,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总体呈稳健增长态势,出口供应商数量与体量稳步增加,销售额规模每年迎来两次季节性高峰,出口物流便利程度相对稳定,关税便利程度波动较大;出口电子商务的竞争重心从压缩物流仓储费用逐渐转移到了争夺更加廉价、高效的营销技术与营销渠道上;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供应链上形成了直接型、协调嵌入型、网络嵌入型三类新型贸易模式;出口风险情况出现了明显改善,产品销售风险水平大幅回落,但清关缴税风险水平有所升高,应当引起重视。考察跨境电子商务卖家违约行为与不完全信息情境下多轮次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形成机理,本研究基于拓展的声誉模型对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卖家违约行为进行分析,并在理论推演基础上利用四海商舟代运营业务数据库中的亚马逊平台真实交易数据作为机器学习训练集,导出买卖双方行为函数,构建了不完全信息情境下跨境电子商务卖家违约行为的复杂适应系统仿真。研究结果显示,长期来看,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卖家有降低违约率的倾向;卖家本身声誉越好,维护声誉的积极性就越高;初始违约率较高的卖家很可能继续违约行为,而初始违约率较低的卖家更有可能获取并保持收益优势;卖家为维护声誉所做的努力,即投放广告、进行推广等,对卖家违约行为和收益有着显着影响。考察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风险管控策略与买家决策对于交易风险防范效力的作用,本研究将跨境电子商务买家、卖家与平台管理者之间的三方决策均衡、投入额外成本管控交易风险的意愿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管控风险时事后查处与事中干预方面的模式差异引入拓展的代理交易风险模型,进一步采用粒子群优化算法模拟有限理性学习行为,构造包含买家感知风险与心理距离的多智能体系统仿真。研究发现,当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者愿意将更多资源投入交易风险事件的事后查处时,市场主体的获利水平都将得到显着提升,而较宽松的风险交易甄别标准能够些微地增加卖家的总体收益;经过优化训练降低了决策违约率的卖家具有更高的获利水平,且几乎不受风险交易事中干预强度的影响;较高的查处强度能把买家蒙受违约损失的次数控制在低水平上,适当降低事中干预频率则有助于保持较低的市场集中度;跨境电子商务买家对于风险的感知与心理距离会影响其对于卖家国籍的选择,而当增加风险查处强度或采用更严格的甄别标准时,本国偏好更为显着且买家更看重地理距离。本研究政策启示如下:第一,应当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更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并提供制度保障。第二,应当积极关注平台交易风险的观测、预警与防范,降低当前全球范围内主要市场国家潜在消费者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感知风险,构建能够惩戒劣迹市场主体的事后追溯与淘汰机制。第三,应当定期及时地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信用考核,通过社区评论等方式建立新型声誉评价系统,加强对卖家的信用约束。第四,应当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信用评估体系,引导厂商实施选品改革创新,设立行业知识产权互助协会,鼓励扶持跨境物流保险产品,提供信息咨询与金融支持,推进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改革。
蒋欣[8](2020)在《O2O餐饮外卖行业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A县为例》文中认为随着我国“互联网+”战略的提出,以及国务院印发的相关指导意见,互联网技术、4G移动网络和智能手机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和普及,由此带动了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高速发展。而O2O餐饮外卖行业作为电子商务行业中的一个子行业,由于现代工作、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用餐地点及用餐习惯的改变,也得到了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然而随着O2O餐饮外卖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其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也越来越凸显。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起正式实施,它的实施虽然对电子商务行业起到了指导和规范的作用,但是《电子商务法》始终是针对电子商务行业的综合性法律,其中对电子商务行业税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条文也只有寥寥数条,并没有对电子商务行业税收征管难点全部给予解决和明确。因此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无法彻底改变。本文首先介绍了O2O餐饮外卖业的相关概念,明确了O2O餐饮外卖业是属于电子商务的一个子行业,并对税收公平原则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在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中的体现进行了阐述。然后以A县为例,通过对O2O餐饮外卖业发展现状、影响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的因素及其纳税现状的分析,总结出目前对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存在的5个问题并分析出导致问题的7个原因。最后针对目前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实体法、完善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程序法、完善O2O餐饮外卖行业经营者逃税、偷税等行为及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责任、全面推广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加强税务登记中银行账号的备案、建立协税护税信息共享平台、引入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扣代缴制度、增加信息化纳税评估手段、提升纳税评估人才质量、提高基层税务人员专业化业务素质、加强宣传强化纳税意识及完善奖惩制度,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合理设置专业化内设机构,确保日常征管精细化等对策及建议。由于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减费降税活动,导致了地方税收的大量下降,所以税务机关在严格执行相关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也必须对现有税源加强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弥补减税降费活动导致的税款漏洞。本文研究意义在于,通过解决O2O餐饮外卖行业这一子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将其可行的措施和建议扩大、延伸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税收征管,从而加强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税收征管,使电子商务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偷税漏税”情况得以逆转,达到保护税基不受侵蚀且税款应收尽收的目的。
王晓宇[9](2020)在《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反避税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数字经济与网络传媒高速发展的态势之下,跨境电商应运而生。跨境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的贸易形式,它主要是以虚拟的网络世界为媒介,打破了以往交易模式中的地理因素桎梏,对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带来了冲击和挑战。跨境电子商务领域避税的成本很低,而且手段层出不穷,又尚无成熟完善的法律制度加以规制,使得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问题日趋严重。在国际法的视角之下,我们更应立足于跨境电商避税所带来的全球性影响。国际避税问题的严重性已然在很多国家得到了重视并对其进行了有效的立法与探索,我国也通过立法与合作等方式积极地对全球性反避税浪潮作出了回应,但在严峻的现实面前,仍需进一步的改革与完善。具体来说,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问题的特殊性,介绍了跨境电子商务的特征,以及目前各国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征税问题的态度。接着具体分析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所存在的几种典型的避税行为,并探讨它对税收制度所造成的影响。第二部分通过列举,介绍了国际社会的反避税立法概况和对相关方案的探索。比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举措、联合国的相关建议,比如提出比特税、数字服务税等新税种,或是重新解释常设机构的含义。第三部分在接着上述国际反避税的立法问题上,将视角移至我国,结合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法律机制现状,总结经验与教训,指出主要的不足之处就在于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善、征管体制不成熟与合作机制不健全这三个方面。第四部分提出改进的建议,从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到改革税收征管体系,再到加强相关领域内的对话与协作,逐步的形成一套全面有效的反避税对策,以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顺应全球化的国际反避税呼声。
张萌[10](2020)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从最初只有小部分网站为电子商务开路,到现在大量的资金、资源纷纷投入其中,电子商务逐渐走上平稳的发展轨道,规模逐渐扩大。其中,C2C电子商务以其巨额成交量备受关注。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方式,C2C电子商务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消费、就业需求,但该行业与传统实体经济相比,具有虚拟化、数字化、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这也决定了C2C电子商务仍处于政府监管的边缘地带,因此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尤其是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问题,从法哲学角度看,是正义原则和生存权在税收领域的现实反映;从经济学角度看,便于厘清电子商务领域中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自身调节的关系;从法学角度看,符合税法一贯遵循的基本原则。为规范电商行业的税收行为,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根据这一规定,C2C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但就具体税收征管制度并无规定。电子商务虽与传统实体经济一样,均以营利为目的,但其依托互联网的属性又使得不可与实体经济混为一谈,相应的也不可完全照搬照抄现行税收制度。因此,本文以增值税为切入点,就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展开研究。对任一主体征税,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C2C电子商务也是如此。全文以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为主线,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等方法,在对国外先进经验充分比较的基础上,按照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内容的逻辑顺序,既注重理论研究,也适当加入数据分析,最终提出构建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的若干建议。本文共分五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章为绪论,首先简要论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其次就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同时分析了先行研究的贡献与不足,最后是论文的研究方法及主要创新点;第二章介绍了C2C电子商务税收基本理论,首先简述了C2C电子商务的含义和其涉税特点,然后分别从法哲学、经济学、法学三个角度分析C2C电子商务的可税性;第三章为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首先以《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为界线,分别论述该法出台前后的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并进行对比,其次列举了目前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并深入挖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四章以美国、OECD和新加坡为代表,介绍国外的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并对其中可以给我们提供经验和借鉴的地方进行总结;第五章就完善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提出对策,尝试解决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二、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难题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难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3)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文献回顾 |
二、 国内文献回顾 |
三、 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点与不足 |
一、 创新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 电子商务概念 |
二、 电子商务的分类 |
第二节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理论基础 |
一、 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 纳税遵从理论 |
三、 税收公平与中性理论 |
第三节 税收流失概述 |
一、 税收流失的界定 |
二、 C2C电子商务税收流失的界定 |
第三章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前景 |
一、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
(一) 互联网基础建设情况 |
(二) 网民规模 |
(三) 网络购物用户情况 |
(四) 网络零售发展情况 |
(五) C2C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
二、 C2C零售电子商务发展前景 |
第二节 《电商法》施行背景下 C2C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一、 确定电子商务课税主体 |
二、 确定电子商务课税客体 |
三、 贯彻“以票控税” |
四、 明确电商平台的税收义务 |
五、 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 |
第三节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流失估算 |
一、 估算税收流失规模常用方法 |
二、 税收流失规模估算 |
(一) 我国C2C电子商务增值税税收流失规模 |
(二) 我国C2C电子商务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规模 |
第四章 C2C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分析 |
第一节 从税收公平与中性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税收公平原则 |
二、 税收中性原则 |
第二节 从税制要素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纳税人 |
二、 征税对象 |
三、 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
第三节 从税务管理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观念问题 |
二、 税收立法相对滞后 |
三、 税源监管困难 |
四、 发票管理面临的困境 |
五、 难以获取第三方平台信息 |
六、 税务稽查难以获得准确税收凭据信息 |
第五章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机制 |
第一节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制度框架 |
第二节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制度框架 |
第三节 国外电子商务税收基本制度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
一、 税收理念 |
二、 税收立法 |
三、 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
四、 电子商务信息化征管 |
第六章 完善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坚持税收原则 |
一、 坚持公平原则 |
二、 坚持中性原则 |
第二节 创新征管业务流程 |
一、 完善C2C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 |
二、 重视C2C电子商务税收宣传 |
三、 强化C2C电子商务网络支付管理 |
第三节 改进 C2C 电子商务相关税收制度 |
一、 优化增值税的相关条款 |
二、 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条款 |
第四节 培养创新型税收征管人才 |
第五节 建设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制度 |
第六节 适当运用税收激励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Z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相关理论分析 |
2.1 电子商务的概念和特点 |
2.1.1 电子商务的概念 |
2.1.2 电子商务的特点 |
2.2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理论依据 |
2.2.1 税收法定原则 |
2.2.2 税收公平原则 |
2.2.3 税收主权原则 |
2.2.4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 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意义 |
2.3.1 拓宽税收来源渠道 |
2.3.2 减少税收成本 |
2.3.3 促进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发展 |
第3章 Z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
3.1 Z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 |
3.1.1 税务登记方面 |
3.1.2 发票管理方面 |
3.1.3 纳税申报管理方面 |
3.1.4 税款征收管理方面 |
3.1.5 税收评定方面 |
3.1.6 税务稽查方面 |
3.2 Z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分析 |
3.2.1 税务登记制度不完善 |
3.2.2 传统的以票控税手段不适用 |
3.2.3 纳税申报管理手段乏力 |
3.2.4 税收管辖权不明晰 |
3.2.5 稽查手段难以施行 |
3.2.6 税务部门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不足 |
3.2.7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专业人才不足 |
第4章 国内其他城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做法及经验借鉴 |
4.1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做法 |
4.1.1 广州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做法 |
4.1.2 武汉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做法 |
4.1.3 杭州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做法 |
4.1.4 义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做法 |
4.2 经验借鉴 |
第5章 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电子商务税收登记制度 |
5.1.1 扩大电子商务登记的范围及内容 |
5.1.2 强化ISP登记管理 |
5.2 推广电子发票的使用 |
5.2.1 完善电子发票制度 |
5.2.2 落实电子发票的应用 |
5.3 建立电子申报体系 |
5.3.1 采用电子申报纳税 |
5.3.2 采用第三方代扣代缴 |
5.4 明晰税收管辖权 |
5.4.1 坚持优先地域税收管辖权 |
5.4.2 采用虚拟常设机构方案 |
5.4.3 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税收规则 |
5.5 强化电子化税务稽查 |
5.5.1 建立电子化稽查体系 |
5.5.2 加强资金流电子化稽查 |
5.6 完善第三方信息平台 |
5.6.1 升级软件系统 |
5.6.2 完备硬件设施 |
5.7 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化素养 |
5.7.1 引入专业化的人才 |
5.7.2 培养专业化的人才 |
5.7.3 合理利用专业化的人才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概述 |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和分类 |
1.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 |
2.分类 |
(二)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 |
(三)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法律关系 |
1.传统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 |
2.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 |
3.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的区别 |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法律困境 |
(一)税收法律关系未做详细梳理 |
1.纳税责任主体模糊 |
2.征税客体定性无明确法律依据 |
3.纳税地点确认原则难以适用 |
(二)税法原则遭到冲击 |
1.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冲击 |
2.对税收公平原则的冲击 |
3.对税收效率原则的冲击 |
(三)传统税收征管方式难以适用 |
1.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
2.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缺失 |
三、域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经验 |
(一)欧盟 |
(二)美国 |
(三)域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对于我国可借鉴的经验 |
四、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建议 |
(一)税收原则层面 |
1.打击虚假交易,坚持税收法定 |
2.严格依法纳税,坚持税收公平 |
3.加强系统监督,坚持税收效率 |
4.优化资源配置,坚持税收中立 |
5.坚持居民管辖权与来源地管辖权均等的原则 |
(二)税收制度层面 |
1.明确课税对象 |
2.细化纳税环节 |
3.更新纳税地点 |
4.加强平台建设 |
5.推行电子发票制度 |
(三)税收征管层面 |
1.重新定义常设机构概念 |
2.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
3.强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登记 |
4.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信体系 |
5.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稽查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优化研究 ——以化妆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理论基础 |
2.1 电子商务概述 |
2.1.1 电子商务的概念 |
2.1.2 电子商务的特征 |
2.1.3 电子商务的分类和模式 |
2.2 税收相关理论 |
2.2.1 税收法定原则 |
2.2.2 税收公平原则 |
2.2.3 税收效率原则 |
2.2.4 税收中性原则 |
2.2.5 财政收入职能 |
第3章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
3.1 中国电商整体发展情况 |
3.1.1 发展特点 |
3.1.2 发展机遇 |
3.1.3 面临挑战 |
3.2 电商税收相关文件梳理 |
3.3 电商涉及主要税种业务处理 |
3.3.1 国内环节:增值税处理 |
3.3.2 进出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及关税处理 |
3.3.3 企业所得税处理 |
3.3.4 个人所得税处理 |
第4章 化妆品案例分析与我国电商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4.1 化妆品电商发展现状 |
4.2 案例1:珀莱雅纳税分析 |
4.2.1 珀莱雅化妆品企业的基本情况 |
4.2.2 珀莱雅化妆品企业的经营情况 |
4.2.3 珀莱雅化妆品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 |
4.3 案例2:个人行为纳税分析 |
4.4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4.4.1 相关的电商税收法律体系尚未建立 |
4.4.2 税负存在不公平现象 |
4.4.3 税制要素有待调整 |
4.4.4 税收征管难度较大 |
4.4.5 信息化建设跟不上发展 |
第5章 国外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
5.1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2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3 日本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4 韩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5 对中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启示 |
5.5.1 明确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 |
5.5.2 逐步建立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 |
5.5.3 及时完善税制结构 |
5.5.4 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流与合作 |
第6章 优化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建议 |
6.1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 |
6.2 合理规划税制要素 |
6.3 完善税收征管体系 |
6.3.1 完善税收登记制度 |
6.3.2 全面推广电子票据系统 |
6.3.3 推行网上申报纳税 |
6.3.4 建立第三方代扣代缴制度 |
6.4 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
6.5 加大电子商务税收宣传力度 |
6.6 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形成机理与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主要内容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研究 |
2.1.1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内涵的理论探讨 |
2.1.2 作为贸易新形态的跨境电子商务影响力研究 |
2.1.3 跨境电子商务诱发的企业跨国经营与交易新风险 |
2.1.4 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的形成机理 |
2.2 与企业风险防范相关的研究 |
2.2.1 企业风险防范的理论框架 |
2.2.2 企业风险防范的传统理论局限 |
2.2.3 数据融合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研究 |
2.3 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的防范 |
2.3.1 防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风险的宏观对策 |
2.3.2 防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关键要素:中间商 |
2.3.3 防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关键要素:信用与声誉 |
2.3.4 防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关键要素:心理距离 |
2.3.5 系统仿真在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范相关研究中的运用 |
2.4 文献述评 |
3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演进与风险 |
3.1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机遇与挑战 |
3.1.1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 |
3.1.2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机遇 |
3.1.3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挑战 |
3.2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景气状况 |
3.2.1 变量选取、数据来源与指标体系构建 |
3.2.2 出口景气综合状况 |
3.2.3 出口景气分项状况 |
3.3 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贸易模式优势分析 |
3.3.1 直接型出口贸易模式 |
3.3.2 协调嵌入型出口贸易模式 |
3.3.3 网络嵌入型出口贸易模式 |
3.4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风险状况 |
3.4.1 变量选取、数据来源与指标体系构建 |
3.4.2 出口风险综合状况 |
3.4.3 出口风险分项状况 |
3.5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风险的来源、类型与影响 |
3.5.1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风险的来源 |
3.5.2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风险的类型 |
3.5.3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风险的影响 |
3.6 本章小结 |
4 跨境电子商务卖家声誉、违约行为与交易风险形成机理 |
4.1 引言 |
4.2 理论背景 |
4.3 基于拓展声誉模型的跨境电子商务卖家违约行为博弈 |
4.3.1 经典声誉模型 |
4.3.2 跨境电子商务情境下的拓展声誉模型 |
4.4 基于复杂适应系统与机器学习的跨境电子商务卖家违约行为仿真 |
4.4.1 动态仿真系统设定 |
4.4.2 基于协同过滤推荐算法的买家反应函数 |
4.4.3 基于决策树算法的卖家反应函数 |
4.4.4 交易系统设定 |
4.4.5 编程语言 |
4.4.6 数据来源 |
4.5 跨境电子商务卖家违约行为仿真结果分析 |
4.5.1 经过机器学习训练的动态仿真系统 |
4.5.2 初始状态下的动态仿真结果 |
4.5.3 控制初始声誉差异下的动态仿真结果 |
4.5.4 控制交易轮数下的动态仿真结果 |
4.5.5 控制声誉维护投入下的动态仿真结果 |
4.6 本章小结 |
5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管控模式、买家决策与交易风险防范效力 |
5.1 引言 |
5.2 理论背景与研究假设 |
5.2.1 委托代理视角下的跨境电子商务买卖双方关系 |
5.2.2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风险 |
5.2.3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对于防范交易风险的作用 |
5.2.4 消费者心理距离与对于跨境贸易特有风险的感知 |
5.2.5 现有研究的局限性 |
5.3 基于平台管控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风险防范均衡 |
5.3.1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风险管控制度设计 |
5.3.2 入驻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买家决策与交易风险感知 |
5.3.3 包含查处强度选择与感知风险的交易风险防范均衡 |
5.4 基于买家心理距离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风险防范效力仿真 |
5.4.1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风险管控模式的初始设定 |
5.4.2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买卖双方、商品与获利水平的初始设定 |
5.4.3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风险防范效力仿真流程 |
5.5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风险防范效力仿真结果分析 |
5.5.1 交易风险管控模式对于非智能卖家获利水平的影响 |
5.5.2 交易风险管控模式对于智能卖家获利水平与决策违约率的影响 |
5.5.3 交易风险管控模式对于买家获利水平与交易完成质量的影响 |
5.5.4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管控模式、买家心理距离与交易风险防范效力 |
5.6 本章小结 |
6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与交易风险的防范对策 |
6.1 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及其防范的跨国比较 |
6.1.1 发达经济体易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及其防范 |
6.1.2 发展中经济体易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及其防范 |
6.1.3 其他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及其防范的跨国比较 |
6.2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风险的防范对策 |
6.2.1 政策监管风险的防范 |
6.2.2 入驻平台风险的防范 |
6.2.3 供应链协调风险的防范 |
6.2.4 代理关系风险的防范 |
6.2.5 企业信用风险的防范 |
6.2.6 不可控事件风险的防范 |
6.3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防范对策 |
6.3.1 平台规则风险的防范 |
6.3.2 囤货滞销风险的防范 |
6.3.3 知识产权风险的防范 |
6.3.4 物流风险的防范 |
6.3.5 支付风险的防范 |
6.3.6 汇率风险的防范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启示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8)O2O餐饮外卖行业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A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四、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技术路线 |
第一章 O2O餐饮外卖业相关理论概述 |
第一节 电子商务相关理论 |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 |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
第二节 O2O餐饮外卖业相关理论 |
一、O2O餐饮外卖业的定义 |
二、O2O餐饮外卖业的特征 |
三、O2O餐饮外卖业交易流程 |
第三节 O2O餐饮外卖业涉及到的税收征管相关理论 |
一、税收公平原则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二章 A县O2O餐饮外卖业税收流失情况及影响其税收征管因素分析 |
第一节 A县 O2O餐饮外卖业发展现状及纳税情况 |
一、A县 O2O餐饮外卖业发展现状 |
二、A县 O2O餐饮外卖业纳税情况 |
第二节 A县 O2O餐饮外卖业税收流失情况分析 |
第三节 影响A县 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因素的分析 |
一、税务机关外部因素 |
二、税务机关内部因素 |
三、各因素对A县 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的总体影响分析 |
第三章 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一、加强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对税收任务完成贡献不高 |
二、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随意性较大,没有统一的征管模式 |
三、无法确定O2O餐饮外卖业真实收入 |
四、基层税务机关缺乏稽查手段 |
五、定税难度大,难以保证税收公平 |
第二节 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税收成本较高,与取得的税收收入不成正比 |
二、税收政策未细化,税务机关仍在实际征管中难以操作 |
三、发票使用不规范 |
四、O2O餐饮外卖行业经营者纳税意识不高 |
五、基层税务机关征管力量不足 |
六、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资金流监控不到位 |
七、机构设置不合理 |
第四章 完善及加强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快针对O2O餐饮外卖业税收法律法规细则的制定 |
一、完善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实体法 |
二、完善O2O餐饮外卖业税收程序法 |
三、完善O2O餐饮外卖业经营者逃税、偷税等行为及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责任 |
第二节 全面推广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 |
一、“以票控税”重获生机 |
二、三方利好 |
第三节 建立资金流监控机制 |
一、加强税务登记中银行账号的备案 |
二、建立协税护税信息共享平台 |
第四节 改变O2O餐饮外卖业申报方式,引入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扣代缴制度 |
第五节 提升基层税务机关纳税评估质量,降低取消稽查后带来的影响 |
一、增加信息化纳税评估手段 |
二、注重人员培养,提升评估人才质量 |
第六节 提高基层税务人员专业化业务素质 |
第七节 加强宣传强化纳税意识及完善奖惩制度,提高纳税人遵从度 |
一、加强宣传强化纳税意识 |
二、完善奖惩制度 |
第八节 合理设置专业化内设机构,确保日常征管精细化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反避税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
二 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三 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 相关术语的说明 |
(一)国际避税的概念 |
(二)国际反避税的含义 |
五 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问题的特殊性 |
第一节 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及在应税问题上的各国态度 |
一 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特征 |
二 各国对跨境电子商务征税问题的态度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的手段 |
一 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
二 创设挂牌公司避税 |
三 利用网络设备避税 |
四 滥用税收协定避税 |
第三节 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行为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
一 影响国内税收法律的有效实施 |
二 传统的国际税收管辖权受到挑战 |
三 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受到冲击 |
四 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难度加大 |
五 全球税收征管秩序遭到破坏 |
第二章 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反避税的国际立法与探索 |
第一节 国际组织规制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的相关举措 |
一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反避税措施 |
二 联合国的有关建议 |
三 《OECD协定范本》和《联合国协定范本》的比较 |
第二节 国际社会对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反避税措施的探索 |
一 比特税方案 |
二 预提税方案 |
三 数字服务税方案 |
四 常设机构虚拟化 |
第三章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反避税法律机制现状和不足 |
第一节 发展的历程与现状 |
一 发展的历程 |
二 具体的内容 |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反避税税制的漏洞 |
二 税收征管制度的缺陷 |
三 合作机制不健全 |
第四章 加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反避税能力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的国内法律制度 |
一 对一般反避税条款的完善 |
二 对特殊反避税条款的完善 |
第二节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 |
一 利用并提升网络技术支持 |
二 建立配套设施机制 |
第三节 加强相关领域内的对话与协作 |
一 涉税部门之间建立涉税信息应用体系 |
二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形成和谐征纳关系 |
三 国际社会之间实现全球性合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10)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
1.2.3 先行研究的贡献与不足 |
1.3 研究方法及主要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主要创新点 |
1.4 本章小结 |
2 C2C电子商务税收基本理论 |
2.1 C2C电子商务的概念及涉税特点 |
2.1.1 C2C电子商务的概念 |
2.1.2 C2C电子商务的涉税特点 |
2.2 C2C电子商务的可税性分析 |
2.2.1 法哲学角度分析 |
2.2.2 经济学角度分析 |
2.2.3 法学角度分析 |
2.3 本章小结 |
3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 |
3.1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3.1.1 《电子商务法》出台前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概况 |
3.1.2 《电子商务法》实施后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3.2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 |
3.2.1 纳税主体规定不完善 |
3.2.2 征税对象性质难以确定 |
3.2.3 税收管辖权存在争议 |
3.2.4 税务稽查出现漏洞 |
3.3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
3.3.2 税务人员对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工作不够重视 |
3.4 本章小结 |
4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比较 |
4.1 美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4.2 新加坡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4.3 加拿大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4.4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4.5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给我国的启示 |
4.5.1 坚持税收中性原则 |
4.5.2 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
4.5.3 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 |
4.6 本章小结 |
5 完善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
5.1 遵循税法基本原则 |
5.1.1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
5.1.2 落实税收公平原则 |
5.1.3 落实税收效率原则 |
5.2 完善与C2C电子商务相关的税收构成要件 |
5.2.1 规范C2C电子商务的纳税主体 |
5.2.2 明确C2C电子商务的征税对象 |
5.2.3 细化线上税收优惠政策 |
5.3 整合C2C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体系 |
5.3.1 优化电子发票系统 |
5.3.2 发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代扣代缴作用 |
5.3.3 加强税务稽查体系建设 |
5.3.4 培养复合型税收监管人才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难题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电子商务中跨境增值税管辖权制度研究[D]. 徐凤泽. 辽宁大学, 2021
- [2]我国C2C电子商务中增值税征收的法律问题研究[D]. 赵美欣. 辽宁大学, 2021
- [3]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师颖.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4]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Z市为例[D]. 黄燕.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5)
- [5]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研究[D]. 王世杰. 山西大学, 2020(01)
- [6]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优化研究 ——以化妆品为例[D]. 项莹. 上海海关学院, 2020(07)
- [7]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形成机理与防范研究[D]. 柴宇曦. 浙江大学, 2020
- [8]O2O餐饮外卖行业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A县为例[D]. 蒋欣.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9]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反避税法律问题研究[D]. 王晓宇. 郑州大学, 2020(03)
- [10]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研究[D]. 张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