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微观价格管制行为的误区——最低限价为什么不可行(论文文献综述)
万科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课题组[1](2017)在《关于完善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前言当前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核心特征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行。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完善问题,就是如何对这个体制进行变革的问题。研究的第一步是发现问题。为此课题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对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大规模调研,同时对物业的主管部门进行了访谈。对业主的调查结果显示:普通住宅的大部分业主对于当前的物业服务的态度是不满意或特别不满意,无论是前期物业管理还是常规物业管理;且不满意的对象并不集中于某个特定的方面,而是涵盖物业的所有方面。与之相比,而非普通住宅对于物业服务的整体满意度要高很多。
于超[2](2017)在《中国药价管制失灵的原因分析及政策选择》文中研究说明药品作为保障身体健康的特殊必需品,其价格构成一向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虚高的药品价格在增加病人治疗负担的同时,也加重了政府的医疗财政支出。尽管政府一直通过诸多管制政策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整,但药品降价效果并不理想,中国的药价管制总体上呈现出失灵的状态。2015年6月中国取消了对绝大多数药品的政府定价,决定通过市场竞争自发形成药品的实际交易价格,这一举措也没有达到降低药价的预期效果。综合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合理的药品价格结构离不开有效的政府管制政策。论文结合卫生经济学分析了药品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第三方支付下的道德风险,指明药品市场容易产生市场失灵,运用管制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分析了政府需要对医药行业进行管制。通过梳理现有的研究文献整理出国内学者关于药价影响因素的五个主要观点,分别是初级医疗服务主体、医生药品处方行为、药品定价方式、药品批发流通模式以及医院药品销售方式等,从理论上讨论上述因素对药品价格的影响,进而提出论文的五个研究假设。运用定性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综合28个国家的经验数据对上述假设进行检验,识别造成药价虚高的关键原因条件。经验分析结果表明,脱离真实市场调查信息的药品定价方式以及医生处方回扣是造成药价虚高的根本原因。基于这一分析结果,论文总结出中国药价管制失灵的主要原因是管制基础信息失真以及激励性政策的缺失,指出提高中国药价管制效果的最佳政策路径是完善具体的价格形成机制,而非强制推行医药分离制度,并提出制定激励性价格补偿政策、完善市场信息采集方式等具体建议作为改善药价管制效果的政策参考,从根源上解决中国药价管制失灵的难题。
高牟[3](2015)在《中国纵向价格垄断—形态、来源、损害、认知误区与豁免》文中研究说明价格问题作为分销过程中的核心竞争因素,对于相关市场的分销效率、消费者的利益和相关市场的竞争机制有着很大的意义。而中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生效以来,对纵向价格垄断问题的规制还尚处于初期阶段。笔者非常有幸作为反纵向价格垄断案件组的成员亲身历经了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乳粉价格垄断案与奥迪价格垄断案。在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笔者深深感触到由于国情、经济环境与执法历史等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纵向价格垄断行为非常普遍,对于中国经济效率和公民的福祉的损害非常惊人。然而,目前中国学界、政界、商界、律师界和公众对于纵向价格垄断行为损害的严重性认识并不到位,对于相关问题的认知也存在诸多错误,对于国外法律与执法经验的翻译与介绍亦曾出现过严重偏差,致使对纵向价格垄断的规制与执法问题在中国障碍重重。同时,由于中国的纵向价格垄断行为大多市场覆盖率很高,与其他对纵向价格垄断问题有着很长时间执法历史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差异非常巨大,这导致国外对纵向价格垄断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执法先例在中国适用度不高,部分结论甚至完全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对立。本文分析了纵向价格垄断行为对中国的影响与危害,指出了目前中国对于纵向价格垄断问题存在的一些错误认识。同时基于执法实践和理论分析,探讨性的分析了几种在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的豁免条件下可以或可能被准许的转售价格维持行为。总而言之,笔者希望能够通过此篇文章抛砖引玉,引发更多的学者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对纵向价格垄断问题实务进行探讨。总体而言,本文的主要内容为:第一章对文中将会出现的理论和概念进行了解释与定义。第二章从欧盟、美国和中国对于转售价格维持的执法实践入手,从市场状态、经济环境、执法历史和执法目的的角度细致分析了三者的差别,强调了中国与欧盟在反垄断法律方面的相似性,并重点指出由于法律内容和司法体系等方面的差别,导致美国的转售价格维持执法先例对中国缺乏直接借鉴意义。第三章从纵向价格垄断的分类方法入手,从主导力量、实施方式、控制手段与协议类似四个维度,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进行了分类探讨。第四章分析了经营者和其雇佣的经营管理人员实施纵向价格垄断的根本目的,并指出相应管理能力的缺乏、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惰性与利益诉求才是绝大部分经营者实施纵向价格垄断的内在动力。第五章从分销体系设计和价格体系维护的角度解释了为何在分销体系设计存在缺陷时经营者会考虑实施纵向价格垄断,并分析了纵向价格垄断对于分销效率的损害。第六章系统性的分析了纵向价格垄断行为是如何造成损害的。第七章纠正了一些中国经常出现的对纵向价格垄断行为的错误认知,并着重指出国际公认的“纵向限制的损害通常比横向限制的损害小”结论在中国不适用。第八章从中国《反垄断法》的豁免规则与对纵向价格垄断的执法实践出发,探讨性的分析了几种在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的豁免条件下可以或可能被准许的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第九章在总结全文的分析结论后,提出了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政策建议。
胡川宁[4](2014)在《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住房市场化改革的进行,无疑起到了居功至伟的作用。然而,市场化的住房制度本身是无法解决由其所造成的住房社会问题的。住房除了具有商品属性外,其本身也是国民参与社会交互活动的前提条件。为了保证社会公共生活得以存续,建立作为市场化住房制度补充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就成为了各国政府的必然原则。不同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住房发展史,我国自住房体制改革伊始,就非常注重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建设。早在《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我国现行住房制度市场化的重要基础性文件中,就已经对作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做出了规定。自此,经过数年的发展,我国制定了多种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即限价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和针对职工的住房补贴。但是,我国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在宏观上亦存在很多问题:第一,我国现行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尤其是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在很大程度还保留有计划经济时代公房制度的影子。可见,如果这种具有计划经济色彩的住房保障制度得到彻底贯彻,则会造成我国住房市场经济的彻底崩溃。同时,正是因为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与住房市场化改革存在根本的矛盾,使得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代表的住房保障制度在实践中并没有成为我国住房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在市场机制的影响下,商品住房自然地就成为了我国住房市场的主力军。第二,我国现行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缺乏系统有效的类型化。这表现在住房保障资助对象重叠,容易造成有限的财政资源被浪费。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的资助对象都是低收入群体就是一个例子。第三,我国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本身极度缺乏稳定性。这表现在我国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往往五六年就有一次比较大的变动,其所用的术语也往往直接来源于经济学的专业术语。在缺乏有效法律解释的前提下,这种稳定性的缺乏必然导致我国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缺乏其应有的安定性和明确性。总而言之,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在各个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除上述三个比较大的问题外,诸如住房公积金缺乏独立性、交易禁止制度有损于交易安全的问题,以及激励措施不完善等也是住房保障法律制度中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实际上,我国住房保障法律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都是因为我国现行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没有按照社会国家原则和法治国家原则的要求进行设计所导致的。作为一篇法学论文,本文主要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的方法,对住房保障法律问题进行研究。首先,有必要就我国住房保障的发展历史,特别是公房制度的存废历程进行历史性的回顾,从中可以认识到计划经济制度下的公房制度是不可能真正地解决我国的住房问题,亦无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同时,也要认识到住房保障制度是市场化的住房制度的补充,而不是对住房市场经济的替代。其次,本文选取台湾地区、德国以及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住房保障制度进行比较。通过法律比较的方法,可以迅速地发现我国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异点究竟在哪里。这有益于我国在未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最后,不同于制度经济学着眼于作为一个制度整体的住房保障制度如何对经济单位产生效果,法学所要关注的只是作为整体法秩序一部分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本身,即与住房保障有关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本文着重通过对既往有关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政策和法律的梳理,阐释当前我国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所体现的价值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民主法治国家的价值观,运用规范分析方法,指出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应当是什么样的,以及其如何被正确地适用。根据上述研究方法的要求,本文主要分为七章。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就选题的研究背景、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研究方法和结构、创新与不足进行介绍,从而体现本选题的学术价值。第二章,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基本理论。这一章主要是针对本文所要适用于检验和分析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法律原则进行论述。其中,这也包括对本文所要涉及的基本法律概念进行说明,即社会国家原则和法治国家原则。第三章,阐述我国住房制度沿革史。在这一章中,主要对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住房制度发展史做一个系统的回顾,基本上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即探索时期、市场化住房制度的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制度的发展完善。通过回顾,可以发现计划经济时代的公房制度无法解决中国的住房问题,认识到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改革的首要问题就在于如何调和住房保障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紧张关系。第四章,对我国现行的城镇住房保障法律制度进行评价。在这一章中,主要就我国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即限价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和针对职工的住房补贴等分别进行评价。第五章,就境外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进行探讨。在这一章中,主要对我国台湾地区、德国以及美国的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介绍。国外住房保障制度的历史经验,尤其是德国住房制度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指令性的住房统制经济只能作为一项临时措施,解决紧急状态下的住房紧缺危机,而不能被当作一项长久的住房制度。此外,国外住房保障制度也证明了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经济本身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二者可以相互兼顾。第六章,讨论我国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改革目标。本章从国家提供住房保障的义务和住房保障法律制度要贯彻法治国家原则要求等方面,就我国现行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个别的修改建议,同时指出了只有符合社会法治国家原则要求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才能真正地成为市场化的住房制度的有益补充。最终,未来我国应建立以作为客体资助的新型廉租住房为核心的多样化的住房保障制度。第七章,讨论新型廉租住房制度。本章指出,通过建立作为统一的客体资助制度的新型廉租住房制度,以替代现有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中的实物配租、限价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等制度,才是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改革的根本之计。结语。呼应导论中所提出的问题,综合本文的主要论点。
张齐武[5](2013)在《城市住房援助政策评估与仿真实验》文中提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和人均面积获得了较大提升,但大城市高房价对城市新增人口和弱势群体产生了明显排斥,夹心层现象也比较严重。这是到2020年实现“住有所居”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为此政府拟大量增加公共住房(经适房和公租房)建设量,试图缓解中低收入者买房负担重、租房难、住房状况改善缓慢等社会问题。但在城市层面,经适房政策目标和实际绩效间存在较大差距。在政策层面,关于公共住房合理供给结构、经适房存废与否和住房补贴方式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本研究对此在理论上进行了探索,并使用多种方法进行了评测和比较。论文首先基于国际惯例提出住房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支援和帮助中低收入群体获得适宜住房。住房政策中包含住房保障和住房援助两类,“住房保障”以房为本,目标是为最低收入者提供“基本住房”。住房援助以人为本,以支援帮助居民获得可负担的“适宜住房”为目标。住房保障和住房援助在政策目标上存在递进关系,在政策工具上有差异。论文基于问卷调查和文献研究对住房援助进行了定义,将实践中的援助活动分为政策型、项目型、金融型、科技型和非政府型五种类型。论文归纳了我国援助工具集合,发现现有政策和项目都偏向购房援助,忽视了租房援助。根据我国与世界主流的住房模式的异同,总结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援经验,提出应加强上位法规制定、产权转移兼顾租售、激励雇主进行住房援助和加快公共住房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的建议。囤房现象是加剧大城市住房紧张和结构失衡的主要原因。论文通过解析中高收入家庭囤房的原因,论证了我国长期实行的购房援助政策在家庭高储蓄率心智模式下会导致负面效应,因此住房政策应保持中性,避免造成贫富悬殊和社会阶层严重分化。治理囤房的策略重点是弱化囤房动机、推动市场化的公租房项目、提高存量住房的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就经适房是否应取消的问题,论文进行了经适房和公租房的政策对比。通过文献研究,比较了经适房管理政策调整前后的住房产权结构变化,发现政策正在向经适房全封闭运行的方向改革。论文按照绩效、效率、充足性、公平性、回应性和适宜性六项评估标准,将住房援助政策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子目标。利用民意测评和模糊评价法,对当前试图以公租房取代经适房的政策改革进行了绩效预评估。证明了相同住房财政支出情况下,公租房不宜完全替代经适房。单纯调整援助方式,实行以公租房为主流的政策将难以提高城市住房政策的整体绩效。论文论证了公租房和经适房政策不应偏废,租售两种援助方式各有利弊,应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灵活运用。针对公共住房管理中的福利错配和公平难题,论文通过7个相似制度案例进行聚类分析,论证了许可权(配额)交易是一种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工具,可以移植到公共住房领域。通过对武汉市和黄石市(住建部公租房试点城市)的案例研究,结合与其他大城市公租房管理政策的比较,探讨了推行以可交易房券为补贴方式的改革历程和经验教训,论证了住房援助应采用更加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通过合理运用许可权交易进行政府规制可提高援助政策绩效。为了评估关键援助政策工具的长期效果,论文通过对购房者的行为调查,将住房和家庭分为了具有共性的若干子类,依据主体行为规则构建了基于Netlogo仿真平台的房地产市场多主体微观仿真模型。该模型包含了商品房、经适房和公租房三个子市场,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进入该三个市场进行交易,公共住房和商品房也可有条件转化。该模型考虑了城市区位特征和活动中心,模拟了家庭综合考虑房价(租)和交通成本的行为模式,集成了家庭的区位选择与租售选择。仿真模型使用武汉市2000~2010年的历史数据进行了标定和有效性校验。论文利用仿真模型对已开展和未开展的住房援助政策进行了实验。发现当新增公共住房的总比例少于10%时,对商品住房市场的冲击比较小的,成交量没有明显变化。但公共住房配建比例越大,成交量震动波幅越大,比例越小,震动波幅越小。对仿真城市而言,采用10%的规划配建比例(经适房和公租房各5%),公租房就会在2015年后出现大于15%的空置率,因此该政策应在2015年左右逐步调整或取消。如果保持低于平均住房面积60%的公共住房准入标准,公租房项目在2015年后就会出现明显的空置率上升。如果放宽到低于全市平均面积水平就可以准入,则空置率始终在10%以内。如果要维持10%配建比例时,该市应适当调高准入标准,建议用“9070”标准(即家庭收入标准为90%,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70%)取代“8060”标准,这样可维持适度的轮候时间又不至于出现申购不足。通过多次运行仿真还发现经适房比例增大,高收入人群平均家庭总资产降低,最低收入家庭总资产增加,中等收入人群不明显。显示经适房对贫富差距的调节相对有效。房产税是一种包容性的购房援助,但对租房者改善作用不大。提高个人售房所得税率可以增加无房户的租房面积,但对有房困难户没有显着影响。论文根据住房援助的基本原理和政策目标,简要回顾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历史,探讨了住有所居的实现路径,提出了从剩余模式经多元模式向高级普惠模式过渡的构想,并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结构变动趋势和前述实证研究成果提出了政策建议。
王晓玲[6](2010)在《医疗市场规制体系构建及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医疗服务与人的生命健康紧密相关,各国政府均在不同程度上对医疗服务市场进行规制。我国医疗服务领域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令人忧心的现象,集中体现在“看病难、看病贵”。针对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学术界对医疗服务市场是否需要规制、规制什么、怎样进行规制以及如何选择有效的规制方式和提高规制有效性等问题,至今尚未达成一个明确、一致的认识,关于医疗服务领域政府规制的研究也因此而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以狭义的医疗服务市场(即疾病医疗服务市场,有别于公共卫生服务和特殊医疗服务)为对象,坚持从一般到特殊、从理论到实践的基本分析思路,运用理论构筑与理论应用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医疗服务政府规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究,力图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的医疗服务规制体系构建的理论框架,为中国医疗服务市场规制改革提供理论和政策参考,这无论在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显得十分必要,也是本文研究的动机和归宿。本文由引言、六章和结束语组成。引言提出了选题背景、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国内外在该领域的相关文献进行归纳,介绍文章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对医疗服务市场规制体系的构建进行研究,首先需要回答医疗服务领域是否需要进行规制的问题。第一章在对医疗服务市场规制的内涵、特征及方式进行阐述的基础上,从公共利益、特殊集团利益以及规制者利益的角度对医疗服务规制的动因进行分析。公共利益理论在假设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前提下,以市场失灵作为一个主要依据分析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相应的规制政策;而特殊利益集团理论则认为政府也是一个“经济人”,很多时候会被特殊利益集团所“俘获”而使政府规制不是出于公共利益,而是被规制者的利益。站在规制者的角度,规制的供给产生了权利租金,使规制者能够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同时,规制所承诺的社会福利的提升也使规制者能够获取选票的支持,从而获得政治上的利益。在医疗市场中,由于各种形式的市场失灵广泛存在,使其偏离于完全竞争市场,对医疗市场进行规制既是纠正市场失灵的客观需要,又是维护公民健康权、平等权的基本要求,同时也要看到存在利益集团俘获和政府规制失灵的情况,因此需要对规制者进行规制,这也是完善政府规制的一个很重要方面。在回答医疗服务市场是否需要规制这一问题之后,在第二、三、四章进一步就“规制什么”、“怎样规制”和“如何提高规制有效性”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二章对医疗市场规制体系的构成及运作机理进行了分析。在进入规制方面,分别对直接进入规制和间接进入规制进行了分析。首先界定进入规制的对象,然后对传统经济学理论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下的过度进入原理提出质疑,从行为经济学视角论述了有限理性是造成过度进入的原因,但这并不是政府实施直接进入规制的充分条件,直接进入规制很可能是低效的。接着,从信息经济学的视角论述了间接进入规制具有替代企业建立基本声誉的作用,比直接进入规制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但过度的间接进入规制同样会滋生腐败和寻租,阻碍医疗服务市场的运行。在价格规制方面,首先分析了医疗服务价格的构成,主要价格水平规制模型的特点以及当前医疗服务价格水平规制的发展趋势;其次通过借鉴拉姆赛定价的基本思想,指出考虑到医疗服务价格弹性的差异,政府应该针对不同的医疗服务、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制定一定差别的规制价格,从而形成有利于提升社会福利的价格结构。最后,通过分析不同费用支付方式对医疗支出和医疗质量的影响,提出应该将不同支付方式结合使用的方式来调节和规范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在社会性规制方面,着重分析以客户满意度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医疗伤害责任制度、医疗信息披露制度、社会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运作机理。第三章主要论述医疗市场规制方式的选择。这一章首先运用巴泽尔的产权理论分析了公共领域的存在是市场失灵的根源,然后结合医疗服务产品经济属性的分析,将医疗市场的规制边界区分为三个层次的公共领域,并论述了不同层次的公共领域所应该选择的规制方式。在产权界定成本较低的公共领域,可放松直接经济性规制:当产权虽然可以界定,但界定的各种交易成本很高或由于其它原因而使产权模糊不清的区域,在放松直接规制的同时,要完善间接经济性规制;在产权因技术原因或成本的原因而没有界定或无法得到界定的区域,应该由政府提供直接的社会性规制。最后,指出政府规制、市场竞争与规制方式选择的相互关系:缺乏有效竞争的医疗市场难以运转;缺乏有效规制的医疗市场无法持续;规范医疗市场主体行为应该采用能保持有效竞争的间接规制方式;要实现医疗服务公平性、公益性需要强化直接社会性规制。第四章主要回答如何提高医疗市场规制执行有效性的问题。首先,分析规制机构的运行机制。政府规制职能是通过具有独立性的规制机构来施行的,一国的规制机构采取何种设置模式,取决于市场发育及法律的完善程度、政宪制度和行政文化因素的影响以及规制机构的设置成本。由于独立性较高的规制机构一般具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和行政权,为了防止权利的滥用,需要通过其它行政机构从各个渠道对规制权利进行制衡和监督,加强对规制者的规制。接着,阐述了医疗服务市场规制有效性的涵义及分类。规制有效性包括了规制效果和规制效率两个方面,当规制者加强规制时所增加的成本并不高,但是却能对被规制者违规的成本产生很大的影响,此时的规制既有效果,又有效率,实现了最佳规制。最后,分析了影响规制执行有效性的主要因素,分别是规制执行的外部环境、规制参与主体间的博弈、医疗信息化建设等。在对医疗服务市场政府规制的构建进行一般性规范分析之后,第五、六章着重对中国医疗服务市场规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应用研究。第五章首先对中国医疗服务规制实践的历史变迁、特点和现行规制体系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接着,从医疗服务公平性、医疗服务费用控制、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医疗服务效率四个方面对规制绩效进行了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医疗服务的政府规制体系,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成因是政府在医疗领域的行政垄断并未消除、间接规制有待完善、社会性规制不足以及规制机构运行低效。第六章提出了重构中国医疗规制体系的目标、原则和基本思路。医疗规制的目标是保障公平与正义,促进健康和发展,提升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针对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重构规制体系需要依据规制有据、经济适用、公益性和政府规制和市场竞争相结合的原则。规制重构应该采取以健康为核心的“规制—竞争”模式,基本思路是:消除垄断性规制、完善间接规制、强化社会性规制、加快规制机构改革。
张平石[7](2009)在《中国住房问题宏观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住房政策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为政府制定住房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的目的出发,对住房政策制定的原则、政策措施的解释和政策效果的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并提出完善中国住房宏观政策,促进住宅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全文分八大部分对中国的住房问题进行了研究。绪论。主要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厘定了本文研究应具备的基本慨念和研究范围;对国内外关于住宅、房地产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简要的评述,;最后陈述了论文主要的研究内容、结构、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一章,住宅问题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以住宅的市场、分配、管理与调控为主线,阐述了住宅问题研究的相关基础理论:均衡理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城乡一体化理论。第二章,中国住宅产业发展历史过程及宏观政策分析。系统地分析了我国住宅房地产经历的四个历史阶段:福利分房制度阶段、住房商品化改革探索阶段、住房商品化全面改革和住宅产业快速成长阶段、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住宅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并举阶段;探讨了中国住宅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章,住宅宏观政策的国际比较。对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住宅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基本内容、调控工具及特点进行了阐述;从住房保障、土地、税收、金融等四个方面的宏观调控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在研究借鉴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住宅房地产市场的现状获得一些启示。第四章,住宅市场宏观调控工具分析。对住房保障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住宅宏观调控工具的传导过程及其对住宅市场产生的作用进行了系统的研究;通过对相关调控工具的分析,认为:由于住房保障政策不仅保障了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条件,而且对整个住宅市场和住房消费都发挥着“稳定器”的作用,所以,住房保障政策是决定一个国家住宅市场和住房消费能否健康发展的关健因素。第五章,关于中国住房问题的现状及讨论。对中国住宅消费和住宅产业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判别,认为我国目前的居民主体消费水平和住宅产业的发展水平应该是处在数量增长型阶段和增量与质量并重阶段相重叠混合的发展时期;对目前中国住宅市场及住宅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通过运用理论文献研究、历史分析、国际比较、住宅市场宏观调控的工具分析、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等多种方法研究后,认为:住宅房地产本身分为商品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两部分,政府在提供住房保障职责上的明显缺位和缺乏健全的、有效率的住房保障政策,是现阶段中国住宅市场宏观调控中,房价“越调越涨”的关健原因。结合美国的次贷危机的教训,对中国住宅宏观政策在短期利益和与百姓安居乐业的国计民生大计从政策方向上进行考量。第六章,中国住宅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及建议。从法律层面、住房保障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各个方面对完善中国住宅市场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从树立人人享有适当的房住目标、注重政策间的配套性和政策的系统性、加快“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进程、切断保障性住房市场化通道、加强对住宅房地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加快“物业税、遗产税”制度出台进度、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第七章,结论与展望。
沈宇丹[8](2009)在《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研究 ——基于创新系统理论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加速和推动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构建“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重要内容。创新系统理论由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和区域创新系统理论构成。它以知识和信息经济为背景,把创新看作一个系统工程而非线性的过程,强调国家和区域政府政策在激励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创新系统理论成为创新研究的前沿。当前,我国农业技术创新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和政府农业技术创新供给政策激励上,对于农业技术创新的需求激励政策和创新环境激励政策研究不足。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研究主要关注微观主体的采纳行为研究,而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由于把环境和生态变量纳入农业技术创新函数而引起的农业技术创新本质、内涵改变,以及因此而产生的新的“市场失灵”和“系统失灵”问题研究不足。针对这种现状,文章结合知识和信息经济这一时代背景,基于创新系统理论的演化和系统的观点和视角,分析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激励体系,以弥补目前相应研究的不足。本文以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是什么(内涵界定)→怎么样(经济学分析)→如何做(国外借鉴)→应该如何做(现状和改进措施或对策)的研究思路,通过系统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数理经济学分析方法与模型构建、历史和对比方法、实证分析方法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进行研究。全文分三大部分、共八章。第一部分为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政策激励的基本理论框架构建部分。由导言、创新系统理论综述、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内涵和特征、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与制度激励三个章节构成,解释了“是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通过重点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内涵界定、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与传统农业技术创新的相异性分析,指出了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主要特征。进而对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理论渊源和最新进展进行了探讨,通过对农业技术创新中激励政策的演变机理和对我国1949—2005年之间的农业技术供需状况阶段变化分析,说明需求激励政策对于农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带来的“市场失灵”和“系统失灵”问题分析,提出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资源和环境外部性问题、知识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传统技术路径依赖问题、创新体制障碍问题和能力不对称问题。第二部分为欧美国家经验、比较和借鉴部分,回答了“如何做”的问题,就欧盟和美国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由于环境和生态变量引入而引起的以上五个问题采取那些对应的政策和制度进行了分析,并对两区域的政策经验进行对比,提出当前制约我国环境友好农业技术需求的主要政策:化肥产业政策、农业环境保护政策、绿色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产业组织政策。第三部分由四个章节构成,解释了“应该如何做”的问题。第五章首先对我国化肥当前供需状况新的变动和特征以及化肥产业政策研究的最新进展进行介绍。进而通过对我国当前的化肥限价、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对于农业生产者的技术采纳行为,化肥替代和环境友好农业技术研发机构的技术创新行为、化肥企业自身的创新行为和化肥替代品的创新作用机理进行经济学分析和模型构建。提出制定和实施以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为目标的化肥产业政策,通过取消化肥限价和优惠政策来激励化肥替代和环境友好农业技术研发机构、化肥企业的技术研发;明确化肥企业定位,构建化肥产业创新系统;发挥WTO“黄箱”和“绿箱”政策的作用,通过向农户直补,激励农户技术需求的政策建议。第六章主要通过对“波特假说”的理论解释和证明阐明严格的环境管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分析了农业环境管制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理。在对我国目前农业环境保护政策和国情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具有实现“波特假说”的跳跃式发展,实现“创新补偿”和获取“先动优势”潜在机会,提出了构建农业环境政策、农业发展政策与农业技术政策整合的区域创新机制和农业环境管制的建议。第七章在对绿色农业产业政策概念界定的基础上提出建立绿色农业产业政策的理论依据,通过分析绿色农业产业政策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理以及我国绿色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现状,提出依据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构建以创新导向的绿色农业产业政策体系,根据区域绿色农业产业发展阶段和目标市场细分,采取不同的政策策略,构建绿色农业产业补偿机制,发挥声誉模型的内在约束功能,教育和培训对绿色农业产业生产者的甄别功能。第八章以新制度经济学和创新系统理论为基础,分析了农业产业组织创新演变的机理和农业组织化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功能。对我国目前在农业产业组织化发展和研究的争议问题:组织化发展缓慢问题,产权问题、“一股”和“数股”独大问题等进行了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文章指出农业产业组织化是一把双刃剑,即可能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也可能成为阻力,因此所有争议问题都应置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进行考虑。同时强调了把大学、科研院所、农业协会等合作构建的松散型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向紧密型、实体化发展。本文以创新系统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从创新系统理论的视角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本质、内涵和特征进行界定,在研究视角上具有创新性。本文对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理论进展进行疏理,构建了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的基本理论框架或政策体系。对欧美国家的经验进行了经验对比和借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对于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研究的不足,在研究的内容和相关问题的认识上获得一定的突破。对我国的化肥产业政策、农业环境保护政策、绿色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产业组织创新与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理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相应政策的现状和问题分析,提出了有借鉴意义的对策建议,达到了一定的研究目标。本文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研究课题比较新,相关的可借鉴的国内的资料相对较少,探索性和尝试性分析较多,更多注重了理论和数理经济学方法的分析,和国内问题的整合分析,缺乏实证案例和数据配合。在分析中强调需求激励和环境激励,因此在相关问题上回避了农业技术创新系统的供给激励政策的分析。在未来的研究中将致力于创新系统的整个系统的激励政策研究和我国区域农业技术创新系统构建问题。
聂江洪[9](2009)在《中国省级电力市场设计的研究 ——以湖北省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电力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和重要的公用事业,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由于电力产业的这种特征,早期世界各国的电力产业多采用垂直垄断的管理模式,并由政府实行严格的规制,但严格的政府规制在实践中带来了很多弊端:如电力短缺、服务水平差、电力消费者没有选择权、整个电力产业低效等。随着电力技术的发展,电力产业发、输、配、用电等环节分开经营管理成为可能,不同的生产环节并不都具有自然垄断属性,这为放松规制、引入竞争创造了条件。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先后进行了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探索通过电力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途径和方法。这种电力产业改革,其实质是打破传统电力产业垄断经营模式、建立起市场体系,以提高电力产业运营效率、增加社会福利。与西方发达国家类似,中国的电力产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也采用垂直一体化国有垄断经营模式,自1998年开始进行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电力产业的结构重组、放松规制、引入竞争是大势所趋,但受产业内外部制度特征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中所采用的电力市场呈现多样化。虽然西方发达国家电力市场建设与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但纵观这些国家电力市场的理论与实践,并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需求。中国电力产业的市场结构、调度模式、市场环境、电网结构等方面与国外有很大的不同。基于以上原因,在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需要不断研究适合于我国实际情况的电力市场。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可分为省级电力市场、区域电力市场和国家电力市场三个层次,由于省级电力市场的基础地位,本文集中于研究省级电力市场。本文研究的目的是结合我国电力产业当前的发展情况,对省级电力市场的设计进行研究与探索,鉴于实际情况,本文的研究侧重于发电侧电力市场。本文系统地应用自然垄断理论、规制理论、机制设计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等经济学理论,在分析电力产业的特点及其发展演变过程的基础上,运用产业组织理论的原理,揭示由于电力产业自然垄断特性在不同环节中的变迁,导致电力产业从垄断到竞争、从规制到放松规制的过程。本文在系统回顾国内外电力市场改革动态与研究现状基础上,对中国省级电力市场进行了定位,按照机制设计理论,基于激励相容的原则,设计基于监视价格的差量合约以抑制市场势力的方法和合理的输电成本分摊方法,给出中国省级电力市场的规范性总体设计思路与方法,并以湖北省为例,实证分析了该设计思路的可行性与合理性。本文在研究方法方面,主要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对电力市场进行分析时,首先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通过自然垄断理论、规制理论、产业组织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博弈论等理论的分析,构建了电力市场的理论基础,并获得了电力市场设计的理论工具;在对中国省级电力市场进行设计时,尤其是在湖北电力市场设计时,主要运用实证的方法进行市场结构、市场势力与市场行为的分析,并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融合。本文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1、按照机制设计理论,基于激励相容的原则,设计了基于监视价格的差量合约,通过调整竞争电量空间与合约电量空间,抑制市场成员动用市场力,从而有效降低购电成本,规避电价上扬的市场风险;2、设计了基于“最大社会福利供需匹配”与“兆瓦-公里”法的输电成本分摊方法;3、结合当前中国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在电力市场的设计中充分考虑了与节能减排政策的衔接;4、采用博弈论方法与S-C-P范式,构建了电力市场中市场成员的市场行为分析框架。
颜飞[10](2008)在《公路运输的交易治理与经济管制》文中研究指明对运输业的管制必需以市场经济中影响企业决策的主要市场参数为调整对象。寻找提高运输市场竞争效率的管制策略,是本文研究的目的。交易治理和经济管制是经济系统的两个层面,其结果都在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中表现出来。交易治理是企业对其生产、销售和服务模式做出的选择,经济管制是政府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对经济活动主体(主要是企业)的行为进行的限制。由于基本运输业务的规模收益不显着,当资产专用性不强、交易不确定性较高时,复合运输业务成本的弱增性就被抵消,企业既不能对基本运输业务实行内部一体化,又难以采用市场交易作为基础性的交易治理结构,这是我国运输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运输需求具有派生性,与其本源需求相比,具有更小的价格需求弹性,这使得运输的公益性更加突出。经济管制要利用市场机制来激励企业,使运输成本持续下降,促进社会福利的增长。在短缺状态下,高速公路收费不会降低经济效率;当管制者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行为时,经济管制适用于高速公路领域。本文将政策供给的目的、对象和策略放置在具有逻辑一致性的经济理论体系中加以分析。以派生需求理论为基础,研究了运输的价格需求弹性,进而论证了运输的公益性和可行的社会公平目标;以产业经济学的产业关联理论为基础,建立了运输业的产业关联结构模型;以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研究了运输业的交易治理结构;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外部规模经济理论研究了运输业的网络经济,以可竞争理论和有效竞争理论为基础,探讨了公路运输经济管制的基本策略。本文建立的运输业的产业关联结构模型、运输业的网络经济模型,以及关于运输业交易治理结构形成机制的研究结果,对整个运输业都是适用的。这些研究对若干运输经济学问题做出了新的解释。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论来系统地研究公路运输的经济管制,是新的研究方法。从产业关联结构和交易治理结构入手来研究运输经济,是新的视角。公路运输经济管制必需与社会管制和法制建设相结合,才能发挥作用,其本身也存在局限性。未来在该领域会更重视区域运输与通道运输的协调问题,以及运输经济的规范性研究。
二、政府微观价格管制行为的误区——最低限价为什么不可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政府微观价格管制行为的误区——最低限价为什么不可行(论文提纲范文)
(1)关于完善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关于完善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研究》课题组成员名单 |
目录 |
前言 |
第一章引言 |
1.1研究背景 |
1.2研究内容 |
1.3研究对象 |
1.4相关概念辨析 |
1.5研究综述 |
1.6研究方法 |
1.7研究思路 |
第二章中国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历史发展 |
2.1计划经济时代(1949-1978):政府定价 |
2.2商品经济时代(1978-1992):探索“非政府定价”的方式 |
2.3步入市场经济时期(1992-2003):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定价并行 |
2.4市场经济的深化时期(2003至今):政府定价让位于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
2.4.1《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提出政府指导价 |
2.4.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
2.4.3《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2007)2285号):旨在为提高“政府指导价”的科学性 |
第三章现行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
3.1现状 |
3.2物业费与物价水平的数据分析 |
3.3业主满意度、权利义务认知度和公共事务参与度的问卷调查 |
3.3.1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问卷调查(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
3.4物业服务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诉求的问卷调查 |
3.5关于物业管理行业的现状和问题的政府访谈 |
第四章现行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局限性分析与改革方向 |
4.1实施政府指导价的理由并不成立 |
4.1.1实施政府指导价的理由 |
4.1.2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市场并非完全垄断市场 |
4.1.3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市场也不是自然垄断市场 |
4.1.4取消政府指导价对基层民生不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
4.2“政府指导价”运行的经济学模型分析 |
4.2.1.理想状态一 |
4.2.2理想状态二 |
4.2.3现实状态 |
4.3“政府指导价”根本局限性 |
4.4“政府指导价”的变革方向——市场调节价 |
第五章“市场调节价”的功效 |
5.1市场调节价的基本功效 |
5.1.1促进市场主体以平等为原则定价 |
5.1.2促进市场主体以各自的剩余最大化为目标定价 |
5.1.3促进供需双方以各自的弹性为参照定价 |
5.1.4促进供需双方以自由协商为核心定价 |
5.2市场调节价的核心功效1:迅速达到真正的均衡 |
5.2.1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和需求曲线(边际效用曲线) |
5.2.2物业服务企业的供给和供给曲线(边际成本曲线) |
5.2.3物业市场的均衡 |
5.3市场调价价的核心功效2:对市场变化快速做出调整 |
5.3.1物业服务需求的变动 |
5.3.2物业服务供给的变动 |
5.3.3物业服务需求和供给的同时变动 |
5.4以“市场调节价”为核心的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特征 |
5.5“市场调节价”的现实功效:业主归位、企业尽责 |
第六章全国各地对于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探索案例3 |
6.1被遗忘的“早期尝试” |
6.2沈阳:放开后的混乱 |
6.3沿海地区:很多已经突破政府指导价 |
6.4长沙和重庆:超出菜单中的服务可自行定价 |
6.5昆明:对超出指导价进行一定程度的默认 |
6.6中西部的一些中小城市: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
6.7湖北省:前后反复 |
6.8数据:很多城市的物业服务费均价均突破政府指导价上限 |
6.9总结:前期物业服务价市场调价并非“洪水猛兽” |
6.10反思:亟需重新澄清《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思想 |
第七章市场调节价背景下的政府责任和实现 |
7.1制定科学合理的“参考基准价” |
7.1.1“参考基准价”的性质和实施的现实必要性 |
7.1.2物业服务的“参考基准价”的概念与内涵 |
7.1.3确立物业服务的“参考基准价”机制的三大要件 |
7.1.4确立住宅物业服务的“参考基准价”的现实作用 |
7.2实现住宅物业服务的“参考基准价”的制度保障 |
7.3住宅物业服务“参考基准价”的适用对象和情景 |
7.3.1适用对象:普通住宅 |
7.3.2“参考基准价”的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情景 |
第八章物业服务“参考基准价”的测算示例 |
8.1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物业服务费参考基准价的构成 |
8.2参考基准价的测算步骤 |
8.3人工、材料、机械的每月“消耗量指标” |
8.3.1公共秩序维护 |
8.3.2共用设备设施维护 |
8.3.3清洁维护 |
8.3.4绿化维护 |
8.4人、材、机的价格取定 |
8.4.1人工费 |
8.4.2材料费 |
8.4.3机具使用和设备运维费 |
8.5人、材、机的价格同物价水平的联动 |
8.6管理费和利润的测算 |
8.7规费的测算 |
8.8增值税的测算 |
8.9物业服务费总额和物业服务单价的计算 |
第九章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研究结论 |
9.2研究建议 |
9.3其他相关政策建议 |
9.4本课题研究的贡献(创新) |
附录1:物业服务消耗量指标的回归模型 |
1.数据计算模型的拆解和分析 |
1.1数据模型 |
1.2数据模型的建立 |
2.数据的采集来源 |
3.应用和互相推导 |
3.1计算模型的应用 |
3.2计算模型的实际项目验证 |
附录2:针对业主和物业企业的调查问卷 |
问卷1: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调查问卷(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第二部分物业满意度 |
第三部分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问卷2: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调查问卷(常规物业服务) |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第二部分物业满意度 |
第三部分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问卷3: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调查问卷(非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 |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第二部分物业满意度 |
第三部分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调研问卷4: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现状和诉求的调研 |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 |
第二部分经营情况 |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诉求 |
附录3:针对政府主管部门的访谈提纲 |
附录4:问卷调查和访谈的结果分析 |
一、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问卷调查(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
1.基本信息 |
2.业主满意度 |
3.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二、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问卷调查(普通住宅的常规物业管理) |
1.基本信息 |
2.业主满意度 |
3.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三、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问卷调查(非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 |
1.基本信息 |
2.业主满意度 |
3.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四、物业服务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诉求的问卷调查 |
1.公司基本情况 |
2.物业服务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
3.物业服务企业的诉求 |
五、关于物业管理行业的现状和问题的政府访谈 |
后记 |
(2)中国药价管制失灵的原因分析及政策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药价管制的争论及依据 |
1.2.2 药价虚高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
1.2.3 药价管制政策的执行效果分析 |
1.2.4 文献评述与研究思路 |
1.3 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药品价格管制的理论基础 |
2.1 管制经济学的理论概观 |
2.1.1 传统管制理论 |
2.1.2 比较制度分析下的管制理论 |
2.2 药价管制的必要性分析 |
2.2.1 药品市场的特殊性 |
2.2.2 第三方支付下的道德风险 |
2.3 药价管制的措施和模式 |
2.3.1 药品价格管制的措施 |
2.3.2 药品价格管制的模式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药价结构的影响因素和研究假设 |
3.1 初级医疗服务提供主体对药品价格结构的影响 |
3.1.1 医生服务与医院服务的辨析 |
3.1.2 研究假设一 |
3.2 医生药品处方行为对药品价格结构的影响 |
3.2.1 医生处方行为分析 |
3.2.2 研究假设二 |
3.3 药品定价方式对药品价格结构的影响 |
3.3.1 药品定价基础和信息采集方式 |
3.3.2 研究假设三 |
3.4 药品批发模式对药品价格结构的影响 |
3.4.1 药品流通体系与药品批发商 |
3.4.2 研究假设四 |
3.5 医院药品销售方式对药品价格结构的影响 |
3.5.1 政府财政补贴与医院药品加成收入 |
3.5.2 研究假设五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药价结构影响因素的经验分析 |
4.1 研究方法的选择 |
4.1.1 QCA方法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
4.1.2 本研究应用QCA的情况说明 |
4.2 经验数据的获取及研究变量的确定 |
4.2.1 经验数据的获取 |
4.2.2 结果变量的确定及赋值说明 |
4.2.3 原因变量的选择与赋值说明 |
4.3 变量赋值及数据处理 |
4.3.1 真值表构建 |
4.3.2 布尔化简 |
4.4 定性比较分析结果 |
4.4.1 变量组合分析 |
4.4.2 研究假设的检验及其结论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药品价格管制的政策选择 |
5.1 中国药价管制的政策演进及效果评价 |
5.1.1 中国药价管制政策的历史演进 |
5.1.2 中国药价管制政策的效果评价 |
5.2 中国药价管制失灵的原因总结 |
5.2.1 管制基础信息失真 |
5.2.2 管制缺少激励性措施 |
5.3 中国药品价格管制的政策选择 |
5.4 改进中国药价管制的具体建议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国纵向价格垄断—形态、来源、损害、认知误区与豁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1章 绪论 |
1.1 竞争政策的目的 |
1.2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定义 |
1.4.1 经营者 |
1.4.2 反垄断问题中协议的概念 |
1.4.3 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与分类 |
1.4.4 纵向协议 |
1.4.5 转售价格维持(RPM) |
1.4.6 纵向价格垄断 |
1.4.7 转售价格维持的豁免 |
1.5 概念阐释与说明 |
1.5.1 分销层级的定义 |
1.5.2 价格体系维护 |
1.5.3 价格决策过程与价格结算过程的透明度 |
1.5.4 纵向价格限制行为的市场覆盖率 |
1.5.5 纵向价格垄断的累积效应 |
1.5.6 纵向价格垄断的损害 |
1.5.7 委托-代理冲突 |
1.5.8 费米估算 |
1.5.9 关于“转售价格维持”和“纵向价格垄断”在本文语境下的关系与转换问题 |
1.5.10 广义、狭义与具体的纵向价格垄断(转售价格维持)行为 |
第2章 执法经验与实践动态——欧盟、美国与中国 |
2.1 欧盟对转售价格维持问题的规制 |
2.1.1 欧盟在转售价格维持问题上的执法经验对中国的意义 |
2.1.2 欧盟在商品零售领域的市场经济环境 |
2.1.3 欧盟在转售价格维持方面的政策目标 |
2.1.4 欧盟目前关于转售价格维持问题的法律与重要政策 |
2.1.5 欧盟对于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禁止与豁免规则 |
2.1.6 欧盟各成员国对转售价格维持的执法思路 |
2.2 美国对转售价格维持问题的规制 |
2.2.1 美国在转售价格维持问题上的执法经验对中国的意义 |
2.2.2 美国在商品零售领域的市场经济环境 |
2.2.3 美国在转售价格维持方面的政策目标 |
2.2.4 美国司法领域在转售价格维持问题上的独特性 |
2.2.5 美国司法领域对于转售价格维持问题执法态度的变化沿革 |
2.2.6 Leegin案——合理性分析框架、司法实务与反响 |
2.2.7 基于中国反垄断法律体系看Leegin案 |
2.3 中国对转售价格维持问题的规制 |
2.3.1 中国有关纵向价格垄断的法律法规 |
2.3.2 中国纵向垄断的执法部门 |
2.3.3 中国在商品零售领域的市场经济环境 |
2.3.4 中国在转售价格维持方面的政策目标 |
2.3.5 中国目前纵向价格垄断行为的特征 |
第3章 纵向价格垄断的分类——基于中国执法实践 |
3.1 根据纵向价格垄断的主导力量分类 |
3.1.1 上游主导型 |
3.1.2 共同主导型 |
3.1.3 下游主导型 |
3.2 根据纵向价格垄断的实施方式分类 |
3.2.1 直接控制型 |
3.2.2 间接控制型 |
3.3 根据纵向价格垄断的控制手段分类 |
3.3.1 经济处罚型 |
3.3.2 奖励执行型 |
3.3.3 差别待遇型 |
3.3.4 供应控制型 |
3.3.5 撤销合作型 |
3.4 根据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协议类型分类 |
3.4.1 合同约定型 |
3.4.2 管理政策型 |
3.4.3 秘密执行型 |
3.4.4 默认许可型 |
第4章 经营者实施纵向价格垄断的根本原因 |
4.1 相应管理能力的缺乏、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惰性与利益诉求 |
4.1.1 说明 |
4.1.2 价格体系管理能力的缺乏 |
4.1.3 经营管理人员对于价格体系管理的不理解与管理惰性 |
4.1.4 管理路径依赖 |
4.1.5 避免品牌内价格战 |
4.1.6 维持分销商利润率 |
4.1.7 维持制造商利润率 |
4.1.8 控制零售商强行索要促销支持费用的行为 |
4.1.9 小结——纵向价格垄断的非法“竞争优势” |
4.2 纵向价格垄断的感染、传染与恶变效应 |
4.2.1 说明 |
4.2.2 造成纵向价格垄断感染、传染与恶变效应的诱因 |
4.2.3 纵向价格垄断的感染 |
4.2.4 纵向价格垄断的传染 |
4.2.5 纵向价格垄断的恶变 |
4.2.6 小结 |
4.3 为实现或变相实现横向垄断 |
4.3.1 说明 |
4.3.2 与纵向价格垄断沿横向损害方向恶变的区别 |
4.3.3 便利于形成制造商卡特尔 |
4.3.4 便利于形成分销商卡特尔 |
4.4 为实现或变相实现市场力量恶意利用 |
4.4.1 说明 |
4.4.2 市场力量(市场支配能力) |
4.4.3 与纵向价格垄断沿滥用损害方向恶变的一致性 |
4.4.4 被具有市场力量的制造商(供应商)恶意利用 |
4.4.5 被具有市场力量的分销商恶意利用 |
第5章 分销体系分销层级数、分销效率与纵向价格垄断 |
5.1 衡量商品分销效率的指标——渠道成本占比 |
5.2 分销层级数与分销效率、价格秩序间的关系 |
5.2.1 分销层级数与分销效率间的关系 |
5.2.2 分销层级数与价格秩序间的关系 |
5.3 纵向价格垄断行为与商品分销层级数间的关系 |
5.3.1 制造商设计分销体系时与消费者目标间的差异 |
5.3.2 纵向价格垄断与商品分销层级数间的关系 |
第6章 纵向价格垄断的损害 |
6.1 纵向价格垄断损害的性质 |
6.1.1 纵向价格垄断中的纵向损害 |
6.1.2 纵向价格垄断中的横向损害 |
6.1.3 纵向价格垄断中的滥用损害(市场力量恶意利用) |
6.2 纵向价格垄断本身即具有的损害 |
6.2.1 说明 |
6.2.2 纵向价格垄断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6.2.3 纵向价格垄断损害了希望进行价格竞争的下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
6.2.4 纵向价格垄断会改变商品的价格透明度,从而扭曲商品的价格形成机制 |
6.2.5 纵向价格垄断阻碍了正常的竞争效率传导,削弱了抵消性买方市场力量的作用,降低甚至消除来自分销商层面的降价压力 |
6.2.6 纵向价格垄断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价格竞争 |
6.2.7 纵向价格垄断阻碍了分销环节经营模式的创新和经营效率的提升 |
6.3 因纵向价格垄断累积效应的显着化而新形成的损害 |
6.3.1 说明 |
6.3.2 纵向价格垄断会改变整个相关市场的价格透明度,从根本上破坏市场分散决策机制 |
6.3.3 当市场中普遍存在纵向价格垄断时,生产商特别容易形成基于默契的“共谋均衡”,即相当于市场中存在一个基于默契的“横向卡特尔” |
6.3.4 纵向价格垄断削弱了分销层面不同品牌间的价格竞争 |
6.3.5 纵向价格垄断无助于企业提升效率、改善销售管理能力和提高市场拓展能力 |
6.4 纵向价格垄断还可能具有的额外损害 |
6.4.1 说明 |
6.4.2 当纵向价格垄断条款与限制商品销售地域条款相结合时,会对商品的自由流通产生严重的阻碍作用 |
6.4.3 当纵向价格垄断条款与歧视销售渠道条款相结合时,会强化歧视效果 |
6.4.4 当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规定分销商必须针对销售价格、销售地域、销售渠道等问题彼此进行监督的话,则其实施效果非常类似横向垄断 |
6.4.5 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可能会被用于排挤竞争对手 |
6.4.6 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可能会被用于联合抵制行为 |
6.4.7 利用纵向价格垄断不断提升商品价格 |
6.5 衡量纵向价格垄断损害程度的几种主要因素 |
6.6 小结 |
6.6.1 目前中国存在的纵向价格垄断行为危害非常巨大 |
6.6.2 对纵向价格垄断的执法更容易,执法效果更强 |
6.6.3 不解决以限制销售区域为代表的纵向非价格限制行为的执法问题,对纵向价格垄断的执法最终会以效果有限告终 |
第7章 对纵向价格垄断的一些错误认知 |
7.1 对纵向价格垄断危害的错误认知 |
7.1.1 错误认知1:中国的纵向价格垄断的危害低 |
7.1.2 错误认知2:未执行到位的纵向价格垄断的危害低 |
7.2 对纵向价格垄断认定标准的一些错误认识 |
7.2.1 错误认知3:经营者市场份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后才会被判定纵向价格垄断 |
7.2.2 错误认知4:经营者如果属于中小型企业的话应当不受《反垄断法》限制 |
7.2.3 错误认知5:纵向价格垄断的执法范围不包括代理协议 |
7.2.4 错误认知6:由于某些代理协议中代理人无权规定销售价格或是提供销售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纵向价格垄断问题的 |
7.2.5 错误认知7:Leegin案先例表明纵向价格垄断(转售价格维持)问题在中国也应该适用合理分析框架 |
7.3 对纵向价格垄断的一些错误辩解 |
7.3.1 错误认知8:当纵向价格垄断没有为企业带来明显利润时,不应对企业进行处罚或应尽量从轻处罚 |
7.3.2 错误认知9:“搭便车”问题是为纵向价格垄断辩护的好理由 |
7.3.3 错误认知10:“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是纵向价格垄断的辩护理由 |
7.3.4 错误认知11:所谓的“建议零售价”、“建议最低零售价”、“最高限价”、“参考价”等 |
第8章 转售价格维持的豁免 |
8.1 中国《反垄断法》关于转售价格维持问题的豁免规制与程序 |
8.1.1 中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豁免程序的规定 |
8.1.2 当前实际可行的转售价格维持豁免途径 |
8.2 影响转售价格维持行为除外豁免的因素 |
8.2.1 基于可操作角度对转售价格维持行为除外豁免规则的解读 |
8.2.2 中国《反垄断法》框架下除外豁免规则的漏洞 |
8.3 几种可能适用《反垄断法》除外豁免规则的转售价格维持行为 |
8.3.1 救助救灾过程中高于正常市场价格但低于受灾地价格的转售价格固定 |
8.3.2 在商品价格因非市场因素出现极度明显的上扬波动时给予的临时性转售价格固定 |
8.3.3 对必须大幅低于正常价格进行销售的存在特殊经历或特殊情况的商品的转售价格维持 |
8.3.4 新产品上市推广期的短期转售价格维持 |
8.3.5 产品升级换代时的短期转售价格维持 |
8.3.6 商品出厂价面临重大调整时的短期转售价格维持 |
8.3.7 促销/推广过程中的短期转售价格或转售价格水平固定 |
8.3.8 针对特殊优惠群体的转售价格固定 |
8.3.9 针对首次购买行为的转售价格固定 |
8.3.10 针对重复购买行为的转售价格固定 |
8.3.11 限制商品名义零售原价(媒体宣传原价) |
8.3.12 涉及合理“双重定价”问题的转售价格维持 |
8.3.13 商品涉及复杂售前服务,“搭便车”问题最好通过转售价格维持来解决时 |
8.4 对于特殊行业或领域的适用例外(Exception) |
8.4.1 设置反垄断适用例外规则的原因 |
8.4.2 针对农业问题的适用例外 |
8.4.3 最低工资问题的适用例外 |
8.4.4 针对职业体育的适用例外 |
8.4.5 针对出版物转售价格维持的适用例外 |
8.4.6 针对政府定价商品(农产品除外)的适用例外 |
第9章 政策建议与总结 |
9.1 对于中国纵向价格垄断问题的建议 |
9.1.1 合并《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 |
9.1.2 修正《反垄断法》第十五条在除外豁免规则上的漏洞 |
9.1.3 深入研究纵向协议中关于划分地域、划分市场、歧视销售地域、歧视销售渠道等纵向非价格限制行为的反垄断规制问题,制定相关法律 |
9.1.4 补充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反垄断问题衔接 |
9.1.5 尽快研究制定对于职业体育领域的反垄断适用例外规则 |
9.1.6 废除上海强生案一审、二审的案例参考作用 |
9.1.7 加强反纵向价格垄断的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 |
9.1.8 警惕变相或被伪装的纵向价格垄断行为 |
9.1.9 尽快完善对于下游经营者的罚则问题 |
9.1.10 纠正GDP贡献量等于经营效率的错误认识,反纵向价格垄断的贡献更集中于福利层面 |
9.1.11 加强对纵向价格垄断(转售价格维持)问题的教育 |
9.1.12 研究细化的企业分销问题指南 |
9.1.13 研究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合并问题 |
9.2 本文创新之处 |
9.3 本文的遗憾 |
9.3.1 未详尽分析纵向价格垄断的风险问题 |
9.3.2 未对纵向价格垄断高发风险领域的特征进行进一步的系统性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附录2 《欧盟运行模式条约》第101条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4)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方法和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结构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基本理论 |
一、法治国家原则 |
(一)民主原则 |
(二)依法行政原则 |
(三)权利救济途径的保障 |
(四)法的安定性 |
(五)比例原则 |
二、社会国家原则 |
(一)国家的社会义务 |
(二)基本权利的社会责任 |
第三章 我国住房制度沿革史 |
一、探索时期(1978—1988) |
(一)强调加强和保证“以租养房”的原则 |
(二)加大住宅建设 |
二、市场化住房制度的建立(1988—1998)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制度的发展完善(1998—至今) |
第四章 我国城镇现行住房保障法律制度评价 |
一、限价房制度 |
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
三、廉租住房制度 |
四、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
五、住房公积金制度 |
六、针对职工的住房补贴 |
七、小结 |
第五章 境外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
一、台湾地区 |
(一)国民住宅 |
(二)社会住宅 |
二、德国 |
(一)二战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发展史 |
(二)德国现行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
三、美国 |
四、境外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六章 我国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改革目标 |
一、国家提供住房保障的义务 |
(一)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制度的废除 |
(二)住房权利证书制度的建立 |
(三)住房公积金的独立 |
(四)抽象原则与区分原则在住房保障制度中的适用 |
(五)住房补贴制度的完善 |
二、住房保障法律制度要贯彻法治国家原则 |
(一)民主原则的贯彻 |
(二)贯彻依法行政原则 |
(三)权利救济途径的保障的实现 |
(四)维护法的安定性 |
(五)比例原则的适用 |
三、我国未来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架构 |
第七章 新型廉租住房制度 |
一、新型廉租住房承租人范围的确定 |
二、资助对象和资助措施 |
三、目的限定与新型廉租住房承租人凭证 |
四、租金限定 |
五、违反资助目的的法律后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5)城市住房援助政策评估与仿真实验(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理论基础及研究方法 |
1.4 研究范围和研究概念的界定 |
1.5 论文的结构 |
1.6 论文的创新 |
2 住房援助的引入和制度比较 |
2.1 为何要引入术语“住房援助” |
2.2 住房保障的起源与内涵 |
2.3 住房援助与住房保障的区别与联系 |
2.4 我国住房援助的工具集合 |
2.5 住房援助的比较制度分析 |
2.5.1 美国的住房援助 |
2.5.2 日本的住房援助 |
2.5.3 欧洲国家的住房援助 |
2.5.4 新加坡的住房援助 |
2.5.5 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住房援助 |
2.5.6 制度比较小结 |
2.6 住房援助政策研究综述 |
2.6.1 住房政策研究的发展阶段 |
2.6.2 对住房保障和援助的研究 |
2.6.3 国外住房援助政策研究综述 |
2.6.4 当前住房援助研究存在的不足 |
2.7 本章小结 |
3 购房援助的适度性研究-以囤房为例 |
3.1 问题的提出 |
3.2 住房的特殊属性及衍生效应 |
3.3 囤房的制度原因 |
3.3.1 房地产财税制度 |
3.3.2 期房预售制度 |
3.3.3 住房援助制度 |
3.3.4 社会福利制度 |
3.4 囤房的心理原因 |
3.4.1 囤房的心理基础 |
3.4.2 利润幻觉导致囤房 |
3.4.3 高储蓄率心智模式的依赖与转化 |
3.5 囤房对经济与社会的负面影响 |
3.5.1 囤房造成住房不公 |
3.5.2 囤房导致资源配置效率降低 |
3.5.3 囤房抑制非住房消费和投资 |
3.5.4 囤房导致资源浪费 |
3.5.5 对青年家庭可行能力的影响 |
3.6 本章小结和政策建议 |
4 住房援助方式的比较——以经适房与公租房为例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租售方式比较的产权理论基础 |
4.3 中止经适房政策的理由充分吗? |
4.3.1 经济适用住房的缺陷与成因 |
4.3.2 经适房管理政策调整过程 |
4.4 公租房占主流的住房政策有效吗? |
4.4.1 对公租房政策的预评估 |
4.4.2 保障方式改革的模糊评价 |
4.4.3 评价结果及政策含义 |
4.5 本章结论和启示 |
5 住房援助的市场化改革-以租房券为例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许可交易的聚类分析 |
5.3 许可交易的案例研究 |
5.3.1 粮票制度 |
5.3.2 排污权交易 |
5.3.3 交通违章计分 |
5.3.4 农村宅基地 |
5.3.5 设立许可交易的启示 |
5.4 房券制度的案例研究 |
5.4.1 美国房券制度的绩效 |
5.4.2 经适房购买指标相当于购房券 |
5.4.3 限购政策相当于发放了购房券 |
5.4.4 配建保障性住房指标的设定与交易 |
5.5 湖北省黄石市的房券试点情况 |
5.5.1 黄石市房改基本情况 |
5.5.2 黄石市公租房政策创新点 |
5.5.3 市场化改革的主要举措 |
5.5.4 案例小结 |
5.6 武汉市公租房遇冷案例的启示 |
5.6.1 事件背景 |
5.6.2 直接的原因 |
5.6.3 现象背后的逻辑 |
5.6.4 配租遇冷后的项目进展 |
5.6.5 案例小结 |
5.7 住房援助市场化的政策建议 |
6 基于多主体微观仿真模型的住房援助政策实验 |
6.1 研究思路 |
6.2 仿真模型的总体设计 |
6.2.1 仿真模型的技术路线图 |
6.2.2 仿真流程图 |
6.2.3 仿真步骤 |
6.3 各主体的设定 |
6.3.1 住房主体 |
6.3.2 家庭主体 |
6.3.3 政府主体 |
6.3.4 银行主体 |
6.4 仿真城市的标定与假设 |
6.5 主体的行为规则调查 |
6.6 主体交互功能设计 |
6.6.1 商品房购买市场 |
6.6.2 商品房租赁市场 |
6.6.3 经适房市场 |
6.6.4 公租房市场 |
6.6.5 子市场互动 |
6.7 仿真程序设计与检验 |
6.7.1 仿真平台选择 |
6.7.2 仿真模型检验 |
6.7.3 模型设计中有待完善之处 |
6.8 援助政策实验 |
6.8.1 公共住房供给量的实验 |
6.8.2 经适房和公租房的供给比例 |
6.8.3 房价管制政策的实验 |
6.8.4 关于准入标准的实验 |
6.8.5 房产税政策实验 |
6.8.6 所得税政策实验 |
6.8.7 其他实验 |
6.9 本章小结 |
7 住房援助的战略选择与政策建议 |
7.1 住房援助政策的价值导向 |
7.1.1 居者有其屋与住有所居并不矛盾 |
7.1.2 住房公平 |
7.1.3 走共同富裕道路 |
7.1.4 授人以渔 |
7.1.5 关于抑制投资性购房的讨论 |
7.1.6 住房援助的必要性 |
7.2 住房援助的目标 |
7.3 实现路径选择 |
7.3.1 我国较高住房自有率形成的过程 |
7.3.2 住房制度改革绩效的简要评述 |
7.3.3 战略路径的选择 |
7.4 住房援助的层次和趋势 |
7.4.1 人口结构 |
7.4.2 收入结构 |
7.5 政策建议 |
8 结论与讨论 |
8.1 主要发现和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住房政策 |
8.2.2 经适房政策 |
8.2.3 公租房政策 |
8.3 论文不足之处 |
8.4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 住房援助预调查问卷 |
附录Ⅱ 住房援助方式的访谈提纲 |
附录Ⅲ 公租房替换经适房政策改革的预评估 |
附录Ⅳ 有房家庭住房投资行为的调查问卷 |
附录Ⅴ 城市家庭住房出售意向的调查问卷 |
附录Ⅵ 微观仿真程序及程序字典 |
附录Ⅶ 武汉市人口及住房基础信息表 |
附录Ⅷ 武汉市房价梯度函数和2000~2010年商品房价格变动估计过程 |
附录Ⅸ 政策实验变量表 |
附录Ⅹ 对住建部公租房试点湖北省黄石市房券制度的调研提纲 |
附录Ⅺ 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医疗市场规制体系构建及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论文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思路、方法和力图做出的贡献 |
第一章 医疗市场规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医疗市场规制的性质、特征与方式 |
一、医疗市场规制的内涵 |
二、医疗市场规制的性质与特征 |
三、医疗市场规制的主要方式 |
第二节 医疗市场规制的动因分析 |
一、公共利益理论与医疗市场规制 |
二、特殊集团利益理论与医疗市场规制 |
三、规制者利益与医疗市场规制 |
第二章 医疗市场规制体系的构成及运作机理分析 |
第一节 医疗服务进入规制 |
一、医疗服务直接进入规制 |
二、医疗服务间接进入规制 |
第二节 医疗服务价格规制 |
一、医疗服务价格构成 |
二、医疗服务价格水平规制 |
三、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规制 |
四、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
第三节 医疗服务社会性规制 |
一、医疗机构的社会性规制 |
二、医疗消费者的社会性规制 |
第三章 医疗市场规制方式的选择分析 |
第一节 医疗市场规制边界的确定 |
一、对规制边界的讨论 |
二、公共领域与规制边界 |
三、医疗市场规制边界的确定 |
第二节 医疗市场有效规制方式的选择 |
一、公共领域Ⅰ与放松直接经济性规制 |
二、公共领域Ⅱ与间接规制 |
三、公共领域Ⅲ与直接社会性规制 |
第三节 竞争、规制与有效的医疗规制方式 |
一、缺乏有效竞争的医疗市场难以顺利运转 |
二、缺乏有效规制的医疗市场不可持续 |
三、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应采用能保持有效竞争的间接规制方式 |
四、实现医疗服务公平性、公益性需要强化直接社会性规制 |
第四章 医疗市场规制执行的有效性分析 |
第一节 医疗市场规制的执行机制 |
一、规制机构的特点 |
二、规制机构的主要设置模式 |
三、规制机构权利的控制和制衡机制 |
第二节 医疗市场规制有效性的体现 |
一、医疗规制有效性的涵义 |
二、医疗规制有效性的分类 |
第三节 医疗市场规制执行有效性的影响因素 |
一、规制实施的外部环境与规制有效性 |
二、规制参与主体之间的博弈与规制有效性 |
三、医疗信息化建设与规制有效性 |
第五章 中国医疗市场规制改革及存在问题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医疗服务市场规制的历史变迁及其特点 |
一、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性规制阶段 |
二、规制改革起步阶段 |
三、规制改革深入展开阶段 |
四、规制改革调整创新阶段 |
第二节 当前中国医疗市场规制体系的构成 |
一、医疗市场进入规制 |
二、医疗市场价格规制 |
三、医疗市场社会性规制 |
第三节 中国医疗市场规制的绩效分析 |
一、医疗服务公平性分析 |
二、医疗服务费用控制分析 |
三、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分析 |
四、医疗服务效率分析 |
第四节 中国医疗市场规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行政垄断规制并未消除 |
二、间接经济性规制有待完善 |
三、社会性规制不足 |
四、规制机构运行低效 |
第六章 中国医疗市场规制体系的重构 |
第一节 中国医疗市场规制体系构建的目标 |
一、正义与公平 |
二、健康与发展 |
三、医疗资源有效利用 |
第二节 中国医疗规制体系重构的基本原则 |
一、规制有据原则 |
二、经济适用原则 |
三、公益性原则 |
四、政府规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 |
第三节 中国医疗规制体系重构的基本思路 |
一、消除行政性垄断规制 |
二、完善间接经济性规制 |
三、加强社会性规制 |
四、提升规制执行有效性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7)中国住房问题宏观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目的及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和研究范围 |
一、基本概念 |
二、研究范围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关于住房宏观政策的相关研究 |
二、国内关于住房宏观政策的相关研究 |
三、文献综述小结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基本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基本框架 |
第五节 本文主要观点及拟创新之处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住宅问题的基础理论研究 |
第一节 均衡理论 |
一、马克思的均衡与非均衡理论 |
二、纳什均衡理论 |
三、住宅市场均衡 |
第二节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论 |
一、宏观调控基本思想 |
二、市场失灵 |
三、市场失灵与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角色 |
四、住宅市场与政府、市场的关系 |
第三节 城乡一体化理论 |
一、城乡一体化的内涵 |
二、国外具代表性的城乡一体化理论渊源 |
三、我国的城乡一体化理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住宅产业发展历史过程及宏观政策回顾 |
第一节 福利分房制度阶段(1949-1977) |
第二节 住房商品化改革探索阶段(1978-1997) |
一、住房制度改革探索时期(1978-1985) |
二、租金改革和住房制度设计时期(1986-1993) |
三、以商品化住房为主体的多种供应体系时期(1994-1997) |
第三节 住房商品化全面改革和住宅产业快速成长阶段(1998-2007) |
一、宽松的调控政策(1998-2002) |
二、适度的调控政策(2003) |
三、适度从紧的调控政策(2004-2005) |
四、适度从紧与住房保障调控政策(2006) |
第四节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住宅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并举阶段(2007~) |
一、廉租房与宏观政策 |
二、先期从紧的宏观调控政策 |
三、后转适度宽松与加强住房保障的宏观调控 |
第五节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
第六节 中国住宅市场及住宅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房价过高、居民实际购房能力明显下降 |
二、住房供给结构失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
三、保障性住房短缺 |
四、经济适用房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和腐败 |
五、地王频现成为房价上涨重要推手 |
六、小产权房风生水起 |
七、房价越调越涨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住宅宏观政策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国际住宅消费及住宅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 |
第二节 美国住宅市场的宏观政策 |
一、美国住宅宏观政策制度的基本内容 |
二、美国住宅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 |
三、美国住宅宏观政策的特点 |
第三节 日本住宅市场的宏观政策 |
一、日本住宅市场的宏观政策制度的基本内容 |
二、日本住宅市场的宏观政策调控 |
三、日本住宅市场宏观政策的特点 |
第四节 新加坡住宅市场的宏观政策 |
一、新加坡住宅政策制度的基本内容 |
二、新加坡住宅市场宏观政策调控 |
三、新加坡住宅市场的宏观政策的特点 |
第五节 香港住宅市场的宏观政策 |
一、香港住宅市场宏观政策制度的基本内容 |
二、香港住宅市场的宏观政策 |
三、香港住宅市场的宏观政策的特点 |
第六节 美、日、新、香港住宅市场的宏观政策的比较与启示 |
一、土地政策的比较 |
二、税收政策的比较 |
三、金融政策的比较 |
四、住房保障政策的比较 |
五、国际住宅政策的启示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住宅市场宏观调控工具分析 |
第一节 住房保障政策 |
一、住房保障政策的主要调控手段 |
二、住房保障政策的作用及影响 |
第二节 土地政策 |
一、土地政策的主要调控手段 |
二、土地政策宏观调控的传导机制 |
第三节 金融政策 |
一、金融政策调住宅市场的工具 |
二、金融政策的传导机制 |
第四节 税收政策 |
一、税收政策主要工具 |
二、税收政策对住宅市场的传导机制 |
第五节 住宅房地产业政策 |
一、住宅房地产业政策的内涵 |
二、住宅房地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三、住宅产业政策的作用 |
第六节 行政手段 |
第七节 法律手段 |
一、对土地供给与住宅市场的影响 |
二、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影响 |
三、对落实住房政策的影响 |
第八节 综合政策的传导机制与作用 |
一、政策乘数 |
二、土地政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共同作用 |
第九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关于中国住房问题的现状与讨论 |
第一节 中国住宅消费和住宅产业发展阶段的判别 |
第二节 中国住宅市场及住宅政策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的主体缺位 |
二、供地制度缺陷是地王频现之源 |
三、经济适用房配套制度设计不合理 |
四、错误的住房消费观念 |
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 |
第三节 房价宏观调控失效新解 |
一、房价上涨的现实 |
二、针对房价上涨的调控政策 |
三、房价越调越涨的原因新解 |
第四节 短期经济利益与百姓安居乐业的政策考量 |
一、关于住房问题的认识 |
二、关于住房政策的指导思想 |
三、关于我国住房政策取向的思考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中国住宅市场宏观政策及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中国住宅市场宏观调控政策 |
一、完善我国住宅市场宏观调控的法律 |
二、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 |
三、完善住宅土地政策 |
四、完善住宅金融政策 |
五、完善住宅税收政策 |
第二节 中国住宅市场宏观调控的措施与建议 |
一、树立"人人有适当的房住"的目标 |
二、注重政策间的配套性和政策的系统性 |
三、加快"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进程 |
四、切断保障性住房市场化通道 |
五、加强对住宅房地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 |
六、加快"物业税、遗产税"制度出台进度 |
七、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
八、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全文总结 |
第二节 住房问题的更多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成果 |
后记 |
(8)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研究 ——基于创新系统理论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背景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背景 |
1.2 创新系统基本理论概述 |
1.2.1 熊彼特技术创新理论 |
1.2.2 技术变迁理论 |
1.2.3 创新系统理论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国外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研究进展 |
1.3.2 国内农业技术创新研究进展及评述 |
1.4 研究目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二章 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
2.1 环境友好技术 |
2.1.1 “环境友好”概念的提出和内涵 |
2.1.2 环境友好农业 |
2.1.3 环境友好农业技术 |
2.2 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 |
2.2.1 农业技术创新的内涵界定 |
2.2.2 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的内涵界定 |
2.2.3 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与传统农业技术创新的相异性及效应分析 |
2.3 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特征 |
2.3.1 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的特性 |
2.3.2 网络性和系统性 |
2.3.3 创新主体的多元性 |
2.3.4 投入的高风险性 |
2.3.5 高效性和效益的外部性 |
2.3.6 准公共物品性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三章 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与政策激励 |
3.1 技术创新的制度激励的思想及理论进展 |
3.1.1 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基本理论 |
3.1.2 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理论的最新进展和趋势 |
3.2 农业技术创新制度激励的演变及内在逻辑 |
3.2.1 农业技术创新与制度激励 |
3.2.2 农业技术创新激励制度的演变 |
3.2.3 农业技术创新激励制度演变的逻辑 |
3.3 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与政策激励的经济学分析 |
3.3.1 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激励的依据 |
3.3.2 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政策激励的作用和提出的新要求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四章 欧美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政策经验、对比与借鉴 |
4.1 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各国农业科技创新的战略核心 |
4.2 美国和欧盟促进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政策经验 |
4.2.1 美国的经验与借鉴 |
4.2.2 欧盟的经验与借鉴 |
4.3 欧美政策经验对比 |
4.3.1 美国与欧盟在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方面的异同分析 |
4.3.2 美国与欧盟在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方面的局限性 |
4.4 欧美政策经验对我国的借鉴和启示 |
4.4.1 提供了进一步加速我国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现实必要性依据 |
4.4.2 当前我国加速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政策重点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五章 化肥产业政策调整与改革探析 |
5.1 我国化肥产业及化肥产业政策现状 |
5.1.1 我国当前化肥产需状况和特征 |
5.1.2 我国当前化肥产业政策及研究进展 |
5.2 我国当前化肥产业政策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效应分析 |
5.2.1 农户环境友好技术需求行为分析 |
5.2.2 化肥替代技术研发机构的技术供给行为分析与模型 |
5.2.3 化肥限价和化肥企业补贴政策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效应分析 |
5.3 化肥产业政策改革与调整政策建议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六章 农业环境保护政策与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 |
6.1 波特假说(Porter Hypothesis)理论与证明 |
6.1.1 波特假说的基本内涵和实现途径 |
6.1.2 波特假说的证明和启示 |
6.2 农业环境管制成本收益有效假设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效应 |
6.2.1 克服农业生产的X非效率和组织失灵 |
6.2.2 结构效应 |
6.2.3 规模效应 |
6.2.4 技术和生产累积效应 |
6.2.5 技术变迁效应 |
6.2.6 竞争优势效应和社会福利效应 |
6.3 我国农业环境保护政策现状及对策 |
6.3.1 我国农业环境保护政策现状 |
6.3.2 基于波特假说的我国农业环境管制结构构建与建议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七章 绿色农业产业政策与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 |
7.1 绿色农业产业政策的理论依据 |
7.1.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7.1.2 价值链理论 |
7.1.3 市场失灵理论 |
7.1.4 幼稚产业培育理论 |
7.1.5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7.2 绿色农业产业政策与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理 |
7.2.1 需求效应 |
7.2.2 稳定预期和创新可持续性激励 |
7.2.3 R&D支持和R&D计划性、方向性和预见性 |
7.2.4 组织安排和组织关系构建 |
7.2.5 创新环境和氛围 |
7.3 我国绿色农业产业政策现状与建议 |
7.3.1 我国绿色农业产业及产业政策发展现状及问题 |
7.3.2 我国绿色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创新的建议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八章 农业产业组织化与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 |
8.1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和演化理论的农业产业组织演变的逻辑 |
8.1.1 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和内涵 |
8.1.2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和演化理论的农业产业组织演变的逻辑 |
8.2 农业产业组织化对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功能和效应分析 |
8.2.1 创新成本节约功能 |
8.2.2 创新收入流分配和福利增长功能 |
8.2.3 技术推广和扩散功能 |
8.2.4 承接功能 |
8.2.5 创新能力培育功能 |
8.3 我国农业产业组织化现状与对策 |
8.3.1 我国农业产业组织化现状、主要问题和争议 |
8.3.2 基于农业可持续发展观点的我国农业产业组织化发展的建议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中国省级电力市场设计的研究 ——以湖北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表目次 |
图目次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目的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三节 论文结构 |
第二章 自然垄断理论与规制理论述评 |
第一节 自然垄断理论述评 |
第二节 规制理论述评 |
第三章 电力产业:从规制到放松规制 |
第一节 电力产业的特点 |
第二节 电力产业结构的演变 |
第三节 电力产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及其变迁 |
第四节 放松规制的电力产业 |
第四章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内外实践 |
第一节 电力市场概述 |
第二节 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评述 |
第三节 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评述 |
第五章 中国省级电力市场设计 |
第一节 中国省级电力市场概述 |
第二节 设计基于监视价格的差量合约以抑制市场势力 |
第三节 设计合理的输电成本分摊方法 |
第四节 中国省级电力市场总体设计 |
第六章 湖北电力市场分析 |
第一节 湖北省电力系统概况 |
第二节 湖北电力市场建设的必要性与客观条件分析 |
第三节 湖北电力市场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
第四节 湖北电力市场的市场结构分析 |
第五节 湖北电力市场市场成员的市场势力分析 |
第六节 湖北电力市场市场成员的市场行为模拟分析 |
第七章 湖北电力市场设计 |
第一节 建设湖北电力市场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
第二节 湖北电力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任务 |
第三节 现阶段湖北电力市场的市场模式和市场交易 |
第四节 湖北电力市场主体及其职责 |
第五节 湖北电力市场运营系统建设 |
第六节 湖北电力市场建设的组织实施 |
第七节 湖北电力市场电量调整方案的模拟运行分析 |
第八节 湖北电力市场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分析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公路运输的交易治理与经济管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与问题定义 |
1.1.1 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概述 |
1.1.2 一般性问题 |
1.1.3 特殊性问题 |
1.2 文献综述 |
1.2.1 经济管制的界定 |
1.2.2 公路运输经济管制研究的回顾 |
1.2.3 现有研究的缺陷 |
1.3 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概念体系、术语约定和假设 |
1.3.2 基本逻辑过程与内容框架 |
1.3.3 实证资料与理论工具 |
1.4 论文的创新性 |
1.4.1 对运输经济学理论的拓展 |
1.4.2 公路运输经济管制研究方法的创新 |
1.4.3 本文形成的新观点 |
本章小结 |
第2章 公路运输需求的特征 |
2.1 运输需求的完整性 |
2.1.1 基本运输业务与复合运输业务 |
2.1.2 运输产品的差异与创新 |
2.1.3 完整运输产品是运输需求的主体 |
2.2 运输需求与运输需求价格弹性 |
2.2.1 运输需求 |
2.2.2 运输需求的派生性 |
2.2.3 运输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 |
2.3 运输的公益性与外部性 |
2.3.1 运输的公益性 |
2.3.2 运输的外部性 |
2.3.3 公平与可行的公平 |
本章小结 |
第3章 公路运输的规模经济和产业关联结构 |
3.1 运输效率与企业规模 |
3.1.1 以往研究中关于运输效率和企业规模的三个命题 |
3.1.2 规模经济与规模经济性、外部规模经济与内部规模经济 |
3.1.3 基本运输业务的规模收益和规模经济 |
3.2 公路运输的产业关联 |
3.2.1 运输产业的产业关联结构 |
3.2.2 运输供给以一体化为特征 |
3.2.3 运输网络的效率模型 |
3.3 运输业的交易费用与交易治理 |
3.3.1 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机会主义 |
3.3.2 运输组织的企业边界与市场边界 |
3.3.3 运输市场交易治理结构的缺陷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公路运输市场效率的改进 |
4.1 公路运输的市场效率 |
4.1.1 运输市场失灵的原因 |
4.1.2 公路运输市场的交易效率与运力过剩 |
4.1.3 交易治理结构与市场效率 |
4.2 运输业务集成与规模外部性 |
4.2.1 运输业务集成 |
4.2.2 外部规模经济与网络效应 |
4.2.3 运输业务集成的困难 |
4.3 公路运输的交易治理结构 |
4.3.1 运输业务集成商 |
4.3.2 虚拟企业 |
4.3.3 企业网络与网络型交易治理结构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公路运输经济管制的理论与制度 |
5.1 经济管制的理论基础 |
5.1.1 经济管制理论 |
5.1.2 管制、放松管制与公营企业 |
5.1.3 市场准入、价格管制与服务质量管制 |
5.2 公路运输经济管制的历史与目标 |
5.2.1 国外运输管制的历史 |
5.2.2 公路运输经济管制的目标 |
5.2.3 公路运输经济管制收益的分配 |
5.3 我国公路运输的经济管制制度 |
5.3.1 公路运输管制体制 |
5.3.2 我国公路运输经济管制体制的形成 |
5.3.3 地方政府在公路运输经济管制中的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公路旅客运输的经济管制 |
6.1 公路旅客运输市场的市场结构 |
6.1.1 公路旅客运输市场的形成 |
6.1.2 公路旅客运输市场结构的多样性 |
6.1.3 公路旅客运输市场的市场失灵及其原因 |
6.2 公路旅客运输经济管制的策略 |
6.2.1 公路旅客运输经济管制的目标 |
6.2.2 公路旅客运输的市场准入 |
6.2.3 公路旅客运输的价格管制策略 |
6.3 公路旅客运输管制的制度变迁与政策建议 |
6.3.1 公路旅客运输经济管制体制框架 |
6.3.2 公路旅客运输经济管制制度 |
6.3.3 公路旅客运输市场管制的政策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7章 货物运输的经济管制 |
7.1 公路货物运输及其特征 |
7.1.1 公路货物运输及其特点 |
7.1.2 市场划分与市场结构 |
7.1.3 公路货物运输市场的困局 |
7.2 货物运输的经济管制 |
7.2.1 现行公路货物运输经济管制的法律与政策 |
7.2.2 公路货物运输经济管制的着眼点 |
7.2.3 经济管制的作用 |
7.3 货物运输经济管制的政策建议 |
7.3.1 经济管制的基本策略——抑制机会主义 |
7.3.2 机会主义治理措施的实施主体及有效性评价 |
7.3.3 经济管制与市场培育并重 |
本章小结 |
第8章 对运输行为外部性的经济管制 |
8.1 交通运输的外部性 |
8.1.1 交通运输的外部性 |
8.1.2 超限运输及其外部性 |
8.1.3 对负外部性的抑制与内部化 |
8.2 超限运输形成的市场条件 |
8.2.1 产品结构、产业布局与运输需求 |
8.2.2 超限运输市场条件的形成 |
8.2.3 超限运输形成原因的进一步分析 |
8.3 超限运输的经济管制 |
8.3.1 管制的现状与困境 |
8.3.2 可行的管制策略 |
8.3.3 对治理超限运输的政策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的经济管制 |
9.1 研究的背景与问题 |
9.1.1 我国高速公路的运营模式 |
9.1.2 收费高速公路领域的政企不分 |
9.1.3 本章研究的问题 |
9.2 经济性收费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率 |
9.2.1 高速公路的共享性、排他性和公益性 |
9.2.2 高速公路收费制度的经济效率 |
9.2.3 高速公路的效率交通量 |
9.3 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的价格博弈 |
9.3.1 国有企业及其责任 |
9.3.2 高速公路的价格博弈 |
9.3.3 政府对高速公路公司的价格管制 |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结束语 |
10.1 对本文研究内容的总结 |
10.1.1 对公路运输经济管制的总结性陈述 |
10.1.2 对运输经济学若干问题研究的结论与意义 |
10.1.3 区域运输、区域经济与标尺竞争 |
10.2 管制策略与政策建议 |
10.2.1 经济管制应当以市场机制为基础 |
10.2.2 经济管制必需与社会管制和法制建设相结合 |
10.2.3 注意经济管制的局限性 |
10.3 对有关研究的展望 |
10.3.1 运输经济理论亟待拓展 |
10.3.2 重视区域运输的研究 |
10.3.3 规范分析是新的研究领域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政府微观价格管制行为的误区——最低限价为什么不可行(论文参考文献)
- [1]关于完善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研究[A]. 万科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课题组. 2017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成果, 2017
- [2]中国药价管制失灵的原因分析及政策选择[D]. 于超.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7(02)
- [3]中国纵向价格垄断—形态、来源、损害、认知误区与豁免[D]. 高牟.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5(09)
- [4]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 胡川宁. 西南政法大学, 2014(08)
- [5]城市住房援助政策评估与仿真实验[D]. 张齐武. 华中农业大学, 2013(12)
- [6]医疗市场规制体系构建及应用研究[D]. 王晓玲. 武汉大学, 2010(05)
- [7]中国住房问题宏观政策研究[D]. 张平石. 武汉大学, 2009(05)
- [8]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研究 ——基于创新系统理论的视角[D]. 沈宇丹. 华中农业大学, 2009(07)
- [9]中国省级电力市场设计的研究 ——以湖北省为例[D]. 聂江洪. 武汉大学, 2009(09)
- [10]公路运输的交易治理与经济管制[D]. 颜飞. 长安大学, 20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