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纤维检验局查处絮棉市场不法行为(论文文献综述)
史晓玲[1](2020)在《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文中研究指明棉花是重要的经济作物,棉纺织业是中国近代第一大支柱产业和中国近代工业的象征,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鲁西北是山东棉花发源地,明清时期为山东省的核心植棉区域,其中明代出现商业化,清代呈现专业化,民国趋于规模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恢复期、徘徊期、发展期、萎缩期,其中波动最大的两个阶段是1980年代成为全国商品棉基地和1990年以后逐渐退出市场。本文选取1906至2006年为主要时间节点,从生态环境、历史演变、品种改良、技术革新、市场流通、棉纺织业浮沉和社会生活等角度,全面考察鲁西北百年来植棉业的曲折历程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影响。从生态环境和历史演变考察,鲁西北是山东地区最适合植棉的区域,这是原生态的最大优势。该地区具备气候、温度、光照、土壤等相对充分的自然资源,尽管受到降水量时有不足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制约,但是通过灌溉排涝可以适当改善。鲁西北作为山东核心植棉区,是技术改良的试点区域。棉花生产的技术变迁主要体现在品种改良和耕作技术革新两个方面。从清末新政试种美棉到民国时期设立试验场进行品种改良,从日本侵华时的强制育种到名动天下的鲁棉1号,从虫害无法抵制到抗虫棉的产生,品种改良始终是技术革新的重点。其中,早期改良的目的是提升质量适应纺织工业需要,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则以追求高产为主要目标。清末民国时期的品种改良由于战争等因素而断断续续,总体而言美棉在鲁西北得到成功推广。新中国成立后,棉花品种经历了5次有计划有组织的更换,美棉最终替代了中棉。从耕作和管理的角度看,鲁西北在集体化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改良和积肥运动,这些“硬件”为棉花增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棉花耕作技术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从不用浇水到确保灌溉、从靠天生产到科学种田、从人工捉虫到预防测报以及新式农具的广泛使用等方面,但是大型机械化的推广和使用却十分尴尬,集体化时期的机耕到1980年代恢复原始的人畜耕作。1990年代以后,小麦等粮食作物耕种收已经基本实现机械化,而棉花在机收方面仍旧没有进展。从生产组织形式看,棉花管理大致经历了家庭——集体——家庭的交替。具体来讲有几个典型组织方式,民国时期产销合作组织,集体化时期的互助组、合作社和植棉组、改革开放以后的专业户。不同时期的组织形式对棉花产出率影响较大,生产责任制是家庭与集体都不可忽视的生产组织形式。从市场建构和重组的角度看,鲁西北地区的棉花市场经历了三次重组,其典型特点是实现了从乡村集市贸易到出口国际市场的转变,棉花生产最终在完全市场化中被边缘化。第一次重组是因为政府的倡导、美棉的引种和日本的掠夺,棉花传统的运销网络被改变,由国内运销转向间接或直接进入国际市场,此时的市场价格有波动,但总体上是供不应求,棉花产销合作社也有力地应对了国际市场,使得棉花种植提高了农民的收益。第二次重组是国家统购政策的实施,完全由国家指令性政策主导运行,地方市场基本上与国际市场呈现脱钩状态,没有市场价格波动,农民生产相对安逸,但是统购后期对农民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导致棉花商品化特性在民间的削弱、农民卖棉难、奖售政策不能兑现等。第三次重组是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完全放开,地方棉花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单纯的家庭生产模式要在各个生产阶段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最终在棉花质量、成本收益等因素的竞争中被边缘化。随着棉花生产的演变,鲁西北地区的棉纺织业经历了从中心到萎缩再到崛起的过程。明清时期作为山东棉产区,借助先天的自然优势成为山东土布中心。随着清末国外资本的渗透,洋纱在当地没有太广阔的市场,本地的手工棉纺织业获得持续发展,并开始探索机器纺织,但在纺织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当青岛、济南大型纱厂建立以来,鲁西北地区因为运河断流,津浦铁路选址避开此地,导致交通闭塞,主要充当了原棉供应地的角色,潍县由于处于胶济铁路的有利位置,棉纺织业得到飞速发展,鲁西北地区土布中心的地位相对削弱。抗战时期,由于纺织工厂的停业,借助棉花资源优势,一直到集体化时期,传统的手工棉纺织业继续发展。“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以前,该地区的棉花生产跌入低谷,棉纺织业也陷入萎缩。改革开放后,鲁西北地区的棉花生产达到顶峰,带动了区域棉纺织业重获新生。1990年代到本世纪初,由于棉花生产的萎缩和国家工业体制改革,鲁西北的棉纺织业出现分流,有的在整合中淘汰,有的则改组后崛起。当地棉花退出生产不但没有影响棉纺织业的发展,反而由于棉花市场的放开而获得了新的发展。总体上看,在统购统销时代,国家支援地方纺织工业建设,但是地方棉区为服务国家纺织工业也做出了一定牺牲,农民作为最基础的原料生产者在纺织工业发展中也向国家做出巨大贡献。新世纪以来,随着棉花生产政策调整、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和纺织工业体制改革,这种国家、地方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被打破,重新组合的棉纺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崛起。植棉业的变迁对区域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从农业生产结构看,棉花面积的增减对当地农业生产结构影响深刻,特别是棉花鼎盛时期,突出强调棉花重要性,而忽视其他作物。由于该地区对棉花生产的坚守,导致聊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非常缓慢。在国家提出发展多种经营时,没有跟上政策步伐,城镇工业发展相对滞后。从农民收入水平看,聊城地区植棉业的兴衰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密切,农民收入水平与植棉业的变化呈正相关,棉花复苏则农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棉花减产则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似乎验证了鲁西北民谚“棉花兴,百业兴”。总体来看,棉花生产鼎盛时期对当地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如作为棉花技术传播的中心地带颇受关注,建立了区域棉业知识技术体系,成为全省、全国乃至国际的焦点;带动区域民众从业结构的变化,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棉农化身民营企业家,家庭妇女走进工厂,妇女成为棉花生产主力;植棉致富,吸引外来人口,等等。当地农民对棉花有着特殊情感,将本来具有经济性的棉花,又附加了社会性和政治性,从民国至改革开放前,从当地的偷棉事件中反映出国家与集体、农民之间利益的冲突与调整。鲁西北植棉有史以来,棉花其本身具备的经济和商品特性,逐渐成为国家、市场、技术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特别是近代以来,美棉的引种成为鲁西北走向国际的突破口,百年来棉花生产在官方调控下经历了从中心到边缘的变迁轨迹,延续600余年的传统经济作物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个过程充满了曲折性和复杂性。其主要特点是:棉花生产影响因素呈现多元化,对区域经济影响具有延展性,对区域社会的影响体现阶段性,农民与棉花之间的情感饱含复杂性。从影响因素的角度分析,生态环境是棉花生产的必备条件,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是棉花生产的主导因素,市场机制是影响棉花生产进退的风向标,经济效益是影响农民生产意愿的关键因素,技术革新是影响植棉效率和棉花品质的重要因素。其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是市场和收益两个因素。从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变迁过程中,不难发现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随国家发展的步伐不断调整。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民和农业对工业的无条件付出,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民的自觉反抗中的建立,再到农业税的彻底取消,国家与农民作为利益博弈的双方不断调整策略。棉花生产能否延续、农业生产如何组织、政府调控政策如何发挥是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薛峰[2](2018)在《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监管体制研究 ——以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为鉴》文中提出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以来,综合监管一直是中国市场监管领域的热门词汇。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明确写道: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方案的颁布出台,正式拉开了中国进行市场综合监管改革的序幕。本文的产生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中,希望以经济法的视角全面审视市场综合监管,为党和国家进行市场综合监管改革添砖加瓦。首先第一章,笔者将从监管的概念分析到市场监管的概念,再延伸到市场综合监管的概念,逐级阐明市场综合监管的概念定位。监管的通常含义是监督和管理,但其含义既不同于监督,亦不同于管理,它是现代管理的一个独立的从属概念。市场监管,指的是市场的监管主体对于市场上的活动参与主体以及对于参与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等这些干预活动的总和。但是市场监管又可以区分为对证券、金融等要素市场的监管和对于生产资料、消费品等商品市场的监管。我国现行的市场监管机制是由证监会等专业监管部门实施要素市场的监管,而由工商局作为综合监管部门、质监局和物价局等作为专项监管部门共同实施商品市场的监管。所谓市场综合监管,这一理论发源于管理学中的集成管理理论,即在组织行为学与科学监管理论的指引下,合理布局监管组织系统内部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等内部资源,充分利用科学技术、信息等智力资源,建立起“全过程”、“集约化”的全新市场监管模式。市场综合监管总体上以机构整合为方向,以分类监管为目标,以专业运作为手段,以社会监管为支撑。之后第二章再从经济法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和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入手,分析市场综合监管的理论选择和理论基础。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有几个阶段的演变过程:一是计划经济时代纯粹的“政府全能、市场无用”的政府主导阶段;二是改革开放初期的“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互动型阶段;三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开始,至今天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主导阶段。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关系,其中政府是一只“看得见的手”,是一种实际的物质存在。而根据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观点,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不是有形的存在,而是以一种社会关系的形式出现,这两只手共同构成推动经济发展的两大动力源泉。现阶段更要求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增加市场的自由度,减少缩小政府的监管机构,实施综合监管。经济学家科斯提出的“交易成本”理论同样可以用于分析市场综合监管。该理论中心在于围绕交易费用节约,把交易作为分析对象,寻找到不同交易的特征因素,然后分析什么样的交易运用什么样的机制来进行最为合理。交易成本根据事前的交易成本和事后的交易成本可以区分为搜寻成本、信息成本、议价成本、决策成本、监督成本和违约成本等。市场综合监管同样可以套样“交易成本”理论,综合分析进行市场监管的各项成本,得出综合监管为交易成本最低的选择的结论。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选择要“将分析扩充到市场外的另一选择——政治力量1”,认为政府干预市场经济也是存在局限性的,必须通过公共选择的理论来审视政府监管的不足,而后即可通过政治制度的修改完善来弥补不足。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行为假设有三项:第一、在政治活动之中进行运用的经济人假设。第二、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国家机构作为一个主体,但是构成机构的是一个个部门和一个个政府工作人员,每一个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在进行政府决策和实施政府行为时,首先考虑的往往是部门或者个人的利益得失;第三、政治的可交易性。即认为政府的决策、实施过程与经济市场中的交易行为相类似,政治过程就可以直接理解为在解决政治冲突时进行利益交易(交换)从而达成协议的过程。由于对域外市场监管情况的研究可以很好的作为我国市场综合监管理论的映证和补充,所以在第三章笔者专门就美国食品药品领域的市场监管的历史发展、立法进程、重要监管法律等内容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出美国食药市场监管的综合监管方式、综合监管理念,作为最后解决监管路径措施问题的比较法依据。美国的市场综合监管理论依据最早可以追溯到撰写独立宣言的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的限制政府干预思想。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1912-2006)提出的“自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要受到自身的科学法则的约束。只要让市场竞争机制起到完全的应有作用,市场机制会比运用强制力的政府机制的调节作用更有效,也更加有利于对消费者的保护。对于美国市场综合监管的实证分析主要针对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1906年通过《食品与药品法案》并成立食品药品监管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从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市场监管的历史进程(从建立到强化,从加强到放松)的发展分析,希望能够促进对于市场综合监管的进一步认识。美国食品药品领域的监管实证对于我国未来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体制、树立先进的监管理念有哪些启示呢?第一,中国应树立逐步放松政府监管的理念。“市场本身纠正自身毛病要比政府纠正市场的毛病更为有效。因为市场上任何一个企业都面临着激烈的生存竞争,竞争的压力迫使它必须讲究信誉,否则就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1”第二、建立合适的市场监管体系,运用多方力量,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作用。第三、创新监管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科技的力量,达到既提高监管效率,又节约监管的人力、物力成本的监管效果。第四、要培育科学的市场监管理念,注重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中国国内在2018年3月开始确立实施市场综合监管改革,而在此之前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所以第四章着重分析国家实施综合监管改革之前的市场监管现状情况。此前长期的监管法律理念发展过程中,普遍重管理而轻培育,重事前监管轻事中、事后监管,重危机应对轻风险预防,重传统监管轻高科技监管,强面上监管弱精准监管。笔者以所居住的城市上海作为分析样本,从市场监管立法、市场监管机构设置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剖析,总结出综合监管改革之前的监管问题主要有:一、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二、监管机构繁多、规模庞大。三、监管机构权责不清、界限不明,相同事项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四、监管效率不高,行事拖沓。五、监管的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充分,科技含量不足。六、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不足,监管专业人员欠缺。总之,现有的市场监管机构立法不足、规模庞大、效率不高、人手不专、监督不够,有限的机构改革也不能完全克服系统的缺陷,结果就会容易陷入“缩小了又膨胀,压缩了又扩张”的怪圈。综合以上分析,笔者最后第五章对于中国市场综合监管的立法、机构设置和市场综合监管的全面完善等方面提出了解决路径与措施,希望能在经济法领域中为市场综合监管改革的推进与发展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撑。笔者认为,市场综合监管的总体路径框架应包括:一、市场综合监管立法要有力。必须迅速及时,抓紧进行市场综合监管类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同时市场综合监管立法必须体现安全价值与效率价值的有机统一。立法必须注重前瞻,增强市场综合监管立法的趋势引领力。同时确保制度完备,加强立法内容表述的可执行性。更要加强整体设计,预防市场综合监管立法中的钱穆制度陷阱。立法时应注重层级清晰,该由法律规定的内容交给法律,该由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交给行政法规和规章。立法程序上应适当引入更多市场活动参与者以及利益相关方进入立法环节,充分的听取各市场主体的实际需要和诉求。二、市场综合监管要求监管机构设置必须做到“有效”。市场综合监管机构设置时必须遵循统一性、权威性、独立性、协调性、严密性相结合的法律原则。机构监管权的配置必须清晰化、程序化、透明化,必须注重监管权配置中的宽进严管。市场综合监管之手的塑造任重而道远,既要强化监管之手,充分运用各种科技先进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又要丰满监管之手,通过社会组织、个人监管等社会共治方式以及引入监管机构竞争机制等方法,加强市场综合监管的力量。最后还要约束监管之手,需要从监管立法、监管制度设计、监管机构制衡以及加强市场主体、社会各方面对于市场综合监管之手的监督等方向加以努力,做到监管之手的可控可约束。总而言之,通过各种方式,最终要使原有市场监管中错位的正位,缺位的到位,越位的归位,通过实施市场综合监管,使得监管的权威得以彰显,监管的脉络得以理顺,监管的效率得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不断增强。这才是我们所追求的市场综合监管的合理模式。
李忠远[3](2015)在《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文中认为食用油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据测算,我国食用油年人均消费量已经从90年代初的不足6公斤猛增至22.5公斤(1),消费量迅猛增加。近年来,食用油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地沟油”事件、食用油中毒及掺假事件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食用油与其它食品相比有其独特性,食用油在食用过程中一般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广泛存在于各种食品之中,食用油安全一旦出现问题,食品安全必然无法得到保障,另外,食用油产业链很长,从油料作物的种植、存储、运输、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存储、运输、批发、零售、食用油消费一系列环节涉及到的市场主体众多,利益诉求各不相同,每一环节都存在着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为了消除潜在威胁,营造安全、可以信赖的食用油市场环境,本文突出全程规制理念,重点运用信息不对称、外部性、规制俘虏、风险累加性等经济学理论,采用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博弈分析等方法,对食用油安全规制市场失灵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对建立和完善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体制和体系提出对策。本文共分七章:第一章绪论。介绍食用油安全规制的研究背景与意义,通过对国内外食用油安全规制理论与实践文献的梳理,确定文章的研究方法、逻辑结构和基本内容,并提出文章的创新点。第二章食用油安全规制的理论分析。系统阐述外部性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政府俘虏理论等基础理论和安全风险累加性理论、后经验产品属性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等食用油安全相关理论,并对食用油安全对相关主体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第三章构建食用油安全规制多方博弈模型。首先对食用油安全规制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说明,指出影响食用油安全规制绩效的因素;着重提出社会中间组织这个容易被人们忽视的规制主体,强调了除了国家力量、市场力量之外社会力量在规制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构建了食用油安全规制博弈模型,从国家、市场、社会三方力量对食用油安全规制博弈进行了全方位分析。第四章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食用油安全规制发展的历史沿革进行了梳理,并对食用油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为提出完善我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对策措施打好基础。第五章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国际经验与启示。采用比较制度分析方法,既对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多部门食用油安全规制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又对欧盟为代表的单一机构规制模式进行了研究,同时也对我国食用油主要进口国家——巴西的食用油安全规制情况进行了探讨,从中得到启示,为完善我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体制与体系提供借鉴。第六章完善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对策分析。探索食用油安全规制体制创新的可行性,树立食用油安全全程规制理念,在健全和完善我国食用油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食用油安全规制环境建设、加强社会中间组织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第七章中国食用油安全全程规制体系的构建。在第六章完善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对策措施的基础上,以全程规制理念为先导,着力构建我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四大标准体系。本文的创新点:一是提出了食用油安全全程规制理念,突出了在目前我国实行多部门分段监管的食用油安全规制模式下实现各部门监管协同配合的重要性,由此引入了食用油供应链概念,在理论上构建了一个基于供应链的食用油安全规制分析框架;二是通过引入社会中间组织,构建了一个多主体博弈模型。
杜梦瑶[4](2013)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的政府职责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食品安全问题自三鹿奶粉事件后成为政府、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此后关于食品安全的新闻不断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而这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在于政府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的失职,基于这一点,本文就将研究视角定位于政府在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职责。这篇论文写作的出发点有两个:一是既然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中是处于主导地位,那么这个主导地位具体体现在什么地方;二是在我国,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操作工,在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时并不是不作为,但是效果甚微,或者说总是不能“戳中要害”,那么究其原因到底是什么。基于以上两点,本文首先运用市场失灵、政府职能、国家贸易的理论分析了政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必然性。接下来结合政府的法律职责、行政职责和道德职责,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一,结合食品安全标准运作的流程,明确了政府在标准制定、标准执行、标准的沟通、反馈中的具体职责;第二,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了政府在标准制定、执行、沟通反馈管理中职责失位的具体表现;第三,在借鉴美国、欧盟食品发全标准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就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中的法律职责、行政职责和道德职责三个方而提出了具体的对策方案。在具体的分析中,本论文主要采用了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方法,并结合理论和实践对食品安全标准中的政府职责进行描述性分析和解释性分析。
万雅丽[5](2012)在《基层工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研究》文中指出食品安全是一个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繁荣昌盛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正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按照职责分工,工商机关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而绝大部分监管任务由基层工商机关具体落实,流通环节涉及点多面广,仅仅依靠基层工商部门的力量难以完全监管到位。本文首先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入手,阐述了文章的研究背景、意义和研究思路,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其次,介绍了工商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进而从法律制度、工商监管、经营者、消费者、社会监督五个方面分析了基层工商机关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面临的问题;再次,分析研究了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和先进经验以及对基层工商机关搞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借鉴意义;最后,探讨了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提出了依托政府、企业、消费者及社会各方力量,构建“法律制度有力保障、工商机关强化监管、经营者加强自律、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全面监督”多角度、全方位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以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黄倩[6](2011)在《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中的信息公开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认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随着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体系的不断建设与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仍面临着严峻挑战。为了有效地防范及科学应对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及危机,打击各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的透明度及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的工作绩效,切实维护社会公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论文以食品的生产经营流通全流程为基础,从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体系的作业流程出发,针对食品安全所涉及的多元利益主体,构建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信息公开体系,以针对食品安全各阶段、各环节的质量监管运行中的工作信息,秉承及时、科学、客观、真实、公平、可信、权威的原则予以公开。论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重点介绍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针对食品安全的质量技术监督运行体系、运行模式及运行中的信息公开现状,论文的研究目标、研究技术路线、主要研究内容及论文结构安排。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的业务范畴、基本目标、作业流程及工作原则,从多利益主体以及复杂网络传播等角度系统分析了互联网时代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所面临的复杂环境,以及网络环境下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中信息公开所面临的挑战。第三部分,基于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体系,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中信息公开体系的构建思路,并基于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体系构建了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信息公开体系架构模型,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信息公开体系构建中的关键内容。第四部分,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及应用为例进行实例分析,通过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食品安全质量监督运作中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以及应用成效分析,验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可行性与适用性。第五部分,对全文进行了研究总结与展望。
之剑[7](2011)在《“十二五”:纤检事业从这里出发——2011年全国专业纤维检验工作会议侧记》文中认为随着一场瑞雪的降临,一年一度的全国专业纤检工作会议于1月18日至19日在重庆市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重庆市副市长谢小军出席并讲话。部分省级质监局主管纤检工作的领导及省级纤检机构负责同志与会,中国纤维检验局领导班子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张民侠[8](2010)在《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文中提出森林可持续经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在标准和目标的制定、技术的提高、政策的保障等方面都有比较多的研究,但对如何建立规范高效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较少。本文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以现代林业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现代产权理论、自然资源法理论为基础,采用历史文献法、实地调研法、对比分析法、系统研究法、个案分析法等方法对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进行了研究。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依法治林是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协调、稳定发展的前提,是维护生态安全、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是保护森林资源,保障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措施之一,必须要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各种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好林区的社会治安秩序。(2)临安是我国最早进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试点区域之一,在保障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特别是在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及执法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对构建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3)通过研究,指出我国在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方面存在立法目标、原则与现代林业发展的形势结合度不高;立法的层次较低;立法思想过多地注重了森林作为自然体的价值,没有考虑其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对法律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影响力较低,公众参与力低;在物证鉴定方面机构不健全,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法律条文中规定较少等问题。(4)通过研究,指出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方面存在执法者数量不足;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偏低;执法机构不健全,各机构之间协调性不够,职能划分不清;存在政府干预、执法腐败现象;存在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执法经费及设备保障不足;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执法监督队伍业务水平不高,执法监督依据不完善等问题。(5)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牢固树立依法治林,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理念;实行政企分开、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持法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大法律的宣传和全民参与力度;进行有效、严格地执法,加大执法监督;加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及时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和生态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社会咨询、公众服务提供准确信息。(6)提出从林木种苗、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采伐、林地管理、森林分类经营、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权属管理、森林认证等方面构建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的设想。强调更新立法理念,树立生态优先的立法思想,注重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围绕现代林业建设的新形势、新需要,与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7)提出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刑事执法、执法监督的具体对策,强调要改变执法理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者的水平,掌握执法技巧;健全执法机构,实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突出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防止法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监督效率;加强执法质量考核,完善考评标准,真正做到奖优罚劣,提高执法者的积极性。(8)研究了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的司法鉴定方法,创新性地提出了应根据具体案情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提高鉴定的精度,统一鉴定标准并写入法律条文中。建议成立各级森林案件司法鉴定机构,提高鉴定结果的权威性。(9)创新性地提出了建立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的指标体系,并首次采用层次分析法、灰色综合分析法分别对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价,提出了各种方法的适用条件及评价时应注意的问题,并用建立的模型对实证区和全国的林业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
唐胜军[9](2010)在《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管理研究》文中指出农产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国家繁荣安定、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要素。农产品质量安全已不仅仅涉及到人类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国际农产品贸易的迅速发展,各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消费者消费观念逐渐改变,新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而近几年,农产品安全问题依旧层出不穷,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不断,并显示出一些新特点。这些都要求政府不断完善农产品安全的管理,为保障国民的生活质量、生命安全尽责,研究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管理更具意义。本文根据发展背景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科学界定,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归纳和演绎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利用信息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博弈论、西方经济学等相关理论,从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出发,分析、总结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历程、现状、动态、趋势与经验。’本文通过对中外农产品安全监管中的体系建设、监管机构及其权责、监管中的重要思路与方法等进行国内外比较,探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中的可取之处。在分析现阶段全国、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情况,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因的基础上,探讨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提出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战略目标和新疆政府的职能定位以及新疆农产品安全政府管理体系的组织构架。进而提出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战略目标应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解决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等问题。以整个农业及其产品为对象,政府推动,强制执行,以提供公共产品为中心,追求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第二层次是增强新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农业收益和农民收入。以优势特色农业及其产品为对象,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为市场提供优质农产品为中心,追求经济效益。根据总体目标,新疆农业质量安全战略必须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绿色农业的生态保护功能。立足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实施区域资源优势发展战略,确定新疆绿色农业的优势产业;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做大做强绿色农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提升绿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分别从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两个方面提出完善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对策。剖析农产品安全利益相关者责权,对农业环境、功能区划、基地建设,农户、农业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生产环节和市场、消费者的政府监管提出政府管理措施。探讨新疆政府建立农产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绿色农业信息网络,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以及新疆政府建立、完善农产品(农产品)安全风险分析、预警与应急体系。认为新疆需要优先建立适合的农产品安全预警体系,构建农产品安全预警体系框架,着重建设体系中的信息源系统、预警分析系统、反应和快速反应系统,提高预防和控制农产品安全卫生的能力。又进一步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措施,健全新疆政府农业质量安全管理的支撑体系,包括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化体系、检测检验体系。提出增加投入,完善绿色农业保护措施,加大绿色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绿色农业技术支撑体系,整合现有农产品(农产品)认证机构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进程。最后得出论文的主要结论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靳延平[10](2009)在《中国原料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 ——以呼和浩特市为例》文中提出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乳品作为我国人均消费量增长最快的食品之一,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我国奶业在高速发展,但连接发生的乳品安全事件充分暴露了生鲜乳生产环节的“短板”,奶源已成为乳业发展的瓶颈。原料乳(即生鲜乳,以下同)的质量安全攸关消费者的健康、生命,攸关公众对经济和社会安全的预期,攸关奶农及相关产业农民的收入。“三聚氰胺”事件的爆发,给我国奶业带来了巨大冲击。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奶业正逐渐恢复。但长期以来积累的许多深层次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因此,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在实践上可以为我国生鲜乳乃至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指导。目前,国内外学者对食品及乳品安全问题进行了不少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还缺乏对生鲜乳质量安全及其管理体系进行深入、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为了从源头上探索消除生鲜乳质量不安全因素的对策和措施,本文在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借鉴国外生鲜乳质量安全保障实践的基础上,以我国生鲜乳需求行为的分析为切入点,探讨安全生鲜乳的供给问题,进而探讨我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由于内蒙古是我国乳品生产、加工、消费的主要省区之一,呼和浩特市已被命名为“中国乳都”,因此,以呼和浩特市的消费者、奶户(场)、乳品加工企业为例,在分析内蒙古及呼和浩特市奶业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本文基于对微观经济主体——消费者的需求、奶牛养殖户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奶站的行为——的分析来把握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这一宏观命题,分别对消费者的需求行为和生产者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进行实证研究,从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管理体制、检验检测体系、认证和质量追朔体系、信息体系、预警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竞争机制、技术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的角度,提出了我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通过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和建议:经过分析,揭示出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政府干预和市场手段的有机结合;在今后一定时期内,我国奶牛养殖方式的基本国情还将是以散养为主,我国生鲜乳重量安全政策的制定要此为基础;提高奶农组织化程度不可急于求成;我国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管理以政府部门为主,已基本构建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三聚氰胺”事件的发生,为奶业通过整顿向更高层次迈进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建议全社会都要把生鲜乳生产作为一项战略资源来抓,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奶农安全生鲜乳发展基金”,分散与规模化要辩证统一,大力发展有计划、分层次、多元化的的养殖组织,发展无公害奶业和有机奶业,提升政府监管生鲜乳重量安全的执行力。
二、内蒙古纤维检验局查处絮棉市场不法行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内蒙古纤维检验局查处絮棉市场不法行为(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生态环境与历史演变:鲁西北植棉业的变迁 |
第一节 鲁西北的生态环境 |
一、气候资源 |
二、水资源 |
三、土地资源 |
四、自然灾害 |
第二节 从中心到边缘: 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进程 |
一、山东植棉业之滥觞 |
二、明代劝导政策与鲁西北植棉业的商品化 |
三、清代鲁西北植棉业的专业化 |
四、清末民国时期鲁西北植棉业的规模化 |
五、1949年以来鲁西北植棉业的曲折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更新与淘汰: 优良品种的引进与培育 |
第一节 改良开端: 清末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 |
一、美棉的早期试种(1900-1911) |
二、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1912-1937) |
三、日伪时期棉种改良与强制推广(1938-1945) |
四、品种改良与推广的影响 |
第二节 自主创新: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良种繁育 |
一、棉花良种引进与繁育的几个阶段 |
二、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的组成 |
三、繁育和推广的主要品种 |
四、新品种繁育推广的影响与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灾害应对与技术革新: 棉花的耕种与管理 |
第一节 棉田生态改造 |
一、水利设施的修建 |
二、盐碱地的治理与应对 |
三、土地肥力的培养 |
第二节 棉花耕种技术的革新 |
一、19世纪以前传统耕作技术的演进 |
二、清末民国时期科学植棉的初步探索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技术植棉 |
四、耕作技术演进的特点 |
第三节 棉花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变迁 |
一、鲁西北棉花主要病虫害 |
二、不同历史阶段病虫害防治技术与措施 |
三、病虫害防治技术变迁的特点 |
第四节 棉作技术传播方式的改进 |
一、传播方式的初步探索 |
二、互助合作中的技术传播 |
三、家庭生产模式下的技术传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从乡村到国际: 棉花市场流通体系的建构与重组 |
第一节 由内到外: 1945年以前的棉花市场 |
一、明清时期的棉花集市贸易 |
二、清末民国棉花流通体系的初步建立 |
三、日伪对棉花市场的“一元化”统制 |
第二节 从自由到统购: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棉花流通 |
一、规范秩序: 抗战后的棉花市场 |
二、实行统购: 棉花市场的一元化 |
三、稳定市场与统一调配: 棉花统购政策的影响 |
四、“买棉难”与“卖棉难”: 统购时期的流通困境 |
第三节 多元化与边缘化: 新经济体制下的棉花市场 |
一、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曲折历程 |
二、市场体制改革中的地方棉花交易 |
三、全面市场化对区域棉花生产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棉纺织业的浮沉: 棉花生产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
第一节 土布中心: 1949年以前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明清时期鲁西北手工棉纺织业的初步发展 |
二、清末民初民间纺织的延续和新型纺织业的兴起 |
三、抗战前后工厂停业与民间纺织的复苏 |
四、鲁西北棉纺织业相对削弱与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二节 时起时落: 新中国成立以来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互助合作时期传统手工棉纺织业的延续 |
二、1958-1978年机械化棉纺织业的曲折前进 |
三、1979-1990年棉纺织企业遍地开花 |
四、1990年代棉纺织业的萎缩 |
五、新世纪棉纺织业的转型与发展 |
六、鲁西北棉纺织业浮沉的影响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以棉换粮”与“弃棉从粮”:棉花与区域社会生活 |
第一节 棉粮争地: 棉花生产与区域种植业结构变迁 |
一、清末至民国: “粮棉兼种”与“以粮挤棉” |
二、1949年至1978年:从“爱国家种棉花”到“以粮为主” |
三、改革开放初期: 以棉为主的种植结构 |
四、1990年以后: 棉花萎缩与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 |
第二节 借棉致富: 棉花生产对农民收入和生活的影响 |
一、以棉换粮: 棉花扩张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06-1948) |
二、陷入困境: 棉花徘徊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49-1979) |
三、超越全国: 植棉高峰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80-1990) |
四、弃棉从粮: 波动萎缩时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91-2015) |
第三节 角色转换: 棉花生产对区域从业结构的影响 |
一、“美差”的消失: 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 |
二、突破家庭藩篱: 从自纺自织到纺织工人 |
三、加入附带行业: 腹地民众依靠棉花副业创造价值 |
四、打破男耕女织: 妇女成为植棉主力军 |
第四节 由内聚到开放: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网络 |
一、请进来与走出去: 棉花生产带来的内外交流 |
二、专业人才培养: 创建专业研究机构和培训学校 |
三、与外省联姻: 农民婚姻网络之变迁 |
第五节 偷棉事件: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秩序 |
一、扞卫经济利益: 民国时期的偷棉与护棉 |
二、严肃的政治问题: 集体化早期的偷棉事件 |
三、不是秘密的秘密: 集体化后期心照不宣的偷棉行为 |
四、利益冲突与调整: 偷棉事件中的国家、集体与农民 |
本章小结 |
结语: 棉花视角下的生态、市场、技术、国家与农民——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特点及影响因素分析 |
一、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特点 |
二、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三、疑问与思考: 透过鲁西北植棉业历史变迁看农业发展 |
附录 |
附录一: 鲁西北棉花生产大事记 |
附录二: 部分统计表 |
表1 1368-2006年鲁西北行政区划统计表 |
表2 1949-2015年聊城地区棉田面积及产量 |
表3 1949-1990年聊城地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简表 |
表4 1949-2000年鲁西北9县棉厂统计表 |
附录三: 访谈记录选编 |
(一) STC访谈记录 |
(二) WFJ访谈记录 |
(三) 杨俊生访谈记录 |
(四) 闫荣军访谈记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监管体制研究 ——以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为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文的研究背景 |
二、研究难点及主要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本文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
第一章 市场综合监管概说 |
第一节 监管与市场监管的概念 |
一、监管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的概念 |
第二节 市场综合监管的概念 |
一、市场综合监管的法律含义 |
二、市场综合监管主体的法律分析 |
三、市场综合监管客体的法律分析 |
四、市场综合监管行为的法律分析 |
第三节 市场综合监管应有的法律理念分析 |
一、树立精准监管的法律理念 |
二、树立注重风险防控的法律理念 |
三、树立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理念 |
四、树立加强柔性监管的法律理念 |
第二章 市场综合监管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概论 |
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内在要求 |
三、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演进 |
四、中国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发展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交易成本理论 |
一、科斯为代表提出的“交易成本”理论 |
二、政府监管的成本分析 |
第三节 公共选择理论 |
一、对以布坎南为主提出的公共选择理论的认识 |
二、公共选择理论视角下对市场综合监管的审视 |
第三章 美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美国产品市场监管的理论和立法发展 |
第二节 美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实证分析 |
一、美国 FDA 的发展与美国食品药品领域监管演变情况 |
二、美国食品药品监管立法进程分析 |
三、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剖析 |
四、美国FDA注重防控的监管理念分析 |
五、美国FDA的综合监管方式分析 |
第四章 中国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前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国内市场综合监管改革试点情况分析 |
一、2014年起全国各主要地区(上海以外)市场综合监管试点情况分析 |
二、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试点情况 |
第三节 改革前国内市场监管领域的主要问题——以上海为例 |
一、监管立法繁多而缺乏统一性 |
二、监管机构平行分列而缺乏综合性 |
三、监管理念陈旧而缺乏先进性 |
第五章 我国实施市场综合监管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市场综合监管要求监管立法要“有力” |
第二节 市场综合监管要求监管机构“有效” |
一、市场综合监管机构的综合性分析 |
二、市场综合监管机构监管权的配置 |
三、市场综合监管机构体制应当确保激励相容 |
第三节 塑造市场综合监管之手 |
一、强化监管之手 |
二、丰满监管之手 |
三、约束监管之手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单独提出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的必要性 |
1.1.2 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的特殊性 |
1.1.3 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的复杂性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逻辑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逻辑结构 |
1.4 论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理论分析 |
2.1 基础性理论 |
2.1.1 外部性理论 |
2.1.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3 政府规制俘虏理论 |
2.2 食用油安全相关理论 |
2.2.1 食用油安全风险的累加性理论 |
2.2.2 食用油的后经验产品属性理论 |
2.2.3 食用油质量安全的公共产品理论 |
2.3 食用油安全对相关主体的影响分析 |
2.3.1 对消费者的影响 |
2.3.2 对企业的影响 |
2.3.3 对政府的影响 |
第3章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博弈分析 |
3.1 食用油安全规制各行为主体及其相互关系 |
3.1.1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行为主体 |
3.1.2 规制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 |
3.2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多方博弈分析 |
3.2.1 规制者内部的博弈 |
3.2.2 规制者和被规制者之间的博弈 |
3.2.3 被规制者内部的博弈 |
3.2.4 被规制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 |
3.2.5 规制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 |
3.2.6 社会中间组织和被规制者之间的博弈 |
第4章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现状及主要问题 |
4.1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历史演进 |
4.1.1 以主管部门管控为主、卫生部门监督管理为辅的食用油安全规制阶段(1949年-1978年) |
4.1.2 经济转轨时期,混合型的食用油安全规制阶段(1979年-1992年) |
4.1.3 分段管理雏形初现,以卫生部为主导的食用油规制阶段(1993年-2003年) |
4.1.4 市场经济条件下多部门分段管理的食用油安全规制阶段(2003年-2013年) |
4.1.5 多部门分段监管向集中监管过渡的食用油安全规制阶段(2013年-) |
4.2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现状分析 |
4.2.1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体制现状 |
4.2.2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体系现状 |
4.2.3 中国食用油供应链发展现状 |
4.3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食用油安全规制体制问题 |
4.3.2 食用油安全规制体系问题 |
4.3.3 食用油供应链存在的问题 |
4.3.4 食用油安全规制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5章 食用油安全规制国际经验与启示 |
5.1 美国的食用油安全规制 |
5.1.1 美国的食用油安全规制机构 |
5.1.2 美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
5.1.3 美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运行机制 |
5.2 日本的食用油安全规制 |
5.2.1 日本的食用油安全规制机构 |
5.2.2 日本食用油安全规制的法律法规 |
5.2.3 日本食用油安全规制的运行机制 |
5.3 欧盟的食用油安全规制 |
5.3.1 欧盟食用油安全的规制机构 |
5.3.2 欧盟食用油安全规制的法律法规 |
5.3.3 欧盟食用油安全规制的运行机制 |
5.4 巴西的食用油安全规制 |
5.4.1 巴西食用油安全的规制机构 |
5.4.2 巴西食用油安全规制的法律法规 |
5.4.3 巴西食用油安全规制的运行机制 |
5.5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国际启示 |
5.5.1 在食用油安全规制机构上的国际启示 |
5.5.2 在食用油安全规制法律法规及标准上的国际启示 |
5.5.3 在食用油安全规制运行机制上的国际启示 |
5.5.4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国际共同趋势分析 |
第6章 完善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对策分析 |
6.1 探索食用油安全规制体制创新的可行性 |
6.2 树立食用油安全全程规制理念 |
6.3 加强食用油安全法律法规建设 |
6.3.1 梳理和修正现有的食用油安全法规 |
6.3.2 制定新的食用油法规要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 |
6.3.3 加大处罚力度,提升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
6.3.4 实行食用油安全问责制度 |
6.4 加强食用油安全标准建设 |
6.4.1 加快步伐,实现食用油安全标准的规范化 |
6.4.2 加强研究,实现食用油安全标准的统一化 |
6.4.3 加大投入,实现食用油安全标准制定过程的专业化和程序化 |
6.5 加强食用油安全规制环境建设 |
6.5.1 提高食用油消费者维权水平 |
6.5.2 增强食用油行业自律水平 |
6.5.3 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
6.6 加强食用油行业社会中间组织建设 |
6.6.1 为社会中间组织提供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环境 |
6.6.2 加强社会中间组织与政府的合作互动 |
6.6.3 加强社会中间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 |
6.6.4 加强社会中间组织自身建设 |
第7章 中国食用油安全全程规制体系的构建 |
7.1 建立食用油安全预警体系 |
7.1.1 食用油质量安全预警指标体系构成 |
7.1.2 食用油质量安全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实施 |
7.2 建立食用油安全监控体系 |
7.2.1 食用油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的构成 |
7.2.2 食用油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
7.3 建立食用油安全溯源体系 |
7.3.1 食用油安全溯源管理系统的内涵和作用 |
7.3.2 食用油安全溯源管理系统的构建 |
7.4 建立食用油安全信用体系 |
7.4.1 食用油安全信用管理系统的内涵及其运行模式 |
7.4.2 食用油安全信用管理系统的构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4)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的政府职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形势严峻 |
1.1.2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现状 |
1.2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政府职责的研究情况 |
1.2.1 国内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政府职责的研究情况 |
1.2.2 国外食品安全管理中政府职责的研究情况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2 政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理论依据 |
2.1 政府职责的概念分析 |
2.1.1 政府职责的概念 |
2.1.2 公共管理中的政府职责 |
2.2 政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必然性 |
2.2.1 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失灵 |
2.2.2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 |
2.2.3 国际贸易的迫切需要 |
2.3 我国政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发展历程 |
3 政府职责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的具体表现 |
3.1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的政府职责 |
3.1.1 食品安全标准中的立法职责 |
3.1.2 构建及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3.1.3 具体的食品标准制定中各部门的行政职责 |
3.2 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的政府职责 |
3.2.1 对食品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 |
3.2.2 对食品安全认证的管理 |
3.2.3 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国际地位 |
3.3 食品标准信息沟通、反馈中的政府职责 |
3.3.1 政府对其他食品标准参与主体的职责 |
3.3.2 政府在食品标准管理中的社会职责 |
4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政府职责失位的表现 |
4.1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政府职责的失位 |
4.1.1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完善 |
4.1.2 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建设薄弱 |
4.1.3 在国际标准组织中缺乏话语权 |
4.1.4 案例:畜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
4.2 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政府职责的失位 |
4.2.1 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现象时有发生 |
4.2.2 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力度 |
4.2.3 案例:河南瘦肉精事件 |
4.3 食品安全标准反馈中政府职责的失位 |
4.3.1 标准意识淡薄,对标准的解释说明不充分 |
4.3.2 沟通、反馈渠道不畅,消费者参与程度有限 |
4.3.3 案例:公众对于辨别瘦肉精的经验贡献 |
5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经验借鉴 |
5.1 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框架 |
5.2 构建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
5.3 构建公众信任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6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政府职责的对策 |
6.1 完善政府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的法律职责 |
6.1.1 完善食品标准法律法规体系,优化职能结构 |
6.1.2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
6.2 完善政府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的行政职责 |
6.2.1 推进食品标准战略,增强在国际标准制修订中的“话语权” |
6.2.2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
6.2.3 搭建公民参与食品安全政策制定的平台,构建信任政府 |
6.2.4 加强政府行政问责制的建设 |
6.2.5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消费者标准意识 |
6.3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的行政伦理建设,完善道德责任 |
7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5)基层工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国外食品安全研究 |
1.3 国内食品安全研究 |
1.4 研究的思路、方法和创新点 |
第二章 基层工商机关概述 |
2.1 工商机关的机构设置 |
2.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 |
2.3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介绍 |
第三章 食品安全监管概述 |
3.1 概念综述 |
3.2 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依据 |
3.3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
第四章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与启示 |
4.1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 |
4.2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 |
4.3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
4.4 国内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与启示 |
第五章 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
5.1 法律制度有力保障 |
5.2 工商机关强化监管 |
5.3 经营者加强自律 |
5.4 消费者积极参与 |
5.5 社会全面监督 |
第六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中的信息公开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选题背景 |
1.2 论文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综评 |
1.3.1 国外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综评 |
1.3.2 国内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综评 |
1.4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 |
1.4.1 研究目标 |
1.4.2 主要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安排 |
1.4.4 本论文的创新之处 |
2 网络环境下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所面临的信息公开挑战 |
2.1 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概述 |
2.1.1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质量监管 |
2.1.2 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的基本目标 |
2.1.3 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的架构体系 |
2.1.4 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 |
2.2 网络环境下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中的信息环境分析 |
2.2.1 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所面临的多元利益主体 |
2.2.2 食品安全质量风险及其监管所涉及多元利益主体的信息行为 |
2.2.3 网络环境下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中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
2.3 网络环境下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中信息公开所面临的挑战 |
3 网络环境下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中的信息公开体系构建 |
3.1 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中信息公开体系的构建机制 |
3.1.1 沟通机制 |
3.1.2 预警机制 |
3.1.3 应急机制 |
3.2 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中信息公开体系的构建思路 |
3.3 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中的信息公开体系架构模型 |
3.4 食品安全质量监管运行中信息公开发布的管理规则 |
3.4.1 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及形式 |
3.4.2 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发布机构及发布权限 |
3.4.3 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发布操作规则 |
3.5 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中信息公开体系构建中的重点内容 |
3.5.1 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食品安全质量 |
3.5.2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
3.5.3 提高食品安全质量风险的分析与评估质量 |
4 实证:湖北省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及应用分析 |
4.1 背景及主体介绍 |
4.2 湖北省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信息公开体系的建设 |
4.2.1 质监信息公开体系的建设背景 |
4.2.2 质监信息公开体系的建设实施 |
4.3 质量监督工作信息公开体系的应用成效分析 |
4.4 经验总结 |
5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5.1 全文总结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 |
致谢 |
(7)“十二五”:纤检事业从这里出发——2011年全国专业纤维检验工作会议侧记(论文提纲范文)
打好“十二五”开局第一仗 |
这是一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 |
台上台下, 感同身受 |
面对黑心棉:能否找到比打击更好的办法? |
“科技兴检”不能停留在口号上 |
关键词:棉花、新疆、2010年 |
创新:有时需要跳出纤检“小圈子” |
危急时刻更显纤检人精神本色 |
风疾正是扬帆时 |
(8)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2.1 相关概念研究 |
1.2.2 基础理论研究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第二章 实证区研究——以浙江省临安市为例 |
2.1 临安市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
2.1.1 临安市的自然概况 |
2.1.2 临安市的社会经济概况 |
2.2 临安市森林资源概况[30] |
2.2.1 临安植物区系及类型 |
2.2.2 临安市自然保护小区概况 |
2.2.3 临安市的林地资源与森林蓄积 |
2.2.4 临安市森林分布概况 |
2.2.5 临安市森林公园概况 |
2.3 临安市森林可持续经营状况 |
2.3.1 营林生产情况 |
2.3.2 林业科技推广 |
2.3.3 森林认证 |
2.3.4 政策保障措施及成果 |
2.4 临安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现状 |
2.4.1 林木种子及新品种管理方面 |
2.4.2 植物检疫及病虫害防治方面 |
2.4.3 森林防火方面 |
2.4.4 林地管理方面 |
2.4.5 森林采伐管理方面 |
2.4.6 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 |
2.4.7 野生动物保护方面 |
2.5 临安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现状 |
2.5.1 执法队伍方面 |
2.5.2 森林公安执法现状 |
2.5.3 典型案例 |
2.5.4 其他执法机关执法现状 |
第三章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林木种苗管理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1 林木种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
3.1.2 林木种苗管理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2 森林分类经营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2.1 森林分类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
3.2.2 森林分类经营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3 森林采伐更新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3.1 森林采伐更新相关法律法规 |
3.3.2 森林采伐更新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4 生态公益林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4.1 生态公益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4.2 生态公益林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5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5.1 野生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5.2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6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6.1 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6.2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7 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7.1 林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7.2 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8 森林权属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8.1 森林权属相关法律法规 |
3.8.2 森林权属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9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9.1 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 |
3.9.2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10 森林病虫害防治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0.1 森林病虫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
3.10.2 森林病虫害防治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11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1.1 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 |
3.11.2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12 森林认证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2.1 我国森林认证现状 |
3.12.2 森林认证立法的必要性 |
3.13 其他方面 |
第四章 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1 林业执法概说 |
4.1.1 林业行政执法 |
4.1.2 林业刑事执法 |
4.2 林业执法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2.1 林业执法队伍现状 |
4.2.2 林业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 |
4.3 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3.1 林业行政执法现状 |
4.3.2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
4.4 林业刑事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4.1 林业刑事执法现状 |
4.4.2 林业刑事执法存在的问题 |
4.5 林业执法监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5.1 林业执法监督现状 |
4.5.2 林业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国外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的借鉴与启示 |
5.1 美国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1.1 美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 |
5.1.2 美国森林经营思想和法规的演变 |
5.1.3 美国林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特点 |
5.2 德国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2.1 德国森林的可持续经营 |
5.2.2 德国的林业法律法规 |
5.2.3 德国的林业执法 |
5.3 日本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3.1 日本的森林可持续经营 |
5.3.2 日本的林业法律法规 |
5.4 俄罗斯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4.1 俄罗斯的森林可持续经营 |
5.4.2 俄罗斯的林业法律法规 |
第六章 建立完备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律保障体系 |
6.1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6.1.1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必要性 |
6.1.2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可行性 |
6.2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立法理念 |
6.2.1 立法理念的内涵 |
6.2.2 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新理念 |
6.3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指导原则 |
6.3.1 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 |
6.3.2 生态优先原则 |
6.3.3 协调发展的原则 |
6.3.4 预防为主的原则 |
6.3.5 协同合作的原则 |
6.3.6 公众参与的原则 |
6.3.7 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
6.3.8 加大经济扶持力度的原则 |
6.4 森林可持续经营各法律关系的协调 |
6.4.1 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协调 |
6.4.2 林业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的协调 |
6.4.3 实施法律法规的各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 |
6.4.4 法律法规的制定与社会形势发展的协调 |
6.4.5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与现行法律制度的协调 |
6.4.6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协调 |
6.4.7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与国际法律的协调 |
6.5 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 |
6.5.1 林木种苗管理法律的完善 |
6.5.2 森林分类经营法律的完善 |
6.5.3 森林采伐更新法律的完善 |
6.5.4 生态公益林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5 天然林保护的立法 |
6.5.6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7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8 林地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9 森林权属的立法 |
6.5.10 植物检疫法律的完善 |
6.5.11 森林病虫害防治法律的完善 |
6.5.12 森林防火法律的完善 |
6.5.13 森林资源监测的立法 |
6.5.14 森林认证的立法 |
第七章 林业司法鉴定技术研究 |
7.1 林业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7.1.1 林业司法鉴定的意义 |
7.1.2 林业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 |
7.1.3 解决问题的对策 |
7.2 涉案林地面积鉴定技术研究 |
7.2.1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7.2.2 研究的地点与仪器 |
7.2.3 林地面积测量的方法 |
7.2.4 数据采集与结果分析 |
7.2.5 结论与讨论 |
7.3 涉案林木材积鉴定技术研究 |
7.3.1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7.3.2 涉案林木材积测算方法与讨论 |
7.3.3 结论与讨论 |
7.4 涉案野生动植物鉴定问题的思考 |
7.4.1 成立野生动植物鉴定机构 |
7.4.2 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的类别 |
7.4.3 野生动植物鉴定流程图 |
第八章 建立规范高效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保障体系 |
8.1 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
8.2 加强林业执法队伍的建设 |
8.2.1 增强执法者的服务意识 |
8.2.2 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 |
8.2.3 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
8.2.4 建立奖惩等激励机制 |
8.2.5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执法者的责任心 |
8.2.6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
8.2.7 开展岗位大比武活动 |
8.2.8 强化民警的心理健康教育 |
8.2.9 加大对森林公安的宣传力度 |
8.3 建立规范的林业执法体系 |
8.3.1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林业执法工作 |
8.3.2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
8.3.3 立法工作要跟上形势的发展 |
8.3.4 解决好执法机构的经费问题 |
8.3.5 完善林业执法体制 |
8.3.6 严格执法程序、时限 |
8.3.7 掌握执法的技巧 |
8.3.8 加强林业法制宣传力度 |
8.3.9 依靠科技支撑,减少对森林的采伐 |
8.4 建立高效的林业执法监督体系 |
8.4.1 建立健全林业执法监督机构 |
8.4.2 健全和完善林业执法内部监督机制 |
8.4.3 加强林业执法的外部监督机制 |
8.4.4 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 |
8.4.5 突出督察“护法”职能 |
8.4.6 加大打击司法腐败的力度 |
8.4.7 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
8.5 建立科学严格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 |
8.5.1 执法质量考核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
8.5.2 目前林业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存在的问题 |
8.5.3 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的完善 |
8.5.4 林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
8.5.5 林业刑事执法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
第九章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研究 |
9.1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的意义 |
9.2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9.2.1 法律实施的评价标准 |
9.2.2 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 |
9.2.3 影响执法实施的因素 |
9.2.4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9.2.5 林业法律实施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9.3 层次分析评价法 |
9.3.1 层次分析法评价的原理 |
9.3.2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层次框图 |
9.3.3 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
9.3.4 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 |
9.3.5 实例分析 |
9.4 基于AHP 与灰色综合评价法 |
9.4.1 灰色综合评价法的原理 |
9.4.2 实例分析 |
第十章 结论与创新 |
10.1 结论 |
10.2 创新 |
参考文献 |
详细摘要 |
(9)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 论文结构 |
第2章 政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理论基础 |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其管理的基本概念 |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经济学特征 |
2.3 政府经济学:政府干预的基础 |
2.4 政府在管理中的职能 |
2.5 政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问题 |
第3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管理国际比较分析 |
3.1 农产品(食品)安全政府管理模式 |
3.2 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 |
3.3 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
3.4 国外政府加强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对新疆的借鉴意义 |
第4章 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分析 |
4.1 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4.2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因分析 |
4.3 案例分析 |
第5章 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管理现状分析 |
5.1 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管理机构及职能现状分析 |
5.2 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现状分析 |
5.3 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监管措施 |
第6章 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管理的总体构想与管理体制 |
6.1 新疆政府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总体目标 |
6.2 总体构想和策略 |
6.3 实施统一监管模式 |
6.4 新疆农产品安全政府管理体系的组织构架 |
6.5 建立新疆政府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
第7章 政府对生产源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7.1 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管理 |
7.2 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
7.3 突出安全农产品基地管理 |
7.4 政府对农产品(食品)生产者的监管 |
7.5 推广支持安全农产品产业化发展 |
第8章 政府对市场、消费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8.1 政府市场治理模式的选择 |
8.2 市场准入 |
8.3 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 |
8.4 政府引导农产品安全消费 |
8.5 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
8.6 案例:谁让"三聚氰胺"如此猖狂 |
第9章 构建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和信息系统 |
9.1 建立农产品可追溯制度意义重大 |
9.2 新疆主要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建设 |
9.3 新疆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的内容建设 |
9.4 政府推动农产品追溯制度 |
9.5 建立新疆农产品安全信息系统 |
9.6 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
第10章 构建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与应急系统 |
10.1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 |
10.2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 |
10.3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
10.4 典型案例 |
第11章 新疆政府农业质量安全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
1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政策体系 |
11.2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 |
11.3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 |
11.4 增加投入,完善农业保护措施 |
11.5 加大农业人才队伍建设 |
11.6 建立农业技术支撑体系 |
11.7 整合现有农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职能 |
第12章 结论 |
12.1 主要结论 |
12.2 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中国原料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 ——以呼和浩特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的对象、目的和拟解决的基本问题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目的 |
1.2.3 拟解决的基本问题 |
1.3 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特色和创新 |
1.4.1 研究特色 |
1.4.2 研究的创新 |
2 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和动态 |
2.1 有关乳制品安全的研究进展 |
2.1.1 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因素 |
2.1.2 食品质量安全特性与质量控制 |
2.1.3 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消费者行为研究 |
2.1.4 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者行为研究 |
2.1.5 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政府管理研究 |
2.2 有关饲料营养与乳制品质量安全的研究 |
2.2.1 生鲜乳质量与饲料营养的关系 |
2.2.2 提高生鲜乳质量的营养调控技术进展 |
2.2.3 影响生鲜乳质量安全的营养因素 |
2.3 有关农户行为的研究 |
2.3.1 集中在农户是否理性的争论上 |
2.3.2 对农户的某一具体行为及其影晌因素进行实证研究 |
2.4 有关乳及乳制品市场的研究 |
2.4.1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及评述 |
2.4.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及评述 |
2.5 有关博弈论及其应用的研究 |
2.6 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的研究 |
2.6.1 国外的研究 |
2.6.2 国内的研究 |
2.7 小结 |
3 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理论依据 |
3.1 基本概念 |
3.1.1 食品安全 |
3.1.2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与安全食品 |
3.1.3 有关牛奶的几个概念 |
3.1.4 行为主体 |
3.2 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市场的经济学分析及政府管制 |
3.2.1 政府行为的经济学依据 |
3.2.2 关于市场失灵及如何矫正的理论分析 |
3.2.3 生鲜乳质量安全市场的经济学分析 |
3.2.4 生鲜乳质量安全市场失灵的政府干预与市场手段 |
4 国外生鲜乳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
4.1 有关国家生鲜乳质量保障体系 |
4.1.1 美国乳制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4.1.2 加拿大乳制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4.1.3 欧盟乳制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4.1.4 法国乳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4.1.5 荷兰乳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4.1.6 英国乳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4.1.7 日本生鲜乳及乳制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4.1.8 印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
4.2 OIE 的官方兽医制度与欧盟、美国等的兽医管理体制 |
4.2.1 OIE 的官方兽医制度 |
4.2.2 美国的兽医管理体制 |
4.2.3 欧盟的兽医防疫体制 |
4.2.4 澳大利亚的政府兽医管理制度 |
4.3 中外原奶质量安全管理比较 |
4.3.1 中外原奶质量安全管理的共同特征 |
4.3.2 中外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不同之处 |
4.3.3 我国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主要差距 |
5 消费者对生鲜乳质量安全及有关事项的需求行为分析 |
5.1 调查设计 |
5.2 样本特征描述 |
5.3 对政府的评价情况 |
5.4 消费者对企业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评价 |
6 奶户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控制行为分析 |
6.1 数据来源 |
6.1.1 样本点的选择 |
6.1.2 调查问卷的设计与调查 |
6.1.3 样本特征描述 |
6.2 奶牛养殖基本情况 |
6.2.1 养殖户奶牛购买情况 |
6.2.2 奶户奶牛养殖规模情况 |
6.2.3 奶户奶牛饲养管理情况 |
6.2.4 饲料使用情况 |
6.3 对奶牛养殖技术的掌握运用情况 |
6.4 对兽药的认知及使用状况 |
6.4.1 奶户对兽药效果的认知情况 |
6.4.2 兽药的来源及使用状况 |
6.5 对政府及社会服务的要求情况 |
6.6 对奶业风险的认知情况 |
7 我国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
7.1 我国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现状 |
7.1.1 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
7.1.2 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现状 |
7.1.3 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现状 |
7.1.4 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现状 |
7.1.5 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现状 |
7.1.6 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 |
7.1.7 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体系的现状 |
7.1.8 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的现状 |
7.2 我国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7.2.1 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7.2.2 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 |
7.2.3 生鲜乳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 |
7.2.4 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认证体系存在的问题 |
7.2.5 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存在的问题 |
8 完善我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 |
8.1 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
8.1.1 加强配套法律建设工作及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建设 |
8.1.2 加强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设 |
8.2 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建设 |
8.3 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
8.4 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
8.4.1 建立全国性有效实时监控监测网络体系 |
8.4.2 检测资源、检测结果共享 |
8.4.3 建立第三方中立检验机构和完善牛奶质量一价格体系 |
8.5 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认证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
8.6 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信息体系建设 |
8.6.1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建立检验检测信息共享机制 |
8.6.2 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 |
8.7 生鲜乳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建设 |
8.8 生鲜乳质量安全利益分配机制建设 |
8.9 建立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理性竞争机制 |
8.10 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
8.10.1 加快良种繁育,增加数量提高质量 |
8.10.2 加紧奶源基地建设,提高奶产品质量 |
8.10.3 大力支持乳品企业的技术更新改造和科技创新 |
8.10.4 大力发展优质饲料饲草生产,建立奶牛饲料生产基地 |
8.10.5 加强奶牛的科学饲养管理 |
8.11 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
8.11.1 制定奶业保护政策 |
8.11.2 制定相关的政策,优化投资环境 |
8.11.3 完善奶牛疫病防治体制建设 |
8.11.4 建立有效的市场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 |
8.11.5 加强奶业行业协会的作用,确保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 |
9 结论和建议 |
9.1 结论 |
9.2 建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录1 消费者对牛奶质量安全及有关信息的需求行为调查 |
附录2 奶户(场)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调查 |
附录3 我国乳品加工相关安全标准目录(征求意见稿) |
参考文献 |
四、内蒙古纤维检验局查处絮棉市场不法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D]. 史晓玲. 山东大学, 2020(08)
- [2]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监管体制研究 ——以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为鉴[D]. 薛峰.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 [3]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D]. 李忠远. 辽宁大学, 2015(06)
- [4]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的政府职责研究[D]. 杜梦瑶. 南京理工大学, 2013(07)
- [5]基层工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研究[D]. 万雅丽. 天津大学, 2012(05)
- [6]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中的信息公开体系构建研究[D]. 黄倩. 华中师范大学, 2011(11)
- [7]“十二五”:纤检事业从这里出发——2011年全国专业纤维检验工作会议侧记[J]. 之剑. 中国纤检, 2011(03)
- [8]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D]. 张民侠. 南京林业大学, 2010(01)
- [9]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管理研究[D]. 唐胜军. 新疆农业大学, 2010(07)
- [10]中国原料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 ——以呼和浩特市为例[D]. 靳延平.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