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继续教育提高我省执业药师素质(论文文献综述)
董红妮,蒲文,滕亮[1](2022)在《新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现状调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为完善新疆执业药师培训模式提供参考。方法对10名新疆药学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访谈;选取新疆2019年6月至12月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500名执业药师,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分析新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当前的困境,并提出改进建议。结果专家访谈中,访谈专家均高度肯定制度本身,认可目前培训的对象和时间,但在培训的方式、地点、内容、考核方面意见不统一。问卷调查中,回收有效问卷480份,有效回收率96.00%;82名(17.08%)执业药师未参加或未完整参加2017年至2019年的继续教育,最主要原因为政策未强制要求(50名,60.98%);最满意的培训方式为网络授课(385名,80.21%);认为最应涉及的培训内容为药物合理使用规范(401名,83.54%);95.83%的被调查者认可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制度的必要性;55.83%的被调查者认为现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制度对自己的帮助一般。结论新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存在地域分布不平衡、执业药师学历偏低、非药学专业报考执业药师现象严重、资格准入门槛把握不严等问题。建议改革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体制,改善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社会认可,健全我国执业药师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发展。
李朝辉[2](2022)在《《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解析》文中研究指明目的:为贯彻落实《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及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提供参考。方法:对《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进行解读,提出贯彻落实《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建议。结果:《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执业药师注册程序,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利义务,加强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管理,强化执业药师监督管理。结论:执业药师管理部门可依据办法条款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本地注册管理,优化服务实现高效便民,创新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服务公众安全合理用药。
朱文静,许龙,李朝辉,温瑞睿,李黎[3](2021)在《美英日等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模式介绍与启示》文中研究指明目的为完善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体系提供参考。方法查阅国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官方网站公布的政策及国内外文献,以美国、英国、日本为例,梳理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和法律依据、施教机构认证、继续教育形式和内容、学分和考核要求等信息,分析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体系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完善建议。结果美国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形式多样,课程内容注重临床实践;英国的药师继续教育采取继续职业发展模式,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实用性;日本的药剂师教育内容较丰富,注重实践性。与前述3个国家相比,我国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缺乏对施教机构的统一认证,形式单一,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践性,考核流于形式,学分管理欠规范,执业药师群体缺乏法律支持。结论建议参照国际管理经验,构建对施教机构统一认证的管理体系,发展多元化继续教育形式、课程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实践性,注重教育成效、严格考核和学分管理,加快执业药师立法进程,以促进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体系的建设。
李朝辉[4](2021)在《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探讨》文中认为目的:为不断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高执业药师素质提供支持。方法:通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相关资料、文献研究,分析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现状、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结果:现阶段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积极性不高,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由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管理体系不够完善,部分地区继续教育学习资源陈旧、更新缓慢、形式较单一,导致继续教育培训效果欠佳。结论: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提高管理部门和执业药师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知,制定继续教育大纲和培训指南,健全管理制度,以需求为导向提高课程质量和针对性,加强合作,共建共享优质资源,出台激励措施,加大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通过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不断提升继续教育培训质量,增强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李朝辉[5](2021)在《浅谈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管理》文中指出目的:为加强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管理提供参考。方法:通过梳理当前我国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管理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结果:目前各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标准不一,继续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存在执业药师为注册突击参加培训获得学分的现象;执业药师注册后监督管理与继续教育管理尚未建立有效衔接。结论:执业药师相关管理部门可制定并依据岗位胜任力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长期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者,须进行系统培训方可注册。执业违法违规者,须强化继续教育培训方可重新注册。通过加强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管理,切实促进和保障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执业药师的专业价值和作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高明泽[6](2021)在《执业药师药学服务及继续教育的调查研究》文中提出目的:找出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与继续教育现阶段的困扰,深度挖掘其中原因,探讨药学服务深化方法、继续教育优化模式,为执业药师持续良性发展、真正向群众提供高质量药学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言。方法:1.采用问卷调查法,对辽宁省药品消费者和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药品消费者对执业药师的认知程度、找出其更希望得到的药学服务内容。评估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能力,调查其对现有继续教育态度。2.采用访谈法,通过电话或面谈的形式,针对辽宁省执业药师制度落实情况、药学服务和继续教育现状,对执业药师进行访谈。3.采用统计学方法,使用Excel2016、IBM SPSS Statistics26(64位)软件,将问卷星的问卷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结合查阅的文献、访谈结论,找出辽宁省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药学服务及继续教育现阶段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结果:1.我省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7.6%的受访者开展药物治疗管理与药物治疗评价的药学服务,85.9%的受访者认为不能对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以及经济性展开评价,94.2%的受访者认为药学服务与自己的劳动报酬没有什么联系。只有41.4%的消费者知道执业药师并接受过执业药师的用药指导,63.1%的消费者去药店时没有注意执业药师是否在岗。2.47.1%的受访执业药师认为继续教育的帮助不大,31.2%的受访者认为现在的继续教育就是在走形式。不同学历执业药师对继续教育的认可程度有显着差异,本科及以上的较高学历的受访执业药师,对继续教育的认可度更高,而学历较低的大专及中专学历者,对继续教育的认可程度较低。结论:1.我省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药学服务当前存在消费者对执业药师认知度低,执业药师的学历偏低以及自身专业水平不高、药物服务不足等问题。2.我省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中,学历较低的大专及中专学历者,对继续教育认可度以及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较低。3.依托高等药学教育,开展学历提升计划;发展网络远程教育等形式,继续教育内容更加侧重以高血压等常见慢性病的药学服务内容为主,此类举措值得尝试、推广。
孙陈敏[7](2020)在《我国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评价及其改进策略研究》文中指出目的:通过了解我国药师协会协同治理的实际发展情况,为其构建一套合理、科学、可行的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指标体系中各指标要素权重,并从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整体角度对我国药师协会参与协同治理的发展提出有针对性、合理化的改进建议。一方面,药师协会在开展效果评价的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目前协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对工作作出相应调整,做好协同治理工作,更好地扩大协会影响力和公信度。另一方面,推动药师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弥补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双重失灵的缺陷,最终成为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市场主体。方法:首先通过文献研究、资料收集等方法,获取国内外有关行业协会协同治理、协会工作效果评价方法等方面的文献资料,初步拟定出适合构建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的评价指标。其次,通过专家访谈等方法,选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药师协会专职人员、行业专家、高校学者、药师等进行专家咨询,对初步拟定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不断修正指标体系直至最终确立。再者,根据该指标体系设计问卷,并选取江苏省药师协会进行实证研究,分析其协同治理的发展情况。最后结合实证研究结果及国内外相关行业协会发展经验,就提升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水平提出相关的改进对策。结果:本研究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和19个二级指标,经过专家咨询最终确定了评价指标的各要素权重。其中一级指标为:协同治理参与度,权重为0.2166;协同治理发展度,权重为0.4786;协同治理机制完善度,权重为0.1083;协同治理目标满意度,权重为0.1966。协同治理参与度下的二级指标和权重分别为:参与药师行业建设程度(0.0342);参与药师行业管理程度(0.1098);纠纷处理效率(0.0607);科普宣传力度(0.0119)。协同治理发展度下的二级指标和权重分别为:相关政策落实情况(0.0166);规章制度的健全性(0.0614);职业道德建设情况(0.1111);诚信自律建设情况(0.0615);继续教育情况(0.1982);行业培训情况(0.0299)。协同治理机制完善度下的二级指标和权重分别为:矛盾协调机制(0.0378);专业评价机制(0.0056);鼓励激励机制(0.0097);信息公开机制(0.0184);惩戒处罚机制(0.0367)。协同治理目标满意度下的二级指标和权重分别为:会员享受服务供给的公平性(0.0447);会员对协会工作态度的满意度(0.0832);会员对协会工作效度的满意度(0.0241);会员对协会服务结果的满意度(0.0447)。通过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江苏省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进行实证调研,评价结果显示,江苏省药师协会的最终得分为3.5968分,参与协同治理的效果是显着的,属于良好协同。各方面工作开展来说,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开展的最好,信息公开、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开展较好,纠纷处理、科普宣传、行业培训、鼓励激励等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结论:本研究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水平,本文主要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1)协同治理参与方面。一是加强协会内部组织建设,做好基础保障;二是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做好科普宣传;三是推动解决流程规范化,做好纠纷处理。(2)协同治理参与方面。一是健全发展相关规章制度;二是推动各项服务纵深发展。(3)协同治理机制方面。一是健全鼓励激励机制;二是完善惩戒处罚机制。(4)协同治理目标方面。一是提升专职人员素质;二是提高沟通服务能力。(5)强化外部保障方面。一是改变监管模式;二是健全法律保障;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四是营造良好环境。
邓绍友[8](2019)在《云南省执业药师配备现状及继续教育思考》文中研究指明目的探索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的方法,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方法采取注册系统查询和现场调研方式,分析云南省执业药师建设及注册情况,以及其继续教育参培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结果与结论该省执业药师人员数量不足,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率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参培率低,未能很好地发挥用药咨询、用药指导作用。应加大执业药师制度宣传力度,完善相应措施以推动其实施,充分发挥执业药师在药学服务中的作用。
李志莲[9](2019)在《重庆市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问题及政府监管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以及药店审批的便利化,目前零售药房发展迅速,全国共计45余万家,成为公众为解决常见病、小病而购买药品,获取药学服务的主要场所。近期,从2015年下半年到2018年以来,医药改革政策出台频繁、变化密集。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提出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2017年4月,包括国家卫计委在内的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17年底,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废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医药分家”等医疗改革政策逐步实施。各项政策促使医院处方外流成为必然,零售药房成为承接处方的主要渠道。同时,随着经济增长,生活水平提升,公众健康意识不断增强,零售药房成为公众获取健康讯息和健康相关产品的主要途径之一,零售药房所提供的服务,特别是药学服务是围绕提高生活质量这一既定目标,直接为公众提供的负责任的与药物相关的服务。在《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要求:截止2020年末,所有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药品使用单位在营业时应由在岗执业药师指导公众合理用药。面对以上政策调整因素和公众消费理念的更新,如何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推进重庆市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的管理建设,特别是发挥执业药师在用药指导、药学服务和健康指导等方面的专业价值,从而保障公众合理用药,已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梳理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与实际执行情况之间的差异,然后分析公众对健康及安全用药等的具体需求,同时以重庆S连锁零售药房为例,通过实证研究及网上公布的相关数据资料分析重庆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结构的现状。其次深入剖析重庆市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及政府监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是零售药房无节制扩张与专业人员数量不匹配的问题;二是从业人员素质差异化明显;三是专业人才的认定存在医药分离,各自为政;四是执业药师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缺失。最后,就上述存在的突出问题,基于政府管理的角度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提升行业准入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确保行业的良性发展;建立药师互评体系,促进人才互通;多种方式培养人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执业药师管理,最终达到公众安全用药及健康的需求。
杨嵌[10](2018)在《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模式探讨 ——以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的培训为例》文中认为目的:通过研究现行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制度的缺陷,根据经营、使用领域中药执业药师的执业需求和培训现状进行分析,探讨符合我国国情的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的培训新模式,本文的实证性研究对医疗卫生教育的完善和推进提供参考和建议。方法:第一部分是课题研究背景和目的意义,第二部分用文献对比研究法对国内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制度进行分析研究。第三部分使用现场调研法、问卷调查法究法对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培训现状及不足进行研究。选择于2017年8月前有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并注册,且有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经历的执业药师作为调查对象。根据其工作领域划分为生产、经营、使用领域,方向以中药、西药为类别,向执业药师们发放调查问卷并及时回收,选择符合纳入标准的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共391名,通过问卷调查结果分析。第二、三部分的研究为拟定经营、使用领域中药师培训模式框架及内涵提供依据。第四部分运用专家咨询法对拟定的培训模式进行咨询,建立一套关于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的培训模式,用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结果:1.通过对比研究发现,中外执业药师制度存在着准入标准,继续教育的管理体系、培训内容方面都存在差异。2.通过对442名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中药师继续教育现状的调查分析,发现现行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各领域的中药、西药类执业药师的培训实行一篮子装的模式中存在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差异大等问题。3.根据培训的现状的调查结果,结合文献调研的资料,拟订了解决目前经营、使用领域中药类执业药师培训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方案,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培训模式的初步框架和内涵,通过专家咨询,形成了适用于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的培训模式,从方式、基地、时间、对象、内容及培训考核六个方面完善了模式的内涵。最后对专家咨询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表明专家的积极程度、权威性、意见集中程度和协调度都较高。结论:1.我国执业药师准入标准低,缺乏严格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监管制度。2.我国执业药师制度起步较晚,发展较缓。与国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存在较大的距离。3.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总体情况还不理想,对于现行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大多数的参训人员表示与实际工作符合度不高,存在着许多差异。4.通过两轮专家咨询后,修订出一份关于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方案。讨论与展望:1.提高执业药师的准入标准2.开展规范化培训,重视临床思维的养成3.加强监管力度,建立一套社会评价体系4.开设实践课程,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5.加快执业药师立法步伐,提高执业药师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6.执业药师制度应起到职业准入的作用7.处理好临床中药师与中药类执业药师的衔接问题
二、加强继续教育提高我省执业药师素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继续教育提高我省执业药师素质(论文提纲范文)
(1)新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现状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
2 结果与分析 |
2.1 专家访谈结果 |
2.2 问卷调查结果 |
2.3 困境分析 |
3 讨论 |
3.1 存在的问题 |
3.2 建议 |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解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出台背景 |
1.1“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 |
1.2 注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
1.3 执业药师工作持续推进 |
1.4 执业药师队伍快速发展 |
2《办法》主要内容 |
2.1 优化注册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
2.2 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利义务 |
2.3 强化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管理 |
2.4 明确配备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
3 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的探讨 |
3.1 完善制度,规范注册管理 |
3.2 优化服务,实现高效便民 |
3.3 创新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3.4 提升素质能力,树立职业形象 |
(3)美英日等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模式介绍与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 国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模式介绍 |
1.1 管理机构和法律依据 |
1.2 施教机构认证 |
1.3 继续教育形式和内容 |
1.4 继续教育学分和考核要求 |
2 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2.1 发展现状 |
2.2 存在的问题 |
3 思考和启示 |
3.1 构建对施教机构统一的认证管理体系 |
3.2 发展多元化授课方式,课程突出针对性和实践性 |
3.3 注重教育成效,严格考核和学分管理 |
3.4 加快药师立法进程 |
4 展望 |
(4)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
1.1 社会需求的变化 |
1.2 药学发展的要求 |
1.3 健康新理念的需求 |
2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现状 |
2.1 部门联动推动继续教育的开展 |
2.2 打造精品课程提高培训质量 |
2.3 丰富学习形式解决工学矛盾 |
3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积极性不高 |
3.2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效果欠佳 |
4 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思考和建议 |
4.1 完善制度,加强对继续教育的管理和规范 |
4.2 丰富培训内容,增强课程针对性和实用性 |
4.3 出台激励措施,促使执业药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
5 结语 |
(5)浅谈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1 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相关制度规定 |
2 加强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管理的意义 |
3 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管理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
3.1 实施现状 |
3.1.1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继续教育施教机构遴选 |
3.1.2 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方法 |
3.2 存在的问题 |
3.2.1 各地管理标准不一,继续教育水平参差不齐 |
3.2.2 存在为注册突击参加培训获得学分的现象 |
3.2.3 注册后监督管理与继续教育管理尚未衔接 |
4 加强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管理的思考 |
4.1 制定并依据岗位胜任力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继续教育 |
4.2 长期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者,须进行系统培训方可注册 |
4.3 凡执业违法违规者,须强化继续教育培训方可重新注册 |
5 小结 |
(6)执业药师药学服务及继续教育的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及现状 |
1.1.2 我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行业规范 |
1.1.3 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制度 |
1.1.4 药学服务的转变 |
1.2 研究目的 |
2 资料与方法 |
2.1 资料来源 |
2.2 研究方法 |
2.2.1 问卷调查法 |
2.2.2 访谈法 |
2.2.3 统计学方法 |
3 研究结果 |
3.1 对执业药师的问卷调查 |
3.1.1 调查目的与对象 |
3.1.2 调查问卷回收率、有效率 |
3.1.3 调查结果 |
3.2 对药品消费者的问卷调查 |
3.2.1 调查目的与对象 |
3.2.2 调查问卷回收率、有效率 |
3.2.3 调查结果 |
3.3 访谈 |
3.3.1 访谈目的与对象 |
3.3.2 访谈结果 |
4 讨论 |
4.1 执业药师药学服务现状的讨论 |
4.2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讨论 |
5 结论 |
对本研究创新性的自我评价 |
附录 |
参考文献 |
综述 执业药师职业现状、发展趋势与继续教育的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我国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评价及其改进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arct |
第一章 绪论 |
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3.1 国内文献综述 |
3.2 国外文献综述 |
3.3 研究评述 |
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4.1 研究内容 |
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药师协会协同治理的基础性分析 |
1 协同治理的必然性 |
1.1 药师队伍不断壮大 |
1.2 药师整体专业素质不高 |
1.3 政府管理存在盲区 |
1.4 药师协会不断发展壮大 |
2 药师协会协同治理现状 |
2.1 协同治理的主要表现 |
2.2 协同治理的主要作用 |
3 协同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3.1 药师协会自身发展能力不足使协同治理效率低下 |
3.2 药师协会的定位不明确使协同作用发挥受限 |
3.3 监督机制缺失导致协同作用易失效 |
第三章 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1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 |
1.1 科学性原则 |
1.2 全面性原则 |
1.3 可行性原则 |
1.4 综合性原则 |
2 评价指标体系的初步选取 |
3 评价指标体系的筛选 |
3.1 指标体系预调研 |
3.2 第一轮专家咨询 |
3.3 第二轮专家咨询及最终结果 |
4 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确定 |
4.1 建立结构模型 |
4.2 构造判断矩阵 |
4.3 指标权重结果 |
第四章 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应用 |
1 选择研究对象 |
2 指标体系的应用 |
2.1 评分说明 |
2.2 评分过程 |
3 结果分析 |
3.1 协同治理参与度方面 |
3.2 协同治理发展度方面 |
3.3 协同治理机制完善度方面 |
3.4 协同治理目标满意度方面 |
第五章 国内外相关行业协会经验借鉴 |
1 国外药师相关协会经验借鉴 |
1.1 美国 |
1.2 英国 |
1.3 日本 |
1.4 总结 |
2 国内相关行业协会经验借鉴 |
2.1 中国医师协会 |
2.2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2.3 总结 |
第六章 提升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
1 协同治理参与方面 |
1.1 加强协会内部组织建设,做好基础保障 |
1.2 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做好科普宣传 |
1.3 推动解决流程规范化,做好纠纷处理 |
2 协同治理发展方面 |
2.1 健全发展相关规章制度 |
2.2 推动各项服务纵深发展 |
3 协同治理机制方面 |
3.1 健全鼓励激励机制 |
3.2 完善惩戒处罚机制 |
4 协同治理目标方面 |
4.1 提升专职人员素质 |
4.2 提高沟通服务能力 |
5 强化外部保障方面 |
5.1 改变监管模式 |
5.2 健全法律保障 |
5.3 加强法制宣传 |
5.4 营造良好环境 |
第七章 结语 |
1 研究结论 |
2 创新与不足 |
2.1 创新之处 |
2.2 不足之处 |
3 研究展望 |
3.1 进一步加大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应用 |
3.2 不断修正评价指标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我国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专家咨询调查问卷 |
附录二: 我国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专家咨询调查问卷(第二轮) |
附录三: 我国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评价指标权重计算调查问卷 |
附录四: 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的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8)云南省执业药师配备现状及继续教育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执业药师配备相关规定 |
2 数据来源 |
3 执业药师配备现状 |
3.1 队伍建设及注册情况 |
3.2 继续教育参培情况 |
4 执业药师制度推行遇阻原因 |
5 对策思考 |
(9)重庆市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问题及政府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背景 |
1.2.1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
1.2.2 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要求 |
1.2.3 零售药店分类分级 |
1.2.4 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
1.3 研究意义 |
1.4 创新点 |
2 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研究综述 |
2.1 国外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现状研究 |
2.2 我国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现状研究 |
2.3 研究述评 |
3 本研究的总体设计 |
3.1 研究目标 |
3.2 研究方法 |
3.3 研究样本 |
3.3.1 行为事件访谈样本 |
3.3.2 问卷调查样本 |
3.4 研究步骤 |
4 重庆市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状况调查 |
4.1 国家法律法规对零售药房从业人员要求 |
4.1.1 法律法规要求 |
4.1.2 法律法规符合性及执行情况 |
4.2 公众对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需求的访谈分析 |
4.3 重庆市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的问卷调查 |
4.3.1 调查的目的 |
4.3.2 调查问卷的编制 |
4.3.3 样本情况 |
4.3.4 重庆市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现状分析 |
5 重庆市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问题原因分析 |
5.1 零售药房无节制扩张与专业人员数量不匹配 |
5.2 专业人才的认定存在医药分离,各自为政 |
5.3 多种因素导致从业人员素质差异化明显 |
5.3.1 零售药房从业人员构成 |
5.3.2 零售药房执业药师素质情况 |
5.3.3 地域因素导致素质差距 |
5.3.4 传统观念影响零售药房从业人员服务素质 |
5.4 执业药师管理制度不完善且监管缺失 |
5.4.1 执业药师职责不清 |
5.4.2 执业药师培养教育有待提升 |
5.4.3 执业药师监管不力 |
6 零售药房从业人员政府监管建议 |
6.1 从政策角度提升准入要求,提升人员素质 |
6.1.1 提高零售药房经营准入要求 |
6.1.2 提高岗位准入要求 |
6.2 建立互评体系促进人才互通 |
6.3 多种方式培养人才和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
6.3.1 政府引导学校、企业培养人才 |
6.3.2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促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
6.3.3 政策引导药学服务开展,提升药学服务意识 |
6.3.4 创新模式充分发挥药学专业人员作用 |
6.4 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执业药师管理 |
6.4.1 完善执业药师管理制度,推进执业药师的立法进程 |
6.4.2 提高药师地位,收取适当的药事服务费 |
6.4.3 加强药学继续教育 |
6.4.4 加强执业药师的监督管理 |
6.5 加强社会公众的调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促进作用 |
7 研究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访谈提纲 |
B.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特征调查问卷 |
C.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10)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模式探讨 ——以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的培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课题研究背景 |
1.1.1 我国不合理用药的问题严重 |
1.1.2 国家重视提高执业药师执业能力 |
1.1.3 国家重视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 |
1.1.4 我国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亟待改革 |
1.1.5 关于中药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
1.2 课题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主要研究方法及内容 |
1.4 技术路线图 |
1.5 研究所需条件 |
2.国内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对比研究 |
2.1 执业药师制度的概况 |
2.1.1 执业药师的定义 |
2.1.2 国内执业药师的一般情况 |
2.2 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 |
2.2.1 继续教育的界定 |
2.2.2 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进展 |
2.2.3 继续教育的改革问题 |
2.3 国内外执业药师制度的差异 |
2.3.1 执业药师的准入标准的差异 |
2.3.2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体系差异 |
2.3.3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中课程的差异 |
2.3.4 对比研究的结论 |
3.对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现状及问题的调查研究 |
3.1 调查时间 |
3.2 调查范围和对象 |
3.3 调查方法 |
3.4 纳入和排除标准 |
3.5 资料处理 |
3.6 数据结果与分析 |
3.6.1 被调查执业药师的基本情况 |
3.6.2 执业药师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 |
3.6.3 问卷调查的结论 |
4.以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为例探究新模式 |
4.1 培训模式的制定依据 |
4.1.1 政策依据 |
4.1.2 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培训现状 |
4.1.3 科学理论指导 |
4.2 培训模式的框架及内涵 |
4.2.1 构建培训模式的框架 |
4.2.2 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培训模式的提出与讨论 |
4.3 专家咨询及结果 |
4.3.1 专家咨询法介绍 |
4.3.2 专家咨询具体应用 |
4.3.3 咨询结果及修正 |
4.3.4 咨询结果的统计处理 |
4.3.5 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模式 |
5.讨论与展望 |
5.1 提高执业药师的准入标准 |
5.2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起一套社会评价体系 |
5.3 开设实践课程,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
5.4 加快执业药师立法步伐,提高执业药师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
5.5 执业药师制度应当起到职业准入的作用 |
5.6 处理好临床中药师与中药类执业药师的衔接作用 |
6.小结 |
7.不足之处 |
致谢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
附录二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着及科研成果 |
四、加强继续教育提高我省执业药师素质(论文参考文献)
- [1]新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现状调查[J]. 董红妮,蒲文,滕亮. 中国药业, 2022(04)
-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解析[J]. 李朝辉. 中国药事, 2022(02)
- [3]美英日等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模式介绍与启示[J]. 朱文静,许龙,李朝辉,温瑞睿,李黎. 中国药业, 2021(24)
- [4]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探讨[J]. 李朝辉. 中国药事, 2021(12)
- [5]浅谈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管理[J]. 李朝辉. 中国医药导刊, 2021(12)
- [6]执业药师药学服务及继续教育的调查研究[D]. 高明泽. 中国医科大学, 2021(02)
- [7]我国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评价及其改进策略研究[D]. 孙陈敏.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12)
- [8]云南省执业药师配备现状及继续教育思考[J]. 邓绍友. 中国药业, 2019(16)
- [9]重庆市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问题及政府监管研究[D]. 李志莲. 重庆大学, 2019(01)
- [10]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模式探讨 ——以经营、使用领域内中药类执业药师的培训为例[D]. 杨嵌.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