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潜藏在皖南古民居形象中的精神意味(论文文献综述)
姚珏[1](2020)在《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明清时期是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鼎盛期,它以独特的静态形制和动态活动而成为中国木雕艺术的经典之一,并体现出徽州先人的伦理观念、族群民俗、生态意识、信仰传统、艺术品格等文化形态,具有吉祥审美的象征符号意义和传承表达的基本特征。它以遮与露、高与敞、闭与通、隔与透的对照点画天井、厅堂、门窗、栏杆等处的木雕静态存在,以及民居木雕在制与用、造与赏、传与承等方面的动态活动。徽州民居木雕艺术就装饰母题而言,明代民居木雕以本土艺术为主,室内外木雕多为祥物,颇具汉唐之风,简洁大气;清代室外木雕多为镇宅之象,室内多为祥和之物,细密繁缛。就风格类型而言,徽州民居木雕艺术具有均衡开合、饱满律动、虚实相生、质朴本色等基本特征。徽州民居木雕图式内容分为意象表达为主,佐以符号隐喻。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意象表现大多形成意境组合,或由一系列单个“心象”组合成多个迭加的审美想象意境。民居木雕艺术源自徽州人对“木”塑造立体“心”象,反映宅主们对“木”与“人”的关系的思考,以及对思考结果的文化表达。民宅主人的主观情思寄托于具体的客观物象,观者与宅主意同象异,各见其趣。徽州民居木雕艺术具有深广的文化内涵和汇集着多路的文化信息,它包容着祖制家教、士族名门的礼制文化,阴阳相承、除凶纳吉的民俗文化,崇儒廉正、外朴内华的仕商文化,以及时空对应、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等,并以行善积德、孝仁祥和、近福远祸、光宗耀祖、繁衍兴旺、富贵有余等为表达的主题。历史上名门望族的隐逸造就了徽州地域的传奇,徽商经济的支撑促进了民居木雕艺术的繁盛,文人的纷纷介入使得善鉴书画的徽商在民居木雕设计中获得更多的灵感,文人体系融入庶民文化,俗雅相乘,自然、社会、历史和人伦文化被组织在民居木雕艺术的结构图式中,使现实世界和精神境界呈现在一个画面上,同时明清工匠艺人在“工”和“术”方面的手艺传承和不断精进,得以使徽州民居木雕艺术日益精湛,终成经典。近些年来,由于民居木雕艺术信仰的错位,传承密码的缺失,过度的开发性修复,以及异地重建之风的兴盛,使得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传承困难重重。徽州人曾利用民居木雕艺术创造“桃花源”式的家园,舒缓精神压力,寄托热爱生命与生活的审美理想,以及借助艺术教化族人后代的做法等,至今依然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其浓郁的文化特色和深厚的民族情感已经深深融入国人的血脉之中,依然推动着当今的乡村美化和城市建设。
孙福良,舒伟[2](2017)在《徽州三雕在皖南民宿室内设计中的应用价值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古以来徽州三雕便是皖南精品民居的代表符号,是徽州文化在民居空间中的积淀,然而今天皖南众多以徽州民居为卖点的民宿项目中却鲜有使用.以设计为立足点,将徽州三雕与现代艺术和设计手法相结合进行再创作,并作为重要的装饰符号应用到现代民宿设计中,进而营造出具有典型徽州特征的体验空间.最终使得传统徽州文化与艺术的精华在现代设计的帮助下,重生在当代的特色民宿中,延续并拓展徽州三雕的生命力.
高国栋[3](2012)在《从悬鱼看中日文化的源流关系》文中提出悬鱼是东亚地区的传统建筑构件之一。悬鱼在中国,韩国和日本的传统建筑中被普遍使用。在中国的寺庙建筑和大量的民宅中都有雕刻精美的悬鱼的痕迹。日本的城堡,寺庙和神社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悬鱼。悬鱼是位于悬山或者歇山建筑两端山面的博风板下,垂于正脊。悬鱼的形态最初为鱼形,所以称为悬鱼。随着时代的变迁,悬鱼的形态也渐渐变为抽象,简化了。鱼产子多,繁殖力强,表达“吉庆有余”“连年有余”的美好寓意。而日本的悬鱼大多比较抽象,没有中国那么吉祥的寓意。本文对中日悬鱼的分布,制作材料和工艺进行了详细的叙述。并且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对悬鱼的文化寓意进行解析。现在悬鱼的本源在中国已成为共识,笔者同意桑原老师提出的悬鱼起源于云南的说法,随着稻作文明的传播,作为高床建筑的一部分,传播到长江中下游,并进一步传播到朝鲜半岛和日本的北九州.本文通过分析悬鱼的传播路线,制作材料和工艺,形状,分布及悬鱼的象征和功能,以期为证明中日文化的源流关系提供新的证据.
冷传莉[4](2010)在《论民法中的人格物》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司法实践中具有人格利益属性的特定物为研究切入点,全面梳理该类物司法案例的特点以及所展现的特定价值,在综合分析现行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的成功与不足的基础上,从一个全新的学术视角创造建地提出“人格物”的概念,并以此为研究对象,对人格物在民法中的有关问题展开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力求探讨建立人格物法律制度的一般规则,以推动民法理论的创新性研究,科学回应司法实践对人格物规制需求不断增加的现实。本文由六章组成,第一章主要论述人格物提出的现实需要,并对确立这一学术概念的合理性和法理基础进行论证;第二章从民法的视野对人格物进行界定,通过比较分析展示人格物的特殊法律属性;第三章对常见的人格物典型形态及特殊的人格物予以分类探讨;第四章在前三章的基础上对人格物的基本规则进行建构,探讨了人格物确权、一般规则及特殊规则;第五章为人格物司法救济的请求权基础和保护原则,力求为人格物的司法救济探索依据;第六章为人格物疑难问题研究,合理回应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人格物认定、价值确定及限制自由裁量权等疑难问题,以期强化对人格物的保护并提供裁判指导。第一章关于人格物概念确立的法理基础。通过对人格与财产关系的互动分析,展示了人格与财产分离与融合的不同侧面,指出了“人格物”是沟通人格与财产的重要桥梁。通过对一些特定物为标的的案件之类型化梳理论述了具有人格利益的物客观而普遍地存在,并为司法实践所关注。结合我国《物权法》及有关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分析了物权法对具有人格利益的特定物规定的缺失,指出司法解释关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这一提法所存在的不足,继而创建性地提出了“人格物”这一学术概念并分析了其合理性,指出这一概念对民法理论发展和司法实践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人格物概念的提出绝非臆造,人格与财产的一般理论为人格物在法理上的确立提供了合理的诠释。人格物概念的确立实践了透过物对人格保护机制的形成,彰显了民法对人之精神维度的尊重,体现了现代民法之人格权优先于财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第二章围绕人格物的内涵、法律属性及动态发展展开研究。首先对民法理论中关于人与物、人格权与财产权二元区分理论进行分析,并在此背景下将人格物界定为与人格利益紧密相连,体现人的深厚情感与意志,其灭失造成的痛苦无法通过替代物补救的特定物。通过与相近法律概念的深入比较研究,侧重分析人格物所具有的有形性与无形性、所彰显的人格利益属性等特有法律属性,以为界分人格物提供依据。本研究特别注意到,人格物并非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即对人格物的认识必须置于发展的视野中加以考察,否则就只能看到既已存在的物是否为人格物的问题,而无法判断过去的、将来的物是否为人格物,从而影响这一命题提出的一般理论意义。因而,人格物之生成及特定条件下人格物去人格化是对人格物研究时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须辩证地对待。第三章通过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司法实践中呈现的人格物的案例、现象和事实进行归纳式的提炼,据此对人格物的典型形态进行分析,以更进一步明确人格物的外延,使得对人格物的把握不仅仅限于理念的层面,更要深入其具体实践之中。循着以主体区分为原则且兼顾特殊的分类规则,人格物首先体现为与个人有关的特定物,如具有人格纪念意义的照片、录音录像带、结婚戒指或类似定情物、某些奖章、证书等证明自己特定经历、荣誉的人格物;第二类则是与家庭有关的人格物,如祖传物品、族谱、家宅、祠堂、祖坟、宠物等;第三类是团体性人格物,包含了具有特定社会意义的民居、文物,以及一些企业、农庄、学校往往会有一些纪念意义的或标志性的,但显然不构成文物或正在申报核定过程中的物品、建筑等;第四类则是与人身有关的器官、基因以及与遗体有关的骨灰、遗骸等。对人格物典型形态的分析有助于科学地建构人格物法律制度及人格物的司法保护。人格物在类型上同样也是呈动态发展态势的,本文所做的人格物的典型形态分析并不能将其类型穷尽并绝对化,而且也并不是说所列类型中所有的物都是人格物,必须是符合人格物特征和准入条件的物方可纳入保护范围,而人格物的类型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处于不断的生成或者转化之中。第四章在对人格物理论系统分析的基础上,为更好地给司法实践中人格物救济提供实体法上的依据,并进一步促进人格物法律制度的深入发展,强化对人格物的认知与保护,本章力图全面构建人格物的基本规则。人格物作为物而言,其确权方面当然一般地适用物权法所确立的基本规则,但鉴于人格物承载了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双重属性,较一般物而言,具有了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故结合这类物的特点,其确权规则中应当兼及传统风俗习惯、人格利益联系和人格利益顺位差别等特殊规则。就人格物一般性规则而言,必须解决好人格物权利主体的确定、人格物的管理与处分、共有人格物、人格物的继承、离婚纠纷中人格物的分割、人格物的征收征用以及人格物的无权处分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等重要问题。鉴于人体器官、基因以及遗体等人格物的特殊性,在遵循人格物一般性规则的同时,对该类特殊人格物的特殊规则也予以了充分关注。第五章对人格物司法救济的请求权基础与保护原则进行深入的探究,以为人格物司法救济提供理论依据及指导原则。当人格物遭受侵权寻求救济时,现行立法未能提供全面的法律依据,有关民法理论研究对人格物侵权时的请求权基础研究尚付阙如。本文依据侵权法、人格权法及物权法的一般原理,提出人格物遭受侵权时,其请求权基础应为物权请求权与人格权请求权的聚合,当事人可以同时主张。基于人格物的特殊法律属性,在人格物保护实践中不仅应遵循人格物作为物的一般性保护规则,而且还应顾及人格物的特有法律属性并对其加以特殊保护。故而,在人格物概念确立并且人格权应优先保护的背景下,人格物保护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适度保护原则,以强化对人格物周延而适当的保护。第六章结合实践中存在的人格物认定标准不清、人格物价值难以确定以及人格物司法过程中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等现实疑难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人格物认定标准系人格物司法救济的逻辑起点,具有重要的司法意义,应当参照人格物生成因素加以考察,合理地确定人格物的司法识别标准,同时亦有权利主体、行为能力、个人偏好等方面的限制性因素。实践中的另一个问题则是人格物的价值难以确定,本文从人格物的经济价值与人格利益价值区分考察的角度对其加以判定,确立了相应的评价规则。为防止法官在人格物司法中滥用自由裁量权而随意认定人格物或者不予认定,或者随意确定人格物侵权时的赔偿额度,提出应当确立尊重既有规则(强调一般人的识别标准及社会共识)、增强判决的说理性及建立此类案件的判例指导制度等规则对此予以适当控制。本章还就人格物侵权的构成要件及责任、人格物司法中的举证责任和人格物执行豁免等相关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
李雯雯[5](2009)在《皖南民居空间环境研究》文中提出皖南民居空间环境的构成形式以及空间意境是现代民居空间环境所追求的空间文化境界。它给予了现代民居空间精神文化养分,同时在建筑结构上也提供了形式的借鉴,对于现代空间环境的文化及构成形式而言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文章中将形式美法则运用到皖南民居空间环境中,通过分析空间的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渗透与层次等形式美法则在空间环境中的规律,使虚体空间具象化。另外通过研究民居空间所包涵的文化意境,将传统文化带入空间构成形式中,由大到小、由虚到实,将之交融。以不同的视角研究皖南民居空间环境的构成要素,总结出影响民居空间环境不同层面形态的主导因素,从而论证现代民居空间环境对皖南民居空间环境的传承可行性。通过不同方式的研究,力图将皖南民居空间形式创新发展,从广度深度上进一步拓展了民居空间的艺术魅力,使传统空间环境在现代空间中传承发展。
何燕丽[6](2007)在《中国传统家具装饰的象征理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象征是传统古典文艺美学最具有原创性的核心话语,具有复杂的意义结构。本论文在西方象征理论和中国传统“意象”说的基础上,描述西方的“象征”美学与中国传统的“意象”说在家具装饰设计方面相通的美学原则和思维特征,探索中国传统家具装饰的象征特征,从中国传统家具装饰符号的象征思维和观念表达两个角度出发,得出传统家具装饰中的设计动机和设计主题。论文的主要贡献是建立中国传统家具装饰的象征理论结构体系。通过对象征这一美学范畴的多角度考察,并利用聚类分析和主成分分析两种统计分析方法进行定量研究。主成分分析得出传统家具装饰符号的象征意义的九个主成分,构成了象征意义的观念表达体系:长寿观念、家庭观念、生殖观念、等级观念、富康观念、价值观念、宗教观念、自然宇宙观念和伦理观念,进而对这个观念表达体系进行聚类分析,得出三种类别系统,即个人生存观念系统、社会伦理观念系统和自然宇宙观念系统。对于传统家具的研究,大多从科技史和物质文明史的角度进行的。当代关于美学的人类学走向、史学更关心结构的研究现状,对于中国家具的文化艺术研究的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通过当代传统家具消费观念动机的市场调查分析,可以认识到:当代人们在文化实践中对传统家具的消费是作为一种文化象征物而消费的,人们实是消费这些传统家具所象征的文化意义和艺术品位。论文的主文由三部分组成,首先是象征现象的心理需求,指出了观念对象征的决定作用,这也决定了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象征心理,进而形成了不同的象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象征以一定的方式和途径代代传承,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象征体系;接着,归纳总结了装饰文化现象中的象征符号;对这些象征符号进行主成分分析、聚类分析之后,可以得到不同象征的观念表达体系,这些类别可以通过心理需求的三个层次来解释归类,形成了象征的深层结构。同时,文化观念对应于家具的装饰设计,必然存在对应的设计主题,这构成了象征理论结构的拓展层结构。随着文化全球化的深入,中国传统家具装饰的象征结构体系也面临着现代性的选择。在建设中国现代家具美学体系的过程中,经过现代化整合之后的象征思维,必将放射出耀眼的光彩,成为中华民族奉献给世界家具艺术设计创作的一颗思维的明珠。
谢琼梅[7](2007)在《中国传统鱼纹探究及现代平面设计应用》文中指出传统鱼纹是中华民族纹饰中最重要的纹样之一,它构成了我国文化史上历时最长、应用最广、民俗功能最多、民间性最强的文化长链。鱼纹之所以能够延续如此之久,本身就说明它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与一个民族的信仰和传统观念密切相关的。本文通过对传统鱼纹的探究,从中找到了一条与中华民族审美变化相适应的曲线,以及撒播在民间的鱼形所体现的那份浪漫、天真、质朴和真情。通过追溯本源,为我们今天的平面设计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启示。从鱼纹在现代平面设计中的应用中可以看到,虽然传统的思想观念已受到冲击,现代观念与传统思想的碰撞又使中国传统鱼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鱼纹也更以新的生机和活力展示出了新时代的自由形式,融合新观念、新载体在民间艺术形式中起着重要作用。鱼纹的神灵、图腾功能已日见式微,取而代之的是体现中华民族的新时代精神和时代特色,体现民间丰稔、吉祥观念的现代设计功能。在发掘传统鱼纹在现代平面造型之间的关联时,我们要以辩证、发展的眼光看待鱼纹,顺应新的历史环境、思维方式来传承和革新它。因此在解析鱼纹造型时,我们更应该借用现代视觉语言的手法,提炼出现代平面设计更加丰富寓意与民族内涵精粹。在论证方法上本文借助了大量图解和实例来论述,并采用历史发展的纵向宏观研究、全面展开的分类横向研究方法,来挖掘鱼纹造型之根之本之见。
王韡[8](2006)在《徽州传统聚落生成环境研究》文中认为当人类文明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传统聚落及其耐以生存的土壤,正在经历着时代前进和环境的剧变带来的巨大冲击。在人们已经意识到,民间聚落的物质文化是一笔宝贵的无法再生的财富,并积极采取各种手段予以保育的同时,当今社会对聚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研究与保护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人们远还没有真正形成一种普遍的认识,也就是说,研究代表民间聚落中物质和精神的且正在逐渐消失的活态文化及其空间,已经成为我们保护传统聚落文化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徽州聚落研究的对象,通常是以村落形态、空间结构、建筑形式、环境景观、阴阳风水等为主题展开的,主要体现在对物质文化的研究之上。本文以哲学、社会人类学、经济学、地理学等领域的理论及研究成果为基础,以徽州聚落中的宗族权力和“风水”说为出发点,通过对徽州聚落变迁、徽州聚落文化特征、族权空间,以及“风水”与族权关系等方面的剖析,较为系统地分析并揭示徽州民间聚落物质形态背后的成因和机制,并阐述了聚落空间与“风水”空间在聚落形态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作用及其意义,这是一笔保贵的凝聚在徽州聚落形态中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文分为六个章节。绪论部分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第一章从徽州的社会历史变迁出发,重新认识徽州聚落的演变历程。第二章以历史文献和相关的研究为基础,对徽州的聚落文化特征予以阐述和总结。第三章通过对中国传统权力架构的分析,系统地分析了徽州聚落中的族权空间和要素。第四章论证了“风水”空间与族权空间的内在同一性,提出徽州“风水”聚落空间的意义就在于建立起徽州聚落的运行机制——“秩序”。第五章是论文的结语章节,通过对徽州聚落的评估和问题的分析,提出改善徽州聚落保护与开发中的策略,并呼吁对聚落文化的多样性保护。
袁献民[9](2003)在《潜藏在皖南古民居形象中的精神意味》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从题材上看,皖南古民居题材似乎显得有些老了,现代艺术家的精力更多地关注于时代,体验当下都市生活中精神的困惑,从自我意识和语言的多种层面上探索着当代精神所特有的意味。而我却仍然对皖南古民居有着浓厚的兴趣,这可能起因于邂逅皖南。 或许是由于根深蒂固的文化情结使然,当我初看到皖南古民居时,心情不能平静。那种日蚀雨沥、满挂青苔、拙朴与陈旧,似乎意外地发现了一种深深藏在心底的、说不清楚却又感觉在不断寻觅的情感的对应物。我不得不把这种感
二、潜藏在皖南古民居形象中的精神意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潜藏在皖南古民居形象中的精神意味(论文提纲范文)
(1)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目的和创新点 |
第一章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发展演变 |
第一节 明清前徽州木雕的载体与历史演进 |
一、徽州木雕的载体——徽州民居 |
二、明清前民居木雕的演变简况 |
第二节 明清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鼎盛 |
一、徽州明清民居木雕艺术鼎盛缘由 |
二、明清徽州民居木雕艺术流变和传播 |
第三节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馆藏案例 |
一、本地博物馆案例 |
二、异地的馆藏 |
小结 |
第二章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静态形制与动态活动 |
第一节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静态形制 |
一、徽州民居木雕艺术静态呈现 |
二、徽州民居木雕艺术形制理念 |
第二节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动态活动 |
一、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制与造 |
二、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赏与用 |
第三节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形制案例 |
一、家族群居形制 |
二、独居民宅形制 |
小结 |
第三章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装饰类型与风格 |
第一节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装饰类型 |
一、动植混合类 |
二、戏文叙事类 |
三、诗句意境类 |
四、宗教信仰类 |
五、吉祥装饰类 |
六、数字阴阳类 |
第二节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装饰特征 |
一、意象表现 |
二、符号隐喻 |
第三节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装饰风格 |
一、均衡开合 |
二、饱满律动 |
三、虚实相生 |
四、质朴本色 |
小结 |
第四章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体现的文化内涵 |
第一节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中的礼制文化 |
一、祖制家教 |
二、士大夫名门 |
第二节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中的民俗文化 |
一、阴阳观念 |
二、驱凶纳吉 |
第三节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中的仕商文化 |
一、廉商元素 |
二、外朴内华 |
小结 |
第五章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维护与传承 |
第一节 当代徽州传统民居木雕艺术的现状与维护 |
一、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现状 |
二、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的维护 |
第二节 徽州民居木雕艺术传承前景 |
一、从核心走向陪衬 |
二、从信仰走向理性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图录 |
二、访谈记录 |
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2)徽州三雕在皖南民宿室内设计中的应用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皖南民宿 |
1.1 民宿 |
1.2 皖南民宿 |
2 皖南民宿室内设计 |
2.1 皖南民宿室内设计的现状 |
2.2 皖南民宿室内设计的趋势 |
3 具有地域特色的符号———徽州三雕 |
3.1 皖南装饰艺术的符号———徽州三雕 |
3.2 徽州三雕与室内设计 |
4 徽州三雕在皖南民宿室内设计中的作用 |
4.1 徽州三雕是徽州建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4.2 徽州三雕是地域文化必不可少的渲染 |
4.3 徽州三雕是特色民宿民俗主题的符号化 |
5 结语 |
(3)从悬鱼看中日文化的源流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谢辞 |
要旨 |
摘要 |
はじめに |
第一章 悬鱼について |
1.1 悬鱼の由来 |
1.1.1 悬鱼とは何か |
1.1.2 悬鱼の歴史 |
1.1.2.1 中国悬鱼の歴史 |
1.1.2.2 日本悬鱼の歴史 |
1.2 悬鱼の基本的な特徴 |
1.2.1 悬鱼の地域的特徴 |
1.2.2 悬鱼の文化的特徴 |
1.2.3 悬鱼の実用と装饰の二重构造 |
第二章 悬鱼の材料と技术 |
2.1 悬鱼の材料 |
2.1.1 中国における悬鱼の材料 |
2.1.2 日本における悬鱼の材料 |
2.2 悬鱼の规格 |
2.2.1 中国における悬鱼の规格 |
2.2.2 日本における悬鱼の规格 |
2.3 悬鱼の工法 |
2.3.1 中国悬鱼の工法 |
2.3.1.1 雕刻の工法 |
2.3.1.2 彩りの工芸 |
2.3.1.3 雕刻の规定 |
2.3.1.4 インストールのプロセス |
2.3.2 日本悬鱼の工法 |
2.4 悬鱼の数量 |
2.4.1 中国悬鱼の数量 |
2.4.2 日本悬鱼の数量 |
2.5 悬鱼の形 |
2.5.1 中国悬鱼の形 |
2.5.2 日本悬鱼の形 |
2.6 中日悬鱼の违い |
第三章 悬鱼の地域分布 |
3.1 中国悬鱼の地域分布 |
3.1.1 中原地区 |
3.1.2 三晋地域 |
3.1.3 浙闽地域 |
3.1.4 西南地域 |
3.2 日本悬鱼の地域分布 |
3.3 中国と日本の地域分布の相违点 |
第四章 悬鱼の机能 |
4.1 悬鱼の防水机能 |
4.2 悬鱼の装饰机能 |
4.3 悬鱼の寓意机能 |
4.3.1 象徴とは |
4.3.2 悬鱼の象徴的意义 |
4.3.2.1 中国における悬鱼の象徴的意义 |
4.3.2.2 日本における悬鱼の象徴的意义 |
第五章 悬鱼の东伝 |
5.1 稲作文化 |
5.1.1 稲作の起源と东伝 |
5.1.1.1 稲の起源 |
5.1.1.2 稲の东伝 |
5.1.2 高床式住居 |
5.2 仏教文化 |
5.2.1 仏教の起源と中国への伝播 |
5.2.2 日本への伝播 |
おわりに |
参考文献 |
修士课程在学中に発表した论文 |
(4)论民法中的人格物(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第一章 人格物的确立 |
第一节 人格与财产的关联与互动 |
一、从"自然人"到"人格人"的演进 |
二、人格与财产的互动 |
第二节 人格物概念的提出 |
一、一个打破常规的司法解释及立法缺失 |
二、人格物概念提出的合理性分析 |
第三节 人格物确立的价值取向 |
一、人格物的确立实践了透过物对人格的保护机制 |
二、人格物确立的具体价值取向与展开 |
第二章 人格物的界定与发展 |
第一节 人格物的内涵与属性 |
一、人格物的法律界定 |
二、人格物的法律属性分析 |
三、人格物与相近术语的关系 |
第二节 人格物的分类及价值 |
一、人格物的基本分类 |
二、人格物分类的价值与意义 |
第三节 人格物的生成与变动 |
一、人格物的生成:物之人格化 |
二、人格物的转化:人格物去人格化 |
第三章 人格物之典型形态 |
第一节 与个人有关的人格物 |
一、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照片 |
二、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录音、录像带 |
三、婚戒或类似定情信物 |
四、证明特定荣誉、经历的奖章或证书 |
第二节 与家庭有关的人格物 |
一、祖传物品 |
二、祖先画像 |
三、祖坟 |
四、族谱 |
五、家宅 |
六、祠堂 |
第三节 具有特定社会意义的民居、文物 |
一、具有特定社会意义的民居——以安徽省皖南古村落民居遭"蚕食"案为例 |
二、附着民族特定情感的文物 |
第四节 人体器官、基因和遗体 |
一、人体器官 |
二、人体基因 |
三、遗体(尸体)、遗骨、骨灰 |
第五节 宠物可以成为人格物 |
一、动物法律地位之评析 |
二、宠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人格物 |
第四章 人格物的基本规则 |
第一节 人格物的确权规则 |
一、人格物确权的一般规则 |
二、人格物确权的特殊规则 |
第二节 人格物之一般性规则 |
一、人格物权利主体的确定 |
二、人格物的管理与处分 |
三、人格物的无权处分 |
四、人格物的征收 |
五、特别法上的人格物规则 |
第三节 特殊人格物的规则 |
一、人体器官作为人格物的规则 |
二、基因作为人格物保护的规则 |
三、遗体、遗骨、骨灰管理的规则 |
第五章 人格物司法救济的请求权基础及原则 |
第一节 人格物司法救济的请求权基础 |
一、人格物之物权请求权基础 |
二、人格物之人格权请求权基础 |
三、人格物请求权基础是物权请求权与人格权请求权的聚合 |
第二节 人格物司法救济的指导原则 |
一、公序良俗原则 |
二、诚实信用原则 |
三、适度保护原则 |
第六章 人格物疑难问题及解决 |
第一节 人格物的识别与限制 |
一、确定人格物识别标准的意义与理由 |
二、人格物一般识别标准的确定与限制 |
第二节 人格物侵权的构成要件及责任 |
一、人格物侵权的构成要件 |
二、人格物侵权的责任范围及责任形式 |
第三节 人格物的价值确定 |
一、人格物之经济价值与人格利益价值区分的司法意义 |
二、人格物之经济价值与人格利益价值的确定 |
第四节 人格物案件审理中法官自由裁量权及其控制 |
一、人格物案件中法官自由裁量权之基础 |
二、人格物司法中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
第五节 人格物司法中举证责任与执行豁免 |
一、人格物司法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
二、执行豁免制度于人格物之适用 |
余论: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皖南民居空间环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现状 |
1.2 研究内容及意义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意义 |
1.3 本课题研究方法及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及框架 |
2 皖南民居空间环境特征分析 |
2.1 自然环境特征 |
2.1.1 气候性特征 |
2.1.2 地域性特征 |
2.2 人文环境特征 |
2.2.1 历史环境特征 |
2.2.2 文化环境特征 |
2.2.3 经济环境特征 |
2.2.4 风水环境特征 |
本章小结 |
3 皖南民居空间环境构成要素分析 |
3.1 影响皖南民居空间因素研究 |
3.1.1 民居空间构成形态分析 |
3.1.1.1 民居空间布局分析 |
3.1.1.2 民居空间等级分析 |
3.1.2 空间构成的色彩要素分析 |
3.1.2.1 色的形成 |
3.1.2.2 色与空间环境关系分析 |
3.1.3 空间环境的构成因素分析 |
3.1.3.1 因地制宜的空间环境 |
3.1.3.2 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 |
3.1.3.3 “贾而好儒”的经济因素 |
3.2 皖南民居空间单体构成要素分析 |
3.2.1 外部公共空间 |
3.2.1.1 水口 |
3.2.1.2 街巷 |
3.2.1.3 祠堂 |
3.2.1.4 牌坊 |
3.2.1.5 书院 |
3.2.2 内部私密空间 |
3.2.2.1 天井 |
3.2.2.2 厅堂 |
3.2.2.3 廊房 |
3.2.2.4 厢房 |
本章小结 |
4 皖南民居空间形式美法则与方法研究 |
4.1 空间形式美法则理论概述 |
4.1.1 形式美法则概论 |
4.1.2 空间形式美法则研究意义 |
4.2 皖南民居空间形式美法则探究 |
4.2.1 对称与均衡 |
4.2.1.1 对称 |
4.2.1.2 均衡 |
4.2.2 比例与尺度 |
4.2.2.1 比例与尺度基本规律分析 |
4.2.2.2 皖南民居建筑空间形的比例与尺度关系 |
4.2.2.3 皖南民居街巷空间度的比例与尺度关系 |
4.2.3 节奏与韵律 |
4.2.3.1 民居外部空间的节奏与韵律 |
4.2.3.2 民居细部空间的节奏与韵律 |
4.2.4 渗透与层次 |
4.2.4.1 渗透 |
4.2.4.2 层次 |
本章小结 |
5 皖南民居空间意境研究 |
5.1 皖南民居空间围合环境的古韵气质 |
5.1.1 民居围合空间形式 |
5.1.1.1 虚与实 |
5.1.1.2 围与透 |
5.1.2 村落环境与建筑单体的转承空间 |
5.1.2.1 迎 |
5.1.2.2 退 |
5.1.2.3 错 |
5.1.3 村落空间的古韵环境 |
5.1.3.1 “藏风纳气”的风水选址 |
5.1.3.2 “天人合一”的古韵空间 |
5.2 皖南民居装饰空间的意境氛围 |
5.2.1 装饰元素的寓意表象 |
5.2.2 意境空间的装饰韵味 |
5.3 皖南民居传统文化的精神解析 |
5.3.1 儒·道·释的空间精神表意 |
5.3.2 画境的空间精神表象 |
本章小结 |
6 皖南民居空间环境对现代空间环境设计的现实意义 |
6.1 皖南民居空间形的借鉴 |
6.2 皖南民居空间意蕴的传承 |
6.3 皖南民居空间环境构成形式的应用 |
6.3.1 设计理念的分析 |
6.3.2 具体空间的分析 |
本章小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6)中国传统家具装饰的象征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范围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内容 |
1.4 本论文贡献(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象征理论的基本内容 |
2.1.2 象征的概念 |
2.1.3 象征、象征意义与文化 |
2.1.4 小结 |
2.2 文献探讨 |
2.2.1 中国传统家具设计艺术研究 |
2.2.2 中国传统家具文化艺术研究 |
2.2.3 西方象征理论的源流 |
2.2.4 中国有关象征文化的研究 |
2.2.5 小结 |
3. 研究方法和研究架构 |
3.1 研究方法 |
3.1.1 以“主从式”研究模式为基本方法 |
3.1.2 演绎法和归纳法 |
3.1.3 其他研究方法 |
3.1.4 研究样本的处理方法 |
3.1.5 资料分析方法 |
3.2 研究流程与架构 |
3.2.1 研究流程 |
3.2.2 研究架构 |
4. 研究背景与现状 |
4.1 研究背景 |
4.1.1 符号理论与象征理论 |
4.1.2 中国传统“意象”说 |
4.1.3 象征与中国传统设计工艺 |
4.2 研究现状 |
4.2.1 中国传统家具研究情况 |
4.2.2 当代美学、文化艺术学与家具研究 |
4.2.3 中国传统家具文化的需求和消费调查与分析 |
4.3 小结 |
5. 中国传统家具的象征现象 |
5.1 象征现象的根源与发展 |
5.1.1 关于象征和装饰 |
5.1.2 象征心理需求的三个层次 |
5.1.3 象征的决定因素—观念 |
5.1.4 象征意义的演变 |
5.2 传统家具装饰象征现象的民族特色 |
5.2.1 原始艺术的象征本义—原始崇拜观念 |
5.2.2 传统家具装饰符号的象征传承 |
5.3 中国传统家具的象征性特征 |
5.4 小结 |
6 中国传统家具装饰的象征结构体系 |
6.1 装饰象征符号—表层结构 |
6.1.1 母题符号 |
6.1.2 色彩符号 |
6.1.3 数字符号 |
6.1.4 体量符号 |
6.1.5 材料符号 |
6.1.6 功能符号 |
6.2 装饰象征符号的意义表达—深层结构 |
6.2.1 研究中的定量统计分析方法 |
6.2.2 结果分析与解释 |
6.3 装饰设计主题与动机—拓展层结构 |
6.4 小结 |
6.5 象征与“意象”对于现代家具设计的启示 |
7 结论与局限性 |
7.1 结论 |
7.2 局限性与建议 |
7.2.1 局限性 |
7.2.2 建议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在读期间主要成果 |
导师简介 |
致谢 |
附录 |
(7)中国传统鱼纹探究及现代平面设计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第一章 寻觅传统鱼纹演变之履痕 |
1.1 原始时期 |
1.1.1 神秘费解的人面鱼纹 |
1.1.2 生生不息的鱼鸟纹 |
1.1.3 阴阳交合的双鱼纹 |
1.1.4 抽象简洁的几何鱼纹 |
1.2 商周时期 |
1.3 春秋战国时期 |
1.4 秦汉时期 |
1.5 六朝时期 |
1.6 隋唐时期 |
1.7 宋元时期 |
1.8 明清时期 |
第二章 博览传统鱼纹应用之景观 |
2.1 民俗信仰中的鱼纹 |
2.2 建筑中的鱼纹 |
2.3 衣饰穿戴中的鱼纹 |
2.4 生活器用中的鱼纹 |
2.5 环境装饰中的鱼纹 |
2.6 游艺竞技中的鱼纹 |
第三章 传统鱼纹在现代平面设计中的运用 |
3.1 标志设计中的鱼纹 |
3.2 包装设计中的鱼纹 |
3.3 广告设计中的鱼纹 |
3.4 文字设计中的鱼纹 |
3.5 图形设计中的鱼纹 |
3.6 品牌设计中的鱼纹 |
3.7 吉祥物设计中的鱼纹 |
第四章 传统鱼纹在现代平面造型中的演进 |
4.1 灵动、简洁的抽象鱼形 |
4.2 和谐、交融的适合鱼形 |
4.2.1 复合形 |
4.2.2 共用形 |
4.2.3 形中形 |
4.3 吉祥、意蕴的象征鱼形 |
4.4 细密、生动的写实鱼形 |
第五章 传统鱼纹对现代设计的启示 |
5.1 鱼纹的情感性 |
5.2 鱼纹的价值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8)徽州传统聚落生成环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1.学术研究背景 |
1.1 传统聚落研究的历史回顾 |
1.1.1 我国聚落、民居研究发展历程回顾 |
1.1.2 徽州聚落、民居研究成果回顾 |
1.1.3 近来聚落与民居研究的新动向 |
2.选题的意义与研究目标 |
2.1 徽州“风水”聚落选题的意义 |
2.2 研究目的 |
3.本文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
3.1 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 |
3.2 中国传统的权力观 |
3.3 “风水”说 |
3.4 研究方法 |
3.5 相关名词解释 |
4.论文结构框架 |
第一章 徽州的聚落结构演进 |
1.1 历史上影响徽州的人口大迁移 |
1.1.1 中国历史上的人口大迁移 |
1.1.2 影响徽州的三次大移民 |
1.2 土地与人口的矛盾 |
1.3 影响徽州聚落文化的两个自然因素——水、火 |
1.3.1 水与火 |
1.3.2 火与徽州聚落 |
1.4 徽州的聚落结构演进 |
1.4.1 早期徽州聚落的“干栏”萌芽与雏形期 |
1.4.2 秦至宋元徽州聚落的“干栏”发展与形态转型期 |
1.4.3 明清徽州聚落的“徽派”定型与形态成熟期 |
1.4.4 清末徽州聚落的“徽派”衰落期 |
第二章 徽州的聚落文化与经济特征 |
2.1 徽州的聚落文化特征 |
2.1.1 百年世系,聚族而居 |
2.1.1.1 宗族的概念 |
2.1.1.2 宗族的繁衍与发展 |
2.1.1.3 宗族的结构形式 |
2.1.2 聚则依理,分以喻义 |
2.1.2.1 宋代理学 |
2.1.2.2 理学与徽州 |
2.1.3 阴阳五行,“风水”聚落 |
2.1.3.1 “风水”与新安理学 |
2.1.3.2 “风水”与古村落 |
2.1.3.3 “风水”罗盘与徽州聚落 |
2.1.4 十户之村,不废诵读 |
2.1.4.1 书院、社学、私塾、义学 |
2.1.4.2 书院、官学与科举 |
2.1.5 行商四方,无村不贾 |
2.1.5.1 徽商的社会心理 |
2.1.5.2 “功名”与“儒风” |
2.1.6 社庙祭坛,神之栖居 |
2.2 徽州的聚落经济特征 |
2.2.1 经济在徽州聚落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
2.2.1.1 国家经济重心转移的影响 |
2.2.1.2 徽商的“资本”经济与聚落发展 |
2.2.1.3 徽州聚落繁荣的经济原动力 |
2.2.2 徽州聚落经济与文化历史角色的失衡 |
2.2.2.1 经济开放与思想自闭的徽州聚落 |
2.2.2.2 徽州聚落衰败的原因 |
第三章 徽州聚落的空间解析 |
3.1 中国的传统权力架构与聚落权力影响 |
3.1.1 古代中国的两级权力结构 |
3.1.2 传统等级制度与权力 |
3.1.3 道德礼教与权力 |
3.1.3.1 忠君、崇圣 |
3.1.3.2 礼法 |
3.1.3.3 仪式、象征与权力场域 |
3.1.4 乡土聚落与族权 |
3.1.4.1 宗族组织的权力 |
3.1.4.2 实现族权的保障——家规族约 |
3.1.5 聚落中的族权空间形态 |
3.1.5.1 防御性空间 |
3.1.5.2 祭祀性空间 |
3.1.5.3 教化性空间 |
3.1.5.4 等级性空间 |
3.2 宗族仪式、象征与聚落空间 |
3.3 徽州聚落空间分析 |
3.3.1 宗族对聚落群体关系的影响 |
3.3.2 宗族聚落权力空间的发展 |
3.3.2.1 时间的影响 |
3.3.2.2 经济的影响 |
3.3.3 徽州聚落的结构层次 |
3.3.3.1 徽州区域空间的时间轴 |
3.3.3.2 徽州区域空间的等级模式 |
3.3.4 徽州聚落中的族权空间 |
3.3.4.1 宗祠 |
3.3.4.2 祠堂中的族权实践 |
3.3.4.3 牌坊 |
3.4 徽州聚落伦理等级空间的延伸 |
3.4.1 徽雕与等级 |
3.4.2 书院与等级 |
3.4.3 建筑与等级 |
3.4.4 徽州民宅中的伦理空间 |
3.4.5 房地契约中的族权倾向 |
第四章 徽州聚落的“风水”解析 |
4.1 传统“风水”与环境的现代认知 |
4.2 “风水”与族权的内在同一性 |
4.2.1 “风水”的源头 |
4.2.2 “风水”空间与族权的同一性 |
4.3 徽州“风水”聚落空间分析 |
4.3.1 “风水”中的自然山水环境 |
5.3.2 水口空间 |
5.3.3 建筑中的“风水” |
5.4 徽州“风水”空间的意义 |
5.4.1 “风水”空间的功能 |
4.4.2 徽州“风水”聚落的空间意义 |
第五章 徽州聚落评估与开发保护对策 |
5.1 徽州聚落的评价 |
5.1.1 现有评价的反思 |
5.1.2 古代聚落评价再认识 |
5.1.3 徽州聚落的综合性评估 |
5.2 徽州聚落面临的冲突和对策 |
5.2.1 现状背景与冲突 |
5.2.1.1 聚落保护是一种被动的过程 |
5.2.1.2 历史与现代生活形态的碰撞 |
5.2.1.3 聚落保护的压力 |
5.2.1.4 缺乏全面的历史观 |
5.2.1.5 旅游开发对古聚落的破坏 |
5.2.1.6 旅游开发中的新问题 |
5.2.2 聚落保护模式的新探索 |
5.2.2.1 徽州单一的经营保护模式 |
5.2.2.2 经营保护模式的扩展借鉴 |
5.2.2.3 聚落开发相关策略 |
作为总结论: |
致谢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A: |
调查一、黟县西递村调查研究 |
调查二、黟县南屏村调查研究 |
调查三、三则“风水”权力故事的调查 |
附录B: |
相关研究、对福柯的“权力空间”理论的相关哲学解读及借鉴 |
四、潜藏在皖南古民居形象中的精神意味(论文参考文献)
- [1]徽州民居木雕艺术研究[D]. 姚珏. 东南大学, 2020(01)
- [2]徽州三雕在皖南民宿室内设计中的应用价值研究[J]. 孙福良,舒伟. 长沙大学学报, 2017(02)
- [3]从悬鱼看中日文化的源流关系[D]. 高国栋. 鲁东大学, 2012(10)
- [4]论民法中的人格物[D]. 冷传莉. 武汉大学, 2010(09)
- [5]皖南民居空间环境研究[D]. 李雯雯. 南京理工大学, 2009(01)
- [6]中国传统家具装饰的象征理论研究[D]. 何燕丽. 北京林业大学, 2007(02)
- [7]中国传统鱼纹探究及现代平面设计应用[D]. 谢琼梅. 湖南师范大学, 2007(06)
- [8]徽州传统聚落生成环境研究[D]. 王韡. 同济大学, 2006(09)
- [9]潜藏在皖南古民居形象中的精神意味[J]. 袁献民. 美术观察, 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