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购置税开征及征管透视(论文文献综述)
徐皓月[1](2021)在《环境税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绿色发展的生态理念是我国“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一项基本国策。在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双重要求之下,绿色财税政策及其效应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环境税收的外延进行了更新视角的解读,并尝试从企业层面,研究环境税收与企业绿色投资的关系,同时探讨单独的消费税与企业绿色投资的关系。本文主要进行了以下几项工作。首先,从理论层面分析了消费税的“绿色性”,同时分析了环境税收是如何对企业的绿色投资造成影响的。根据理论分析,提出了三个假说:假说一认为企业的环境税收负担对其绿色投资规模有滞后性影响;假说二认为企业所承担的消费税对其绿色投资规模也有滞后性影响;假说三认为环境税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因企业性质不同而不同,这种影响在国有企业中更加显着。为了验证所提出的假说,本文选取了两组企业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第一组选定2012—2017年我国沪深两市A股重污染企业作为样本,用于研究环境税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第二组则选取沪深两市A股与消费税密切相关的企业作为样本,用于单独研究消费税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第一组样本的回归结果显示,环境税收对重污染行业的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系数显着为正。同时异质性分析的回归结果显示,环境税收对企业的绿色投资的促进作用只有在国企中是显着的,对于非国企而言,对其绿色投资有显着促进作用的是企业总资产规模。第二组样本的回归结果显示,消费税对企业的绿色投资的影响系数也显着为正。本文得出结论:一,环境税收对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绿色投资是有促进作用的。与此同时我们还发现,除了环境税收,企业的资产规模、盈亏性质,都会对企业的绿色投资形成促进作用。二,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绿色投资对环境税收更加敏感,环境税收显着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绿色投资。而非国有企业的绿色投资反而受企业规模的影响比较大。三,对于缴纳消费税的企业来说,消费税对企业的绿色投资的确有显着的促进作用。本文提出政策建议:第一,优化环境税制、强化环境税制的征管,对于我国环境保护有积极意义。第二,要继续完善环境税收内涵范围内各税种的调节作用,完成“绿色”蜕变。第三,政策制定者应从完善税制和优化市场两个方向去引导绿色投资。第四,未来或许可以将消费税中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税目独立出来,并与其他的污染产品合并为新的污染产品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进行全面管理。
郎威[2](2020)在《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这是世界有目共睹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我国GDP为896915.6亿元人民币,总量稳居世界第二,GDP同比增长了6.6%。但伴随着我国粗放型经济的不断增长,环境和生态问题日益突出。我国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环境问题,这也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环境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的调节,包括采取行政处罚、财政补贴、税收和可交易许可证等多种政策工具。其中,税收是国家整体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政府调控的一个重要工具,而绿色税收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绿色税收(Green Tax)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从绿色税收的内容看,不仅包括为环境保护而特定征收的各种税,还包括为环境保护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在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中,除了环境保护税是在2018年新开征的绿色税种外,其他税种都是已开征多年的税种,而这些税种设置的目的更多是基于经济因素的考量。随着环境污染问题和对资源的过度开采、滥用等现象越来越多,绿色税制已经成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趋势。而税制的绿化就是基于绿色发展的要求,对现有的税制进行绿色化调整,使其在整体上体现环境保护功能。通过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可以引导和约束社会成员正确地处理资源环境问题。因此,我国需要构建完善的绿色税收制度,用税收的手段把环境污染问题内部化,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从而解决环境污染治理难的问题,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绿色税收的实施效果,既与自身制度的合理设计和征管的有效实施密切相关,也离不开其他环境相关税种的协调配合。因此,本文合理界定绿色税收和绿色税收制度的概念和内涵。将绿色税收制度界定为,国家为达到污染防治目的而推进传统税制全面“绿化”转型过程中所征收的各种税收及所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统称,由若干性质不同的绿色税种及税收优惠政策组成的绿色税收体系。就我国而言,具体包括三部分:一是专门为环境保护而设立的绿色税种,如环境保护税,属于事后干预型;二是现行税制中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绿色相关税种,其中又划分为资源占用型和行为引导型;三是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梳理我国现行的绿色税收制度,对比不同类型的绿色税收的占比变化。在2009-2018年的我国绿色税收结构中,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所占的比例最高,比例达到70%以上;其次是资源占用型绿色税收,比例在20%-30%之间;环境保护税收的比例一般在3%以下,尤其是2018年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后,比例最低只达到0.73%。可见,我国现有的绿色税收制度主要还是侧重于征收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这些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税制的绿化程度反映了绿色税制对环境改善和资源节约的程度。本文对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进行了初步的测算。在指标选取上采用了OECD国家常用方法,即用绿色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例来表示。结果表明我国在2009-2018年间税制绿化程度在13.15%-15.53%之间,且在2015年以后呈下降趋势。虽然我国和OECD国家绿色税收内涵和结构不同而导致税制绿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异,但相比之下,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仍然不低。我国不同地区税收的绿化程度也存在很大差异,其中东部地区税收绿化程度较低。为进一步研究绿色税收对我国环境和经济可能产生哪些影响,本文选取全国30个省市的2005-2017年的数据进行门槛回归分析。首先,以绿色税收收入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做了四种公式的假设,分析我国绿色税收的环保效应,即污染减排和节能降耗效应。结果显示,在污染减排效应方面,在全国范围内,绿色税收收入每增加1%,会使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0.05%至0.06%,区域差别不大。而绿色税收不是废水排放的主要影响因素,对废水排放的抑制作用不明显。在节能降耗效应方面,由于绿色税收收入和能源消费量之间呈现正相关的关系,绿色税收对能源消费的节能降耗作用不显着。其次,以绿色税收收入、能源消费量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做了三种公式的假设,分析我国绿色税收对以人均GDP为表征的经济效益的影响,即绿色税收的经济效应。结果表明,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大于门槛值569.55亿元的地区,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来说,提高绿色税收收入会使经济效益增加67.03%。然而,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小于等于门槛值569.55亿元的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区来说,提高绿色税收收入会大幅度地降低经济效益。同时,当以能源消费量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时,绿色税收收入每提高1%,会使经济效益在28.91%至87.51%的范围之间增加。因此,我国绿色税收的双重红利效应存在一定的门槛值条件,即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大于门槛值的地区,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来说,双重红利效应存在。但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小于门槛值的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区,双重红利效应则不存在。最后,指出我国现行绿色税制存在的问题,再结合OECD国家绿色税制改革的经验,对我国绿色税制的完善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绿色税制改革需要按照不同的功能定位和作用范围对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绿色相关税种进行总体规划、相互配合,避免不同绿色税收手段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从而构建完善的绿色税收制度。
谭飞[3](2019)在《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收入分配问题不仅事关社会公平,更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基石。自由市场并不必然带来公平的收入分配,即使是完善的市场机制也可能会产生难以接受的巨大收入差距。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提升至2018年的90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提升至28228元。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已经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成为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隐患。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后,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2008年达到创纪录的0.491。尽管近十年来收入分配差距呈微弱的下降趋势,但基本维持在0.46以上的高警戒水平,居民收入差距持续分化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不满,成为当前公共政策领域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要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税收制度大有可为,而税制结构的完善又是重中之重。通过税制结构的优化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有利于减少贫困,有利于改善不同收入等级的差距,同时还能把资源配置得更加合理,减轻经济发展对环境带来的压力。然而,目前我国以货劳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原因在于我国经济转型速度太快,而税制结构调整的步伐较慢,这使得间接税和直接税占我国税收的比例失调。具体表现在税种设置不合理、税系结构不合理、地方税体系建设不成型。进入新时代以来,共同富裕的理念不断强化,有学者认为如果要让社会更加和谐、公平、公正,必须缩小不同家庭间的收入差距,也就是说政府要想办法优化收入分配,调整税制结构,进一步推动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课题,也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本文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视角出发,使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探讨了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机理,对比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趋势并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推动我国现阶段税制结构优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希望能达到改善我国收入分配现状,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为全面系统地研究如何构建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本论文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具有哪些理论与实践意义,用了什么样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指出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并作简要评述。第2章主要阐述了收入分配、税制结构及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论,并从理论上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和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搭建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章详细介绍了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尤其是2005年以来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及规律,并从收入分配视角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第4章主要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对我国当前的所得税、财产税、货劳税对要素收入份额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分区域探讨要素收入分配的差异。第5章实证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整体效应,同时运用非参数可加模型探讨了我国税制结构对不同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差异性,为税制结构的优化提供更为精准的实证支撑。第6章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总结了世界主要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的基本规律及收入分配效应。根据税制结构国际比较经验和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要素收入分配的实证分析结果,分析了当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政策建议打下坚实基础。第7章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了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和改革建议。第8章对研究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就未来的研究方向和税制结构的优化进行了展望。通过对实证和理论分析,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整体不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现行各税类和税种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果上确实与理论预期存在较大的落差,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货劳税内部不同税种的收入调节作用有正有负,但对收入格局的整体影响为负。其中,增值税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均表现出明显的累退性,消费税和营业税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表现不一,但整体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第二,企业所得税不管是对居民收入分配还是对要素收入分配都表现出一定的累进性,即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影响积极,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个人所得税则表现出一定的累退性,尽管在不同区域间存在差异性,但总体上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2019年1月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其收入分配效果还有待观察。第三,财产税和其他类税尽管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有利于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的调节效果,但受课税范围、规模所限,调节功能基本缺失。基于以上三点主要结论,本文提出优化税制结构的主要对策有:第一,降低货劳税比重,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货劳税体系。降低货劳税比重是当前实现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主要方向。要继续简并降低增值税税率,完善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影响减税降费的效果。要加大消费税改革,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优化税率,适当提高奢侈品消费和资源耗费型消费行为的税率,加强对非生活必需品消费税的征管力度。第二,逐步提升所得税比重,强化其收入分配功能。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尽快完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制度,加大对资本性收入的课税力度,适当降低劳动所得课税税率,减少税率等级,维持工资薪金课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逐步扩大专项支出抵扣范围和力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企业所得税方面,应主要着眼于扩大承担大量就业的中小企业的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范围与比例,加大投资抵免的范围与力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第三,完善财产税,适时推出房地产税。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逐步推进”的基本方略适时推出房地产税,同时探索如何加大对社会存量财富的征税力度,提高财产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占比。本论文试图在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其可能的创新点有:第一,本文同时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并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区域收入分配影响的异质性。本文利用2003年至2016年国内30个省份的数据,不但研究不同税种在不同地区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还尝试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税制结构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成果。第二,本文在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引入非参数可加模型创新性地开展了税制结构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效果非线性的实证分析,一改诸多学者使用线性模型分析收入分配过程中税制结构作用的做法,研究工具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由于收入分配问题的复杂性和收入数据的隐蔽性,官方公布的可查的统计数据十分有限,对税收政策的收入分配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困难,本文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因缺少足够的微观收入数据和税收数据,文中实证分析没有直接落实到个人或家庭层面,最后的结论是建立在宏观数据基础之上,使得研究价值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离预定目标还有一定距离。第二,本文的研究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使用的研究工具和方法还不够丰富、成熟。本文主要从税制结构对居民整体收入分配的影响方面进行探讨,尽管也分区域进行了分析,但没有从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范围不够全面。本文主要使用了非线性模型,但未能充分探讨该模型测算结果的可靠性,分析结果有待进一步验证,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第三,由于数据收集难度较大,本文对各税种的研究还不够细致、全面。本文主要分析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五种主要税种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对其他税种较少涉及。另外,由于写作时限的原因,缺乏近年来“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收入分配效果的研究。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杨俊滨[4](2019)在《后“营改增”时期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定位,也对新时期提出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新要求。社会在不断进步,我国的税收体系也在逐步发展变化。2016年,我国完成了“营改增”的重大调整,地方税体系支柱税种营业税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后“营改增”时期如何优化地方税体系,提高地方政府组织收入能力,理顺央地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促进地方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履行,更好地满足国民对于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愿景的需求,全面释放新时代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红利,成为当前财税体制改革领域探寻的一项重点课题。本文将研究对象指向我国后“营改增”时期的地方税体系,着眼于地方税体系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历史沿革展开论述,重点内容涵盖五个方面:一是针对地方税体系的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性总结,站在前人肩膀上开展课题研究;二是结合公共产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税种优化选择理论等,从不同维度阐述和论证后“营改增”时期优化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要意义。三是结合我国地方税体系运行现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如地方税规模比重缩减、税制结构不尽合理、税收治理权严重缺失、非税收入管理亟待规范等进行深刻分析。四是对各国构建地方税体系的先进经验,如税权划分、税种设置、主体税种选择、征收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与可行性借鉴。五是提出后“营改增”时期我国优化地方税体系的政策建议,包括厘清地方政府职责边界、推进地方税种结构优化、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做好配套制度改革等方面内容,以期对我国优化后“营改增”时期地方税体系有所裨益。
李俊明[5](2018)在《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策略优化研究 ——以HG跨地区经营公司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和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数据环境下的金税三期工程实现了税源信息的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共享、比对、分析等功能,国家税务局建立以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为技术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没有建立税务风险管控应对策略的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本文的研究对象以HG跨地区经营公司的实际业务为案例背景,结合税务风险管控的理论和工作实践,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和应用工具,分别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对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策略优化进行研究。案例公司产生税务风险的根源来自于三个方面的问题:组织管理上信息沟通的孤岛效应会引起管理的缺位,报表分析的指标体系缺乏科学性会引起导向的错位,业绩考核职责模糊奖罚不明则引起考核的异位。本文的研究是案例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化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策略的解决方案:通过建立信息流与三流融合的信息化路线畅通组织的交流,设计多报表的财务指标体系逻辑及时揭示风险,建立以人为本的类平衡积分卡的业绩考核机制落实管控策略的实施。加强税法宣传促进员工的学习和成长,构建以业务、财务、审计纪委监督部为三道防线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事后控制转变为事前、事中控制,从而提升企业税务风险管控水平和竞争优势,实现企业财富的最大化。
李丰[6](2018)在《环境治理对税收的影响和政策调整研究 ——以河北省为例》文中认为近年来,河北省经济发展面临着能源制约和环境压力的严峻形势,尤其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大力推行,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工作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对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具有重大的经济社会意义。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后,河北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不遗余力的推行有关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对传统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但这些政策对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对经济增长的利弊仍需要进一步探讨。而在环境治理的背景下什么样的税收体系能保证税收的稳定也引起了我的思考。本文在搜集大量数据与综合分析国内外学者研究资料的基础上,梳理研究脉络,采用文献综述的方法,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税收的影响进行分析与总结,得出了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和税收收入的关系。并且依靠税务系统大数据、对企业进行访谈、调研,通过实证并结合理论分析提出环境治理政策加剧了河北省税收入压力。此外,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在开展当地税务体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选择河北省地方税作为研究对象,对环境治理背景下河北税收体系的变化及现状做了详细描述,为读者了解河北税收体系改革提供了资料,回答了河北省税收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本文在理论基础、研究探索的基础上,针对税收体系的配套政策、河北省地方税主体税种、环境税收体系和产业结构调整这几个关键点,逐一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税制体系改革的建议,从而达到合理分配公共资源的目的。
李大庆[7](2017)在《纳税义务溯及消灭的法教义学分析:从一则契税退税案件切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规范解释:以纳税义务为中心三、纳税义务溯及消灭的制度逻辑:从税种法和程序法的视角观察四、代结论:税收法定的实质化与税法的立场转型在"税收债务关系说"的理论框架中,税收之债的溯及变动是一个重要问题,学者对此多有论及。[1]在规范层面上,"税收债务"并不是我国税收立法中的概念,与其对应的概念是"纳税义务",二者的实质内涵是相同的。纳税义务的溯及变动,是指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确定甚至履行之后,由于某种原
于永波[8](2017)在《“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建设研究 ——以山东省滨州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营改增”的全面完成,对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了倒逼机制。当前,如何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及财税体制改革的大趋势,因地制宜建立和健全地方税体系、保障地方政府可用财力,已经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构建地方税收体系,对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制度环境、规范政府间财政收入支出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2012年开始的“营改增”试点工作为背景,以当前最被社会各界关注的地方税收体系构建为课题,在全面梳理回顾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变迁、分析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充分借鉴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山东省滨州市有关经济税收数据为研究基础,运用文献研究方法和统计分析方法,通过历年相关经济税收数据的纵向对比,不同县区之间税收数据的横向对比,不同数据指标之间的占比分析,全面、直观地阐述了“营改增”政策对滨州市地方财力的影响以及“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征管手段弱化带来的地方税收减收影响,并充分借鉴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思考“营改增”后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对策,提出进一步明确事权与财权的划分、适当扩大地方政府的税权、加强地方税收立法工作、明确地方主体税种、加强地方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等建议。
李勇彬[9](2017)在《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年来,民生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我国几乎所有领域的改革都在仅仅围绕这一主线。财税体制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体现了贴近民生和改善民生的特点。稳定的民生、和谐的社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又是培育广大税源的前提条件,而广泛的税源又为政府改善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因此,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税收与民生之间是相辅相成的。1994年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至今已有二十多年,改革取得了显着成效,包括国家财力和中央宏观调控能力显着增强、产业结构优化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税种划分政府间收入模式及相关配套措施等。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分税制体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诸如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界定不清晰、事权与财权、财力不匹配引致地方土地财政及债务问题、地方税源体系碎片化以及相关配套体系不完善等。但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接下来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还是应该继续坚持和完善分税制财税体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理顺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为我国其他领域改革提供强大财力支持和保障。本文集中回答了有关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划分涉及的六个问题:(1)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问题本质上是体制问题,即如何合理界定各级政府财政收支边界问题,只有通过清楚界定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边界,即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范围,接下来才能讨论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何划分更合理的问题。因此,本文选取了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问题作为逻辑研究起点,逐步展开后续研究论证。(2)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模式问题。提出由于西方国家与我国的政体以及相应配套经济体制等存在较大差异,不适宜完全照搬西方财政分权和财政联邦主义模式,而应选择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中央基本集中,地方适度分权模式。(3)税收收入划分问题。基于政府间财政事权与财权(包括税权)、财力相匹配前提下,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列表,匹配相应财权(包括税权),进一步研究按税种划分各级政府间税收收入归属。(4)地方税体系构建问题。随着2016年营改增全面实施,营业税完全被增值税取代,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体系亟需重构,本文提供了具体设计方案和实现路径。(5)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划分需要考虑相关配套体系建设问题。为平衡地区发展不均衡,保障地区公共产品和服务均等化,兼顾效率和公平,需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体系,本文提出建立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的模式和方案。(6)未来是否要继续坚持分税制财税体制问题,本文通过总结分税制改革以来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继续坚持和完善分税制财税体制的观点。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可以归纳为:(1)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合理划分的基础是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明晰、明确界定政府间税权划分,即“明责确权”。规范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2)明责后要进行确权。提出税权划分基本原则,即公平和效率原则、中央与地方兼顾原则、财政事权和财权、财力匹配原则以及税收法定原则;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税收立法权,确立中央基本集中、地方适度分权模式。(3)明责确权后进一步研究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问题的核心在于,基于分税制改革按税种划分政府间税收收入办法,重新构建地方税体系。(4)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衡平地方间财力差距。包括健全和完善纵向和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以及规范地方政府发债等。本文研究的创新点有:(1)从新形势下的民生建设和提高地方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效率出发,综合运用公共产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最优税收理论等理论研究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分配关系,并梳理我国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历史沿革,通过深入分析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划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探索如何完善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划分,解决目前我国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缺乏主体税种、非税收入过高等的现实问题。(2)以规范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为研究逻辑起点研究如何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通过梳理和重新界定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清单,进一步提出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划分的合理比重。并根据财政事权与财权(包括税权)、财力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分析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总体路径。通过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合理划分税种和共享税分享比例,给予地方政府激励,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提高地方政府的资源配置和征管效率,减少给定税收收入下的无谓损失,从而促进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的最优化。基于以上逻辑思路,提出调整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享比例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的短期方案;共享税和地方税并重的中期方案;以及重新构建地方主体税种的长期方案。(3)坚持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税权划分模式上,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现状,尤其是环境保护税的立法,提出建立中央基本集中,地方适度分权的税权划分模式,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赋予省级人大及常委会一定的税收立法权。(4)文章通过历史数据梳理和分析,以及方案对比研究方法,重点比较不同税收收入分享模式下的中央和地方税种划分;以及相应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地方税体系建设方案,从而为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充分的论证和支持。本文研究的逻辑起点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明责确权,在深入研究并提出政府间具体责、权分配建议方案后,进一步研究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合理划分问题。按照以上逻辑思路,本文分六章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第一章导论分五个小节。第一节介绍了论文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第二节对论文中出现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包括中央与地方,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税权、非税收入以及事权等基本概念;第三节对国内外学者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和评述;第四节阐述了论文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五节对研究难点、创新点及不足给予说明。第二章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理论基础。本章共分三节,第一节论述财政职能和财政分权理论。财政分权理论论证了地方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由于中央政府不能按每个居民的偏好和资源条件供给公共品,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这成为地方政府存在的基础,也就有了政府层级划分问题,财政职能理论中的公共产品理论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视角论证了政府获得收入补偿(征税)的必要性。基于财政职能和财政分权理论引出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财权、财力等划分问题;第二节最优税收理论以效率和公平为视角,结合我国国情,研究直接税和间接税的税制结构优化路径;第三节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原则,详细总结了国内外关于税收收入划分的原则,并提出科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税种及其收入归属,既需要遵循税收划分的基本原则,还要结合国情。第三章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历史的系统梳理,并对各时期政府间税收收入划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统收统支”财政体制时期,可以总结为“中央高度集权、地方高度依赖中央”的收入划分模式,“包干制”财政体制时期基本特征表现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适度扩大地方政府财权,强调中央与地方收入分成模式,1994年分税制以来基本特征“分权、分税、分机构”,即中央与地方分税种、国税和地税两套征管机构的税收划分模式。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呈现出从高度集权到适度分权的发展趋势。第四章主要分析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从政府间事权划分、税权划分、税收收入划分和地方税体系建设和税收征管等方面着手分析,得出我国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界定不清晰,地方税权有限,税收收入划分不合理,地方税体系透支与碎片化,税收机构职责划分不清晰、征管信息无法共享等问题,并进一步对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剖析。第五章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国际比较,本章通过对美国和德国等联邦制国家以及法国和日本等单一制国家政府间税收收入划分模式进行研究,为我国提供重要参考,但我国国情不同于发达国家,因此制定具体划分方案时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国家经验与启示包括四个方面:(1)事权划分清晰;(2)中央基本集中、地方适度分权模式;(3)税收体系完善;(4)相关配套体系完善等。第六章完善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方案设计与实现机制,从五个方面提供了具体设计方案:(1)政府间事权划分方面,提供了财政事权划分的总体思路及细化方案,适度将地方的事权,包括国防、武警、边防、基本的饮食卫生安全、基础义务教育和重点高等教育、基本社会保障等涉及国家安全和人民基本安全、基本社会保障的支出全部上移到中央政府。其他的事权根据政府层级分别确认各自的事权和支出责任。(2)税权划分方面,建议中央基本集中,地方适度分权的划分模式,赋予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一定程度的税收立法权,并对其加强监督。(3)构建合理地方税体系。首先税制结构调整,兼顾效率和公平目标;其次,营改增过渡期五五分成比例不变条件下,调整所得税分享比例,将消费税改革后作为共享税;第三,重新构建地方主体税种,通过对现有地方税种的改革,开征新的地方税种等措施培育地方主体税种;第四,地方税体系建设应采用渐进式改革,分短期、中期和长期方案,短期内(2-3年),共享税为主、现有地方税为辅模式;中期,共享税和地方税双主体模式;远期,地方税为主、共享税为辅模式。并对每一阶段实施情况总结后适当选择下一阶段模式。(4)完善纵向、横向转移支付制度,衡平地区间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差异,实现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5)全面提升税收征管现代化水平,加强国地税协同合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郭晓丽[10](2016)在《我国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研究》文中指出1978年改革开放后,伴随着GDP的快速增长,我国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但居民收入分配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基尼系数大大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已是不争的事实。收入是民生之源,收入分配问题,不仅是任何一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关注的永恒主题,同时也是许多社会矛盾的诱因。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初次分配本身不能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问题,还需依靠政府的再分配和公众的自愿分配。然而公众的自愿分配完全取决于公众的意愿,其作用的范围十分有限,所以只能依赖政府的再分配。从理论上来讲,税收作为政府再分配的重要调节手段,在调节居民收入差距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却不尽人意,个人所得税调节效应非常有限;消费税调节效应有待加强;财产税不健全。因此,如何增强税收的收入分配效应,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缩小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彰显税收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及现实课题。理论上,税收具有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功能。本论文重点研究了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调节机理、测量方法以及税收调节的局限性,并通过分析我国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现状,得出我国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践中,我国税收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中有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调节作用?本论文基于整体的视角,通过建立VEC模型实证分析了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研究结果表明:无论是在长期还是短期,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均发挥了逆向调节的作用,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长期中其逆向调节效应逐渐减小。为什么我国税收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上呈现出逆向的调节作用?为了探究其原因,本论文主要从所得税、财产税和流转税等结构的视角进行分析。首先,本论文从多个视角实证分析了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效应,结果发现,个人所得税在不同收入阶层、不同区域以及不同要素结构中发挥了微弱的调节作用,但在不同行业中发挥了逆向的调节作用。其次,本论文使用误差修正模型实证分析了财产税的居民收入分配效应,同时还对主要税种即房产税和契税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了专门的研究,结果发现,财产税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中起到了微弱的调节效应。再次,本论文实证分析了流转税的居民收入分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增值税和消费税在居民收入分配中发挥了逆向的调节作用;营业税起到了正向的调节作用,由于不能完全抵消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逆向调节,致使流转税表现出明显的逆向调节。尽管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中呈现出正向的调节作用,但由于其调节效应极其微弱,不足以抵消流转税的逆向调节作用,致使我国税收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上呈现出逆向调节的特征。本论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本论文基于整体和结构的视角对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某一税类或某一具体税种的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上,关于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总体效应的研究较少,而对其的系统性研究更为缺乏,故本论文基于整体和结构的视角对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第二,从多个视角实证分析了个人所得税的居民收入分配效应。目前学界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不同收入阶层的再分配效应上,关于个人所得税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以及不同要素结构中调节效应的研究较少,而针对其再分配效应的全面系统研究更是稀少。鉴于此,本论文基于不同收入阶层、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以及不同要素结构等多角度实证分析了个人所得税的居民收入分配效应,从而使得其研究结论更加准确、科学。第三,本论文在分析增值税的居民收入分配效应时,将城镇中大量存在的农贸市场考虑在内,通过调研数据对增值税的有关指标进行了修正。国外在研究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时,已经针对增值税偷逃税行为、税收优惠等实际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实证分析。而国内对此的研究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忽视了实践中的很多实际情况。因此,本论文将农贸市场考虑在内,实证分析了增值税的居民收入分配效应。
二、车辆购置税开征及征管透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车辆购置税开征及征管透视(论文提纲范文)
(1)环境税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结构安排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环境税收的相关研究 |
2.2 对绿色投资内涵界定的研究 |
2.3 环境规制或税收对企业绿色投资影响的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2.4.1 关于环境税收的认识与发展 |
2.4.2 关于环境税收对绿色投资的影响研究 |
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3.1 概念界定 |
3.1.1 环境税收 |
3.1.2 企业绿色投资 |
3.2 消费税的绿色性 |
3.3 环境税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 |
3.4 环境税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异质性影响 |
4 研究设计与样本选择 |
4.1 模型设定 |
4.2 变量说明 |
4.2.1 被解释变量 |
4.2.2 解释变量 |
4.2.3 控制变量 |
4.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3.1 样本选取 |
4.3.2 数据来源 |
5 实证结果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 |
5.2 回归结果分析 |
5.2.1 环境税收对企业绿色投资影响的基本回归结果分析 |
5.2.2 消费税对企业绿色投资影响的基本回归结果分析 |
5.3 异质性检验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对企业绿色投资规模进行对数化处理 |
5.4.2 加入新变量——政府激励Gov |
5.4.3 控制省级层面的固定效应 |
6 结论和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2)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对环境政策工具选择的研究 |
1.2.2 对绿色税收内涵界定的研究 |
1.2.3 绿色税收实施效应的研究 |
1.2.4 对税制绿化程度的研究 |
1.2.5 主要启示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绿色税收的概念及内涵 |
2.1.1 绿色税收的概念 |
2.1.2 绿色税收的内涵 |
2.2 绿色税收制度 |
2.2.1 环境保护税 |
2.2.2 绿色相关税种 |
2.2.3 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2.3 环境税相关理论 |
2.3.1 公共物品理论 |
2.3.2 外部性理论 |
2.3.3 庇古税 |
2.3.4 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 |
2.4 库兹涅茨曲线 |
第3章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发展现状 |
3.1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构成 |
3.2 环境保护税 |
3.2.1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的比较 |
3.3 绿色相关税种 |
3.3.1 资源占用型 |
3.3.2 行为引导型 |
3.4 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3.4.1 增值税 |
3.4.2 企业所得税 |
3.5 小结 |
第4章 我国现行税制的绿化程度 |
4.1 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 |
4.2 我国税制绿化程度的区域差异 |
4.2.1 东北地区 |
4.2.2 东部地区 |
4.2.3 西部地区 |
4.2.4 中部地区 |
4.3 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税收环保效应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的建立 |
5.1.1 指标选取及变量说明 |
5.1.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5.2 实证过程 |
5.2.1 门槛效应检验 |
5.2.2 门槛估计值检验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污染减排效应分析 |
5.3.2 节能降耗效应分析 |
5.4 小结 |
第6章 我国绿色税收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的建立 |
6.1.1 指标选取及其变量说明 |
6.1.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6.2 实证过程 |
6.2.1 门槛效应检验 |
6.2.2 门槛估计值检验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3.1 门槛参数估计结果 |
6.3.2 绿色税收的经济效应分析 |
6.4 小结 |
第7章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7.1 我国现行绿色税制整体上存在的问题 |
7.1.1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冲突 |
7.1.2 绿色税制结构不合理 |
7.1.3 绿色税收环保效应不明显 |
7.1.4 各税种之间衔接不顺畅 |
7.2 环境保护税本身存在的问题 |
7.2.1 征税范围过窄 |
7.2.2 税率过低 |
7.2.3 税收优惠政策过宽 |
7.2.4 碳税缺位 |
7.2.5 资金使用不明确 |
7.2.6 对污染物排放量的测定困难 |
7.2.7 税收信息共享不顺畅 |
7.3 我国现行绿色相关税种存在的问题 |
7.3.1 资源税制度设计缺乏环保针对性 |
7.3.2 消费税缺乏“绿色性” |
7.3.3 车辆购置税税率设计简单 |
7.4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
7.4.1 增值税 |
7.4.2 企业所得税 |
7.5 我国现行绿色税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7.5.1 现行绿色税制征管机制不够健全 |
7.5.2 现行绿色税制税收征管流程不够完善 |
7.5.3 尚未形成专款专用的运行机制 |
7.5.4 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 |
第8章 绿色税收制度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8.1 国外绿色税制的发展概况 |
8.1.1 澳大利亚 |
8.1.2 美国 |
8.1.3 日本 |
8.1.4 德国 |
8.1.5 瑞典等北欧国家 |
8.2 国外绿色税制的构成 |
8.2.1 国外绿色税制的主要税种 |
8.2.2 国外绿色税制的优惠政策 |
8.3 国外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 |
8.4 国外绿色税制对我国的启示 |
第9章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建议 |
9.1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构建的原则 |
9.1.1 绿色发展原则 |
9.1.2 税收公平原则 |
9.1.3 税收效率原则 |
9.1.4 税收中性原则 |
9.2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思路 |
9.2.1 对绿色税制进行总体设计 |
9.2.2 调整绿色税制结构 |
9.2.3 加强绿色税收的环保效应 |
9.3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主要措施 |
9.3.1 继续完善环境保护税 |
9.3.2 与其他相关税种配合,构建绿色税收制度 |
9.3.3 完善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9.3.4 加强各税种、税收优惠政策之间的相互衔接 |
9.3.5 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税收调节力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3)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与作用 |
1.2.2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3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4 税制结构的选择与优化 |
1.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图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图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收入分配与税制结构的理论基础 |
2.1 收入分配理论 |
2.1.1 马克思主义分配公平理论 |
2.1.2 福利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3 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4 皮凯蒂的收入分配理论 |
2.2 税制结构理论 |
2.2.1 税收分类理论 |
2.2.2 税制结构模式选择理论 |
2.3 税制结构调节要素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3.1 货劳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2 所得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3 财产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4 税制结构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4.1 货劳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2 财产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3 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第3章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3.1 我国税制改革历程 |
3.1.1 计划经济时期 |
3.1.2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 |
3.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 |
3.2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 |
3.2.1 货劳税的结构变化 |
3.2.2 所得税的结构变化 |
3.2.3 财产税的结构变化 |
3.3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
3.3.1 货劳税内部结构 |
3.3.2 所得税内部结构 |
3.3.3 财产税内部结构 |
3.3.4 直接税、间接税结构 |
第4章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1 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4.2 模型构建、变量选择和数据处理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择 |
4.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3 相关检验及估计方法 |
4.4 税制结构对劳动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4.1 解释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4.2 控制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 税制结构对资本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5.1 解释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2 控制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6 税制结构对区域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6.1 货劳税的影响 |
4.6.2 所得税的影响 |
4.6.3 财产税的影响 |
4.7 实证小结 |
第5章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5.1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分析 |
5.1.1 模型设计 |
5.1.2 变量设定 |
5.1.3 数据处理 |
5.1.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2 税制结构对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1 非参数可加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5.2.2 模型构建、变量设定与检验 |
5.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 实证小结 |
第6章 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税制结构的问题 |
6.1 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1.1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6.1.2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2 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2.1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 |
6.2.2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3 我国税制结构现存的问题 |
6.3.1 税制结构未能更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
6.3.2 税制结构未能充分发挥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
第7章 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路径 |
7.1 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 |
7.1.1 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念 |
7.1.2 以打造均衡的“双主体”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方向 |
7.1.3 以构建合理的要素收入分配和区域收入分配机制为着力点 |
7.2 税制结构优化的具体措施 |
7.2.1 货劳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2 所得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3 财产税的调整与完善 |
7.3 推进其他配套措施的完善 |
7.3.1 建立第三方信息披露制度 |
7.3.2 加强税收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个人收入信息体系 |
7.3.3 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后“营改增”时期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地方税体系构建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地方税和地方税体系 |
一、地方税的内涵 |
二、地方税体系的主要内容 |
第二节 构建地方税体系的理论依据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财政分权理论 |
三、主体税种选择理论 |
第三节 地方税职能的最优化 |
第三章 我国地方税体系运行现状及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形成及其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运行现状 |
一、我国地方税税权情况 |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现有基本框架 |
三、我国地方税收收入规模 |
四、我国地方税收收入结构 |
第三节 我国地方税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地方税规模比重缩减 |
二、地方税制结构不尽合理 |
三、地方税治理权严重缺失 |
四、非税收入管理亟待规范 |
第四章 国外地方税建设的的经验分析与借鉴 |
第一节 税权划分方面 |
第二节 税种设置方面 |
第三节 主体税种选择方面 |
第四节 征收管理模式方面 |
第五节 各国地方税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
第五章 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厘清地方政府职责边界 |
第二节 推进地方税种结构优化 |
一、关于消费税改革 |
二、关于增值税改革 |
三、关于所得税改革 |
四、关于环境保护税的改革 |
五、关于资源税的改革和试点 |
六、关于房地产税的设立 |
第三节 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 |
一、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方案和原则 |
二、地方税主体税种各建议税种收入稳定性对比 |
三、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实现路径 |
四、打造长期稳定的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建议 |
第四节 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其他配套措施 |
一、给予地方适量税收立法权 |
二、优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三、深化税务系统征管体制改革 |
四、推进“费改税”与完善非税收入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策略优化研究 ——以HG跨地区经营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基本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专业分工理论 |
2.2 风险管理理论 |
2.2.1 税收风险管理理论 |
2.2.2 税务风险管理理论 |
2.3 内控机制理论 |
2.4 成本效益理论 |
2.5 大数据理论 |
3 案例介绍 |
3.1 案例公司的背景介绍 |
3.2 内部涉税业务情况描述 |
3.3 案例公司的案例描述 |
3.3.1 案例业务的情况描述 |
3.3.2 案例业务的涉税风险 |
4 案例分析及建议 |
4.1 HG公司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1 信息孤岛导致管理缺位 |
4.1.2 指标体系导致导向错位 |
4.1.3 责任模糊导致考核异位 |
4.2 解决问题的建议 |
4.2.1 三流合一转向四流合一的管控策略优化 |
4.2.2 单报表转向多报表指标的管控策略优化 |
4.2.3 类平衡积分卡的税收风险管控策略优化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6)环境治理对税收的影响和政策调整研究 ——以河北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的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相关基础理论 |
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第3章 河北省经济与税收的关系 |
3.1 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 |
3.2 河北省产业结构及经济增长贡献率分析 |
3.3 税收收入与产业结构的关系分析 |
第4章 环境治理对河北省税收收入的影响 |
4.1 河北省环境治理的现状 |
4.2 环境治理的相关税收政策 |
4.3 环境治理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
第5章 河北省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5.1 河北省税收结构 |
5.2 河北省地方税体系问题分析及成因 |
第6章 环境治理条件下保障河北省税收收入持续发展的对策 |
6.1 确立河北省地方税主体税种 |
6.2 构建综合性的环境税收体系 |
6.3 完善地方税收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 |
6.4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税收增长协调发展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问题的讨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建设研究 ——以山东省滨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
1、选题目的 |
2、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及本人对综述的评价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评价 |
3、国内研究综述 |
4、国内研究综述评价 |
(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之处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3、创新之处 |
4、已有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历史及现行财税体制特点 |
(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历史 |
1、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初步确立 |
2、计划经济下我国三次大规模的税收制度改革 |
3、计划商品经济时期我国的税收制度改革 |
4、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 |
5、近年来的税制改革 |
(二)现行财税体制状况及特点 |
1、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不统一 |
2、地方税收立法层次较低 |
3、配套税收法制不够健全 |
4、地方主体税种缺失 |
三、“营改增”背景下滨州市地方税体系的现状及影响分析 |
(一)山东省滨州市经济税收概况 |
1、滨州市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
2、滨州市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规模 |
3、2006 年—2015 年滨州市、各县区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占比情况分析 |
4、滨州市税收收入结构分析 |
(二)“营改增”对滨州市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 |
1、“营改增”基本情况及进展 |
2、营业税是滨州市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 |
3、“营改增”造成地方财政收入明显减少 |
4、地税征管难造成地方税收流失 |
四、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国际比较借鉴 |
(一)国外地方税体系构建及运行基本模式 |
1、联邦制国家地方税体系基本模式 |
2、单一制国家地方税体系基本模式 |
3、俄罗斯分税制在应对经济危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
(二)国外地方税体系对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 |
1、完善的税收法制是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法律基石 |
2、科学合理地划分事权和税权是地方税体系建设的重要前提 |
3、合理确定地方主体税种是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关键所在 |
4、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有力保障 |
5、合理的税制结构是引导经济科学健康的关键 |
五、“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 |
(一)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 |
(二)适当扩大地方政府的税权,逐步实现地方政府税权与事权相匹配 |
(三)强化税收立法工作 |
1、加强地方税收立法工作 |
2、科学划分国地税征收权限 |
3、建立政府主导的地方税收共治新格局 |
(四)明确地方税收体系主体税种的基本构成 |
1、积极打造以消费为税基的地方独享税种 |
2、将个人所得税划为地方独享税种 |
3、科学安排共享税的分成比例 |
4、优化整合辅助税种 |
(五)开征新的地方税种 |
1、建议开征遗产税(继承税) |
2、完善房产税制度 |
3、探索实行水资源“费改税” |
4、将社会保障基金转为社会保障税 |
(六)健全地方税体系配套机制和制度 |
1、健全地方税收规模预测机制 |
2、健全地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
3、健全地方税源分类控管机制 |
(七)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中央与地方 |
1.2.2 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 |
1.2.3 税权 |
1.2.4 非税收入 |
1.2.5 事权 |
1.3 文献综述 |
1.3.1 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研究 |
1.3.2 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的研究 |
1.3.3 构建地方税体系的研究 |
1.3.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的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1.4.2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难点、以及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的难点 |
1.5.2 论文可能的创新和特色 |
第2章 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理论基础 |
2.1 财政职能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 |
2.1.1 西方公共产品理论 |
2.1.2 西方财政分权理论 |
2.1.3 中国的财政分权:理论与探索 |
2.2 最优税收理论 |
2.2.1 最优商品税理论 |
2.2.2 最优所得税理论 |
2.2.3 最优混合税理论 |
2.2.4 最优税收理论的启示 |
2.3 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原则 |
2.3.1 西方财政理论对税收划分原则的研究 |
2.3.2 我国学者对税收划分原则的研究 |
第3章 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历史沿革与现状分析 |
3.1 “统收统支”时期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分配关系 |
3.1.1 “统收统支”时期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 |
3.1.2 “统收统支”时期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分配关系评价 |
3.2 “包干制”时期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分配关系 |
3.2.1 “包干制”时期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 |
3.2.2 “包干制”时期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分配关系评价 |
3.3 分税制改革至今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分配关系 |
3.3.1 分税制改革至今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 |
3.3.2 改革成效及问题 |
3.3.3 分税制改革趋势 |
第4章 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问题及原因 |
4.1.1 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不完善 |
4.1.2 事权和财权、财力不匹配 |
4.1.3 原因解析 |
4.2 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问题及原因 |
4.2.1 税收立法权划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2 税收收益权划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3 税收征管权划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4 原因解析 |
4.3 地方税体系的透支与碎片化 |
4.3.1 地方税收收入不足 |
4.3.2 地方主体税种缺失 |
4.3.3 地方税制结构亟待优化 |
4.3.4 地方税配套体系不完善 |
4.4 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4.4.1 国地税职责划分不清晰 |
4.4.2 税收执法不统一 |
4.4.3 征管信息无法共享 |
第5章 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国际比较 |
5.1 联邦制国家税收收入划分——以美国和德国为例 |
5.2 单一制国家税收收入划分——以法国和日本为例 |
5.3 国际经验与启示 |
5.3.1 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清晰 |
5.3.2 中央基本集权、地方适度分权的税权划分模式 |
5.3.3 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划分合理,税收体系完善 |
5.3.4 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配套平衡措施完善 |
5.3.5 中央和地方税收征管机构设置扁平化,简洁高效 |
第6章 完善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方案设计与实现机制 |
6.1 完善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总体思路 |
6.1.1 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路径 |
6.1.2 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的基本原则 |
6.2 明确财政事权划分,建立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
6.2.1 财政事权划分的总体思路 |
6.2.2 财政事权划分的具体安排 |
6.2.3 事权划分需要宪法和法律规范 |
6.3 建立中央基本集中,地方适度分权的税权划分模式 |
6.3.1 税权划分的基本原则 |
6.3.2 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适度税收立法权 |
6.3.3 完善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益权 |
6.3.4 强化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征管权 |
6.4 构建合理地方税体系 |
6.4.1 优化税制结构,兼顾效率与公平 |
6.4.2 调整共享税分享比例 |
6.4.3 重新构建地方主体税种 |
6.4.4 地方税体系整体设计方案 |
6.5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平衡地方间财力差异 |
6.5.1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6.5.2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
6.5.3 规范地方政府发债 |
6.6 全面提升税收征管现代化水平 |
6.6.1 优化税收征管模式 |
6.6.2 转变税收征管理念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10)我国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
1.2.2 对目前我国该研究领域的空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
1.2.3 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税制 |
1.3 主要概念的界定 |
1.3.1 税收调节 |
1.3.2 居民收入 |
1.3.3 贫富差距 |
1.3.4 收入分配 |
1.3.5 公平和税收公平 |
1.3.6 税制结构 |
1.3.7 直接税与间接税 |
1.4 研究方法 |
1.4.1 实地调研法 |
1.4.2 统计分析方法 |
1.4.3 数理分析方法 |
1.4.4 比较研究法 |
1.5 主要内容、创新及不足 |
1.5.1 主要内容 |
1.5.2 创新 |
1.5.3 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定位 |
2.1.1 国外研究 |
2.1.2 国内研究 |
2.2 累进性的测度方法 |
2.2.1 局部度量法 |
2.2.2 全局度量法 |
2.3 税制结构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
2.3.1 国外研究 |
2.3.2 国内研究 |
2.4 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1 国外研究 |
2.4.2 国内研究 |
2.5 财产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
2.5.1 国外研究 |
2.5.2 国内研究 |
2.6 流转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
2.6.1 国外研究 |
2.6.2 国内研究 |
2.7 研究评述 |
3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基本理论分析 |
3.1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主义分配公平理论 |
3.1.2 福利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 |
3.1.3 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
3.1.4 Thomas Piketty收入分配理论 |
3.1.5 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公平原则 |
3.2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机理分析 |
3.2.1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方式 |
3.2.2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具体手段 |
3.2.3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传导机制 |
3.2.4 分配公平与税制之间的关系 |
3.3 税收收入分配效应的测量方法 |
3.3.1 整体视角 |
3.3.2 结构视角 |
3.4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局限性分析 |
3.4.1 市场机制不健全制约了税收调节效应的发挥 |
3.4.2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范围有限 |
3.4.3 税收仅仅是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手段之一 |
3.4.4 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 |
3.4.5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税收的调节功能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
4 我国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4.1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
4.1.1 居民收入增长的基本情况 |
4.1.2 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基本情况 |
4.1.3 居民收入差距的三个层次 |
4.2 我国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4.2.1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及变化 |
4.2.2 我国税收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5 我国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分析 |
5.1 我国税收规模的基本情况 |
5.2 VEC模型简介 |
5.2.1 VEC模型的产生 |
5.2.2 VEC模型的基本原理 |
5.2.3 VEC模型的优点 |
5.3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分析 |
5.3.1 模型构建和数据来源 |
5.3.2 实证分析 |
5.4 结论 |
6 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6.1 我国所得税基本情况分析 |
6.1.1 所得税增长态势分析 |
6.1.2 所得税内部结构分析 |
6.2 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分析 |
6.2.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分析 |
6.2.2 不同收入阶层再分配效应分析 |
6.2.3 不同区域再分配效应分析 |
6.2.4 不同行业再分配效应分析 |
6.2.5 不同要素结构再分配效应分析 |
6.3 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再分配效应不佳的原因分析 |
6.3.1 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偏低 |
6.3.2 分类征收模式存在缺陷 |
6.3.3 征管不力,难以监控高收入群体 |
6.4 结论 |
7 财产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7.1 我国财产税的现状分析 |
7.1.1 财产税总体情况分析 |
7.1.2 财产税内部结构分析 |
7.2 财产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实证分析 |
7.2.1 模型构建和数据来源 |
7.2.2 实证分析 |
7.3 房产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的实证分析 |
7.3.1 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
7.3.2 实证分析 |
7.4 契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7.4.1 契税基本情况分析 |
7.4.2 契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应分析 |
7.4.3 影响契税调节收入分配效应发挥的因素分析 |
7.5 财产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微弱的原因分析 |
7.5.1 财产税比重较低,内部结构不稳定 |
7.5.2 现有财产税税制设计上的先天不足 |
7.5.3 遗产与赠与税等重要财产税种的缺失 |
7.5.4 税收征管上的软肋 |
7.6 结论 |
8 流转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8.1 我国流转税制的变化情况 |
8.1.1 增值税 |
8.1.2 营业税 |
8.1.3 消费税 |
8.2 流转税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8.2.1 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
8.2.2 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 |
8.2.3 营业税的收入分配效应 |
8.2.4 消费税的收入分配效应 |
8.2.5 流转税的收入分配效应 |
8.3 流转税逆向调节的原因分析 |
8.3.1 增值税方面 |
8.3.2 营业税方面 |
8.3.3 消费税方面 |
8.4 结论 |
9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
9.1 样本国家的选取 |
9.2 OECD国家的国际经验 |
9.2.1 OECD国家中高收入阶段人均GDP的基本情况 |
9.2.2 OECD国家的税制结构 |
9.2.3 OECD国家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效应 |
9.2.4 以美国为代表的OECD国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税收政策 |
9.3 新兴经济体国家的国际经验 |
9.3.1 新兴经济体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
9.3.2 新兴经济体国家的税制结构 |
9.3.3 新兴经济体国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收政策 |
9.4 借鉴与启示 |
9.4.1 优化税制结构 |
9.4.2 充分发挥税收调控体系的协同作用 |
9.4.3 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是税收发挥调节效应的前提 |
10 增强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的对策建议 |
10.1 总体思路 |
10.1.1 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税制结构 |
10.1.2 完善税收调节体系,发挥税收调节合力 |
10.1.3 建立适合自然人纳税的税收征管体系 |
10.1.4 把税收放在整个财政的框架内综合评估财税政策的调节效应 |
10.1.5 把财政调节放在整个经济的范围考虑其调节效应 |
10.2 增强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的对策建议 |
10.2.1 所得税的调整和完善 |
10.2.2 财产税的调整和完善 |
10.2.3 流转税的调整和完善 |
10.3 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配套改革措施 |
10.3.1 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规范初次收入分配秩序 |
10.3.2 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
10.3.3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
10.4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车辆购置税开征及征管透视(论文参考文献)
- [1]环境税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研究[D]. 徐皓月. 浙江大学, 2021(09)
- [2]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D]. 郎威. 吉林大学, 2020(08)
- [3]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D]. 谭飞.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4]后“营改增”时期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对策研究[D]. 杨俊滨. 华侨大学, 2019(01)
- [5]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策略优化研究 ——以HG跨地区经营公司为例[D]. 李俊明. 暨南大学, 2018(02)
- [6]环境治理对税收的影响和政策调整研究 ——以河北省为例[D]. 李丰. 新疆农业大学, 2018(06)
- [7]纳税义务溯及消灭的法教义学分析:从一则契税退税案件切入[J]. 李大庆.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2017(00)
- [8]“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建设研究 ——以山东省滨州市为例[D]. 于永波. 新疆大学, 2017(01)
- [9]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问题研究[D]. 李勇彬. 中央财经大学, 2017(07)
- [10]我国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效应研究[D]. 郭晓丽.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