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5~2002年湘西自治州性病疫情报告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成瑞雪[1](2020)在《论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文中研究指明民族药医院制剂是民族药成药的主体部分,是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的主要支撑,也是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保障,医院制剂及其调剂市场的存在满足了少数民族患者的用药需求。调剂市场的发展,对延长民族药产业价值链、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建设、对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市场,均有重要意义。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调剂了民族医医院之间制剂的余缺,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药安全、充分、公平和有效的使用,有利于缓解少数民族患者的“看病难、看病贵”。本文运用系统抽象法,注重矛盾分析,结合田野调查材料全面考察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重要作用、市场结构、市场监管和市场发展趋势,为调剂市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民族药医院制剂是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主体涉及少数民族群众、民族医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由调出方、调入方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调剂价格等构成。拟调剂制剂具有商品化率低、可替代性弱、地域性强的特点。医院之间调剂制剂的程序、规则、范围都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制剂价格也由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由此形成了发育程度不同的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调剂市场进行了严格控制,从医院制剂注册、再注册和备案到管理制剂进入市场的数量、品种,再通过实施制剂调剂使用办法,管控着制剂市场的运行。药监部门对调剂程序的严格管控,缩减了制剂调剂规模、导致制剂市场调入调出不平衡、制剂调剂价格无法反映制剂供求关系、延长了制剂在调剂市场流通的时间、减少了医院利润,导致各民族医院内部出现大量的协定方剂以满足患者临床所需、增加民族医特色疗法提高医院收入,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在监管下具有显着的地方性和封闭性。从调剂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它最终会走向衰落,但还需要条件,这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按药监部门对调剂市场的过严控制,阻碍了市场发展,加剧了少数民族患者用药的矛盾,医院为保障患者用药与维持运营只能购入国准字成药和使用协定方剂。但根据少数民族患者收入水平,医保目录中所纳入的民族药品可报销的范围和比例来看,过快取缔调剂市场不可行,医院制剂“简、便、廉、效”的存在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因此,应扩大制剂配制和调剂市场规模,定期将部分医院制剂申报为国准字成药,降低协定方剂申报为医院制剂的难度,在逐步发展中提高少数民族患者收入水平和民族药医保报销比例,为促进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最终消亡创造条件。
郑丽娟[2](2020)在《改土归流后湘西地区的农业开发研究》文中提出农是立国之本,更是生民之本,如何发展农业经济仍是值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数千年来,湘西历代先民辛勤劳作,奋力耕耘,为湘西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改土归流”后,以清王朝为主导的农业开发促进了湘西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更为现今山区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经验和借鉴。“改土归流”后,战乱使得湘西地区土地旷废,土司制度的“陋规”仍束缚着当地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水平低下,民食维艰。而此时各省腹地开发潜力已经不大,户口日繁,地亩并未加广,因此开垦湘西山区成了清王朝的当务之急,这与统治者大一统的政治诉求不谋而合。为此,清王朝废除了“汉不入境,蛮不出峒”的禁令,一方面准许内地移民入山垦殖,另一方面号令各地方官员不论原籍别籍广加招徕垦种。除调节人口外,清统治者还命其督抚有司悉心劝导民众以农为本,将招民和垦辟的多寡定为官员考成标准;鼓励民众积极垦荒,对于新垦之地则官给籽种和印信执照;清王朝还鼓励引种美洲高产农作物,力劝广种经济作物、发展渔业养殖;此外,清王朝一方面逐一废除该地私征杂派的旧例,另一方面稳定其地税额,并不时减免其税收。而这些措施的实施为湘西农业的开发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契机。随着农业开发政策的实施,部分腹地的剩余劳动力得以安置,湘西因动乱而减少的农业人口也得到了补充,这些外地移民以经商、佣耕等不同方式进入湘西,扩大了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随着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具和高产农作物的传播与推广,湘西地区的农业土地开垦面积进一步扩大,农业耕作技术日益成熟,农作物种植品种日渐丰富,同时也加深了当地农产品商业化的程度,缩小了湘西与“化内之地”间的经济发展差距。虽然,其他资源在此期间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与利用,遭到了破坏,但是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改土归流”后清王朝在湘西实施的农业开发政策打破了湘西地区原有的封闭式自然经济模式,其农业生产结构出现新的格局。而农业生产结构新格局的出现是湘西农业经济取得突破性发展的重要依据,因此“改土归流”后清王朝对湘西实施的农业开发是成功的,利大于弊。
支艳[3](2020)在《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研究》文中认为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旨在依法保障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落地生根,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然而,新修《立法法》暂未对跨区域的长江经济带地方立法权配置作出回应。在现行立法体制下,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现阶段探索主要依赖于区域政策、区域规划、规范性文件等非制定法渊源,这一现状使其面临因制定法渊源不足而致协同立法主体及权限合法性受质疑、协同立法成果法律位阶不明确、法律成果无强制法律效力的困境。故而,如何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背景下承接立法权的配置并使其得以健全完善,已成为决定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关键所在。自2014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沿江九省二市积极尝试协同立法实践,探索并积累部分协同立法成果,以实证方式对九省二市的探索现状及立法成果进行详细分析,有利于对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与实效性进行理性思考。本文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为背景,综合考察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协同主体、协同权限、协同重点及法律效力,在形成理论判断的基础上,结合对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实践情况的实证考察,探究现有立法权在支撑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中的实效情况,并致力于提出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未来优化路径。具体研究通过引论、正文、结论三部分展开。引论部分集中说明了问题的来源背景、研究现状及研究创新,并且,通过对“区域”“协同”“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等概念的界定阐明了研究的基本对象,再凭借对研究创新的初步梳理,为研究主题勾勒了基本框架结构。正文部分则依循理论与实践分析相结合的思路,共计安排四章主体内容,其中:第一章从规范、历史、理论三个视角出发,尝试阐明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是增强全流域立法供给整体实效、整合放大全流域资源优势、平衡全流域整体利益的现实需求来源,证成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必要价值和重要战略意义。就规范角度而言,通过考察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历程,展现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与可行性。并且,依据对资源依赖理论与竞合关系理论的梳理,引入制度经济学理论阐释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关键在于规避“搭便车”行为,使外部成本内部化,论证协同治理与区域协调发展是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目标。最后,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分析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的必然选择。第二章通过对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后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协同立法实践探索情况的全面展示,尝试探究现有立法制度安排的实效如何。通过将全流域上中下游一体化进程分段统计,135个立法主体立法人力资源和20603件立法供给量分省级、“旧市”和“新市”三个层级分别比较,将三项数据综合比较分析后发现,下游地区协同立法资源优于上中游地区,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现阶段主要依赖非制定法渊源,协同立法成果多为跨区域签订的行政协议。并且,实践数据展现出正反两方面效应:一方面,各地探索实践协同立法助力填补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立法漏洞,率先全国在新安江流域与赤水河流域探索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全流域协同联动的协同治理规范化。也即,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必要价值得到了实践证成。另一方面,协同立法主体与权限合法性受质疑,协同立法成果缺乏强制约束力,既有地方立法冲突难以调和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概言之,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当前所面临的的困难展现了当下地方立法权配置方式不能满足协同立法所需。综上,本章在对前文理论分析进行系统性实践验证的基础上,找寻到未来优化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机制,完善协同立法体制的切入点所在。第三章在理论与实践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认为要确保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进程优化,需要高度统一协同立法理念、协同重点达成共识和动态调适协同立法过程。具体而言,要联动推动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需要坚持“生态优先、双重调控、共建共享”的协同立法原则,需要统筹“法治说”与“功能说”理论,充分调动立法本体资源与立法社会资源,在管理模式上结合既往的科层制模式、引入扁平化理念。明确现阶段协同立法重点应为着力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破解制约沿江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瓶颈、纾解制约全流域协同发展的能源问题、统筹全流域产业创新以释放经济效能、突破行政壁垒推进全流域市场一体化、健全全流域公共卫生联动高效体系、建立健全全流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七个方面。在动态调适协同立法过程中,应结合上中下游一体化进程不一致的客观现状,采取分段推进、分类失策的方式推进协同立法,而协同程序的适用上,主要分为人大协同立法程序与政府协同程序。人大协同立法选择协同立法项目与立法性决定,地方政府协同立法签订行政协议。总的来说,在协同立法动态调适过程中,区域一体化初期,应选择以临时性、非常规性的“亚正式”协同立法机制为主的“松散型模式”,在区域一体化中期,应选择以固定性、常规性的“正式”协同立法机制为主的“半紧密型模式”,在区域一体化后期,则应是“正式”协同立法体制与机制并存为主的“紧密型模式”,由于上中下游之间及内部尚未实现一体化,因而在上中下游之间及其内部的协同立法通常叠加三种模式。第四章是在上一章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过程进行优化的协同意识、协同机制、协同模式进行思考建构的基础上,紧接着思考如何将上述运行机制和模式进行固化,上升至立法体制层面,也即是建立健全协同立法及其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协同立法及其配套制度的基本前提是禁止增加行政区划层级,将立法体制改革成本降到最低,目标是确保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于法有据。要实现这一目标依赖于构建具有统领性的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委员会,鉴于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发展司,且考虑到基础设施发展司职能权限及其所属国家发改委的“高位捆绑”,将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基础设施发展司是最优选择。此外,应规范人大立法性决定行使,确保公众参与入法。为确保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制度充分释放其制度效能,应通过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制度、推进完善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制度、优化长江经济带地方政绩考核机制、完善长江经济带协同执法司法机制四个方面健全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配套制度。结论部分指明,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是地方立法为适应改革需要的制度创新。长江经济带各地区之间立法冲突的产生实质是区域公共利益尚未得到协调平衡而导致,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过程即是长江经济带135个协同立主体认同区域协同立法方案,并在此方案内通过协同立法来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并上升为法律规范的过程,也即是把全流域所存的外部性问题转化各行政区域的内部问题的过程,协同立法意图均在于寻求上中下游整体利益平衡,如何在法制统一前提下,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并希望以此发掘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经过全文论证,认为当前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必将是松散型、半紧密型和紧密型长期并存并渐进,要实现全流域协同立法均处于“紧密型模式”,在不改变现有行政区划层级前提下,必将依赖于一个强有力的区域协同立法机构推进,而这必须建立在拥有较为健全的协同立法及配套制度。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价值必须被认可,其发展更需被重视与保障。我们必须承认,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进一步推进,该论题仍需留待实践检验,自然也存在进一步深化论证的必要。与此同时,笔者余生将致力于对该领域问题保持持续关注与理性审视。
杨鹏[4](2020)在《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推广及其影响研究》文中指出明清时期,玉米、番薯、马铃薯、辣椒、烟草等30多种美洲作物传入我国,随后被引种至武陵地区,继而广泛种植。美洲作物的引种和推广对武陵地区的农业生产、人口增长、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着重探讨玉米等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时间、推广过程等问题,并揭示了其引种和推广的动因以及历史影响。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对武陵地区的自然、人文环境及农业历史概况进行概述。宋代以前武陵地区农业经济主要以采集和渔猎为主,农耕业和畜牧业有一定发展,但不占主要地位。元明至清初,随着屯田的开展和流民的迁入,农耕生产进一步发展。清代改土归流后,农耕业迅速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生产方式,采集和渔猎的地位下降,仅作为一种补充手段。第二章阐述主要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和推广的发展历程。涉及有三类作物:一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玉米、番薯和马铃薯;二是经济作物主要包括烟草和花生;三是蔬菜作物主要包括辣椒和南瓜。第三章探讨武陵地区引种和推广美洲作物的主要原因。一是自然因素,武陵山区的自然条件适合于美洲作物尤其是玉米、番薯和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生长。二是社会因素,一方面清代改土归流后,各地府县官员大力劝种,加快了美洲作物的传播速度,另一方面,改土归流后大量外来人口涌入武陵地区,中原地区先进的农业技术随之传入这一区域,为美洲作物的引种推广奠定了技术基础。另外,人口激增导致人地矛盾日益尖锐,促使美洲作物尤其是玉米等粮食作物迅速推广。第四章主要分析美洲作物传入武陵地区的历史影响。具体来看,一是提供了农业生产的作物新品种,改变了农作物结构,同时扩大了这一地区的耕地面积,极大地提高了地区的粮食产量。二是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活跃了农村经济,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推动了这一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三是为人口增长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四是改变了人们的饮食结构,衍生出了一系列的民间文化活动,丰富了民众的文化生活。五是改变了武陵地区的生态环境,出现了植被破坏、动物灭绝、水土流失、地力下降等生态环境问题。
蒋昌辉[5](2020)在《战后湖北省卫生与防疫建设(1945-1949)》文中研究表明湖北省地处长江中游,是中国疫病高发的省份之一。抗日战争胜利后,湖北省正处于民国时期疫病的高发时段,落后的卫生医疗条件更加剧了防疫形势。战后卫生与防疫建设直接关系民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更关乎湖北重建及民族前途。因此,湖北省公布历年防疫计划和卫生部门建设计划,绘制卫生与防疫建设蓝图,以期有条不紊地进行各项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湖北省政府不断调整卫生行政系统:卫生处直属省政府,统领下属各级卫生机关,包括直属机关和监督及指导机关;直属机关包括省级的省立医院、传染病院等,监督及指导机关包括县级的县卫生院、乡镇卫生所等。卫生处是全省卫生事宜的指导及监督者,各级机关是工作的实操者,为战后重建提供组织保证和人员基础。为有效防控疫情,湖北省政府发挥各级卫生机关基层作用,及时调查和上报各地疫情,以便迅速采取行动;开展夏令卫生运动,举办防疫宣传周,通过传单、漫画等方式以广防疫常识;在疫情发生之时,采取应急预防接种,有效控制传染源,及时救疗患者。防疫工作与卫生建设息息相关,除了应急性防疫措施外,经常性卫生建设更能够有效杜绝或减少疫情发生与传播的风险,是防疫治本之策:第一,发挥卫生行政的作用,改组和充实各地机关,加强复员卫生工作。第二,加强预防保健工作,通过卫生运动增强卫生意识,办理卫生工程和环境卫生业务以改良公共环境卫生,尤其注重厕所改造和饮水消毒,喷洒DDT以切断害虫传播疫病途径。第三,针对疫病易感人群,如孕妇、婴儿、儿童,此类人群的自身免疫力较成年人低,且幼儿的卫生习惯多未养成,卫生机关与有关机关密切协作,共同办理妇婴卫生及民族保育政策,推进学校卫生工作,借助儿童节举办时机开展儿童健康比赛,唤起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的关注。第四,善后救济总署湖北分署通过配发药械及现金等物资给予援助,有力推动了湖北省卫生与防疫建设的进程。抗日战争胜利初期是湖北省卫生与防疫建设的恢复时期,1946-1948年是其大建设时期,而解放战争后期,各卫生机关被降级或取消,卫生业务难以为继,是时局在卫生防疫事业上的反映。总之,文章基于对湖北省档案馆所藏的相关卫生档案、地方志等材料的解读和分析,就战后湖北省卫生与防疫建设方面展开探讨,其趋势是向善的,但其中暴露的问题值得重视与研究,以期对解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有所启发。
贺密思[6](2020)在《湖南十八洞村传统民居建筑风貌整治研究》文中指出位于湖南省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的十八洞村是中国传统村落。村落出现于清末年间,战乱和“土司改流”使得十八洞村有区别于传统苗族村落的风貌,在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该村落民居建筑风貌的发展变化。本论文对十八洞村传统民居建筑风貌涉及的院落、街巷空间、民居建筑等因素进行了研究。研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依据实地调研与相关文献资料对十八洞村传统民居建筑风貌的特色进行分析;二是针对十八洞村民居建筑风貌现状分析其与传统之间的差异;三是通过借鉴国外村落风貌整治案例经验,结合风貌现状及问题,提出针对十八洞村传统民居建筑的风貌整治策略。论文以五个章节展开研究。第一章:通过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及相关概念的明确,归纳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明确本文研究的框架。第二章:根据文献资料对十八洞村地理环境、历史沿革、经济及文化状况进行陈述,其特殊历史及经济状况对十八洞村民居建筑风貌产生深远影响,从而在下文中讨论民居建筑风貌在经济与历史文化作用下的变化。第三章:结合实地调研与相关文献,从村落布局、院落、单体民居建筑及街巷空间四个方面对十八洞村传统民居建筑风貌特征进行归纳,并依据经济、历史、文化多方因素对村落民居建筑的演变过程研究分析。第四章:在第三章的基础上,对十八洞村风貌现状的调查研究,与传统风貌对比分析其风貌差异,并结合多方因素探究差异产生的原因。其原因主要包括经济发展不平衡、耕地破坏的外部原因与家庭人口外迁、生产生活方式改变、非物质文化传承断层的内部原因。第五章:通过对日本合掌村和法国科西嘉Gaggio古村两个传统村落建筑风貌整治案例的分析,结合前文研究内容,提出对十八洞村民居建筑风貌的整治策略。其中本文策略包括坚持动态“原真性”保护、延续街巷布局、提取传统元素、材料地域化使用等。第三章、第四章为论文的核心章节。最后是文章的结语部分,将十八洞村传统民居建筑风貌特征、现状问题及政治策略进行阐述,并总结了本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匡奕敩[7](2020)在《我国南方丘陵山地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文中指出根据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指导思想以及国际社会、国家与地方各层面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围绕人类社会发展及不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导致生态系统服务能力下降,引发自然灾害的实情,本研究有助于从理论上为生态系统提升提供科技支撑,在实践中促进湘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基于目前生态系统服务评估的差异和不足,本文综述了国内外各领域生态系统服务及在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社会经济耦合影响因素下的协同发展关系;进一步厘清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各指标因素的发展变化规律,明晰各因素之间的影响关系特征,分析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之间协同发展特征,目的要在于为区域生态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建言献策,对于生态系统服务可持续经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南方丘陵山地区域具体情况,以典型喀斯特地貌地形特征且森林覆盖率较高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结合遥感、统计年鉴、考察调研、政府网站、媒体相关数据,集成多源、多尺度、多类型指标数据,筛选出与协同发展模式有关的相关分析、线性回归、主成分分析等数理统计分析方法,以及人工神经网络、定性的PEST情景分析法对论文进行深度研究。以湘西州1980-2018年四个时间段土地利用变化Landsat-TM遥感影像为基础数据源,利用GIS分析方法,对各年度土地利用变化率、空间核密度及转移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1980-2018年湘西州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城建用地面积不断增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减少,生态功能逐年下降;空间变化分析得到城建用地不断由州中心向周边扩大,各市县水田正朝着生态区域空心化格局演变,有林地正朝着边缘化的格局演变的发展趋势。社会经济方面,湘西州总人口不断增加,乡村人口不断减少,第三产业逐渐替代第二产业占据主导地位;以GDP和人口等社会经济空间分布公里网格数据集为基础数据源空间变化分析得到湘西州各县区乡村人口正朝向城镇转移,农村空心化凸显,城乡生产总值差距明显。气象环境方面,湘西州年降水量与湿度极值之间变化比较分散,而年均气温和光照较为集中;以平均气温、年降水量等气象环境空间插值数据集为基础数据源,进行空间分析发现极值年份间年降水量高低界限移动明显,年均气温高低界限移动不明显,时空变化具有反复或交替变化特征,相应农作物与气象灾害随年度变化呈现一定的周期波动变化发展规律。利用R语言作图及SPSS统计方法对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指标因素进行相关关系、回归关系和主成分分析,结果发现:(1),1980-2018年耕地与城建面积表现为竞争关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耕地、林地、草地,总人口与城镇人口,GDP与三产业,年降水量与平均湿度,年均气温与光照时长表现为一定的协同发展关系;(2),研究期间耕地在总土地利用中的占比与乡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占比、与第一产业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表现为同步下降的协同发展关系,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对生态系统服务呈现负面效应;(3),2009-2018年年均气温与粮食产量呈负相关,2008-2012年降水量与直接经济损失、水灾面积、粮食减产在不同时期显着相关,呈现协同发展关系。综合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20余项指标因素,从中选择与生态系统服务关系较大的总人口、国内生产总值、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年降水量、年均温度、受灾面积等宏观非线性数据指标,构建基于灾害-环境-社会经济耦合下的生态系统服务的人工神经网络预测分析,作协同发展研究。结果显示,生态系统服务正在下降,同时人均生产总值呈缓慢增长趋势,反映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难以呈现协同发展的趋势;泛化权重分析得到国民生产总值与粮食产量因素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影响较大,宜优先决策农业生产为主的GDP,协调耦合度,以期获得GDP与生态系统服务及人均生产总值三者更好的协同发展作用。基于农田生态系统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人工神经网络预测分析得出湘西州及各县市农业发展可比价增速呈现波动性减缓的趋势;宜优先决策有效灌溉面积以促进农田生态系统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快速协调发展。结合湘西州州政社情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同时与非完整数据的三废排放、灾害、旅游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一起,补以PEST为主的情景分析定性方法,整合成PEST-SWOT模型;针对前述理论分析的各种问题,在权衡决策上归并同化或整合同步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相关指标共同发展,结果得到,在社会发展机遇期引科技下乡能化解农村农田空心化问题以促进农田生态与农业经济协同发展,在人与土地关系中转变经济基础弱势为优势来促进生态系统服务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协同发展,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政策机遇与地方旅游业挑战下结合湘西森林优势与乡村人口空心化弱势结合下弥补促进林地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人口就业协同发展,通过科技创新手段化解技术挑战难题进而促进水域生态系统服务与农业经济恢复及协同发展,以及在环保宏观政策综合指导下拟促进湘西乡村社会经济振兴与武陵山片区生态系统服务的协同发展。今后将以决策支持的方式展开研究,并在南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和人类社会经济协同发展上更好应用,以深入探索生态系统服务能力与农村社区发展协同提升模式,努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刘璐[8](2019)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本土化NGO及其社会功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四川凉山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也是中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自然条件恶劣、贫困人口集中、失依儿童较多、毒品艾滋问题严重、传统文化流失,当地社会问题十分严重。多年来,凉山现存的社会问题持续地受到各界的高度关注,越来越多的公益组织前往凉山开展救助扶助活动,活动内容涉及禁毒防艾、教育发展、乡村治理、防灾减灾等基层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公益活动的频繁开展、少数民族本土文化的特殊性又加速了凉山本土公益事业的蓬勃发展,草根公益组织数量逐年递增,本土化NGO已然发展成为凉山公益活动的主力军力量。民间公益力量犹如地方政府现存问题的一面“衣冠镜”,在一定程度上对官方力量未能涉及的领域起到了“查漏补缺”的作用,较为客观地体现了社会大众的需求导向。一直以来他们身体力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基层社会中开展了无数的公益类项目活动,积极地参与政府基层社会的治理工作,并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取得了实际成效,为公众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通过对凉山彝族自治州境内NGO的多次调研走访,本文详细地介绍了本土NGO在凉山地区的发展状况,认真地剖析了NGO在当地社会发展中的社会功能,同时也在文章结尾处对凉山NGO现存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为今后凉山本土NGO能够更好地助推凉山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参考。
林海涛[9](2019)在《庄蹻入滇与国家统一》文中指出春秋战国是古代中国从王国转向帝国的重要时期,中国在空间整合政治一统的同时,进入文化交融繁盛的新时期。“庄蹻入滇”历来被视为中原与西南边疆民族关系史的大事,素有“西南外徼,庄蹻首通”之说。然自唐代即有史家对其可信度提出质疑,延至当今,学界依旧论说纷纭、聚讼不休。随着时代推移,传说中的主要人物愈放愈大,而历史真相愈加模糊。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庄蹻入滇与大一统国家形成的历史作用做了新的探讨。提出个人浅见,以期对中国民族关系史、中国边疆开发史、中国大一统发展史的研究有所裨益。庄蹻入滇是云南历史上极为重要的大事。史学家对庄蹻入滇历来存在不同看法。本文通过历史文献和考古资料证明,历史上确有庄蹻入滇一事。庄蹻不是农民起义领袖而是楚国将军,在此基础上对庄蹻入滇的历史背景、入滇原因、庄蹻在中国国家统一上的贡献诸问题,提出个人的研究心得。云南在汉朝以前堪称亚洲的泛第三极。早在公元前四世纪即有民间自发开通的“蜀身毒道”与印度等南亚诸国有经济、文化联系。秦国通过汉中、巴、蜀与西南夷相通;楚国通过黔中、牂舸与西南相连。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司马迁奉使西征。不辱使命,了解西南夷的社会历史,撰着可信可靠的《西南夷列传》等着述,故司马迁所着录的庄蹻入滇一事的应当可信。考订庄蹻入滇的原因。通过对战国后期,秦、楚相争,统一天下的背景,通过“庄蹻暴郢”和“楚子灭巴”相关文献及考古报告的综合分析,确定楚国面临秦国腹背夹击危险,于楚顷襄王十八年(前281)为纵长遣将军庄蹻伐秦,灭枳巴。这是秦楚相争的关键一步,对天下一统影响极大。通过梳理文献,对巴黔中地、楚黔中郡、秦洞庭郡、汉武陵郡地望演变做了考订,依托考古报告由点及面研究,绘制出秦、楚黔中控制区域示意图,首次提出《华阳国志》与《后汉书》所述楚庄蹻溯沅水,“既灭夜郎,而秦夺楚地,无路得归”的记述存在着与庄蹻伐秦行经路线自相矛盾之处,因而不足为信。在对长江、清江、乌江及沅水流域的地理地貌和历史时期通航情况、夜郎地望及巴蜀入滇道路考察的基础上,分析出庄蹻率军离楚都郢循长江上或间走清江,可调集巫郡、黔中郡的驻军,水陆并进合力伐秦克枳。秦将司马错断庄蹻返郢归路后,庄蹻出符关,沿赤水河南下入夜郎地,渡乌江,远至滇池。通过对历史时期楚国的水陆交通线,及舟师、车辆、疫病等涉及后勤保障的因素进行考察。计算出:如庄蹻率军陆行,平均每日行军约为40里。每二万战斗人员日均所需2000石口粮,需十数倍的后勤保障人员和80辆运车方可运送。又行军沿途猛兽毒虫频出,且后勤保障很难通过就地筹集的方式获得,因此庄蹻远征大军必须借助水道以通粮。在长江流域雨季所形成的下泄水流来临前的五月,趁东亚夏季风对流层下层较强的偏南风,从楚郢都逆流而上。并调集峡江楚巫郡和酉水上游楚黔中郡的驻军,分别从长江、清江、乌江及间道,水陆并进攻占了位于乌江与长江的交汇处的枳,经符关,沿赤水河南下,进入夜郎地区,势力扩展到秦蜀郡。而沅水流域及巴蜀地区,总体上通航能力不强,且为蛮烟瘴雨之乡,大军通过极易爆发大规模的疫病。在考察汉承秦制推进天下一统,秦汉王朝与“西南夷”关系的基础上,探析历来被视为研究华夏与西南边疆民族关系史大事的庄蹻入滇的深远意义。秦昭王二十七年(前280),秦司马错率军阻断庄蹻从峡江退回楚故地归路后,庄蹻经符关,沿赤水河南下,进入今贵州黔西地区,南渡乌江进入黔中地区后南下,经黔西南入滇东南,拉开华夏王朝统一西南夷,开发云贵高原的序幕。庄蹻以兵威王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这是楚人和滇人大规模的民族融合,为汉武帝招徕西南夷,将大一统的事业推向一个全新的阶段。西南夷在楚、秦王国争夺天下,秦、汉王朝统一天下的过程中,在与华夏相互依存、相互交融中,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为天下一统做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
王晓强[10](2019)在《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文中指出行政组织法作为内部行政法,在整个行政法体系中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包括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在内的诸多基础性理论命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虽然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已经成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基本政策要求,但是如何认识和推进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仍然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具体而言,应包括:如何理解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行政机构设置为何需要法定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范围的划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位阶的确定、行政机构设置法定程度的判断,这些问题层层推进,相互关联,从而构成了本文分析、探讨的逻辑框架与基本主题。本文除绪论之外,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对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对象进行分析,即如何理解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从静态与动态两个层面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分析探讨,前者主要从主体角度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行政机构进行类型化划分,后者则主要从行为角度对设置的范围进行界定,所谓行政机构设置是指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规格变更、名称变更等一系列行政组织行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源于传统的法律保留、制度性法律保留、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等,但是又与其存在差别,其将法律、法规、规章一并纳入法定化的调整范围。第二章,主要分析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必要性。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总体上经历了萌芽、初创、发展、改革四个阶段,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存在法律、制度、理论等方面的问题。行政机构设置之所以要实现法定化,主要是因为我国行政机构设置领域所存在的现实问题需要通过法定化的方式予以解决,规则是减少混乱、建立秩序的最有效方式,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是解决行政机构设置随意化、碎片化、行政化、同质化的最有效途径;此外,在理论方面的原因则主要基于法律保留学说的发展、行政组织规范作用的提升、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的要求、财政预算理论的推动,以及法规范所具有的一致性、稳定性、权威性等法的一般性特征。第三章,对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域外经验进行分析。着重就美国、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设置的法规范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在行政机构设置领域实现预算控制、行政机构设置的法规范内容尽可能详尽、立法主导行政机构设置、行政机构设置的动态控制机制以及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数量控制等制度和措施,都对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推动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第四章,主要划分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即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需要法规范依据,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则不需要法规范依据。重要性理论应作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划分的理论依据,其在法定化范围的判断上具有重要影响。根据行政机构实施行政职责范围的不同,所有的行政机构可以划分为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各级人民政府的业务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业务机构的内设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业务机构的派出机构四种类型;内设机构可以根据机构功能、结构的不同,再划分为业务、事务、辅助、监督机构及行政职位五种,并以行政机构设置是否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产生影响为标准,将业务类行政机构的全部设置行为纳入法定化范围,其他行政机构的设置行为则排除在法定化范围之外。第五章,主要确定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与法定化程度。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的确定应当参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范中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等的设定,对划入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事项分别予以分析,尝试在行政机构设置领域建立多元多级的法规范体系;而法定化程度的判断,则认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意味着行政机构设置的过程需要尽可能实现法定化,因而将行政机构设置领域的法规范分为程序方面的要素与其他方面的要素,具体包括提案、方案的编制、审核、决定、备案、监督等程序要素和机构设置的规则要素、结构要素、设置的形式要素等,并且从准则性与单行性法规范并行、明确机构设置的程序要素、数字化表达三方面来增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
二、1995~2002年湘西自治州性病疫情报告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1995~2002年湘西自治州性病疫情报告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论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政府控制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 |
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研究的新领域 |
三、系统抽象法在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中的运用 |
第一章 民族药医院制剂市场调剂的重要性 |
第一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及其地位 |
一、民族药成药的主体部分是医院制剂 |
二、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品种 |
三、民族药医院制剂在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中的主体地位 |
第二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是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体系的支撑 |
一、医院制剂在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体系中占重要地位 |
二、医院制剂在各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中发挥的作用 |
三、医院制剂在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中的用药范围 |
第三节 医院制剂的市场调剂是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的保障 |
一、民族医医院的结构及其分布 |
二、民族医医院调剂使用制剂的原因 |
三、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调剂制剂所占比重 |
第四节 医院制剂的市场调剂是少数民族患者用药的重要保障 |
一、少数民族患者大多愿意接受民族医治疗 |
二、民族地区常发病、多发病民族药有独特疗效 |
三、少数民族患者使用民族药医院制剂药费低 |
第五节 医院制剂调剂有利于民族医医院的发展 |
一、能增加制剂调出医院的收入 |
二、有利于提高民族药医院制剂的生产质量和水平 |
三、制剂调剂有利于民族医医院特色的形成 |
第二章 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结构 |
第一节 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调出方和调入方 |
一、调出方(卖方) |
二、调入方(买方) |
三、调入方和调出方买卖制剂的特点 |
第二节 调入方与调出方的调剂协议与批准 |
一、买卖双方协议的达成 |
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
三、制剂调剂是一个有严格监管的市场 |
第三节 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价格 |
一、制剂的调剂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执行 |
二、医院制剂调剂价格的评价 |
三、民族药品市场内部价格变化对调剂市场产生的影响 |
第四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一、调剂市场主要涉及藏、蒙、维吾尔族药医院制剂 |
二、五藏区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三、八蒙区蒙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四、维傣彝苗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第三章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控制 |
第一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的注册与再注册 |
一、对民族药医院制剂注册的要求 |
二、有效期与再注册 |
三、高昂的注册与再注册成本阻碍民族药医院制剂发展 |
四、注册困难限制了市场调剂制剂的品种与结构 |
第二节 对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控制 |
一、对每一笔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的批准 |
二、调剂市场监管阻碍市场正常运行 |
三、大量院内协定方剂产生和民族医特色疗法产生 |
四、制剂调剂市场行政控制地方性和封闭性突出 |
第三节 从注册制到备案制的转变缩小了制剂调剂市场规模 |
一、备案制的出台及其主要内容 |
二、备案制必将导致调剂市场规模缩减 |
第四章 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发展的趋势 |
第一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消亡的条件 |
一、中药医院制剂所走过的道路 |
二、民族药国药品种数量必须增加 |
三、医疗保险和少数民族收入水平提高 |
第二节 现阶段必须扩大民族药医院制剂配制和调剂市场 |
一、民族药国药品种数量有限 |
二、市场是民族医医院之间调剂制剂余缺的唯一途径 |
三、扩大制剂配制和调剂市场满足少数民族患者用药需求 |
第三节 为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消亡创造条件 |
一、定期将部分民族药医院制剂申报为国准字成药 |
二、降低医院协定方剂申报为医院制剂的难度 |
三、逐步增加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中的国药比重 |
四、提高民族药医保报销比例和少数民族收入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2)改土归流后湘西地区的农业开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清王朝对湘西实施农业开发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开拓疆宇,增益版图 |
第二节 土地开阔,人烟稀少 |
第三节 内外交困,百姓穷苦 |
一、长期战乱 |
二、土司“积弊” |
三、刀耕火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清王朝实行的农业开发政策 |
第一节 招民开垦,富国安邦 |
一、鼓励移民 |
二、鼓励开垦 |
第二节 因地之利,致富足食 |
一、引种高产作物 |
二、劝植经济作物 |
第三节 兴利除弊,休养生息 |
一、减免税收 |
二、革旧积弊 |
三、稳定税额 |
第四节 土地归屯,自养自卫 |
一、无序争占 |
二、均田屯丁 |
三、抑制兼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湘西地区农业开发的积极成效 |
第一节 土地开垦面积扩大 |
第二节 耕作技术提高 |
第三节 农作物种植品种增多 |
第四节 农产品商业化程度加深 |
第五节 农业生产结构多元化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湘西地区农业开发的消极影响 |
第一节 激化人地矛盾 |
第二节 破坏生态环境 |
第三节 造成结构性贫困 |
本章小结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3)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提出问题 |
二、概念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 |
第一章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需求背景 |
第一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背景解读 |
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演进脉络 |
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内涵解读 |
第二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理论基础 |
一、依据:基于资源依赖与竞合关系 |
二、关键:遏制“搭便车”行为 |
三、目标:实现协同治理与区域协调发展 |
四、价值:助推全面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
第三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现实需求 |
一、增强全流域立法供给实效 |
二、整合放大全流域资源优势 |
三、平衡全流域整体利益诉求 |
小结 |
第二章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实践现状 |
一、下游地区协同立法资源优于上中游地区 |
二、暂缺协同立法的专项制定法渊源 |
三、协同立法机制进度上中下游差异明显 |
四、人大协同立法成果:项目协同与立法性决定 |
五、政府协同立法成果:签订跨区域行政协议 |
第二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实践正面效应 |
一、助力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
二、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
三、促进全流域协同治理规范化 |
第三节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实践现存困难 |
一、协同立法主体与权限合法性受质疑 |
二、跨区域行政协议缺乏强制约束力 |
三、沿江省市地方立法冲突难以调和 |
小结 |
第三章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进程优化 |
第一节 高度统一协同立法理念 |
一、协同原则:生态优先、双重调控、共建共享 |
二、协同主体:统筹本体资源与社会资源 |
三、管理模式:科层制为主,引入扁平化 |
第二节 协同立法重点达成共识 |
一、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
二、破解制约沿江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瓶颈 |
三、纾解制约全流域协同发展的能源问题 |
四、统筹全流域产业创新以释放经济效能 |
五、突破行政壁垒推进全流域市场一体化 |
六、健全全流域公共卫生联动高效体系 |
七、建立健全全流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
第三节 动态调适协同立法过程 |
一、协同方法:统筹“快”“慢”思维,分类施策 |
二、协同程序: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主,签订行政协议为辅 |
三、协同过程:“亚正式”机制向“正式”体制渐进 |
小结 |
第四章 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的制度完善 |
第一节 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制度 |
一、前提:禁止增加行政区划层级 |
二、目标:确保协同于法有据 |
三、堵点:构建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机构 |
四、难点:规范人大立法性决定行使 |
五、依托:强化社会公众参与 |
第二节 健全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配套制度 |
一、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制度 |
二、推进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制度 |
三、优化长江经济带地方政绩考核机制 |
四、完善长江经济带协同执法司法机制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推广及其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 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传播问题研究回顾 |
(二) 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传播问题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本文研究的时空范围界定 |
(一) 时间界定 |
(二) 空间界定 |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区域环境与农业历史概述 |
第一节 武陵地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
一、自然环境 |
二、历史时期武陵地区的民族分布与变迁 |
第二节 武陵地区农业历史概况 |
第二章 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和推广 |
第一节 粮食作物 |
一、玉米 |
二、番薯 |
三、马铃薯 |
第二节 经济作物 |
一、烟草 |
一、花生 |
第三节 蔬菜作物 |
一、辣椒 |
二、南瓜 |
第三章 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引种和推广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自然因素 |
一、玉米等作物对环境条件的要求 |
二、武陵地区的地理环境因素 |
第二节 社会因素 |
一、政府官员的劝种 |
二、民间移民的推动 |
三、对高产作物的强烈需求 |
第四章 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引种和推广的历史影响 |
第一节 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
一、改变了农作物结构 |
二、扩大了耕地面积 |
三、提高了粮食产量 |
第二节 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
一、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
二、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
第三节 对人口增长的影响 |
第四节 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
一、饮食生活 |
二、民俗文化 |
第五节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一、植被破坏 动物灭绝 |
二、水土流失 地力下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战后湖北省卫生与防疫建设(1945-194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基本史料与研究重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战后湖北省防疫形势 |
第一节 历史上湖北的疫灾概说 |
一、民国以前湖北的疫情 |
二、民国时期湖北的疫情 |
第二节 战后湖北省疫情 |
第三节 战后湖北省卫生医疗条件 |
一、卫生机关情形 |
二、开业卫生人员与私立医疗机构情形 |
第二章 战后湖北省卫生建设 |
第一节 卫生部门五年建设计划 |
一、医政建设 |
二、防疫建设 |
三、保健建设 |
第二节 卫生行政系统的调整 |
一、卫生行政管理机构 |
二、省级各卫生机关 |
三、县级各卫生机关 |
第三节 复员卫生工作的办理 |
第四节 环境卫生的改良 |
一、举办卫生运动 |
二、办理卫生工程与环境卫生 |
第五节 特定人群健康卫生的促进 |
一、办理妇婴卫生 |
二、推进学校卫生 |
三、举办儿童节纪念活动 |
第六节 善后救济总署湖北分署的援助 |
一、设立湖北分署 |
二、开展卫生业务 |
第三章 战后湖北省防疫机制的重构 |
第一节 提前部署,有效防范 |
第二节 颁布规定,宣传常识 |
一、颁行防疫法规 |
二、宣传防疫常识 |
第三节 实施灭虫,抑制传播 |
第四节 预防接种,加强免疫 |
第四章 战后湖北省卫生与防疫建设的评析 |
第一节 绩效评估 |
一、工作成效 |
二、存在问题 |
第二节 制约因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6)湖南十八洞村传统民居建筑风貌整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与缘起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缘起 |
1.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相关概念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相关概念界定 |
1.2.3 传统村落风貌及保护方式分类 |
1.3 国内外村落风貌相关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1.3.2 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检索查阅法 |
1.4.2 田野调查法 |
1.4.3 案例对比分析法 |
1.4.4 访谈调研法 |
1.4.5 问卷调查法 |
1.5 研究框架 |
第2章 十八洞村村落概况 |
2.1 区域环境 |
2.2 历史沿革 |
2.3 经济发展状况 |
2.4 村寨文化 |
2.4.1 宗教信仰 |
2.4.2 节日活动 |
2.4.3 传承的农耕文明 |
2.5 小结 |
第3章 十八洞村传统民居建筑风貌特征研究 |
3.1 村落和建筑环境 |
3.1.1 建筑顺应自然环境 |
3.1.2 建筑利用自然环境 |
3.2 院落布局特征 |
3.2.1 院落构成 |
3.2.2 建筑院落的组织模式 |
3.2.3 院落聚集的组合形式 |
3.2.4 院落的演变 |
3.3 单体民居建筑空间特征 |
3.3.1 平面特征及演变 |
3.3.2 剖面特征及演变 |
3.3.3 建筑造型分析 |
3.3.4 建材与技术分析 |
3.3.5 建筑装饰与色彩 |
3.3.6 造型、装饰与色彩的演变 |
3.4 街巷空间特征与演变 |
3.4.1 街巷空间特征 |
3.4.2 街巷空间的演变 |
3.5 小结 |
第4章 十八洞民居建筑风貌现状及问题 |
4.1 院落 |
4.1.1 院落现有布局 |
4.1.2 院落布局与传统差异 |
4.2 民居建筑 |
4.2.1 民居建筑现状 |
4.2.2 建筑现状与传统差异 |
4.3 街巷空间 |
4.3.1 街巷空间现状 |
4.3.2 街巷空间与传统差异 |
4.4 重点空间节点 |
4.4.1 重点空间节点现状 |
4.4.2 重点空间节点与传统差异 |
4.5 产生差异的原因 |
4.5.1 外部原因 |
4.5.2 内部原因 |
4.6 小结 |
第5章 传统民居建筑风貌整治策略研究 |
5.1 案例分析及借鉴经验 |
5.1.1 日本-合掌村传统民居风貌保护 |
5.1.2 法国科西嘉Gaggio村落传统风貌保护 |
5.1.3 礼泉县袁家村传统民居风貌保护 |
5.2 建筑风貌整治的策略 |
5.2.1 坚持动态“原真性”性保护 |
5.2.2 延续街巷的布局 |
5.2.3 传统元素提取 |
5.2.4 材料地域化使用 |
5.2.5 门窗细部风貌处理 |
5.2.6 运用BIM技术整合信息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十八洞村村民需求问卷调查 |
附录B 十八洞村房屋建筑统计表 |
附录C 湖南省第四批传统村落名录(2016) |
致谢 |
(7)我国南方丘陵山地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论文的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区域生态系统服务研究动态 |
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系统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动态 |
三、区域可持续发展与协同发展研究进展 |
第三节 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区域 |
第一节 湘西概况 |
一、地理位置、行政区划与民族分布 |
二、湘西地区地形地貌与自然灾害特点 |
三、湘西地区生态系统类型分布、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 |
第二节 研究区域的实地考察与调研 |
一、湘西实地考察 |
二、参与式调研与集中会议研讨 |
第三章 研究方案 |
第一节 数据来源 |
一、遥感监测数据 |
二、资料收集与数据整理 |
第二节 技术支持 |
一、应用软件工具材料 |
二、机器学习技术模型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和评价模式 |
二、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影响关系分析模型与评估方法 |
三、区域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预测与情景分析方法 |
第四章 基于3S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时空变化分析 |
第一节 土地利用变化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时空演变分析 |
一、1980-2018年湘西土地利用变化及转移矩阵分析 |
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析及价值估算 |
第二节 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时空演变分析 |
一、湘西州社会人口因素变化分析 |
二、湘西州经济生产总值因素变化 |
三、湘西州社会经济人均产总值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分析 |
第三节 区域气象环境影响下作物生产时空演变分析 |
一、1980-2018湘西气象环境因素变化情况分析 |
二、湘西州气象环境影响下的农作物变化分析 |
第五章 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关系分析 |
第一节 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内部因素影响关系 |
一、土地利用变化下生态系统各因素之间的影响关系 |
二、社会经济内部各因素间影响关系分析 |
三、气象环境内部各因素影响关系分析 |
第二节 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影响因素分析 |
一、土地生态系统对社会人口因素的影响分析 |
二、土地生态对经济产值的时空效应分析 |
第三节 区域复杂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影响因素分析 |
一、气象生态环境对农作物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因素的时空效应分析 |
二、气象生态环境对农作物灾害影响因素的时空效应分析 |
第六章 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预测与情景分析 |
第一节 区域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人工神经网络预测与特征分析 |
一、基于灾害-环境-社会经济耦合下的生态系统服务人工神经网络预测与特征分析 |
二、基于农田生态系统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人工神经网络预测与特征分析 |
第二节 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权衡决策的情景分析及协同发展上的建议 |
一、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权衡决策中的情景分析 |
二、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在PEST-SWOT模型上的协同发展分析 |
第七章 讨论、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讨论 |
第二节 结论 |
第三节 主要创新点、不足与展望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三、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凉山彝族自治州本土化NGO及其社会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设计 |
1.3.1 概念的界定 |
1.3.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3 调研经过 |
1.4 论文不足之处 |
二、调查地介绍 |
2.1 凉山彝族自治州概况 |
2.1.1 凉山彝族自治州 |
2.1.2 凉山彝族 |
2.1.3 当地面临较多社会问题 |
2.2 凉山本土化NGO的兴起 |
2.2.1 政策背景 |
2.2.2 外部环境的影响 |
2.2.3 自下而上的内部动员、由外而内的社会参与 |
三、凉山本土化NGO的工作领域及社会特征 |
3.1 凉山的本土化NGO |
3.1.1 凉山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
3.1.2 凉山州青年志愿者协会 |
3.1.3 凉山州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
3.1.4 索玛花公益助学协会 |
3.1.5 凉山州艾特公益服务中心 |
3.1.6 凉山州彝族爱心社 |
3.1.7 凉山州彝族玛牧文化协会 |
3.2 凉山本土化NGO的服务领域 |
3.2.1 禁毒防艾 |
3.2.2 儿童教育 |
3.2.3 其他方面 |
3.3 凉山本土化NGO的社会特征 |
3.3.1 NGO本土化趋势明显 |
3.3.2 凉山本土化NGO公益项目领域众多 |
3.3.3 凉山本土化NGO公益项目发起主体多元 |
3.3.4 本土化NGO有较大发展空间 |
3.3.5 彝区NGO项目的开展依然离不开家支 |
四、凉山本土化NGO的社会功能 |
4.1 推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
4.1.1 本土化NGO助力教育 |
4.1.2 NGO教育救助的内容 |
4.2 助力脱贫攻坚战 |
4.2.1 本土化NGO助力脱贫 |
4.2.2 本土化NGO帮扶工作任重道远 |
4.3 传承与发扬传统文化 |
4.3.1 本土化NGO助力传统文化发展 |
4.3.2 文化的自觉与自信 |
五、凉山本土化NGO在发挥社会功能时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
5.1 凉山本土化NGO的问题 |
5.1.1 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
5.1.2 政府监管缺位 |
5.1.3 本土化NGO资源不足 |
5.1.4 本土化NGO财务问题较多 |
5.1.5 本土化NGO公益资源“游击战” |
5.2 思考与对策 |
5.2.1 地方政府的监管与倡导 |
5.2.2 凉山本土化NGO的规范管理 |
六、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庄蹻入滇与国家统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时空 |
三、研究综述 |
(一) 史籍中的庄蹻入滇 |
(二) 今人着述、研究论文中的庄蹻入滇 |
四、研究趣旨 |
第一章 金道锡行与司马迁经略西南夷 |
第一节 庄蹻入滇之前西南夷地区的交通概况 |
第二节 楚国与西南的交通往来 |
第三节 先秦、汉时期西南夷地区与内地的联系 |
第四节 司马迁经略西南夷始获庄蹻入滇一事 |
第二章 庄蹻入滇起因、时间考 |
第一节 秦、楚的崛起 |
第二节 秦夺巴蜀布局天下 |
第三节 楚国屡见欺于秦国 |
第四节 射猎者说与楚伐秦得枳 |
第五节 楚将军庄蹻领兵考 |
第六节 楚得枳而国亡 |
第七节 楚国复强与王翦灭楚 |
第三章 黔中地望与庄蹻归报无路考 |
第一节 巴黔中与楚黔中 |
第二节 秦、楚相争黔中 |
第三节 《华阳国志》所载庄蹻泝沅水路线考谬 |
第四章 庄蹻离郢伐秦克枳入滇路线分析 |
第一节 楚国在峡江地区的进退 |
第二节 历史时期长江、清江、乌江的通航 |
第三节 历史时期沅水流域的通航 |
第四节 庄蹻道塞不通出夜郎考 |
第五章 庄蹻率军远征后勤保障可行性探究 |
第一节 历史时期楚国的交通概况 |
第二节 庄蹻远征后勤物资陆运的可行性研究 |
第三节 疫病和猛兽对庄蹻远征的影响 |
第四节 庄蹻远征后勤物资的水运保障研究 |
第六章 庄蹻入滇与国家统一的探析 |
第一节 秦对中国统一及秦崩溃后的遗产 |
第二节 汉承秦制与汉之为汉 |
第三节 王朝与“西南夷” |
第四节 庄蹻入滇的深远意义 |
余论 庄蹻入滇与民族融合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对今后研究方向略作展望 |
致谢 |
(10)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问题的提出背景 |
(二)研究的问题 |
二、研究的价值 |
(一)有利于完善我国行政组织法的构建 |
(二)有利于发展我国行政组织法学理论 |
(三)有利于指导行政机构改革的实践 |
(四)有利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 |
三、国内外研究的发展趋势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四、研究的方法 |
五、研究的结构与思路 |
第一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对象 |
第一节 静态层面的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一、机构的内涵 |
二、行政机构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三、作为行政法学术语的行政机构 |
四、类型化的行政机构 |
第二节 动态层面的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一、行政机构设置权及设置的外延 |
二、机构设置与职权配置的关系 |
三、机构设置与职位、编制设置的关系 |
第三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理论变迁 |
一、行政组织法中的法律保留 |
二、法律保留不能承受之重 |
三、从法律保留原则到行政法定原则 |
四、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中法的内涵 |
第二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依据 |
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理论依据 |
一、法律保留学说的发展 |
二、行政组织规范作用的提升 |
三、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 |
四、财政预算理论的推动 |
五、法规范的一般性特征 |
第二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实依据 |
一、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实状况 |
二、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所面临的问题 |
三、个案分析: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机构设置 |
第三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状 |
一、美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二、德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三、日本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四、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第二节 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基本经验 |
一、预算控制行政机构设置 |
二、行政机构设置的规定应尽可能详尽 |
三、立法主导行政机构设置 |
四、行政机构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 |
五、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数量限定 |
第四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 |
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判断标准 |
一、从法律保留原则到制度性法律保留原则 |
二、法律保留范围的判断标准:从干涉、全面保留到重要性理论 |
三、重要性理论应为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判断标准 |
第二节 我国大部分行政机构设置非法定化 |
一、中央层面 |
二、地方层面 |
第三节 判断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时须考虑的因素 |
一、行政保留产生的影响 |
二、行政机构设置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产生的影响 |
三、行政机构设置对行政任务正确、有效实施产生的影响 |
四、行政机构设置行为本身产生的影响 |
第四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确定 |
一、区分行政决策机构与行政执行机构? |
二、业务类行政机构的设置应纳入法定化范围 |
三、行政机构的所有设置行为应纳入法定化范围 |
第五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与程度 |
第一节 法律规范密度的双重性 |
一、区分法定化位阶与法定化程度 |
二、法律规范密度在我国法律中的表现 |
三、法律规范密度确定的不同标准 |
第二节 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位阶 |
一、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的不同模式 |
二、我国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位阶的现状 |
三、如何确定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 |
第三节 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程度 |
一、比较借鉴: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分析 |
二、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的现状 |
三、行政机构设置的内容要素 |
四、如何加强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程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情况 |
附件:行政组织法规范汇总目录(1949~1999) |
四、1995~2002年湘西自治州性病疫情报告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论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D]. 成瑞雪.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1)
- [2]改土归流后湘西地区的农业开发研究[D]. 郑丽娟. 吉首大学, 2020(03)
- [3]长江经济带协同立法研究[D]. 支艳. 西南政法大学, 2020
- [4]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推广及其影响研究[D]. 杨鹏.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5]战后湖北省卫生与防疫建设(1945-1949)[D]. 蒋昌辉. 武汉大学, 2020(04)
- [6]湖南十八洞村传统民居建筑风貌整治研究[D]. 贺密思. 湖南大学, 2020(08)
- [7]我国南方丘陵山地生态系统服务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D]. 匡奕敩.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1)
- [8]凉山彝族自治州本土化NGO及其社会功能研究[D]. 刘璐. 内蒙古大学, 2019(07)
- [9]庄蹻入滇与国家统一[D]. 林海涛. 云南大学, 2019(09)
- [10]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D]. 王晓强.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