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人大调研意识 提高人大调研质量(论文文献综述)
郭福堂,付海波[1](2021)在《战洪图 人大代表逆流而上》文中研究指明2021年7月中下旬,一场特大暴雨侵袭河南多地。一时间风云变色,浊浪滔滔。鹤壁市最大降雨点累计降雨量达1145.4毫米,降水总量是历史平均年份降雨量的2倍以上。浚县告急!淇县告急!淇河、卫河等上游持续多日大范围、高强度降雨,全市河流水位暴涨,所有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中共鹤壁市委向全市发出防汛抗洪总动员令。
李珊珊[2](2021)在《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党制度是人类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共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全新概括,其中具有两大主体,一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二是作为参政党的八个民主党派。作为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政党概念,民主党派是与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亲密友党,而参政党的称谓则是一个具有集体含义的政治名词,彰显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独特位置和作用。它突破了西方政治学对“政党”的一般定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之“特色”所在。新型政党制度是一个系统性构成,参政党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其角色定位的规范化程度,及其与其他结构性要素的互动关系对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型塑作用。因而以参政党为视角对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需要从要素分析系统、从部分考察整体,这与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范式具有一定程度的契合性,可以借鉴其角色、结构与体系的分析模型,将参政党角色定位于组织、制度与治理三个层面,再以此为基础分析参政党与执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体系中的结构性互动,以及参政党的角色功能向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的转化,从而形成从参政党视角出发考察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框架。参政党的三种角色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首先,参政党只有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才能在此基础上建构规范化的制度,进而充分发挥治理功能;其次,合理有效的制度设计,也为参政党组织的良性发展,及其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必要保障;再次,随着参政党参与国家治理的不断深化,又反过来对其组织建设和制度设置的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执政党的领导下,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在新型政党制度演进的过程中不断明确,同时其自身的规范化进程也深刻影响着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模式,使后者呈现出平稳渐进、合作共识的总体特征。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包括组织模式、制度模式与治理模式三重要素。在组织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的互动遵循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形成了非竞争性的组织关系,具有非对称性的组织特征。在制度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权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执政—参政”的制度模式,在政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多党合作的制度模式,在社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政治协商的制度模式。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新型政党制度全方位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中,形成了“嵌入式”治理的模式,具有一主多元的权力配置格局,以及科学化与民主化的政策优化机制。从总体上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呈现出鲜明的合作型特征,其中执政党领导合作,参政党协同参与,有效提升了治理绩效。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包括体系效能、过程效能与政策效能三个维度。参政党自身具有政治录用、政治社会化、利益综合、社会服务与政策反馈等功能,它与执政党互动则形成了政治沟通、科学决策、民主协商以及民主监督等功能。这些功能维系着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提升了该制度的效率与稳定性,充分展现了该制度治理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政策效果。尽管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显着的制度优势,但它在结构运作与能效发挥等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间,而参政党自身建设也有待进一步规范。鉴于外在的环境的复杂多变,新型政党制度尤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运行效能、增强适应能力,从而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翟胜贤[3](2021)在《高标准星级创建 全方位拓展提升》文中研究表明近年,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在省委、市委领导下,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把"一站一台"高标准建设和规范化运行作为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代表机关建设的主要抓手和基础性工作,面上发力、点上突破、整体推进,使"一站一台"逐步成为民情民意的"晴雨表"和"集散地"、党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桥头堡"和"主阵地",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在基层实践中得到有力诠释和生动彰显。
莫中厚[4](2020)在《代表阵地强“四化” 淮源人大展新貌》文中指出近年,桐柏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对标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履职活动阵地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中国碱都、中原茶乡、生态强县、旅游名县"四大发展定位和"生态引领、创新驱动、开放带动"三大战略,把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作为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展示代表新时代风采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坚持阵地设施标准化、机制建设规范化、代表活动常态化、票决监督制度化,强化代表履职意识,
高庆[5](2020)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研究 ——以W县为例》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主体。各级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对新时期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级人大越来越重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面向基层,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如何对社会治理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基层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情况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全文共由五个部分组成,包括绪论、相关概念、理论阐释、实例分析及对策探索。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文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背景下,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介绍了研究背景、意义,并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第二部分主要是对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阐释,主要从理论层面介绍了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基层人大代表,并对代表理论和治理理论进行了阐述。第三部分主要对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基层人大代表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分析,包括基层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背景下发挥作用的优势、途径和意义。第四部分主要是根据W县县、乡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发挥作用的相关案例,分析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是结合第四部分的分析结果,提出从完善相关机制、搭建履职平台、提高工作水平三个层面提出了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具体对策。
葛俊良[6](2020)在《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协商治理意味着环境治理由依靠政府威权解决问题向主体间达成合意的过程转变。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引导利益相关方理性互动,形成政策建议,有助于强化环境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而可视为健全环境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向。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试图回答地方政府如何影响和塑造环境协商治理实践以及地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如何具体运行这两个关键问题。本研究首先对国内外常见的环境治理范式进行宏观层面的考察和梳理,分析和比较不同环境治理范式的主要内容和实践现状,着重探讨协商治理与多中心治理、协同治理、整体性治理、网络化治理等环境治理范式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认为协商治理是环境社会治理的一种基础性范式。在此基础上,依据环境议题属性和协商主体间关系标准,将国内环境协商治理实践划分为回应型、自治型、咨询型和监督型四种类型,并分别阐述其议题属性、协商功能、社会参与形式和制度化平台等。根据地方政府开展环境协商治理的利益动机,本研究从议题边界、功能定位、参与主体、程序流程和协商方式五个角度剖析国内环境协商治理的实践取向,指出其兼具公共性和工具性的双重治理动机,但基于治理有效性和社会控制的工具性取向更为明显。协商民主对公共理性的价值追求,在一定程度上被解决特定环境问题、规范公众参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组织机构职能、提供环境政策咨询和推动环境政策落实等工具性的协商动机所取代。从环境协商治理实践出发,笔者认为现阶段国内民主协商的重心停留在治理层面,聚焦于包括环境议题在内的社会民生事务,注重对社会各阶层意见和诉求的包容、吸纳和整合。通过协商民主与地方或基层治理的整合,以推动社会的动员、整合和合作,进而达成有效治理的目标,这也是协商民主本土化实践的基本特点之一。在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呈现出的这种工具性取向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选取Z省J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协商主体的行为逻辑、主体间相互关系和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等问题的阐述,勾勒出J市环境协商治理的整体图景;并采用多案例比较的研究方法,从环境协商议题、环境协商策略和环境协商成效三个维度出发,分析地方环境协商治理的运行机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环境协商平台的搭建和协商参与者的挑选,体现出党委领导、利益相关和便于治理的原则;环境协商议题设置的关键在于响应者响应的有效性与积极性;公共性环境治理主体会根据具体协商情境,选取恰当的协商策略并加以组合式运用,使之与环境协商议题的特征相匹配;从所选案例来看,国内地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呈现出比较好的治理绩效,而环境协商治理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环境协商议题特征、协商策略运用以及这两者间的匹配性等因素的影响。
傅琴[7](2020)在《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研究 ——以K市B镇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履职为例》文中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表现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和阐述,也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推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开创新局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更旺盛的生机活力。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优越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大代表组成。因此,人大代表地位崇高、使命光荣,他们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成效直接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发挥,影响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此同时,地方人大代表尤其是乡镇人大代表,在数量和规模上占比很大,处于基础性地位,他们的履职效果会直接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和人民群众利益。本文作者,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以K市B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为研究对象,运用代议制等四项理论工具,剖析B镇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履职现状,通过对笔者强调的乡镇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五项能力分析,找出各项能力的不足之处。针对不足之处,对影响因素分析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提升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对策思考,旨在提高以B镇为代表的乡镇人大代表整体履职能力,提升整体履职实效,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开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新局面。
邹添[8](2020)在《县级人大监督实效性问题研究 ——以W县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40年来,县级人大监督在党的领导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加快推进,监督能力、监督效果得到大幅提升。但监督偏软、偏松的问题也同时成为制约县级人大监督作用发挥的重要一环。本文从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维护宪法法律实施的三个县级人大监督角色定位着手,以W县为例,重点对议题确定、方式选择、人员组成、监督过程、结果运用及跟踪等W县人大2011-2019年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运用地方人大监督力度指数对9年间的W县人大监督力度进行纵向对比研究,概括出W县人大监督实效性总体趋势递增、重点领域监督实效突出、创新对监督实效促进明显等三大显着特点。重点通过运用文本结构研究的方法对W县人大9年间的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的篇幅结构、问题建议重复率等方面进行了统计和对比分析,发现了选题不够科学、调查不够有效、调研报告不够深入、会议审议质量不够理想、重点问题跟踪不够长效的突出问题,并进一步深入分析了监督动力、内外压力和监督机制不足是制约W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性的关键所在。最后从加强对人大党内监督、内部管理、鼓励程序创新、社会约束四个方面提出了增强县级人大监督实效性的对策。
蔡舒眉[9](2020)在《复合型管理: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机制的实证研究》文中认为法院审判管理是一个日久弥新的话题,学界主流观点把法院审判管理置于司法行政化这一宏观命题中,而“去行政化”框架下的“去科层管理”成为改革的基本方向。但结合历次司法改革来看,“去行政化”的改革实践呈现出回环往复的特点。尤其是“四五”改革之后,科层管理的现实需要与科层管理合法性丧失之间的矛盾,促使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呈现出“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管了也没有责任”的实践乱象。为此,应突破规范研究范式中把“行政化”、“去行政化”等概念绝对化的分析模式,以实证方法剖析我国基层法院审判管理的实践样态和内在机制十分必要。在结构功能主义的研究视角下,我国基层法院嵌入以地方党委为核心的块块系统和上下法院层级的条条系统中,由此导致我国基层法院兼具回应地方治理需求与承接上级法院专业化的双重职能。与此对应,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成为整合微观司法运作、回应法院条块关系、调试法院外部意志的体制性渠道,并由此衍生出规范化和竞争性双重审判管理目标。以类型化视角,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可以分为信息化审判管理与科层化审判管理两种样态。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核心,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为主体,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与审判绩效管理为内容的信息化审判管理构成了法院审判管理的常规方式。审判流程管理覆盖司法审判全过程,以诉讼程序为依据实现了对审判行为的动态监管。在权力规训与绩效追寻之间,以发改案件为核心的审判质量管理呈现出“强警示——弱惩罚”于一体的实践特点。司法绩效同质化扩大了法院评比范围,但在绩效锦标赛中,上下级法院绩效连带,由此衍生出考核指标层层下压、层层加码的实践样态,并最终形塑了基层法院司法绩效唯数据化的特征。信息化审判管理具有提高司法绩效、约束权力、实现同步监督与同质化管理等正向功能,但也存在着数目字管理与司法价值的内在张力、唯数字化司法绩效异化等负面影响。与信息化审判管理相对,科层审判管理作为法院审判管理的传统方式,通过把关程序事项、配置审判资源、分析审判态势、组织疑难案件集体决议以及对个案的审判监督来发挥审判管理职能。作为法院一把手,院长、书记一肩挑的职权设置保障了基层法院院长的制度性权威,而实践中职级晋升、岗位调换以及各种考核考评机制进一步巩固了院长实际领导能力。院长审判管理侧重于全局管理和重点管理,通过继受既有管理制度、转化非正式管理制度、综合素质匹配具体岗位以及岗位动态调整等方式来发挥全局管理的职能。而在与外部机关沟通协调、构建集中讨论机制、用领导权威进行责任豁免以及利用社会权威化解矛盾的过程中,院长实现对特殊案件的重点管理。受制于科层行政化强推的限度,科层柔性监管与普通法官对领导工作的共情构成了法院科层化审判管理的深层运作机制。作为中间管理阶层,庭长以管理的亲历性、权力的弱行政化以及权威的自我生产而呈现出浸入式管理的特点。庭长常态管理的弱行政化表现为去个案化管理、审判绩效柔性监管以及管理公平约束上,而在带头干活的过程中庭长首先需要以身作则的完成本职工作,并在特殊案件上发挥担当精神、补强自身权威。而创造和谐的庭室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案件集中讨论机制也是庭长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把审判管理类型化为信息化审判管理与科层审判管理的同时,也需要对类型研究方法进行反思。在基层司法实践中,信息化审判管理与科层审判管理并不是相互区隔而是相互协调、相互勾芡并最终形成了一种复合型的管理模式。信息化审判管理在本质上是一种技术管理,通过技术约束权力、技术释放科层管理、技术的去层级化等方式,信息化审判管理实现了对科层管理的再塑,并最终回应了审判管理规范化的目标。而难以规约的权力缝隙、难以均质化的审判实践、脱域化管理与司法实践的疏离以及唯数据化的倾向构成了信息化审判管理的内在缺陷,并产生对科层管理依赖的内在机制。由此,复合型审判管理形成了审判流程管理与院庭长的节点督促督办、审判质量管理与作为评查主体的院庭长以及审判绩效管理与院庭长的绩效督促的互动样态。复合型管理面向下我国法院审判管理的未来走向,应该在肯定法院审判管理重要性的基础上,坚持和完善信息审判管理的基础性作用,构建权责一体的科层管理体系,通过复合机制来发挥审判管理的最大效能。
陈腾超[10](2020)在《县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状况和提升策略研究 ——以温州市L区为例》文中提出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可见人大代表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职务。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增强其履职实效是我国广大人民依法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保障自身权益和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举措,对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加快实现国家改革发展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改革的有序推进和“依宪治国”理念的持续强化,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日益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从理论层面来看,基层人大代表能否依法有效履职,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切实保障;从现实作用来看,相比全国和省、市一级的人大代表,县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且数量庞大,能直接听取更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基层一线的意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本文将通过分析国内外有关代议制理论的内容和变迁,界定与分析县级人大代表及其履职能力的有关概念、内涵,在梳理温州市L区人大代表的履职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分析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当前县级人大代表重点需要具备的履职能力,以及相应的对策和改善途径。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阐述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本文的重点研究内容和方法,以及文章的重点、创新点、难点。第二部分为县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理论和法律阐释。该部分主要介绍和分析我国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的理论基础和我国县级人大代表的法定职权,并对县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要求进行归纳。第三部分为温州市L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状况分析。该部分主要是对温州市L区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进行系统研究,归纳概括近年来县级人大代表在履职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第四部分为县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未能充分发挥的原因分析。通过对L区以及其他地区的情况进行分析对照,得出制约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主要因素。第五部分为提升县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途径和对策。针对制约县级人大代表充分履职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二、强化人大调研意识 提高人大调研质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强化人大调研意识 提高人大调研质量(论文提纲范文)
(1)战洪图 人大代表逆流而上(论文提纲范文)
灾情就是命令 |
代表就要挺在前 |
突击队就要冲到最前面 |
始终和人民群众在一起 |
(2)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对中国新型(特色)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二、国外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三、对已有研究的分析和评价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何谓参政党 |
二、何谓新型政党制度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困难与不足 |
第一章 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参政党视角的形成 |
一、政党制度研究的西方路径 |
二、中国政党制度的既有解释 |
三、参政党: 中国政党制度研究的新角度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功能分析 |
一、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缘起与发展 |
二、本文对结构-功能主义的借鉴 |
三、角色定位、角色互动与功能转化: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参政党角色定位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变迁 |
第一节 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及其规范化发展 |
一、作为组织的参政党 |
二、作为制度的参政党 |
三、治理中的参政党 |
四、参政党三种角色间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变迁 |
一、20世纪40年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 |
二、改革开放前中国政党制度的曲折发展 |
三、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党制度的健全与制度化 |
四、新时代以来“新型政党制度”概念的提出 |
第三节 参政党角色规范化对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积极作用 |
一、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二、新型政党制度变迁中执政党与参政党的角色定位 |
三、参政党角色规范化与新型政党制度变迁关键节点的契合 |
四、参政党文化建设对新型政党制度的意义 |
第三章 参政党和执政党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 |
第一节 组织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组织模式 |
一、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
二、组织关系——非竞争性 |
三、组织特征——非对称性 |
第二节 制度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模式 |
一、政党与政权关系——执政-参政 |
二、政党与政党关系——多党合作 |
三、政党与社会关系——政治协商 |
第三节治理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一、嵌入式治理——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二、一主多元: 治理主体的权力分配机制 |
三、协商整合: 治理过程的协同互动机制 |
四、科学民主: 治理绩效的提升机制 |
第四节 参政党与执政党互动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 |
一、合作型: 新型政党制度结构的整体特征 |
二、参与型: 参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结构中的定位 |
三、参政党政治参与对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结构的塑造 |
第四章 参政党功能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 |
第一节 体系维持: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体系效能 |
一、政治录用: 参政党的人才吸纳效应 |
二、政治沟通: 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党际交流 |
三、政治社会化: 参政党的文化传播 |
第二节 治理优化: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过程及政策效能 |
一、利益表达与聚合: 参政党的利益整合作用 |
二、政策制定与实施: 参政党对决策科学化的推动 |
三、职权行使、社会服务与政策监督: 参政党的政策输出与反馈功能 |
第三节 参政党功能转化对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积极作用 |
一、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特点 |
二、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体系的巩固效应 |
三、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过程与政策效能的优化作用 |
第五章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
第一节 参政党角色缺位及其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影响 |
一、参政党角色规范化的不足 |
二、参政党自身的结构性瓶颈 |
三、参政党的功能局限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压力与挑战 |
一、国内社会环境的压力 |
二、国际局势的影响 |
第三节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化路径 |
一、在执政党领导下完善参政党建设 |
二、完善政党协商机制与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制度结构 |
三、提升参政党治理能力与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 |
四、增强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适应性 |
结语 |
一、理论价值 |
二、治理价值 |
三、民主价值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代表阵地强“四化” 淮源人大展新貌(论文提纲范文)
严谨高效推动阵地建设标准化 |
规范有序确保机制建设规范化 |
精准优质促进代表活动常态化 |
系统深入确保民生实事票决制度化 |
(5)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研究 ——以W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基层人大代表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阐释 |
2.1 基层人大代表概述 |
2.1.1 含义及产生过程 |
2.1.2 权利和和义务 |
2.2 社会治理现代化 |
2.2.1 社会治理 |
2.2.2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历程 |
2.3 基层人大代表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系 |
2.3.1 基层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发挥作用的优势 |
2.3.2 基层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发挥作用的途径 |
2.3.3 基层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发挥作用的意义 |
2.3.4 社会治理现代化对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提出的更高要求 |
2.4 理论基础 |
2.4.1 治理理论 |
2.4.2 代表理论 |
第3章 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现状概况——以W县为例 |
3.1 人大代表基本情况 |
3.1.1 人大代表概况 |
3.1.2 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 |
3.2 W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情况 |
3.2.1 建立代表联络工作站,畅通民意渠道 |
3.2.2 丰富履职形式,激发治理热情 |
3.2.3 讲究监督实效,推动问题解决 |
3.3 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现状 |
3.3.1 发挥代言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 |
3.3.2 发挥监督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程序规范化 |
3.3.3 发挥带头作用,推进社会治理方法科学化 |
3.3.4 发挥决策作用,推进社会治理过程民主化 |
3.4 实际案例分析 |
3.4.1 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作用 |
3.4.2 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 |
3.4.3 在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中发挥作用 |
3.4.4 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 |
3.5 存在的问题 |
3.5.1 部分代表积极性不高 |
3.5.2 参与形式比较单一 |
3.5.3 能力水平参差不齐 |
3.5.4 发挥作用不够明显 |
3.6 成因分析 |
3.6.1 思想认识不到位 |
3.6.2 制度建设不完善 |
3.6.3 代表结构不合理 |
3.6.4 选举过程不规范 |
第4章 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对策分析 |
4.1 完善相关机制,营造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 |
4.1.1 完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机制 |
4.1.2 完善基层人大代表保障机制 |
4.1.3 完善基层人大代表考核机制 |
4.2 搭建履职平台,提升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实效 |
4.2.1 拓宽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 |
4.2.2 构建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 |
4.2.3 强化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监督 |
4.3 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能力 |
4.3.1 提高理论修养 |
4.3.2 牢记使命职责 |
4.3.3 增长知识才干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协商民主与协商治理的研究 |
1.2.2 关于环境民主的研究 |
1.2.3 关于当前中国环境治理困境的研究 |
1.2.4 关于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研究 |
1.3 核心概念阐释 |
1.3.1 环境与环境治理 |
1.3.2 环境社会治理 |
1.3.3 协商治理 |
1.3.4 环境协商治理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章节安排 |
2 环境协商治理理论与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2.1 常见的环境治理范式 |
2.1.1 环境单中心治理范式 |
2.1.2 环境多中心治理范式 |
2.1.3 环境协同治理范式 |
2.1.4 环境整体性治理范式 |
2.1.5 环境网络化治理范式 |
2.1.6 环境协商治理范式 |
2.2 环境协商治理的理论基础 |
2.2.1 环境建构主义理论 |
2.2.2 生态现代化理论 |
2.2.3 环境正义理论 |
2.2.4 环境民主理论 |
2.3 环境协商治理应具备的基本要素 |
2.4 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3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的四种实践 |
3.1 国内地方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类型划分 |
3.2 回应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3 自治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4 咨询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4.1 人民政协制度框架下的环境协商 |
3.4.2 环境议题的协商式电视问政 |
3.5 监督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5.1 专题询问会 |
3.5.2 环保社会组织的协商监督 |
4 民主协商:我国地方环境治理的一种工具性机制 |
4.1 环境协商治理的议题边界 |
4.2 环境协商治理的功能定位 |
4.3 环境协商治理的主体挑选 |
4.4 环境协商治理的程序设计 |
4.5 环境协商治理的方式选择 |
5 环境协商治理何以可能:基于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案例分析 |
5.1 Z省J市开展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基本情况 |
5.1.1 Z省J市开展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主要背景 |
5.1.2 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参与主体及相互间关系 |
5.1.3 Z省J市各方力量参与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行为逻辑 |
5.2 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建构 |
5.2.1 环境公民身份的塑造 |
5.2.2 环境协商治理具体机制的建构 |
5.3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运行机制的多案例比较 |
5.3.1 选取案例的基本情况介绍 |
5.3.2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运行机制的组织基础 |
5.3.3 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议题设置:环境问题如何被建构为环境协商议题? |
5.3.4 环境协商治理的策略选择:注重与环境协商议题特征的匹配性 |
5.3.5 环境协商治理的效果 |
5.3.6 小结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7)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研究 ——以K市B镇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履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内容 |
(五) 创新之处与研究困难 |
(六) 研究工作具备的条件 |
(七) 论文技术路线图 |
二、乡镇人大代表及其履职能力研究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 相关概念 |
1、人大代表 |
2、乡镇人大代表及其特点 |
3、人大代表履职和履职能力 |
4、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及其特点 |
(二) 相关理论工具 |
1、代议制理论 |
2、人民民主专政理论 |
3、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理论 |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 |
(三) 提升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必要性分析 |
1、提升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 |
2、提升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迫切要求 |
3、提升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实践的最好证明 |
三、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分析:以K市B镇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履职为例 |
(一) K市B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史 |
(二) K市B镇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基本情况 |
1、换届选举基本情况 |
2、当选代表基本情况 |
(三) K市B镇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分析 |
1、学习贯彻能力与贯彻执行政策要求存在差距 |
2、联系群众能力与深入联系群众期望尚有不足 |
3、民意表达能力与准确科学反映民意有所差异 |
4、调查研究能力与调研实际成果质量仍需提升 |
5、依法监督能力与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不相匹配 |
四、制约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 管理监督因素 |
1、管理机制不完善 |
2、约束机制不到位 |
3、激励措施不明确 |
(二) 制度保障因素 |
1、履职时间不足 |
2、物质保障形式单一 |
3、组织和服务保障落实不够 |
(三) 代表自身因素 |
1、整体素质不高 |
2、身份认识不足 |
3、履职意愿欠缺 |
(四) 社会环境因素 |
1、传统文化影响 |
2、社会氛围不足 |
3、法治环境不优 |
五、提升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对策思考 |
(一) 明确职权定位,夯实履职根基 |
1、加强党的领导 |
2、强化组织建设 |
(二)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代表履职 |
1、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制度 |
2、健全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
(三) 加强服务保障,促进代表履职 |
1、拓宽信息渠道,搭建代表知情平台 |
2、加强服务保障,改善代表履职条件 |
3、完善监督机制,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
(四) 加强人大宣传,支持代表履职 |
1、加强人大工作宣传 |
2、加强代表履职宣传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县级人大监督实效性问题研究 ——以W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选题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比较研究法 |
1.4.3 访谈法 |
1.4.4 个案分析法 |
1.5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县级人大监督相关理论阐述 |
2.1 县级人大监督的角色定位 |
2.1.1 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
2.1.2 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
2.1.3 维护宪法法律实施 |
2.1.4 多元角色互相统一 |
2.2 县级人大监督实效的内容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2.3.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 |
2.3.2 责任政府理论 |
第3章 W县人大监督实效性的实践探索 |
3.1 W县人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
3.1.1 监督议题的确定 |
3.1.2 监督方式的选择 |
3.1.3 监督人员的组成 |
3.1.4 监督过程 |
3.1.5 监督结果的运用及其后续跟踪 |
3.2 W县人大监督实效性特点 |
3.2.1 监督实效性总体趋势递增 |
3.2.2 重点领域的监督实效突出 |
3.2.3 创新对监督实效促进明显 |
第4章 W县人大监督实效性的问题和原因 |
4.1 W县人大监督实效性存在问题 |
4.1.1 选题征求意见不够科学 |
4.1.2 调查检查方式不够有效 |
4.1.3 调研报告内容不够深入 |
4.1.4 会议审议质量不够理想 |
4.1.5 重点问题跟踪不够长效 |
4.2 制约人大监督实效性的原因分析 |
4.2.1 监督动力不足 |
4.2.2 内外压力不足 |
4.2.3 监督机制不足 |
第5章 县级人大监督实效性增强的对策 |
5.1 加强对人大的党内监督 |
5.2 加强人大内部管理 |
5.2.1 加强代表、委员履职管理 |
5.2.2 强化人大能力建设 |
5.2.3 善于借用专业力量 |
5.3 鼓励人大监督程序创新 |
5.3.1 上级人大的支持、指导和示范 |
5.3.2 加强同级人大工作交流 |
5.3.3 持续主动创新及其制度化 |
5.4 强化人大监督的社会约束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复合型管理: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机制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第一节 本文的研究对象 |
一、审判管理的概念 |
二、嵌入“法院管理”中的“审判管理” |
第二节 为什么研究基层法院审判管理 |
一、为什么研究“审判管理” |
(一)实践中收权与放权的回环往复 |
(二)信息时代技术治理引出的新问题 |
二、为什么研究“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 |
(一)县域结构下基层司法运作的政治生态 |
(二)一线司法的社会生态 |
三、既有研究的不足 |
(一)“权利——权力”规范研究范式 |
(二)“价值——现实”的研究范式 |
(三)实证研究的范式 |
(四)本文的推进 |
第三节 实践法学的研究径路与材料收集 |
一、本文的研究方法 |
(一)实证研究方法 |
(二)类型化的研究方法 |
(三)结构功能的研究径路 |
二、本文的材料搜集 |
第四节 本文的结构安排 |
第一章 基层法院在条块关系中的政治序位 |
第一节 基层法院在县域政权结构中的位置 |
一、党管政法:基层法院与地方党委的关系 |
(一)“党管政法”的历史沿革 |
(二)党管政法的组织渠道 |
二、基层法院与地方人大 |
三、法院嵌入地方政治架构中的正当性探讨 |
(一)历史正当性 |
(二)基层司法的实践需求 |
(三)司法的治理功能 |
第二节 基层法院在法院系统中的序位 |
一、上下级法院关系的历史演变 |
二、当下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 |
(一)不同级别法院在法院系统中的角色面向 |
(二)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之间的具体关系样态 |
第二章 基层法院审判管理的目标定位 |
第一节 面对复杂司法实践的基层法院审判管理 |
一、基层司法的复杂面向 |
(一)司法人员结构的复杂性 |
(二)诉讼程序纵向分工的复杂性 |
(三)案件体系结构的复杂性 |
二、审判管理的双重目标 |
第二节 司法规范化:审判管理的平面目标 |
一、司法规范化的争鸣与实践 |
(一)理论争鸣:中国特色的司法抑或规范化的司法 |
(二)司法规范化的改革实践 |
二、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目标 |
(一)审判程序上:规范审判流程 |
(二)审判实体:依法公正裁判 |
(三)审判考核:统一绩效考核标准 |
三、规范化目标的动力学:法院系统内自上而下的推动 |
第三节 竞争性目标:法院行动的自主利益 |
一、竞争性面向概述 |
二、积极性竞争 |
(一)法院的审判绩效考核 |
(二)审判质效之外的竞争性指标 |
三、消极性竞争 |
(一)消极性竞争概述 |
(二)消极竞争的实践样态——以立案庭阻挡案件为例 |
第三章 法院审判管理的常规方式:信息化审判管理 |
第一节 信息化审判管理概况 |
一、信息化审判管理产生的背景 |
二、信息化审判管理的实践历程 |
三、信息化审判管理的主体:审管办 |
(一)审管办的设置与职能 |
(二)审管办的职能扩张 |
四、信息化审判管理的特征 |
(一)管理方式的发展依托于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 |
(二)指标的精细化 |
(三)信息审判管理内容的同质化 |
(四)审判管理指标调整的机动性 |
第二节 信息化审判管理的实践样态 |
一、审判流程管理 |
(一)审判流程监管的概况 |
(二)审判流程监管的实践特点 |
二、审判质量评查 |
(一)错案追究制度的历史沿革 |
(二)发改案件重点评查的实践样态 |
三、审判绩效考核 |
(一)可视化的审判绩效管理 |
(二)上下级法院审判绩效考核的连带与协调 |
第三节 唯数据化——信息化审判管理的问题与限度 |
一、信息化审判管理对传统的革新 |
(一)便捷高效 |
(二)同步监督 |
(三)约束权力 |
(四)同质管理 |
二、司法政绩观下的唯数据论倾向 |
(一)数目字管理与司法价值的内在张力 |
(二)司法政绩观下的唯数目字化倾向 |
第四章 院长审判管理:一把手管理 |
第一节 权力一把手:管理内容和管理能力 |
一、院长、书记一肩挑 |
(一)法院的科层体系 |
(二)党组权力中枢下院长的内外角色 |
二、院长审判管理的内容 |
(一)程序上的管理权限 |
(二)配置审判资源 |
(三)审判态势管理 |
(四)组织疑难案件集体决议 |
(五)审判监督职责 |
三、院长的管理能力 |
(一)职级晋升 |
(二)岗位调换 |
(三)考核、考评机制 |
第二节 全局管理 |
一、制定审判管理制度 |
(一)继受既有管理制度 |
(二)转化非正式管理制度 |
二、分配法院审判资源 |
(一)分人:以综合素质匹配岗位 |
(二)分案:具体考量与把控 |
(三)岗位的动态调整 |
第三节 重点管理——以长期未结案为例 |
一、信息识别与绩效统计下的重点案件 |
(一)信息化管理“析出”重点案件 |
(二)重点管理中的绩效动因 |
二、院长重点管理的实践 |
(一)与外部机关的沟通协调功能 |
(二)构建集中讨论机制 |
(三)领导权威下的责任“豁免” |
(四)作为领导的社会权威 |
第四节 “领导也不容易”——科层管理的柔化与共情 |
一、科层行政化推进的限度 |
(一)司法的实体和程序约束 |
(二)去行政化的改革趋势 |
(三)行政化强行推行的效果 |
二、科层柔化管理与“共情” |
(一)科层柔化管理 |
(二)对领导的体恤与“共情” |
第五章 庭长审判管理:浸入式管理 |
第一节 浸入式审判管理概述 |
一、作为中间管理层的庭长 |
二、浸入式审判管理概述 |
(一)管理行为的亲历性 |
(二)管理权力的弱行政化 |
(三)管理权威的自我生产 |
第二节 庭长管理的弱行政化 |
一、去个案化管理 |
(一)管理权限的去个案化 |
(二)权责一体中的责任下卸 |
二、审判绩效柔性监管 |
(一)作为专业监督主体的审管办 |
(二)审判绩效的院长负责制 |
(三)任务落实的个人化:自己的事 |
(四)庭长监督方式的辅助性 |
三、庭长权威的补强原则:一碗水端平 |
(一)案件分配上的公平 |
(二)人力分配的均衡 |
第三节 带头干活 |
一、做好本职工作 |
二、庭长需要具有担当精神 |
(一)难以均分的棘手案件 |
(二)庭长特殊主义的化解策略 |
(三)庭长化解棘手案件的优势 |
第四节 构建集体主义 |
一、调解庭室氛围 |
二、自己人讨论案件 |
第六章 复合型管理:技术与组织的互动与胶合 |
第一节 信息化对科层管理的再塑 |
一、技术释放科层审判管理职能 |
(一)常态管理的职能定位 |
(二)常态管理下的去行政化改革 |
二、技术约束科层恣意 |
(一)技术的本质:高度规范化的制度 |
(二)信息化限制科层恣意 |
三、信息化对科层管理的去层级化再塑 |
(一)上下级法院审判管理的去层级化 |
(二)院庭长审判管理的去科层化 |
第二节 信息化常态管理的科层依赖 |
一、管理实践中的超技术难题 |
(一)难以规约的权力缝隙 |
(二)难以均质化的审判实践 |
(三)脱域化管理与司法实践的疏离 |
(四)唯数据化信息审判管理的走形 |
二、信息化审判管理与院庭长审判管理的嵌合状态 |
(一)审判流程管理与院庭长的节点督促督办 |
(二)审判质量评查与作为评查主体的院庭长 |
(三)审判绩效管理与院庭长的绩效督促 |
三、信息化筛选下的科层重点、动态管理 |
(一)重点监管:“留口子”的“四类案件” |
(二)院庭长在重点案件上的动态监管 |
(三)动态监管的扩大化 |
第三节 复合型管理面向下我国审判管理的未来走向 |
一、制度性定位:审判管理的重要性 |
(一)管理之于组织的重要性 |
(二)审判管理之于司法工作的重要性 |
(三)管理之于我国转型时期司法工作的重要性 |
二、审判管理的实践展望 |
(一)继续坚持和完善信息化审判管理的基础性作用 |
(二)在正确定位的基础上完善科层审判管理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二、外文文献 |
致谢 |
(10)县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状况和提升策略研究 ——以温州市L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县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相关理论和法律阐释 |
2.1 人大代表履职的理论基础 |
2.1.1 人民主权理论 |
2.1.2 代议制理论 |
2.1.3 委托代理理论 |
2.2 县级人大代表的定义及其履职内容 |
2.2.1 县级人大代表的概念及其权利和义务 |
2.2.2 县级人大代表的履职内容 |
2.3 县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具体内涵 |
2.3.1 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能力 |
2.3.2 准确审议议案报告的能力 |
2.3.3 深入联系选民群众的能力 |
2.3.4 衡量代表履职能力的三个维度 |
2.4 县级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动与履职能力的关系 |
3 温州市L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状况分析 |
3.1 温州市L区人大工作的历史与现状 |
3.2 温州市L区近四届人大代表构成情况 |
3.3 温州市L区人大代表履职方式和履职状况 |
3.3.1 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并审议各项工作报告、议案 |
3.3.2 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 |
3.3.3 开展视察调研和联系选民活动 |
3.4 县级大代表在履职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 |
3.4.1 代表议案、建议的选题、论证和对策质量不高 |
3.4.2 对报告、议案的审议能力和表决质量有待提高 |
3.4.3 联系选民的主动性和开展调研的能力不够 |
4 温州市L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
4.1 人大代表专业结构比例待优化 |
4.2 人大代表自身角色定位不准确 |
4.3 人大代表个体间业务素养存在较大差距 |
4.4 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机制不完善 |
4.5 人大代表履职保障措施不到位 |
5 提升县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途径和对策 |
5.1 优化县级人大代表产生机制 |
5.1.1 完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
5.1.2 强化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把关 |
5.1.3 探索完善代表选举竞争机制 |
5.2 提高县级人大代表自身业务素养 |
5.2.1 完善履职知识培训机制 |
5.2.2 精心组织集体履职活动 |
5.3 完善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机制 |
5.3.1 健全对代表的履职评价机制 |
5.3.2 探索代表退出和连任机制 |
5.4 增强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
5.4.1 为代表打造深入联系选民的平台 |
5.4.2 为代表建立专业化履职的组织 |
5.4.3 为代表的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强化人大调研意识 提高人大调研质量(论文参考文献)
- [1]战洪图 人大代表逆流而上[J]. 郭福堂,付海波. 人大建设, 2021(08)
- [2]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D]. 李珊珊. 山东大学, 2021(02)
- [3]高标准星级创建 全方位拓展提升[J]. 翟胜贤. 人大建设, 2021(02)
- [4]代表阵地强“四化” 淮源人大展新貌[J]. 莫中厚. 人大建设, 2020(12)
- [5]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研究 ——以W县为例[D]. 高庆. 南昌大学, 2020(03)
- [6]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D]. 葛俊良. 浙江大学, 2020(02)
- [7]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研究 ——以K市B镇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履职为例[D]. 傅琴. 苏州大学, 2020(03)
- [8]县级人大监督实效性问题研究 ——以W县为例[D]. 邹添. 南昌大学, 2020(01)
- [9]复合型管理: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机制的实证研究[D]. 蔡舒眉. 吉林大学, 2020(08)
- [10]县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状况和提升策略研究 ——以温州市L区为例[D]. 陈腾超.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