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防火》2001年总目录(论文文献综述)
薛刚[1](2021)在《成都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刘炀炀[2](2020)在《基于GEE的林火识别与火后植被恢复评估研究》文中提出传统的利用遥感方法监测森林火灾大多在本地设备中完成,本地设备存储和计算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数据处理的时间,同时也限制了当前对于大尺度区域森林火灾的展开研究。谷歌地球引擎(Google Earth Engine,简称GEE)是对海量遥感数据进行科学分析以及地理信息可视化的综合性大数据平台,数据处理不受本地条件的制约。本研究以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为研究区,致力于基于GEE进行火情监测,提出一种快速识别提取大尺度区域火烧迹地的新方法,建立市级林火历史属性数据库,分析森林火灾及其火烈度的分布格局,探索精确至月内时段的起火时间判别方法,研究不同条件下火后植被恢复动态的评估方法,以期为当地林业部门监测森林火灾以及制定火后植被恢复经营决策提供理论支持与数据基础。本研究基于GEE获取根河市2001~2010年的年际TM合成影像,选择以影像的近红外波段与d NBR指数作为过火区敏感特征,利用OTSU算法计算阈值后构建决策树分类模型提取根河市年际火烧迹地,验证精度后建立了市级林火历史属性数据库,分析森林火灾的时空分布情况;根据d NBR指数阈值范围进行林火烈度分级,结合DEM数据分析林火烈度的空间分布;基于GEE调用MOD09A1数据集获取过火区及邻近植被区斑块的NDVI、NBR指数时间序列数据,通过对比分析确定火烧迹地起火时间;基于GEE调用Landsat系列数据合成的EVI指数产品提取不同火烧迹地各级林火烈度区域像元的EVI指数时间序列数据,以起火前三年生长期的EVI均值为对照计算d EVI指数,从时间尺度上分析不同林火烈度对火后植被恢复的影响,评估火后植被恢复年限。主要结论如下:⑴基于GEE快速提取大尺度区域火烧迹地的方法可行,火烧迹地提取的总体精度为88.54%,整体较为完整,边界清晰,结果较为可靠。⑵根河市2001~2010年发生的森林火灾具有明显的时间与空间差异,火烧迹地总体分布在东北部地区,而西南部地区较少。在所有森林火灾中,林火预警次数最少,但极易发展为规模更大的森林火灾;一般森林火灾次数最多,频率最高;重大森林火灾14起,总过火面积为3969.3hm2;特大森林火灾次数不多,但其过火面积远超其他等级的森林火灾。所有年份中,2003年总过火面积最大,2006年最小,2004年和2006年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最少,都只有4起,2008年次数最多为18起,但大多为过火面积在1~100hm2的一般森林火灾,2003年位于中部地区发生的特大森林火灾过火面积高达84343.3hm2,是根河市历年过火面积最大的森林火灾。⑶根河市森林火灾各级林火烈度的过火面积占比总体呈:中度>重度>轻度,海拔在500~1000m的区域过火面积占比远高于1000m以上的区域;不同坡度过火面积占比总体呈:缓坡>平坡>平地>斜坡>陡坡;不同坡向过火面积从大到小依次为:东>西>北>南>西北>西南>东北>东南>平地。总体来看,海拔在500~1000m、坡度为6~15°以及坡向处于东坡的区域易发生大规模森林火灾,可作为当地林业部门重点林火预防区域。⑷结合NDVI与NBR指数的时序变化确定火烧迹地的起火时间能够有效避免数据噪声和天气变化的影响,可以实现在没有其它林火数据支持的情况下确定起火时间,判别精度可达到月内时间段。森林火灾发生后,NDVI与NBR指数变化显着,NDVI指数通常在火后第1年出现下降趋势,而NBR指数在起火当年即表现出下降的趋势。⑸根河市火后植被指数的总体恢复年限在10年左右,总体表现为:重度火烧更新恢复难,轻度、中度火烧恢复影响因素多,不同火烈度区域的火后植被恢复情况与过火面积并无明显关系。火后EVI指数呈明显上升趋势并伴随一定年际波动,不同林火烈度区域的EVI指数恢复差异明显,重度火烧的恢复速率明显低于轻度、中度火烧,轻度火烧最快1年即可恢复至火前水平,最慢需8年;中度火烧区域最快需2年恢复至火前水平,最慢需8年;重度火烧区域最快4年可恢复,最慢恢复时间长达10年。
林海峰[3](2019)在《森林环境下的无线传感器网络研究及应用》文中研究说明无线传感器网络(Wireless Sensor Networks,WSN)技术的应用促进了林业现代化建设。林区WSN应用技术是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是目前林业生态监测的研究热点。林区无线传感器网络的应用,首先要解决森林环境下有限能量供给与数据低延迟传输问题。由于森林环境区域大且树木密度不均、森林高度动态变化、信号易遮挡等特点,在森林环境中易造成节点能量耗尽快、网络生命周期短及数据传输延迟大的困境。其次,无线传感器网络的应用通常是以最大数据采集为核心,但数据高采集率与有限能量供给的矛盾不可避免,因此需要构建以有限能量供给为约束的最大数据采集率模型,以保障无线传感器网络的最优采集工况。本文从森林环境下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应用出发,围绕传感器节点的能量自收集永置功能分析、传感器节点传输路由策略、数据采集、融合与模糊推理决策火险预警过程等方面开展无线传感器网络在林业上的应用研究,从而为基于可充电无线传感器网络的林火预警问题的整体解决提供方案。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分析了可充电无线传感器网络中的能量动态补给情况,提出了基于能量的传输控制协议,有效地提高了数据传输效率。在可充电无线传感器网络中,根据数据传输链路上节点数量,计算网络E2E(end-to-end)平均延迟时间,若在数据传输过程中,网络延迟远大于平均延迟时间,说明在降低网络延迟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可以采用传输控制模型降低数据传输延迟。考虑到节点能量获取的有限性和时变性,将节点工作时间划分为由多个时间片组成的工作时间表,并将其共享给邻居节点。采用工作时间表机制减少了节点用于邻居发现的能耗,提高了传输效率;(2)分析平均延迟时间,提出利用传输控制模型,实现数据的及时传输。能量传输控制模型充分考虑了节点能量获取具有时变性和不确定性,当节点能量发生变化,特别是获取能量较高时,为了提高节点能量利用率,节点可以根据自身能量变化随时调整传输距离,而无须改变工作时间表中的工作时间片数量,这样就保证工作时间表的稳定性。这一模型主要是用来控制节点的传输半径来降低延迟,节点跳过最近邻居节点,将单跳距离的传输转换成节点直接与多跳范围内的节点传输,实施能量传输算法一次,节点延迟降低一个工作周期;(3)分析了网络数据采集情况,提出了以网络节点最大数据采集率为最优目标的设计模型,实现数据采集的最大化。根据传感器网络节点的能量转换率和数据流量守恒原则,建立以节点最大数据采集率为最优目标的线性规划模型。该模型以实现网络中所有源节点数据采集率的最大化。对每一节点,若不考虑数据丢失和能量损耗,节点发送的数据等于节点接收的数据与节点采集的数据之和,节点消耗的能量不会大于节点获取的能量,以此为依据建立网络最大数据采集率模型;(4)分析了网络异构数据的特点,提出了一种从空间和时间属性上融合森林环境因子的融合策略,实现降低数据冗余和减少带宽的运行消耗。在研究内容(3)的基础上,增加数据融合算法,提出基于数据融合算法的最优目标线性规划模型,利用最优化技术求解网络节点数据采集率的上限,并建立具有数据融合的网络数据低延迟传输和数据采集高速率通信链路;(5)以数据低延迟传输和节点数据最大采集率为目标,提出了基于模糊推理策略的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及时预警森林火险指数。该系统针对所研究区域特性,在林火高发区域部署大量无线传感节点,用于实时监测森林环境气象状况,同时,也考虑了监测区域人流对林火影响及时间因素、历史火灾情况,更加全面分析林火成因,所提出的预警系统将自动和灵活地进行加权模糊推理,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本文的总体研究目标着眼于森林环境,实现低延迟和高采集率性能的可充电无线传感器网络森林火险预警问题,重点解决森林环境因子、节点能量自采集与能耗管理,达到“永久部署”目的,通过兼顾重点监测区域与网络部署策略,提出了基于模糊推理的林区潜在火险风险识别技术的研究,为无线传感器网络的森林火险预警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
王胜坤[4](2019)在《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立法前评估不同于立法中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它与立法中评估、立法后评估一样对立法质量的改进发挥着重要的制度价值。学界对立法中和立法后评估制度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但立法前评估研究却相当薄弱。本研究以党的十九大会议为契机,探析党的十八大期间和十八大以前立法前评估制度实践运行概况。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法治建设的重心已由“数量型”立法转变为“质量型”立法,立法质量问题已变为法治建设的核心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尚需完善,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但现实的立法情况则表明:为数众多的法规草案经过表决通过,实施后的效果并不理想,呈现出立法成本较大、实施成本过高或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情形。而立法评估作为了解法规实施效果、提高立法质量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其制度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最近几年,国内立法后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成熟,产生了一系列优秀的研究成果。但与相对成熟的立法后评估制度相比,立法前评估制度理论研究还相当滞后。因此,立法前评估制度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研究试图从七个方面对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阐述: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背景、研究价值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等。第一章研究立法前评估的理论基础。从立法前评估的概念界定、理论内涵、基本原则等内容进行探究。第二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核心要素。对立法前评估的主体、对象、内容等进行评析。第三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基本标准。核心是对立法前评估的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设计。第四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运作程序。具体论述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构成要件、价值、启动、运行、回应等问题。第五章对域外的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考察。主要是对美国、英国、德国和欧盟的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考察,并对其进行评价,阐述其优点和缺点。第六章研究立法前评估的实践应用。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贵州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为研究对象,并对立法前评估与基层治理的互动进行分析与探索。本研究落脚点在于尝试构建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的立法前评估制度,弥补立法前评估制度在理论研究领域的不足。在制度价值层面,可为《立法法》第三十九条评估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并为国家层面制定全国性的立法前评估法规体系,以及地方的立法前评估细则的出台提供系统的理论基础。
亓军红[5](2019)在《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研究(1949-2015年)》文中认为在全球气温上升,海洋灾害频发的背景下,国际社会对沿海防护林多重功效的认识愈加深刻,对其综合效益的研究愈加深入,构建科学有效、永续发展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已成为全球共识,更是临海国家的战略选择和紧迫任务。苏北沿海拥有长为953.9公里的标准岸线,面积6520.6平方公里的海涂,是其可持续发展不可多得的潜在资源。受地域位置、海陆交错等因素的共同作用,经常遭遇海洋灾害,加快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尤为重要。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苏北沿海防护林的建设的发展情况,大体可以将其发展过程划分为两大时期、六个阶段。第一时期是改革开放以前,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分为探索准备阶段(1949年初至1956年)、初步成型阶段(1957年至1965年)和迟滞发育(1966年至1978年)三个阶段。第二时期是改革开放以后,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恢复发展阶段(1979年至80年代末)、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提升完善阶段(2000年至今)三个阶段。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原因,最初,一方面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非常重视,周恩来总理曾多次提出“造林是百年大计,要好好搞”;另一方面是由于解放战争中,苏北农民对人民解放战争的倾力支援,农村木材及林木消耗极大,有必要迅速恢复发展苏北林业。其次,就是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国各地大搞农田水利建设,海洋经济亦得到加强发展,为大力发展苏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创造了条件。苏北防护林体系的建设,一开始即按照全国总体部署,以盐碱地改良、选育造林树种、进行植树造林为重点开展工作。初期的工作主要有:完善行政体系,建立科研机构,成立专职管理机构,调整教育体系,号召植树造林。1952年到1965年,有计划营造沿海海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建设与苏北农田水利建设、围垦兴农、盐土治理等相结合。以造林为主线,重点对盐土改良进展、气象资料收集整编、健全造林工作机构、开展科学研究等。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一直是以国营农场为主力军、先锋队,国营农场的相继建立、发展,以及围垦区人口的迁移和造林活动,对沿海植树造林的发展有着积极而重大的意义。“文革”时期,沿海防护林建设亦遭受严重挫折,工作机构被撤销,工作人员下放,削弱科研力量,在“以粮为纲”的旗帜下,部分防护林被砍伐,苗圃被改种粮食作物,极大地影响苏北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建设亦可分为恢复发展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完善提高阶段三个阶段。这一时期,开展第二次海岸带综合调查、“908”专项调查,形成大量第一手资料、编印了系统性专着,有力地促进防护林建设。同时,国家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总结造林经验。在建设技术上,积极开展造林种苗繁殖技术研究、开展造林实证研究、引进优良造林树种,开展湿地保护与沿海气候效应研究,极大促进苏北防护林建设体系的发展。苏北沿海防护林建设,在长期造林实践中形成了自身特点,即:注重沿海造林与“多绿”同步,注重沿海造林与“多林”同建,注重沿海造林与“多网”同构,注重沿海造林与“多种”搭配,注重沿海造林与“多能”并进等。国家意志的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持、科技进步和民主传统的发扬光大是沿海造林面积显着增加、防护林体系快速构建的动力因素。多年来的苏北防护林体系的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防害减灾方面功效明显,并产生了规模经济集成效应。但同时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造林总量有待提增,防护效果有待提升;缺乏完善的政策制度保障,评价机制不健全;造林用地不足;配套措施不够完善,科技创新滞后等。针对这些问题,特提出如下几项对策建议:一是要依靠科学技术,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企业、个人等各方利益,科学定位防护林建设公益性质;二是认真查漏补缺,形成高质量的规划制度;三是设立建设引导基金,建立各项奖补机制;四是加大研发力度、强化科技支撑;五是突出生态效益、注重综合开发;六是协调各方力量、强化组织领导;七是强化动态监测、定期发布公告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设好苏北防护林体系,造福一方百姓。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具有深刻复杂的多重背景,目前的苏北海岸是多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苏北沿海基本具备植树造林的立地条件和环境,形成了一系列较成熟的造林树种选择及林分模式,苏北沿海造林具有许多“江苏特色”和多重动因,沿海防护林体系在改善区域气候等方面产生积极效应。
曹先磊[6](2018)在《碳交易视角下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评价研究 ——以迭部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有效减缓全球变暖是当前重要的生态任务之一,并已成为各国政府和科学家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最大的碳库,森林固碳增汇已被认为是减缓全球变暖的一种较好选择。人工造林作为扩大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缓解我国木材供需矛盾的主要途径之一,在固碳增汇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与重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以项目形式被纳入到国内外主要碳交易体系中,试图通过把人工造林固碳效应正外部性价值得以内部化,来促进人工造林等林业活动在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进而为各国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碳排放空间。在全球气候变化趋于日益明显和全国碳市场建设时期,从碳交易视角研究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并对其价值作出全面系统评价,对于相关部门完善林业碳汇定价机制、利用碳交易政策充分发挥人工造林等林业活动在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本研究以迭部县为例,选择人工造林作为研究对象,从碳交易视角对其固碳效应价值评价问题展开研究。研究的主要内容:首先,利用不同类型碳汇造林项目和碳交易数据,对中国人工造林固碳开发与交易状况进行了描述统计分析;其次,考虑到可交易固碳量的技术要求,从潜力和能力维度对研究区域主要人工造林(油松、云杉和刺槐)的固碳效应实物量进行了评价;再次,对当前市场条件和不确定条件下的人工造林固碳价值进行了动态评价,模拟分析了不同情景人工造林固碳价值和期权价值的变化情况;最后,识别影响固碳价值和期权机制的主要因素,并给出本研究的政策启示。主要的研究方法:①通过构建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评价模型,分析了研究区域主要林分类型的固碳潜力和固碳能力;②从市场效益角度,利用市场价值法构建区域水平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量评价模型,评价了研究区域主要林分类型的固碳效应价值量;③从生产投资角度,基于实物期权的最优投资时机理论,利用动态规划法构建了基于碳价不确定的两阶段人工造林固碳价值和期权价值评价的理论模型,对研究区域云杉人工造林固碳价值和期权价值进行了定量评价;④利用情景模拟分析方法,分析了不同情景下云杉人工造林固碳价值和期权价值的变化,并探讨了固碳价值变化可能的潜在影响;⑤利用弧弹性系数识别了不同因素对固碳价值和期权价值的影响程度。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1)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人工造林固碳价值市场实现具备了客观条件,在此背景下,基于各类项目的人工造林固碳开发与交易得到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基于各类项目的人工造林固碳开发总面积为709591hm2,约占我国森林面积的0.27%,基于各类项目的人工造林预期固碳减排总量为24299.3万tC02e,这表明我国人工造林固碳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2)研究区域云杉、油松和刺槐人工造林60年总固碳潜力和年均固碳能力分别为284.1万tCO2e和4.7万tC02e;其中,云杉分别为250.5万tC02e和4.2万tCO2e;(3)基于市场价值法的评价结果表明,研究区域60年累计和年均固碳价值量分别为1797.73万元和29.96万元;其中,云杉分别1611.11万元和26.85万元。(4)从生产投资角度看,考虑到微观决策者灵活决策的期权价值,基于不确定条件下人工造林固碳价值评价模型的研究结果表明,研究区域60年计入期的云杉人工造林固碳价值在30.54~35.31元/tC02e之间,由于该价值为固碳生产的临界值且明显高于当前林业碳汇交易的平均价格20元/tC02e,这说明当前的碳交易环境并不能有效激励研究区域人工造林碳汇生产。(5)情景模拟分析表明,劳动力价格、碳价格波动率、碳汇交易成本等因素对云杉人工造林固碳生产的临界值具有正面影响;木材价格、项目备案成功率等因素对云杉人工造林固碳生产的临界值具有负面影响;(6)弧弹性系数测度结果表明,木材价格变化、劳动力价格变化以及碳汇价格波动率变化是影响云杉人工造林固碳生产临界值和期权价值极为显着的因素。基于上述研究结果,研究认为:在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背景下,从充分发挥人工造林等林业活动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看,有效的碳汇定价机制必须充分考虑当前的林业生产环境状况,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利用碳价格调控政策、项目备案政策等来调控云杉等森林碳汇供给,并且未来还可适时引进期权与期货交易。从利用碳交易实现碳汇扶贫的角度看,未来应该积极探索适合农户参与的造林碳汇项目合作开发模式。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7](2018)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中研究指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2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3月30日(2018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宋洁[8](2017)在《抚育间伐对北京西山林场典型林分可燃物调控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本研究在北京西山林场,选择不同间伐强度油松林(Pinus tabuliformis)和刺槐林(Robiniapseudoacacia),间伐强度分别为未间伐林分(CK)、低强度间伐15%(L)、中强度间伐35%(M)、高强度间伐50%(H)。通过野外样地调查和室内实验,研究不同间伐强度对林分可燃物负荷量及分布特征影响;研究不同间伐强度对林下植被生物多样性和碳储量的影响;根据Rothermel地表火蔓延模型,使用BehavePlus林火软件研究不同林分潜在火行为特征。研究结果表明:(1)油松林地表可燃物负荷量随间伐强度增强而增加,即H>M>L>CK。灌木层可燃物负荷量最多,草本层可燃物负荷量随间伐强度的增强而增加,1、10和100h时滞可燃物负荷量减少,方差分析显示不同间伐强度对不同地表可燃物负荷量的影响是有差异的(P<0.05)。刺槐林地表可燃物负荷量总量随间伐强度先减少后增加,随间伐强度的变化规律为M>H>CK>L,100h时滞可燃物负荷量在地表可燃物负荷量中所占比例最大,草本层和灌木层可燃物负荷量所占比例随间伐强度的增强而增加,进行方差分析得出,不同间伐强度对不同地表可燃物负荷量具有显着影响(P<0.05)。(2)油松林可燃物垂直分布以0-2m层负荷量最多,冠层可燃物负荷量最多在4-5m层,随冠层高度的增加可燃物的负荷量减少。刺槐林可燃物垂直分布在0-2m层负荷量最多,刺槐林冠层分布相较于油松林较高,冠层可燃物负荷量最多在6-8m层,经过不同强度间伐后可燃物负荷量逐渐减少。(3)油松林和刺槐林地表火潜在火行为随间伐强度的变化规律为:L>CK>M>H。油松林经过低强度间伐(L)后,地表潜在火行为指标反而稍有增加,在中强度间伐(M)后,潜在火行为指标有了明显下降,高强度间伐(H)后较未间伐林分(CK)潜在火行为指标均降低了 90%以上,刺槐林经过高强度间伐(H)后,火蔓延速率和火蔓延高度接近于0。(4)油松林和刺槐林经过不同强度间伐后,根据物种丰富度和均匀度指数,林下植被的生物多样性的变化规律为M>H>L>CK,物种丰富度稍有增加,Simpson优势度指数、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Pielou均匀度指数物种较未间伐林分都有了显着的增加(P<0.05)。(5)油松林林下灌草的碳储量进行单因素显着性检验之后得出,草本在低强度间伐(L)后,具有显着性变化,且在高强度间伐后显着性更为明显(P<0.05),灌木的碳储量只有在经过高强度间伐(H)后表现出显着性的变化(P<0.05)。刺槐林林下灌草的碳储量进行单因素显着性检验之后得出,灌木及草本在低强度间伐(L)后,即具有显着性变化(P<0.05),且在高强度间伐后显着性更为明显(P<0.05),间伐较明显的改善了光照条件,灌木的生长得到了充足的光照、养分和水分,故碳储量变化显着(P<0.05)。根据研究结果综合研究区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可得,油松林和刺槐林在经过中强度间伐(M,间伐强度35%)后对林分地表可燃物特征、地表潜在火行为、林下灌草生物多样性和碳储量影响较为显着。结果可为研究地区可燃物的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杨思琪[9](2017)在《北京西山林场主要树种燃烧性及侧柏林和油松林可燃物负荷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森林火灾会对森林健康造成巨大影响,严重的森林火灾会影响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通过科学方法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对有效保持森林健康度以及维持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森林燃烧性是研究森林燃烧现象的基础:森林可燃物是森林火行为发生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森林燃烧性以及森林可燃物特征的研究,是森林火行为研究工作的基础,可以为森林火的蔓延管理等防火工作提供依据。通过对北京西山试验林场卧佛寺分场主要林分类型的自然条件和森林分布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分析了主要林分的森林燃烧性以及主要针叶林,即侧柏(Platycladus orientalis)和油松(Pinus tablaeformis)的可燃物负荷量特征。研究选取了 8块样地作为研究对象(2块油松林、2块侧柏林、2块针阔混交林、2块阔叶混交林),以标准地调查为基础,地表可燃物为研究对象,分别以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及可燃物综合属性为森林燃烧性分析依据,对林场进行样地调查,讨论并对比主要森林林分类型的燃烧性,并划分等级,并且在林区地形图的基础上,利用GIS绘制林区燃烧性等级分布图;同时,通过对油松和侧柏两种森林类型可燃物进行调查研究,得出地表可燃物负荷量和林分内可燃负荷量垂直分布情况。研究结果表明:(1)以森林可燃物可燃物燃特性、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为分析依据,将卧佛寺分场主要林分燃烧性等级划分为易燃(油松林、侧柏林),可燃(针阔混交林),难燃(阔叶混交林)三个等级。其中,卧佛寺分场地区森林的可燃物多数属于可燃和易燃等级,如果在卧佛寺分场发生火灾时,由于可燃物区域较大,容易发生大面积火灾蔓延。(2)主要易燃针叶林可燃物分布特征。研究选取的侧柏林样地可燃物主要分布在0-3m和3-4m层。其中,在0-3m层的可燃物负荷量分别为:536g/m2,主要可燃物类型:地表枯落物和灌木可燃物;在3-4m层,负荷量总量为460.5g/m2主要可燃物为乔木活枝可燃物以及乔木死枝可燃物。油松林可燃物垂直分布中,可燃物主要分布在0-3m和4-5m层。其中,可燃物在0-3m负荷量为775.2g/m2,主要由地表可燃物和灌木可燃物构成,3-4m负荷量最小,由乔木枝条可燃物构成。4-8m主要由乔木活枝可燃物构成,且负荷量逐渐减小。从整个垂直可燃物分布看,其垂直可燃物分布不均匀,在3-4m可燃物负荷量小。(3)侧柏林样地内的林分密度1125株/hm2,平均胸径13.16cm,平均树高6.21m,每公顷断面积17.79 m2。乔木层中,样地内优势树种为侧柏。灌木层的Shannon-Wiener指数为1.69,而草本层Shannon-Wiener指数为1.22。样地侧柏林密度较大并且林分结构简单、生产力低。油松纯林密度过大、结构简单。调查的油松林分的密度平均883株hm2,胸径平均为14.47cm,树高平均7.83m。林分断面积平均为15.00m2·hm-2,林分蓄积量平均为66.62 m3·hm-2。乔木层物种多样性较低,灌草层物种多样性较高。本文结合北京西山林场主要可燃物分布特征,分析了北京西山林场的森林林火风险,并为北京西山林场在林火理论研究和日常林火实践管理中提供指导意义。
李向玉[10](2015)在《生计、生态与秩序 ——近代清水江、都柳江流域林业经济和社会变迁》文中研究指明自古以来,贵州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沟壑纵横,山多田少,属典型的经济不发达地区。民间更流传着“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人无三分银”的谚语,艰苦的自然条件使苗侗民族只能靠山吃山,充分利用本地的优势资源发展经济。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气候温润多雨,河流密布,在明清之际保留了大量的原始杉林。杉木被发现后随即而来的皇木征派,引发了以清水江流域为中心的大规模木材贸易。皇商、民商及外省失地农民相继涌入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从事杉木贸易与种植,在清朝中后期形成了木材贸易的高峰。木材作为大宗商品,笨重又耗力,陆路运输仅可作短途转运,不能成为首选的外运方式;而清水江、都柳江、(?)阳河及其流域,支流众多,形成了密集的水路网络,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水运条件。适宜林木生长的土壤、气候环境和林农高超的林木种植、管护技术,也成为人工营林之后的林业经济发展重要条件。在前期人工营林的基础上,贵州东南部地区林农对当地土壤适合种植何类林木有了更为充分的认识。经过林农不断的探索完善,林木种植时不再单一种植杉树;林农根据气候、土壤条件对种类繁多的经济林品种也加以选择,使各类林木适应当地具体情况灵活种植。近代以来,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的林木种植、贸易、林副产品规模在贵州省内均居首位,林业经济也促进了流域内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经济与文化密切相关,互相促进。民国以前,苗侗民族为无文字民族,沿习刻木以记事的传统;林业契约虽用汉字书写,但属典型的苗(侗)音汉字。在近代林业经济繁盛时期,文化的力量体现在对贸易中稍纵即逝的商机把握,交易的智慧更直接决定了获取财富的多寡。在人工营林过程中,民众对文字的重视内化为追求财富的一种方式,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逐渐兴起兴学育人的高潮。林农多为栽手或地主,维系林木、林地权属的只有一纸契约,契约遗失就意味着在纠纷争议时可能丧失山地林木。林农对起到权属证明作用的契约都仔细加以保管。自明至民国时期,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遗存了大量与林业经济相关的契约文书。民众的契约意识及订约习惯得以不断强化。教育在开启民智的同时,也打破了原有的思维禁锢。在对内与对外之间,纠纷进一步复杂化;平衡与失和,滥诉与缠诉同时并存于纠纷解决过程之中。新旧制度交替之际,在林业经济影响之下的民族村寨内部也在不断发生着变革。在区域治理方式及社会秩序方面。清朝前期,清政府对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延续明朝政策,实行土流并治,以土官为主,亦设流官;但土司的封闭割据和违法乱政严重影响了西南地区的社会稳定。为此,政府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将以清水江流域为中心的林业经济区纳入到中央统一决策中去。改土归流过程中的用人不当和激进措施,引发了当地部分土司和苗民反抗。在武力镇压苗民起义及改土归流结束后,出于稳定西南诸省的长远战略考虑,贵州总督张广泗奏请疏浚清水江、都柳江河道。大规模的疏浚河道为杉木顺利外运拓宽了通道,同时改土归流的成功推行也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较为稳定的社会环境,使清水江流域在经济、政治上与全国连为一体。随着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木材贸易的丰厚回报激发了民众挖土栽杉的积极性,人工造林蔚然成风。林业经济的发展也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外省人口的涌入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极大的提高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但经济发展伴随而来的土地兼并,人多地少的矛盾在区域内更加突出,引发了咸同年间持续不断的苗民起义。近二十余年的苗民起义阻碍了木材贸易的发展,导致杉木大量积压,严重影响了山客、水客利益及底层民众的生活。苗民起义被镇压后,土司势力被基本摧毁殆尽,大量田土荒芜,民生凋敝。山客趁机购进山林,扩大林业的经营规模;清政府也通过实施屯军、招抚流亡苗人、保甲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恢复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经济。战争期间为军事需要修路架桥,也为林业经济的复苏提供了更为便利的交通条件。为保障林业经济各方参与人的利益,在人工林发展初期当地民众就充分发挥地方性规约加以规范约束。注重村寨内部制约与文书格式的不断调整,遵从“官有律条,民有禁约”的原则加以防范和治理。由于人工营林的特殊性,只有通过连片种植、适时间伐或全伐才能实现收益最大化。囿于土地规模及地形限制,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内,林木种植形式普遍采取家族共有的股份经营传统。在人工林兴起的初期和中期,林地家族共有,林木按份持有是常见的杉林所有权形式。林木作为商品进入市场,进而作为生计来源,就要遵从一定的秩序,防止交易纠纷发生,降低贸易的成本和风险。在林木种植时,栽手与地主根据地块大小及离河远近划分收益比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林木、林地转让时,凭中的选任与制约,加之村寨内部的特殊调节方式,均有效地规范了生产环节的内部秩序。契约文书与地方性知识相结合,通过文字的形式保障交易安全。水路、陆路运输林木都存在一定的运输风险,因此,在木植流失与田土损坏方面也有对应的调控措施。在林业经济的长久有序发展方面,民众将生态保护与生计方式的选择有机结合。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苗侗民众受自然环境制约,更出于生计的需要,非常重视生态保护。民众以栽杉种树为业,将以林木为主的生产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之中。生活环境的外在因素与生计相结合,是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苗侗民众应对生态的生计策略。世居于此的苗侗民众充分利用特殊自然条件,砍伐原始林木,合理开发林业副产品,在原始林砍伐殆尽之际,又自发走上挖山栽杉的人工营林之路。围绕清水江流域杉木贸易形成的产、供、销木材贸易圈,使清水江流域由封闭型的自然经济融入到国家的经济、政治中心,将西南地区与中原地区连为一体。近代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苗侗民族以林业生产为主的生计方式与林业发展紧密相连,林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反过来又制约了林业发展。由原始林转向人工林、大量林业契约反映出苗侗民众对林业的认知由浅入深,完整地再现了苗侗民族取林、用林、靠林、爱林、护林的生活方式和生态保护意识。民族生计方式融入到林木的生产和对林业的保护之中,使林木的生长和地区的发展相结合,反映了苗侗民族的自然观和生态观。与此同时,以徽商为代表的皇商与各地商人群体不仅带来了资本、劳动力和生产技术,也带动了偏处西南一隅的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开发。林业经济的兴起,深刻影响了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木材贸易的繁盛促使了清水江及都柳江沿岸早期市镇的形成。以林为主的生计方式和木材贸易的影响,有力地推动了以清水江流域为中心的“契约型社会”建立。
二、《森林防火》2001年总目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森林防火》2001年总目录(论文提纲范文)
(2)基于GEE的林火识别与火后植被恢复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遥感提取火烧迹地 |
1.2.2 林火烈度分析 |
1.2.3 火后植被监测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 拟解决关键科学问题 |
1.5 技术路线 |
2 研究区与数据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地理位置 |
2.1.2 气候特征 |
2.1.3 地质地貌 |
2.1.4 土壤条件 |
2.1.5 植被状况 |
2.2 云计算平台及数据介绍 |
2.2.1 GEE云平台 |
2.2.2 Landsat数据 |
2.2.3 MODIS数据 |
2.2.4 辅助数据 |
2.3 本章小结 |
3 火烧迹地提取与林火烈度分析 |
3.1 提取火烧迹地 |
3.1.1 数据获取 |
3.1.2 过火区敏感特征 |
3.1.3 阈值获取 |
3.1.4 构建决策树 |
3.1.5 火烧迹地提取结果 |
3.1.6 精度验证 |
3.1.7 构建林火历史属性数据库 |
3.2 林火烈度空间分析 |
3.2.1 林火烈度分级 |
3.2.2 林火烈度面积分布 |
3.2.3 林火烈度与地形 |
3.3 本章小结 |
4 火后植被动态监测 |
4.1 判别起火时间 |
4.1.1 指数选择 |
4.1.2 数据获取 |
4.1.3 噪声处理 |
4.1.4 结果与分析 |
4.2 火后植被恢复 |
4.2.1 植被指数分析 |
4.2.2 数据获取与噪声处理 |
4.2.3 dEVI指数动态变化 |
4.2.4 火后植被恢复评价 |
4.3 本章小结 |
5 结论与讨论 |
5.1 结论 |
5.2 讨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3)森林环境下的无线传感器网络研究及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无线传感器网络概述 |
1.2.1 无线传感器网络结构 |
1.2.2 无线传感器网络特点 |
1.2.3 无线传感器网络的应用 |
1.3 无线传感器网络林业应用概述 |
1.3.1 无线传感器网络感知层林业应用 |
1.3.2 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层林业应用 |
1.3.3 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传输层林业应用 |
1.3.4 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应用层林业应用 |
1.4 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概述 |
1.4.1 森林火险等级划分 |
1.4.2 森林防火的意义 |
1.5 问题的提出 |
1.6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7 研究意义 |
1.8 主要研究内容 |
1.8.1 基于传输能量控制的数据传输延迟模型研究 |
1.8.2 基于数据融合策略的最大数据采集率模型研究 |
1.8.3 建立基于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的森林火险监控体系 |
1.9 本文组织结构 |
2 森林环境下的数据低延迟传输模型研究 |
2.1 研究背景 |
2.2 网络低延迟模型 |
2.2.1 网络模型 |
2.2.2 数据延迟模型设计 |
2.2.3 传输控制模型降低网络延迟 |
2.2.4 采用2 跳机制的数据传输延迟界限实现 |
2.2.5 采用多跳机制的数据传输延迟界限实现 |
2.2.6 考虑能量补给实际情况下的数据传输延迟分析 |
2.2.7 分布式情况下的数据传输延迟分析 |
2.2.8 数据传输控制模型中的节点能量分析 |
2.3 数据延迟实验分析 |
2.4 基于TELOSB节点的协议实现 |
2.4.1 TelosB节点介绍 |
2.4.2 基于TelosB节点的协议实现 |
2.4.3 TelosB节点的性能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3 数据采集高速率模型研究 |
3.1 研究背景 |
3.2 系统模型 |
3.2.1 能耗模型 |
3.2.2 能量补充模型 |
3.2.3 路由模型 |
3.3 数据采集高速率模型设计 |
3.3.1 模型描述 |
3.3.2 分布式数据最大采集率模型 |
3.4 系统仿真 |
3.4.1 环境设置 |
3.4.2 系统执行 |
3.4.3 模型效果比较 |
3.5 本章小结 |
4 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在森林防火中的应用与验证 |
4.1 研究背景 |
4.2 相关研究 |
4.3 基于无线传感器网络的森林火灾预测模糊推理系统 |
4.3.1 火灾气象监测 |
4.3.2 模糊推理系统简介 |
4.3.3 相关参数规范化 |
4.3.4 模糊三角数方案 |
4.3.5 加权模糊推理方案 |
4.3.6 加权模糊森林火灾预测 |
4.4 模糊推理系统在南京市紫金山森林火灾预警中的应用 |
4.4.1 南京市区域特点 |
4.4.2 装置部署 |
4.4.3 系统实施 |
4.5 本章小结 |
5 结论与展望 |
5.1 主要研究结论 |
5.2 主要创新点 |
5.3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和知识产权 |
(4)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立法前评估制度概述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一般理论 |
一、立法前评估的内涵 |
二、立法前评估的特点 |
三、立法前评估的价值 |
四、立法前评估的原则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相关概念辨析 |
一、立法前评估与立法中评估 |
二、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后评估 |
三、立法前评估与立法论证 |
四、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听证 |
五、立法前评估与立法调研 |
六、立法前评估与执法检查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基础与限度 |
一、立法前评估的科学基础 |
二、立法前评估的理性基础 |
三、立法前评估的哲学基础 |
四、立法前评估的合理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立法前评估的要素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的主体 |
一、立法前评估主体概况 |
二、立法前评估主体类型 |
三、立法前评估主体的特性 |
四、立法前评估主体的实践 |
五、复合型评估主体的构建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的对象 |
一、立法前评估的对象概况 |
二、立法前评估的一般对象 |
三、立法前评估的特殊对象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内容 |
一、合宪性---法规草案基本遵循 |
二、民主性---法规草案过程评价 |
三、科学性---法规草案技术评价 |
四、操作性---法规草案实施预测 |
第四节 立法前评估的方法 |
一、评估方法的内涵 |
二、评估方法的构成 |
三、评估方法的类型 |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立法前评估的基本标准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基本标准概述 |
一、立法前评估标准的概念 |
二、立法前评估标准的分类 |
三、立法前评估标准的作用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标准的构建 |
一、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法的内涵 |
二、立法前评估标准体系的建构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指标体系 |
一、立法前评估指标的设立因素 |
二、立法前评估指标的分类 |
三、评估指标的应用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立法前评估的程序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程序概述 |
一、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概念 |
二、立法前评估程序的价值 |
三、立法前评估程序的要件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构建 |
一、立法前评估程序的启动 |
二、立法前评估程序的运行 |
三、立法前评估结果的回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立法前评估的域外考察 |
第一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的概况 |
一、美国立法前评估 |
二、英国立法前评估 |
三、德国立法前评估 |
四、日本立法前评估 |
五、欧盟立法前评估 |
第二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的特点 |
一、评估体系完整 |
二、评估主体权威 |
三、评估依据明确 |
四、评估方法科学 |
五、评估对象精准 |
六、公众参与广泛 |
第三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制度评价 |
一、国外立法前评估的优点 |
二、国外立法前评估的缺点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实践应用 |
第一节 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实践概况 |
一、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发展概况 |
二、我国《监察法》制定中的评估实践 |
三、我国《监察法》修改中的评估反思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的贵州实践 |
一、贵州立法前评估的现状分析 |
二、贵州立法前评估的问题成因 |
三、完善贵州立法前评估制度的对策 |
四、贵州立法前评估的制度完善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广东模式 |
一、评估立法目的性与合法性 |
二、评估立法适用范围 |
三、评估立法技术 |
四、评估法律责任设定 |
第四节 乡村治理中的立法前评估制度 |
一、评估村规民约的作用与价值 |
二、评估村规民约与基层政权的互动 |
三、村规民约的科学设计---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一 |
四、村规民约的制定原则---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二 |
五、村规民约的瑕疵分析---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三 |
六、村规民约的预期目标---立法前评估的理论功效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附件 |
(5)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研究(1949-2015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
二、相关研究动态 |
三、相关概念的阐释和研究方法 |
四、资料来源和研究框架 |
五、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政治背景 |
第二节 经济背景 |
第三节 历史背景 |
第四节 自然背景 |
第二章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内涵 |
第二节 建设时段的划分方式 |
第三节 苏北沿海防护林的建设阶段 |
第四节 江苏的主要林业机构及其成果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前的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
第一节 探索准备阶段 |
第二节 初步成型阶段 |
第三节 迟滞发育阶段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后的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
第一节 恢复发展阶段 |
第二节 快速发展阶段 |
第三节 完善提高阶段 |
第五章 苏北沿海造林的特点及动因 |
第一节 造林特点 |
第二节 动因分析 |
第六章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功效、问题与建议 |
第一节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多重功效 |
第二节 苏北沿海防护林系的存在问题 |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
结语 |
附录 |
案例一 苏北沿海林地增加对区域气候的影响 |
案例二: 苏北沿海地区林地面积的明显增加 |
案例三: 苏北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明显提升 |
案例四: 苏北沿海地区海洋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
案例五: 苏北沿海气候变化趋势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碳交易视角下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评价研究 ——以迭部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数据来源及研究区域 |
1.5.1 研究数据 |
1.5.2 研究区域及选择说明 |
2. 国内外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
2.1 研究的相关概念 |
2.1.1 碳交易 |
2.1.2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 |
2.1.3 价值评价 |
2.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1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评价研究 |
2.2.2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评价的研究 |
2.2.3 人工造林固碳价值市场实现的研究 |
2.2.4 研究述评 |
2.3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1 森林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理论 |
2.3.2 森林生态效益经济评价理论 |
2.3.3 均衡价值理论 |
2.3.4 劳动价值理论 |
2.3.5 实物期权最优投资时机选择理论 |
2.4 本章小节 |
3. 我国人工造林固碳开发与交易的现状分析 |
3.1 我国人工造林固碳开发现状分析 |
3.1.1 人工造林固碳开发总体态势 |
3.1.2 人工造林固碳开发规模 |
3.1.3 人工造林固碳开发的地区分布 |
3.2 人工造林固碳开发技术应用状况分析 |
3.2.1 人工造林固碳开发的计入期选择差异分析 |
3.2.2 人工造林固碳开发的碳库选择差异分析 |
3.2.3 人工造林固碳开发的面积选择差异分析 |
3.3 我国碳市场发展与林业碳汇交易状况分析 |
3.3.1 中国碳市场建设概况 |
3.3.2 中国碳市场交易状况 |
3.3.3 不同类型林业碳汇交易现状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评价及其差异研究 |
4.1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评价研究的界定 |
4.1.1 人工造林土地合规性的要求与界定 |
4.1.2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评价体系界定 |
4.1.3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评价基本原则 |
4.2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评价框架与方法 |
4.2.1 人工造林固碳实物量评价框架构建 |
4.2.2 区域水平林木生物质碳库固碳量评价方法 |
4.2.3 区域水平土壤有机质碳库固碳量评价方法 |
4.2.4 人工造林数据选择与说明 |
4.3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评价结果分析 |
4.3.1 不同树种人工造林的固碳潜力 |
4.3.2 不同树种人工造林的年均固碳能力 |
4.3.3 区域水平人工造林的固碳潜力 |
4.3.4 区域水平人工造林的年均固碳能力 |
4.3.5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差异分析 |
4.4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评价的相关讨论 |
4.4.1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的对比分析 |
4.4.2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实物量的不确定性分析 |
4.4.3 人工造林固碳潜力的可信度 |
4.4.4 人工造林固碳实物量核算仍需关注的问题 |
4.5 本章小节 |
5. 当前市场条件下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量评价研究 |
5.1 基于市场价值法的人工造林固碳价值评价分析框架 |
5.1.1 模型构建基本假设 |
5.1.2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经济价值评价模型构建 |
5.1.3 林业碳汇价格的选择与说明 |
5.2 基于市场价值法的人工造林固碳价值评价结果分析 |
5.2.1 不同计入期下人工造林固碳价值评价结果与分析 |
5.2.2 不同情景条件下人工造林固碳价值的敏感性分析 |
5.3 本章小节 |
6. 不确定条件下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评价的理论模型构建 |
6.1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生产的不确定性分析 |
6.1.1 不确定性类型分析 |
6.1.2 主要不确定性因素的识别 |
6.1.3 主要不确定性因素的测度方法 |
6.1.4 不确定性与人工造林固碳生产的关系 |
6.2 人工造林固碳效应生产的实物期权分析 |
6.2.1 人工造林固碳生产的期权特性分析 |
6.2.2 人工造林固碳生产阶段性特征分析 |
6.2.3 碳交易视角下主要期权类型及选择 |
6.3 基于实物期权的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评价的理论模型构建 |
6.3.1 模型构建假设前提 |
6.3.2 纳入固碳收益的人工造林项目价值评价模型 |
6.3.3 基于实物期权的固碳效应价值评价模型的求解 |
6.3.4 模型主要的参数及说明 |
6.4 本章小节 |
7. 不确定条件下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评价研究 |
7.1 模型参数与情景模拟方案的设定 |
7.1.1 模型参数设定与取值 |
7.1.2 情景模拟的引入与方案设定 |
7.2 基准方案下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的评价结果与分析 |
7.2.1 云杉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评价结果 |
7.2.2 云杉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市场实现的讨论 |
7.3 不同碳交易环境下的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评价结果 |
7.3.1 碳汇价格波动率变化对固碳价值的影响 |
7.3.2 碳汇交易成本变化对固碳价值的影响 |
7.3.3 项目备案成功率变化对固碳价值的影响 |
7.4 不同林业生产环境下的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评价结果 |
7.4.1 木材价格变化对固碳价值的影响 |
7.4.2 劳动力价格变化对固碳价值的影响 |
7.4.3 造林面积对固碳价值的影响 |
7.5 不同因素对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影响程度分析 |
7.5.1 测度方法与指标选择 |
7.5.2 测度结果与分析 |
7.6 本章小节 |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2.1 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碳汇定价机制 |
8.2.2 健全和完善碳价波动调控机制 |
8.2.3 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林业碳汇交易成本 |
8.2.4 适时引进期权、期货交易 |
8.2.5 建立和完善林业碳汇市场融资机制 |
8.2.6 探索适合农户参与的造林碳汇项目合作开发模式 |
8.3 研究的创新点 |
8.4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附录1:我国各类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情况 |
附录2:2006-2065年不同林分各碳库固碳增汇水平核算结果 |
附录3:2006-2065年不同林分固碳净收益现值累计变化情况 |
(8)抚育间伐对北京西山林场典型林分可燃物调控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抚育间伐的研究 |
1.2.2 可燃物特征的研究 |
1.2.3 潜在火行为的研究 |
1.2.4 生物多样性的研究 |
1.2.5 碳储量的研究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 |
2. 研究地区概况 |
2.1 地理概况 |
2.2 气候概况 |
2.3 森林植被类型概况 |
2.4 森林火灾概况 |
3. 研究方法 |
3.1 外业调查 |
3.2 样地基本特征及树木分布情况 |
3.3 可燃物特征 |
3.3.1 地表可燃物负荷量 |
3.3.2 可燃物垂直分布 |
3.4 林分地表潜在火行为 |
3.5 林下植被生物多样性 |
3.6 林下植被碳储量 |
3.7 数据分析 |
4. 结果与分析 |
4.1 可燃物特征 |
4.1.1 地表可燃物负荷量研究 |
4.1.2 可燃物垂直分布研究 |
4.2 林分地表潜在火行为研究 |
4.2.1 地表潜在火行为模型参数 |
4.2.2 地表潜在火行为模型指标 |
4.3 林下植被生物多样性研究 |
4.4 林下植被碳储量研究 |
5. 结论与讨论 |
5.1 结论 |
5.2 讨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9)北京西山林场主要树种燃烧性及侧柏林和油松林可燃物负荷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森林燃烧性研究现状 |
1.2.2 森林可燃物研究现状 |
1.2.3 森林可燃物空间分布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 |
2. 研究地概况 |
2.1 地形地貌 |
2.2 气候 |
2.3 植被特征 |
2.4 火灾情况 |
3. 研究方法 |
3.1 外业调查 |
3.1.1 样地设置及林分特征调查 |
3.1.2 林木测量 |
3.1.3 森林燃烧性的调查 |
3.1.4 森林可燃物的调查 |
3.2 室内实验 |
3.3 数据处理 |
4. 结果与分析 |
4.1 森林燃烧性分析 |
4.1.1 主要树种可燃物理化性质 |
4.1.2 主要树种生态学以及生物学特性 |
4.1.3 可燃物类型划分 |
4.1.4 烧性等级确定 |
4.2 主要针叶林可燃物负荷量及空间分布分析 |
4.2.1 侧柏可燃物负荷量 |
4.2.2 油松可燃物负荷量 |
4.3 主要易燃针叶林林分结构分析 |
4.3.1 侧柏林分结构 |
4.3.2 油松林分结构 |
5. 结论与讨论 |
5.1 结论 |
5.2 讨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10)生计、生态与秩序 ——近代清水江、都柳江流域林业经济和社会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问题及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史料整理方面 |
(二)、学术研究方面 |
(三)、相关研究启示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内容 |
(一)、篇章结构 |
(二)、研究不足及学术创新 |
五、研究方法及意义 |
第一章 近代林业经济的发展和规模 |
第一节 林业经济依托的河系流域 |
一、清水江流域 |
二、都柳江流域 |
三、(?)阳河流域 |
第二节 人工营林的新发展 |
一、对土壤的新认识 |
二、对气候的新认识 |
三、管护技术提高 |
四、政府支持推动 |
第三节 林业经济规模 |
一、林木种植规模 |
二、林木贸易规模 |
三、林副产品规模 |
四、林副产品加工 |
五、林木商品税收 |
第二章 社会秩序稳定与林木采伐 |
第一节 晚清前后的区域和社会 |
一、区域治理的方式 |
二、河道疏浚 |
三、林木采伐与种植 |
第二节 咸同苗民起义后的林业经济 |
一、林业规模经营范围扩大 |
二、修整道路便利林木运输 |
第三节 当江制度弱化与瓦解 |
一、当江制度的弱化 |
二、徽商与清水江木材贸易 |
第三章 林业经济与秩序 |
第一节 林木种植秩序 |
一、林地、林木所有权 |
二、地主与栽手的权利义务 |
三、地主与栽手的分成比例 |
第二节 林业交易秩序 |
一、凭中的制约作用 |
二、村寨内部的纠纷调节机制 |
三、契约文书内容对纠纷的防范 |
第三节 林木运输秩序 |
一、林木运输方式 |
二、林木运输风险 |
第四节 林业经济的纠纷解决 |
一、民众契约意识及订约习惯 |
二、林业纠纷的内部解决 |
三、林业纠纷的外部化解 |
第四章 林业经济与生态 |
第一节 林业生产中的生态观 |
一、林木种植中的生态 |
二、林木保护 |
第二节 林业生计与生态 |
一、契约反映的林业生产 |
二、林木销售价格 |
三、林木种植与生态保护 |
第三节 林木采伐禁忌 |
一、采伐时间选择 |
二、采伐对象选择 |
三、林木采伐禁忌 |
四、林木放排禁忌 |
第四节 林木保护中的生态观 |
一、封山育林 |
二、防火防盗 |
第五章 林业经济影响下的区域社会变迁 |
第一节 文化教育及社会公益的发展 |
一、书院、科考与办学经费 |
二、义渡、补路与修井 |
第二节 多民族融合的村落社会 |
一、外来人口大量涌入 |
二、祠堂兴建与族谱编修 |
三、清水江及都柳江流域民族融合 |
第三节 清水江流域婚姻家庭变迁 |
一、苗侗妇女人身权利变革 |
二、文书所见的婚姻继承纠纷 |
三、分关文书反映家庭财产变化趋势 |
第四节 风水观念与墓地纷争 |
一、风水观念影响下的林木蓄积 |
二、墓地纷争的防范与化解 |
第五节 早期市镇形成及发展 |
一、清水江及都柳江沿岸经济 |
二、在码头基础上形成早期市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森林防火》2001年总目录(论文参考文献)
- [1]成都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薛刚. 四川师范大学, 2021
- [2]基于GEE的林火识别与火后植被恢复评估研究[D]. 刘炀炀.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2)
- [3]森林环境下的无线传感器网络研究及应用[D]. 林海峰. 南京林业大学, 2019(05)
- [4]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D]. 王胜坤.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5]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研究(1949-2015年)[D]. 亓军红.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6]碳交易视角下人工造林固碳效应价值评价研究 ——以迭部县为例[D]. 曹先磊. 北京林业大学, 2018(04)
- [7]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J].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报, 2018(02)
- [8]抚育间伐对北京西山林场典型林分可燃物调控影响研究[D]. 宋洁. 北京林业大学, 2017
- [9]北京西山林场主要树种燃烧性及侧柏林和油松林可燃物负荷量研究[D]. 杨思琪. 北京林业大学, 2017
- [10]生计、生态与秩序 ——近代清水江、都柳江流域林业经济和社会变迁[D]. 李向玉.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