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入世后会计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姜帅帅[1](2021)在《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中国企业出口产品加成率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经贸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强,2020年新冠疫情的大流行进一步加剧了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在全球化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加剧必然推动全球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上升。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将对一国对外贸易产生多维度的影响,关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研究已成为近年来经济学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我国已进入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出口产品竞争需要从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转变,出口产品加成能力的提升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那么,在贸易政策不确定性背景下,我国出口产品加成率如何才能获得快速的提升,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会从哪些路径对出口产品加成率产生影响,这些作用路径的方向和程度又如何,政府和企业应该怎样去应对?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以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我国出口企业产品加成率影响为主题,着重对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侧重从哪些路径对我国出口产品加成率产生影响进行深入探讨。在理论分析层面,基于异质企业理论的基本假设和分析框架,沿用Handley(2014)的基本思路,从消费者和生产者行为入手,首先论证了企业出口决策的影响因素及临界条件。以关税变化作为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因素的替代变量,模型中纳入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因素,论证了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条件下,企业出口决策的条件;最后,结合模型推导的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与出口产品加成率的关系式,通过使用比较静态分析方法,论证并得出了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会抑制出口产品加成率提高这一基本理论假设。在实证层面,论文使用1998-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海关数据库的匹配数据进行分析。首先,在已有文献对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和出口产品加成率测度方法的基础上,测算并改进了关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指数和出口产品加成率的测算方法,同时分别对这两个关键变量进行了测算和特征事实描述;其次,基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入世)做为准自然实验,构造双重差分模型(倍差法),系统评估了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我国制造业企业出口产品加成率的影响。研究发现,从大样本来看,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下降会提升我国出口产品加成能力,且此研究结论比较稳健;机制考察结果表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可以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复杂度及出口产品质量并降低出口产品边际成本路径刺激我国出口产品加成率的提升,研究结果并没有发现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会通过影响出口产品价格路径刺激我国出口产品加成率提升。最后,研究发现,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我国出口产品加成率的影响存在显着的异质性特征。进一步地,论文还考察了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行业加成率的动态影响效应,首先借鉴Melitz和Polanec(2015)的生产率分解思路对行业加成率的增长率进行分解。研究发现,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下降使得企业内加成率显着提升,但并没有使加成率较高企业的市场份额提高,地区要素市场化程度的改善却存在显着的市场份额改善效应;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下降使得部分加成率较低的企业进入了市场,从而降低了行业加成率平均水平;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下降加速了加成率较低企业市场退出的概率。论文研究结论对贸易政策不确定性背景下我国出口产品加成率的提升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为有效规避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我国企业出口产品加成率的不利冲击提供了决策依据。
潘晶晶[2](2016)在《丘博保险江苏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文中指出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中国保险业也获得了迅猛的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第四大保险市场,世界知名保险集团也纷纷把关注点投向中国市场并要求进入该新兴市场。有着一百三十多年历史的美国丘博集团就是其中一家,它以其出色的理赔服务、备受好评的商业道德和强大的财务能力获得世界保险领域内最具有权威的独立评级机构所给予的高度评价,并成为美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财产及责任保险公司之一。但是丘博进入中国市场后发展并不顺利,保费收入增长不大,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尤其是丘博进入江苏市场的四年里,业务发展不平衡并且波动性大,始终处于行业末位。2013年以光伏产品为依托的责任,保险保费下滑严重,坏账增多,同时受丘博上海总公司开业13年未盈利的影响,集团母公司对丘博中国江苏业务发展策略进行了调整,由直保业务转型为分保业务为主的保险公司。但种种迹象表明,该战略并不适合丘博江苏的发展。丘博进入江苏市场还处于摸索阶段,没有能发挥自身优势,寻找到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如何能发挥丘博的产品优势,更好的为中国企业服务,同时扩大保费规模,都需要经过细致的调研和详尽的准备。针对上述情况,本文选择丘博保险江苏公司发展战略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丘博集团进入中国市场的历程梳理,详细介绍了丘博江苏的组织构架、管理模式和主要经营指标。对丘博江苏外部环境的分析主要采用了 PEST分析法和五力模型分析法,对丘博江苏内部条件的分析主要从管理体制分析、员工队伍分析、企业创新能力分析、销售网络和渠道资源分析、公司的管理技术与风险控制分析和核心竞争力分析六个方面进行。通过上述分析后,得出丘博江苏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制定了以差异化战略为基础,以责任险和理赔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战略。为了保障差异化战略的顺利实施,文中提出了通过变革组织、渠道建设、产品客户服务创新、人才培养、企业本土文化培育、信息系统规划和发展互联网保险等六个方面进行变革,为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池上莎[3](2011)在《保税区税收法律制度及区内海事服务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保税区是一个涵盖保税仓储、进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和船舶融资租赁等功能的区域。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保税区,是我国继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后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与传统的自由贸易区不同的是,保税区实行“境内关外”政策,实施优惠的税收法律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保税区,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进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现有政策,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优惠的税收法律制度并没有给保税区带来财税压力,相反的,保税区的税收收入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税收收入。对保税区内海事服务税收法律制度研究能从现有的实际操作和立法层面进一步剖析保税区海事服务功能,为建立健全我国保税区区内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中国保税区税收法律制度在逐步完善的过程当中。从我国现有的保税区立法体系看出,保税区税收法律制度主要制定者仍在地方,地方的保税区实施条例成为保税区开展各项服务功能的重要执法依据。通过对我国保税区各层级法律法规的对比分析,本文研究我国保税区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优势及劣势并做出——列举,并就此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参考意见。研究保税区税收法律将是我国提升我国国际贸易的重要一步,对我国经济发展功不可没。
张杰辉[4](2008)在《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风险,信用风险是其中之一,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保证体系或风险转移制度来规范建设活动主体的行为。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工程保证担保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已成为保障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序进行及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信用工具。我国担保制度起步晚且尚不健全,施工企业过多造成的低价恶性竞争,给施工企业日后无法完全履行施工合同及业主拖欠工程款埋下隐患。本文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理论,研究建筑市场上的承包商的履约行为;运用非合作博弈理论分析业主与承包商的困境,针对我国当前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订立与履行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各方当事人和社会所造成的负面后果,论述了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能够解决建设活动主体违约的机理。进一步,论文借鉴斯蒂格里兹和温斯对银行信贷配给的研究,验证了仅提高担保费率无法化解银行担保风险,加强对申请人的审查力度是可行的方法之一,并就审查力度与申请人履约率之间的关系进行经济学分析。在借鉴国外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与实践,以及国内相关研究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作者从事建设银行中间产品业务工作过程的体验,研究我国银行业在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建立和运行过程,如何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进行工程保证担保产品的选择、定位、业务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以提高工程保证担保的业务技术水平、降低风险,并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发挥其重要的保障与支持作用。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的现实条件出发,分析了我国银行业应成为开展工程保证担保业务的主体。应把业主方支付保证担保、承包商履约(工程承包)保证担保、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和预付款保证担保作为银行业面向工程建设的中间产品业务的核心产品,加强行业内部运作机制、监管体系建设和现代科学管理手段的开发与应用,整体提升工程保证担保的业务水平。论文在强调有效应用反担保手段防范银行工程保证担保风险的同时,重点研究了工程保证担保业务的前期受理、保函定价、合同审核和后期跟踪管理等方面的机制建设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方法和应对策略。
温智谋[5](2008)在《海峡两岸税制对外商投资的影响比较》文中研究说明税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根据自己的社会经济、政治等具体情况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税收体系,它主要解决“开征哪些税、向谁征税、如何征税及如何保证国家税收的实现”等问题。而投资是经济主体为了获取预期不确定的收益而将现期一定的资源或经济要素转化为资本的行为或过程。税制会对投资造成一定的影响。从理论上讲,这些影响的作用点主要分布在投资人的投资决策、投资能力和投资结构等三个方面。其中影响投资决策主要是通过影响纳税人的投资收益率而得以实现;投资能力又主要受制于四个要素——企业留利、企业折旧、企业自筹资金和企业贷款,故而,税收对于投资能力的影响实际上落脚为对于上述四个要素的影响。而投资结构则主要是政府作为宏观管理的主体,如何调节市场结构、布局产业结构和引导投资方向的综合体,因此,税收对于投资结构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于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的影响。税制对投资的这些影响,在外商直接投资上,也有真实且颇大的反映。税制对投资的影响存在两种作用的路径:一种是自发地影响投资;一种是自觉地影响投资。这实际上是由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两种不同的作用理念所致。税收中性强调的是从微观机制入手,通过设置能使额外负担与效率损失较小的税种来减少税收的扭曲作用;但在宏观上,国家要积极利用税收手段来协调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宏观经济效率,这正是税收调控的要求,因此,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虽然矛盾,但目标却是一致的。海峡两岸现行的税制存在诸多的差异,对于投资影响最大的主要是三类税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其中在企业所得税中,因为“纳税义务人”、“税率”、“亏损弥补”、“境外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盈余分配所含的税额合并个人所得计算”、“税收优惠方式”、“资本的认定”和“费用扣除”等若干要素规定的不同,对于投资产生了迥异的影响。此外,因为两岸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具体内容的差异,对投资的影响也不可同日而语。海峡两岸都加入了WTO,WTO所蕴含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关税减让原则、反倾销反补贴原则和透明度原则对一国(地区)税制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以此原则来审视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税制结构,不难发现,两岸存在很多的不足。中国大陆的问题主要有四:歧视性税收政策;不符合反倾销、反补贴原则的税收政策;高关税和非关税限制措施并存;税收政策透明度低。台湾地区的问题主要有三:《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的不足;《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的缺憾;货物税的完税价格内外有别。因此,中国大陆应当坚持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相结合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现行的税制结构。对于企业所得税,应当:真正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适当降低税率、拓宽税基;调整优惠政策,转变优惠方式;改革征管模式,提高征管效率。对于个人所得税,应当:降低税率、减少档次、拓展税基;避免重复课税,协调好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对于增值税,应当: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完善扣税机制;取消现行增值税中的国内外税收政策差别;完善出口退税制度。
苏祯[6](2007)在《从中国工业部门的绩效角度论入世效应 ——基于行业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工业部门绩效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的整体运行状况。入世五年以来,在全球经济的大融通中,中国的工业产业在理性应对中逐步成熟,在广泛参与中稳步发展。入世给中国工业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最终并没有冲击到工业部门的总体绩效,相反,在入世之后中国工业部门的总体绩效表现出逐步持续提升的状态。中国工业部门绩效在入世前后的这种变动特征似乎与入世前大多数学者的预期有所背离。研究入世前后工业部门绩效及其影响因素的变动情况,解析工业部门绩效变动在各类工业行业之间的结构特征,了解各类工业行业的绩效及其影响因素在入世后的具体变化状况,对于相关部门和机构更好地把握中国工业部门未来的发展特征,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依据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重点分析中国工业部门绩效在入世前后的变动特征,并且通过构建中国工业部门绩效变动及其影响因素的面板数据模型,试图从竞争程度、资本密集度、规模经济以及对外贸易的变化等四个方面对入世后中国工业部门绩效的变动进行分析,同时,本文通过进一步建立采掘工业、轻工业、化学工业和重工业等四大部类的绩效变动模型,对入世前后工业部门绩效及其影响因素变动的结构特征进行了相应的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从全工业的平均水平来看,中国工业部门绩效变动的影响因素在入世后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中以企业规模和对外贸易与部门绩效的相关关系变化最为显着。入世后,由于中国工业部门的企业在扩张规模的同时忽视了规模经济实现的条件,从而使得中国工业部门平均来看呈现出显着的规模不经济性,不过,入世后,贸易自由度的扩大总的来说有助于中国工业部门总体绩效的提升。而进一步的各部类工业部门绩效变动模型的估计结果表明,由于中国工业部门中各行业的具体运行特征和比较优势有所不同,因此,竞争程度、规模经济对部门绩效的影响在各类工业部门之间存在显着的差异,入世效应在不同的工业部门中呈现出显着的结构特征。
刘颖[7](2007)在《CEPA贸易自由化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3年6月29日,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共同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文本及有关磋商纪要。CEPA的签署为两地经济整合提供了制度保障,并为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提供了现实范例。作为中国参与的第一个区域贸易协议,是顺应区域一体化勃兴及两地经贸发展趋势的产物,标志着中国为建立自由贸易区迈出了第一步。CEPA实施三年来效果显着,但同时也伴随着若干法律问题的出现。作为WTO规则的特殊例外,对CEPA制度本身及其运行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已成为时代要求。本文就CEPA贸易自由化实施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分别从法理、制度及发展角度进行探讨。首先分析了CEPA的产生背景及其名称背后的深刻用意,明确了CEPA的性质、模式及法律依据;其次深入CEPA规范的三大领域,探讨了货物贸易领域中的倾销风险及救济以及原产地规则问题;服务贸易领域中的“服务提供者”界定及“溢出效应”的防范问题;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领域中的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问题;最后总结了CEPA签署的意义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指出了仍需从外部及内部两方面完善CEPA:排除实施中的法律障碍,并构建政治化与司法化相结合的争端解决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泛中国经济圈的建立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杜玉琼[8](2006)在《CEPA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二战后,多边贸易自由化与区域贸易一体化并行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近年来,WTO多哈回合谈判步履维艰以及坎昆会议的受挫,加速了全球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区域贸易协定已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世界各国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大多出于政治、经济、法律以及其他原因的考虑,截至2005年2月,累计向GATT/WTO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已达312个,大多数区域经济组织是在WTO成立之后建立的。我国在加入WTO后经济运行状况总体良好,在区域贸易一体化成为国际经济发展的一种潮流,中国也在积极参与区域贸易一体化安排,1991年正式加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从建立到至今为止,中国一直参加于其中的活动:2002年11月4日中国——东盟领导人在柬埔寨金边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2003年6月29日,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英文缩写为“CEPA”,以下简称“CEPA”);2003年9月29日,双方又签订了6个附件;2003年10月17日,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6个附件。CEPA的签订是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次真正实践。有人评价为:CEPA,中国全面入世“实战演习”,并且是构建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起点,是中国实质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开始。 CEPA的实施为内地和港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内地和港澳经贸关系更加紧密。但同时也应看到,目前我国法学界对CEPA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深,再加上CEPA自身存在着一些令人困惑的法律问题,妨碍了CEPA的进一步实施。 由于内地和香港、澳门三地都是WTO成员方,所以CEPA是在遵守WTO规则的前提下签定的;从CEPA的法律性质看它又具有自由贸易协议的性质。所以本文的研究始终是结合WTO的相关规定和世界上几大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主要是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相关法律制度,来
代中现[9](2005)在《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势也正在日益加强,这其中涉及到了许多重要的法学理论问题。我国如何把握入世和CEPA协议全面实施的契机,这是关系到国家大政方针的现实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提出了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概念,对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所涉及到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本文通过CEPA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的研究,提出了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的设想,以求为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提供一个初步的参考路径,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提供一个可循的法律思路。这也是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所在。本文共分为六章,论文的具体内容结构如下:第一章从WTO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的快速发展,引导出对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的讨论。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国家间竞争的“新”法律制度形式其产生的基础、面临的困境以及代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形式的自由贸易协议(FTA)的扩张,最后,得出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时代来临的初步结论。第二章主要是论述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基础。首先讨论了实现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以及WTO框架下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并评析了WTO框架下与自由贸易协议相关的几个典型案例:有关WTO对区域贸易协议审查的美加自由贸易协议案、有关GATT第24条实施的欧共体关税同盟案、有关GATT第25条豁免的美加汽车部件贸易协定案、有关WTO争端解决机制协调的美欧香蕉案以及土耳其印度纺织品和服装数量限制案。第三章主要是对WTO框架下《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进行宏观剖析。首先,对CEPA协议的背景、基本内容和特点进行论证;其次,讨论了CEPA与WTO的关系;最后,论述了CEPA的法律性质及其实施前提和途径。第四章主要是探讨了CEPA协议中服务贸易法律问题。首先,对CEPA中“服务提供者”定义与资格确定予以论述;其次,对作为CEPA服务提供者“香港公司”定义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研究了实施CEPA中服务贸易承诺存在的问题。第五章主要研究了CEPA协议中货物贸易和其他法律问题。首先,分析了CEPA协议中原产地认定标准存在的法律问题;其次,对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之间倾销和保障措施问题予以研究;最后,讨论了CEPA协议中执行与司法审查和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第六章主要是提出和分析在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首先,探讨了在WTO框架下对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制度的宏观把握,主要提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战略定位、区域取向和需要重点突破的内容。其次,对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微观的思考,主要研究了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需要突破的法律障碍、确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原则和主导思想问题、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近期和远期目标。最后,借鉴欧盟和NAFTA经验,提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构想。主要内容有:1、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机构的分别和有序建立;2、完善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相关法律制度,譬如,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制度;3、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组织机构及表决制度;4、建立灵活的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本论文的研究方法:综合运用了历史考察、文义解释、实证研究和比较分析等论证方法以及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辩证推理等推理方法。例如,在界定香港和澳门在WTO中的法律地位时,运用了文义解释法;在考察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实施WTO协议的情况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相互之间的经贸现状时,运用了实证分析法;在阐明香港和澳门的法律地位时,采用了“基本理论——对象特征——定性分类”的三段式推理方法,即演绎推理法;在揭示WTO在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的实施情况及影响时,从众多统计数据与现实事例中得出结论的归纳推理法;在论证应当在中国内地、台湾、香港和澳门之间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必要性时,采用了辩证地衡量、比较利弊得失的推理方法,即辩证推理法。本论文的创新之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论题的某些创新:本论文涉及到新的研究领域,探索了在国际组织内协调区域平等成员之间关系的新问题。为我国更好地实施WTO协议规则、发展两岸四地更紧密经贸合作关系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策略提供了建设性的设想。如何把握入世后WTO协议在我国的实施、如何处理WTO中“一国四席”的局面以及如何建设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将是最近一个时期我国应当加紧研讨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国内学界进行系统研究的不多。本论文结合新情况,涉足新领域,具有鲜明的创新性。二是观点的某些创新:论文结构采用递进式的推理方法,按照逻辑关系分别论证了一些主要观点。例如,论文在讨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时,考虑到中国大陆和台湾在短期内建立紧密的经贸关系仍存在障碍,提出可以先在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有效运作更紧密经贸关系的推动下,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并以此为载体促进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四个区域之间的自由贸易区的最终形成。本文对“CEPA”作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有机的整体研究了有关具体法律问题以及实现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具体建议。三是方法的某些创新:本文综合运用了历史考察、文义解释、实证研究和比较分析方法,同时采用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辩证推理等推理方式,力求使研究结论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已经引起世界许多国家政府的重视。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也有了许多的成果,就国内国际研究状况看,对中国区域一体化问题也已经引起学界的关注。然而,对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这一课题进行系统研究者并不多,发表的成果也多从宏观角度探讨,缺乏具体的指导意义。尽管也有从经济学视角对该论题略有涉及,但从法律制度的视角,综合国际法中的国际法主体、国际组织法、国际条约法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结合港、澳、台具体情况对本课题进行全面具体的研究比较少。本文试图在这方面综合多种研究方法进行细致研究,以求得出一些有参考价值的结论。
杨志明[10](2005)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信贷业务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贷款信用风险因此成为国有商业银行最主要的风险。为积极应对“入世”后外资银行的挑战,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和竞争能力,国有商业银行急需完善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本文根据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实际,选择了对国民经济影响很大的贷款信用风险作为研究的主题。本文通过综合分析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成因,提出按照巴塞尔协议要求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和完善贷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等系列对策。贷款信用风险指债务人不能或不愿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导致银行信贷资金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是决定贷款信用风险最主要、最直接的因素。影响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的因素包括:道德、市场、经营管理等。借贷资本是虚拟资本,虚拟资本不断增加和膨胀容易产生贷款信用风险。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容易导致经济危机,从而产生贷款信用风险,进而可能发生金融危机。本文运用“金融不稳定性假说”、“信息不对称”理论、“安全边界”理论论述了金融脆弱性,指出金融机构所具有的过度借贷的内在冲动,及金融机构运行机制的固有缺陷是造成金融体系内在脆弱性的主要原因。金融脆弱性是导致贷款信用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金融道德风险源于经济人的自利本能与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与不完全等。金融道德风险加大了风险防范的成本,导致贷款信用风险发生,影响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我国正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贷款信用风险成因复杂,可分为政府、企业和银行三方面的原因,根本上则是体制性原因。因此,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贷款信用风险具有特殊性。体制性风险成为产生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出现了信贷过度扩张和过度紧缩同时并存的非均衡的状况,表现出银行与企业之间信贷合约不完全。银行不良资产对银行、国民经济、国际资信评级都有负面影响,银行加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非常重要和紧迫。在论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国有商业银行加入WTO后面临提高资本充足率、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监管等任务。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处置和控制风险,防止和减少损失,实现稳健经营。国有商业银行需要按照巴塞尔协议要求完善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有效配置资金,构造风险约束机制,实现信贷经营方式从“数量-扩张-风险”型到“质量-约束-效益”型的转变。巴塞尔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特别强调实施内部控制以控制银行风险。贷款信用风险内部控制就是为了实现信贷经营目标,组织协调与规范各职能部门的相互联系与制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加以完善。应当按照依法、稳健经营、权利制衡、程序制约及全过程控制等原则建立内控机制。按照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程序,从建立风险预警评级体系等方面加强贷款信用风险内部控制,并加强贷款发放、检查、收回各环节的管理。贷款信用风险预警是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风险评级是巴塞尔协议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贷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比西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评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评级存在评级级别过少等问题,建议采取国际银行内部评级方法等措施完善内部评级制度。本文最后提出了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几点对策:加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银行外部经营环境;加强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和银行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同时还提出了结合企业改制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以及应用机制设计控制贷款道德风险的政策取向。
二、论入世后会计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入世后会计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中国企业出口产品加成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经济效应的相关研究 |
2.1.1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经济效应 |
2.1.2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研究述评 |
2.2 加成率影响因素研究 |
2.2.1 企业加成率影响因素研究 |
2.2.2 行业加成率影响因素研究 |
2.2.3 产品加成率影响因素研究 |
2.2.4加成率影响因素已有研究的不足 |
第3章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产品加成率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基准模型构建 |
3.1.1 消费者偏好 |
3.1.2 生产和进口关税 |
3.1.3 企业出口临界条件 |
3.2 模型拓展: 纳入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因素 |
3.2.1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情形下的企业出口决策 |
3.2.2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出口产品加成率的影响 |
3.3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产品加成率的作用路径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与出口产品加成率特征事实 |
4.1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测度与特征事实 |
4.1.1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指数测算 |
4.1.2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变动特征事实 |
4.2 出口产品加成率测度与特征事实 |
4.2.1 出口产品加成率测度方法 |
4.2.2 我国制造业出口产品加成率特征事实描述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出口产品加成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设计、变量构造与数据来源 |
5.1.1 计量模型设计 |
5.1.2 变量构造 |
5.1.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2.1 基准回归结果与分析 |
5.2.2 稳健性分析 |
5.2.3 异质性分析 |
5.3 作用机制考察 |
5.3.1 融资约束路径 |
5.3.2 产品价格路径 |
5.3.3 技术复杂度路径 |
5.3.4 出口产品质量路径 |
5.3.5 边际成本路径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出口行业加成率的动态影响 |
6.1 行业加成率分解与测算 |
6.1.1 行业加成率的分解方法 |
6.1.2 行业加成率分解结果与分析 |
6.2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出口行业加成率动态影响效应的实证分析 |
6.2.1 计量模型设计 |
6.2.2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行业加成率变动的水平效应 |
6.2.3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行业加成率变动的资源再配置效应 |
6.2.4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行业加成率变动的市场进入效应 |
6.2.5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行业加成率变动的市场退出效应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理论研究结论 |
7.1.2 实证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政府层面的政策建议 |
7.2.2 企业层面的对策建议 |
7.3 研究不足及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丘博保险江苏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第三节 本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第二章 相关理论的回顾和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相关理论概述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第三章 丘博江苏发展现状 |
第一节 丘博集团发展概述 |
第二节 丘博江苏经营现状 |
第四章 丘博江苏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
第一节 丘博江苏PEST分析 |
第二节 五力模型分析 |
第五章 丘博江苏内部条件分析 |
第一节 丘博江苏内部条件分析 |
第二节 核心竞争力分析 |
第六章 丘博江苏发展战略选择与实施 |
第一节 丘博发展战略SWOT分析 |
第二节 基于SWOT分析的战略选择 |
第三节 丘博江苏发展战略的选择和实施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保税区税收法律制度及区内海事服务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保税区概括 |
第一节 保税区的定义 |
一、出口加工区 |
二、保税港区 |
三、保税物流中心 |
四、保税物流园区 |
五、综合保税区 |
第二节 保税区与自由贸易区的区别与联系 |
第三节 我国的保税区的主要服务内容 |
一、保税仓储服务 |
二、进出口加工服务 |
三、转口贸易等贸易服务 |
四、融资租赁服务 |
第四节 论文选择海事服务为重点的原因 |
第五节 我国的保税区税收法律制度特点及法律渊源 |
一、WTO原则 |
二、法律 |
三、部门规章 |
四、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
第二章 WTO原则在保税区税收法律制度的实践 |
第一节 非歧视原则 |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 |
二、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 |
第二节 透明度原则的适用 |
第三节 关税保护与关税减让原则的适用 |
第三章 保税仓储保税区税收法律制度 |
第一节 保税仓储的定义 |
第二节 保税仓储的分类 |
一、保税仓库 |
二、出口监管仓库 |
第三节 发展保税仓储的必要性 |
一、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 |
二、有利于开展多种贸易方式 |
三、有利于提高进口原材料的使用效益 |
第四节 转口贸易与保税仓储的关系 |
第五节 我国保税仓储与税收关系 |
第六节 保税区保税仓储税收法律制度 |
一、保税仓储的流转税制度 |
二、保税仓储的所得税制度 |
三、保税仓储的进出口关税制度 |
第七节 保税区保税仓储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
第四章 保税区进出口加工贸易税收法律制度 |
笫一节 进出口加工贸易定义与类型 |
一、进出口加工贸易定义 |
二、进出口加工贸易的类型 |
第二节 进出口加工贸易与保税区关系 |
一、进出口加工贸易流转税制度 |
二、进出口加工贸易进出口关税税收制度 |
第三节 保税区进出口加工贸易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
一、加工贸易退税问题 |
二、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制成品的完税价格估价方法存在问题 |
三、下边角料的税收法律制度 |
四、印花税税收法律制度 |
五、海上保险不能小觑 |
第五章 保税区内船舶融资租赁税收法律制度 |
第一节 租赁的定义和种类 |
第二节 融资租赁的定义和种类 |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 |
二、融资租赁种类 |
第三节 融资租赁发展的必要性 |
第四节 船舶融资租赁业 |
一、船舶融资租赁的定义和特征 |
二、我国船舶融资租赁的发展概况 |
三、船舶融资租赁与税收关系 |
第五节 我国保税区船舶融资租赁概况 |
第六节 保税区船舶融资资租赁的税收法律制度 |
一、船舶融资租赁的流转税制度 |
二、船舶融资租赁所得税制度和存在问题及改善建议 |
三、船舶融资租赁进出口关税税收制度和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建议 |
第七节 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善建议 |
第六章 保税区第二船籍税收法律制度 |
第一节 第二船籍的定义和分类 |
第二节 我国船籍现状 |
第三节 第二船籍与保税区的关系 |
第四节 保税区第二船籍税收法律制度和存在问题及改善建议 |
第七章 保税区货运代理税收法律制度 |
第一节 货运代理的定义 |
第二节 货运代理与保税区的关系 |
第三节 保税区货运代理税收法律制度和存在问题及改善建议 |
第八章 保税区海上保险税收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海上保险的定义 |
第二节 海上保险与保税区的关系 |
第三节 保税区海上保险税收法律制度和存在问题及改善建议 |
总结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的研究背景 |
1.1.1 我国建筑市场与工程担保行业背景 |
1.1.2 推行工程保证担保的必要性和作用 |
1.2 论文主要工作 |
1.2.1 研究工作路线及方法 |
1.2.2 论文结构及主要研究内容 |
1.3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及研究意义 |
1.3.1 主要创新点 |
1.3.2 论文的研究意义 |
第2章 工程保证担保的发展与研究综述 |
2.1 国外工程保证担保的产生与发展 |
2.1.1 工程保证担保在工程管理实践中产生 |
2.1.2 工程保证担保已成为国际工程管理惯例 |
2.1.3 工程保证担保独具行业特色和要求 |
2.2 我国工程保证担保的实践与发展 |
2.3 我国工程保证担保的理论研究 |
2.3.1 关于建立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研究 |
2.3.2 关于工程保证担保机理与运作机制的研究 |
2.3.3 关于工程保证担保合同与法律特征的研究 |
第3章 工程保证担保的经济学分析 |
3.1 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模型及道德风险分析基础 |
3.1.1 信息不对称现象产生的原因 |
3.1.2 逆向选择经济分析基础—阿克劳夫的旧车市场模型 |
3.1.3 道德风险经济分析基础—纳什均衡的哲学思想 |
3.2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前之逆向选择分析 |
3.2.1 逆向选择导致承包商履约率下降 |
3.2.2 逆向选择导致业主支付履约率下降 |
3.3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之道德风险分析 |
3.3.1 业主与承包商信息不对称的博弈结果 |
3.3.2 强制推行保证担保有利于化解信息不对称状况 |
3.4 基于期权理论的工程保证担保效用分析 |
3.4.1 期权交易原理 |
3.4.2 工程保证担保的责任与效用 |
第4章 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的核心产品定位 |
4.1 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业务的现状 |
4.1.1 银行担保的业务范围 |
4.1.2 银行业保证担保业务的发展 |
4.1.3 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存在的问题 |
4.2 银行业提供工程保证担保的优劣势分析 |
4.3 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核心产品的选择 |
4.3.1 建设项目业主支付保证担保 |
4.3.2 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 |
4.3.3 预付款保证担保 |
4.3.4 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 |
4.4 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产品定位的适用性分析 |
4.4.1 整合工程保证担保核心产品 |
4.4.2 提升工程保证担保核心产品经营力 |
第5章 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的内部机制建设 |
5.1 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内部机制存在的问题 |
5.1.1 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 |
5.1.2 内部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
5.1.3 银行保证担保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
5.2 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机制建设的内容 |
5.2.1 前期审核的风险预控机制 |
5.2.2 银行保额及保费确定机制 |
5.2.3 保函的审批与控制机制 |
5.2.4 保函业务的日常管理机制 |
5.3 促进银行业保证担保机制建设的进一步措施 |
5.3.1 健全业务管理组织体系 |
5.3.2 加强业务管理制度建设 |
5.3.3 做好客户信息动态管理 |
第6章 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的风险管理对策 |
6.1 银行担保风险的构成分析 |
6.1.1 市场风险 |
6.1.2 法律风险 |
6.1.3 汇率风险及政治风险 |
6.1.4 经营风险 |
6.2 银行担保风险管理的现状 |
6.2.1 银行担保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6.2.2 提高担保费率无法化解银行担保风险 |
6.3 规避风险的主要对策措施 |
6.3.1 提高担保风险的识别能力 |
6.3.2 加强审查力度—审查力度与履约率的经济学分析 |
6.3.3 控制担保期间风险 |
6.3.4 提高担保银行的专业化程度 |
第7章 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的外部制度保障 |
7.1 外部制度保障的基本方面及其存在的问题 |
7.1.1 担保制度及监管体制方面现存的问题 |
7.1.2 法律制度方面现存的问题 |
7.1.3 诚信制度方面现存的问题 |
7.2 改善外部制度保障环境的几点措施建议 |
7.2.1 担保制度及监管体制方面—完善制度,健全监管体制 |
7.2.2 法律制度方面—确立工程保证担保的法律地位 |
7.2.3 诚信制度方面—构建建筑业诚信评估体系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海峡两岸税制对外商投资的影响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写作动机和目的 |
二、写作方法 第一章 基本概念之界定 |
第一节 税制与投资 |
一、税制 |
二、投资 |
第二节 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 |
一、税收中性 |
二、税收调控 |
三、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 第二章 税收对投资影响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税收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
一、税收对投资决策的影响—以投资收益率为核心 |
二、税收对投资决策影响的具体分析—以企业所得税为对象 |
第二节 税收对投资能力的影响 |
一、税收对企业留利的影响 |
二、税收对企业折旧的影响 |
三、税收对企业自筹资金的影响 |
四、税收对企业贷款的影响 |
第三节 税收对投资结构的影响 |
一、从建筑税到投资方向调节税 |
二、从投资结构到产业结构 |
第四节 税收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
一、FDI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论依据及工具选择 |
二、我国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的现行税收政策 |
三、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关键因素 |
四、外商直接投资中税收的作用 第三章 税收对投资影响的作用路径 |
第一节 税收自发地影响投资 |
一、税收自发地影响投资之含义 |
二、税收自发地影响投资—以涉外企业所得税为例 |
第二节 税收自觉地影响投资 |
一、税收自觉地影响投资之含义 |
二、税收自觉地影响投资—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例 |
第三节 自发影响与自觉影响之间的关系 |
一、自发影响与自觉影响的历史互动 |
二、自发影响与自觉影响的矛盾统一 第四章 海峡两岸现行税制对投资的影响分析 |
第一节 两岸现行税制的概况 |
一、两岸税收的政策 |
二、两岸税制的历史沿革 |
三、两岸主要税种的比较 |
第二节 两岸企业所得税对投资的影响 |
一、关于“纳税义务人”之比较及对投资的影响 |
二、关于“税率”之比较及对投资的影响 |
三、关于“亏损弥补”之比较及对投资的影响 |
四、关于“境外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之比较及对投资的影响 |
五、关于“盈余分配所含的税额合并个人所得计算”之比较及对投资的影响 |
六、关于“税收优惠方式”之比较及对投资的影响 |
七、关于“资本的认定”之比较及对投资的影响 |
八、关于“费用扣除”之比较及对投资的影响 |
第三节 两岸个人所得税对投资的影响 |
一、中国大陆个人所得税概况 |
二、台湾地区个人所得税概况 |
三、两岸个人所得税的比较 |
四、两岸个人所得税对投资的影响 |
第四节 两岸增值税对投资的影响 |
一、中国大陆的增值税概况 |
二、台湾地区的增值税概况 |
三、两岸增值税的比较 |
四、两岸增值税对投资的影响 第五章 WTO对海峡两岸税制的影响 |
第一节 WTO的基本原则及其对一国税制的要求 |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及其对一国税制的要求 |
二、国民待遇原则及其对一国税制的要求 |
三、关税减让原则及其对一国税制的要求 |
四、反倾销反补贴原则及其对一国税制的要求 |
五、透明度原则及其对一国税制的要求 |
第二节 中国大陆现行税制与WTO基本规则的背离 |
一、歧视性税收政策 |
二、不符合反倾销、反补贴原则的税收政策 |
三、高关税和非关税限制措施并存 |
四、税收政策透明度低 |
第三节 台湾地区现行税制与WTO基本原则的背离 |
一、《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的不足 |
二、《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的缺憾 |
三、货物税的完税价格内外有别 第六章 中国大陆税制改革建议 |
第一节 坚持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合理结合的原则 |
一、国际视野下的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之合理结合 |
二、国内视野下的税收中性与税收条款之合理结合 |
三、坚持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原则的具体作为—保持税收的相对中性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改进建议 |
一、真正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
二、适当降低税率、拓宽税基 |
三、调整优惠政策,转变优惠方式 |
四、改革征管模式,提高征管效率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改革建议 |
一、降低税率、减少档次、拓展税基 |
二、避免重复课税,协调好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 |
第四节 增值税改革建议 |
一、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完善扣税机制 |
二、取消现行增值税中的国内外税收政策差别 |
三、完善出口退税制度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谢志 |
(6)从中国工业部门的绩效角度论入世效应 ——基于行业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工业部门绩效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现状 |
1.2.2 入世效应方面的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 |
第二章 工业部门绩效变动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
2.1 绩效的概念及衡量标准 |
2.2 入世前后中国工业部门绩效的变动特征 |
2.3 行业绩效变动的影响因素分析 |
2.4 行业绩效变动的理论模型 |
第三章 中国工业部门绩效变动的实证分析 |
3.1 数据的选取和处理 |
3.2 模型形式设定检验 |
3.3 数据平稳性检验 |
3.4 模型的估计结果及实证分析 |
第四章 入世前后工业部门绩效影响因素变动的结构分析 |
4.1 中国各部类工业部门绩效变动模型 |
4.2 模型设定形式的检验 |
4.3 数据平稳性检验 |
4.4 各类工业部门绩效变动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第五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结论 |
5.2 本文的创新点和今后工作的展望 |
5.2.1 主要创新点 |
5.2.2 今后研究工作的展望 |
5.3 政策建议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CEPA贸易自由化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目录 前言 1 |
CEPA:法理篇 1.1 |
CEPA的沿革 1.2 |
CEPA的目标及体系 1.3 |
CEPA的法律性质及模式 1.4 |
CEPA的法律依据 2 |
CEPA:制度篇 2.1 |
货物贸易领域 2.2 |
服务贸易领域 2.3 |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领域 3 |
CEPA:发展篇 3.1 |
CEPA的意义及启示 3.2 |
CEPA的完善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
(8)CEPA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章 CEPA的法律性质 |
一、CEPA产生的背景 |
(一) CEPA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
(二) CEPA是香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 |
(三) CEPA是中国入世后“两岸四地”经贸发展的最佳模式 |
(四) CEPA名称的由来 |
二、CEPA产生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
(一) CEPA产生的理论基础 |
(二) CEPA产生的法律依据 |
三、CEPA的内容 |
(一) 关于货物贸易的规定 |
(二) 关于服务贸易的规定 |
(三) 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规定 |
四、CEPA的调整对象 |
(一) CEPA调整的是国内经贸关系 |
(二) CEPA调整的是WTO两个成员之间的经贸关系 |
五、CEPA的法律性质 |
(一) CEPA既不完全属于国内法性质也不完全属于国际条约性质 |
(二) CEPA是具有自由贸易协议性质的一国国内的区域贸易安排 |
六、CEPA的影响和意义 第二章 CEPA零关税制度问题 |
一、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及关税减让理论 |
(一) 关税及其作用 |
(二) 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 |
(三) 关税减让理论 |
二、WTO关税制度及区域贸易组织中的关税制度 |
(一) WTO有关关税的规定 |
(二) 区域贸易组织中的关锐制度 |
三、中国大陆关税制度及其在WTO框架下的关税减让承诺 |
(一) 中国大陆关税税率的基本原则 |
(二) 中国大陆“入世”的关税减让承诺 |
四、CEPA零关税制度及其对内地和香港经济的影响 |
(一) CEPA零关税制度 |
(二) CEPA零关税对内地和香港经济的影响 |
(三) 建立健全有效制度防范CEPA下零关税风险 第三章 CEPA货物贸易的原产地问题 |
一、原产地规则概述 |
(一) 原产地规则的应用领域 |
(二) 原产地规则的类型 |
(三) 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
二、WTO原产地规则 |
(一) 《原产地规则协议》的内容 |
(二) 原产地规则在WTO法律框架内的运用 |
(三)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尚存在的缺陷 |
三、区域贸易组织中的货物贸易优惠性原产地规则 |
(一) 自由贸易协议中的原产地标准 |
(二) 欧共体原产地规则模式 |
(三) NAFTA原产地规则模式 |
四、CEPA原产地规则 |
(一) 判断“香港制造”的标准 |
(二) 认定“香港公司”的标准 |
(三) CEPA协议中原产地规则认定标准的缺陷 |
(四) 完善 CEPA原产地规则的建议 第四章 CEPA服务贸易的原产地问题 |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
(一) 服务贸易的概念和特征 |
(二)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原因和现状 |
(三)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
二、服务贸易原产地标准 |
(一)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有关服务贸易原产地的规定 |
(二) 区域贸易协定中有关服务贸易原产地的条款 |
(三) 认定“服务提供者”的标准 |
三、CEPA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 |
(一) CEPA对“服务提供者”的定义 |
(二) CEPA对“服务提供者”规定的条件 |
(三) CEPA有关服务提供者的规定与WTO、GATS规定的比较 |
四、CEPA中“服务提供者”适用的冲突及完善 |
(一) CEPA法人范围方面的不协调 |
(二) CEPA法人身份规定的完善 第五章 CEPA反倾销问题 |
一、倾销及反倾销概述 |
(一) 倾销的涵义 |
(二) 倾销存在的客观性及其作用 |
(三) 反倾销的意义及其不良影响 |
(四) 反倾销对公共利益的考虑 |
二、世界各国反倾销法的产生与发展 |
(一) 国际反倾销法的产生与发展 |
(二) 美国反倾销法的产生与发展 |
(三) 欧共体反倾销法的产生和发展 |
(四) 中国反倾销法的产生和发展 |
三、CEPA下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倾销问题 |
(一) CEPA零关税下的倾销风险 |
(二) 自由贸易框架下取消反倾销措施的法律问题 |
四、CEPA下倾销问题解决的法律途径 |
(一) 审定产品的原产地、启动CEPA第9条规定的保障措施 |
(二) 应当建立统一的反垄断法 |
(三) 尽快完善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 第六章 CEPA争端解决机制问题 |
一、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
(一) 争端及贸易争端的概念 |
(二) 贸易争端的产生 |
(三) GATT/WTO争端之种类 |
(四) 争端解决机制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
(一) WTO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
(二)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价值取向 |
(三) WTO争端解决机制评价 |
三、区域贸易安排中的争端解决机制 |
(一) 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 |
(二) 欧盟争端解决机制 |
(三) 东盟争端解决机制 |
四、CEPA争端解决机制 |
(一) 完善 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
(二) 构建 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9)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第一章 WTO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的发展 |
第一节 WTO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 |
一、以WTO为代表的国际法律制度背景 |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的盛行 |
第二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的基础 |
一、公共利益基础上的相互合作和重塑 |
二、国家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政治因素的考量 |
第三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间竞争的“新”法律制度形式 |
一、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国家间的利益冲突 |
二、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国家间的利益平衡 |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的困境 |
第四节 自由贸易协议(FTA)的扩张 |
一、地区贸易协议(RTA)数量的激增 |
二、FTA涵盖范围的扩大 |
三、学者关于区域贸易协定(FTA)的观点 |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时代的来临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基础 |
第一节 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一、在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可行性 |
二、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必要性 |
第二节 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基础 |
一、GATT第24条与区域贸易协定(FTA) |
二、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CRTA)与区域贸易协定(FTA) |
三、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依据 |
四、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依据分析 |
第三节 与GATT和WTO有关的几个自由贸易协议典型案例分析 |
一、GATT对区域贸易协议的审查:美国加拿大自由贸易协议案 |
二、GATT第24条的实施:欧共体关税同盟案 |
三、GATT第25条的豁免:美加汽车部件贸易协定案 |
四、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协调:美欧香蕉案 |
五、区域贸易协议的两难选择:土耳其印度纺织品和服装数量限制案 第三章 WTO框架下《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宏观剖析 |
第一节 CEPA签署的背景、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
一、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产生的背景 |
二、CEPA的基本内容框架 |
三、CEPA作为贸易协议的主要特点 |
第二节 CEPA与WTO的关系论 |
一、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与WTO的关系 |
二、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对WTO的影响 |
第三节 CEPA的法律性质及其实施前提和途径 |
一、CEPA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CEPA的实施前提和途径 第四章 CEPA协议中服务贸易法律问题探讨 |
第一节 CEPA中“服务提供者”定义与资格确定 |
一、CEPA中关于“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定义 |
二、在定义方面CEPA规定与GATS、WTO及国内法的比较 |
三、CEPA中、“服务提供者”适用时的冲突及协调 |
第二节 作为CEPA服务提供者“香港公司”定义问题的分析 |
一、“香港公司”定义问题的出发点及意义 |
二、CEPA实施过程中“香港公司”定义存在的法律障碍 |
三、完善CEPA关于“香港公司”定义的几点建议 |
第三节 实施CEPA中服务贸易承诺存在的问题 |
一、CEPA服务贸易承诺与现行法规的不和谐 |
二、实施CEPA服务贸易承诺的方式建议 第五章 CEPA协议中货物贸易和其他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CEPA协议中原产地认定标准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CEPA协议中原产地规则认定标准的缺陷 |
二、完善CEPA认定原产地标准问题的建议 |
第二节 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之间倾销和保障措施问题 |
一、CEPA有关保障措施和反倾销的规定 |
二、CEPA零关税下的特定保障措施和倾销风险 |
三、CEPA下我国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法律制度问题的完善 |
第三节 CEPA协议中执行、司法审查和争端解决机制问题 |
一、CEPA中的执行和司法审查机制的问题与完善 |
二、构建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
三、完善CEPA中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想和建议 第六章 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制度模式探讨 |
第一节 CEPA实施对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意义 |
一、内地与港澳签署CEPA后对台湾的影响 |
二、CEPA是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安排的第一步 |
第二节 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模式的宏观把握 |
一、政策定位:把实现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作为一项宏伟战略 |
二、区域取向:以CEPA为范式推动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实现 |
三、重点突破: 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主要领域 |
第三节 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微观思考 |
一、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需要突破的法律障碍 |
二、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的微观思考 参考文献 后记 |
(10)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本文的结构与创新之处 |
1.4.1 本文结构 |
1.4.2 本文创新之处 |
2 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理论分析 |
2.1 贷款信用风险的内涵 |
2.1.1 风险的涵义 |
2.1.2 信用的内涵 |
2.1.3 贷款信用风险的内涵 |
2.2 贷款信用风险产生与影响因素 |
2.2.1 虚拟资本与贷款信用风险 |
2.2.2 信贷资金运动与贷款信用风险的产生 |
2.2.3 贷款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 |
2.3 宏观经济波动与贷款信用风险 |
2.3.1 经济周期与信贷周期 |
2.3.2 信贷危机与金融危机的影响 |
2.3.3 贷款信用风险是经济风险的集中反映 |
2.3.4 经济的过度扩张和收缩容易形成贷款信用风险 |
2.4 金融脆弱性与道德风险 |
2.4.1 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 |
2.4.2 道德风险与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
3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现状与成因 |
3.1 我国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现状 |
3.1.1 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
3.1.2 银行不良资产的影响 |
3.2 我国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主要特征 |
3.2.1 转轨中的贷款信用风险 |
3.2.2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银行理性化信贷行为 |
3.2.3 银行信贷的非均衡性 |
3.2.4 信贷合约的不完全性 |
3.3 贷款信用风险的成因 |
3.3.1 经济体制转轨与不良资产形成 |
3.3.2 政府方面的原因 |
3.3.3 企业方面的原因 |
3.3.4 银行方面的原因 |
4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方法与实践 |
4.1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 |
4.1.1 风险管理的意义 |
4.1.2 商业银行风险的特性 |
4.1.3 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的回顾 |
4.2 巴塞尔资本协议与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
4.2.1 巴塞尔银行风险管理理论 |
4.2.2 加入WTO 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任务 |
4.3 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方法 |
4.3.1 风险管理的目标 |
4.3.2 风险管理的程序 |
4.3.3 风险识别与估价的方法 |
4.4 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中外比较 |
4.4.1 组织结构方面 |
4.4.2 风险防范与控制方面 |
4.4.3 财务管理制度方面 |
4.4.4 不良贷款处理方面 |
4.4.5 员工管理方面 |
4.5 我国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完善 |
4.5.1 合理界定风险管理目标 |
4.5.2 实施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
5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内部控制 |
5.1 巴塞尔委员会倡导的银行内部控制系统 |
5.1.1 内部控制产生的背景 |
5.1.2 内部控制的目标和要素 |
5.2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结构与控制职能 |
5.2.1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结构 |
5.2.2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方式、方法和手段 |
5.3 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 |
5.3.1 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 |
5.3.2 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 |
5.3.3 建立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原则 |
5.4 贷款信用风险的内部控制 |
5.4.1 贷款信用风险内部控制的主要任务 |
5.4.2 信贷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 |
6 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 |
6.1 贷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 |
6.1.1 建立预警系统的意义 |
6.1.2 预警系统的组成 |
6.2 按照巴塞尔协议完善我国贷款信用风险评级 |
6.2.1 巴塞尔协议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 |
6.2.2 西方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评级制度 |
6.2.3 贷款信用风险评级中考虑的各项风险因素 |
6.2.4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评级的问题及对策 |
6.3 问题贷款违约风险的预警 |
6.3.1 我国贷款风险分类法及特征 |
6.3.2 问题贷款违约风险的预警 |
7 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对策 |
7.1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银行外部经营环境 |
7.1.1 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紧迫性 |
7.1.2 加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
7.2 加强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
7.2.1 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现状 |
7.2.2 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与风险管理 |
7.2.3 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 |
7.3 通过企业改制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的政策取向 |
7.3.1 企业改制是企业、银行、政府的共同需要 |
7.3.2 企业改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7.3.3 解决问题的政策取向 |
7.4 应用机制设计控制商业银行信贷道德风险 |
7.4.1 机制设计 |
7.4.2 银行与企业的信贷风险 |
7.4.3 防范银行信贷中道德风险的策略 |
7.5 按照巴塞尔原则营造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文化氛围 |
7.5.1 巴塞尔原则与银行信用文化 |
7.5.2 西方商业银行的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启示 |
7.5.3 商业银行信用文化的培育 |
8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录2 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课题名称 |
四、论入世后会计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中国企业出口产品加成率的影响研究[D]. 姜帅帅. 山东大学, 2021(11)
- [2]丘博保险江苏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 潘晶晶. 南京大学, 2016(06)
- [3]保税区税收法律制度及区内海事服务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研究[D]. 池上莎. 复旦大学, 2011(01)
- [4]银行业工程保证担保机制研究[D]. 张杰辉. 同济大学, 2008(04)
- [5]海峡两岸税制对外商投资的影响比较[D]. 温智谋. 中国政法大学, 2008(09)
- [6]从中国工业部门的绩效角度论入世效应 ——基于行业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D]. 苏祯. 东北财经大学, 2007(06)
- [7]CEPA贸易自由化法律问题研究[D]. 刘颖. 暨南大学, 2007(02)
- [8]CEPA法律问题研究[D]. 杜玉琼. 西南政法大学, 2006(12)
- [9]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代中现. 华东政法学院, 2005(06)
- [10]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研究[D]. 杨志明. 华中科技大学, 2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