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拆迁裁决制度的法律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李巧玉[1](2020)在《征收补偿案件中前置行为审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行政活动的多阶段性和程序性是现代行政的重要特点,而以单一行政行为为基础建构起的行政诉讼制度需适应这一转变。特别是在征收补偿案件中,“连环诉讼”成为困扰行政审判的重要难题。征收补偿案件“连环诉讼”所反映的前置行为审查成为司法需予以回应的重要任务。征收补偿案件中前置行为包括多种形态,既有内化为内部行为的前置审批行为,也有因不具有终局性而成为过程性行为,还有前后具有依据关系的独立可诉的行为。行政诉讼中“一行为一诉”的案件受理要求,受案范围的不甚明确、起诉期限和管辖的要求都对前置行为审查设置阻碍。相较于日本运用违法性继承理论作为权利救济的例外弥补出现,我国的前置行为审查旨在促进法院在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基础上,放眼于整体行政活动对相关行为予以回应,而非对前置行为仅作形式化考察。基于征收补偿案件中前置行为的类型化,司法审查包括两条路径,首先对于属于不可诉的前置行为,需法院在对本诉行政行为审查时,对前置行为予以回应。对于内化为内部行为的前置审批行为,不应仅作为后续行政行为的依据而只作形式性审查。特别是对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案件中前置审批具有实质决定性时,法院应审查前置行为是否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其次对于属于受案范围的前置行为,若当事人对前置行为正在诉讼,则后诉行为应中止审理;若当事人未对前置行为起诉,法院在后续行为审查时也不应仅做简单的形式依据,特别是前后行为做出主体一致时,应对前置行为有限度审查;若前置行为已过起诉期限。法院对前置行为的重大明显违法标准和一般证据审查标准符合当前对前置行为的审查强度,但随着我国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的发展,对前行为的审查应从无效标准向一般违法标准拓展。征收补偿案件前置行为审查仅是司法面向的应对措施。回溯立法,特别是我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案件在立法阶段仍需对行为的阶段性做进一步的梳理。立法上的行为阶段性不明确,救济方式不明确会直接阻碍权利的救济。
廖彬[2](2020)在《城镇化过程中拆迁补偿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从而引发城镇人口增加,城市膨胀,为了适应发展,各地就要通过不断扩张城市区域范围,以此满足人们对房屋及生活条件日益提高的需求。在城市的扩张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征收城郊的土地及房屋,尤其涉及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二元制,农村房屋和城市房屋的价值存在很大差别。也由于城市房屋的价格居高不低,在经济压力下,很多人舍近求远,到城郊购买住房或租房,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应运而生。可以说城郊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存在着的大量问题,不仅有土地问题,也有房屋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经济利益不平衡而导致的必然结果。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包括其附着物在补偿的标准上的明显差异,导致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屡出问题。城镇化过程进行中,城市扩张是必然的结果,拆迁也是必经之路。在当今提倡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和谐拆迁是拆迁工作中的主轴。现今拆迁补偿矛盾的根源,最核心还是在补偿问题上,和谐征收拆迁的构建,无法避开拆迁补偿该大问题。在城镇扩张过程中,如何平衡城市和城郊的利益,平衡国家、农村集体、农民个人等的利益,构建一个和谐的拆迁补偿体制,是当今拆迁工作的一大难题。本文通过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现象探究本质,运用调查研究、研究国内外文献和和引用审判实践中一些案例分析等方法,以城郊征收拆迁为视角,对城镇化过程中征收补偿问题进行探讨。本人认为,城郊的征收拆迁补偿问题,应当以被征收拆迁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落脚点,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效地平衡各方利益,既要对不合法行为有所惩戒,但是也要考虑到一些不合法行为的形成历史及背景,全方位考虑衡平各方的利益,合理补偿,和谐拆迁,保障民生。
康凯[3](2019)在《城中村拆迁补偿问题研究 ——以太原市晋源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城中村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已有的城市面积不能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逐步将周围的农村包含到城市发展规划区域之内的现象。城中村拆迁改造是为了有效促进当地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城市形象,提高村民生活品质。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问题。拆迁补偿的过程也是多方利益相关者进行博弈的过程。相关部门制定科学、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决定城中村能否顺利完成改造的关键。本文将太原市城中村拆迁补偿机制作为研究重点,对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和拆迁补偿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了解,通过对太原市晋源区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城中村拆迁补偿方案的分析以及对太原市晋源区城中村改造进行实地调查,对详细的补偿标准、奖励政策、补偿方式等,进行归纳总结。在数据分析方面,通过问卷调查,从调查数据、实地访谈以及文献研究中分析并找出影响被拆迁村民意愿获偿价格的主要因素有:征地区位,家庭劳动力人数,征地前后农地用途,对农业的依赖程度,拆迁后生活顾虑等等。并通过多元logistics回归分析得出各个因素对被拆迁村民意愿获偿价格的影响程度。最后,将实地调查、统计分析与实际情况联系,总结出太原市城中村拆迁补偿机制存在拆迁补偿制度不完善,拆迁补偿的程序缺乏规范性,群众参与协商的机会不足,在被拆迁人的居住环境、就业、养老等生存保障方面关注较少等问题。并提出完善城中村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范拆迁行业管理体系、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提供可持续的生存保障等建议,力求从多角度多方面优化太原市拆迁补偿机制。
许晶莹[4](2019)在《从“抗拆”到“愿拆”的过程社会学分析 ——基于W村拆迁项目的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化和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更新改造步伐不断加快,与之相随的是征地拆迁工作正以跨越式方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涉及政府、拆迁方、被拆迁户等多个主体的切身利益,是城镇发展的基础工作,触及城乡居民最基本的居住权利。面对拆迁,有的居民翘首以盼,有的居民犹豫不决,有的居民恋恋不舍,有的居民深闭固拒。当拆迁项目面对不愿接受拆迁者时何以可能,居民从“抗迁”到“愿拆”的态度是怎样改变的,中间有哪些影响因素,这将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本文以M市W村拆迁项目的拆迁过程为例,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以政府、拆迁户、W村基层干部三方面为主体,把拆迁分为拆前、拆中、拆后三个过程来分析这三个主体分别在每个阶段的反应和行动,探讨居民从“抗拆”到“愿拆”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拆迁之所以能够成功,离不开三方面因素,一是拆迁户对经济利益的满足,二是动迁工作的引导,三是基层干部的协同工作。另外,从居民对拆迁态度的转变中揭示了:在拆迁过程中,居民从感性到理性的情感变化、居民对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的心理认同、拆迁户对拆迁问题的行为选择取决于情感与利益的理性权衡以及中国社会公权意识浓厚的官本位思想。
季海赟[5](2019)在《农村征地拆迁中乡镇政府角色分析 ——以Y镇H村征地拆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乡镇政府是中国政府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作为基层治理者,是国家与社会的连接点。在我国许多地区,乡镇政府依然承担着重要的政策执行功能,比如征地拆迁的城市化任务在全国很多地区仍然在持续执行,关于乡镇政府的研究依然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用官僚制—乡镇政府—乡村社会关系这一分析框架,研究了C市Y镇政府执行H村征地拆迁项目的过程,发现Y镇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面对税费改革后政权不完整、乡村社会失序以及自身行政伦理模糊这一尴尬处境的同时,又要完成各种指标考核时体现出的政权特性。研究发现Y镇政府无论是应对上级政府的考核、行政外部监督,或是基层执行矛盾,始终给自己的非正式行动一套合法化的程序,或者一套适合其身份的外衣。在应对上级政府考核时主要表现为追求项目执行的效率,这种效率追求在当前的形势下表现为一种基于程序正当化的非正式运作。乡镇政府实际上成为上级政府指标考核下的一个在形式上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应付者和表演者,其行政的合法性和公共性充斥着形式主义的色彩,根本目的是规避责任、完成考核目标,最终导致乡镇政府在基层治理中失去能动性,不能主动实现公共利益,甚至失去了其作为国家与社会连接点的对话功能。作为政权经营者的乡镇政府,在与上级政府和民间社会的博弈中,最终导致了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官僚制的技术治理逻辑难以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应当加强基层协商民主,这有助于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回归政府职能本位,提高基层治理绩效。
郑璐[6](2014)在《我国媒体与化解拆迁风险研究》文中提出新千年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双重转型发展,社会矛盾冲突持续走强,风险社会图景进一步深化。关于风险和风险社会,西方有文化主义、现实主义和制度主义的不同研究取向,本文采取制度主义的研究取向,主要整理自率先提出风险社会概念的贝克和吉登斯的观点,认为风险社会是一个同时具备时代特征和社会特征的概念。在社会的发展中,早期现代性的反思解决了传统社会中存在的种种风险,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又产生了新的风险,这些新的风险不断积压又形成了晚期现代性的种种特征。在2010年以后,随着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快速普及、发展,传统媒体对社会舆论控制力日渐式微,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和沟通力进一步加强。新旧媒体转型发展,体现出媒介化风险社会种种表征。媒介化风险社会背景下的社会风险不仅仅产生于社会事件,也产生于媒体传播的过程中。媒体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传统风险传播的渠道,也是谣言风险产生的源头,同时也是释疑解惑,消除不确定性,化解风险的舆论利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本文拟结合拆迁案例来逐步分析我国媒介化风险社会的现状,指出问题,提出化解思路。在社会各类风险问题中,涉及普通老百姓“一生最大的财产”——房屋拆迁带来的风险和危机特别被全社会所关注。在研究拆迁风险过程中,本文采取问卷调查法,了解拆迁工作从业人员、拆迁居民和社会公众对拆迁风险的认识和理解;采取文本分析法,梳理总结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对于拆迁风险的媒体呈现、传播过程和舆论影响;采取个案研究法,回顾一个拆迁居民8年信访史了解政府处置拆迁风险的现状和问题,以及拆迁风险在新媒体条件下的发展新特点。并结合纵向历史比较和横向参照对比的方法,研究、分析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在我国拆迁风险各个阶段的定位和作用。经过上述研究分析,绘制出我国拆迁风险中“政府-媒体-公众”关系的研究框架,并针对政府-公众,政府-媒体,媒体-公众三对两两关系展开深入剖析,尤其是媒体在拆迁风险形成、发展、爆发、消解等各个阶段的不同存在价值和意义所在。在此基础上,探索媒体参与化解拆迁风险的思路。就传统媒体而言,应对好拆迁风险等突出社会风险,是针对新兴媒体的“短、平、快”而提出的“深、远、广”的应对策略,打好影响力之战,是谋求自身转型生存、发展,也是化解我国风险社会的必由之路。新兴媒体则应体现触角深入基层、草根媒体特色,发挥好在风险监测、认知和引导上的独到作用,并进一步加强规范,为风险化解作出贡献。
胡洪[7](2013)在《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基层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研究 ——以南京市某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房屋拆迁成为当前我国城市发展中最重大的社会公共事件之一。本文将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的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在基本概念界定上,将“城市房屋拆迁”界定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将“基层政府”界定为市辖区政府。以往对于城市房屋拆迁的研究,大多只关注作为拆迁人的政府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关系。这种研究模式过分简化了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关系。事实上,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着多个利益主体,彼此之间的利益博弈错综复杂。本研究应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了城市房屋拆迁中涉及到的十个方面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拆迁人;拆迁委托实施单位;被拆迁人:基层政府;市级政府;被拆迁物业承租人;被拆迁人亲属;新闻媒体;城市规划、文保、法律等方面专家;社会公共舆论,并根据不同的关系参数,将其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和“一般利益相关者”三类。这些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围绕城市房屋拆迁都存在着利益博弈,本研究结合实际案例,对其中的五组两两利益博弈关系进行了分析和论述。由于基层政府只是城市房屋拆迁中利益相关者之一,其与不同利益相关方者博弈时,利益诉求也是不同的。这就决定了基层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一定是动态多元,其行为必然表现出“自利”和“公利”双重性的特征。本研究着重分析了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自利”行为的表现,如滥用强拆、压低评估价格、拆迁腐败等等。有三个制度方面的因素导致了基层政府自利性行为成为可能,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市场供应、公益和非公益用地的法律界定不清、强制拆迁程序的存在。但是深入到这种行为的背后,真正决定了基层政府双重性行为的动机则有三个方面,即财政动机、职能动机和政治动机。财政动机主要决定了政府的“自利”行为,职能动机和政治动机主要决定了“公利”行为。当前的城市房屋拆迁处于一个日益深刻剧烈的社会结构转型背景之下。城市房屋拆迁既是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具体表现之一,同时也加速了社会结构的裂变。基层政府的行为也受其影响,呈现出复杂的表现模式。本研究将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归纳为三个方面:社会阶层的分化、利益集团的形成、国家一社会关系的重构。它们都对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阶层分化客观上产生了一个社会弱势群体。他们聚居的旧城区是城市房屋拆迁的重点区域。这就决定了基层政府在完成拆迁任务的同时,必须想法设法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利益集团的形成强化了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对立面,加大了拆迁工作实施的难度。基层政府必须在博弈中小心翼翼地周旋,从而增加了行为成本和公共资源的支出。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孕育了不断发展成熟的市民社会。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的诉求和意愿也越来越强烈。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必须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同时,逐步开放公共参与的渠道,实现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平衡。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为是复杂的,其行为的驱动模式也是复杂、动态的。本研究认为要实现对基层政府行为的规范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同时入手:完善现有财税体制,平衡基层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建设“服务型”政府,使基层政府成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健全拆迁法律体系,建立公平和谐的征收补偿制度;强化监督机制,杜绝腐败,使拆迁资金真正用于补偿;鼓励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用利益整合代替博弈冲突。
刘璐[8](2012)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的研究》文中提出拆迁纠纷案件影响范围较广,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所涉法律法规也较为庞杂,处理过程也极具复杂性。目前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矛盾主要集中在,拆迁人借公益之名损害私利;补偿标准低;行政机关滥用拆迁权力。但是我国现有的相关制度却存在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机构设置缺乏中立性、行政复议虚置、司法救济能力有限、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救济渠道单一等问题。美国、德国、日本、英国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在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解决方面都有成功的经验,如:美国房屋拆迁的程序保护制度,德国的拆迁回转制度等等。借鉴这些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针对上述问题,从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两种途径体现法的秩序、公正价值,一方面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程序性权利,完善拆迁补偿的协商制度和听证制度,让被拆迁人参与到拆迁的全过程中,在监督拆迁工作的同时,能充分的发表自己的观点,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产生;另一方面,完善纠纷解决制度,采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最终的法律救济,对我国的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孙静宜[9](2012)在《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与农民关系问题研究 ——以房屋拆迁为例》文中认为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城市化进程中,房屋拆迁工作相应地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由于农村占有我国绝大部分的土地,所以农民的房屋成为重要的拆迁对象。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利益攸关方会重视自己利益的获取,这产生的后果之一是地方政府与被拆迁农民之间的矛盾不断产生。于是,本文在研究前人研究成果和对有关文献资料分析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地方政府与农民的关系问题及其对策。整篇论文包括导论、四部分主体、结束语,主要阐述三个问题:首先,概括地讲述了在房屋拆迁工作中地方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一是地方政府和农民都采取协商合作的方式,这是一种良性的互动,也是双方最明智的选择;二是地方政府采取协商方式,农民采取抵制方式,此时的政府是有责任心的政府,而农民成为房屋拆迁工作的阻碍;三是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手段,农民选择妥协方式,此时的政府利用拥有的行政权力,强势地对待被拆迁农民,使他们的利益要求得不到表达,只能服从地方政府的安排;四是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方式,农民采取抵制方式,这是房屋拆迁工作中最糟糕的现象,典型的例子是强制拆迁问题。其次,针对我国在房屋拆迁中地方政府与农民的关系问题而得出的原因有:第一,现行的房屋拆迁制度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明确,现行拆迁政策不完善及其实际运作不规范;第二,地方政府职能履行不到位,对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同时存在政府的行政救济失效的问题;第三,被拆迁农民自身也存在一些缺陷:比如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缺乏团结合作的意识和精神,文化水平较低等等。再次,针对以上我国地方政府和农民之间矛盾关系的原因分析,并结合西方国家城市化发展的模式,本人提出的对策建议有:一是地方政府树立以人为本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理念,实现人性化和理性化拆迁;二是地方政府在合理界定“公共利益”概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房屋拆迁制度,完善拆迁程序,做到依法拆迁;三是明晰集体产权,地方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提高村集体和农民的地位,重视农民的话语权;四是提高农民的素质,加强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同时完善其社会保障体系。
陈鹏飞[10](2012)在《拆迁纠纷的破解路径》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城市建设的规模也随之急剧膨胀,因城市房屋拆迁而导致的拆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激烈,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并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如何有效地解决由居民房屋拆迁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学界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拆迁纠纷的一大特点是当事人更倾向于采用私力救济途径来解决纠纷,尤其是被拆迁人以自焚等极端方式来维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导致这些拆迁问题的原因固然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我国在立法上不加分析且笼统地对待不同类型的房屋拆迁,特别是在房屋拆迁立法中忽略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存在的差异,或许是拆迁纠纷日益频发和加剧的主要根源之一。因此明确房屋拆迁本身所固有的双重性质,在立法上自觉地把房屋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区分开来,进而以不同的救济方式来解决不同类型的拆迁纠纷,才是解决上述难题的正确路径。在明确拆迁纠纷的诉讼类型的基础上,对拆迁相关的实体上和程序上的制度进行完善或许是解决拆迁纠纷的有效措施。
二、对拆迁裁决制度的法律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拆迁裁决制度的法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征收补偿案件中前置行为审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连环诉讼背后的前置行为审查难题 |
第一节 连环诉讼的困境与缘起 |
第二节 征收补偿案件前置行为的特征及形态 |
一、前置行为内涵的界定与厘清 |
二、征收补偿案件中前置行为的类型化 |
第二章 前置行为审查制度障碍和理论困境 |
第一节 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制度阻碍 |
一、行政诉讼一行为一诉的受理规则 |
二、前置行为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标准不统一 |
三、合并、中止审理机制运用不足 |
四、起诉期限与管辖的制度性约束 |
第二节 理论引入中的本土化适用困境 |
一、日本违法性继承理论的运用空间有限 |
二、我国对前置行为审查的多元需求 |
第三章 司法案例中的审查标准呈现 |
第一节 研究样本的选取 |
第二节 司法审查中的案例类型化分析 |
一、相对人在后诉行为审查中认为前置行为违法 |
二、单独对前置行为起诉 |
第三节 具体的审查标准分析 |
一、重大且明显违法适用标准不明确 |
二、证据审查标准的形式化 |
第四章 征地补偿案件前置行为审查的出路 |
第一节 前置行为审查的价值选择与理论发展 |
一、行政行为理论发展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回应 |
二、受案范围与审查强度的扩展与延伸 |
三、回溯征地补偿立法中的程序完善 |
第二节 类型化的前置行为与考量因素 |
一、区分不同前置行为的审查方式 |
二、确需采取前置审查模式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
第三节 前置行为审查标准的组合形态 |
一、降低审查强度符合对前置行为审查的要求 |
二、从无效审查标准向一般违法标准拓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城镇化过程中拆迁补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 |
(一)课题背景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
(三)选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 |
(四)研究内容 |
(五)独创或新颖之处 |
(六)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
(七)预期成果 |
二、城镇化征收拆迁补偿综述与内容 |
(一)国内外征收拆迁补偿概况 |
1、世界各国对财产征收拆迁的法律规制及启示 |
2、国内有关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经验做法 |
(二)征收拆迁补偿几大因素 |
1、公共利益 |
2、公平补偿 |
3、公正程序 |
4、小产权房的内涵及特点 |
三、城镇化建设征收拆迁补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城镇化建设中征收拆迁补偿工作的现状与问题 |
1、涉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现状及问题 |
2、行政执法不到位 |
3、司法救济未充分发挥作用 |
4、征收拆迁补偿实践中的其他问题 |
(二)城镇化建设中拆迁补偿问题的原因分析 |
1、上层法律法规不足 |
2、地方制度规范不健全,补偿标准五花八门 |
3、政府角色定位混乱,管理缺失 |
4、土地制度的差异与土地制度的落后 |
5、主体补偿需求因素 |
四、城镇化过程中公平公正共赢式拆迁补偿机制的完善 |
(一)完善立法 |
1、公共利益界定 |
2、合理补偿机制构建 |
3、构建合理可执行的征收拆迁程序 |
(二)行政权的规范与监督 |
1、政府做好合理的征收拆迁规划 |
2、在拆迁补偿工作中政府正确自己的职能定位 |
3、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政府职能 |
4、推行主管问责制度 |
(三)司法权的规范与监督 |
1、拆迁诉讼补偿的民事回归 |
2、公共利益的界定可以由法院介入审查并确认 |
3、在强拆过程中介入司法监督 |
4、保护弱势群体 |
(四)充分发挥社会协调保障机制 |
1、增加第三方对拆迁补偿工作的监督 |
2、完善被拆迁户的保障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城中村拆迁补偿问题研究 ——以太原市晋源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2 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1 国外研究现状 |
2.1.2 国内研究现状 |
2.1.3 研究评述 |
2.2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2 理论基础 |
3 研究设计 |
3.1 研究框架 |
3.1.1 研究对象 |
3.1.2 研究内容 |
3.1.3 研究方法 |
3.2 抽样方法及样本的界定 |
4 城中村拆迁补偿现状及分析 |
4.1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及相关政策 |
4.2 城中村拆迁补偿实例分析 |
4.3 调查数据分析 |
4.3.1 数据分布特征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2 被拆迁村民意愿获偿价格影响因素分析 |
4.3.3 被拆迁村民意愿获偿价格差异性分析 |
5 结论与思考 |
5.1 结论 |
5.1.1 拆迁补偿的制度缺乏科学性 |
5.1.2 拆迁补偿的程序缺乏规范性 |
5.1.3 未关注被拆迁人生存保障方面问题 |
5.2 思考 |
5.2.1 完善城中村拆迁补偿的法律体系 |
5.2.2 规范拆迁行业管理体系 |
5.2.3 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 |
5.2.4 提供可持续的生存保障 |
5.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从“抗拆”到“愿拆”的过程社会学分析 ——基于W村拆迁项目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关于拆迁问题的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理论依据与研究方法 |
一、理论依据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二章: W村拆迁项目的背景及该村拆迁概述 |
第一节 我国征地拆迁情况概述 |
一、我国房屋征收拆迁现状 |
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
三、拆迁实例 |
第二节 W村拆迁概述 |
一、W村拆迁背景 |
二、W村拆迁补偿制度 |
三、W村概况描述 |
四、居民构成情况及风土人情 |
第三章: 从“抗拆”到“愿拆”的过程分析 |
第一节 拆前 |
一、政府工作人员的准备工作 |
二、居民的反应:携“拒”要价 |
三、居民意愿:愿、抗对峙 |
四、居民行动:趋“利”避“害” |
第二节 拆中 |
一、M市房屋征收工作组的行动 |
二、W村基层干部的行动 |
三、居民的行动 |
四、沟通过程 |
第三节 拆后 |
一、W村拆迁后状况 |
二、居民的现状 |
三、拆迁的结果及对W村的影响 |
第四章: 从“抗拆”到“愿拆”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以利益满足为基础 |
一、知识生成 |
二、权衡利弊 |
三、行为选择 |
第二节 动迁工作引导 |
一、原则、策略 |
二、投入:资源、情感 |
三、行动 |
第三节 基层干部协同工作 |
一、双重身份 |
二、以身作则 |
三、利用社会关系网络动迁 |
第四节 三方行动模式 |
一、动迁工作组主导 |
二、居民妥协拆迁 |
三、基层干部从中协调 |
第五章: 结论与反思 |
第一节 结论 |
一、从“抗拆”到“愿拆”的影响因素 |
二、三方关系:博弈?对抗?共赢? |
三、居民从“抗拆”到“愿拆”态度转变的过程与因素 |
四、拆迁过程中应对居民抗拒拆迁的建议 |
第二节 反思 |
一、拆迁对居民的影响 |
二、拆迁的文化结构与拆迁关系 |
三、本文的不足之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5)农村征地拆迁中乡镇政府角色分析 ——以Y镇H村征地拆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乡镇政府的角色研究回溯 |
1.2.2 关于乡镇政府角色成因的研究回溯 |
1.2.3 关于征地拆迁中乡镇政府角色及成因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内容结构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2 概念阐释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阐释 |
2.1.1 农村征地拆迁 |
2.1.2 乡镇政府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行政发包制理论 |
2.2.2 街头官僚理论 |
3 Y镇政府实施征地拆迁的背景与基本情况 |
3.1 农村征地拆迁实施现状 |
3.1.1 中国农村征地拆迁的政策法律背景与实施现状 |
3.1.2 Y镇农村征地拆迁的政策法律背景与决策-执行模式 |
3.2 Y镇 H村乡村社会的现状 |
3.2.1 农民的抗争现状 |
3.2.2 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实施现状 |
3.2.3 乡村价值观念变迁 |
4 Y镇H村征地拆迁案例 |
4.1 矛盾触发期:C市取消宅基地安置的首个项目落地 |
4.2 矛盾升级期:政策执行中的反复博弈 |
4.2.1 农民抗争团体的形成与消解 |
4.2.2 多元主体扰动政策执行 |
4.2.3 乡镇政府对农民抗争的回应 |
4.3 矛盾僵化期:乡镇政府和农民均陷入消极拖延状态 |
5 征地拆迁中Y镇政府的经营性角色 |
5.1 乡镇政府的政权经营需求 |
5.1.1 追求政绩 |
5.1.2 实现村民利益 |
5.1.3 政权经营需求 |
5.2 乡镇政府的政权经营逻辑 |
5.2.1 高效执行:打破政策执行僵局 |
5.2.2 避免问责:“依法”应对村民抗争 |
5.2.3 难以实现公共利益 |
5.3 乡镇政府政权经营的结果分析 |
6 Y镇政府经营性角色形成的原因分析 |
6.1 Y镇政府官僚体制不完善 |
6.1.1 上级政府政策与考核指标缺少现实适用性 |
6.1.2 上级政府政策指令的模糊性 |
6.1.3 基层政府监管难题 |
6.2 Y镇镇政府处境尴尬 |
6.2.1 Y镇政府有限的自由裁量权 |
6.2.2 客观存在的自利空间和需求 |
6.2.3 行政价值观念模糊 |
政策建议与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6)我国媒体与化解拆迁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社会风险与风险社会 |
第一节 风险=/=危机 |
一. 风险和社会风险 |
二. 从西方三个研究取向审视“风险” |
三. 我国对于“社会风险”的研究 |
四. 关于“社会风险”的分类 |
第二节 风险社会研究 |
一. 西方关于“风险社会”的研究 |
二. 我国的“风险社会”研究发展历程 |
三. 我国政府关于“风险治理”的努力 |
注释 |
第二章 媒介化风险社会 |
第一节 媒介化社会 |
一. 媒介和媒体 |
二. 媒介化社会发展概述 |
三. 我国媒介化社会趋势 |
第二节 我国媒介化社会 |
一. 传统媒体寻求“新”发展 |
二. “去中心化”:从传统媒体到新兴媒体 |
三. 新兴媒体的传播特征 |
第三节 我国媒介化风险社会现状 |
一. 新兴媒体催生我国媒介化风险社会 |
二. 我国媒介化风险社会的传播特征 |
三. 我国媒介化风险社会现状:两个风险社会 |
第四节 我国媒介化风险社会表征 |
一. 社会风险与新兴媒体联系日益密切 |
二. 社会风险爆发领域扩大,化解难度加大 |
三. 社会风险从外因引发到内因自发的危险变化趋势 |
注释 |
第三章 研究缘起:我国媒介化风险社会的媒体定位和作用 |
第一节 媒介化风险社会需不需要传统媒体? |
第二节 我国新兴媒体意味着什么? |
第三节 基于拆迁案例研究我国媒介化风险社会意义何在? |
第四节 研究框架和论文逻辑 |
注释 |
第四章 什么是拆迁风险 |
第一节 拆迁风险是我国最突出的社会风险 |
一. 我国拆迁风险发展阶段 |
二. 现阶段拆迁风险特点 |
第二节 拆迁风险的研究方法与分析工具 |
一. 个案研究法 |
二. 文本分析法 |
三. 问卷调查法 |
四. 纵向历史比较分析 |
五. 横向参照对比分析 |
第三节 拆迁风险的媒体呈现 |
一. 传统媒体持续关注拆迁热点 |
二. 新兴媒体成为拆迁“维权”热门阵地 |
注释 |
第五章 拆迁风险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关于拆迁风险的历史研究 |
一. 量变:居民维权意识逐年提升 |
二. 质变:“官民对立”近年愈加严重 |
第二节 关于拆迁风险的三个社会调查及其思考 |
一. 针对拆迁工作管理、操作人员的问卷调查 |
二. 针对被拆迁居民的问卷调查 |
三. 针对随机公众的问卷调查 |
第三节 媒体转型中两个拆迁风险的交互分析 |
一:基本可控的现实拆迁风险的传统媒体呈现 |
二:需要引导的虚拟拆迁风险的传统媒体呈现 |
三:值得警惕的现实拆迁风险的新兴媒体呈现 |
四:难以掌控的虚拟拆迁风险的新兴媒体呈现 |
第四节 媒体在拆迁风险酝酿期、形成期的作用机制 |
一. 拆迁风险酝酿期的表现和媒体作用机制 |
二. 拆迁风险形成期的表现和媒体作用机制 |
注释 |
第六章 浦东拆迁风险的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拆迁矛盾传统救济渠道 |
一. 政府部门信访途径:“堵”不是办法 |
二. 传统媒体的信访反馈:与政府的“潜规则” |
第二节 拆迁矛盾近年爆发新渠道 |
一. 新媒体平台引起社会关注:抢占舆论高点 |
二. 新媒体平台完成信访组织:“新民权运动”的战场 |
第三节 媒体在拆迁风险发展、爆发期的作用机制 |
一. 拆迁风险发展、爆发期的表现和媒体作用机制 |
二. 拆迁风险化解需要“政府-媒体-公众”共同参与 |
注释 |
第七章 拆迁中的“政府-媒体-公众”关系 |
第一节 政府主导下的拆迁信息传播机制 |
第二节 拆迁风险中“政府-媒体-公众”三对两两关系分析 |
一. 政府vs公众:“我说你听”的家长制 |
二. 政府vs媒体:“离不开的怨偶” |
三. 公众vs媒体:“充满风险的蜜月期 |
第三节 关于“政府-媒体-公众”关系的大胆探索 |
注释 |
第八章 探索:媒体如何参与化解拆迁风险 |
第一节 拆迁风险中的“政府-媒体-公众”定位与作用 |
第二节 传统媒体应对拆迁风险的双重挑战 |
一. 传统媒体应对生存转型风险:或以”拆迁风险”为契机打好影响力之战 |
二. 传统媒体化解拆迁风险:讲事实、正导向、化风险 |
第三节 新兴媒体应对拆迁风险三步走 |
一. 新兴媒体的风险监测 |
二. 新兴媒体的风险认知 |
三. 新兴媒体的化解努力 |
注释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基层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研究 ——以南京市某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基本概念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五、论文结构安排 |
六、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城市房屋拆迁:社会转型背景下的基层治理镜像 |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与社会结构转型 |
第二节 社会转型期城市房屋拆迁的影响因素 |
一、贫富差距和社会阶层分化 |
二、利益分化与利益集团 |
三、市民社会与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 |
第三节 转型与应对:城市房屋拆迁的治理困境 |
一、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冲突 |
二、城市建设与社会稳定的矛盾 |
三、政绩考核与依法行政的矛盾 |
第二章 作为社会公共问题的城市房屋拆迁 |
第一节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制度演变及法律关系 |
一、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制度演变 |
二、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性质与法律关系 |
第二节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过程及利益协调机制 |
一、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过程 |
二、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利益协调机制 |
第三节 社会公共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的嬗变 |
一、利益多元化与多媒体时代的城市房屋拆迁 |
二、制度演进缺失的城市房屋拆迁 |
三、城市房屋拆迁的异化: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的纠葛 |
第三章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博弈 |
第一节 利益的图谱:城市房屋拆迁的利益相关者 |
一、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及分类 |
二、城市房屋拆迁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
第二节 激辩与妥协: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博弈 |
一、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博弈 |
二、城市房屋拆迁利益博弈的现实解读 |
三、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的多元利益诉求 |
第四章 异化中的自利: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的行为逻辑 |
第一节 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扭曲与异化 |
一、城市房屋拆迁政策目标的异化与扭曲 |
二、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公共权力的扭曲与异化 |
三、城市房屋拆迁社会利益机制的扭曲与异化 |
第二节 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角色冲突 |
第三节 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的行为选择 |
一、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的自利行为 |
二、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自利行为的制度因素 |
三、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自利行为的动机分析 |
第五章 规范化与合作型的城市基层治理下的城市房屋拆迁 |
第一节 建构规范化与合作型城市基层治理结构的现实基础 |
一、规范与合作:城市基层治理的演进脉络 |
二、城市基层治理演进的现实基础 |
第二节 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体系 |
一、现有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体系的缺陷 |
二、健全拆迁法律体系,建立公平和谐的征收补偿制度 |
第三节 以完善基层治理结构改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
一、完善财税体制,平衡基层政府的财权和事权 |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使基层政府成为公共服务提供者 |
三、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资金的使用途径 |
第四节 重构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国家—社会关系与利益整合机制 |
一、以公民参与重构国家—社会关系 |
二、构建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以利益整合规范利益博弈 |
结语 |
一、本研究的主要观点 |
二、需进一步完善和深入探讨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存在的问题 |
1.1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的现状 |
1.2 拆迁制度存在的问题 |
1.2.1 规划程序透明度缺乏 |
1.2.2 听证程序流于形式 |
1.2.3 房屋拆迁纠纷中的私权较为弱小 |
1.3 纠纷解决制度存在的问题 |
1.3.1 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机构设置缺乏中立性 |
1.3.2 行政复议虚置 |
1.3.3 司法救济能力有限 |
1.3.4 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救济渠道单一 |
第二章 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不畅的原因分析 |
2.1 公共利益界定程序不当 |
2.2 拆迁主体定位不明确,责任主体模糊 |
2.3 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不合理 |
2.3.1 拆迁补偿的评估制度缺失 |
2.3.2 土地使用权的拆迁补偿缺乏法律依据 |
2.4 司法救济不畅,救济能力有限 |
第三章 国外与港台地区拆迁纠纷解决制度的分析与启示 |
3.1 国外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的特点 |
3.1.1 美国房屋拆迁的程序保护制度 |
3.1.2 德国的房屋拆迁回转制度 |
3.1.3 日本的补偿程序协商前置制度 |
3.1.4 英国的土地法庭裁决制度 |
3.2 我国香港、台湾地区房屋拆迁制度的特点 |
3.2.1 香港特区的合理补偿制度 |
3.2.2 台湾地区严格的程序要件 |
3.3 国外与港台地区房屋拆迁制度的分析 |
3.3.1 制度耦合 |
3.3.2 制度差异 |
3.4 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的建议 |
4.1 建立完善的预防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制度 |
4.1.1 建立补偿前的协商程序 |
4.1.2 建立拆迁前的听证制度 |
4.1.3 完善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程序 |
4.2 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的多元化设置 |
4.2.1 行政手段 |
4.2.2 司法途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9)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与农民关系问题研究 ——以房屋拆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一)问题研究的背景 |
(二)问题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本论文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主要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界定和基本理论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地方政府 |
(二)房屋拆迁与房屋拆迁补偿 |
(三)政府公共危机管理 |
二、房屋拆迁研究中涉及相关的政府理论 |
(一)城市化 |
(二)宪政理论 |
(三)善治理念 |
第二章 房屋拆迁中地方政府与被拆迁农民的关系问题 |
一、地方政府和被拆迁农民采取协商合作的方式 |
二、地方政府采取协商方式,被拆迁农民采取抵制方式 |
(一)被拆迁农民利用政策漏洞,通过恶意诉讼等方式来获取拆迁补偿 |
(二)被拆迁农民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任意要价 |
(三)被拆迁农民个人素质较低,组织观念淡泊 |
三、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方式,被拆迁农民选择妥协方式 |
(一)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基层民主管理相对落后 |
(二)被拆迁农民利益受损现象明显 |
四、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方式,被拆迁农民采取抵制方式 |
(一)地方政府的逐利行为 |
(二)行政强制拆迁 |
(三)被拆迁农民的信访量颇多 |
第三章 房屋拆迁中地方政府与被拆迁农民关系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现行的拆迁制度不完善 |
(一)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的界定 |
(二)现行拆迁政策的不完善和实际运作的不规范 |
二、地方政府职能履行不到位,监督机制缺乏 |
(一)地方政府职能出现“错位”、“越位”、“缺位” |
(二)地方政府对房屋拆迁监督管理不力或不到位 |
(三)政府行政救济失效 |
三、被拆迁农民自身的原因 |
(一)农民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
(二)被拆迁农民缺乏团结合作的精神 |
(三)农民培训和就业方面存在问题 |
第四章 房屋拆迁中改善地方政府与被拆迁农民关系问题的对策探究 |
一、地方政府树立以人为本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理念 |
(一)“以人为本”是平安拆迁的根本理念 |
(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宪政精神 |
二、地方政府合理界定“公共利益”概念,建立健全房屋拆迁制度 |
(一)对“公共利益”进行合理界定 |
(二)建立一套系统而规范的拆迁程序,依法拆迁 |
(三)完善我国当前拆迁救济法律制度 |
(四)提高拆迁补偿金 |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拆迁补偿机制 |
(六)建立健全拆迁监督管理机制 |
三、明晰集体产权,地方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村集体和被拆迁农民的地位 |
(一)通过立法形式明晰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 |
(二)地方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 |
(三)提高被拆迁农民在谈判中的地位,使之具有话语权 |
(四)鼓励民间组织的发展,增强被拆迁农民维权的力量 |
四、提高被拆迁农民的素质,加强其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其社会保障体系 |
(一)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
(二)提高被拆迁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其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其社会保障体系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拆迁纠纷的破解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 课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创新点 |
第2章 房屋拆迁纠纷概述 |
2.1 房屋拆迁的概念及特点 |
2.2 房屋拆迁的主体 |
2.2.1 拆迁人 |
2.2.2 被拆迁人 |
2.2.3 监管部门 |
2.3 房屋拆迁纠纷的概念 |
2.4 房屋拆迁纠纷的特点 |
2.4.1 房屋拆迁纠纷受政策影响大 |
2.4.2 房屋拆迁纠纷法律关系复杂 |
2.4.3 房屋拆迁纠纷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且解决难度大 |
2.4.4 房屋拆迁纠纷中拆迁当事人的地位不平等 |
2.4.5 当事人容易采取极端的自损式纠纷解决方式 |
2.5 小结 |
第3章 房屋拆迁纠纷的救济现状 |
3.1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选择何种途径救济 |
3.2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为何选择私力救济 |
3.2.1 公力救济的实效性不足 |
3.2.2 抗争策略 |
3.3 小结 |
第4章 房屋拆迁纠纷应该提起何种性质的诉讼 |
4.1 当前我国房屋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 |
4.1.1 我国现行房屋拆迁的法律规范体系 |
4.1.2 当前我国房屋拆迁纠纷的类型及救济途径 |
4.2 房屋拆迁纠纷救济争议学说的介绍及评析 |
4.2.1 房屋拆迁纠纷救济的争议学说 |
4.2.2 对两种救济途径的评析 |
4.3 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机制的重构 |
4.3.1 房屋拆迁纠纷的“二分说” |
4.3.2 商业拆迁纠纷救济的具体流程 |
4.3.3 公益拆迁的一些问题 |
4.4 小结 |
第5章 对房屋拆迁相关制度的完善 |
5.1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中的先予执行 |
5.2 房屋拆迁行政案件的管辖认定 |
5.3 强化拆迁人的强拆责任 |
5.4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对拆迁裁决制度的法律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征收补偿案件中前置行为审查研究[D]. 李巧玉.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城镇化过程中拆迁补偿问题研究[D]. 廖彬. 广西大学, 2020(06)
- [3]城中村拆迁补偿问题研究 ——以太原市晋源区为例[D]. 康凯. 山西师范大学, 2019(06)
- [4]从“抗拆”到“愿拆”的过程社会学分析 ——基于W村拆迁项目的实证研究[D]. 许晶莹.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4)
- [5]农村征地拆迁中乡镇政府角色分析 ——以Y镇H村征地拆迁为例[D]. 季海赟. 南京理工大学, 2019(06)
- [6]我国媒体与化解拆迁风险研究[D]. 郑璐. 复旦大学, 2014(01)
- [7]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基层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研究 ——以南京市某区为例[D]. 胡洪. 南京大学, 2013(05)
- [8]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解决制度的研究[D]. 刘璐. 太原科技大学, 2012(12)
- [9]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与农民关系问题研究 ——以房屋拆迁为例[D]. 孙静宜. 苏州大学, 2012(10)
- [10]拆迁纠纷的破解路径[D]. 陈鹏飞. 华北电力大学, 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