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视广播与卫星广播(论文文献综述)
文化立[1](2021)在《基于GIS的广播电视监测应急平台研究与应用》文中指出随着时代的发展,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不断增多,广播电视信号被干扰的频率也随之提高,对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造成重大隐患,因此需要对广播电视信号进行监测、应急指挥调度。广播电视可以分为卫星广播电视、无线广播电视和有线广播电视,本文针对无线广播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进行研究:以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对获取的卫星监测数据和无线电台监测数据在时间尺度、空间尺度和业务上进行数据融合;对融合后的数据使用关联、对比和多维度拆解等方法进行大数据分析,并使用可视化技术对大数据分析的结果在地图上进行渲染展示;基于Web端,使用前后端技术、Arc GIS Server服务器和ORACLE等数据库,对广播电视监测应急平台进行构建,为广播电视监测提供智能化的服务,主要内容如下:(1)基于数据库建库的理论和方法,对卫星监测数据、无线台站监测数据和地理信息数据进行分析之后,进行监测数据库和地理信息数据库的设计,并将数据存入数据库。(2)基于数据预处理的方法,对监测数据库中的含有“黑”和“脏”数据进行清洗,之后进行多源数据的融合,并对融合后的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3)使用HTML5、CSS3和Java Script等可视化技术,将大数据分析的结果在地图上进行展示,为广播电视监测提供智能化的技术服务。(4)通过对数据的清洗、建库、融合,以Web端为基础,以Vue.js和Node.js为框架的开发技术,按照系统整体框架自下而上实现广播电视监测应急平台的构建。最终建立了以Web GIS为基础的广播电视监测应急平台,通过使用数据融合、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技术,实现了空间查询、空间统计等基础功能。同时使平台具备了实时监控、指挥调度、预测分析等能力,为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和应急处置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持。该论文有图38幅,表15个,参考文献66篇。
沈永言[2](2020)在《5G广播和移动边缘计算时代卫星通信的挑战与机遇》文中提出一、前言近年来,全球卫星通信行业的内外部环境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在行业内部,网络宽带化、覆盖星座化、载荷数字化、天线平板化等构成了卫星通信发展的主要特征,同时也为卫星通信行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在行业外部,5G商用不仅会带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系统性发展,还将引发全球视频服务市场的结构性
崔雪伟[3](2019)在《基于NB-IoT的低轨卫星物联网业务流程的研究与设计》文中提出物联网作为信息革命的成果已经越来越贴近每个人的生活,面对位置特殊、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偏远地区,特别是大型工厂对物联网终端部署的强烈需求。低轨卫星作为实现全球覆盖的唯一手段与物联网的结合为该需求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低轨卫星物联网”作为一个新颖的概念,从体系架构的提出到商业化落地都将面临着巨大的考验。一个网络架构的部署运营往往需要依靠业务支持。论文首先描述低轨卫星物联网的背景及发展状况,深入了解窄带物联网体系架构及卫星通信基本知识,为低轨卫星物联网业务流程的设计提供理论基础。目前并没有低轨卫星物联网业务流程的相关研究,因此本文结合窄带物联网的总体流程提出针对于低轨卫星物联网架构的业务流程,为以后网络架构的部署实施提供参考价值。主要研究的业务流程有数据业务传输流程以及安全认证流程。针对窄带物联网数据传输业务流程在卫星环境下的不适应性进行流程的改进。本文提出了分段式数据业务传输流程,将终端与卫星之间的传输与信号下发至信关站再进入核心网分为两段。第一段进行简单传输,减少因连接断开造成上下文存储过大的问题,第二段在信关站中建立数据处理网关模拟终端与基站之间交互,为了与地面核心网进行融合。通过仿真验证了在卫星环境下改进后的流程比窄带物联网流程在吞吐量、丢包率及传输时延上性能的提高。针对传统认证方式在海量物联网连接时卫星面临的巨大压力,结合卫星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系统的原理,本文提出适用于低轨卫星物联网认证策略。根据不同用户群采用不同的认证策略,海量普通群终端采用以组为单位广播认证的方式,部分对安全性有要求但实时性要求不高的中级用户群采用一对一认证方式,面对军工等保密性特别强的高级用户群终端采用卫星直接认证的方式。轻量级的认证策略既可保证安全性又提高了认证效率。通过广播授权带宽估算以及容量分析评估广播认证的可行性。
陈英特[4](2019)在《论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完善》文中研究指明广播组织权制度的产生是信息传播技术不断发展的结果。虽然与表演者、录制者同样作为作品的传播者,但保护广播组织的问题却远要复杂得多。广播组织权制度滥觞于20世纪20年代的无线通信技术。随着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壮大,未经允许盗播广播信号的现象愈发常见,严重损害了广播组织的利益,他们迫切希望在传播作品过程中的经济性投入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为此,国际社会通过了建立在无线广播技术基础之上的《罗马公约》,其以创设邻接权的方式确立了保护广播组织的基本框架,并成为许多国家立法的蓝本。继无线广播之后,有线广播、卫星广播以及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广播得到了普遍的运用。与此同时,各种新型的盗播行为层出不穷,现有保护广播组织的三大公约已无法满足新的传播技术环境下广播组织的利益诉求,造成广播组织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失衡的状态,完善现有的广播组织权制度将是解决问题的必由之路。当前,国际社会就数字环境下广播组织权的保护问题虽仍存有分歧,但其间所形成的许多有益成果不容否定,尤其是在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上的意见已渐趋一致,这对于各国完善广播组织权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着作权法》中的广播组织权制度是参照现有的公约立法的,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结合,尤其是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其保护上的滞后性凸显。具体而言,我国在广播组织权制度的保护上面临着权利主体范围有待拓宽、权利客体界定不清晰以及权利内容有限的困境。本文在借鉴当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与相关权委员会(以下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SCCR)会议所形成的成果以及有关国家立法实践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在第三次修改《着作权法》时,应当有限扩张广播组织权的主体范围,明确界定权利客体为广播信号,在扩张现有权利内容的同时,采用授权式与禁止式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进行保护。
朱璐佼[5](2019)在《L市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体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部分,也是构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主要内容,建立均等化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是我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L市农牧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口居住较为分散,地理环境十分复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其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建设非均等化发展的问题依旧存在,在国家致力于大力发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形势下,在“十三五”末,L市农牧区如期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构建标准化、均等化目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论文归纳了基层广播电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分析了 L市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借鉴当前国内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研究视角,就如何优化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适合L市实际情况的对策建议。
陈若萱[6](2018)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台湾地区的无线电视事业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在“戒严”时期形成了台视、中视和华视三足鼎立的无线电视格局。“解严”之后,随着政策的改变,第四家无线电视公司民视成立,公共电视独立建台并开播。2000年民进党上台之后,对台湾无线电视的格局进行了较大调整,“党政军”退出三台、媒体改革等成为无线电视媒介在“绿色执政”之后的关键词。本文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为研究主体和中心,借鉴制度变迁理论,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主要分为两个维度:一是“史”的维度,以丰富、翔实的第一手和第二手资料,采用案例比较研究和比较历史分析结合的方法,将历史研究与制度研究相结合,把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作为台湾历史现实的产物,并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关注其宏观历史脉络,分析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二是“论”的维度,力求与史结合,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作批判性考察,关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历史发展中的变量之间的关系,包括外生性变量、内生性变量和行动者等因素,研究这三个变量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综合影响;关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分析其变迁轨迹及变迁类型。在研究方法上,笔者借助深度访谈法、观察法和文献法等方法,访谈多名台湾电视媒体业界人士、学界人士和政界人士,并对台视、中视、华视、民视和公视五家无线电视台及部分有线电视台进行观察,使研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台湾无线电视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制度变迁。本研究具有较强的研究意义。首先,本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本研究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为研究对象,运用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对其进行分析,这是新制度经济学与新闻传播学相结合的创新尝试,丰富和发展了制度变迁理论。其次,本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以史为鉴,对未来两岸电视媒介发展乃至政策制定有所帮助。本研究力求能为促进“一国两制”的中国新闻事业提供参考,在促进未来两岸电视媒体的进一步合作的基础上,增进两岸电视媒体的理解与互信,促进华文电视媒体共同发展。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意义、研究思路,梳理理论及综述文献,讨论本研究的创新点及难点等。第二章为“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51-1987),介绍了“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建立概况,本章梳理了在国民党严格的威权统治之下,以商业运营制度建立无线电视,台视、中视和华视三家无线电视台先后成立的过程,分析了“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三章为“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87-2000)。本章梳理了“戒严”令解除之后,媒体产业开始快速发展时,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发展的情况;分析“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四章为“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2000-2017)。本章梳理了民进党成为执政党之后,民众对所谓民主的需求愈加强烈,台湾无线电视媒介随之发生的变化;分析了“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五章为结语: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变迁分析与媒介批判,笔者对每一阶段的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进行总结,得出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形成、制度变迁类型、各因素的影响模式和变迁全程的路径依赖作用等四条结论,并对政治力量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中的负面作用进行批判反思。经过研究,笔者发现,台湾无线电视的诞生源于政治制度的推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的制度变迁模式表现为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并行。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过程中,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发挥交互作用,政治、经济与技术因素是外生性因素中起到主导作用的因素;行动者之间成本和收益的不均衡成为制度变迁的重要动力;非正式约束对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产生强大作用,政治、经济等因素常以非正式约束的形式对实施机制发挥作用。本文在选题、研究内容和视角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首先,本文填补了台湾电视相关研究的空白,采用最新的数据和资料,记录了台湾无线电视转型的重要时期;其次,本文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使研究具有较强逻辑性,运用制度制度变迁理论,对史料进行创新性的逻辑思考,是台湾电视史研究的一次创新;最后,本文通过深度访谈、观察法等质化研究方法,获得大量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克服了大陆的台湾研究往往缺乏第一手资料的缺陷。
李嘉[7](2018)在《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安全播出综合健康管理研究》文中指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是事关先进文化传播、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问题。2014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布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对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安全播出提出了安全性与可靠性的高要求。广电技术系统随着更新周期缩短、复杂性增加,增加了安播系统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系统涉及制作播出、传输分配、接收等环节,涉及环节多,覆盖面广,影响大,对播出和传输环节的安全播出保障等级要求最高。广电技术工作者一直在探索各种能够提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能力的技术和方法。综合健康管理将安全性、可靠性、故障管理、可测性以及成本效益分析集成到了一个共同的系统框架之中,其中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可以应用到广电行业。本文从综合健康管理的角度出发,做了如下主要工作:1、介绍了综合健康管理的基本框架和发展脉络,对系统健康状态评估以及故障诊断的一些常用方法和理论进行了阐述。2、分析并归纳了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特点,包括广播电视技术专业分类、系统组成、安全播出的相关规定和安全播出事故的分类及特点,并分析了相关案例。3、采用德尔菲法建立指标广电系统状态评估体系并对比通用的层次分析法与模糊分析法,决定使用计算较为简捷的基于三角模糊数的改进模糊层次分析法与专家知识结合,提出了广电技术系统健康状态评估的具体模型,并用算例进行演示。4、归纳了综合健康管理理论中的诊断流程和技术,并在最后提出了可行的基于子系统健康评估的故障诊断模型。5、将系统综合健康状态评估与子系统故障诊断模型结合,设计了适合目前广播电视卫星专业的综合健康管理系统。本文基于健康状态评估与故障诊断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综合健康管理进行研究和探索,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将有效提高广电技术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可预测性及经济性。
郭雨洒[8](2018)在《新技术时代广播组织权制度变革与重塑》文中认为广播组织权制度是邻接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也是广播电视产业良性发展的制度保障。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广播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无疑为人们获取信息带来了便利,但也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面对日益猖獗且形式多样的盗播广播组织节目信号的行为,传统的以《罗马公约》为范本的广播组织权国际保护体系以及国内着作权立法对广播组织权的保护已难以应对新技术时代信号盗播的洪流,广播组织权的保护水平亟待提高。同时,新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方式,也对广播组织权的定义界定、主体、客体、权利内容、权利限制以及其他相关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互联网数字环境下广播组织权利保护问题日趋成为国际知识产权研究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完善广播组织权保护体系为目标的《保护广播组织条约》呼之欲出。从我国国内来看,在网络传播逐渐成为主流的新技术时代,我国传统广播组织的生存环境也面临着极大的考验。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着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广播组织权相关条款也经过反复删改,但仍未达成一致。因此,在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均即将收官的关键时刻,亟需对广播组织权制度进行充分的梳理和完善,以回应新技术时代给广播组织权制度带来的挑战,同时为参与国际条约的制定和《着作权法》的修订提供理论支持。本文从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历史考察和立法现状入手,首先分别从纵向和横向的维度考察广播技术的发展历史,以及与之相伴而生的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变革历程;梳理国际条约、区域协定以及典型国家立法对广播组织权保护的脉络,引出目前国际广播组织权保护实践中的难题与反思;继而对新技术条件下广播组织权制度面临的新的挑战进行聚焦,探寻国内外广播组织权保护实践中问题的根源;而后结合国际条约制定中的争议与观点,对新技术时代广播组织权制度面临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对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原则性的方案;最终落脚到我国广播技术发展和广播组织权保护制度的实践,分析我国广播组织权制度重塑的必要性,总结我国着作权以及相关立法的不足,提出我国广播组织权制度重塑的具体方案。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由八章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从纵向的维度考察了在技术变迁的过程中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发展。广播技术肇始于19世纪初无线电波的发现,在此之后,广播组织权保护制度开始萌芽,《罗马公约》建立起国际上邻接权保护的原始范本。随着技术进步,有线广播技术、卫星广播技术登上历史舞台,它们弥补了无线广播传输信号质量较低、覆盖范围有限的缺点,逐渐成为广播传输的主要方式,相适应地,广播组织权保护制度的范围也有了进一步扩充。进入20世纪,互联网的出现和繁荣给广播的发展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广播组织权国际保护制度面临挑战并亟待革新。第二章主要从横向的维度考察国际条约、区域性协定以及典型国家对于广播组织权保护的不同模式。基于对版权保护客体独创性的不同认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广播组织权的保护分别采用版权和邻接权的不同模式,因此,世界主要国家对广播组织权的保护也不尽相同。在国际条约框架下,广播组织权保护存在于《罗马公约》、《卫星公约》、《TRIPS协定》,但上述公约及协定的条款均滞后于广播技术的发展。作为解决,拟议的《保护广播组织条约》则是以技术发展为导向,对广播组织权制度进行更新。在区域协定视野中,广播组织权条款是缔约各国为本国广播组织争取利益的工具。在两大法系国家中,不同立法模式之下的广播组织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内容等条款各有不同。由于经济和技术发展程度迥异,世界各国的广播组织权保护水平也高低不同,这影响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广播组织条约》的制定进程。第三章集中讨论在新技术条件下广播组织权制度面临的新挑战。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作品的传播方式,对广播组织权的定义界定、主体、客体、权利内容、权利限制以及其他相关问题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广播组织权主体外延与内涵均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需要明确;广播信号客体说或是广播节目客体说仍未在国际上达成一致认识,尚待厘清;广播组织权的权利内容狭窄,在新的技术条件下,信号盗播行为已经远远不止无线、有线时代简单的截取后转播,形式各异的盗播行为涌现,使得目前的权利保护体系无法规制;广播组织权利限制以及技术措施、权利管理信息保护问题应当纳入完善广播组织权制度的范围。第四章至第七章是对第三章各节所列的广播组织权主体、客体、权利内容和其他相关问题重塑的论证。针对新技术时代广播组织权制度在主体、客体、权利内容和其他相关规定上的不足,通过对制定《保护广播组织条约》中核心案文相关条款的分析以及SCCR主要代表团不同观点的总结,论证国际条约制定中广播组织权制度重塑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结合我国广电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提出我国在条约后续磋商中的以下立场:首先,条约应当明确广播组织主体的概念,以技术中立的方式定义广播组织,将通过互联网进行同步播送的实体纳入广播组织权主体范围;其次,厘清广播组织权的客体,广播节目是着作权保护的客体,而以保护广播组织在信号传播中所付出劳动为目的的广播组织权保护客体应当是载有节目的广播信号;再次,完善广播组织权利内容,针对非法的互联网传播泛滥的情况,扩张已有权利的范围并增加新的权项;最后,在扩张权利的同时,必须为广播组织权设定相应的限制,如完善合理使用条款和权利保护期限条款;此外,为保障广播组织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有效性,应当对其进行保护,但考虑到公众信息接触和鼓励技术进步的需要,应当为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设置例外。第八章回归到我国广播组织权制度的重塑。我国现行《着作权法》保护体系对广播组织权的保护也存在主体狭窄、客体模糊、权利滞后等诸多缺失,导致我国广播组织在授权和维权时面临难题,这严重影响了广播组织传播文化产品的积极性。因此,在《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重塑我国的广播组织权制度是打击信号盗播、净化广播电视产业市场,提高广播组织积极性、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适应技术进步、接轨国际规则的共同需求。从宏观上看,我国修法应当在保护广播组织利益兼顾社会公共利益、鼓励技术进步与创新、国际视野与本土关怀并举的原则下对广播组织权的主体、客体、权利内容以及权利限制、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等条款予以完善。从微观的具体条文设计上,宜用“广播组织”替代“广播电台、电视台”;规定广播组织对其播送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享有转播权(包括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转播)、录制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向公众传播权;增加广播组织权的合理使用条款,增加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条款并设置例外情形。此外,为了减少广播组织权适用中的分歧,建议在《着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增加“广播”、“广播组织”、“信号”、“转播”等定义对广播组织权的相关概念进行阐明。英国着名作家狄更斯云:“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技术进步是把双刃剑,它既给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无限的机遇,同时也给广播组织权制度的有效运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数字技术兴起的非法网络传播行为极大地冲击了广播组织已经建立的信号播送秩序,而国际条约与国内立法的空白令广播组织权在新技术时代几乎被架空,难以发挥抵御信号盗播的作用。乘着WIPO《保护广播组织条约》制定的东风,借助我国《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契机,重塑广播组织权保护体系,是技术变革的需求,亦是制度进步的呼唤。
郑春风[9](2017)在《媒介技术、空间与权力控制游戏 ——中国大陆电视事业规制的结构弹性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在中国大陆地区运行的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电视事业规制体制,是中国国家意识形态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电视事业发展面临的根本性体制环境。通过对中国电视规制体制进行必要的结构分析,以探查隐藏在其背后的国家政治权力的作用逻辑、技术策略、多样性后果,以及中国电视事业所面临的发展环境与历史命运。本论文充分立足中国特殊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通过相关历史资料、党和国家决策、措施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文献分析研究,对中国特殊社会情境中的电视技术、电视事业空间与国家电视事业规制体制之间复杂的、历史的与具体的关系进行批判式的考察,重点对中国大陆电视事业规制体制内部的主体权力结构形态进行了阐述与分析。本论文认为,中国电视事业规制体制内部存在一种结构弹性,而在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这种结构弹性对于规制体制背后的权力系统与电视事业双方都是至关重要的:即它在使这套规制体制背后的国家权力维持对电视事业政治意识形态高效控制的同时,自身也存在着结构性的权力规制空隙,从而为中国电视事业提供了诸多正式/非正式的结构性机会,为中国电视事业创造了一个比较活跃的"边缘"动力空间。
龙锦[10](2015)在《日本新媒介产业发展及动因研究》文中认为电子计算机的发明与使用开启了人类社会的第三次浪潮,从单台的计算机到今天由无数微处理器所连接成的无所不在的网络,信息新科技以其惊人的发展速度改变着世界,也使得以其为技术支撑的传播媒介形态发生着急剧的变化,新媒介俨然成了国之利器,它在普惠大众的同时,也成为了国与国之间争夺地球村话语权的决胜手段。遗憾的是,我国目前所掌握的这一利器却远远未能达到与我国的经济实力和政治抱负所相匹配的水准。另一方面,我们的邻居、从二战废墟中重新起步的日本,敏感的把握着信息革命所带来的机遇,以弱求强,勇于创新,将其新媒介产业推进到了世界前列。如今,日本的新媒介产业已经从普及阶段进入了深度发展阶段,新媒介早已不仅仅是信息传播的工具,它已经深深融入到了日本社会、经济、政治的每一个角落,成为了日本人须臾不可离的生活助手,并进而造福全人类。日本的新媒介产业具有一个怎样的发展历程?日本政府在发展新媒介产业的过程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哪些因素促发并促进了日本新媒介产业的发展?日本发展新媒介产业的经验与教训能否为我所用?本研究在国内首次以全景式的视角对日本新媒介产业进行考察分析,注重整体的扫描与把握,尽力追踪最新的数据;同时,将日本新媒介产业的发展置于信息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综合性的研究。与以往的研究相比,这一研究跨度长、范围广,具有相对的深度与较大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从日本信息社会理论的提出与推广切入,以日本信息社会的建设为大背景,在分析介绍日本信息社会建设的不同发展阶段、其新媒介的不同呈现方式和发展重点以及日本新媒介产业的总体现状之后,以四章分别对日本的互联网产业、数字电视产业、数字出版产业、移动电话产业的发展从历史脉络到现实态势进行了具有一定深度与广度的研究揭示与阐释。日本的互联网产业由于原有的相对发达的计算机通信网络而初始发展迟缓,但进入21世纪后其宽带化、移动化的进展大大提速;在数字电视产业方面,日本虽率先研发出了高清晰度电视,但因其未能与世界数字技术的发展合流而被迫忍痛放弃,而在政府与民间的共同努力下,日本地面数字电视的转移已经顺利完成,广播电视与通信的融合也进展顺利;在数字出版产业方面,由于传统出版业的强大,日本的数字出版虽然早期有较好的发展,但一直步履维艰,不过移动终端为数字出版市场带来了活力,尤其是面向智能移动终端的电子图书市场规模在2010年后增长迅速;移动电话则是最有日本特色的新媒介产业,其发展速度较快却又相对封闭,在逐渐开放后,在世界市场的话语权也在增强。在对日本新媒介产业进行了总体考察和分类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借鉴经济社会学制度学派在分析经济现象时所使用的三个自变量:理性的社会建构、国家的作用、非市场治理机制,进一步探寻并阐明了日本发展新媒介产业的动因。本研究认为,日本发展新媒介产业所取得的成就,来自于国家的整体力量、民众的激情与理性、市场竞争的活力与非市场治理机制的作用等众多因素的相互交织,来自其“师夷长技”,不甘人后、善于学习的民族特性与“日本第一”理念的高度结合。信息科技一日千里、国际竞争态势逼人是其发展的外部诱因,其具体表现为:警醒差距,力追领先国家;打造“酷日本”,助推国家形象塑造。发展的内部动因则是回应民生诉求、升华生命价值,具体表现在:摆脱生存困境,掌控自我命运;经济突围,凸显“IT立国”优势;让生命更有尊严与价值;对更美好生活的不懈需求。而这一切的实现,又有赖于相对自由的信息通信竞争体制和日本特色的凝聚各方智慧的官产学合作机制的驱动。从中,可为我国新媒介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新媒介产业的发展需要顶层设计的引领,也需要开放的心态,而产业政策的制定需要充分的讨论,要走以信息通信业为主导的融合发展之路,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在新媒介开发应用与推广中的作用。但是,由于对新媒介定义的理解和认识的不统一,世界各国所使用的统计口径与方法也不一致,在有关新媒介产业的某些统计数据的选取和使用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同时由于本研究的跨度较大,而新媒介本身变化快速,难以在比较固定的范畴内对新媒介进行研究分析。
二、电视广播与卫星广播(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电视广播与卫星广播(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GIS的广播电视监测应急平台研究与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变量注释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论文组织结构 |
2 广播电视系统监测技术 |
2.1 广播电视系统的干扰类型 |
2.2 广播电视系统的监测技术 |
2.3 本章小结 |
3 广播电视监测应急平台架构设计 |
3.1 需求分析 |
3.2 总体架构 |
3.3 应急指挥调度设计 |
3.4 本章小结 |
4 广播电视监测应急数据库建设 |
4.1 监测应急数据库设计原则 |
4.2 数据来源分析 |
4.3 监测应急数据库设计 |
4.4 数据处理及建库 |
4.5 本章小结 |
5 广播电视监测应急大数据融合与大数据分析 |
5.1 数据融合概念 |
5.2 数据预处理 |
5.3 监测应急大数据融合 |
5.4 监测应急大数据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广播电视监测应急可视化与应用 |
6.1 数据可视化技术 |
6.2 数据可视化分析 |
6.3 数据可视化应用 |
6.4 本章小结 |
7 应急监测平台的应用实现 |
7.1 开发环境和搭建 |
7.2 平台实现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5G广播和移动边缘计算时代卫星通信的挑战与机遇(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 |
二、5G广播与移动边缘计算 |
1.5G广播 |
2.MEC |
三、卫星通信面临的挑战 |
四、卫星通信的机遇 |
五、结语 |
(3)基于NB-IoT的低轨卫星物联网业务流程的研究与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专用术语注释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低轨卫星物联网概述 |
1.2 低轨卫星物联网发展 |
1.2.1 物联网背景 |
1.2.2 物联网发展现状 |
1.2.3 存在的问题 |
1.3 论文研究内容和意义 |
1.3.1 论文内容与创新 |
1.3.2 论文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相关背景知识介绍 |
2.1 窄带物联网 |
2.1.1 端到端系统架构 |
2.1.2 网络结构架构 |
2.1.3 协议栈架构 |
2.1.4 RRC高层协议 |
2.2 卫星通信 |
2.2.1 背景 |
2.2.2 低轨道卫星系统 |
2.2.3 卫星服务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数据传输流程设计 |
3.1 窄带物联网数据传输流程 |
3.1.1 NB-IoT数据传输描述 |
3.1.2 仿真软件及模型搭建 |
3.1.3 NB-IoT协议在卫星环境下的仿真分析 |
3.2 低轨卫星物联网数据传输流程设计 |
3.3 低轨卫星物联网数据传输仿真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安全认证流程设计 |
4.1 物联网安全认证流程 |
4.1.1 传统3GPP认证 |
4.1.2 M2M组认证策略 |
4.2 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 |
4.2.1 卫星电视广播条件接收 |
4.2.2 广播接收分组策略 |
4.3 低轨卫星物联网安全认证 |
4.3.1 认证策略研究 |
4.3.2 认证策略流程 |
4.4 广播认证可行性分析 |
4.4.1 广播信号授权带宽估算 |
4.4.2 容量评估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5.1 论文总结 |
5.2 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撰写的论文 |
附录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申请的专利 |
附录3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4)论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关于权利主体范围的研究 |
二、关于权利客体的研究 |
三、关于权利内容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内容 |
二、本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传统技术下的广播组织权及其保护困境 |
第一节 广播组织权的主体 |
一、广播组织权的主体范围 |
(一)无线广播组织 |
(二)有线广播组织 |
(三)卫星广播组织 |
二、我国广播组织权主体规范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广播组织权的客体 |
一、关于广播组织权客体的辨析 |
(一)广播节目内容说——权利客体的错位 |
(二)广播节目信号说——权利客体的合理性 |
二、我国广播组织权客体规范存在的问题 |
(一)权利客体界定不清晰 |
(二)权利客体外延不周 |
第三节 广播组织权的内容 |
一、广播组织权的权利内容 |
(一)转播权 |
(二)录制权 |
(三)复制权 |
二、我国广播组织权利内容规范存在的问题 |
第二章 广播组织权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第一节 现有国际公约保护的滞后 |
一、仅提供最基础保护的《罗马公约》 |
二、扩张有限的《卫星公约》 |
三、原地踏步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
第二节 广播组织投资保护的需求 |
一、广播组织权保护投资利益 |
二、网络环境下广播组织的投资保护需求 |
第三节 维持广播组织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 |
一、技术进步是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机制调整的动因 |
二、网络环境下广播组织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利益需要平衡 |
第三章 网络环境下的广播组织权制度 |
第一节 《广播组织条约草案》对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完善 |
一、草案的形成背景 |
二、广播组织权主体的扩张 |
三、广播组织权客体的扩张 |
四、广播组织权内容的扩张 |
第二节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SCCR会议的最新成果 |
一、“广播”与“广播组织”的定义更具开放性 |
二、权利客体的界定更趋合理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有限扩张权利主体范围以保护部分网播组织 |
第二节 明确界定权利客体为广播信号 |
第三节 扩张现有权利内容 |
一、扩张转播权以控制网络转播行为 |
二、其他权利内容的完善 |
(一)扩张现有录制权和复制权 |
(二)增设网络传播权 |
第四节 采用授权式与禁止式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
一、以授权式立法模式规范直接利用广播信号的行为 |
二、以禁止式立法模式规范间接利用广播信号的行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L市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标、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理论基础 |
1.4.1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内涵及本质 |
1.4.2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基本分类 |
1.4.3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 |
1.5 L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 |
1.5.1 L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特殊性 |
1.5.2 L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L市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
2.1 L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概况 |
2.2 L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 |
2.2.1 组织机构日益完善 |
2.2.2 传播效果不断改善 |
2.2.3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建设稳步提升 |
2.3 L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
2.3.1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策法规体系 |
2.3.2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组织体系 |
2.3.3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容服务体系 |
2.3.4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传输覆盖体系 |
2.3.5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监督评估体系 |
2.4 L市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取得的成效 |
2.4.1 舆论引导能力增强 |
2.4.2 重点惠民工程扎实推进 |
2.4.3 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夯实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L市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现存问题分析 |
3.1 L市农牧区广播电视受众收视习惯和公共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分析 |
3.2 L市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2.1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策法规不健全 |
3.2.2 广播电视组织体系不完善 |
3.2.3 广播电视自办节目不足 |
3.2.4 本地节目传输覆盖范围有限 |
3.2.5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监督评估不到位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优化L市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
4.1 西方公共广播电视体制的启示 |
4.2 国内部分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的经验借鉴 |
4.2.1 扩大节目对外交流力度 |
4.2.2 重广播电视有效覆盖 |
4.2.3 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共服务模式 |
4.3 优化L市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
4.3.1 规范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策法规体系 |
4.3.2 创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制 |
4.3.3 优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容供给 |
4.3.4 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传输覆盖 |
4.3.5 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监督评估机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附录一 广播电视受众收视习惯和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 |
1.1.3 基本概念界定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2.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 |
1.2.2 搜集资料的方法 |
1.2.3 研究意义 |
1.2.4 研究框架 |
1.3 理论梳理与文献综述 |
1.3.1 理论梳理 |
1.3.2 文献综述——台湾电视研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51-1987) |
2.1“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2.1.1 试水电视业:教育电视台的成立 |
2.1.2 第一家商业电视台:台视 |
2.1.3 中视:率先播出彩色节目 |
2.1.4 华视:突出教育节目特色 |
2.1.5 公共电视节目的草创 |
2.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2.2.1“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2.2.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2.2.3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2.3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2.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2.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2.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 “解严”之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87-2000) |
3.1 “解严”之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3.1.1 台视、中视和华视:进入激烈竞争时期 |
3.1.2 民视的成立:反对党“发声”,打破无线三台“三足鼎立”格局 |
3.1.3 公视:漫长的筹建之路 |
3.2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3.2.1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3.2.2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3.2.3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3.3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2000-2017) |
4.1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4.1.1 商业无线电视台的重组 |
4.1.2 公广集团版图的扩充 |
4.2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4.2.1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4.2.2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4.2.3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4.3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5. 结语: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变迁分析与批判 |
5.1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2 “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3 2000年“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4 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反思与批判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附录二 访谈人物列表 |
附录三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及其他作品发表情况 |
后记 |
(7)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安全播出综合健康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4 研究框架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4.3 论文结构 |
1.4.4 研究方法 |
1.4.5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特点 |
2.1 引言 |
2.2 广电技术系统功能及特点 |
2.3 广电技术系统故障类型 |
2.4 广电技术系统安全播出保障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健康状态评估 |
3.1 引言 |
3.2 健康状态评估的理论基础 |
3.2.1 专家调查方法 |
3.2.2 层次分析法 |
3.2.3 模糊集理论 |
3.2.4 改进型模糊层次分析法 |
3.2.5 劣化度 |
3.2.6 指标层预处理 |
3.3 健康状态评估的步骤 |
3.4 指标体系建立 |
3.5 评估模型 |
3.6 关键子系统算例分析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故障诊断技术及广电综合健康管理平台设计 |
4.1 健康管理常用诊断技术 |
4.2 基于子系统及设备健康状态诊断技术 |
4.3 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健康管理平台设计 |
4.3.1 卫星广播电视综合健康管理子系统设计 |
4.3.2 卫星广播电视综合健康管理平台整体设计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5.1 主要工作 |
5.2 后续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新技术时代广播组织权制度变革与重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基本范畴界定 |
三、研究基础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学术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一节 无线电时代广播组织权制度的萌芽 |
一、无线时代:广播技术的起源 |
二、广播组织权利保护意识微见端倪 |
第二节 有线传输并行下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发展 |
一、有线传输出现:广播技术的进步 |
二、广播组织权利国际保护的开端 |
第三节 卫星通讯起步后广播组织权制度的成熟 |
一、通讯卫星的出现:广播技术的飞跃发展 |
二、广播组织权利国际保护的补充 |
第四节 网络通信兴起后广播组织权制度的新挑战 |
一、网络传播的兴起:广播技术的新篇章 |
二、广播组织权利国际保护体系的新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域外考察 |
第一节 国际条约框架下保护体系概览 |
一、《罗马公约》 |
二、《卫星公约》 |
三、TRIPS协定 |
四、拟议的《保护广播组织条约》 |
第二节 区域协定视野中相关制度梳理 |
一、欧盟指令对广播组织权的规制 |
二、自由贸易协定中广播组织权条款透视 |
第三节 两大法系典型国家立法比较 |
一、版权保护体系典型国家立法 |
二、邻接权保护体系典型国家立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技术条件下广播组织权制度的新难题 |
第一节 广播组织权主体范围存疑 |
一、广播组织权主体外延狭窄 |
二、广播组织权利主体内涵不清 |
第二节 广播组织权客体界定模糊 |
一、广播组织权保护客体的学说分野 |
二、广播组织权保护客体混淆带来的问题 |
第三节 广播组织权权利内容滞后 |
一、司法实践中广播组织权利行使现状 |
二、广播组织权利内容扩张与否的争论 |
第四节 广播组织权其他问题规定欠缺 |
一、广播组织权利限制问题 |
二、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保护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广播组织权的主体重构 |
第一节 国际条约制定中广播组织权主体的扩容 |
一、广播组织权主体范围的演变 |
二、广播组织内涵外延的争议聚焦 |
第二节 广播组织权主体重构的利益衡量 |
一、广播组织权主体重构之正当性探索 |
二、广播组织权主体重构之负面辨析 |
第三节 广播组织权主体重构的实践考察 |
一、广播组织内涵细化面临现实需求 |
二、广播组织外延扩张具备一定现实基础 |
第四节 我国在条约制定中广播组织权主体条款选择 |
一、我国在广播组织权主体相关条款上的基本原则 |
二、我国在广播组织权主体相关条款上的立场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播组织权的客体界定 |
第一节 国际条约制定中广播组织权客体的厘清 |
一、广播组织权客体界定的演变 |
二、广播信号类别规定的革新 |
第二节 围绕广播组织权客体的焦点辨析 |
一、广播信号说与广播节目说的纷争 |
二、广播信号客体说与广播组织的权利配置 |
三、广播信号客体说下的广播组织权保护期限 |
第三节 我国在条约制定中广播组织权客体条款选择 |
一、广播组织权客体条款的基本立场 |
二、广播组织权客体条款的具体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广播组织权的内容扩张 |
第一节 国际条约制定中广播组织权利内容的扩张 |
一、广播组织权利内容的演变 |
二、广播组织权利内容争议聚焦 |
第二节 广播组织权利内容扩张的正当性分析 |
一、法的价值理论下广播组织权扩张的正当性 |
二、法经济学视角下广播组织权利扩张的正当性 |
三、着作权激励理论下广播组织权利扩张的正当性 |
第三节 广播组织权利内容扩张的必要性考察 |
一、司法困境呼唤广播组织权内容的完善 |
二、实践发展亟待广播组织权内容的扩张 |
第四节 我国在条约制定中广播组织权内容条款选择 |
一、我国对条约扩大广播组织权利内容的总体立场 |
二、我国对条约广播组织权利内容条款的具体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广播组织权的其他问题释明 |
第一节 广播组织权的权利限制 |
一、广播组织权权利限制的演变 |
二、广播组织权权利限制的合理性探索 |
三、我国在条约制定中权利限制条款选择 |
第二节 广播组织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 |
一、保护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规定的演变 |
二、广播组织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保护的利益辨析 |
三、我国在条约制定中保护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条款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我国广播组织权制度重塑的安排 |
第一节 我国广播组织权制度的演变 |
一、技术变迁中的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动态 |
二、回应技术发展的制度变革历程 |
三、广播组织权保护的现状与困惑 |
第二节 重塑我国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必要性 |
一、打击盗播、净化产业市场的需要 |
二、提高广播组织积极性、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 |
三、适应技术进步、接轨国际规则的需要 |
第三节 重塑我国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宏观选择 |
一、基本原则和立法模式考虑 |
二、主体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定 |
三、客体的明确 |
四、权利内容的最优扩张路径 |
五、权利限制的设置选择 |
六、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保护的规定 |
第四节 重塑我国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微观设计 |
一、我国《着作权法》修订中广播组织权条款设计 |
二、《着作权法实施条例》配套条文的方案设计 |
三、修法条文内容安排的具体建议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9)媒介技术、空间与权力控制游戏 ——中国大陆电视事业规制的结构弹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三) 文献综述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概念与框架的界定 |
(一) 概念界定 |
(二) 研究框架 |
第四节 论文创新与不足 |
(一) 论文创新 |
(二) 论文不足 第一章 中国特殊情境建构下的电视事业规制体制 |
第一节 特殊的国家-社会-市场空间结构 |
第二节 中国特殊政治结构对规制体制框架的构建 |
第三节 政府主导市场化改革的非预期性后果 第二章 中国电视技术形态的潜能及其边界 |
第一节 党和政府主导下的宣传技术体系 |
(一) 党和政府主导下的技术引进与技术自主化 |
(二) 传输技术的发展与接受设备的普及 |
(三) 新电视技术浪潮的到来 |
第二节 电视事业规模与容量的增长 |
(一) 传输与覆盖的扩展 |
(二) 频道资源的增加与内容资源的丰富 |
第三节 电视事业主体性空间的边界 |
(一) 自主运作空间的扩大与经济独立性的增长 |
(二) 一种合法化政权的有效技术手段 第三章 对电视事业空间的策略性规制 |
第一节 监管机制内部的二元张力 |
(一) 单位化制度:一种对政治风险的有效管控 |
(二) 市场化策略:市场经济下的双赢抉择 |
(三) 一个微妙的"二元悖逆"命题 |
第二节 互联网的渗透与区隔管理 |
(一) 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电视事业及其边界的冲击 |
(二) 互联网渗透引发的多元结构重组及其后果 |
(三) 对电视事业空间结构可控可管的区隔管理 |
第三节 属地分治与分散风险 |
(一) 电视事业中属地分治策略的确立 |
(二) 属地化分治的客观多元化市场效果 |
(三) 属地化分治作为分摊政治风险与获取政治增益资产的统一 第四章 中国电视事业规制体制的结构性机会 |
第一节 一种全新的媒介环境与一个有限的博弈空间 |
(一) 中国情境下电视体制的市场化与去管制化 |
(二) 有限博弈空间的出现 |
第二节 电视体制开放性与规制变量的产生 |
(一) 业务主体从"国家"扩展到"国家-社会" |
(二) 规制体制内部结构变量的多元化 |
第三节 监管理性的局限性及其动力空间 |
(一) 新媒体环境下监管体制效用的有限性 |
(二) 游离在监管体制边缘的发展活力 结语 一种脆弱的平衡之术 参考文献 后记 |
(10)日本新媒介产业发展及动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对象、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日本信息化进程与信息社会理论 |
第一节 媒介与日本国民生活的信息化 |
一、信息、信息社会及信息化 |
二、电视时代的到来 |
三、电话的普及 |
四、电子计算机的应用 |
第二节 日本信息社会的理念建构及其扩散 |
一、从《信息产业论》到“信息社会论” |
二、日本信息社会理论的扩散 |
三、媒介与日本信息社会的早期实践 |
第二章 日本信息社会建设中的新媒介 |
第一节 新媒介与日本信息社会的建设 |
一、“新媒介”与高度信息社会建设(1984-1994) |
二、多媒介与高度信息通信社会建设(1994-2000) |
三、互联网与高度信息通信网络社会建设(2001-2005) |
四、无所不在的信息通信技术与遍在网络社会建设(2006-2009) |
五、新信息通信技术与国民主权社会建设(2010-2013) |
六、大数据时代的世界最高水准的IT社会建设(2013-) |
第二节 日本新媒介产业发展概貌 |
一、日本媒介产业的分类 |
二、日本信息通信产业的经济规模 |
三、日本的内容市场 |
第三章 日本互联网产业的发展 |
第一节 日本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历程 |
一、从计算机通信网络到互联网 |
二、互联网应用的推广与普及 |
三、宽带互联网的发展 |
四、日本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现状 |
第二节日本互联网的主要应用服务 |
一、互联网商务 |
二、信息与数据库 |
三、社会性网络 |
四、互联网广告 |
五、在线音乐 |
第三节 日本互联网产业的管理 |
一、互联网学校教育的推进 |
二、互联网健康环境的营造 |
第四章 日本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 |
第一节 从高清晰度电视到数字电视 |
一、日本电视的概况 |
二、高清晰度电视的研发 |
三、数字(高清晰度)电视的发展 |
第二节 日本的地面数字电视转移 |
一、地面数字电视转移的过程 |
二、地面数字电视转移的政府推动 |
三、地面数字电视转移的民间协力 |
四、地面数字电视转移完成后的课题 |
第三节 广播电视与通信的融合 |
一、广播电视与通信融合的主要进程 |
二、融合的法律体系 |
三、融合实践 |
第五章 日本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 |
第一节 日本数字出版的发展概况 |
一、日本数字出版的概念 |
二、以便携式存储介质为核心的光盘出版阶段(1985-1995) |
三、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网络出版阶段(1996-2005) |
四、以移动终端为核心的移动出版阶段(2006-) |
第二节 日本数字出版的主要领域 |
一、电子辞典 |
二、数字报纸 |
三、数字期刊 |
四、手机小说 |
五、电子图书 |
第三节 日本数字出版的组织与管理 |
一、政府部门的组织与管理 |
二、与数字出版相关的行业协会及其活动 |
第六章 日本移动电话产业的发展 |
第一节日本移动电话产业的概况 |
一、日本移动电话的基本概念 |
二、日本的移动内容产业市场 |
第二节 日本移动电话的发展历程 |
一、从汽车电话到手机 |
二、移动电话市场的高速增长 |
三、移动电话的普及与升级 |
四、移动运营商的分与合 |
第三节 日本移动电话的主要增值应用 |
一、手机互联网 |
二、手机铃声 |
三、手机游戏(移动游戏) |
四、手机钱包(手机支付) |
第七章 日本发展新媒介产业的动因 |
第一节 外部诱因:信息科技一日千里 国际竞争态势逼人 |
一、警醒差距 力追领先国家 |
二、打造“酷日本”助推国家形象塑造 |
第二节 内部动因:回应民生诉求 升华生命价值 |
一、摆脱生存困境 掌控自我命运 |
二、经济突围 凸显“IT立国”优势 |
三、让生命更有尊严与价值 |
四、对更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 |
第三节 新媒介发展的制度驱动 |
一、激发竞争活力的信息通信体制改革 |
二、凝聚各方智慧的官产学合作机制 |
结语:日本发展新媒介产业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着作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作的项目 |
致谢 |
四、电视广播与卫星广播(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GIS的广播电视监测应急平台研究与应用[D]. 文化立.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1
- [2]5G广播和移动边缘计算时代卫星通信的挑战与机遇[J]. 沈永言. 卫星应用, 2020(02)
- [3]基于NB-IoT的低轨卫星物联网业务流程的研究与设计[D]. 崔雪伟. 南京邮电大学, 2019(02)
- [4]论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完善[D]. 陈英特.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5]L市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体系研究[D]. 朱璐佼.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19(01)
- [6]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D]. 陈若萱. 厦门大学, 2018(06)
- [7]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安全播出综合健康管理研究[D]. 李嘉.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02)
- [8]新技术时代广播组织权制度变革与重塑[D]. 郭雨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9]媒介技术、空间与权力控制游戏 ——中国大陆电视事业规制的结构弹性研究[D]. 郑春风.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7(01)
- [10]日本新媒介产业发展及动因研究[D]. 龙锦. 上海大学, 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