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谨论“直接选举”的优越性(论文文献综述)
梁宝伟[1](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文中认为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三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三、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三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三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三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
周昕兰[2](2018)在《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选举制度真正形成始于近代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显示其文明发达程度的标志,是各种政体国家实现民主政治的可行方式和基础。现代选举制度渐趋完善,是人类在社会政治领域形成的一项文明成果。各意识形态的不同阶层,都为选举制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当代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通常被归纳为普遍原则、平等原则、直接原则、秘密原则四项。不同国家在这些原则确立过程中遇到的挫折虽然存在显着差异,但在具体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大致相近。我国现行县市长选举制度是历史积淀的产物,它与时代变迁的同步逻辑递进过程既体现出历史进步的轨迹和民主进展的艰难,也刻画着不同时期思想的滞后和体制的弊端。该基本框架形成于改革开放初期,在数十年的实践过程中不断修改与完善。虽然该套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显着推动了民主的进步发展,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起到了积极稳定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政治环境更加开化包容,现行县市长选举制度与当今政治经济环境的发展相匹配显得过于保守。我国选举制度在当前的社会实践中凸显出许多有待完善的问题,如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党对候选人的产生方式尚需改进;人大为保证党员代表名额,对选区的划分过度行政化;缺乏独立的选举机构;人大代表非专职化,且党员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过重;选举不注重选举人宣传和候选人之间的竞争,选举政治的发展体现出非对抗特征;间接选举的中间环节过多等。另外最大的问题则是地方政府领导人的选举没有充分体现基层民主的宗旨,甚至产生了由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面配合的变通选举现象。这样的环境打击了选民参与政治的热情,给选举暗箱操作留下极大的空间,容易滋生贿选等选举腐败。表现在选举过程和结果方面,则人民意志难以充分体现,监督机制难以实施监督,不利于实现选举的民主原则。在此局面下改革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势在必行。近年来随着行政体制改革日益深入,县市政务基本实现了全面公开;加之经济建设不断突破新高,互联网信息资讯的飞速发展,公民权利意识增强;并且基层民主大力发展,村民委员会已经实现了直选,乡镇长进行了直选试点改革,党内公推直选政策卓有成效。蓬勃发展的民主政治制度无不彰显着,进行县市长选举制度改革的历史条件已经成熟,推行县市长直接选举时机正好。县市长实行直接选举制度也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县市长选举“两轮两票备案”的选举模式,进一步完善选举法,成立独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更民主广泛的提名候选人,强化候选人竞争意识,切实进行选举监督。这些举措,都将推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迈出一大步。随着县市长直选的实行,公民参政广泛而有序地铺开,我国的选举制度必将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更加紧密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展现出独特的制度魅力。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申坤[3](2013)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变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之一。中国人大制度在中国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的显赫地位,以及其本身发展的曲折性和紧迫性,奠定人大制度研究在制度研究领域中的重要地位。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是:中国人大制度地位设计的至上性与制度实际运行中的缺乏自主性之间的矛盾是怎样形成的?有哪些因素导致了人大制度运行的实际空间与宪法中规定的制度空间不符合?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去进行人大制度的完善与创新以此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本文试图以人大制度的历史变迁为研究对象,以过程研究和比较研究为切入点,运用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来回答导致人大制度制度空间与实际空间不相符合的根本原因。本研究不拘于宏观的制度与政体的研究,也不困于微观的制度规则的演变,而是从中观层面从制度本身出发,以制度作为自变量和因变量两种角色来观察制度与情境、理念、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以情境、理念、行为和制度本身四个变量作为制度纵向变迁过程和中西代议制度横向比较的四个维度,从而解读、确认和探索人大制度空间的演变问题。本文由正文五章和结语组成。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的问题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核心假设、研究的逻辑与框架及文章的主要概念。最后提出本文的预期创新点和难点,对论文的整体框架和方向作简单的交代。第二章主要介绍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与发展历程。首先,介绍了中国人大制度的内涵,它既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又是根本政治制度,从制度的内涵出发,人大制度的含义至少包括三个内容:人大制度的组织结构、人大制度的规则体系、人大制度的权力结构。其次,介绍了人大制度的发展历程,按时间宏观上划分为人大制度的生成(1954以前到1954年),人大制度的调适(1954-1976),人大制度的发展(1976-至今)三个阶段。其中在人大制度的调适阶段包括四个时期,分别是:1954-1957年人大制度的初步探索、1957-1966年人大制度的曲折发展、1966-1976人大制度的严重践踏、1975年全国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大制度根基尚存。第三章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变迁的原因分析。本章主要以纵向历史研究和动态分析为主,剖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三个发展阶段中,各种变量与人大制度本身之间的互动关系,对制度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和作用。首先,人大制度变迁与社会情境的变化。人大制度的生成是与国家的构建,奠定新政权的合法性的国内外社会情境联系在一起的;人大制度在经历了短暂的巩固发展后又陷入瘫痪,这是与当时高度的政治动员下的国家对社会的完全控制的政治环境分不开的;人大制度历经挫折实现恢复发展则有赖于改革开放基础上经济民主法治的政治环境的形成。其次,人大制度变迁与思想理念的转型。人大制度的生成是与马列主义的政权建设理论和代议制思想分不开的,而人大制度异变是与当时主流意识形态教条化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联系在一起的,人大制度实现发展和成长则是与意识形态的与时俱进相伴而行。第三,人大制度变迁与政治主体行为的转变。人大制度的生成是在中国近代历史各种政治力量相互冲突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探索适合中国民主道路的实践性产物;同时,它又是新观念为精英和大众所接受并按照马克思主义价值体系自上而下设计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因此,人大制度的最初设计离不开毛泽东对人大制度的构思和中国革命实践。但人大制度的异变也与领袖权威勃发膨胀密切联系,客观上导致制度自主性的缺失,最终人大制度的恢复发展依然依赖中国共产党对革命党和领导党、执政党角色的认识和转变。最后,人大制度变迁中制度自身的路径依赖。人大制度与政党的关系,以及人大制度的权威性和组织活动原则一定程度上存在自上而下设计的成分,但必须清楚的看到,在学习效应和路径依赖的作用下,人大制度在实际运行中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是由来已久的,早有积淀的。第四章是变迁视角下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比较。从横向类比的角度看西方议会制度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异同,比较点的选择依然是与制度密切相关的四个变量:制度-情境、制度-理念、制度-行为、制度本身。首先,社会情境视角下,中国的代议制度是近代以来政治冲突演变下的舶来品,而西方的代议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后对古代民主制度的传承;其次,思想理念视角下,中国的代议制度是以“人性善”“权力合”“通上下”的思想理念为基础的,而西方的代议制度是与“人性恶”“权力分”“限权力”的思想理念紧密联系。第三,政治主体行为视角下,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主要是表现在代表或议员的选举制度和代议机关与政党关系的不同。最后,中西代议制度本身的比较主要体现在规则体系、组织结构和权力地位的不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无分权有分工、设有常设权力机构、拥有根本权力,而西方议会制度是分权制衡、议会党团、只拥有立法权的代议制度。第五章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变迁的理论反思及前景展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模式是政党、民主与法治三个角色相互倚仗、有效协调,实现党的权力、人民权力与国家权力三者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或民主政治理论的关键问题就是解决好三者“有机统一”这一最根本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制度载体,它并不是象西方学说形容的那样完全“僵硬”的体制,而是一套能够适应内外环境的持续变迁,并根据环境变迁来调整自身形式的富有弹性和发展空间的制度形式。人大制度必以其四大权力构架为基础,实现自身组织结构、制度安排的完善和创新,人大制度的实际空间与制度空间渐趋一致的过程,将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根本助动力,推动中国民主化进程。第六章结语。中国人大制度不仅是观察中国政治生活变迁的重要线索,而且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平台、是中国共产党探索大国治理的制度载体,它的成长发展将深刻影响中国政治生活的轨迹,当前的中国转型社会下的“善治”更需要人大制度成为名符其实的“善制”。
郭玺[4](2011)在《我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完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是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实现国家权力的保证。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担负着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责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所发挥的作用是最基础、最重要的,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是民主政治的起点,体现的民主化程度很高,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之一。我国的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经历了一个由建立到发展完善的过程。经过对选举法的五次修改,我国的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制度逐渐完善,对保障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些修改并未触及到中国选举制度改革的实质性问题,从而使实践中的很多问题未能得到解决。我国现行的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完善与选举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加强公民的民主法制教育,使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能够保障选民的政治权益,体现我国选举的民主性。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章回顾了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建立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的民主化发展历程,分析了完善我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意义。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英国和美国的选举制度,阐述了英美选举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的制度。第三章分析了当前我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前、选举中、选举后存在的突出问题。第四章针对我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中出现的问题,指出完善乡镇人大代表选举的出路:第一,要进一步完善选举法、代表法及相关法律;第二,科学划分选区,完善选民登记制度;第三,改革提名制度,完善候选人介绍方式;第四,建立竞争型选举制度;第五,改革和完善投票程序;第六,完善乡镇人大代表监督、罢免制度;第七,逐步探索代表专职化;第八,培养公民民主意识。
张海丹[5](2011)在《论乡镇长直接选举的可行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针对目前一些农村地区存在的直接选举产生乡镇长的现象,一部分基层群众与学者持肯定意见,认为这是新中国未来民主普及的发展基石,他们支持乡镇长直选活动,并且倡议修改法律,认为宪法与选举法的规定已经不合时宜,中国要与世界接轨必须基层政府直选。本文对目前实践中的几种直选乡镇长模式进行了系统总结,分析了它们的优点与不足,并且将乡镇长直接选举活动与一系列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分析,最终得出结论认为目前我国基层政府领导不适合直接选举这种方式。至此本文进一步提出建设性意见,认为可以通过改良优化人大代表的产生机制、规范政党提名候选人制度,即通过提高基层政府领导候选人质量与选举者的素质来完善基层政府领导产生方式。
张伟[6](2011)在《我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代议制是现代国家普遍采用的民主形式,其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是它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批判资本主义议会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发展起来的,体现了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的统一。但是由于我国实行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商品经济不发达,公民的民主观念不强烈,加之代议制文化是“舶来品”,移植入本土后要有个调试、选择、整合、借鉴的过程。因此,尽管我国在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上,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就,例如城乡同比例选民选举人大代表,自荐参选候选人当选人大代表的数量增多,规定代表要与选民见面,增强候选人的透明度,新选举法保障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但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选民参与选举热情不高,代表比例的“设计性”色彩过浓,候选人的提名和确认程序不透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合提名的候选人提名权不平等,没能放手让选民自由竞争,过于强调“领导旨意”等问题。本文以长春市某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过程的实证考察为基点,力求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指出当前我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上的成就和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完善措施,以期对我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的改进和发展有所裨益。
钟健能[7](2011)在《关于党内县级层面直接选举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和历史分析等方法,从直接选举优于间接选举、中国推行党内县级层面直选的可行性分析、推行党内县级层面直选需要解决的几个重大问题三方面进行了研究,揭示了党内县级层面直选在中国选举制度完善中的重要意义和实践价值。得出结论:党内县级层面直接选举较之于间接选举,民主程度更高,更能体现党员意志,在实践中是可行的,是理顺党组织权力授受关系、巩固党执政组织基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具体行动,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选拔任用机制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实现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要求。
胡明远,于洁[8](2010)在《乡镇长直接选举的现实意义》文中研究指明乡镇长直接选举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中国农村实行乡镇有限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波澜壮阔的民主运动合力汇聚的战略目标和主攻方向。乡镇长直接选举是个人魅力的充分展现,是不同的善治方案交流、论证、鉴赏和评判的过程,是使有志、有识的雄才大略者一展魅力的必要方式。乡镇长直接选举不仅有助于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确保中国的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推动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而且还有助于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农村要想建立现代化的政治制度,产生具有现代意识的领导人,创建适合于中华民族发展需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创政治文明的新境界,就必须进行乡镇长的直接选举。
宋颂[9](2010)在《我国社区直选制度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推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是扩大基层民主的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的具体体现。我国的城市基层民主发展必须从社区选举开始,而直接选举这种选举方式的出现是城市基层民主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社区直选既是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研究我国社区直选的现状和问题并积极探索完善社区直选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社区直选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为主要研究对象。笔者首先对我国社区直选制度的历史发展进行分析。我国社区直选制度改革经历了早期试行阶段,在这个过程中社区直选制度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并进入了社区直接选举的深入发展时期。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发现社区直选制度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背景非常的复杂,因此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以期对我国社区直选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些许看法和观点。最后,本文对如何进一步完善社区直选制度进行了思索,并针对社区直选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致力于有效地解决社区直选制度中的问题,从而推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阚立新[10](2009)在《当前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可行性研究》文中指出选举制度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础,完善选举制度是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一直按照1979年《选举法》的规定,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直接选举的范围则严格限制于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不断提高,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已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方向。本文首先从理论上阐述了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涵义,对其利弊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表明直接选举较间接选举而言,在理论上更具竞争性;其次,从历史的角度阐述直接选举在我国的实际运用与发展,揭示出扩大人大代表直选范围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结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当前扩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的创新点在于提出了当前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设想,即在较发达的设区的市、除重庆市外的直辖市进行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试点,并通过正面阐述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有利条件,反面驳斥反对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观点,进行了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可行性分析。最后在颁布立法修正案、修改选举法、完善代表候选人介绍机制、采取灵活的选民登记方式,方便选民登记、科学划分选区与分配代表名额、修订现行的选民提名权、科学制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程序、取消委托投票,缩小AI写作选票范围、以相对多数制完善直接选举制度九个方面提出了保证试点直接选举顺利进行的措施。
二、谨论“直接选举”的优越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谨论“直接选举”的优越性(论文提纲范文)
(1)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总体情况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一)创新点 |
(二)难点 |
第一章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 |
第一节 “使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的提出 |
一、“文革”结束后的反思 |
二、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 |
第二节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和要求 |
一、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 |
二、民主法律化思想的要求 |
第二章 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制定 |
三、选举民主的法律恢复与发展 |
四、正确认识人大建设法律化的逻辑顺序 |
五、《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作用 |
第二节 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 |
一、刑事法律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利器 |
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制定刑法 |
三、《刑法》的制定与维护人民民主的特点 |
四、《刑法》维护人民民主的历史功效 |
第三章 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 |
第一节 中共党代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决策部署 |
一、中共十二大召开与民主法律化的任务要求 |
二、中共十三大对民主法律化的指导 |
第二节 “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根本法律保障 |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法律化形式 |
二、“八二宪法”的制定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
三、“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 |
四、“八二宪法”保障人民民主的历史地位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展开 |
一、继续加强各级人大组织的法律建设 |
二、选举民主法律化的进一步推进 |
三、推动人大议事决策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立法 |
一、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基础 |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与特点 |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带来民主和繁荣 |
第五节 村民自治组织的试行立法 |
一、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化的必要性 |
二、《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及主要特点 |
三、《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历史影响 |
第六节 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丰富与法律保护的加强 |
一、《民法通则》的制定对人民权利的丰富 |
二、“民告官”的法律保障 |
三、社会治安法律规制的加强 |
第四章 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 |
第一节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 |
一、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 |
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继续肯认 |
第二节 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 |
一、加强人大代表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拓展 |
第三节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 |
一、加强公民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制以维护社会稳定 |
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完善 |
三、加强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
第五章 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 |
第一节 对民主法律化必然性的认识 |
一、民主为何要法律化 |
二、民主能够法律化 |
第二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影响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
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 |
第三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经验 |
一、民主法律化必须坚持的根本经验 |
二、民主法律化需要坚持的基本经验 |
结语 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2)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选举的基本理论概要 |
2.1 选举制度的本源 |
2.2 西方经典理论家的选举探索 |
2.3 马克思主义倡导者的选举理念 |
2.4 小结 |
第3章 我国近现代县市长选举制度的历史沿革 |
3.1 晚清选举意识的启蒙 |
3.2 北洋政府联省自治运动的施行 |
3.3 国民政府时期县长考试制度的形成与缺陷 |
3.4 中共土地革命时期选举制度的考察 |
3.5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县长选举制度的确立 |
3.6 新中国成立后县市长选举制度的变迁 |
3.7 小结 |
第4章 域内外县市长选举程序之比较 |
4.1 选民资格认定 |
4.2 县市长候选人资格及提名权 |
4.3 选举机构 |
4.4 选举程序 |
4.4.1 选区的划分 |
4.4.2 选民登记 |
4.4.3 选举经费 |
4.4.4 选举宣传 |
4.4.5 选民投票 |
4.4.6 开票计票 |
4.4.7 选举结果的确认 |
4.5 小结 |
第5章 政治团体对选举的一般性影响 |
5.1 地方派系与选举制度 |
5.1.1 地方势力对地方选举制度的影响 |
5.1.2 地方派系与选举政治冷漠 |
5.2 政党对选举的影响 |
5.2.1 政党与选举权 |
5.2.2 他国(地区)政党对选举的操纵 |
5.3 中国共产党对选举的引导作用 |
5.4 小结 |
第6章 我国现行体制下县市长选举中存在的问题 |
6.1 候选人产生方式单一 |
6.2 预留代表名额 |
6.3 选区划分行政化 |
6.4 间接选举方式中间环节过多 |
6.5 非完全竞争机制 |
6.6 人大代表难以充分履行职责 |
6.7 小结 |
第7章 我国县市长直接选举的可行性分析 |
7.1 改革县市长选举制度的必要性 |
7.1.1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
7.1.2 保持社会稳定 |
7.1.3 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
7.2 县市长选举制度法治化的理论基础 |
7.2.1 马克思主义关于直接选举的民主理论 |
7.2.2 宪政理论解析 |
7.3 推行县市长直接选举的条件 |
7.3.1 县市政务公开 |
7.3.2 公民权利意识增强 |
7.3.3 经济基础建设的完备 |
7.3.4 村民委员会直选 |
7.3.5 乡镇长选举改革 |
7.3.6 党内公推直选政策 |
7.4 小结 |
第8章 我国县市长直接选举的具体制度设计 |
8.1 完善选举法 |
8.2 成立独立选举委员会 |
8.3 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
8.4 选举模式与候选人提名 |
8.5 候选人介绍 |
8.6 引入竞选机制 |
8.7 选举监督 |
8.8 宣誓与述职 |
8.9 罢免 |
8.10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博士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3)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一、 研究的问题 |
二、 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的现状 |
一、 国内外文献的总结与归纳 |
二、 研究方法论的整理与思考 |
第三节 研究的方法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核心假设 |
第四节 研究的框架 |
一、 研究的逻辑与构架 |
二、 研究的预期创新点和难点 |
第二章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与发展历程 |
第一节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
一、 制度、政体与人大制度 |
二、 中国人大制度的规则体系 |
三、 中国人大制度的组织结构 |
四、 中国人大制度的权力结构 |
第二节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 |
一、 中国人大制度的生成 |
二、 中国人大制度的调适 |
三、 中国人大制度的发展 |
第三章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变迁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人大制度变迁与社会情境的变化 |
一、 人大制度生成的社会情境 |
二、 人大制度调适的社会情境 |
三、 人大制度发展的社会情境 |
第二节 人大制度变迁与思想理念的转型 |
一、 人大制度的生成与马列主义的政权建设理论 |
二、 人大制度的调适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
三、 人大制度的发展与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恢复 |
第三节 人大制度变迁与政治主体行为的转变 |
一、 政治精英与人大制度的构思与实践 |
二、 中国共产党角色的转变与人大制度的兴衰 |
第四节 人大制度变迁中制度自身的路径依赖 |
一、 人大制度与政党关系的路径依赖 |
二、 人大制度根本原则的路径依赖 |
三、 人大制度组织原则的路径依赖 |
第四章 变迁视角下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比较 |
第一节 社会情境视角下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 |
一、 中国的代议制度是近代以来政治冲突演变下的舶来品 |
二、 西方的代议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下传统民主制度的传承 |
第二节 思想理念视角下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 |
一、 中国的代议制度与“人性善”“权力合”“通上下”的思想理念 |
二、 西方的代议制度与“人性恶”“权力分”“限权力”的思想理念 |
第三节 政治主体行为视角下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 |
一、 中国代议制度下的代表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
二、 西方代议制度下的议员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
第四节 中西代议制度本身的比较 |
一、 中国代议制度的规则体系、组织结构和权力地位 |
二、 西方议会制度的规则体系、组织结构和权力地位 |
第五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变迁的理论反思与前景展望 |
第一节 人大制度与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 |
一、 民主执政与人大制度的联结功能 |
二、 科学执政与人大制度的整合能力 |
三、 依法执政与人大制度的转化能力 |
第二节 人大制度与人民民主 |
一、 选举制度中人民意志的体现 |
二、 代表制度中人民意志的实现 |
第三节 人大制度与依法治国 |
一、 人大制度的变迁与中国法治历程 |
二、 人大制度的成长与依法治国的实施 |
三、 人大制度的发展与法治精神的培育 |
第四节 人大制度是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制度载体 |
一、 人大制度是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制度平台 |
二、 人大制度是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制度路径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我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概述 |
1.1 选举制度概述 |
1.1.1 选举和选举制度 |
1.1.2 选举的功能和意义 |
1.2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
1.2.1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理论渊源 |
1.2.2 中国共产党对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探索 |
1.2.3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建立 |
1.3 我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理论和实践 |
1.3.1 我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发展历程 |
1.3.2 完善我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意义 |
第二章 英美选举制度考察与借鉴 |
2.1 英美选举制度概述 |
2.1.1 英国 |
2.1.2 美国 |
2.2 英美选举制度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启示 |
2.2.1 英美选举制度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启示 |
2.2.2 英美选举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三章 我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1 选举前候选人提名、确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1.1 选民、代表的候选人提名权受到限制 |
3.1.2 上级人大变相指定候选人 |
3.1.3 候选人资格条件规定不明确 |
3.1.4 候选人介绍简单化、形式单一 |
3.1.5 候选人确定过程存在暗箱操作 |
3.2 选举投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3 代表当选后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3.1 当选代表不作为或滥用职权 |
3.3.2 选民监督虚化 |
3.3.3 选民罢免代表要求高,罢免条件不明确 |
第四章 我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的完善途径 |
4.1 我国乡镇人代表选举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 |
4.1.1 选举法的完善 |
4.1.2 代表法的完善 |
4.1.3 相关法律的完善 |
4.2 科学划分选区,完善选民登记制度 |
4.2.1 改革选民登记制度 |
4.2.2 科学划分选区 |
4.3 改革提名制度,完善候选人介绍方式 |
4.3.1 改革提名制度 |
4.3.2 完善对候选人的介绍方式 |
4.4 建立竞争型选举制度 |
4.5 改革和完善投票程序 |
4.6 完善乡镇人大代表监督、罢免制度 |
4.6.1 完善乡镇人大代表监督机制 |
4.6.2 完善罢免制度 |
4.7 逐步探索代表专职化 |
4.8 培养公民民主意识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5)论乡镇长直接选举的可行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引言 |
一、乡镇长选举实践概况 |
(一) 乡镇长选举制度的历史沿革 |
(二) 我国选举制度不发达的原因分析 |
(三) 近几年我国乡镇长直接选举实践模式的不足 |
二、乡镇长选举方式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乡镇长选举与两种选举方式的比较 |
(二) 乡镇长选举与党内选举的比较 |
(三) 乡镇长选举与村委会主任直选的比较 |
(四) 乡镇长选举与村民自治、基层民主的比较 |
(五) 乡镇长选举与党管干部原则的比较 |
(六) 乡镇长选举与县乡人大直接选举的比较 |
三、对乡镇长直接选举可行与否的分析研究 |
(一) 乡镇长直接选举存在的问题 |
(二) 乡镇长直接选举不可行 |
四、进一步完善乡镇长间接选举制度 |
(一) 完善党内提名候选人制度 |
(二) 完善基层人大直接选举制度 |
(三) 对于乡镇长产生方式的优化设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后记 |
(6)我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引言 |
一、我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的历史演变 |
(一) 建国前党在基层政权建设实践中代表机关代表的产生方式 |
(二) 建国后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做法 |
二、西方国家议员和前苏联苏维埃代表产生方式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
(一) 英美法等国会议员产生方式概述 |
(二) 前苏联苏维埃代表产生方式概述 |
(三) 西方国家议员或代表产生方式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
三、我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的改进 |
(一) 改革以来所取得的成就 |
(二) 改革以来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四、改进我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的立法建议 |
(一) 健全和完善候选人确立与提名机制 |
(二) 改进候选人介绍方法,引入竞争机制 |
(三) 实行代表专职化 |
(四) 选区的合理划分 |
(五) 完善选举诉讼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后记 |
(7)关于党内县级层面直接选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直接选举优于间接选举 |
二、我国推行党内县级层面直选的可行性分析 |
三、推行党内县级层面直选需要解决的几个重大问题 |
(8)乡镇长直接选举的现实意义(论文提纲范文)
一、乡镇长直接选举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一) 乡镇长直接选举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
(二) 乡镇长直接选举是中国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 |
(三) 乡镇长直接选举是中国农村实行乡镇有限自治的前提和基础 |
二、乡镇长直接选举是中国政治稳定的重要保障 |
(一) 乡镇长直接选举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
(二) 乡镇长直接选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
(三) 乡镇长直接选举有利于增强基层政权的权威性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 |
三、乡镇长直接选举是民主兴国的伟大尝试 |
(一) 乡镇长直接选举有助于推动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
(二) 乡镇长直接选举是中国民主选举的发展趋势 |
(三) 乡镇长直接选举是民主兴国的伟大尝试 |
(9)我国社区直选制度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成果综述 |
(一) 社区选举的功能及意义研究 |
(二) 选民客观变量与选民参选意愿、参选行为的研究 |
(三) 社区中社会文化因素与社区选举关系的研究 |
(四) 社区直选制度的研究 |
三、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 |
四、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我国社区直选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法律依据 |
一、社区直选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 社区直选制度改革的早期试行 |
(二) 社区直选制度的重大突破 |
(三) 社区直接选举的深入发展 |
(四) 我国社区直选制度发展的特点 |
二、我国社区直选制度的法律依据 |
第二章 目前社区直选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分析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领域 |
(一) 选民登记 |
(二) 候选人提名 |
(三) 公开竞选 |
(四) 秘密投票 |
(五) 监督与诉讼 |
二、问题成因分析 |
(一) 社区居民委员会缺乏自主性 |
(二) 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 |
(三) 观念认识的不足 |
(四) 选举观察制度的缺失 |
(五) 非中立的社区选举委员会 |
(六) 直选制度的权威性较弱 |
(七) 选民对选举信息的获取不充分 |
第三章 进一步完善社区直选制度的思考 |
一、选民登记的多样化与精确化 |
二、候选人提名的规范化与民主化 |
三、公开竞选与扩大选举的竞争性 |
(一) 提前竞选时间 |
(二) 扩大竞选的范围 |
四、秘密投票的真正实行 |
五、健全选举监督与纠错机制 |
(一) 选举监督程序 |
(二) 选举诉讼程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当前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可行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学者对“直接选举”的研究 |
1.2.2 国内学者对“直接选举”的研究 |
1.2.3 对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研究 |
1.2.4 相关问题研究 |
1.3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直接选举的涵义及其在我国的运用情况 |
2.1 直接选举的涵义 |
2.2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比较分析 |
2.3 直接选举在我国的运用与发展 |
第3章 当前扩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意义 |
3.1 扩大直接选举范围的理论意义 |
3.1.1 更加符合人民主权原则的要求 |
3.1.2 加强公共权力的合法性 |
3.1.3 平衡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紧张关系 |
3.2 扩大直接选举范围的现实意义 |
3.2.1 有利于增强党内民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
3.2.2 有利于加强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是反对官僚主义的有利武器 |
3.2.3 提供民众与政府的互动渠道,有利于社会稳定 |
3.2.4 大大增强对民众的政治教育功能 |
第4章 当前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设想与可行性分析 |
4.1 当前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设想 |
4.3 当前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有利条件 |
4.3.1 经济发展为扩大我国直接选举范围提供物质保障 |
4.3.2 选民素质提高,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 |
4.3.3 我国公民积累了一定的直选经验 |
4.3.4 西方国家丰富的直接选举经验是我们借鉴的宝贵财富 |
4.4 对反对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观点的批驳 |
4.4.1 以“经济落后论”反对扩大直接选举范围是不充分的理由 |
4.4.2 选民素质低下不等于其无政治参与能力 |
4.4.3 扩大直接选举范围并不能破环社会稳定 |
4.4.4 扩大直接选举范围使传统的人事控制受到挑战应视为正常现象 |
4.4.5 直接选举与政策的科学性可以做到并行不悖 |
第5章 当前扩大我国直接选举范围的制度保障 |
5.1 颁布立法修正案 |
5.2 修改选举法 |
5.3 完善代表候选人介绍机制 |
5.4 采取灵活的选民登记方式,方便选民登记 |
5.5 科学划分选区与分配代表名额 |
5.6 修订现行的选民提名权 |
5.7 科学制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程序 |
5.8 取消委托投票,缩小AI写作选票范围 |
5.9 以相对多数制完善直接选举制度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谨论“直接选举”的优越性(论文参考文献)
- [1]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D]. 梁宝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2]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研究[D]. 周昕兰. 湖南大学, 2018(06)
- [3]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变迁研究[D]. 申坤. 中共中央党校, 2013(10)
- [4]我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完善研究[D]. 郭玺. 西北民族大学, 2011(06)
- [5]论乡镇长直接选举的可行性研究[D]. 张海丹. 长春理工大学, 2011(04)
- [6]我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研究[D]. 张伟. 长春理工大学, 2011(04)
- [7]关于党内县级层面直接选举问题研究[J]. 钟健能.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01)
- [8]乡镇长直接选举的现实意义[J]. 胡明远,于洁.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0(06)
- [9]我国社区直选制度的问题研究[D]. 宋颂. 中国政法大学, 2010(01)
- [10]当前扩大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范围的可行性研究[D]. 阚立新. 东北大学, 2009(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