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疫重基层 执法堵源头——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赵雨西[1](2021)在《动物防疫法治问题调查研究 ——以X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为例》文中提出畜牧养殖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国的动物疫病发生率也相对较高,突发性的疫病经常会造成大量动物死亡,导致大量的财产损失。严重的动物疫病往往发生得较为突然,且极易感染、症状严重,并可以在短时间内大面积传染。除此之外,动物疫病的发生还会破坏公共环境安全,使畜牧业的发展滞后,对国家经济造成重大创伤。尤其是新冠疫情的爆发,此次疫情不仅突破了人畜共患病传染的新防线,也让全世界的人民群众意识到动物防疫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为了保证畜牧业的稳定发展,必须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动物防疫法律体系十分重要,同时它还是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的法律标准。在2018年,我国出现了一场严重的非洲猪瘟,传播速度非常快,短时间内就席卷了我国多个省份。为了应对这场疫情,大量生猪被扑杀,许多养殖场都出现了巨额亏损,市场上猪肉供需不平衡,一时间猪肉价格疯狂上涨。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更是体现出动物防疫法治工作亟待完善。本文通过以X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法治建设为例来研究X市动物疫情防控法治问题,重点从立法、法定行政制度、执法、司法、守法五个方面阐述X市非洲猪瘟疫情中《动物防疫法》及其动物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在适用过程中的独特之处及出现的问题。我国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完善,尤其是在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后,我国的《动物防疫法》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涵盖了部门规章、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律要求等,构成了一个全面、完整的法律体系,保障动物防疫的开展。《动物防疫法》修改以后各省市相对应的配套规章应予以完善,以此推动地方动物疫情法治建设。通过对已出台的法规内容予以研读和借鉴,本文就以完善X市动物疫情法治建设为立足点提出相应的建议。总体而言,我国有关动物防疫的法规是相对全面的,但随着社会不断的进步与许多新挑战的产生,特别是非洲猪瘟等严重疫情的传播,再加上人畜共患病迹象的突发,给我国的动物防疫体系带来了危机和挑战。本文通过对X市的实地调查研究,结合X市的具体环境及情况,建议通过从加强动物卫生法律规范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动物防疫法治体系配套制度,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动物防疫法治司法体系,以及持续建设普法体系和促进基层守法意识五个方面的措施来提高X市动物疫病防控法治水平和效果,在研究方法上,也比较重视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结合X市独特的地理和人文环境,期望在此基础上为该市动物防疫法治体系建设的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构建适合X市独特地理和法治环境的基层动物防疫法治体系。相信随着动物防疫法治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与公民的重视,X市在动物防疫法治体系建设方面也必定会越来越完善。
何莉[2](2020)在《大市场监管背景下Z市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与对策》文中指出2018年的机构改革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行了改革,推行对市场“秩序监管”+“安全监管”的大市场综合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在内的多项职能。本论文在2018年机构改革背景下,在监管体制重大调整期,运用文献分析、实证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跟踪观察Z市D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此轮改革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情况,得出当前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不同层面的问题:一方面在制度设置层面,大市场监管职能融合存在冲突;第二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纵横向组织管理衔接不畅顺;第三在个体层面上,基层人员对大市场监管现状认可度不高。并分析了问题成因在于,一是大市场监管体制的顶层设计仍存缺陷,未能从法治上明晰综合监管体制下实施异质监管的差异,法制保障不足,且县区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短板;二是组织实施机构改革目标存在执行扭曲,自上而下单向推动改革影响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效,机构改革中的利益博弈、资源争夺削弱了市场监管资源,纵向事权分配不合理、横向沟通协作机制的不完善,影响了监管效能;三是激励个体主动参与完善大市场监管机制的措施不足,对干部队伍的激励考核以及管理培训都存在短板。论文同时提出深化推进改革、理顺政府监管纵横关系、理顺政府与非政府主体合作治理关系、完善法律制度,改进监管理念的改进思路。
翟磊[3](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吴志伟[4](2019)在《河南省动物产地检疫监督现状的调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肉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遂致人为的动物以及动物产品的流通也愈加频繁,那么动物产地的检疫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问题。本文立足于此,阐述动物产地检疫监督的必要性,并以河南地区为例,浅谈河南省动物产地检疫监督现状,并对其提出几点建议。动物检疫是以国家法律为依据,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动物的检验行为。而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中的一种,指的是动物以及动物产品在离开生产地时所需要进行的检疫环节。1动物产地检疫监督的必要性随着近年来我国致病性禽流感、猪口蹄疫病等等的频频发
闫文慧[5](2019)在《浅谈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文中提出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对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至关重要,新形势下,提高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效率和质量意义重大。本文针对天水市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现状及主要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
唐子凡[6](2017)在《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了了解当前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以便制定有效策略以解决相关问题,本文以长沙市为案例研究对象,对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现状展开调查研究,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包括动物卫生监督法律制度不健全、标准化建设存在缺陷、发展理念相对滞后、体制机制仍未理顺、监督力量相对薄弱及执法手段比较落后等,最后结合长沙市实际情况,从湖南省方面和长沙市方面两个方面提出了建立和制定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应对措施,为完善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提供借鉴与参考。
农布恩主,朱云佳,孙永科[7](2017)在《浅谈当前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源头和基本保障,关系到一个地区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基础工作,是保证畜禽及畜产品能够进入正常贸易流通市场的重要环节,也是整个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本文笔者对当前基层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措施,对提高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有着重大的意义。
陈艳芳,田成[8](2016)在《竹山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现状问题及建议》文中研究说明竹山地处鄂西北边陲,西与陕西旬阳接壤,南与重庆巫溪毗邻。版图面积3586平方公里。数山区农业县,八山一水一分田。竹山县动物卫生监督局(竹山县动物检疫站)成立于1960年;2005年撤销竹山县动物检疫站,成立竹山县动物防疫检疫总站,级别为副科级;2008年撤销竹山县动物防疫检疫总站,成立竹山县动物卫生监督局(加挂竹山县动物检疫站牌子),机构规格仍为副科级;2014年5月,县委、县政府将原县商务
文炼钢,罗冬生,陈宇明,吴杰,陈铁军,王洁[9](2016)在《湖南省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调研》文中指出通过对湖南省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探索的综述,分析了现有制度存在发展理念滞后、体制机制未理顺、监督力量薄弱、执法手段落后、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等问题,建议从统筹规划、监管体系、工作保障、宣传引导等方面入手,全方位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黄夏,黄庭军,张逢友,陆荣宝,李华明,磨龙春,廖朝辉,肖伟[10](2015)在《关于建立我区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建议》文中提出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畜产品市场日益丰富,畜产品数量供不应求的问题早已成为历史,代之而来的是对畜产品安全的担忧,畜产品安全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提高畜产品的安全水平,是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经过调查,笔者认为我区畜产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有必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确保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全区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防疫重基层 执法堵源头——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防疫重基层 执法堵源头——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1)动物防疫法治问题调查研究 ——以X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X市动物防疫法治调查情况 |
一、X市动物防疫相关法律规范 |
(二)地方层面 |
二、X市动物防疫法定行政管理 |
(一)疫情报告和通报制度 |
(二)疫情预防和检疫制度 |
(三)疫情控制和扑灭制度 |
三、X市动物防疫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
(一)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分析 |
(二)行政处罚案件分析 |
四、X市动物防疫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
(一)查处违规调运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涉刑行为 |
(二)动物卫生领域的其他涉刑行为 |
五、X市动物防疫普法工作与守法情况 |
第二章 X市动物防疫法治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X市动物防疫相关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兽医法律立法不完善 |
(二)野生动物防疫检疫规程存在法律缺位 |
二、X市动物防疫法定行政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行政执法流程不透明,执法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
(二)执法行为留痕方式少,行政执法过程难以回溯 |
(三)重大执法决定监管弱,权力内控方式过于单一 |
三、X市动物防疫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权责不明 |
(二)卫生监督执法欠缺相应配套法律规章 |
四、X市动物防疫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一)执法司法的标准化、协调性有待完善 |
(二)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有待深化 |
五、X市动物防疫普法工作与守法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普法机制尚需完善 |
(二)公众守法意识薄弱 |
第三章 完善X市动物防疫法治的对策建议 |
一、完善我国动物防疫相关法律规范 |
(一)积极推进《兽医法》立法 |
(二)完善X市野生动物防疫检疫管理法律体系 |
二、完善X市动物防疫依法行政管理 |
(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 |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
三、完善X市动物防疫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
(一)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
(二)推进动物卫生综合执法队伍改革 |
(三)建立重大动物疫情举报体系 |
四、完善动物防疫法和刑法之间的衔接 |
(一)公正司法,协同发挥动物防疫过程法治权威 |
(二)加强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
五、完善X市动物防疫普法与守法机制 |
(一)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
(二)丰富社会监督形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2)大市场监管背景下Z市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食品安全问题产生根源分析 |
1.2.2 关于食品安全政府监管 |
1.2.3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
1.2.4 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机制的优化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大市场监管 |
2.1.2 餐饮服务 |
2.1.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
2.1.4 食品安全管理、监管与社会共治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无缝隙政府理论 |
2.2.3 回应性监管理论 |
第三章 大市场监管体制下Z市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状况 |
3.1 D区餐饮服务行业基本状况 |
3.1.1 数据情况 |
3.1.2 行业特点 |
3.2 D区大市场监管体制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构成 |
3.2.1 监管主体 |
3.2.2 监管法律依据 |
3.2.3 监管内容 |
3.3 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具体监管手段 |
3.3.1 事前监管手段 |
3.3.2 事中监管手段 |
3.3.3 事后监管手段 |
3.4 大市场监管改革前后食品安全监管对比 |
3.5 大市场监管体制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促进 |
3.5.1 整合基层监管力量,有利于扩大监管覆盖面 |
3.5.2 拓展监管网络,有利于形成多层次监管合力 |
3.5.3 外部协调转为内部协调,降低部门之间协调成本 |
3.5.4 综合监管模式有利于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的边界 |
第四章 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
4.1 制度设置层面上,大市场监管职能融合存在冲突 |
4.1.1 机构整合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目标模糊化 |
4.1.2 监管理念仍待改进 |
4.1.3 政府部门缺乏作为治理网络结点的能力 |
4.2 组织实施过程中,纵横向组织管理衔接不畅顺 |
4.2.1 监管职能融合成果主要体现在机构简单撤并层面 |
4.2.2 纵横向部门未有效形成协同监管的共识 |
4.2.3 基层执法难和法律缺乏有效执行现象损害执法权威性 |
4.3 个体层面上,基层人员对大市场监管现状认可度不高 |
4.3.1 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职业满意度偏低 |
4.3.2 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对体制改革的认同感有待提高 |
第五章 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成因分析 |
5.1 对大市场监管体制的顶层设计仍存缺陷 |
5.1.1 未从法治上明晰综合体制下异质监管的差异 |
5.1.2 当前大市场监管未突破传统监管范式,与治理现代化有差距 |
5.1.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市场监管法制保障不足 |
5.1.4 县区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短板 |
5.2 组织落实机构改革目标存在执行扭曲 |
5.2.1 自上而下单向推动改革影响大市场监管体制成效 |
5.2.2 机构改革中利益博弈造成资源争夺削弱监管资源 |
5.2.3 纵向监管事权分配不合理 |
5.2.4 横向沟通协作机制不完善 |
5.2.5 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
5.3 激励个体主动参与完善大市场监管机制的措施不足 |
5.3.1 干部队伍缺乏有效激励考核机制 |
5.3.2 缺乏对综合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 |
第六章 完善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
6.1 继续优化监管体制,推进改革达到既定目标 |
6.1.1 成立对角线跨层级领导机构纵深推进改革,理顺大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
6.1.2 理顺内设机构的分工履职 |
6.1.3 优化人员配置 |
6.2 完善机制,提升地区决策协调能力和执行效率 |
6.2.1 推动成立掌舵组织,并将划桨组织与掌舵组织分离 |
6.2.2 合理运用行政协议等手段,完善横向部门协调机制 |
6.3 明确事权划分,确保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
6.3.1 推动事权划分法治化 |
6.3.2 加快县区级政府职能转化,改善县级公共服务部门结构 |
6.3.3 在明确事权划分的基础上调整纵向财政关系 |
6.4 明晰指导思想 |
6.4.1 进一步明晰综合监管大框架下各领域执法的协调规则 |
6.4.2 职能有机整合,促进化学融合 |
6.5 把政府打造成多元监管网络节点 |
6.5.1 政府向非政府主体让渡监管权利主导形成多主体治理 |
6.5.2 政府主导与非政府主体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
6.5.3 建设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 |
6.6 明晰监管权责,实现问责合理合法 |
6.7 以“顾客”为中心改进监管理念 |
6.7.1 增强组织弹性,适应监管需要 |
6.7.2 以业务为中心重塑监管流程 |
6.7.3 实施回应性监管策略 |
6.8 完善法律保障 |
6.8.1 改变单一提升行政处罚力度的立法思路,促进自律能力提升 |
6.8.2 促进民事、行政、刑事互相衔接的法律体系支撑多元共治 |
6.8.3 以立法推进改革 |
6.9 形成高效便捷的纵向沟通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人员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2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评价调查问卷 |
附录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访谈提纲 |
附录4 主要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列表 |
附录5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三定”方案职责规定比较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
(4)河南省动物产地检疫监督现状的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动物产地检疫监督的必要性 |
2 河南省动物产地检疫监督现状 |
3 对河南省动物产地检疫监督的建议 |
3.1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
3.2 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
3.3 加强宣传, 普及农户检疫知识 |
3.4 建立动物产地信息化网络, 提高执法效率 |
(5)浅谈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1 存在的问题 |
1.1 养殖户对产地检疫认识不够 |
1.2 疫病防控体系不健全 |
1.3 农村屠宰检疫率低 |
1.4 执法与宣传力度不够 |
1.5 基层动物产地检疫程序还不够规范 |
2 建议 |
2.1 加强基层产地检疫队伍组织建设 |
2.2 加大养殖场 (户) 的监管力度 |
2.3 加强技术培训,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
2.4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产地检疫的认识 |
3 结语 |
(6)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相关理论概述 |
1.2 国内外现状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2章 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现状的调查研究 |
2.1 调查材料与方法 |
2.1.1 调查材料 |
2.1.2 调查对象 |
2.1.3 调查方法 |
2.2 调查结果与分析 |
2.2.1 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立的历史 |
2.2.2 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发展现状 |
2.2.3 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
2.2.4 长沙市动物卫生执法基础设施的投入方面 |
2.3 小结与讨论 |
第3章 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 动物卫生监督法律制度不健全 |
3.1.1 法律法规不健全 |
3.1.2 法规规章不配套 |
3.1.3 技术标准与法规不衔接 |
3.2 标准化建设存在缺陷 |
3.2.1 案卷制作水平较低 |
3.2.2 总结报表质量差异较大 |
3.3 发展理念相对滞后 |
3.4 体制机制仍未理顺 |
3.4.1 职能定位不够清晰 |
3.4.2 属地管理仍未有效落实 |
3.4.3 基层机构有所弱化 |
3.4.4 官方兽医管理缺失 |
3.4.5 政策调整缺乏有效衔接 |
3.5 监督力量相对薄弱 |
3.5.1 监管队伍有待加强 |
3.5.2 执法高压态势未全覆盖 |
3.6 执法手段比较落后 |
第4章 建立和制定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应对措施 |
4.1 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法律制度 |
4.1.1 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
4.1.2 配套法规规章 |
4.1.3 衔接技术标准与法规 |
4.2 完善标准化建设 |
4.2.1 强化队伍标准化建设,加强案卷制作水平 |
4.2.2 督查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提升总结报告质量 |
4.3 加快发展理念更新,通过宣传提升形象 |
4.4 理顺体制机制 |
4.4.1 严格落实准入机制 |
4.4.2 严格动物屠宰检疫管理 |
4.4.3 严格无害化处理制度 |
4.4.4 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
4.5 强化监督力量 |
4.5.1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
4.5.2 覆盖执法高压态 |
4.6 更新现有执法手段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浅谈当前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当前基层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1.1 执法主体问题 |
1.2 有关法律不配套 |
1.3 检疫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性 |
1.4 养殖场 (户) 缺乏报检意识, 对检疫工作不配合 |
2 规范动物检疫工作的几点对策 |
2.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保证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施 |
2.2 提高认识, 转变观念, 全面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
2.3 规范村级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 |
2.4 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
2.5 加强动物定点屠宰场点建设, 加大对基层动物检疫经费的投入 |
2.6 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
2.7 加强基层检疫队伍建设, 提高动物检疫人员的素质 |
2.8 加大监督力度, 促进产地检疫 |
3 小结 |
(9)湖南省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1 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调查情况 |
1.1 工作体系不断健全 |
1.2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
1.3 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
1.3.1严格落实检疫管理。 |
1.3.2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 |
1.3.3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
1.3.4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
1.4 监督模式不断创新 |
1.4.1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方面。 |
1.4.2规范执法方面。 |
1.4.3办案联动机制方面。 |
1.4.4应对舆情方面。 |
2 提升动物卫生监督能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
2.1 发展理念相对滞后 |
2.1.1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不突出。 |
2.1.2体系建设规划内容不具体明确。 |
2.2 体制机制仍未理顺 |
2.2.1职能定位不够清晰。 |
2.2.2属地管理仍未有效落实。 |
2.2.3基层机构有所弱化。 |
2.2.4官方兽医管理缺失。 |
2.2.5政策调整缺乏有效衔接。 |
2.3 监督力量相对薄弱 |
2.3.1监管队伍有待加强。 |
2.3.2工作经费投入不足。 |
2.3.3执法高压态势未全覆盖。 |
2.4 执法手段比较落后 |
2.5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
2.5.1法律法规标准盲区多。 |
2.5.2动物防疫违法成本低。 |
3 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的对策建议 |
3.1 强化统筹规划,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顶层设计水平 |
3.2 强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
3.3 强化工作保障,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力 |
3.4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形象 |
(10)关于建立我区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 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
1.1 监管网络体系不断健全 |
1.2 养殖场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加强 |
1.3 养殖、屠宰准出制度逐步建立 |
1.4 兽药经营逐步规范 |
1.5 推进畜牧产品安全信息化管理 |
1.6 加大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及推进无害化处理工作 |
1.7 养殖环节监管实现常态化 |
1.8 动物产地检疫与屠宰检疫监管进一步加强, 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
2 存在的问题 |
2.1 监管工作任务重 |
2.2 缺乏专门执法监管机构与人员、监管经费明显不足 |
2.3 队伍综合素质偏低 |
2.4 监管手段薄弱 |
2.5 监管内容多且复杂, 重点环节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
2.5.1 存在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定义的理解问题 |
2.5.2 生鲜乳质量安全问题 |
2.5.4 屠宰环节的问题 |
2.5.5 养殖环节问题 |
2.5.6 畜牧产品准出问题 |
2.5.7 死亡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
3 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
4 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的建议 |
4.1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
4.2 提升监管监测能力 |
4.2.1 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
4.2.2 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
4.2.3 监管手段提升工程 |
4.2.4 监管效率提升工程 |
4.2.5 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工程 |
4.3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激励和倒逼机制 |
4.4 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
四、防疫重基层 执法堵源头——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动物防疫法治问题调查研究 ——以X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为例[D]. 赵雨西. 贵州民族大学, 2021
- [2]大市场监管背景下Z市D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与对策[D]. 何莉.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3]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D]. 翟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河南省动物产地检疫监督现状的调查研究[J]. 吴志伟. 农民致富之友, 2019(12)
- [5]浅谈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J]. 闫文慧. 中国畜禽种业, 2019(03)
- [6]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唐子凡. 湖南农业大学, 2017(12)
- [7]浅谈当前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农布恩主,朱云佳,孙永科.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7(03)
- [8]竹山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现状问题及建议[J]. 陈艳芳,田成. 农民致富之友, 2016(20)
- [9]湖南省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调研[J]. 文炼钢,罗冬生,陈宇明,吴杰,陈铁军,王洁. 中国动物检疫, 2016(02)
- [10]关于建立我区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建议[J]. 黄夏,黄庭军,张逢友,陆荣宝,李华明,磨龙春,廖朝辉,肖伟. 广西畜牧兽医, 20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