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论文文献综述)
李男[1](2020)在《中印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与印度是目前世界上两个主要的新兴经济体,且都具有人口众多,耕地面积相对不足等相似的国情,因此,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应用对两国预防和应对粮食危机,有效解决耕地不足,进一步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制于经济、政治、文化和技术等多方面的原因,两国在对待转基因粮食作物产业化上却始终存在较大争议,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并限制了两国在转基因生物技术立法上的进程。从目前美国转基因生物技术发展和应用的进程来看,法律制度的配套和完善对一国转基因生物技术在安全保障的前提下进行产业化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比中印两国当前的转基因生物技术立法,来比较这两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在面对转基因生物技术上的立法态度、制度内容,探寻其背后各自的立法机理、模式和未来发展的趋势与方向,并进而以印度的立法状况为镜鉴来检视我国转基因生物技术立法上之成败,从而为我国转基因生物技术立法的体系化完善提供一些指引和帮助。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从最基本的概念入手,对转基因技术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进行分析和解读,接着探讨了何为转基因生物安全以及立法规制的必要性。继而分析了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理论基础,包括风险预防理论、利益衡量理论、合作规制理论,也为下文的启示提供理论来源。第二部分从立法演进、立法体系、立法原则三个方面展开,比较了中国与印度的立法概况,分析了中国与印度的立法差异性。第三部分比较中印的法律监管制度。首先比较了法律监管主体,具体制度以研发试验阶段、生产加工阶段、消费流通阶段、对外贸易阶段为划分依据,选取了风险评价制度、行政审批制度、食品标识制度、加工审批制度。第四部分是比较之后的思考,以同中国对比,印度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得失为视角,分析了印度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优势以及缺憾,继而从根源上分析了得失的成因。最后,总结出对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有益启示,以期为寻找转基因技术研发、商业化应用以及生态环境与公众健康保护之间的平衡点提供参考。
赵宗豪[2](2020)在《产业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转基因作物科研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步伐也逐渐加快,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种类有望扩大,从转基因作物科研到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撑。转基因作物种子是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基础环节,做好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对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全局至关重要。我国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为核心的作物种子监管法律体系,该体系对我国作物种子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维护了作物种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种子法》颁布时转基因作物种子产业才刚刚起步,未能引起立法者的充分重视,故以《种子法》为核心的种子监管法律体系对于转基因种子法律监管少有涉及,致使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呈现混乱状态,产业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完善的必要性越来越突出。本文立足于转基因作物产业化背景,从现有种子法律监管体系出发,找寻出现有体系存在的法律漏洞,借鉴域外典型国家或地区转基因作物种子监管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可行的建议,促进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体系完善。具体来说本文主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对选题的背景、意义进行了说明,对已有的研究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已有研究存在的不足,提出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对研究对象进行了界定,立足于产业化背景,对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的现实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阐释;第三部分对我国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的规范依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将转基因作物种子监管的规范内容划分安全评价、许可审批、共存管理和进出口管理四个方面,并对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的运行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是对域外典型国家或地区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体系的考察,通过对美国、巴西、欧盟现有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体系的考察分析,为我国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的发展提供经验储备;第五部分是对产业化背景下我国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的完善建议,指出我国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应该进行系统化的调整,上到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理念,下到具体制度的设计和执行都需要与时俱进,使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更加契合法治理念,为转基因作物产业化提供法治保障;第六部分为结语,总结了文章基本观点,并就后续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王韬惠[3](2020)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转基因食品在不断融入公众生活的同时,随之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主要是关于转基因食品风险的考量:转基因食品是否存在风险,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这些疑问随着转基因食品的流通和发展而逐渐发酵,引发人们的思考,同时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与否的争论也从未停歇。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迫切要求我们从法律层面入手,探求一条规制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有效法律途径。本文主要从法律层面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进行剖析,通过分析转基因食品的发生原理以及分类,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性因素,结合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现状,包括立法现状、监管机构、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等,针对现存制度上的缺陷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试图建立覆盖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的系统的风险监管法律规制体系,探讨可以有效规制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途径。本文第一章主要内容为内涵和风险性分析,梳理了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以及相关的法理依据;第二章重点分析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现状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围绕美国和欧盟转基因食品风险法律监管体系,比较二者在风险规制法律结构方面的差异,试图为我国提供有益的借鉴;第四章针对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并以期在完善配套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动态的、全程的风险监管法律体系。
刘锦文[4](2020)在《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法律规制研究 ——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理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时代的发展,国际社会风险增多。全球气候变暖,冰川融化,各地自然灾害多发,生物多样性逐渐减少,我们处在一个风险社会中。本文以风险预防原则理论为参照,通过对Y村的深度调研,总体了解村民对转基因生物的认知程度。经调研发现,Y村村民对转基因生物认知程度整体不高。风险预防原则理论的核心内容就是对未知的风险采取预防措施。人们对转基因技术的未知增大了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的风险。转基因生物技术在21世纪得到了迅猛发展,转基因环境安全在没有得到科学认证的前提下,其是有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因而在此背景下,有必要研究转基因生物的环境安全。本文从五个方面对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法律规制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就本文选题的来源及意义进行介绍,然后梳理了国内以及国外针对此选题的文献,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介绍了风险预防原则理论的提出以及其后来的发展。风险预防原则理论是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预防的一个理论,因为在转基因生物没有科学定性前,是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所以借助这个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支撑。风险预防原则不仅仅被运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也被国外运用于防范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风险。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的相关立法,并分析了我国转基因生物立法的困境。第四部分分别介绍了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些国家在转基因生物立法方面的法律规定及一些制度,通过对四个国家以及欧盟转基因生物立法方面的介绍,得出一些对我国转基因生物立法方面的启示。最后一部分是对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立法方面的一些构想,包括制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完善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体系、构建转基因环境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转基因环境安全责任制、建立转基因环境安全补救制度。
祁潇哲,贺晓云,黄昆仑[5](2019)在《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评价技术体系及其发展趋势》文中指出针对如何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价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的问题,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国际组织及我国对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评价框架进行对比,结果表明:1)目前全球对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评价主要包括新表达物质毒理学评价、致敏性评价、营养成分分析、全食品安全性评价、食品加工对食用安全的影响、抗生素抗性评价;2)虽然目前全球基本形成了对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评价的原则和技术体系框架,但由于新型生物技术产品的出现,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评价的具体过程存在争议;3)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评价体系需要在营养学检测方面构建作物营养数据库,在毒理学检测方面构建毒蛋白数据库,在致敏性检测方面建立体外细胞评价模型,在非期望效应方面构建非期望效应评价模型。综上,面对新型生物技术产品,需要继续发展、完善已经建立的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评价原则和技术体系,以更好地保障人类健康。
周燕[6](2019)在《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研究》文中指出伴随转基因食品在公众生活领域的大量涌现,围绕转基因食品的种种争议迅速成为公众殷切关注的焦点,总体而言,公众对更严格、更完善的监管法律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在转基因食品监管与消费者权利保护中拥有独特优势:一是转基因食品标识是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及信息平衡机制的有效手段;二则转基因食品标识是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得以保障的制度基础。多年来转基因食品商业发展过程中,为解决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各个国家或地区在转基因食品管理时进行了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美国与欧盟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两种模式代表,其制度立法经验十分值得我国借鉴。我国食品市场中转基因食品的数量越来越多,而这对转基因食品监管提出了更高的法制要求,同时我国也在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上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但因为转基因食品的特殊性及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中央立法分散和地方立法冲突的乱象,给相关监管机制的流畅运行造成障碍。从问题类型而言,转基因食品标识已经不仅是一个科学性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选择问题或者社会性问题,标识模式与标准的选择关乎着越来越多层面的利益诉求,其立法的安排必须全面考量制度运行成本和收益平衡,甚至其可操作性标准。由此,我国究竟如何进行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安排,具体如何选择制度立法设计,迫切的需要我们从立法理论和制度化内容上进行探讨和解决。本论文以多种法学方法作为分析工具,对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进行了论证。首先从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中最基本的法律概念,即转基因食品入手,对其进行规范的分析和解读,明确标识制度立法需要规制的对象范围。然后对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的法理基础进行探讨,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社会理论和利益衡量理论是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存在的理论根基。随之以我国、美国和欧盟为三个典型的分析样本,审视了目前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的困境与障碍形成的原因,以及近年来所出现的立法乱象,侧重以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关系的协调为研究对象。同时对美国和欧盟的相关立法特点、成功之处进行剖析,对比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原则、立法模式之间的差异,归纳差异形成背后的制约因素,总结美国和欧盟在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协调上给我们带来的启发。最后回归规范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这一现实问题,给出了具体的立法设计理念与具体的立法内容,以期为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提供参考,形成健全的法律规制体系,塑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利益。
张军[7](2019)在《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自转基因技术走进大众视野起,一直面临着多方的质疑,自此,转基因技术安全风险管理研究走入学界视角。在转基因技术安全风险研究逐渐走向深水区的背景下,学界对转基因技术面临的食品安全风险研究不断深入,研究成果颇丰。虽然转基因技术所涉及的安全风险也包含环境安全风险,但是此类研究甚少。如何将已有的“风险预防”指导性原则、安全评价管理制度和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等研究成果分析、整合与吸收,完善我国目前的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体系将成为今后研究的另一重点。全文主要共5个章节,具体内容如下:第1章主要围绕选题意义、国内外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展开,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叙述,进而展开本文的论述。第2章主要对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的概念与形式进行的阐述和法律规制必要性进行分析,主要涉及转基因技术的概念和发展现状、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的表现形式和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必要性分析。本章主要想从转基因技术原理和环境权与公众知情权角度展开规制必要性的论证分析。第3章具体分析我国有关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体系的现状进行分析,具体涉及立法和监管方面的现状分析。同时对我国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体系中具体制度的不足进行分析,主要围绕立法体系、立法位阶、监管和保障体系四个不足方面展开比较深入的讨论,为我国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体系的完善作出铺垫。第4章主要对国外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规制法律体系进行分析,主要从围绕欧美有关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体系的立法原则、评价制度和监管保障制度层面分析比较,从而得出适用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完善的启示。第5章针对前文对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体系现状和不足进行完善,在参考国外具体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为我国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体系的完善提出对应的完善建议,主要涉及基本原则、法律内容、监管和保障体系四个方面展开。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8](2019)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培训资料(连载四)》文中研究指明附录Ⅲ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接上期)3生产性试验的申报要求3.1项目名称:应包含目的基因名称、转基因微生物名称、试验所在省(市、自治区)名称和试验阶段名称四个部分。如转***基因***(微生物名称)在山东省的生产性试验。3.2试验转基因微生物材料数量:一份申报书种不超过5个转基因微生物株系(品系),这些株系(品系)应当是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9](2019)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培训资料(连载一)》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4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必
高炜[10](2018)在《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分析研究及新型筛查方法的开发》文中指出作为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转基因食品标识不仅与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紧密相关,同时也是政府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关注和研究的重点。为给完善和制定更合理的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提供科学依据,本研究分析了转基因食品生产应用现状及其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结合食品标识的经济学意义,在比较制度分析的思想基础上,用进化博弈论作为工具来研究分析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阶段变迁;建立了一种超快速、通用、可视化的双重转基因定量筛查传感器,为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总结如下:1,转基因大豆和玉米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和应用非常普遍的食品加工原料。在美国,转基因大豆和玉米的种植面积约占总种植面积的93%,其中,大约47%的大豆用于国内压榨,约45%用于出口;美国近5年玉米平均产量为3.4亿吨,大约44%直接或间接进入食物链被消耗。由此可见美国也同时是转基因食品消费大国。在过去的20年间,因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全球大豆、玉米和油菜分别增产约1.8亿吨、3.5亿吨和1060万吨。其中仅2015年就为全球农民带来154亿美元的直接经济效益,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享受到了其中约48%的新增收益。新型生物技术如复合性状产品在农业上的快速推广和应用增加了农产品市场供应量,平抑了市场价格,有效地保障了粮食安全,消费者也因此从中获得间接的经济效益。此外新一代转基因食品如改善营养健康等也将更多地进入日常生活,给消费者带来直接的益处。在环境保护方面,如二氧化碳减排、节约耕地等方面转基因技术作物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利用比较制度分析的思想,通过分析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的变迁,发现标识管理体系的变迁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进化博弈论是比较制度分析的工具,选择转基因食品标识体系中的不同群体为研究对象,用进化博弈论来分析体系动态变化的过程,并对群体的选择进行解析得知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是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消费者、企业与消费者以及国家政策之间的重复博弈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新型生物技术如植物基因组编辑技术给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带来新挑战,如终产品可能会与传统育种技术获得产品难以区分;但相比现行对转基因产品的过度监管,植物基因组编辑技术产品商业化的成本将可能会大幅降低,公众接受度较高,从而将会更加快速地进行推广和应用。这将会促使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制度设计更趋于合理。3,通过自行搭建的超速PCR试验平台联合侧流层析传感器,建立了一种超快速、通用、可视化的双重转基因定量筛查传感器。经过试验条件的优化,双重超速PCR能够在2.5 min完成30个热循环的扩增;将扩增样品进行侧流层析检测,5 min可观察试验结果,总反应时间控制在10 min之内。双重转基因定量筛查传感器特异性高,无交叉反应,能够检出质量分数为0.05%的转基因样品、实现单拷贝基因的可视化检测。解决了实时定量PCR检测平台与数字PCR检测平台耗时长、不易操作和检测成本高的难题。本研究所分析的转基因食品生产应用现状、标识管理体系的变迁和建立的新型筛查方法为科学制定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其他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方法和思路。
二、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论文提纲范文)
(1)中印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现有研究的评述 |
1.3 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解析及理论基础 |
2.1 转基因技术 |
2.1.1 转基因技术的概念 |
2.1.2 转基因技术的发展 |
2.2 转基因生物安全 |
2.2.1 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概念 |
2.2.2 转基因生物安全规制的必要性 |
2.3 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理论基础 |
2.3.1 风险预防理论 |
2.3.2 利益衡量理论 |
2.3.3 合作规制理论 |
第三章 中印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概况比较 |
3.1 立法演进比较 |
3.1.1 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演进 |
3.1.2 印度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演进 |
3.1.3 比较结论 |
3.2 立法体系比较 |
3.2.1 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体系 |
3.2.2 印度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体系 |
3.2.3 比较结论 |
3.3 立法原则比较 |
3.3.1 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原则 |
3.3.2 印度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原则 |
3.3.3 比较结论 |
第四章 中印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监管制度比较 |
4.1 法律监管主体比较 |
4.1.1 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监管主体 |
4.1.2 印度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监管主体 |
4.1.3 比较结论 |
4.2 研发试验阶段的安全评价制度 |
4.2.1 中国研发试验阶段的安全评价制度 |
4.2.2 印度研发试验阶段的安全评价制度 |
4.2.3 比较结论 |
4.3 生产加工阶段的行政审批制度 |
4.3.1 中国生产加工阶段的行政审批制度 |
4.3.2 印度生产加工阶段的行政审批制度 |
4.3.3 比较结论 |
4.4 流通消费阶段的食品标识制度 |
4.4.1 中国流通消费阶段的食品标识制度 |
4.4.2 印度流通消费阶段的食品标识制度 |
4.4.3 比较结论 |
4.5 对外贸易阶段的进口审批制度 |
4.5.1 中国对外贸易阶段的进口审批制度 |
4.5.2 印度对外贸易阶段的进口审批制度 |
4.5.3 比较结论 |
第五章 中印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比较的思考 |
5.1 印度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得失 |
5.1.1 印度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优势 |
5.1.2 印度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缺憾 |
5.1.3 成因 |
5.2 印度对完善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启示 |
5.2.1 判断利益关系趋势,寻求最佳法律效果 |
5.2.2 法律监管要找准预防限度 |
5.2.3 多部门合作规制,多方协商治理 |
5.2.4 细化相关规定 |
5.2.5 重视法律文化传统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研究生在读期间主要学术成果和获奖情况 |
致谢 |
(2)产业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选题目的 |
1.1.3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难点与创新点 |
1.4.1 研究难点 |
1.4.2 研究的创新点 |
2 产业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概述 |
2.1 产业化背景 |
2.2 产业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的内涵 |
2.3 产业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
2.3.1 产业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种子监管必须走法治道路 |
2.3.2 现有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难以适应产业化背景 |
3 产业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的现状及问题 |
3.1 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的规范依据 |
3.2 转基因作物种子监管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 |
3.2.1 转基因作物种子安全评价 |
3.2.2 转基因作物种子品种审定 |
3.2.3 转基因作物种子与非转基因作物种子共存 |
3.2.4 转基因作物种子进出口管理 |
3.2.5 现有转基因作物种子监管规范评析 |
3.3 产业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现状 |
3.3.1 转基因作物种子上市前的监管 |
3.3.2 转基因作物种子上市后的监管 |
3.3.3 转基因作物违法违规案例分析 |
3.4 产业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种子监管的突出问题 |
3.4.1 法律监管理念不清 |
3.4.2 科学原则贯彻不彻底 |
3.4.3 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无法可依 |
3.4.4 转基因作物种子与非转基因作物种子共存管理可执行性低 |
3.4.5 责任主体不健全 |
4 域外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考察 |
4.1 美国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 |
4.1.1 生物技术监管体系 |
4.1.2 种子监管体系 |
4.1.3 转基因作物种子与非转基因作物种子共存 |
4.2 巴西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 |
4.3 欧盟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 |
4.4 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域外考察启示 |
4.4.1 完善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体系 |
4.4.2 保障公众转基因作物种子知情权 |
4.4.3 坚持科学理念,明确生物安全内涵 |
5 产业化背景下我国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的对策 |
5.1 监管理念和原则 |
5.1.1 树立安全和发展并重的监管理念 |
5.1.2 坚持科学监管的原则 |
5.2 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
5.2.1 完善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制度 |
5.2.2 优化转基因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程序 |
5.2.3 细化转基因作物种子和非转基因作物种子共存规定 |
5.2.4 完善相关主体责任 |
5.3 监管施行中的完善 |
5.3.1 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 |
5.3.2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研究生在读期间主要学术成果及课题参与情况 |
附录二:研究生在读期间主要学术活动及获奖情况 |
致谢 |
(3)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第一节 转基因食品概述 |
一、转基因食品的内涵 |
二、转基因食品发展现状 |
三、转基因食品安全 |
第二节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特殊性 |
一、涉及法律如何应对科学不确定性的问题 |
二、“有罪推定”或“无罪推定” |
三、不确定风险要求特殊的法律规制模式 |
第三节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一、保护公共利益的国家义务 |
二、市场调节的无序性 |
三、保护生命健康权 |
第二章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现状 |
第一节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现状 |
一、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规制立法现状 |
二、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
三、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规制法律结构 |
第二节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存在问题 |
二、多头监管 |
三、缺乏系统的风险监管体系 |
四、公众参与缺乏保障 |
第三章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域外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美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 |
一、规制理念 |
二、美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 |
三、监管机构 |
四、美国转基因食品安全规制法律结构 |
第二节 欧盟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 |
一、规制理念 |
二、欧盟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 |
三、监管机构 |
四、欧盟转基因食品安全规制法律结构 |
第三节 域外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启示 |
第四章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完善对策 |
第一节 完善规制立法 |
一、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法律界定 |
二、进行专门立法 |
三、明确立法宗旨 |
四、确立风险预防原则 |
第二节 优化监管 |
第三节 完善风险监管体系 |
一、转基因食品上市前的风险监管 |
二、转基因食品上市后的风险监管 |
三、转基因食品上市后的具体监管措施 |
第四节 保障公众参与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法律规制研究 ——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理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第2章 风险预防原则理论与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 |
2.1 风险预防原则理论的概况 |
2.2 风险预防原则理论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运用 |
2.3 风险预防原则理论与转基因生物环境的关系 |
第3章 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现状与困境 |
3.1 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立法现状 |
3.2 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立法的困境 |
第4章 国外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的法律规制及启示 |
4.1 国外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的法律规制 |
4.2 国外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
第5章 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风险法律规制的构想 |
5.1 制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 |
5.2 完善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体系 |
5.3 构建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
5.4 完善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责任制 |
5.5 做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补救措施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附录:问卷调查样本 |
(5)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评价技术体系及其发展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1 国际组织及我国对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评价框架 |
1.1 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 /世界卫生组织 (WHO) |
1.2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
1.3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
1.4 中国 |
2 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评价体系发展趋势 |
2.1 完善转基因生物营养学检测与评价技术体系, 构建作物营养数据库 |
2.2 完善转基因生物毒理学检测与评价技术体系, 构建毒蛋白数据库 |
2.3 优化转基因生物致敏性检测与评价技术体系, 建立体外细胞评价模型 |
2.4 探索转基因生物非期望效应检测与评价技术, 构建非期望效应评价模型 |
3 结束语 |
(6)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与难点 |
1.4.1 研究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难点 |
2 转基因食品概念的规范分析 |
2.1 转基因食品的解释方法 |
2.2 转基因食品的构成性语言分析 |
2.2.1 转基因 |
2.2.2 食品 |
2.3 转基因食品的概念界定 |
2.3.1 转基因食品定义现状 |
2.3.2 转基因食品与转基因生物 |
3 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的法理基础 |
3.1 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
3.1.1 消费者知情权 |
3.1.2 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
3.2 风险社会理论 |
3.3 利益衡量理论 |
4 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立法与适用 |
4.1 中央立法维度的立法梳理 |
4.1.1 中央立法现状 |
4.1.2 中央立法特点 |
4.2 地方立法维度的立法现状 |
4.2.1 典型地方立法 |
4.2.2 地方立法评析 |
4.3 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法律适用分析 |
4.3.1 司法实践基本情况梳理 |
4.3.2 法律适用评析 |
4.4 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4.1 存在的问题 |
4.4.2 问题产生的原因 |
5 域外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立法比较与借鉴 |
5.1 美国 |
5.1.1 美国联邦层面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 |
5.1.2 美国各州层面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 |
5.1.3 联邦立法与州立法的关系与协调 |
5.2 欧盟 |
5.2.1 欧盟层面立法 |
5.2.2 各成员国立法 |
5.2.3 欧盟层面立法与成员国立法的关系及协调 |
5.3 中国与美国/欧盟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比较与借鉴 |
5.3.1 立法模式比较 |
5.3.2 立法原则比较 |
5.3.3 差异化原因分析 |
6 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的具体建议 |
6.1 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中几对关系的协调 |
6.1.1 消费者权利与商业言论自由的协调 |
6.1.2 风险规制与贸易发展的协调 |
6.1.3 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协调 |
6.2 中央立法具体内容的完善 |
6.2.1 明确转基因食品标识范围 |
6.2.2 周延转基因食品标识方式 |
6.2.3 设计转基因食品标识阈值 |
7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研究生期间主要的学术成果 |
附录二 研究生期间的学术活动及所获荣誉 |
致谢 |
(7)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之处 |
第2章 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必要性 |
2.1 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的特殊性 |
2.1.1 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的多样性 |
2.1.2 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的严重性 |
2.2 公众环境权益保护的内在要求 |
2.3 转基因技术发展的客观需要 |
第3章 我国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现状及不足 |
3.1 我国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现状 |
3.1.1 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方面的立法 |
3.1.2 转基因技术风险监管机构及职能 |
3.2 我国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不足 |
3.2.1 立法体系不完善 |
3.2.2 风险监管保障制度可操作性较低 |
3.2.3 立法滞后于转基因技术发展 |
第4章 域外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制度考察 |
4.1 主要国家及地区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制度 |
4.1.1 美国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制度 |
4.1.2 欧盟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制度 |
4.2 主要发达国家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制度比较 |
4.2.1 立法态度相左 |
4.2.2 立法基本原则显着不同 |
4.2.3 监管模式宽严差异 |
4.2.4 知情权保护重视度差异明显 |
4.3 主要发达国家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4.3.1 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须符合国家利益 |
4.3.2 重视本国的文化传统和民众观念 |
4.3.3 立足于现有法律制度 |
4.3.4 多部门分工合作共同监管 |
第5章 我国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完善 |
5.1 我国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基本原则 |
5.1.1 风险预防原则 |
5.1.2 适当控制原则 |
5.1.3 知情选择原则 |
5.2 健全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监管制度 |
5.2.1 创新监管理念 |
5.2.2 选择折中监管模式 |
5.2.3 确立全程监管制度 |
5.3 建立健全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保障机制 |
5.3.1 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善 |
5.3.2 健全公众知情权保护制度 |
5.3.3 完善召回制度 |
5.3.4 引入企业诚信档案制度 |
5.3.5 强化追责与救济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中文 |
外文 |
致谢 |
(8)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培训资料(连载四)(论文提纲范文)
附录Ⅲ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
3生产性试验的申报要求 |
4安全证书的申报要求 |
附录IV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安全控制措施 |
1实验室控制措施 |
1.1安全等级Ⅰ控制措施: |
1.2安全等级Ⅱ控制措施: |
1.3安全等级Ⅲ控制措施: |
1.4安全等级Ⅳ控制措施: |
2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控制措施 |
3应急措施 |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用于研究和试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
第三章用于生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
第四章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
第五章一般性规定 |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 |
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指南 |
一、总体要求 |
(一) 分子特征 |
1.表达载体相关资料 |
2.目的基因在植物基因组中的整合情况 |
3.外源插入序列的表达情况 |
(二) 遗传稳定性 |
1.目的基因整合的稳定性 |
2.目的基因表达的稳定性 |
3.目标性状表现的稳定性 |
(三) 环境安全 |
1.生存竞争能力 |
2.基因漂移的环境影响 |
3.功能效率评价 |
4.有害生物抗性转基因植物对非靶标生物的影响 |
5.对生态系统群落结构和有害生物地位演化的影响 |
6.靶标生物的抗性风险 |
(四) 食用安全 |
1.新表达物质毒理学评价 |
2.致敏性评价 |
3.关键成分分析 |
4.全食品安全性评价 |
5.营养学评价 |
6.生产加工对安全性影响的评价 |
7.按个案分析的原则需要进行的其他安全性评价 |
二、阶段要求 |
(一) 申请实验研究 |
(二) 申请中间试验 |
(三) 申请环境释放 |
(四) 申请生产性试验 |
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 |
一、适用范围 |
二、检查依据 |
三、检查前的准备 |
四、检查方法和内容 |
(一) 检查方法 |
(二) 检查内容 |
(三) 需要注意的问题 |
(9)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培训资料(连载一)(论文提纲范文)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研究与试验 |
第三章生产与加工 |
第四章经营 |
第五章进口与出口 |
第六章监督检查 |
第七章罚则 |
第八章附则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安全等级和安全评价 |
第三章申报和审批 |
(10)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分析研究及新型筛查方法的开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词表 |
主要仪器设备 |
第一章 引言 |
1.1 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 |
1.2 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监管体系 |
1.2.1 美国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监管体系 |
1.2.2 巴西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监管体系 |
1.2.3 欧盟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监管体系 |
1.2.4 日本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监管体系 |
1.2.5 中国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监管 |
1.3 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现状 |
1.3.1 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现状 |
1.3.2 巴西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现状 |
1.3.3 欧盟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现状 |
1.3.4 日本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现状 |
1.3.5 加拿大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现状 |
1.3.6 澳大利亚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现状 |
1.3.7 中国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的现状 |
1.4 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技术的发展现状 |
1.4.1 酶联免疫吸附检测技术 |
1.4.2 PCR检测技术 |
1.4.3 侧流层析传感器 |
1.5 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案 |
1.5.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5.2 研究方案 |
第二章 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应用与社会经济效益研究分析 |
2.1 转基因作物的生产应用分析 |
2.1.1 抗除草剂作物应用分析 |
2.1.2 抗虫作物应用分析 |
2.1.3 新型生物技术作物应用分析 |
2.2 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应用分析 |
2.2.1 转基因大豆的生产和消费 |
2.2.2 转基因玉米的生产和消费 |
2.2.3 其它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和消费 |
2.3 我国转基因作物和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应用 |
2.3.1 转基因作物的研发 |
2.3.2 转基因作物和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应用 |
2.4 转基因食品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分析 |
2.4.1 转基因作物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分析 |
2.4.2 转基因食品的益处分析 |
2.4.3 新型生物技术产品的益处 |
2.5 小结 |
第三章 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的研究分析 |
3.1 比较制度分析的基本范式 |
3.2 食品标识的经济学意义 |
3.2.1 企业自愿标识 |
3.2.2 强制标识 |
3.3 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的阶段变迁 |
3.3.1 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的准备阶段(1970-1989) |
3.3.2 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的初建阶段(1990-2000) |
3.3.3 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改进和完善阶段(2001-2010) |
3.3.4 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新近变革(2011至今) |
3.4 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变迁解析 |
3.4.1 进化博弈论的提出及使用范围 |
3.4.2 国家政策间的进化博弈 |
3.4.3 政府与企业间的进化博弈 |
3.4.4 政府与消费者间的进化博弈 |
3.4.5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进化博弈 |
3.5 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变迁趋势及展望 |
3.5.1 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变迁趋势 |
3.5.2 转基因食品标识阈值变迁趋势 |
3.5.3 转基因食品标识类型的变迁 |
3.5.4 新技术产品给标识带来的挑战及未来展望 |
3.6 小结 |
第四章 转基因成分新型快速筛查方法的开发 |
4.1 基于超速PCR与侧流层析传感器的双重转基因定量筛查方法 |
4.2 实验材料与试剂 |
4.2.1 转基因品系材料 |
4.2.2 超速PCR实验试剂 |
4.2.3 侧流层析传感器实验用材料与试剂 |
4.2.4 仪器与设备 |
4.3 实验方法 |
4.3.1 转基因样品的研磨及试样的配制 |
4.3.2 试样基因组DNA的提取 |
4.3.3 普通PCR实验 |
4.3.4 超速PCR实验 |
4.3.5 侧流层析传感器的制备 |
4.3.6 双重转基因元件的双重检测 |
4.4 结果与讨论 |
4.4.1 超速PCR实验平台的搭建 |
4.4.2 基于超速PCR与侧流层析传感器的双重转基因定量筛查原理 |
4.4.3 双重超速PCR的反应特征与优化 |
4.4.4 基于超速PCR与侧流层析传感器的双重转基因定量筛查传感器的检测性能 |
4.5 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全文总结 |
5.2 本研究的创新点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四、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印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比较研究[D]. 李男.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2)
- [2]产业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种子法律监管研究[D]. 赵宗豪.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2)
- [3]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王韬惠. 兰州大学, 2020(01)
- [4]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法律规制研究 ——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理论[D]. 刘锦文. 长江大学, 2020(02)
- [5]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评价技术体系及其发展趋势[J]. 祁潇哲,贺晓云,黄昆仑.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2019(07)
- [6]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立法研究[D]. 周燕. 华中农业大学, 2019(02)
- [7]转基因技术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研究[D]. 张军. 南华大学, 2019(01)
- [8]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培训资料(连载四)[J].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吉林农业, 2019(07)
- [9]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培训资料(连载一)[J].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吉林农业, 2019(01)
- [10]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体系分析研究及新型筛查方法的开发[D]. 高炜. 中国农业大学,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