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刍议电子政务战略与实施(论文文献综述)
余紫垠[1](2021)在《省级政府部门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各个国家积极探寻信息技术与公共治理、政务服务等方面融合的新突破,全球进入政府数字化转型新时代。各国相继制定数字政府发展战略,并投入大量财政资金用于政府信息系统建设。但是政府信息化高增长背后伴生着高失败率,导致政府IT投资效果不理想和财政资源浪费严重,信息技术治理的相关论述引起学者和行政人员广泛关注。学者们普遍认为良好的信息技术治理机制能有效提高IT项目投资效果,而信息技术治理的核心就是对IT投资决策的治理。但由于政府的权力特征和多变的管理方式,导致政府IT投资决策模式及其演化实践仍处于黑箱中,阻碍了信息技术治理对政府IT投资效果影响机制的进一步研究。本文尝试从决策主体及结构、决策流程和决策权配置方面剖析我国省级政府IT投资决策实践,揭开我国政府IT投资治理的黑箱,提高政府IT投资效果。本研究以权力寻租理论、信息技术治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指导,首先根据公开资料、访谈记录分析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三十年的政策法规、互联网技术发展情况及公众政务服务需求变化情况,梳理出地方政府IT投资发展的四个阶段;其次,运用多案例研究法和归纳法,从45个省级政府信息化项目案例中总结出四种政府IT投资决策模式,并详细剖析了每种决策模式的决策主体、决策流程及决策权配置方式;最后,通过案例统计发现四种IT投资决策模式与四个IT投资发展阶段具有对应关系,据此分析省级政府IT投资决策模式的演化规律,构建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模型。此外,本研究总结政府IT投资决策的经验教训,提出政府IT投资决策实施原则。笔者对IT投资决策模式及演化规律的分析,有力的回答了我国政府IT投资决策模式“是什么”的问题,帮助政府以史为鉴完善IT投资决策治理机制。本研究从政府部门IT投资视角回顾我国政府信息化发展阶段并构建政府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阶段模型,不仅有助于分析新形势下的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挑战,而且总结政府IT投资决策的经验教训,对未来完善政府IT治理提供实践指导。此外,本研究基于中国特殊政治背景,探索有别于西方的政府IT投资决策实践,为信息技术治理提供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和理论解释,丰富国际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
伏佩宣[2](2021)在《警务体系能力研究 ——“技术-制度”互构视角下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的经验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现代警务模式下,运用信息技术提升警务效能,开展智慧警务建设已成为警务治理领域发展的普遍共识。起初,公安机关沉浸于新技术所带来的“美好想象”,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行却发现:改革并未达到预期目标,甚至陷入“中等信息化陷阱”。面对这样一个高度复杂和迅速变化的新兴领域,客观冷静的思考和系统深入的研究尤为重要。究其本质而言警务体系能力在智慧警务建设过程中未能充分发挥。较为遗憾的是,目前还未有学者以警务体系能力的研究视角对这一现实警务运行困境展开深入分析。警务体系能力是公安机关整体效能的创新型表述,它是各警种相互联结、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整体效能,而不是各警种单项效能的简单相加,其核心聚焦于公安机关整体效能的最大化释放。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基本形态,警务体系能力早在警务组织成立之初就已初具雏形,并随着警务模式的演进而不断发展变化。按照警务模式从传统向现代的演进规律,警务体系能力的基本形态可以划分为基于科层制背景下的警务体系能力(也可称之为“既有警务体系能力)和基于信息系统的警务体系能力两个阶段。其中,基于信息系统的警务体系能力是在尝试消除科层制“反攻能”的基础上演化而成的,并随着信息技术扎根警务组织的时间序列展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其最终目标是实现警务体系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全国首批科技强警示范单位,N市公安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警务大脑”建设的先行试点,在这长达三年的“先行先试”过程,信息技术扎根警务组织的阶段性特征展现得非常充分,为分析者更好地洞察警务体系能力提供了绝佳的分析“窗口”。有基于此,笔者以“技术—制度”为理论视角,基于技术执行的分析框架对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建设过程进行经验分析,旨在探讨“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何以可能?”这一核心命题。既有警务体系能力是基于科层制背景下产生的,其容易受到科层制背景下警种协同的动力不足及共识机制的缺失、警务在综合治理中的封闭和内敛趋向等“反功能”因素影响,而无法实现公安机关整体效能的最大化释放。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作为消除既有警务体系能力“反功能”的新尝试被技术执行者们赋予“美好想象”,但就实际效果而言,其陷入了警务治理“困境”。技术执行者们愈加认识到:信息技术在“警务大脑”中的简单嫁接只是单纯地构建了一种基于技术理念的警务体系能力,其仍处于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的初级阶段。从N市“警务大脑”的实际应用效果来看,信息技术只是起到技术支撑作用,优化和再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才是根本。有基于此,N市公安局在“警务大脑”建设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引入合成警务机制,通过相应的制度匹配实现信息资源、组织结构和警务要素的整合及警务流程的优化再造。最终,在信息技术与合成警务机制的有机结合下实现了警务体系能力的现代化。总之,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是技术与制度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方面,信息技术本身暗含着一种网络化逻辑,其在被运用于特定的组织时,提供了一种解决组织联结问题的空前弹性,为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技术支撑,其通过技术赋能,以信息化驱动;通过技术赋权,推动公安战斗生产模式转变。另一方面,合成警务机制从宏观层面上构建一体化的警务模式;从中观层面上推动警务组织结构变革;从微观层面上重构行动者理念和行为;其为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相应的制度形塑空间。最终,在“技术—制度”的互构作用下,各警种作战能力达到了有机融合,实现了警务效能的最大化释放。
于丽春[3](2020)在《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文中研究说明在组织活动中,通过合作能够提升组织效率、服务质量,而合作缺失,则会带来服务质效的下降。政府组织亦如此,即政府部门间合作与否会对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升治理能力加以解决;其次,发展经济的压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满足公众需求;最后,信息化的推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打破传统的“碎片化”运行模式。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政府逐步加强对政府部门间合作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大部制”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式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但没有形成顺畅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对高效推动特定跨部门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推动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容易带来机构林立,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性、内生性不足等问题。并联审批是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产生、发展的一种促进审批效率提升的运行方式,外在形式上,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微观切口;内在本质上,并联审批通过流程优化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避免了组织机构变动和新的机构设置,有助于形成长效性、内生性的合作机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必要切口。所以,基于现实问题与实践考量,本研究聚焦并联审批这一运行方式,对其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分析。那么,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这构成了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与合作困境共存,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探索有助于破解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难题。在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场域内,政府部门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经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应对以上挑战的必然选择。合作需求是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逻辑起点,其形成源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实现更高效率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形成合作需求的直接原因;第二,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以获得更大效用,是形成合作需求的深层原因。虽然,政府部门间合作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和实践中的需求,但是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常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产生合作困境。主要体现在“权责壁垒”使政府部门间整体性价值缺失、增加沟通成本、阻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使审批流程破碎、审批标准不一,导致合作执行难。那么,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为何?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是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前者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自利”导致部门间目标各异、政府部门的“利他”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后者表现为,分散化审批、流程破碎、信息不畅致使部门间行动不一致。但分化的组织结构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其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其次,并联审批作为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微观且必要的切口,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并联审批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相对成熟阶段,其发展历程中体现了各政府部门从简单的联合办公逐步转化为相互合作的过程。进一步地,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之中。第一,并联审批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政府自身改革因素,以及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经济社会因素,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也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社会方面。政治方面,并联审批是产生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目的在于提升政府的审批效能;经济社会方面,并联审批是相对于串联审批的一种高效运行的审批方式,强调各审批部门的共同推进;基于以上方面,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并联审批的执行过程,强调一个部门或者窗口向申请人收取申请材料,通过后台并联式运行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送达审批结果。为达此要求,并联审批基于组织载体进行集中审批、以优化流程为运行前提、以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从而有利于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从最终效果来看,并联审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表现为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增进了公共价值。但是,政府组织结构的分化不可避免、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调和,这决定了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限度。最后,为了化解合作困境,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需要对政府部门间的目标和行动进行一致性协调。第一,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宏观背景下,跨部门行政审批中的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并联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制度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通过组织、流程和技术三个方面,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组织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组织载体;流程方面,审批流程的整体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运行前提;技术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技术支撑;以此为基础,并联审批促进了传统上以政府部门为核心的“职能驱动型”服务模式向以审批流程为核心的“流程驱动型”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通过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并联审批促进了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本文最后一章,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对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进行验证。第一,从合作需求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引发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但是,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存在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即“权责壁垒”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导致合作执行难;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在于相关部门间的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分化的组织结构则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第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已经从简单的部门联合办公转化为部门间的相互合作,与此同时,从其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来看,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形成、行动一致生成的优势;并且,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因分化的组织结构使其具有一定的限度。第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以及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具体包括组织载体、运行前提和技术支撑。综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包括生成机理和深层诱因两个层面;第二,并联审批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面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不同层面,其有效性与有限性并存;第三,基于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构建的分析框架,能够对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解释,而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是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路径。
林夜[4](2020)在《大数据背景下县级政府电子政务提升策略研究 ——以广西岑溪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全球化、知识经济和技术革命作为当今时代的三大主要特征,其中技术革命的影响尤为深刻,“大数据”作为当今时代最重要的革命性技术之一,不仅仅是开启了信息技术的新时代,而且也开创出了电子政务的新局面。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要加快推动电子政务,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党的十九大对建设现代化体系更是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传统的“三网一库”架构借助大数据与云计算正在向云端进发。然而放眼全国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对比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一二线城市的电子政务对比县级地区,也存在显着差距。本文正式着重于容易被大众所忽略的县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着重研究大数据背景之下,县级政府电子政务的提升策略。本文首先概述了本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状况和本论文的研究思路。从理论上对大数据背景下的电子政务发展难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解读。对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电子政务发达国家及城市进行分析。着重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与其他国家县级代表城市之间进行比较分析,从成功案例中提取可实施方案,结合大数据新技术、云计算等新技术对电子政务的促进,提出加快推进县级电子政务发展的有效途径与对策。通过研究目前岑溪市电子政务表现出的信息孤岛问题、协同工作问题、服务模式问题这三方面的困境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国家政策、业务联动与资源整合、电子政务相关法律条令、新时代发展意识等方面进行深度剖析。通过使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结合国内外成功经验,与地区特点,从实际出发。最终,有针对性的提出发展政策建议,在统一标准、创新应用模式、数字素养的提升与信息安全等方面形成可供政府参考的发展策略与建设方案。
申如栋[5](2020)在《广州海事局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研究》文中认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中,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围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中心工作,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加速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其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建设海洋强国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海事。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倡导的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形势下,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如何突破现有的障碍和困扰,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自我完善,主动服务国家战略,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篇论文以广州海事局政务中心为研究对象,研究在提升海事政务服务水平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问题成因以及改革过程中的创新做法。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旨在促进广州海事局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本篇论文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论,通过实地调研法、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获取相应的研究资源,研究如何提升广州海事局的政务服务水平。文章阐述了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论的产生、基本内涵及其在海事政务服务中的实践探索,总结分析广州海事局政务服务发展现状,发现了海事政务服务中存在服务意识不强、“简政放权”落实不到位、政务服务信息化支撑和保障不足、政务服务人员服务能力不强、政务服务监督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通过理论分析,并借鉴英国政府提倡的“一站式”服务模式等先进经验,同时参考了上海海事局的“告知承诺制”、浙江海事局的“就近跑一次”以及江苏海事局的“美丽政务窗口”等便民举措,总结出如何提升广州海事局政务服务水平的有关对策和建议。本篇论文提出五点建议: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二是深入推进海事政务服务的“一站式办理”;三是努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水平;四是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团队;五是完善政务办理监督机制。其中,海事政务服务的“一站式办理”是本文的创新点。希望本文能够为广州海事局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提供理论指导和借鉴,在实践上为海洋强国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国家自由贸易区发展过程中提供高质量、人民满意的海事政务服务。
马光宇[6](2020)在《数字政通公司电子政务领域差异化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刘世鑫[7](2020)在《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政务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信息化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基层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重要的一环,在提高服务效能、增加政府透明度、增强群众满意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目前不同地区的电子政务建设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县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着诸多问题。针对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的研究,一方面对我国欠发达地区基层电子政务建设现状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另一方面对加快我国欠发达地区基层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可行的建议。通过实证和比较研究发现,S县电子政务建设目前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财政资金投入少、缺乏足够认识、体制机制不健全和和专业人才短缺等,通过整合资源,拓宽资金渠道,营造电子政务建设氛围、健全机构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做法可以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加快S县电子政务的建设。
陈艳[8](2020)在《我国省级档案数据治理体系框架构建研究 ——基于浙江省实践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治理”这一活跃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学术术语在“国家治理”实践深入推进的背景之下又化身为热词活跃在档案学研究领域,档案治理、数据治理、档案数据治理等概念成为档案学学科新的研究理论范畴和实践前沿工作新词。本文选取浙江省为研究案例,分析和总结浙江省档案数据治理工作的体系构架,并试图构建档案数据治理体系的一般模型,以期在理论上,完善我国档案数据治理理论研究;在实践上,为我国的档案数据治理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提供经验参考。全文共分为以下三大部分:第一大部分为本文的理论基础篇,首先分析了档案数据治理兴起的背景,主要背景原因包括大数据时代、开放数据趋势和档案“单套制”转变等:其次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创新点与不足;再次是文献综述,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梳理与分析,明确了现今有关档案数据治理的理论研究进度,确定了本文的研究问题;最后梳理了治理理论与数据治理理论,并给出了本文相关概念的定义,包括档案数据、档案治理、档案数据管理、档案数据治理等。第二大部分为实践经验篇,从治理内容、治理主体、治理过程和治理成果四个层面分析了浙江省档案数据治理实践工作。浙江省档案数据治理体系形成了以浙江省档案局为中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主体结构,通过政策支持、技术支撑、活动保障等举措推进治理过程,采取的治理举措涉及到数据管理、安全治理和服务治理三个方面,最终形成了智慧档案、平安档案、最多跑一次、一网查档,百馆联动、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等治理成果。第三大部分为理论贡献篇,提出了由生态层、基础层、数据层和应用层四个层级以及组织结构、政策措施、质监管理、数字化、数据化、数据汇集、数据过滤、数据资产、共享平台、开放平台和媒体平台十一个维度所构成档案数据治理体系架构的一般模型。
张贝尔[9](2020)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中国“互联网+”国策的明朗,电子政府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帮助政府履职方面作用明显,不可替代。得益于政府的独特地位、丰富资源和巨大权能,以及互联网的强大场域,电子政府的施用已然从政府及其服务和监管对象范畴扩展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凸显出规范其言行、限制其权力以及监控其执行的必要和重要。为此,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要提高电子政府自身的信用度,并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以此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和“互联网+行政”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涵义既可从不同方面来理解,又可从多种层面来解读。首先,从技术、组织、关系等方面来理解电子政府信用,把电子政府信用理解为多方面信用的集合,如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及其内外部关系的信用等。其次,可以从伦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机工程学等层面来解读电子政府信用。从伦理层面,电子政府信用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其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上“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履行职责,涉及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是政府处理内外部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践约行为。从经济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守信践诺,在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信赖关系,以更低成本、更高质量和绩效令公众满意。从法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指各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应要求电子政府持有诚信、善意、不欺诈的主观态度,没有伪装的客观事实,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利益。基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从人机工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包括技术、网络和设施的信用,电子政府系统的信用,以及政府本身的信用。上述信用关系的承载者和信用活动的行为者遍及政府、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由于这些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着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一般属性和基本特征,而“失信行为的泛滥必定表明现有的制度存在缺陷,从而使经济人发现选择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可见,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众多信息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信用关系必然使电子政府信用受累于目前缺乏制度建设和规则约束的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在电子政府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依赖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在信息技术及其核心产品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现实境况无疑令电子政府信用保障形势严峻。基于电子政府信用的量化和可操作,遵从集合的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原则,可以基于信息的观点将电子政府信用集合中的元素归类为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人信用。可将这五个组成元素作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模型的基本要素,也可以基于技术和管理参数将这五个组成元素归类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在五个基本要素中,信息人信用是最重要的要素,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可以获取大量有关自身、其他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状况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一定是客观的,还混杂有主观的成分,需要政府在进行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深入挖掘、辨识和使用,如何确定数据信用以及保证据此做出的管理和决策公平公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取决于政府的能力,所以,政府不得不依靠其他组织,与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会公众虽不是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的直接建设者和运维者,却因广泛渗透与频繁使用信息基础、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而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信用主体。进一步地,本文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管理型信用要素部分解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人和信息信用,并基于“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予以分别建构,搭建起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整体性框架结构。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打造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此外,本文在对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信用评估中心以及负责吉林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祥云科技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信用数据来源,验证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其现实构建的难题和策略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文献研究和积累方面看,国内尚没有关于电子政府信用体系这一论题的研究专着,也鲜见有学者和专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研究。部分成果概念繁杂,没有结合电子政府的特征进行界定,难免顾此失彼,层次不明。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府信用”、“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思考政府信用的内涵和外延,很少有人以“电子化”和定量化的视角去分析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逻辑内涵。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府信用内涵的多方面、多视角阐释,以及对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概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电子政府信用概念模糊和难量化的问题,创新性地阐释了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思想。第二,本文提炼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的五大要素:信息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基础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明确解析出的电子政府信用涉及到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指出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这些研究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了具体化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三,本文依据“目标定位——顶层设计——保障机制——运行模式”路径对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进行逻辑设计,创造性地提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的基本样式,凸显出其构建目标的具体化与可行性,旨在填补战略目标和具体样态之间的间隙。基本样式是由宏观至具体的设计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保证总体目标定位与具体任务实现之间的关联、匹配和衔接,进而为其他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组成要素提供构建前提。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五大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到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不但要借助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以政府为代表的信用主体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诫,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有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张国尧[10](2020)在《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信息社会逐步发展以及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大数据的开放和利用已经势不可挡的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各地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数据共享,特别是政务数据的开放与共享。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也随之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示范区,着力打造自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推动资源整合共享,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但在人们享受大数据带来的巨大价值和机遇的同时,数据安全问题也层见迭出。如何提升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是内蒙古政府面临的重大问题,也对推动内蒙古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在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阅读和整理的前提下,首先,阐释了电子政务数据、数据安全、协同治理理论等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对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的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充分认识到内蒙古取得的成就及自身的不足与原因。在成就方面,内蒙古充分运用大数据,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府科学施策、精准治理、高效服务的能力,推动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但是,由于治理能力意识不强、制度有所欠缺、机制不够完善、防护水平不高等原因,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在统筹管理、法律规范、制度执行、部门协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数据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最后,本文通过借鉴美国、英国等国外经验以及杭州、贵州等地的国内经验,运用公共管理理论从增强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意识、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完善治理机制体制、提升安全防护水平等方面,“对症下药”。对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提出对策建议,探索完善内蒙古数据安全治理路径办法,为提升内蒙古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参考。本文通过分析研究认为,内蒙古自治区应通过规范化建设、体系化保障、社会化引入、专业化培养等措施,不断健全法制基础、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技术保障水平、更新治理理念、增强治理能力,更好地推动与发展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相关工作。
二、刍议电子政务战略与实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刍议电子政务战略与实施(论文提纲范文)
(1)省级政府部门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研究综述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权力寻租 |
2.1.2 信息技术治理(ITG) |
2.1.3 公共选择理论 |
2.2 政府信息化发展阶段研究综述 |
2.3 IT投资决策研究综述 |
2.3.1 IT投资决策方法研究 |
2.3.2 IT投资决策模式研究 |
2.3.3 IT投资决策模式影响因素研究 |
2.3.4 IT投资决策模式研究评述 |
第三章 政府IT投资发展阶段 |
3.1 基础设施建设阶段 |
3.2 通用业务系统建设阶段 |
3.3 专用业务系统建设阶段 |
3.4 统筹集成阶段 |
3.5 政府IT投资发展阶段总结 |
第四章 研究设计 |
4.1 研究对象 |
4.2 调研方法 |
4.3 数据分析 |
第五章 省级政府部门IT投资决策模式研究 |
5.1 模式A |
5.1.1 模式A的决策主体及结构 |
5.1.2 模式A的决策流程 |
5.1.3 模式A的决策权配置 |
5.2 模式B |
5.2.1 模式B的决策主体及结构 |
5.2.2 模式B的决策流程 |
5.2.3 模式B的决策权配置 |
5.3 模式C |
5.3.1 模式C的决策主体及结构 |
5.3.2 模式C的决策流程 |
5.3.3 模式C的决策权配置 |
5.4 模式D |
5.4.1 模式D的决策主体及决策结构 |
5.4.2 模式D的决策流程 |
5.4.3 模式D的决策权配置 |
第六章 省级政府部门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与实施原则 |
6.1 政府决策模式与IT投资的共同演化 |
6.1.1 模式A与IT基础设施建设 |
6.1.2 模式B与通用型业务系统建设 |
6.1.3 模式C与专用型业务系统建设 |
6.1.4 模式D与政府一体化项目建设 |
6.1.5 政府决策模式演化模型构建 |
6.2 决策模式-IT投资特征的匹配与投资效果 |
6.3 政府IT投资决策实施原则 |
6.3.1 用户参与决策原则 |
6.3.2 权力与知识-能力匹配原则 |
6.3.3 权力与责任匹配原则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7.2.1 研究局限性与不足之处 |
7.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警务体系能力研究 ——“技术-制度”互构视角下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的经验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技术与组织的关系研究 |
1.2.2 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研究 |
1.2.3 警务效能研究 |
1.2.4 已有研究评价 |
1.3 研究方法与个案选取 |
1.3.1 个案研究 |
1.3.2 N市公安局图景 |
1.3.3 个案进入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的创新与难点 |
1.5.1 研究的创新 |
1.5.2 研究的难点 |
2 理解警务体系能力: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警务体系能力的概念解读 |
2.1.1 体系 |
2.1.2 警务体系 |
2.1.3 体系能力 |
2.1.4 “警务体系能力”的释义 |
2.2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2.1 理论基础:“技术—制度”的互构论 |
2.2.2 分析框架:技术执行 |
3 既有警务体系能力的“反功能” |
3.1 在分割中协同:动力不足与共识机制的缺失 |
3.1.1 警种协同的动力不足 |
3.1.2 警种分工过细导致共识机制的缺失 |
3.2 警务在综合治理中的两面性:在开放与封闭间徘徊 |
3.2.1 社会安全形势变化与综合治理的基本取向 |
3.2.2 警务在综合治理的显性取向:开放与整合 |
3.2.3 一种“暗存”的反向运动:封闭和内敛趋向 |
3.3 小结:“集合式”警务的现实与无奈 |
4 “警务大脑”:消除既有警务体系能力“反功能”的新尝试 |
4.1 “警务大脑”初期架构及新技术之期望 |
4.1.1 “警务大脑”的初期架构 |
4.1.2 新技术之“美好想象” |
4.2 治理“乌托邦”:基于技术实体警务体系能力的现实困境 |
4.2.1 工作增负:技术的有效性困境 |
4.2.2 孤岛现象:警务治理的内卷化困境 |
4.2.3 虚拟的美丽:警务治理的“唯技术主义”困境 |
4.3 小结:组织表面秩序下隐藏着巨大的无序 |
5 制度匹配与新技术的“自我强化” |
5.1 制度匹配:合成警务机制的确立 |
5.1.1 信息资源整合:从分散走向共享 |
5.1.2 组织结构整合:综治警务一体化 |
5.1.3 警务要素整合:“情指行”一体化 |
5.2 新技术的“自我强化” |
5.2.1 技术制度调适:警务流程再造 |
5.2.2 新技术的“刚性外显”与组织运行 |
5.3 小结:技术扎根的深层基础 |
6 技术与制度的互构: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何以可能? |
6.1 信息技术: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的技术支撑 |
6.1.1 技术赋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 |
6.1.2 技术赋权:推动公安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 |
6.2 合成警务机制: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形塑 |
6.2.1 宏观层面:构建一体化警务模式 |
6.2.2 中观层面:推动组织结构变革 |
6.2.3 微观层面:重构行动者理念和行为 |
6.3 小结:技术与制度的互构 |
7 结论与反思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3)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相关研究 |
(二)并联审批相关研究 |
(三)既有研究的启示与可供拓展的空间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概念界定 |
(二)并联审批的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无缝隙政府理论 |
(三)协同学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节 |
第二章 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困境及其生成逻辑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发生场域、需求与困境 |
(一)合作的发生场域: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
(二)合作需求的形成 |
(三)合作困境的外在表现 |
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基于目标和行动的解释 |
(一)目标不一致 |
(二)行动不一致 |
三、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分化的组织结构 |
(一)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 |
(二)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其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一)并联审批的萌芽阶段(2001年以前) |
(二)并联审批的发展阶段(2001-2012) |
(三)并联审批的相对成熟阶段(2013年以来)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一)形成过程:有利于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执行过程:有利于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三、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性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并联审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一)政治维度 |
(二)经济维度 |
(三)社会维度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一)组织载体 |
(二)运行前提 |
(三)技术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案例分析: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困境及生成逻辑 |
(一)合作需求 |
(二)合作困境 |
(三)生成逻辑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三、并联审批促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行动一致的生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不动产登记改革案例相关材料收集 |
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大数据背景下县级政府电子政务提升策略研究 ——以广西岑溪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研究评述 |
1.4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目标 |
1.4.1 主要内容 |
1.4.2 研究目标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分析法 |
1.5.2 比较分析法 |
1.5.3 座谈、问卷调研法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可能存在的创新 |
1.6.2 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电子政务 |
2.1.2 大数据与新技术概念 |
2.1.3 互联网+与大数据 |
2.2 大数据背景下电子政务运用发展的基础理论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数据与电子政务的逻辑关系 |
2.2.3 数据背景下电子政务的基本架构 |
第三章 大数据背景下县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实践 |
3.1 大数据背景下广西电子政务发展现状 |
3.1.1 全区电子政务现状 |
3.1.2 各地区电子政务建设差距 |
3.2 大数据背景下岑溪市电子政务发展现状 |
3.2.1 政府重视发展 |
3.2.2 安全保障建设 |
3.2.3 人员培训政策 |
3.2.4 新技术应用 |
3.3 大数据背景下岑溪市电子政务发展问卷调查分析 |
3.3.1 调查有关情况简要介绍 |
3.3.2 调查数据情况与反馈信息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大数据背景下广西岑溪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困境与成因 |
4.1 大数据背景下广西岑溪市政府电子政务发展困境 |
4.1.1 信息不通畅,“信息孤岛”众多 |
4.1.2 各自为政普遍,协同工作困难 |
4.1.3 服务模式不够人性化,与群众缺乏沟通 |
4.2 大数据背景下广西岑溪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困境的原因分析 |
4.2.1 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成为阻碍 |
4.2.2 新时代发展意识不足 |
4.2.3 电子政务立法不足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大数据背景下国内外推行电子政务的经验借鉴 |
5.1 国外主要措施及启示 |
5.1.1 美国县级政府推行电子政务主要措施及启示 |
5.1.2 丹麦县级政府推行电子政务主要措施及启示 |
5.1.3 日本县级政府推行电子政务主要措施及启示 |
5.2 国内主要措施及启示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大数据背景下县级政府电子政务提升策略研究 |
6.1 建立统一电子政务建设标准 |
6.1.1 建立标准化业务协同体系 |
6.1.2 合理运用云计算、雾计算等新技术 |
6.2 重视创新应用模式 |
6.2.1 政务APP与新媒体的应用 |
6.2.2 创新应用模式的实现方针 |
6.3 提升整体数字素养 |
6.3.1 实施电子政务人才培养战略 |
6.3.2 强化民众数字素养 |
6.4 数据安全机制 |
6.4.1 法律护航 |
6.4.2 技术支持 |
6.4.3 意识保障 |
6.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广州海事局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 |
1.3.3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政务服务 |
2.1.2 海事政务服务 |
2.1.3 海事政务服务水平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服务型政府理论 |
3 广州海事局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的现状分析 |
3.1 广州海事局政务服务的现状 |
3.1.1 政务审批业务流转情况 |
3.1.2 “一站式办理”政务服务改革 |
3.1.3 “互联网+政务服务”现状 |
3.2 广州海事局政务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服务理念存在偏差 |
3.2.2 “简政放权”落实不到位 |
3.2.3 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滞后 |
3.2.4 政务服务人员服务能力不强 |
3.2.5 政务办理监督机制不健全 |
3.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角色转变未到位 |
3.3.2 “一站式办理”改革不彻底 |
3.3.3 政务服务软硬件建设力度不够 |
3.3.4 政务服务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机制不完善 |
3.3.5 对政务服务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
4 国内外政务服务的先进经验借鉴 |
4.1 国外政务服务经验 |
4.1.1 英国政府:“一站式”服务模式 |
4.1.2 日本海上保安厅:大力推行“电子政务” |
4.1.3 美国政务服务中心:“参与式政府”理念和“311”热线 |
4.2 国内其它地区海事政务服务经验 |
4.2.1 上海海事局:“告知承诺制” |
4.2.2 浙江海事局:“就近跑一次” |
4.2.3 江苏海事局:“美丽政务窗口” |
4.3 经验借鉴 |
4.3.1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
4.3.2 创新便民服务举措 |
4.3.3 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
5 广州海事局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的对策分析 |
5.1 建设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海事政务 |
5.1.1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服务理念 |
5.1.2 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 |
5.2 深入推进“一站式办理”海事政务服务 |
5.2.1 明确政务中心职能定位 |
5.2.2 提升海事行政审批效能 |
5.2.3 创新便民政务服务举措 |
5.3 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
5.3.1 完善业务系统建设 |
5.3.2 搭建多功能电子政务平台 |
5.3.3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
5.4 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团队 |
5.4.1 制订明确的人才培养规划 |
5.4.2 实现“同城同待”待遇 |
5.4.3 完善政务服务人员激励机制 |
5.5 完善政务办理监督机制 |
5.5.1 建立相对人诉求收集、处理、反馈机制 |
5.5.2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
5.5.3 加强政务服务内部监督问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7)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0.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0.3 研究的思路和内容 |
0.4 研究方法 |
0.5 本文的创新点 |
1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电子政务 |
1.1.2 服务型政府 |
1.2 相关理论基础 |
1.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2.2 业务流程再造理论 |
1.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 S县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及探索 |
2.1 S县情况简介 |
2.2 S县建设电子政务的必要性 |
2.3 S县电子政务建设的积极探索 |
2.3.1 O2O为民服务中心 |
2.3.2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
2.3.3 微警务平台 |
2.4 S县建设电子政务的成效 |
3 S县电子政务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 |
3.1 S县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
3.1.1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落后 |
3.1.2 政务新媒体实用性差 |
3.1.3 “互联网+”与政务服务不能完全同步 |
3.1.4 数据孤岛问题仍然存在 |
3.2 S县电子政务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
3.2.1 财政资金投入较少 |
3.2.2 缺乏对电子政务建设足够认识 |
3.2.3 专业人才短缺 |
3.2.4 工作机制欠缺 |
4 国内外电子政务建设的实践借鉴 |
4.1 国外电子政务建设实践借鉴 |
4.1.1 美国电子政务建设实践 |
4.1.2 新加坡电子政务建设实践 |
4.1.3 国外电子政务建设的经验借鉴 |
4.2 国内其他城市电子政务建设实践借鉴 |
4.2.1 青岛市“数字青岛”建设实践 |
4.2.2 杭州市“智慧杭州”改革实践 |
4.2.3 国内其他城市电子政务建设经验借鉴 |
5 加快S县电子政务建设的对策 |
5.1 加强资金投入 |
5.2 营造电子政务建设氛围 |
5.3 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 |
5.4 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 |
5.5 扩大服务范围 |
6 研究结论与不足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我国省级档案数据治理体系框架构建研究 ——基于浙江省实践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大数据时代 |
1.1.2 开放数据趋势 |
1.1.3 “单套制”转变 |
1.2 研究意义 |
1.2.1 实践价值 |
1.2.2 理论价值 |
1.3 研究内容 |
1.3.1 理论基础研究 |
1.3.2 浙江案例分析 |
1.3.3 理论创新探究 |
1.3.4 研究总结展望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网络调研法 |
1.4.3 案例研究法 |
1.4.4 实地调研法 |
1.5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局限性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理论依据 |
2.1 研究综述 |
2.1.1 国内研究现状 |
2.1.2 国外研究现状 |
2.1.3 研究述评 |
2.2 理论依据 |
2.2.1 治理理论概念梳理 |
2.2.2 数据治理理论概念梳理 |
2.3 概念定义 |
2.3.1 档案数据与档案治理 |
2.3.2 档案数据管理与档案数据治理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浙江省档案数据治理体系要素分析 |
3.1 治理内容 |
3.1.1 数据管理 |
3.1.2 安全治理 |
3.1.3 服务治理 |
3.2 治理主体 |
3.2.1 中心治理主体 |
3.2.2 多元治理主体 |
3.3 治理过程 |
3.3.1 政策支持举措 |
3.3.2 技术支撑举措 |
3.3.3 活动保障举措 |
3.4 治理成果 |
3.4.1 智慧档案 |
3.4.2 平安档案 |
3.4.3 最多跑一次 |
3.4.4 一网查档,百馆联动 |
3.4.5 异地查档,跨馆服务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档案数据治理体系架构构建策略 |
4.1 生态层: 维护档案数据治理安全环境 |
4.1.1 档案数据治理组织结构 |
4.1.2 档案数据治理政策措施 |
4.1.3 档案数据治理质监管理 |
4.2 基础层: 搭建档案数据治理基础设施 |
4.2.1 档案数字化 |
4.2.2 档案数据化 |
4.3 数据层: 控制档案数据治理数据流向 |
4.3.1 档案数据汇集 |
4.3.2 档案数据过滤 |
4.3.3 档案数据资产 |
4.4 应用层: 打造档案数据治理服务平台 |
4.4.1 档案数据共享平台 |
4.4.2 档案数据开放平台 |
4.4.3 档案数据媒体平台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一)美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二)欧盟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中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理论依据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三维信用论 |
(三)制度经济学理论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相关概念 |
一、政府信用相关概念的理解 |
(一)信任 |
(二)信用 |
(三)政府信用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特征 |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概念理解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范畴 |
(三)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主要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目标定位 |
(一)文化定位 |
(二)制度定位 |
(三)平台定位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顶层设计 |
(一)基于治理视角的顶层设计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顶层设计 |
(三)基于政治生态的顶层设计 |
三、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保障机制 |
(一)信息人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二)信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三)技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四、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样式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人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人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一)电子政府行政人的权利解析 |
(二)电子政府行政人的义务解析 |
(三)“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三、对信息人信用的检验研究 |
(一)构建评估指标的现实目标 |
(二)构建评估指标的层次逻辑 |
四、信息人信用的建构路径 |
(一)目录式建构——相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核心信用功能需求 |
(二)互动式建构——提高电子政府信息人的协同治理能力 |
(三)监督式建构——完善电子政府信息人的行政治理意愿 |
(四)成果式建构——适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主流信用评价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信用规制解析 |
(一)信息建设的整体性规制 |
(二)信息治理的制度性规制 |
(三)信息供给的异质性规制 |
(四)信息管控的格式化规制 |
三、对信息信用的实证研究 |
(一)构建模型推演的背景描述 |
(二)构建模型推演的取样调查 |
(三)构建模型推演的实证研究 |
(四)构建模型推演的回归分析 |
四、信息信用的形塑路径 |
(一)改善信息传递性,塑造信用形象 |
(二)增强信息互动性,提升信用影响 |
(三)提高信息响应度,巩固信用粘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技术信用的属性 |
二、技术信用配置解析 |
(一)技术信用与供需配适的差异化 |
(二)技术信用与制度驱动的缺失化 |
(三)技术信用与全球网络的安全化 |
三、对技术信用的优化研究 |
(一)技术信用的危害案例 |
(二)构建技术信用的现实描述 |
四、技术信用的发展路径 |
(一)协同技术制度发展 |
(二)划归技术规范界限 |
(三)提升技术治理高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
一、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 |
(一)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推进合力 |
(三)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执行保障 |
二、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 |
(一)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
(二)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
(四)建立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10)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创新点 |
2.不足之处 |
一、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1.电子政务数据 |
2.数据安全 |
3.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1.风险管理理论 |
2.协同治理理论 |
3.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的现状 |
1.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
2.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
3.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主体得到确立 |
4.监督管理措施逐步推进 |
5.监测防护技术手段日趋完善 |
(二)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 |
1.数据安全工作统筹管理薄弱 |
2.数据安全治理工作规范性不足 |
3.数据安全有效防护措施不到位 |
4.数据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欠缺 |
5.数据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
三、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数据安全治理制度存在漏洞 |
1.针对数据安全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缺失 |
2.现有数据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 |
3.缺乏地方性数据安全治理工作标准、规范 |
(二)数据安全治理机制体制不够完善 |
1.“大政府式”安全治理主体较为单一 |
2.管理决策机制模式不够多元化 |
3.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不成熟 |
4.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健全 |
(三)数据安全技术防护水平不高 |
1.现有技术防护难以适应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 |
2.现有技术力量难以满足数据安全治理发展要求 |
(四)数据安全治理意识不强、能力不足 |
1.数据安全治理意识淡薄 |
2.治理理念落后、办法有限 |
四、国内外经验及其启示 |
(一)国外经验 |
1.美国:强调立体化综合发展 |
2.英国:注重协同治理 |
(二)国内经验 |
1.杭州:突出规划标准制定和安全体系建设 |
2.贵州:重视政策指引和人才保障 |
(三)启示 |
1.制度建设是电子政务数据安全的重要基础 |
2.社会力量引入是电子政务数据安全的有力支撑 |
3.人才与技术是电子政务数据安全的可靠保障 |
五、完善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的对策建议 |
(一)健全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制度保障 |
1.完善数据安全的专门保护法规 |
2.制定数据安全治理相关配套性文件 |
3.健全数据安全治理标准 |
(二)完善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机制保障 |
1.政府引领多主体开展协同治理 |
2.建立符合本地情况的决策机制 |
3.强化政府部门通报响应联动机制 |
4.完善数据安全监督问责机制 |
(三)提升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技术保障水平 |
1.以技术创新带动数据安全治理发展 |
2.借助社会力量的技术优势 |
3.完善数据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
(四)增强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人才保障 |
1.树立数据安全治理意识 |
2.转变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理念与方式 |
3.加快数据安全治理人才培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刍议电子政务战略与实施(论文参考文献)
- [1]省级政府部门IT投资决策模式演化研究[D]. 余紫垠. 吉林大学, 2021(01)
- [2]警务体系能力研究 ——“技术-制度”互构视角下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的经验分析[D]. 伏佩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12)
- [3]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D]. 于丽春. 吉林大学, 2020(03)
- [4]大数据背景下县级政府电子政务提升策略研究 ——以广西岑溪市为例[D]. 林夜. 广西大学, 2020(07)
- [5]广州海事局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研究[D]. 申如栋.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8)
- [6]数字政通公司电子政务领域差异化战略研究[D]. 马光宇. 天津大学, 2020
- [7]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研究[D]. 刘世鑫.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
- [8]我国省级档案数据治理体系框架构建研究 ——基于浙江省实践的研究[D]. 陈艳. 山东大学, 2020(11)
- [9]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D]. 张贝尔. 吉林大学, 2020(08)
- [10]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研究[D]. 张国尧.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