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社员实行贷款优惠的几点看法(论文文献综述)
柳直[1](2020)在《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文中研究表明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共工作重心由农村走向城市的重要转折期。多年的农村斗争环境使中共的城市经济管理经验近乎空白,因此,中共初入城市,如何做好城市经济建设工作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关于中共城市经济建设的研究,建国后的很丰富,解放战争时期的较少,且散见于城市接管研究中的经济管理部分。既无法展现历史的复杂面向,更看不到中共在初次接触城市经济时由稚嫩到成熟的成长过程。旅大作为中共最早接触的工业大城市,是中共进行经济管理的学习场所与试验场,为研究中共早期城市经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因而,本文以中共旅大经济重建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厘清其经过、述析其得失、总结其经验,借以探究中共最初是如何探索与学习,掌握管理城市经济的能力。旅大作为中共领导下的特殊解放区,既负有改善当地民众生活的责任,还担负着支援前线战争的任务,这一切都离不开旅大生产的发展。然而,中共的经济重建面临着三个挑战。一是中共接手的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乱摊子”。二是中共干部长期在农村工作,对管理工业城市非常陌生,缺乏经验。三是旅大正处于苏军军事管制之下,如何与苏军和睦相处,取得苏军的信任,以便顺利开展工作,是旅大中共需要面对的崭新的问题。旅大中共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地着手旅大经济重建工作。解决民众基本生活问题,安定民生是经济建设的第一步,也是一切经济工作的前提。解放之初,社会经济处于停顿和混乱状态,严重威胁着民众的生存。其时旅大有三至五万人经常处于失业与半饥饿状态,居住环境更是破败不堪。为此,旅大中共采取整顿粮市、开荒等方式增加粮食;组织无业贫妇和老弱病残等做鞋、织网以解决其生活出路;发动住宅调整运动使贫苦民众迁入新居。民生问题的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使初入旅大的中共赢得了民众的信任。开动机器,开展工业生产既是保证本地民众充分就业的重要手段,亦是支援前线的内在需求。旅大中共与苏军充分沟通协商,从其手中陆续接收了一批日本遗留的大型工厂,先后克服了资金、技术、原料、管理等难题,恢复与发展了民用工业,组织与创办了军事工业。几年间,旅大中共大力发展公营工业,奖励与扶持私营工业,在中苏合营企业中虚心学习技术与管理经验。旅大工业生产逐步恢复,既保障了民众基本需求,大批军工产品又有力地支援了战争。旅大因港兴市,依靠外地粮食、原料的输入及加工品的输出得以发展并带动市内商业繁荣。可以说,对外贸易是旅大的生命线。解放之初,旅大对外受国民党封锁,海、陆交通断绝,市内摊贩充斥街头,奸商横行,市场秩序混乱。为此,旅大中共积极发展公营商业,保护与扶助正当私商,有计划地组织消费合作社以调剂市场,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加强贸易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粮食与工业原料的进口及成品的推销。旅大商业步入正轨,保障了民生与生产的发展。作为苏军军管区,旅大的货币发行权掌握在苏军手中。由于红军票流通量过多,导致旅大物价不断上涨。为此,苏军决定实施货币“贴帖”,降低货币流通量以稳定币值。但是,效果并不显着,物价仍在缓慢增长。于是,随着东北全境解放,1948年11月中苏双方商定再次实行货币改革,以彻底解决物价与货币发行权问题。“关东币”的发行提高了币值,降低了物价,改善了民众生活。增强了中共的经济力量,为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也表明苏方对旅大的经济控制逐步松动,中共在经济领域的发言权得到提升。城市与乡村互相依赖,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乡村的支持。过去,旅大农民饱受殖民统治者与封建地富的双重剥削,亟需中共实行土地改革,改变生产关系。考虑到旅大多市郊农村的现实情况与苏军军管的特殊性,中共将调整土地分为两个阶段。建国前采取逐步削弱地富势力的方针;建国后,实施土地调剂。旅大土改成功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同时,为城市提供了充足的粮食、农副产品、工业原料等,并成为工业品的消费市场,促进了旅大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旅大作为中共最早尝试经济建设的大工业城市,对初来乍到的中共来说,是城市新环境。中共面临着管理大工业的挑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用,也找不到模式可以模仿。旅大中共边摸索边学习,经过四年多的建设,成效显着。经济上,农业生产逐年提高,工业恢复到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规模与水平,商业与贸易日渐繁荣,物价稳步下降,失业现象被彻底消灭,民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经济性质上,基本确立了以公营企业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而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也使旅大成为新中国生产型城市的典型。中共在旅大的经济重建表明,在中共早期城市经济建设中,干部要转换思想,与时俱进。既要根据当地的情况与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推行中共的经济政策,将发展工业生产作为经济工作重点。又要积极开展方针政策宣传、妥善照顾各阶层利益以获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为经济重建提供保障。
樊孝东[2](2020)在《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研究(1944-1958)》文中提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历来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史学界长期关注的重要课题。以往有关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研究,在研究范畴和视角上,多从宏观层面着眼,微观和个案的考察较为欠缺;在研究时段上,常以1949年为界将边区时期的互助合作运动与19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割裂开来。然而,对于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农业合作化运动而言,一方面,宏观、微观和个案研究应该结合起来,三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考察中共乡村治理的历史可知,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很多制度在边区时期已经进行过实验或已形成雏形,因此不能将两个时期连接起来就不能完整地展现集体化时期中共的乡村治理政策和实践。本文以河北省饶阳县五公村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1944—1958)为个案,按照纵向时序对其进行了较长时段的追踪和考察。从建立冀中抗日根据地第一个“土地合伙组”开始,到“农业合伙组”阶段的急剧扩张和退组事件,到“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合并小社成立全村大社与整社,再到尝试向集体农庄过渡和转为高级社的完整发展历程进行了“解剖麻雀”式的研究。主要探析了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历程中每一阶段的变化和特征,包括中共合作政策的演变及其影响,合作社本身的发展变化,社员入社、退社心态的变化等。并通过对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各个时期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的考察,进而探析合作社与国家、社员之间的互动关系。文章认为,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从个别特例到全国典型的变迁过程。耿长锁及其农业生产合作社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农业合作化的标志性人物和示范性村庄,一方面是以耿长锁为代表的乡村精英人物的努力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合作社本身的发展契合了其时国家的政策需要和农民理想。但是,在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被树立成典型后,随着国家改造和重塑合作社的力度和进程逐步加大和深化,国家与合作社之间的管理边界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自主权逐步收缩,特别是关系到社员切身利益的地劳分红比例的变化更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的经营发展与收益分配,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吴明怿[3](2020)在《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粮食工作研究》文中指出抗战时期,冀鲁豫根据地在敌人侵略破坏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下,粮食损失非常严重,在此情况之下,如何解决抗日根据地的粮食问题,支持边区军民与日伪顽军进行频繁的大小战斗,解决边区军民的吃饭和生存问题,并使根据地不断得到发展壮大,是值得探讨的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文通过考察边区政府开展粮食工作过程中各方互动的具体历史过程,探讨冀鲁豫边区政府如何根据复杂多变的历史情况,采取相应的方式方法,应对粮食困境,从而推动根据地发展的内在原因。本文运用河南、山东两省以及部分地方市县档案馆馆藏史料和《冀鲁豫日报》等报刊史料,分为五个部分进行探讨边区的粮食工作:第一章主要从“人祸”和“天灾”两个角度探讨抗战时期冀鲁豫根据地粮食困境产生的原因。第二章主要从救灾和加强农业生产两个方面,讨论冀鲁豫边区如何实现生产自救,以及加强农业生产在根据地进行自救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和具有的历史地位。第三章主要讨论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政府如何解决根据地民众的土地问题和减轻农民的农业税负担问题。第四章主要探讨冀鲁豫边区政府如何通过贸易、金融以及藏粮等措施加强粮食管护,同敌人开展粮食经济斗争,保障粮食正常交易活动的进行、稳定粮食价格、确保粮食安全等问题。第五章主要论述冀鲁豫边区政府在完善粮食供给制度上所采取的努力。结语部分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抗战时期,冀鲁豫边区在粮食工作中体现出了以农业为主发展根据地的经济思想和政策,并注意利用商业、贸易、金融等手段,积极支持边区粮食工作的开展。这种经济思维使中共和冀鲁豫边区政府的各种粮食政策措施在实际推广过程中取得了积极效果,对保障困难环境下根据地党政军民的粮食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冀鲁豫根据地得以在残酷条件下依旧能够得到巩固、发展、壮大的重要内在原因之一。第二,冀鲁豫根据地开展粮食工作的过程,并非简单的“政策-效果”之间的线性演进关系,群众在对待政策的态度上,更倾向基于自身利益基础之上的权衡。边区政府在开展粮食工作过程中,坚持“政策的群众利益指向”,不断根据民众反映对政策和工作方法进行符合群众利益的调整,进而推动了粮食工作的切实开展。而这一过程实则反应的是抗日根据地政府所代表的“国家”层面与群众所代表的“社会”层面之间的相互影响、妥协、改进的“互动”过程。通过冀鲁豫根据地在抗战时期所开展的粮食工作,我们也可以得出以下几点新发现和值得思考的地方:第一,边区的粮食工作,突破了单纯依靠国家力量的传统救济模式。在这一过程中,边区各级政府培养并吸收了一批积极分子,他们在参与中共的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中共也借此实现了政权向基层的延伸。其次,传统农村社会中的封建统治力量被削弱,农村中的阶级成分发生改变,农民的政治地位得到提升,中农力量得到壮大,加强了中共革命的群众基础。再次,边区政府在开展粮食工作过程中,非常重视发挥中共的政治宣传优势,注意依靠人民,打消了基层民众的思想顾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成为抗战时期边区的粮食工作能够得到切实开展的关键。
孟立伟[4](2020)在《我国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步伐加快,我国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改革逐渐深化,各项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但农业分散经营、农村资源闲置、农民收入低下的“三农”现状极大地制约了我国整体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究其原因,一方面,农村金融规模小、总量少、重视程度低,导致金融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实农民创业资本上,作用发挥不明显;另一方面,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组织化程度较低,本应以合作互助组织为纽带促进“三农”发展,但因政府过度干预,导致合作基金会、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合作互助组织沦为行政管理体制的附属品,对改善农村金融现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目前,为解决农村金融滞后、农民资金匮乏现状,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兴起,但其金融业务受制于银监会,过于严格的监管制约了“熟人社会”下农村金融的培育和壮大;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在“三农”问题专家李昌平教授的主导下,以内置合作金融为核心,以“三位一体”和“四权统一”为基础,通过112个试点经验总结,把资源资金资产集约经营起来,让产权流转和交易起来,破解了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小农经济发展难题,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本文通过研究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的理论支撑和发展经历,厘清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的法律地位,探析其财产来源和盈余分配,了解其社员权利保护、民主管理等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其外部监管主体和责任,并着重对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的健康稳定发展提出几点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内置金融合作社相关法律,构建农村互助合作组织体系提供有益思路,从而为壮大农村金融、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乡村现代化治理、繁荣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打下坚强的法制保障。在厘清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上,通过内置金融合作社与其他三类合作社的对比,以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优势为出发点,提出构建资金资产资源充分利用、产权事权财权治权相统一的综合性合作社。同时,以国际公认的合作社原则确认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具有合作社性质,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明确其为社员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性质和具有盈利行为的营利性质,分析出内置金融合作社是拥有独立财产,能够独立行使权利、承担责任,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别法人,从而将农民组织起来,确立了农民联合后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在分析合作社资金来源和盈余分配上,从法人的角度探讨社员出资后的财产权归属,指出合作社作为法人,从事民商事活动时合作社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社员以其出资对合作社承担有限责任,确定社员出资的财产归合作社所有。从财产来源上分析了社员出资包括货币、实物和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财产性权利等内容,重点分析土地经营权、林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出资,并对公积金滚存入股进行了研究。在财产使用上,按照方式和性质将其划分为货币财产使用、非货币财产使用、盈余分配和公益支出等四个方面,主张信用合作业务坚持封闭性、互助性和非逐利性,注重实物和无形资产的科学、合理使用,节约合作社生产经营成本,并提出合理确定盈余分配顺序,保障社员民主参与,同时注重公积金对社员教育培训、提供信息技术的投入。在加强合作社内部治理上,对入社条件予以明确,限制企业社员和投资社员入社比例,坚持合作社的人合性。同时分析社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获得资本报酬权和盈余分配权、获得服务权、退社权等社员权利,提出社员在合作社中具有平等地位,并以社员权利为切入点分析如何保障合作社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同时对如何防止内部人控制进行了讨论。在完善合作社外部监管上,围绕明确监管主体、构建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责任,分析了合作社设立审批、扶持发展、年终审计过程中涉及到的审批部门、银行监管部门、扶持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等。通过分析各个部门的监管内容、方式和责任,提出政府适度干预原则,避免监管过程中“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为优质高效监管提供了合理化建议。最后以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平稳健康发展为出发点,提出了建立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体系、合理规制政府和合作社关系、构建股权激励和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完善社员的权利救济制度等方面的可行性建议。
杨楠[5](2019)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参与主体行为研究 ——以山东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乡村振兴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一直存在“融资难、难放款、融资贵”的“两难一贵”的资金困境,亟需在农村金融市场进行供给侧改革,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创新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具有农户经营、互助合作的特点,但在农村金融领域,农村信用合作体制、运行机制不健全,致使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与经济运行不适应。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地方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自主自发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业务,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员农户的资金需求,但也出现了发展不规范、违规经营、非法吸储放贷、合作社管理者携款跑路等突出问题。为规范合作社资金互助活动,降低运行风险,探索农村信用合作的有效模式,山东省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试点历经“启动—推广—完善提高”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引入托管银行的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合作社和农户的参与积极性,信用互助业务活跃度和规模都显着降低;同时,托管银行由于缺少相应激励,对参与信用互助资金托管也表现的不够积极等。既然信用互助发展符合农民需要、对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中央和地方政府也鼓励和支持,为何实际运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如何改进制度设计才能促使其既安全又有效地发展?本文试图从参与主体行为分析入手,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思路和建议。因此,本文的研究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可持续发展,深化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问题为导向,以对山东试点的调研为基础,依据农村金融、制度变迁、计划行为、演化博弈等理论,综合运用文献研究、问卷调研、模型分析等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厘清信用互助、主体行为、参与意愿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信用互助的参与主体进行了识别;分析了各参与主体的行为特征;构建三方博弈模型,分析了“金融监管部门—托管银行—合作社”形成双层监管体制的行为博弈关系,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对“托管银行—合作社—社员农户”的行为策略进行演化博弈及仿真模拟,分析了这三方初始意愿对系统演化的影响;构建结构方程模型和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验证了社员持续参与信用互助的意愿选择及其作用机理,分析了影响社员参与行为的关键因素,进而有针对性提出了促进信用互助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论文研究得出如下主要结论:一是基于制度变迁理论并结合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过程的分析可得: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到信用互助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过程,在对信用互助的监管中应防止因政府过度干预导致合作性质再一次异化。二是演化博弈模型分析可知,金融监管部门和托管银行对合作社构成了信用互助的双层监管体制,金融监管部门与托管银行的监管目标是否一致,对合作社的行为选择和信用互助的发展具有显着影响。二者的监管目标不一致时,托管银行对合作社的监督指导职能弱化,客观上助长合作社的违规行为。通过对托管银行增加激励,可以激发其积极性;但不同的罚款分成比例,会影响托管银行监督指导的作用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经济惩罚措施较为敏感,提高违规处罚标准及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审查力度,可有效减少合作社违规行为的发生。仿真模拟可知,相较于采取不同监管措施,提高托管银行、合作社和社员农户的初始参与意愿对系统演化的影响更加显着。因此,应致力于培育健康的信用合作环境。就政策调控工具而言,在不同系统初始状态下,向合作社发放补贴、向社员发放补贴、对合作社违规运营进行惩罚三种方式各有优劣,因此,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和托管银行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根据信用互助发展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政策措施。三是基于改进的计划行为理论,从社员主观感知视角构建包含感知有用性、感知便利性、感知成本影响信用互助持续参与意愿和感知满意度的综合效应模型,分析发现,业务感知便利性和业务感知有用性两种业务感知价值在社员对信用互助感知满意度和持续参与意愿中起到驱动作用;业务感知满意度在业务感知便利性、业务感知有用性与持续参与意愿的关系中起到中介作用;业务感知成本与业务感知满意度、业务持续参与意愿的相关性不显着,说明现阶段的社员对于资金的需求比较强烈,对成本相对不敏感。四是通过构建二元Logistic模型对社员参与信用互助的行为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农村社会由“强关系”向“弱关系”转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导致信用互助中基于农村“熟人社会”信息充分沟通下的信用基础弱化,单纯依靠“熟人”信用不足以支持信用互助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地区由传统的“熟人”信用转向现代的记录信用十分必要。
滕佳悦[6](2018)在《社员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依存度的研究 ——基于江苏省盐城东台市478位社员的调查》文中认为在我国农村金融供不应求的背景下,政府积极鼓励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下文简称“互助社”)。近年来,互助社所具有的手续便捷、资金成本低、信息对称性高等特点促使它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农民融资渠道、缓解了资金供不应求的困难,从而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但如今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所创造的具有高效、便捷、支持跨地域和小额业务等特点的金融产品使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与此同时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使得互助社客户流失、互助社违规经营甚至倒闭等风险问题频发更是影响声誉,降低社员信任感。在这种形势下,农户对互助社的依存度成为其未来发展所需面对的重要问题。为解决此问题,本文以社员依存度为核心,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社员依存度现状、探讨依存度的主要影响因素,从而为互助社未来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科学的建议。在已有理论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到江苏省盐城东台市5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实地调研所收集的一手数据,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互助社发展情况及社员依存度的基本现状;以478位社员为样本,构建有序多分类logistic模型研究影响互助社社员依存度的主要因素,并筛选出其中近三年有贷款需求的样本,实证分析贷款需求对社员依存度的影响。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社员对互助社的依存度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并且具有老龄化,受教育程度偏低,家庭收入类型非农化的趋势。(2)贷款业务参与、管理参与、是否为村干部、亲朋好友参与情况、对互助社运营状况的熟悉度是影响社员对互助社依存度的主要因素。社员积极参加贷款业务和社员大会有利于提高他们对互助社的依存度;非村干部对互助社存在较高程度的依存度;周围亲友加入互助社的人越多、对互助社经营状况越熟悉,社员依存度越高。(3)通过对贷款需求进一步研究,本文发现具有农业生产型贷款需求的社员依存度更高,说明农业生产型贷款具有较高的可获得性。最后,本文根据研究结论,针对社员依存度问题提出应因地制宜地推行个性化服务来提高贷款业务参与度、应制度性的解决社员管理参与问题、应充分发挥农村“三缘”优势、挖掘具有农业生产型贷款需求的客户、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以增强经营信息透明度,从而推进互助社未来的持续发展。
张颖[7](2018)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研究 ——以种植类合作社为例》文中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各类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农户脱贫增收、优化配置乡村治理资源、促进乡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载体。伴随着我国市场农业政策的深化,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制度核心、各级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的扶持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由最初数量的激增逐步过渡到数量、质量共同提升的阶段,但仍有部分合作社存在着管理不民主、财务制度不健全、益贫功能弱化等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社员为经营宗旨,兼具“经济”和“社会”双重属性,需要通过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履行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才能获得持续发展的各种资源。要继续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改革,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合作社社会责任问题显得日益重要。当前,国内外学术界对社会责任的研究多集中于资本所有制的企业,而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的研究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联结“资本(出资)”和“劳动(惠顾)”双重因素的混合所有制组织形式,理清其社会责任范畴、评价和影响因素等问题对于促进合作社社会责任的履行、实现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回顾国内外研究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在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的来源、范畴、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比较、维度和内容等进行分析,梳理理论基础,构建分析框架。其次,在文献回顾、理论分析与现状分析的基础上,以种植类合作社为例,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基于陕西、山西、河南的调研数据,对407家样本合作社社会责任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聚类分析、对应分析和多重比较分析讨论不同类型合作社社会责任水平的差异性。然后,从理事长、社员、组织和外部制度环境四个层面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总体水平和各维度水平的影响因素。最后,使用结构方程模型研究农民合作社社会责任对合作社绩效(包括经济绩效和社员满意度)的影响,并检验社会资本在影响中的中介效应。主要结论如下:(1)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是指在一定社会时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现自身发展基本目标的同时,对其利益相关者所负有的保护和促进其利益实现的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可以基于自愿或非自愿、不以“牺牲经济利益”为前提、不能单凭是否“圆满完成”社会责任目标来判断合作社的社会责任水平。在内容上,合作社社会责任不仅包括超出法律和自身职责在内的“行善”,也包括法律以及自身本质属性所规定的义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具有显着差异,主要体现在社会责任的“底线”及其实现方式不同、社会责任主体与对象特征不同、社会责任区域性特征不同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的“底线”是保证社员以最低成本获得最佳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坚守“民主管理”和资本报酬有限的基础上提高社员的经济收益。(2)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是一个包含哲学原则、行为过程、价值观以及结果的综合指标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总体水平较差,且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程度不同。样本合作社社会责任总体平均水平为0.2521,70.52%的样本合作社社会责任总体水平分布在0.060.35区间。各维度社会责任水平的排名依次为:社员、社区、消费者、商业伙伴、自然环境、雇员、政府和债权人。(3)聚类分析将合作社社会责任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不同社会责任等级的合作社具有不同的组织特征。企业带动型合作社社会责任水平明显高于能人带动型合作社;非粮食类合作社社会责任水平明显高于粮食类合作社。合作社社会责任总体水平随着示范等级、成立年限、社员规模和固定资产规模的提升而提升;但并不是经营面积越大,合作社社会责任表现就越好;合作社各维度社会责任水平对不同变量特征变化的敏感程度不同,并不是所有维度社会责任水平都随着示范等级的上升、成立年限的累积以及规模的扩大而稳步提升。(4)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总体水平受社长对合作社社会责任认可度、社长个人慈善捐赠金额、社长薪酬、社长社会职务经历、社员管理参与度、沟通积极性、大股东之间的亲属关系、机构完善程度、财务公开次数、净资产收益率、固定资产规模、外部信贷融资、资金扶持、科技引导、经管引导以及区域内提供同类服务合作社数量的正向影响;受社员退社能力、区域内提供同类服务企业数量的负向影响。从不同类型合作社来看,各层面因素对不同产业、经营模式和示范等级的合作社社会责任总体水平的影响程度不同。从各维度社会责任来看,合作社不同维度社会责任水平的影响因素不同。社长薪酬、社长社会职务经历、股权集中度、区域内提供同类服务的合作社数量以及经营模式这五个变量对不同维度社会责任水平的影响互相矛盾,即在促进某些维度社会责任水平提升的同时会造成其他一个或多个维度社会责任水平的下降。(5)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资本在合作社社会责任对合作社绩效的影响中具有中介作用。从合作社绩效的不同维度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对合作社经济绩效没有直接影响,但是能够通过内部社会资本和外部社会资本间接的促进合作社经济绩效的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对社员满意度具有直接的正向影响,并且通过内部资本、外部资本和经济绩效间接的提升社员满意度。政府部门应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政策导向下,完善合作社社会责任履行的制度环境;加强对核心社员的监督与激励,强化普通社员的合作权能;提高合作社的盈利能力,注重内外部社会资本的积累;重视合作社教育与宣导,提升社员素质;加快产学研对接,创新多主体协作模式,多方借力提升合作社社会责任履行的能力和表现。
潘婷[8](2016)在《基于社员正规融资的农民合作社增信研究》文中指出农民正规融资困难一直是农村金融研究领域探讨的热点问题。自实施农业产业化政策发展以来,我国农村不断涌现出组织化解决农民融资约束的创新,特别是实践中农民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逐渐显现出促进农民获得贷款的能力,成为本文展开研究的重要原因。农民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下最为重要的组织化形式之一,服务社员是其主要的功能。本文是对农民合作社从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功能到农村金融市场的中介功能、从为社员提供经济服务到金融服务的功能延伸探讨,拓展了农民合作社组织的金融性功能。因此,本研究对于缓解农民正规融资约束、提高利用农民合作社组织的效率、提升农民合作社综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在对全国五省(皖、鲁、浙、黑、川)123家农民合作社和574名社员抽样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探讨了农民合作社在社员正规融资活动中为社员增信的相关问题。全文主要探讨的问题分为3个:(1)为什么农民合作社能够增信?(2)农民合作社怎样为社员增信?(3)如何提升农民合作社的增信水平?通过理论分析,本文阐释了农民合作社增信的机制,一是在社员获贷前成为融资信息的传递者,减轻金融机构与社员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在社员获贷后作为履约的监督者,利用声誉机制和关联交易对其形成有效制约,降低金融机构对交易不确定性的预期。通过归纳分析实践中的增信运作模式,本文对农民合作社怎样为社员增信进行了解构与探讨。按照是否承担还款连带责任,增信运作模式可分为三类:转贷模式、承担社员借贷还款连带责任模式、不承担社员借贷还款连带责任模式。分析发现,农民合作社增信存在差异,主要与利益联结机制设计有关。利益联结机制不同,农民合作社的增信能力不同:社员与合作社紧密的利益联结更加有利于社员正规融资的获得。本文在对农民合作社增信能力评估量化、增信效果现实检验的实证研究基础上,探讨了如何提升农民合作社增信水平。在实证研究步骤上,本文首先构建了农民合作社增信能力的指标体系,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的二阶因子分析对样本农民合作社的增信影响力进行估值;接着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的路径分析构建了社员正规融资模型,并将农民合作社增信的影响引入该模型中,完成对增信效果的现实检验。结果发现,实践中农民合作社增信已经对社员正规融资的获得发挥了促进作用;但在成员结构异质的发展下,增信的促进作用对理事长与核心社员的效果更为明显。为此,本研究提出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强化农民合作社增信的建议。
孟辕[9](2016)在《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与动力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动力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为切入点,以辽宁省49家林农合作组织为研究对象,研究林农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和动力机制单独作用机理和系统作用关系,构架组织综合研究框架,对组织功能定位、运行效率、服务效能、规范化运营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本文运用实证研究方法丰富了林农合作组织典型区域研究,创新了研究视角,并从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优化升级和动力机制改良发力角度提出建议。研究过程中,梳理分析我国林农合作组织政策轨迹和发展现状,分析研究区域林农合作组织发展状况,从社员角度对内部治理结构和动力机制开展评价研究。通过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研究方法,分析内部治理结构对组织公平及效率的影响,评价动力机制因素对组织动力表现影响。运用结构方程模型验证判断内部治理结构同动力机制及相关变量相关影响关系和作用机制,并通过层次分析法对合作组织发展综合表现进行评价。研究发现:第一,决策机制、内部监督机制和利润分配机制对组织公平性影响最大。第二,组织整体技术效率较低而规模效率较高,内部监督机制、利润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对效率有较显着影响。第三,领办人威信、组织管理制度、组织运营风险对组织动力有显着影响。社员加入组织自主性对社员满意度和组织发展可持续性有显着影响。组织产业结构对组织产品销路以及面临解散的概率有显着影响。政府资金扶持对组织资本状况以及社员收益满意度有显着影响。第四,通过内部治理结构和动力机制耦合关系研究,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可以更好实现组织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强劲的动力机制保证组织高效运营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内部治理机构和动力机制是组织组建、发展及可持续的核心。第五,综合评价研究发现,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内部治理机构监督机制、利润分配机制、决策机制发展较差,动力机制内部阻力高于内部动力,企业领办型合作组织发展最好。组织的综合评价结果同社员人均收入大致呈正相关,其中内部治理结构同社员人均收入正相关关系更显着。
杨贵桥[10](2015)在《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是农业人口大国,当前最大的法律问题依然农民权利问题。因为,农民作为我国最大的劳动者群体,多年来一直处于经济剩余分配序列中的最末端,这是资本主导下经济剩余以市场机制进行积累与分配的必然结果。因此,当前的“三农”困局,其核心是经济剩余的积累与分配问题。作为农业合作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农民资金互助社是对金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的矫正。不过,农民资金互助社绝不是商业金融市场机制排斥“三农”的直接衍生物,而是农业合作化条件下以农民为主导的一种新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是农业商品生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信用形式——互助信用,从而是农业剩余积累的一种新机制。自2008年爆发世界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主要靠商业金融支持发展起来的工商业体系逐渐进入生产相对过剩阶段,几十年高增长的工业资本积累模式逐渐凸显困境,农村经济关系随之面临一场深刻变革,与此相应的金融法律制度也将由此出现重大调整。本文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从资本、身份、契约、金融异化等维度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得以产生、演变的基本脉络和法律困境进行分析与研判,并结合调研,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构想。本文认为,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源于互助资金资本化,因为互助资金资本化产生了社员之间基于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冲突,民间法调整失灵,因而需要引入国家立法予以规制。而从法理上讲,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身份与契约的对立统一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原因所在。而资金互助权的具体状况及其实现程度,又最终取决于农业经营方式。当前,立法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农民组织化成本较高的难题,因为高组织化成本是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机制难以运行、资金互助严重异化的关键因素。由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两个基本趋势,即合作金融趋势抑或异化了的商业金融趋势。目前,多数农民资助互助社实际上是以“资金互助”为名的商业性吸存放贷公司。这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困境,而此种困境与农业的家庭分散经营方式密切相关。因而,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应该在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基础上优先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利用村庄既有治理机制,降低农民组织化成本,构建我国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同时,从市场准入、法人产权、内部治理、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完善相应立法。除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必然成为资本主导下的一场实质上排斥农民的商业金融运动,甚至演变为非法集资工具或高利贷组织,从而存在被取缔的可能。除导论外,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阐释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性质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生成基础等问题。在法律性质上,农民资金互助社应定性为互益性法人。相应地,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是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因而其构成可以从资金互助权的基本内容、实现机制等角度进行解构。在经济根源上,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与农业自身特点、家庭经营方式以及商业金融对“三农”的排斥相关,更与农业合作化紧密相联。同时,从身份与契约的关系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阐释了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认为“身份之上的契约”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其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根本原因。第二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从比较分析的角度,介绍了域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演变,揭示了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一般规律、新趋向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本章从纵向角度梳理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演变的基本规律,重点考察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与教训,介绍了农民资金互助社以及法律制度演进的十年历程,特别推介了“赫堂经验”。第四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本章结合调研,从实证的角度,考察了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法律困境,分别从法律性质、内部治理、信用机制、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予以分析,认为金融本位主义、商业金融本位主义、监管本位主义以及市场放任主义是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第五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本章以上述四章为基础,对第四章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困境进行了回应,从建立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制度、重构法人产权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以及完善监管法律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完善框架。其中,特别论述了三点主张:一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为基础,重点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并鼓励村集体参股设立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二是构建国家农业合作银行制度,为国家信用支持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提供制度平台;三是允许设人力资源股,借鉴乡村治理以及公司治理制度中的激励机制,促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良性发展。最后对全文主要观点、可能的创新点及研究不足进行了简短总结,并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二、对社员实行贷款优惠的几点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社员实行贷款优惠的几点看法(论文提纲范文)
(1)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学术史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解放初期旅大经济困境 |
第一节 中共旅大政权之建立 |
一、“旅大”简介 |
二、苏军进驻旅大 |
三、中共建党建政 |
第二节 历史遗产与新生问题 |
一、殖民地城市经济遗产 |
二、诸多棘手的经济问题 |
第三节 重建经济的挑战 |
一、苏军接收后的旅大经济 |
二、管理城市经验的稚嫩 |
三、不得不考虑的苏联因素 |
第二章 保障民生:解决民众基本生存问题 |
第一节 整顿粮市和开荒增产 |
一、整顿市场以规范粮市 |
二、开垦荒地以增加粮产 |
第二节 为贫困民众创造就业机会 |
一、订购军鞋——为无业妇女谋生计 |
二、生产自救——为失业工人找出路 |
第三节 调整住宅为民安居 |
一、两级分化的居住场所 |
二、调剂优劣住房的努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重建工业:民用与军需并重 |
第一节 恢复与发展民用工业 |
一、工业停废与市场旺需 |
二、适时整顿公营和私营工业 |
三、民用工业成绩检视 |
第二节 发展军工企业满足军需 |
一、解放战争提出的新任务 |
二、军工企业的贡献与经验 |
第四章 商业探索:服务生活与生产 |
第一节 整顿畸形繁荣的市场 |
一、混乱无序的低端商业 |
二、多方整顿成效初显 |
第二节 创办消费合作社的新举措 |
一、创建与整理 |
二、成效与不足 |
第三节 促外贸服务生活与生产 |
一、贸易对旅大的重要性 |
二、促进外贸的举措与成效 |
第五章 货币改革:为经济重建护航 |
第一节 第一次币改——货币“贴帖” |
一、解放前后旅大货币金融状况与问题 |
二、货币“贴帖”过程 |
第二节 第二次币改——关东币改革 |
一、改革的背景 |
二、币改经过与问题处理 |
第三节 货币改革的影响 |
一、对旅大经济的作用 |
二、经济之外的多重效应 |
第六章 市郊土改:发展农村与服务城市 |
第一节 建国前的温和土改 |
一、土改的特殊背景 |
二、削弱地富土地和调整雇佣关系 |
第二节 建国初期的土改深化——土地调剂 |
一、进一步土改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二、土地调剂的运作与博弈 |
第三节 土地改革成效 |
一、旅大农村土改的经济绩效 |
二、土改对旅大城市的影响 |
结语 |
一、旅大经济重建成绩 |
(一) 经济层面 |
(二) 经济之外层面 |
二、经济重建的经验 |
(一) 稳固政权是前提 |
(二) 对苏关系是基础 |
(三) 工业建设是重点 |
(四) 宣传动员是推力 |
(五) 统一战线是法宝 |
(六) 干部思想是保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研究(1944-195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重点、难点与创新 |
四、主要人物、概念及相关说明 |
第一章 饶阳县与五公村的自然环境 |
第一节 饶阳县的基本情况 |
一、饶阳县的建置沿革 |
二、饶阳县的自然条件 |
三、饶阳县的人地关系 |
四、自然环境制约下的农家经营行为 |
第二节 五公村的基本情况 |
一、五公村的建置沿革和自然条件 |
二、五公村的人地比例关系和土地分配关系 |
小结 |
第二章 “合伙组”时期的自发组织(1944-1949) |
第一节 从打绳组到土地合伙组 |
第二节 合伙组的迅速扩张与退组风波 |
第三节 抗战胜利至新中国成立前后合伙组的发展 |
小结 |
第三章 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的省、国模范(1950-1951) |
第一节 从“合伙组”到“农业生产合作社” |
第二节 从河北省农业劳模到全国丰产模范 |
小结 |
第四章 一波三折的大社(1952—1955年) |
第一节 初建“大社” |
第二节 “整社” |
第三节 恢复“大社”与尝试向“集体农庄”过渡 |
小结 |
第五章 平稳过渡的高级社(1956-1958) |
第一节 成立高级社 |
第二节 高级社的巩固与发展 |
小结 |
第六章 制度与绩效: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第一节 合伙组时期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第二节 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第三节 大社和高级社时期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一、社员入社、出社 |
二、组织系统和干部选举 |
三、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3)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粮食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AR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目的与创新、意义 |
四、本文的研究方法 |
五、史料运用说明 |
六、论文思路与逻辑框架 |
第一章 冀鲁豫根据地出现粮食危机的原因 |
一、冀鲁豫边区的建立与发展 |
(一)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成立 |
(二)根据地的行政区划 |
二、冀鲁豫根据地环境因素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
(一)边区发展农业的自然条件 |
(二)旱灾害所造成的民力与粮食损失 |
(三)蝗虫灾害对粮食的危害 |
三、敌人侵略活动对边区所造成的民力和粮食损失 |
四、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努力提高粮食产量,生产自救 |
一、积极救灾,克服灾荒 |
(一)政府筹粮,实施急赈 |
(二)向地主豪绅借粮 |
(三)开展赎地运动 |
(四)提供优惠的救灾借贷政策 |
(五)开展灭蝗斗争 |
二、开展广泛的农业生产建设活动 |
(一)奖励垦荒,扩大耕地面积 |
(二)劳动互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
(三)边区合作社发展对缓解粮食困境所发挥的作用 |
(四)为扶持农业生产提供贷粮贷款 |
(五)促进生产发展的其它措施 |
三、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推动减租减息,减轻民众税负 |
一、冀鲁豫边区农民的受剥削情况 |
(一)几种租佃形式与剥削情况 |
(二)地主对承种人的超经济与高利贷剥削 |
二、开展减租减息运动 |
(一)土地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
(二)抗战时期减租减息政策逐渐走向完善 |
(三)边区减租减息政策的逐渐完善与推广 |
(四)开展集体倒粮运动,保护减租减息成果 |
(五)与地主豪绅的减租减息斗争 |
(六)边区减租减息政策所取得的效果 |
三、推行合理负担,采取累进征税制度 |
(一)政策的制定和推广 |
(二)负担的计算方法 |
(三)累进等级与累进率的制定 |
(四)加强合理负担政策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
(五)土地调查评议工作 |
(六)负担的减免 |
(七)公粮征收的一般过程 |
四、开展清查黑地的斗争 |
(一)抗战时期边区的黑瞒地情况 |
(二)清查黑地的措施方法 |
(三)查黑地斗争中的困难和取得的成果 |
五、本章小节 |
第四章 加强粮食管控,保证粮食安全 |
一、对粮食贸易采取统制政策 |
(一)“对内自由,对外统制”贸易政策的确立 |
(二)通过“贸易统制”调节需用,保护边区粮食安全 |
(三)采取粮食专卖政策 |
(四)公营商店在边区粮食贸易中所发挥的作用 |
二、加强集市管理,保障粮食交易 |
(一)冀鲁豫边区集市管理的背景 |
(二)对中心区和游击区采取不同的集市管理政策 |
(三)建立集市交易所,开展粮食等特殊商品的交易 |
(四)适时转移集市,保证粮食交易的安全 |
三、开展金融斗争,支持农业生产 |
(一)抗战初期冀鲁豫边区的货币金融情况 |
(二)抗战中期冀鲁豫根据地的货币斗争 |
(三)抗战后期冀鲁豫根据地的货币斗争 |
四、做好粮食的管护工作 |
(一)加强粮食存储 |
(二)积极开展武装斗争,打击敌人的抢粮行径 |
五、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边区财粮制度,保障党政军民粮食供应 |
一、加强财粮工作机构建设和组织领导 |
二、建立健全根据地的财粮供给制度 |
(一)采取统筹统支和分区财粮统一供给制度 |
(二)建立健全边区的财粮审计制度 |
(三)完善根据地的财粮预决算制度 |
(四)实行粮票制度 |
(五)清理尾欠,掌握现粮 |
三、对各级党政军民的粮食供给制度和标准 |
(一)冀鲁豫边区各级政府机关的财粮供给 |
(二)对各级群众团体的粮食供给 |
(三)对军队和抗属的财粮供给 |
四、边区党政军民的粮食供给情况 |
五、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作的项目 |
致谢 |
(4)我国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我国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的研究背景和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研究思路、框架和方法 |
1. 研究 路和框架 |
2. 研究方法 |
(三) 理论界研究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的文献综述 |
一、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的法律地位 |
(一) 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与其他类型合作社的辨析 |
1. 农民专业合作社 |
2. 农村信用合作社 |
3. 资金互助合作社 |
4. 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 |
(二) 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的法律性质 |
二、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的财产 |
(一) 财产来源 |
1. 社员出资方式 |
2. 扶持资金注入 |
3. 公积金滚存 |
(二) 财产使用 |
1. 货币财产使用 |
2. 非货币财产使用 |
3. 盈余分配 |
4. 公益支出 |
三、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的内部治理 |
(一) 社员 |
1. 社员资格 |
2. 社员权利 |
(二) 经营管理 |
1. 民主管理 |
2. 防止内部人控制 |
四、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的外部监管 |
(一) 登记部门 |
(二) 银监部门 |
(三) 扶持部门 |
五、完善我国内置金融法律制度的构想 |
(一) 建立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体系 |
(二) 合理规制政府与合作社的关系 |
(三) 构建股权激励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
(四) 完善社员的权利救济制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参与主体行为研究 ——以山东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依据与研究目的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的研究 |
1.2.2 关于合作社信用互助的研究 |
1.2.3 关于信用互助中主体博弈的研究 |
1.2.4 关于农户参与信用互助的意愿与行为研究 |
1.2.5 简要评述 |
1.3 研究目标和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信用与信用互助 |
2.1.2 合作社信用互助 |
2.1.3 合作社信用互助与农村合作金融的概念辨析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演化博弈理论 |
2.2.3 计划行为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背景及运行现状 |
3.1 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背景 |
3.1.1 合作社内部自发的资金互助 |
3.1.2 从资金互助到信用互助 |
3.2 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运行现状 |
3.2.1 信用互助试点运行的构成要件 |
3.2.2 信用互助试点运行特点与效果 |
3.3 案例分析与对比 |
3.3.1 合作社资金互助案例分析 |
3.3.2 合作社信用互助案例分析 |
3.3.3 合作社资金互助与信用互助对比 |
3.4 信用互助试点运行中尚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1 试点运行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较大差异 |
3.4.2 试点运行中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不高 |
3.5 本章小结 |
4 合作社信用互助参与主体识别和行为特征分析 |
4.1 合作社信用互助参与主体识别 |
4.1.1 金融监管部门 |
4.1.2 托管银行 |
4.1.3 合作社 |
4.1.4 社员农户 |
4.2 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过程参与主体行为 |
4.2.1 出资角度的参与主体及其行为 |
4.2.2 借款角度的参与主体及其行为 |
4.2.3 监管角度的参与主体及其行为 |
4.3 合作社信用互助参与主体行为特征 |
4.3.1 行为动机 |
4.3.2 行为表现 |
4.3.3 行为目标 |
4.4 本章小结 |
5 合作社信用互助参与主体行为博弈分析 |
5.1 金融监管部门、托管银行、合作社行为博弈分析 |
5.1.1 金融监管部门、托管银行、合作社三方行为关系 |
5.1.2 基本假设 |
5.1.3 模型构建与分析 |
5.1.4 模型结论与启示 |
5.2 托管银行、合作社、社员行为博弈分析 |
5.2.1 基本假设 |
5.2.2 模型构建 |
5.2.3 系统稳定性分析 |
5.2.4 合作社信用互助复制动力系统仿真 |
5.2.5 模型分析结论与启示 |
5.3 本章小结 |
6 社员参与信用互助意愿与行为分析 |
6.1 调研基本情况与数据来源 |
6.1.1 调研基本情况 |
6.1.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1.3 样本统计性描述 |
6.2 社员持续参与信用互助意愿分析 |
6.2.1 研究假设 |
6.2.2 结构方程模型构建 |
6.2.3 量表设计 |
6.2.4 数据质量分析 |
6.2.5 模型评价与估计 |
6.2.6 结构方程模型(SEM)分析结论 |
6.3 社员参与信用互助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
6.3.1 理论模型与研究假设 |
6.3.2 变量描述 |
6.3.3 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建立 |
6.3.4 模型检验与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责定位 |
7.2.2 规范托管银行职能 |
7.2.3 增强农户参与信用互助的积极性 |
7.2.4 建立健全农户信用体系 |
7.2.5 规范合作社营运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6)社员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依存度的研究 ——基于江苏省盐城东台市478位社员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和目的 |
1.3 研究目标及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技术路线 |
1.6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 |
1.6.2 存在的不足 |
2 理论基础与研究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论 |
2.1.3 不完全竞争理论 |
2.1.4 合作金融理论 |
2.1.5 农户行为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2 国内文献综述 |
2.3 文献评述 |
3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及社员样本基本情况 |
3.1 调研地选择及其发展概况 |
3.2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基本现状 |
3.2.1 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基本现状 |
3.2.2 东台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基本现状 |
3.3 数据来源及问卷设计 |
3.4 社员依存度现状分析 |
3.4.1 社员依存度总体现状 |
3.4.2 社员特征与依存度的相关性 |
4 实证分析 |
4.1 社员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依存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1 社员依存度主要影响因素的假设 |
4.1.2 变量定义 |
4.1.3 模型构建 |
4.1.4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4.1.5 多重共线性检验 |
4.1.6 模型检验 |
4.1.7 社员对互助社依存度影响因素的模型结果 |
4.1.8 稳健性检验 |
4.2 社员贷款需求对依存度影响的实证分析 |
4.2.1 社员贷款需求对依存度影响的假设 |
4.2.2 样本选取和变量定义 |
4.2.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4.2.4 多重共线性检验 |
4.2.5 模型检验 |
4.2.6 贷款所需用途对社员依存度影响的回归结果 |
4.2.7 稳健性检验 |
5 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2.1 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提供个性化服务 |
5.2.2 鼓励社员参与管理,制度性解决社员参与问题 |
5.2.3 充分发挥“三缘”优势,增强亲友间示范效应 |
5.2.4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增强经营信息透明度 |
5.2.5 坚持为农服务办社宗旨,充分挖掘农业生产型贷款农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问卷 |
(7)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研究 ——以种植类合作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承担农村区域社会责任的组织载体 |
1.1.2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表现差异显着,存在内外部社会责任缺失 |
1.1.3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研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数据资料 |
1.4.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资料与调查方案设计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的理论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合作社 |
2.1.2 农民专业合作社 |
2.1.3 企业社会责任 |
2.1.4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 |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来源、范畴及其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比较 |
2.2.1 西方合作社社会责任的来源 |
2.2.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的来源 |
2.2.3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范畴 |
2.2.4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对比分析 |
2.3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维度与内容 |
2.3.1 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相关者构成及社会责任维度界定 |
2.3.2 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相关者的身份限定及利益诉求分析 |
2.3.3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的内容 |
2.4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
2.4.1 外部性理论 |
2.4.2 委托代理理论 |
2.4.3 不完全契约理论 |
2.4.4 社会资本理论 |
2.4.5 组织合法性理论 |
2.5 理论框架构建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分析 |
3.1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的条件环境 |
3.1.1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 |
3.1.2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
3.1.3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特征 |
3.2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2.1 社员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2.2 雇员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2.3 消费者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2.4 债权人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2.5 商业伙伴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2.6 政府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2.7 自然环境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2.8 社区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3 样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
3.3.1 陕西、河南、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
3.3.2 样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
3.3.3 样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特征 |
3.4 样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履行现状与案例分析 |
3.4.1 社员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4.2 雇员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4.3 消费者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4.4 债权人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4.5 商业伙伴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4.6 政府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4.7 自然环境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4.8 社区维度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3.5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履行中所面临的问题 |
3.5.1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内部动力不足 |
3.5.2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外部推力不足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评价 |
4.1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评价指标设计 |
4.1.1 评价研究框架甄选 |
4.1.2 评价指标设计的依据 |
4.1.3 评价指标设计原则 |
4.1.4 评价指标体系的形成与筛选 |
4.1.5 各维度指标设计与测量 |
4.2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1 研究方法选择 |
4.2.2 AHP权重确定 |
4.2.3 熵值改进AHP |
4.3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评价结果分析 |
4.3.1 总体水平分析 |
4.3.2 各维度水平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不同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比较分析 |
5.1 基于聚类分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等级划分 |
5.1.1 聚类结果分析 |
5.1.2 分类别的均值比较 |
5.2 基于对应分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特征分析 |
5.2.1 变量类别划分 |
5.2.2 不同变量间合作社社会责任等级方差分析 |
5.2.3 多重对应分析结果讨论 |
5.3 多元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对比分析 |
5.3.1 不同示范等级的合作社社会责任对比分析 |
5.3.2 不同经营模式的合作社社会责任对比分析 |
5.3.3 不同产业类型的合作社社会责任对比分析 |
5.3.4 不同成立年限的合作社社会责任对比分析 |
5.3.5 不同固定资产规模的合作社社会责任对比分析 |
5.3.6 不同社员规模的合作社社会责任对比分析 |
5.3.7 不同经营面积规模的合作社社会责任对比分析 |
5.3.8 不同地区的合作社社会责任对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分析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理论分析 |
6.1.2 研究假设 |
6.1.3 各层面因素对不同维度社会责任影响的差异性 |
6.2 变量选择及其描述性统计 |
6.3 模型构建 |
6.3.1 多元线性回归 |
6.3.2 Tobit回归 |
6.3.3 似不相关回归 |
6.4 实证结果分析 |
6.4.1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总体水平影响因素分析 |
6.4.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维度社会责任水平影响因素分析 |
6.4.3 SUR联合估计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对合作社绩效的影响——社会资本的中介效应检验 |
7.1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7.1.1 理论分析 |
7.1.2 研究假设 |
7.2 量表开发 |
7.2.1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7.2.2 量表测量和检验 |
7.3 模型构建 |
7.4 实证结果分析 |
7.4.1 相关性检验 |
7.4.2 模型拟合与修正 |
7.4.3 变量间效应分析 |
7.4.4 中介效应检验 |
7.5 稳健性检验 |
7.5.1 相关性检验 |
7.5.2 模型拟合与修正 |
7.5.3 变量间效应分析 |
7.5.4 中介效应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明确政策导向,兼顾“效率”与“公平” |
8.2.2 完善合作社社会责任履行的制度环境 |
8.2.3 加强对核心社员的监督与激励,强化普通社员的合作权能 |
8.2.4 提高合作社的盈利能力,注重社会资本的积累 |
8.2.5 重视合作社教育与宣导,提升社员素质 |
8.2.6 加快产学研对接,创新多主体协作模式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基于社员正规融资的农民合作社增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逻辑思路框架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逻辑思路框架 |
1.3 文献综述 |
1.3.1 基于组织化缓解农民正规融资约束的研究 |
1.3.2 异质性农民合作社利益联结的研究 |
1.3.3 对文献的述评 |
1.4 创新和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农民合作社增信机制阐释 |
2.1 合作社为社员增信的优势条件 |
2.1.1 基于圈层的信息优势 |
2.1.2 基于组织信誉的个人信用强化优势 |
2.1.3 基于社会资本的抵押担保替代优势 |
2.2 信息传递与信号显示 |
2.2.1 社员信息传递与信号显示的理论分析 |
2.2.2 增信信号显示的理论模型 |
2.3 履约激励 |
2.3.1 履约激励的理论分析:声誉机制和关联交易 |
2.3.2 履约激励的理论模型:基于重复博弈 |
第三章 农民合作社增信运作模式的观察 |
3.1 转贷的运作模式 |
3.1.1 运作流程 |
3.1.2 案例解析 |
3.1.3 模式评析 |
3.2 承担还款连带责任的运作模式 |
3.2.1 运作流程 |
3.2.2 案例解析 |
3.2.3 模式评析 |
3.3 不承担还款连带责任的增信运作模式 |
3.3.1 运作流程 |
3.3.2 案例解析 |
3.3.3 模式评析 |
第四章 农民合作社增信的差异:基于不同利益联结方式 |
4.1 不同利益联结机制下农民合作社增信能力的差异 |
4.1.1 利益联结机制的主要类型 |
4.1.2 农民合作社增信能力的差异 |
4.2 基于不同利益联结紧密程度的社员融资影响对比 |
4.2.1 理论解释 |
4.2.2 模型推导 |
第五章 农民合作社增信能力的评估:基于五省调研样本 |
5.1 调研设计与说明 |
5.1.1 调研设计 |
5.1.2 数据收集 |
5.2 农民合作社样本的统计描述 |
5.2.1 地区性因素的统计描述 |
5.2.2 合作社自身发展性因素的统计描述 |
5.2.3 合作社与社员利益联结因素的统计描述 |
5.2.4 合作社声誉因素的统计描述 |
5.2.5 样本合作社发展状况小结 |
5.3 合作社增信能力评估的实践运用 |
5.4 合作社增信能力评估的指标构建与实证 |
5.4.1 增信影响力估值的方法介绍 |
5.4.2 增信影响力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3 增信影响力估值的研究假设及样本可靠性检验 |
5.4.4 增信影响力的估值实证 |
5.4.5 增信影响力的估值方程及量化 |
第六章 农民合作社增信效果的现实检验 |
6.1 基于样本社员正规融资的统计描述 |
6.1.1 样本社员的筛选 |
6.1.2 样本社员的基本信息描述 |
6.1.3 样本社员正规融资状况描述 |
6.1.4 样本社员融资状况的小结 |
6.2 农民合作社增信效果的实证检验 |
6.2.1 实证方法介绍 |
6.2.2 社员正规融资模型指标的量化 |
6.2.3 社员祥本可靠性性检验与描述性统计分祈 |
6.2.4 社员正规融资理论模型与研究假设 |
6.2.5 社员正规融资模型的实证 |
6.2.6 社员正规融资可得性的实证结论及简要分析 |
第七章 结论及强化增信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强化增信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建议 |
7.2.1 封闭社员资格、促进利益联结稳定 |
7.2.2 坚持按交易额(量)分配收益、优化利益联结机制 |
7.2.3 开展项目合作、创新异质性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 |
7.2.4 深化产权合作、打造利益共同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作者简介 |
(9)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与动力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集体林权改革推动林农合作组织快速发展 |
1.1.2 政府大力推动合作组织的发展 |
1.1.3 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发展迅速 |
1.1.4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相关研究综述 |
2.1 重要概念界定 |
2.1.1 合作社 |
2.1.2 林农合作组织 |
2.1.3 内部治理结构 |
2.1.4 动力机制 |
2.2 研究理论基础 |
2.2.1 合作社产权理论 |
2.2.2 合作社组织理论 |
2.2.3 合作社分配理论 |
2.2.4 规模经济理论 |
2.3 国内外林农合作组织研究综述 |
2.3.1 国外研究综述 |
2.3.2 国内研究综述 |
2.3.3 研究评述 |
3 国内林农合作组织的发展进程及现状特点 |
3.1 国内林农合作组织的政策轨迹 |
3.1.1 第一阶段: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林业合作组织 |
3.1.2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后到林权制度改革前林业合作组织 |
3.1.3 第三阶段:林权改革后至今林业合作经济政策 |
3.2 国内林农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 |
3.2.1 国内林农合作组织的发展形式 |
3.2.2 国内林农合作组织的特点 |
3.3 国内林农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 |
3.3.1 林农合作组织发展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 |
3.3.2 林农合作组织运行的动力机制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4 辽宁林农合作组织现状分析 |
4.1 辽宁林农合作组织现状 |
4.1.1 林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 |
4.1.2 林农合作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 |
4.1.3 林农合作经济组织成效 |
4.1.4 存在的问题 |
4.2 被调查林农合作组织现状 |
4.2.1 数据来源 |
4.2.2 调查方法 |
4.2.3 被调查者基本情况 |
4.2.4 被调查林农合作组织成立情况 |
4.2.5 被调查林农合作组织的类型 |
4.2.6 被调查林农合作组织发起人 |
4.2.7 被调查林农合作组织成立原因 |
4.2.8 合作组织经营状况 |
4.3 本章小结 |
5 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内部治理对公平和效率的影响 |
5.1 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现状 |
5.1.1 组织结构 |
5.1.2 财务管理 |
5.1.3 决策机制 |
5.1.4 监督机制 |
5.1.5 分配机制 |
5.1.6 激励机制 |
5.1.7 退出机制 |
5.2 辽宁林农合作组织成员对内部治理结构的评价 |
5.2.1 内部治理结构评价变量 |
5.2.2 内部治理结构合作组织成员评价结果 |
5.3 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对公平的影响 |
5.3.1 模型设定 |
5.3.2 研究结果及讨论 |
5.4 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对效率的影响 |
5.4.1 合作组织的效率 |
5.4.2 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对效率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6 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动力机制的形成 |
6.1 林农合作组织动力机制的形成 |
6.1.1 内部动力机制的形成 |
6.1.2 外部动力机制的形成 |
6.1.3 内外部动力机制作用机理 |
6.2 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动力机制存在的问题 |
6.2.1 内部推力问题 |
6.2.2 内部约束问题 |
6.2.3 外部推力问题 |
6.2.4 外部约束问题 |
6.3 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动力表现的模型验证 |
6.3.1 理论框架 |
6.3.2 变量选取 |
6.3.3 结果及讨论 |
6.4 本章小结 |
7 内部治理结构与动力机制耦合关系及综合评价 |
7.1 内部治理结构及动力机制耦合关系分析 |
7.1.1 结构方程模型 |
7.1.2 研究框架和假设 |
7.1.3 模型评价 |
7.1.4 模型估计结果 |
7.2 合作组织发展综合评价 |
7.2.1 指标的选取 |
7.2.2 综合评价计算过程 |
7.2.3 评价结果 |
7.3 本章小结 |
8 促进林农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
8.1 完善林农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 |
8.1.1 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
8.1.2 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 |
8.1.3 建立合理的利润分配机制 |
8.1.4 建立有效地激励机制 |
8.1.5 建立灵活地退出机制 |
8.2 改良升级林农合作组织动力机制 |
8.2.1 调动林农合作组织的内部动力 |
8.2.2 提升林农合作组织的外部动力 |
8.3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及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全文展望 |
9.2.1 创新之处 |
9.2.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林农合作组织基础数据表 |
附录2 林农合作组织成员调查表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10)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关于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 |
(二)关于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研究 |
(三)相关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立场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立场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一般性考证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 |
(二)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分类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的法律性质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功能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基本特征 |
(六)农民资金互助社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的定位 |
二、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构成 |
(一)资金互助权 |
(二)资金互助权若干维度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资金互助权类型与相应法律制度 |
(四)资金互助权实现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经济基础 |
(一)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 |
(二)农业资源由市场配置的局限 |
(三)商业金融对农业的排斥 |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 |
(五)资金互助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 |
(一)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 |
(二)互助资金资本化及其法律规制 |
(三)金融异化与法律制度的形成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 |
(一)自由价值 |
(二)秩序价值 |
(三)效率价值 |
(四)公平价值 |
第二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 |
一、欧美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德国 |
(二)法国 |
(三)美国 |
二、东亚典型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日本 |
(二)我国台湾省 |
三、南亚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印度 |
(二)孟加拉 |
四、非洲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 |
五、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演变的新趋势 |
(一)放宽服务对象的身份限制 |
(二)允许经营商业金融业务 |
(三)民主管理和自治原则被消弱 |
(四)分配呈现由资本主导的倾向 |
六、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一)法律制度要与农业发展状况相适应 |
(二)以合作制和服务社员为立法宗旨 |
(三)以明确政府责任为立法重点 |
(四)以构建互助信用机制为立法主线 |
第三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1949年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我国悠久的民间资金互助传统 |
(二)国民党推动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三)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1949年后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变迁 |
(一)改革开放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改革开放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及其法律制度 |
(三)农村合作基金会及其法律制度 |
(四)钱会的发展及其法律规制 |
三、2004年至今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 |
(一)三个发展阶段 |
(二)相关法律制度的演变 |
四、历史经验总结 |
(一)法律制度要以尊重农民自治为前提 |
(二)以构建契合于村社共同体的信用机制为立法核心 |
(三)以明晰政府权力边界为立法主线 |
(四)以保障合作性质为立法目标 |
第四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对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调研 |
(一)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概况 |
(二)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运营方式 |
(三)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立法概况 |
(一)基本法律 |
(二)部门法规 |
(三)地方性规范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困境 |
(一)“营利”与否的性质认定困境 |
(二)多重制度约束下的融资困境 |
(三)“三会一层”形同虚设的内部治理困境 |
(四)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困境 |
(五)立法滞后背景下的监管困境 |
四、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若干原因 |
(一)金融本位主义 |
(二)商业金融本位主义 |
(三)监管本位主义 |
(四)市场放任主义 |
第五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法律制度要体现的基本原则 |
(一)自愿参与原则 |
(二)民主管理原则 |
(三)产业导向原则 |
(四)谋求社员共同利益原则 |
(五)特别保护农民社员原则 |
(六)法律救济与道德救援相结合原则 |
二、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法律制度 |
(一)构建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 |
(二)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联合主体制度 |
(三)探索建立国家农业合作银行法律制度 |
(四)完善区域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制度 |
三、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人产权制度 |
(一)财政资金以股权形式构成法人产权 |
(二)村集体入股重塑法人产权 |
(三)准许设立人力资源股 |
(四)实行差别股权制 |
(五)完善公积金制度 |
四、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结构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的高成本 |
(二)严格实行“一人一票” |
(三)理事会人员任职应以从业相关为条件 |
(四)优化监事会人员构成 |
五、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融资法律制度 |
(一)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贷款责任 |
(二)放宽商业融资限制条件 |
(三)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 |
六、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 |
(一)贷款保证制度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 |
(三)社员信用评级制度 |
(四)信贷决策制度 |
(五)贷款回收责任制度 |
七、完善政府监管法律制度 |
(一)明确监管主体 |
(二)健全监管机制 |
(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
(四)拓宽市场准入渠道 |
(五)建立外部审计监督制度 |
结论 |
(一)基本观点 |
(二)主要创新点 |
(三)研究不足 |
(四)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对社员实行贷款优惠的几点看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D]. 柳直. 山东大学, 2020(04)
- [2]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研究(1944-1958)[D]. 樊孝东. 河北大学, 2020(03)
- [3]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粮食工作研究[D]. 吴明怿. 上海大学, 2020
- [4]我国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法律问题研究[D]. 孟立伟.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5]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参与主体行为研究 ——以山东为例[D]. 杨楠. 山东农业大学, 2019(01)
- [6]社员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依存度的研究 ——基于江苏省盐城东台市478位社员的调查[D]. 滕佳悦.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3)
- [7]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责任研究 ——以种植类合作社为例[D]. 张颖.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8(12)
- [8]基于社员正规融资的农民合作社增信研究[D]. 潘婷. 中国农业大学, 2016(08)
- [9]辽宁林农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与动力机制研究[D]. 孟辕. 北京林业大学, 2016(08)
- [10]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D]. 杨贵桥.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