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观念 促进质监工作的全面落实(论文文献综述)
张兰欣[1](2021)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研究 ——以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为例》文中认为协调有序的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的国民经济和高品质的百姓生活都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市场监管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十九届三中全会要求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设立。这一系列改革措施都有利于形成一个让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创建让消费者放心的市场机制,对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有重要的意义。而在实际的市场监管机构中仍存在事前零散无序的监管和多部门的重复执法导致了监管的“错位”“缺位”等问题,抑制了市场活力。为解决以上问题,建立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的探究。为探索科学合理的地方市场监管机制,本研究首先梳理了我国中央和地方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政策沿革、背景、目标、改革成果和地方有代表性的市场监管改革模式,为构建地方市场监管机制提供了启示意义。其次选取了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实践为个案。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先行先试,2014年成立P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三合一”的整改,整合了原三局的所有职能。市场监管的职能经过整合后得到极大强化,监管重心也从“市场准入”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放低了准入门槛,打破了分段监管流程,实现了全程管理;同时依托监管具体措施的创新提升监管效率,促进了P区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六年来,该局创新制定了120余项监管措施,且大多都已被S市乃至全国学习借鉴。基于此,选取行政生态理论、角色理论和无缝隙政府理论为理论基础,构建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托该理论框架分析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实践概况,市场监管部门如何通过机构设置、职能转变、监管措施创新等方式来适应外部行政生态环境,并实现“角色重塑”。本研究通过深度调研提炼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该机制包括四个层面:角色领悟机制、角色定位机制、角色自律机制、方式创新机制。首先是角色领悟机制,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从外部生态环境中的政策环境、经济发展、社会整体需求等层面领悟生态环境对于市场监管的期望;其次是角色定位机制,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外部生态环境精准定位自身监管角色:市场准入的引导者、市场运行的监管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市场权益的服务者;最后是角色自律机制和方式创新机制,为扮演好角色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从机构配置、人员的融合加强自身角色自律建设和从革新监管理念、再造监管流程、创新监管手段三个层面创新监管方式,共同促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实现“角色重塑”。通过该机制的研究以期为我国其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从根本上理顺市场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提供有意义的借鉴和参考。
康俊莲[2](2020)在《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如何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权力配置,实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协同有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1)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体现。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这一核心问题,从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空间、时间、制度三维一体角度,探究政府监管权力的内在逻辑,针对现实问题提出科学优化、系统完善的路径。本文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依据协同治理和跨部门合作等理论,采用比较制度分析法,论域方面选择政府监管控管层次多、管理幅度宽泛的典型国家作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剖析了制度背后权力配置结构及其演化方式,比较在不同制度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在特定历史时期,如何实现监管权力配置效用的最大化。同时,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政府权力配置存在的争议和挑战、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采取的措施与体现的特征,从空间维度改革、时间维度改革、制度维度三维一体角度,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政府食品监管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的建构路径。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包含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和制度架构,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回答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监管权力的现实配置,及监管权力行使产生的内在逻辑。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了不同历史时期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概况、监管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革举措、政府权力配置的改革特征。基于此,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同时,从府际关系角度,对食品安全政府纵向权力配置、横向权力配置进行分析,研究其结构转变中的内在联系,为推进食品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政府协同治理不断走向深入奠定基础。在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基础上,回答第二个问题,即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由哪些因素导致变迁?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政府监管权力行政化,部门分割的高度集权,由于社会秩序的高度扩展,使得行政分割高度集权的政府权力,呈现出具体监管越来越属地化,抽象监管越来越集权的现象。此部分分析,以协同治理理论核心内涵为指导,以跨部门合作理论与政府协同理论为支撑,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社会监管缺失三个层次,阐述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在空间维度上,由于跨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权责利益均衡问题,导致“权力越位”,需要进一步通过协同治理优化提升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时间维度由于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权力缺位”,会直接影响在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能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从快将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反映着政府的应急和统筹协同调度能力。因此,在时间维度要突出“早一步”“快一步”,必须通过实现制度做保障和空间维度跨部门的相互协同、配合;在制度维度由于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权力错位”,容易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第三部分,分析了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争议和挑战,以及通过域的选定,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经验,依据“四个最严”的要求展开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归纳提炼有益于我国政府协同治理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空间维度改革,解决外部硬性边界跨部门间协同治理,出了问题谁说了算的问题;时间维度改革,解决内部构架基础降低危害食品带来的风险,实现早发现、早识别、快处置的问题;制度维度改革,解决单元间协商机制制度系统化、体系化、完整化的问题,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干,各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体系化、完整化相互协同、互为补充的制度体系。通过研究,本文力求在以下几个层面做出努力,取得如下研究结论:其一,针对“权力越位”,解决跨部门间“政出多门”、相互协同的问题。通过强化中央一级政府食品监管,构建全国自上而下统筹监管“一盘棋”,实现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应对和处置。既而发挥中央政府监管权力灵活调度功能,实现“中央精神”掷地有声的贯彻、落实的同时,实现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展开创新监管的实践。作为中央政府还肩负着全球食品监管风险治理中发挥多元治理的功能。通过发挥中央政府、食品跨国企业等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在参与国际事务食品安全治理规制的制定,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化解中西方在食品监管领域文化认识的鸿沟,提升在国际食品监管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另外构建起跨部门间食品安全协同机制和治理机制,通过部门间的责任分担、沟通协商、协同治理运行,实现食品监管的协同治理。其二,针对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的“权力缺位”,解决危害食品带来的安全风险,需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早发现、早预警,同时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实现从快处置。建构公开透明的信息通报体系,不仅要形成日常检测公告制度,还要突出危害食品事件发生时,让公众及时了解实情,消除社会公众心理恐慌,有效参与积极应对食品风险,逐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识和能动力。在协同治理视域下,构建起对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治理权力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在时间维度下,还应将权力行使的重点,放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上来,只有将风险点控制住,才能从源头上控管住,保障安全食品“产”出来的有效性。风险预防应突出其独立性、透明性以及全程采取的开放方式,实现过程的监督性。以此来保障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的科学性和自然性。其三,针对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的“权力错位”,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从制度维度,认真梳理,提出解决《食品安全法》与各监管部门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细则等,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相互协同互补、衔接的制度化体系。通过协同治理导向的政府重塑,建构起彼此之间互为协作的服务型政府,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治理理念的质性转变。其四,本文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食品安全协同治理问题,说到底是加强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问题。因此,应该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层面,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标准体系,将其作为国家管理的一项制度,打通政府跨部门监测的数据链,实现全链条数据关联的融合,实现日常监管的有序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系统科学性;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建议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从生产到销售都可相互追溯、追查、倒查、溯源的机制,保障“以人民为中心”,为实现“健康中国”,助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李汝勤[3](2020)在《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融合问题研究 ——以广东省G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文中提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和市场内在边界动态变化的外在体现,是上层建筑符合经济基础这一规律的具体表现。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首先要实现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融合。本文就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大市场监管体制中央层面以及广东省省级层面改革完成后,以广东省G市市场监管局为例,就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机构融合过程中的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总结出机构融合中文化融合、执法过程规范化、执法队伍建设、市场信息服务机制等四方面的存在问题,从组织机构、监管体系、人才管理三方面分析原因。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在深入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拟从借鉴国内外改革经验、加强文化融合、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市场监管体制建设以及创新监管模式等五方面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促进机构融合、巩固已有改革成效等问题进行探讨。具体措施为:第一,积极借鉴国外与国内市场监管部门改革经验;第二,加强文化融合,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的市场监管专业监管人才队伍;第三,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细化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制定或者重新修订相关法律,弥补法律空白;第四,统一市场监管标识、制服以及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第五,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深入群众开展宣传,为提升机构整合后的市场监管效率,推动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形成社会共治大监管格局。
闫俊[4](2020)在《山西省新一轮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研究(2018-2019年)》文中提出药品安全直接影响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药品安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药品安全问题的“四个最严”总要求,推动我国药品安全领域持续向好,使人民更满意,让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自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后的20多年来,药品监管体制经历了从垂直分段向属地整合、单一专管向全面综合的转变。2018年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药品监管体制的何去何从再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根据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药品监管开启了“大市场—专药品”的新模式,随后地方上的机构改革方案相继出台。根据山西省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10月,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责,省以下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也随之开始。研究山西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寻找其改革逻辑,分析当前改革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探讨山西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面临的阻力,有助于加深对山西省药品体制改革的认识,科学把握我省乃至全国药品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使其能有效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常态,助推我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持续深入,从而促进药品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本论文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论述山西省新一轮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逻辑与内容。根据山西省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文件,阐述新一轮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对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划分、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进行概述,并对改革前后药品监管体制进行比较,分析“大市场—专药品”监管模式从而发现其背后隐含的改革逻辑。第二部分是山西省新一轮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效与问题。对本次改革所取得的积极成效进行概括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第三部分是对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面临的阻力进行分析,包括存在制度惯性、药品监管利益部门存在利益冲突、改革事务性工作庞杂、监督问责乏力等。第四部分是山西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进路径。对照先前分析的改革阻力,试提出针对性的推进药品体制改革的具体对策,包括明确职能促进机构内部融合、化解改革产生的利益矛盾、科学开展改革的事务性工作、加强药品监管改革的监督等。
郑宇[5](2020)在《重庆市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主要研究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分析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现状和特点,并提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对策和建议。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整体部署开展,以构建大市场监管体制为主要特征,通过机构整合,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的职责,以及物价部门、商务部门相关职责进行合并,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全新监管体系。本次改革是重庆直辖市成立以来市场监管领域开展的最大规模的体制改革,将会对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结合重庆实际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开展研究,可为建立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保障和促进机制提供实践指南,也可为重庆市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提供借鉴。本文主要通过收集近年来国内外关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学术理论,以及重庆市开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各类文献资料,通过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法,与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监管人员、一线执法人员直接交流,获得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为开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打下基础。本文通过研究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相关理论,分析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现状、举措成效、存在问题及成因,根据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规律性,研判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趋势,借鉴国内部分省(直辖市)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经验,结合重庆的改革实际,提出深化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对策建议。本文认为,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特色鲜明,成效突出。加强了党的领导,优化健全了职责体系,筑牢了安全底线思维,提高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但也存在法制配套保障匮乏、部门内部未能有效融合、监管系统平台各自为政、监管层级边界模糊不清等问题。提出建立深化改革工作责任机制、科学配置层级职能、打造高素质监管队伍、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多元共治等对策和建议。本文在研究视角上有一定创新。以重庆市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弥补了以往研究视角的不足,也使得研究成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实用性。不足之处在于收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手资料还不够全面,在如何以标准化手段推进改革方面未开展研究,以及对直属事业单位改革也还未作研究。
李绪江[6](2020)在《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重庆市J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体制机制等系列问题,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完善问题逐渐显现,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压力持续扩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处于高位,负面影响越来越大,这种现状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加强和改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和改善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本论文在分析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基础上,尝试提出完善其监管的对策和建议。本论文在分析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重难点和创新点和主要方法的基础上,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研究的相关概念及理论。本文对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就政府监管理论、回应性监管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进行了阐述。二是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概述。对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依据制度和方式进行了论述,并对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现状进行了分析。三是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首先提出了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访谈,接着分析了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有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存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定位不合理、质量安全监管执行不到位、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足、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高、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等问题,并就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了剖析,指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合理、质量安全监管法规制度不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不够、质量安全监管观念技术落后、行政监管向社会化监管转变不到位。四是加强和完善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首先对加强和完善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进行了论证,指出应坚持系统原则、人本原则、依法原则、预防原则、责任原则。然后,提出了加强和完善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一是理顺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三是增强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四是加强智慧智能科技住建建设;五是发挥工程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作用。五是结论与展望。对论文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和展望。当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技术标准的不断规范,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也应始终不断调整和完善,提出新的方式方法。如新的施工方式、新的工程建设材料,新的施工器械等会不断出现,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也要不断结合计算机、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新的技术和手段;随着我国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从事工程建设的工人其文化水平、职业综合素质也会不断提升,有利于参建各方质量安全意识的提升,也有利于新的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和器械的使用推广,最终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另外,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地方已经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机构进行了改革,有了一些创新的作法,未来,重庆市J区质监站、安管站在机构改革中,可积极借鉴参考。
贾静[7](2019)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的问题研究 ——以济宁市兖州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要着眼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应以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本文以济宁市兖州区为例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进行了理论解读,以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学等理论知识为基础,运用了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调研发现基层市场监管在维护市场主体准入秩序,规范交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但在职能转变过程中依然存在基层市场监管履职不到位、监管队伍文化层次低,人才结构失衡、职能交叉严重,监管存在错位与失位、科学适用的体制机制建设缺位、监管乏力等问题,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素质和履职现状与当今经济迅猛发展以及严峻的监管形势相比,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本文从人员、职能、执法、体制、信用监管和法律意识六个方面对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归纳、评析,进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思路,主要包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人才结构提升素质,明确职能高效精准履职,强化执法力度改进模式,建设科学实用的体制机制,利用高科技大数据创新监管模式。这些措施旨在一定程度上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转变更好履职提供政策指导和决策参考。
於丽[8](2019)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发展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研判国际国内发展形势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把“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向纵深成了各级各地各部门面临的重要挑战和政策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提出,全国各地都在大胆探索,以“互联网+”思维推进“放管服”改革,涌现出了大量“最多跑一次”“网上办”“即时办”“就近办”“帮助办”“一窗办”等改革措施和成果,为便民利企、降低制度交易成本、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湖北省质监部门立足职能职责,以权责清单为根本遵循,以“互联网+”为关键抓手,对接“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汇集“政务管理与服务”“综合监管”“资源共享”等功能、突出“公开透明、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等特点,重点打造了以“楚天·质量云”一体化政务应用平台为载体的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模式,探索形成了质量技术监督领域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湖北方案”,积极发挥“互联网+”在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过程中的破题开局和引领作用。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互动访谈法,以新公共管理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为依据,对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的发展历程、构建思路、框架、建设方法及应用成效进行系统阐述,分析探讨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在建设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通过“聚焦改革大局,强化顶层设计”“聚焦基础支撑,强化集约建设”“聚焦政务服务,强化一体融合”“聚焦综合监管,强化治理应用”“聚焦资源开放,强化数据共享”“聚焦风险防控,强化安全保障”来优化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的发展路径对策。
林颖[9](2019)在《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提高工业产品质量,不仅是拉动经济内需、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也是提升国家竞争实力和经济能力的主要因素。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民众的质量意识一直在增强,同时,我国的工业产品质量一直在提升,“浙江制造”等代表高品质的产品逐渐涌现,政府质量监管部门是有功劳的。但同时,工业产品质量问题依旧需要关注,一些质量有问题的工业产品被不断曝光,这让社会民众不安,人们对一些工业产品质量失去信心,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管能力产生怀疑。本文拟以经济学、危机处理、公共选择等公共管理理论为指导,以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为研究对象,在吸收国内先进地区及国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力求从转变行政观念,加强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从政府、企业、检验机构、媒体和消费者多个角度,发掘出黄岩区政府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的创新思路,并提出加大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检验机构监管等具体的、可行的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措施,探索出一条适合黄岩区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的新道路,促进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有效性的提高。本文首先分析了县级政府产品质量监管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对工业产品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概念和相关理论进行简述,然后以黄岩区为例,分析该地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从体制层面、技术层面、意识层面分析了所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对应这三个层面提出了完善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的建议。
陈嵩霖[10](2019)在《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的对策研究 ——以惠州市Z区为例》文中提出自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施行以来,以王海为代表的“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不断涌现,职业打假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围绕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范畴、职业打假是否适用“双倍赔偿”“假一赔十”规定的争论从未停止。随着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相继修订施行,法律上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让职业打假群体愈发活跃,职业打假聚焦的领域由最初的产品质量问题逐渐向食品药品和虚假广告宣传领域延伸,职业打假模式也从单一的个人打假向公司化、集团化的抱团式打假转变且日渐丰富,职业打假人的专业知识水平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投诉举报的数量急剧攀升,给市场监管部门带来了极大挑战。如何应对职业打假带来的突出问题和压力,进而提出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目前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本文以我国当下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作为主要研究方向,以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应对职业打假情形为例,结合笔者对职业打假人、市场监管部门及商超相关负责人的访谈调研情况,以市场监管的视野对职业打假相关概念进行界定,阐述职业打假发展现状、行为特征及职业打假发挥的市场监管效能,运用多元社会治理和协同治理理论,结合文献查阅、访谈调研、案例分析等方式,立足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实际,重点分析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面临的突出问题,聚焦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突出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最后,从明确职业打假人身份地位、畅通申诉举报渠道、注重市场经营主体源头治理、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和规范引导职业打假参与打假治劣社会共治等五个方面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应对职业打假,引导职业打假朝着有益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方向发展,为努力构建区域质量共治体系、形成打击假冒伪劣问题产品多元治理新格局、发挥职业打假协同治理新效能等方面提出新思路。
二、转变观念 促进质监工作的全面落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转变观念 促进质监工作的全面落实(论文提纲范文)
(1)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研究 ——以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内文献综述 |
1.3.2 国外文献综述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市场监管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市场监管 |
2.1.2 市场监管职能 |
2.1.3 市场监管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行政生态: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的依据 |
2.2.2 角色理论: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的理论基础 |
2.2.3 无缝隙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角色期望的本质 |
2.3 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的分析框架 |
第三章 新时期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现状考察 |
3.1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现状分析 |
3.1.1 近年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政策发展沿革回顾 |
3.1.2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背景 |
3.1.3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目标 |
3.1.4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现状 |
3.2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模式分析 |
3.2.1 深圳“纺锤体”模式 |
3.2.2 天津“圆柱型”模式 |
3.2.3 杭州“倒金字塔”模式 |
3.3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经验启示 |
第四章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案例分析 |
4.1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外部生态 |
4.1.1 政治环境:国家支持下创新的结果 |
4.1.2 经济环境: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
4.1.3 社会环境:社会的复杂和不确定性 |
4.2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案例选取依据 |
4.2.1 P区行政体制改革先行先试 |
4.2.2 P区监管改革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
4.3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概况 |
4.3.1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三合一”的机构设置 |
4.3.2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三合一”的主要职责 |
4.3.3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的措施创新 |
4.3.3.1 推出市场准入便利化“双十条” |
4.3.3.2 构建“六个双”监管闭环机制 |
4.3.3.3 构建“一体化”诉求处置机制 |
4.3.3.4 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 |
4.4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成效 |
4.4.1 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 |
4.4.2 破除分段监管,实现全过程监管 |
4.4.3 创新服务方式,维护消费权益 |
第五章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的构建 |
5.1 角色领悟机制 |
5.1.1 政策环境保障 |
5.1.2 市场经济发展 |
5.1.3 社会整体需求 |
5.2 角色定位机制 |
5.2.1 市场准入的引导者 |
5.2.2 市场运行的监管者 |
5.2.3 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
5.2.4 市场权益的服务者 |
5.3 角色自律机制 |
5.3.1 融合监管机构 |
5.3.2 建设监管队伍 |
5.4 方式创新机制 |
5.4.1 创新监管理念 |
5.4.2 再造监管流程 |
5.4.3 创新监管手段 |
第六章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的应用价值 |
6.1 个性与共性分析 |
6.1.1 P区市场监管部门的个性分析 |
6.1.2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共性分析 |
6.2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的应用价值 |
6.2.1 揭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变化的原因 |
6.2.2 促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准确定位角色 |
6.2.3 督促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扮演好角色 |
第七章 结论与思考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访谈提纲 |
P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访谈提纲 |
P区企业的工作人员访谈提纲 |
附录 B 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办事群众的感受度调查问卷 |
附录 C 访谈记录节选 |
编号:FT20191108 |
编号:FT20200809 |
编号:FT20200909 |
编号:FT20200910 |
编号:FT20200914 |
编号:FT20200927 |
编号:FT20201012 |
编号:FT20201016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权力配置的研究 |
(三)关于协同治理问题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基础理论 |
一、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食品安全 |
(二)食品监管 |
(三)权力配置 |
(四)政府权力配置 |
二、政府权力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一)权力政治学基本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分析 |
一、中国食品监管政府责任与权力配置的发展轨迹 |
(一)改革开放之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改革开放之后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横向配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结构性变革 |
三、现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综合分析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根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原则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合理性 |
(四)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实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实效分析 |
一、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成效 |
(一)食品安全中央政府监管权力强化的效应 |
(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监管权力增强的效应 |
(三)食品监管社会协同治理的实际效应 |
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中问题的呈现 |
(一)政府权力越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失灵 |
(二)政府权力缺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失灵 |
(三)政府权力错位导致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管缺失 |
三、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一)政府权责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二)政府权力结构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三)政府与社会协同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管权力配置的国际比较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典型国家的基本形态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比较论域的选定 |
(二)不同国家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类型的比较分析 |
(三)不同国家政府权力配置制度管理幅度的比较分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食品安全政府法律体系的形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的形成 |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的空间配置 |
三、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综合分析 |
(一)日本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二)美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三)德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 |
一、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的目标 |
(一)强化中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
(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灵活调度 |
(三)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多元治理功能 |
二、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结构 |
(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跨部门协同权力结构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地区协同治理的权力结构 |
(三)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多部门协同的权力结构 |
三、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治理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责任分担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跨部门治理运行机制 |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国家食品监管权力良性运行机制的建构 |
一、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制度化建设 |
(一)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法规体系 |
(二)设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行政权力配置制度 |
(三)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领导责任制度 |
二、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倒查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协同治理的召回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履职制度化评估体系 |
(三)优化食品监管政府权力协同治理水平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监督机制 |
(一)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行政问责机制 |
(二)建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党内监督机制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社会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融合问题研究 ——以广东省G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第2章 我国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必要性 |
2.1 理论依据 |
2.1.1 大部制理论 |
2.1.2 组织结构扁平化理论 |
2.2 机构改革是市场监管高效化的必然选择 |
第3章 G市市场监管机构融合现状与困境 |
3.1 G市市场监管机构基本情况 |
3.2 G市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成效 |
3.3 G市市场监管机构融合过程存在问题 |
3.3.1 文化融合方面 |
3.3.2 执法过程规范方面 |
3.3.3 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
3.3.4 市场信息服务机制方面 |
3.4 G市市场监管机构融合过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组织机构原因 |
3.4.2 监管体系原因 |
3.4.3 人才管理原因 |
第4章 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机构融合的对策及建议 |
4.1 积极借鉴国外与国内经验 |
4.2 加强文化融合,建设市场监管专业人才队伍 |
4.2.1 建立健全文化制度,加强和谐机关建设 |
4.2.2 建立健全专业监管人员培训机制 |
4.2.3 完善市场监管系统激励机制 |
4.2.4 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廉政建设 |
4.3 完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 |
4.4 推进体制制度建设 |
4.4.1 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
4.4.2 统一信息化办公系统 |
4.5 创新监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社会共治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提纲一 |
附录B 访谈提纲二 |
附录C 调查问卷 |
(4)山西省新一轮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研究(2018-2019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山西省新一轮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逻辑与内容 |
1.1 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 |
1.1.1 形成“大市场-专药品”的监管新模式 |
1.1.2 建立统一、稳定的执法队伍 |
1.1.3 保证改革期间平稳过渡 |
1.2 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逻辑 |
1.2.1 产业监管和消费监管的兼顾 |
1.2.2 在监管层面构建新型央地关系 |
1.3 山西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内容 |
1.3.1 横向的监管改革内容 |
1.3.2 纵向的监管改革内容 |
第二章 山西省新一轮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效与问题 |
2.1 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效 |
2.1.1 监管理念有效转变 |
2.1.2 监管效能更加优化 |
2.2 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问题 |
2.2.1 药品监管人员转隶工作推进缓慢 |
2.2.2 药品监管职能部门权责不清 |
2.2.3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同步 |
2.2.4 观望式政策执行 |
第三章 山西省新一轮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阻力分析 |
3.1 药品监管体制存在制度惯性 |
3.1.1 硬性制度惯性表现 |
3.1.2 软性制度惯性表现 |
3.2 药品监管利益部门存在利益冲突 |
3.2.1 横向利益冲突 |
3.2.2 纵向利益冲突 |
3.3 药品监管改革事务性工作庞杂 |
3.3.1 药品监管事项专业性强 |
3.3.2 药品监管事项具有复杂性 |
3.4 药品监督问责乏力 |
3.4.1 改革的内部监督乏力 |
3.4.2 改革的外部监督落后 |
第四章 山西省新一轮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进路径 |
4.1 明确职能促进机构内部融合 |
4.1.1 促进监管职能化学融合 |
4.1.2 开展组织文化建设 |
4.2 化解改革产生的利益矛盾 |
4.2.1 促进思想观念转变 |
4.2.2 建立完善安置补偿措施 |
4.3 科学开展改革的事务性工作 |
4.3.1 保证改革信息畅通 |
4.3.2 增强改革协同配套 |
4.4 建立并完善药品监管改革的监督 |
4.4.1 建立改革监督法律体系 |
4.4.2 加强改革外部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重庆市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问题与意义 |
1.1.1 研究的问题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创新 |
1.5 研究对象与资料选取 |
1.5.1 研究对象 |
1.5.2 资料选取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市场监管 |
2.1.2 市场监管体制 |
2.1.3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
2.2 理论基础 |
2.2.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2 多元共治理论 |
第3章 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基本情况及趋势分析 |
3.1 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历程 |
3.1.1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前期(1997年—2014年) |
3.1.2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试点阶段(2014年—2018年) |
3.1.3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2019年) |
3.1.4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深化阶段(2019年至今) |
3.2 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效与特点 |
3.2.1 体制改革的举措与成效 |
3.2.2 主要特点 |
3.3 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趋势分析 |
3.3.1 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趋势 |
3.3.2 专业化监管体制改革趋势 |
3.3.3 全过程监管体制改革趋势 |
第4章 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
4.1 调查方案的设计与样本选择 |
4.1.1 调查方案的设计 |
4.1.2 调查实施 |
4.1.3 调查数据分析 |
4.2 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
4.2.1 法制配套保障较为匮乏 |
4.2.2 部门内部未能有效融合 |
4.2.3 基层监管人员适应困难 |
4.2.4 监管系统平台各自为政 |
4.2.5 监管层级边界模糊不清 |
4.3 重庆市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立法权限和立法周期的限制 |
4.3.2 对体制改革的重视程度不够 |
4.3.3 监管队伍人力资源配置不尽合理 |
4.3.4 监管平台整体化、智慧化工作滞后 |
第5章 天津市、浙江省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借鉴 |
5.1 天津市、浙江省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践探索 |
5.1.1 天津市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践探索 |
5.1.2 浙江省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践探索 |
5.2 天津市、浙江省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借鉴 |
5.2.1 改革应当积极推进服务便利化 |
5.2.2 改革应当建立有效的部门协同机制 |
5.2.3 改革应当立足于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
5.2.4 改革应当引入新的市场监管理念 |
第6章 重庆市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与主要对策 |
6.1 深化重庆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
6.1.1 完善顶层设计 |
6.1.2 树立改革思维 |
6.1.3 强化工作协同 |
6.1.4 健全配套机制 |
6.2 重庆市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对策 |
6.2.1 建立深化改革工作责任机制 |
6.2.2 完善相关配套机制,科学配置层级职能 |
6.2.3 加强轮岗与培训,打造高素质监管队伍 |
6.2.4 突出技术监管,充实基层力量 |
6.2.5 强化业绩评价,完善监督机制 |
6.2.6 创新监管模式,推进智慧监管 |
6.2.7 推进多元共治,增进社会认同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创新点和重难点 |
1.3.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3.2 研究创新点 |
1.3.3 研究重难点 |
1.4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4.1 文献分析法 |
1.4.2 实证调查法 |
1.4.3 比较分析法 |
第2章 研究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工程建设质量 |
2.1.2 工程建设安全 |
2.1.3 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政府监管理论 |
2.2.2 回应性监管理论 |
2.2.3 整体性治理理论 |
第3章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概述 |
3.1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 |
3.1.1 重庆市J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3.1.2 重庆市J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 |
3.2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依据制度和方式 |
3.2.1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依据 |
3.2.2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
3.2.3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方式 |
3.3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分析 |
3.3.1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效果 |
3.3.2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面临的形势 |
第4章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访谈 |
4.1.1 访谈方案设计 |
4.1.2 访谈内容设计 |
4.1.3 访谈样本和信息分析 |
4.2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2.1 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定位不合理 |
4.2.2 质量安全监管执行不到位 |
4.2.3 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足 |
4.2.4 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高 |
4.2.5 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 |
4.3 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合理 |
4.3.2 质量安全监管法规制度不完善 |
4.3.3 质量安全监管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不够 |
4.3.4 质量安全监管观念技术落后 |
4.3.5 行政监管向社会化监管转变不到位 |
第5章 加强和完善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和完善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 |
5.1.1 系统原则 |
5.1.2 人本原则 |
5.1.3 依法原则 |
5.1.4 预防原则 |
5.1.5 责任原则 |
5.2 加强和完善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 |
5.2.1 理顺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
5.2.2 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 |
5.2.3 增强质量安全监管力量 |
5.2.4 加强智慧智能科技住建建设 |
5.2.5 发挥工程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作用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的问题研究 ——以济宁市兖州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1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1.3.2 职能转变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综述 |
1.4.2 国内研究综述 |
1.5 研究思路 |
1.6 研究方法 |
第2章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发展历程及职能转变 |
2.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发展历程 |
2.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功能简述 |
2.2.1 工商行政管理 |
2.2.2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
2.2.3 市场监督管理 |
2.3 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转变的内涵 |
2.3.1 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 |
2.3.2 强化监管加大监管力度 |
2.3.3 统一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制 |
2.3.4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2.3.5 创新方式推进综合监管执法 |
第3章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管理职能转变的现状及问题 |
3.1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 |
3.2 整合前工商局质监局机构职能概述 |
3.2.1 原工商局职能履行 |
3.2.2 原质监局职能履行 |
3.3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转变及存在的问题 |
3.3.1 简政放权方面人才问题 |
3.3.2 强化监管方面错位失位 |
3.3.3 统一监管完善体制方面执法不到位 |
3.3.4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思想守旧 |
3.3.5 创新推进综合执法方面模式滞后 |
3.3.6 消费维权方面社会法律意识弱 |
3.4 济宁市兖州区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优化履职满意度调查问卷 |
3.4.1 调查问卷设计 |
3.4.2 问卷结果整理 |
3.4.3 调查结果分析 |
第4章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文化层次低和人才结构失衡 |
4.1.1 文化层次低 |
4.1.2 人才结构失衡 |
4.2 职能交叉严重导致监管错位与失位 |
4.2.1 职能定位不准交叉严重 |
4.2.2 分工不明监管错位失位 |
4.3 行政执法力度低和监管履职不到位 |
4.3.1 行政执法力度低 |
4.3.2 整合后综合执法不到位 |
4.3.3 依法监管履职不到位 |
4.4 科学适用的体制机制建设缺位 |
4.4.1 体制建设缺位 |
4.4.2 内控机制不健全 |
4.5 监管模式滞后科学性低 |
4.6 社会法律意识弱观念落后 |
第5章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问题的治理对策 |
5.1 提升人员素质和优化人才机构 |
5.1.1 加强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
5.1.2 激励考核优化人才结构 |
5.1.3 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 |
5.2 明确职能定位促进高效精准履职 |
5.2.1 明确职能定位 |
5.2.2 围绕“放管服”精准履职 |
5.3 强化执法力度和改进执法模式 |
5.3.1 深化综合执法加强力度 |
5.3.2 改进执法模式注重效果 |
5.4 建设科学适用的运行体制和内控机制 |
5.4.1 完善市场监管运行体制 |
5.4.2 优化内控机制和管理措施 |
5.5 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模式 |
5.5.1 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社会共治 |
5.5.2 数据大平台助力科学智慧监管 |
5.6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
5.6.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
5.6.2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优化履职满意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历 |
(8)“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发展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政策依据 |
2.1 相关概念 |
2.1.1 “放管服”改革 |
2.1.2 “互联网+政务服务” |
2.1.3 质量监督 |
2.2 “互联网+”与“放管服”改革的关系分析 |
2.3 相关理论依据 |
2.3.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2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4 相关政策布局 |
2.4.1 国家层面政策 |
2.4.2 湖北省层面政策 |
第3章 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建设路径与成效 |
3.1 “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发展历程 |
3.1.1 湖北省质监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 |
3.1.2 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发展历程 |
3.2 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建设路径 |
3.2.1 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构建思路 |
3.2.2 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框架 |
3.2.3 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建设方法 |
3.3 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应用成效 |
3.3.1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
3.3.2 综合监管“一应俱全” |
3.3.3 体系管理“一体联动” |
第4章 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整体协同推进仍有难度 |
4.1.2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仍有欠缺 |
4.1.3 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仍有不足 |
4.1.4 数据共享和资源开放仍是短板 |
4.1.5 决策支撑作用发挥仍然不够 |
4.1.6 信息化基础“软实力”建设仍显滞后 |
4.2 原因分析 |
4.2.1 破除部门利益“藩篱”不到位 |
4.2.2 思想理念不更新 |
4.2.3 管理方式不适应 |
4.2.4 顶层设计不配套 |
第5章 “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深化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的对策建议 |
5.1 聚焦改革大局,强化顶层设计 |
5.1.1 健全组织架构 |
5.1.2 谋定发展规划 |
5.1.3 完善制度机制 |
5.2 聚焦基础支撑,强化集约建设 |
5.2.1 改造硬件设施 |
5.2.2 实施“云”化管理 |
5.2.3 推行协同办公 |
5.3 聚焦政务服务,强化一体融合 |
5.3.1 做好“一张网”融合对接 |
5.3.2 做好门户网站整合 |
5.3.3 做好服务效能提升 |
5.4 聚焦综合监管,强化治理应用 |
5.4.1 加强“互联网+监管” |
5.4.2 加强应用推广 |
5.4.3 加强决策参考 |
5.5 聚焦资源开放,强化数据共享 |
5.5.1 建设资源平台 |
5.5.2 统一数据标准 |
5.5.3 整合信息资源 |
5.5.4 公开信用信息 |
5.6 聚焦风险防控,强化安全保障 |
5.6.1 明确责任主体 |
5.6.2 落实保障措施 |
5.6.3 加大检查力度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1.3.1 核心概念 |
1.3.2 理论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和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现状及问题 |
2.1 黄岩区工业产业现状及其主要产品 |
2.2 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
2.3 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的机构概况 |
2.3.1 大部制改革监管体制形成之前 |
2.3.2 大部制改革监管体制形成之后 |
2.4 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方式 |
2.5 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现状 |
2.6 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
2.6.1 重复检查,资源浪费 |
2.6.2 信息传递效率及效果不佳 |
2.6.3 生产主体质量意识淡薄 |
2.6.4 社会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 |
2.6.5 检验技术能力不足 |
3 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问题原因分析 |
3.1 体制设置存在不合理性 |
3.1.1 质量监督检查权设置的不合理 |
3.1.2 统一市场与分区域监管之间存在矛盾 |
3.1.3 人员管理体制存在的不合理性 |
3.2 公共管理诉求与当前质管能力不称 |
3.2.1 监管机构专业能力不足 |
3.2.2 法律法规及标准滞后 |
3.3 互动主体价值取向差异 |
3.3.1 企业方面 |
3.3.2 消费者方面 |
3.3.3 媒体方面 |
3.4 检验机构能力有待提升 |
3.5 本章小结 |
4 完善黄岩区政府工业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的对策探讨 |
4.1 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
4.1.1 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
4.1.2 政府层面要构建协调联动机制 |
4.1.3 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效能 |
4.1.4 加大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
4.2 提升管理主体的内部水平 |
4.2.1 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
4.2.2 促进标准提档来提升质量 |
4.2.3 提高信息传递质量和效率 |
4.3 提升生产主体的质量水准 |
4.3.1 加强企业主体的诚信建设 |
4.3.2 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
4.3.3 加快企业技术创新 |
4.3.4 提高企业品牌发展意识 |
4.3.5 提升质量学习的氛围 |
4.4 加强外部监管力量的建设 |
4.4.1 强化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力量建设 |
4.4.2 注重发挥消费者在质量监管中的作用 |
4.4.3 构建市场信用体制,保障交易公平 |
4.5 提升质量检验检测能力 |
4.5.1 重视检验机构的发展 |
4.5.2 加大检验机构硬件配置 |
4.5.3 找准定位,围绕企业需求上项目 |
4.5.4 提升检验人员的队伍建设 |
4.6 本章小结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的对策研究 ——以惠州市Z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及研究方法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1.1.3.1 研究方法 |
1.1.3.2 论文结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研究评述 |
第二章 职业打假相关慨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职业打假的基本概念 |
2.2 职业打假与相关概念的界定 |
2.2.1 基于职业打假的消费者界定 |
2.2.2 基于职业打假的敲诈勒索行为界定 |
2.2.3 基于职业打假的经营者欺诈行为界定 |
2.2.4 市场监管部门与职业打假关系界定 |
2.3 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1 多元社会治理理论 |
2.3.2 协同治理理论 |
第三章 职业打假发展现状、行为特征及市场监管效能 |
3.1 职业打假的发展现状 |
3.1.1 我国职业打假的发展现状 |
3.1.2 我国职业打假发展的重要事件 |
3.2 职业打假的行为特征 |
3.2.1 职业打假具有公益目的性 |
3.2.2 职业打假具有趋利化和逐利性 |
3.2.3 职业打假呈现集团化趋势明显 |
3.2.4 职业打假具有较高专业化程度 |
3.2.5 职业打假引发投诉举报数量剧增 |
3.2.6 职业打假集中在食品和虚假广告宣传领域 |
3.2.7 网购商品成为职业打假首要选择 |
3.2.8 职业打假重复占用行政执法资源 |
3.3 职业打假的市场监管效能 |
3.3.1 净化市场经营环境,改善不良经营行为 |
3.3.2 规范执法调处工作,填补行业监管漏洞 |
3.3.3 增强公众维权意识,提高社会共治水平 |
第四章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应对职业打假的现状 |
4.1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及投诉举报受理机构设置情况 |
4.1.1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及投诉举报受理机构设置 |
4.1.2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及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工作职责 |
4.1.3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及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工作流程 |
4.2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应对职业打假典型案例分析 |
4.2.1 陈某投诉举报Z区93 家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行为 |
4.2.2 周某举报Z区某化妆品店涉嫌销售假冒化妆品违法行为 |
4.2.3 案例分析与小结 |
4.3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应对职业打假的突出问题 |
4.3.1 疲于应对职业打假,影响正常的工作开展 |
4.3.2 工作压力过大过重,执法人员存有抵触情绪 |
4.3.3 政府机构改革频繁,队伍人心不稳问题突出 |
4.3.4 缺乏上级业务指导,执法人员能力参差不齐 |
第五章 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的成因分析 |
5.1 应对职业打假与市场失范方面 |
5.1.1 职业打假群体多样,职业打假人身份难以辨别 |
5.1.2 职业打假人善施压,社会舆论的导向不易把控 |
5.1.3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缺失 |
5.2 部门协作机制与制度设计方面 |
5.2.1 协作机制运行不畅,处理程序和规则不够统一 |
5.2.2 投诉举报处置不力,处理程序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
5.3 执法人员自身问题方面 |
5.3.1 责任担当意识不足,不愿主动学习新业务 |
5.3.2 执法队伍水平不高,监管执法业务基础不牢固 |
5.3.3 证据搜集意识不强,无法熟练运用法律法规知识 |
5.4 行政处罚幅度高与市场主体承受能力不匹配方面 |
5.4.1 打假治劣态度坚决,立法设置行政处罚起点高 |
5.4.2 行政处罚执行不易,市场主体承受能力存差异 |
第六章 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的对策建议 |
6.1 明确职业打假人身份地位 |
6.1.1 完善法律法规制修订,明确职业打假人法律地位 |
6.1.2 正确对待职业打假行为,注意区分“打假”与“假打” |
6.2 畅通职业打假人申诉举报渠道 |
6.2.1 建立统一、规范的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
6.2.2 妥善处置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诉求 |
6.2.3 及时回复职业打假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6.2.4 正确应对职业打假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6.3 注重市场经营主体源头治理 |
6.3.1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自查自纠能力 |
6.3.2 主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多元监督 |
6.3.3 不断加强企业宣传教育,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
6.4 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量 |
6.4.1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
6.4.2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增强投诉举报调处及办案能力 |
6.4.3 建立职业打假人信息库,打造执法信息共享互通平台 |
6.4.4 优化执法人员组成结构,强化干部队伍活力和技术支撑 |
6.4.5 用好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违法失信经营纳入信用监管范畴 |
6.5 规范引导职业打假参与打假治劣社会共治 |
6.5.1 实现职业打假协同治理,发挥打假治劣社会共治作用 |
6.5.2 构建区域质量共治体系,形成打假治劣多元治理新格局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转变观念 促进质监工作的全面落实(论文参考文献)
- [1]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研究 ——以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为例[D]. 张兰欣.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D]. 康俊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3]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融合问题研究 ——以广东省G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D]. 李汝勤. 南昌大学, 2020(01)
- [4]山西省新一轮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研究(2018-2019年)[D]. 闫俊. 山西大学, 2020(01)
- [5]重庆市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郑宇. 西南大学, 2020(01)
- [6]重庆市J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研究[D]. 李绪江. 西南大学, 2020(01)
- [7]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的问题研究 ——以济宁市兖州区为例[D]. 贾静. 湖南农业大学, 2019(08)
- [8]“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湖北“互联网+质量监督”发展路径研究[D]. 於丽.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6)
- [9]黄岩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林颖. 江西农业大学, 2019(03)
- [10]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的对策研究 ——以惠州市Z区为例[D]. 陈嵩霖.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