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民间组织发展 完善社团内部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韩慧[1](2020)在《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研究》文中指出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化解新时代主要矛盾和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都赋予了体育社会组织新的任务与使命。然而囿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尤其是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现阶段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既不规范也不成熟,这必然导致其难以承担起时代所赋予的责任和使命。评估是监管的重要抓手,做实做强评估工作对于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监管水平、引导和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理论探索还较为滞后,难以为评估实践提供有效指导。为此,进一步深化该领域的研究成为一项重要议题。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以系统论理论、评估相关理论、行动者-系统-动力学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以体育社会组织为对象,围绕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这一主题,综合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德尔菲法等方法,对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进行了研究。主要的研究内容与结论如下:第一,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起步较晚,在过去的实践当中,虽取得了评估意识有所提升、评估运行逐步常规化、评估效用逐渐显现等成效;但与此同时,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包括评估推进动力不足、评估约束薄弱、评估协调不畅、评估主体有待培育、评估指标体系有待完善、评估程序与方法有待改进等。以日本、英国、美国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慈善事业起步较早,在体育社会组织监管与评估方面较早地进行了实践,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主要包括:以评为重,将评估作为组织管理的核心环节;严格约束,构建全方位评估法律规范体系;多元协调,基于整体管理效应推动评估发展;因地制宜,评估主体的选择与本国国情相符;多维评价,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全方位考量。第二,评估实践发展亟待理论指导,然而从目前来看,我国理论界对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研究是不够的,而且还存在一些误区。不少研究都只是将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当作一项技术性工作,而把主要精力放在评估主体、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程序、评估方法等实施操作层面的完善,弱化了评估工作的复杂性。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必须在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下开展,否则评估只能是零散的一般评价活动,而不是一项系统的监管工作,评估的价值作用也难以真正实现。第三,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本文借助系统论基本理论,对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要素和结构进行了厘清。研究认为,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要素主要包括评估主体、评估客体、其他相关主体、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程序与方法、评估制度以及评估环境。同时基于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实践困境和发展目标考量,本文提出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主要由动力机制、运行机制、约束机制和协调机制这四方面结构内容组成。这四大机制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了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总体形态和特定功能。第四,对于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动力机制,行动者-系统-动力学理论提供了科学分析框架。通过ASD理论指导,解析了当前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建立的现实困境,并进一步提出了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构造策略,即打造有为政府,强化评估的推动力;建立有效组织,激活评估的内驱力;吸纳社会公众,增强评估的助动力;加大政策支持,提升评估的牵引力;营造文化氛围,发挥环境的作用力。第五,对于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运行机制,在评估主体模式上,研究提出了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合作评估模式优化的策略建议。在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上,通过两轮专家德尔菲法完成了指标遴选和权重设置,最终确立了体育社团、体育社会服务机构和体育基金会三类体育社会组织的评估指标体系。在评估程序与方法构建环节,研究设计了七个评估步骤;同时选取了适用于本研究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的方法,包括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和观察法。第六,针对体育社会组织评估中可能会出现的“道德风险”行为,提出了相应的约束思路,并对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约束机制进行了构建,具体包括:完善评估监管法律规范,扎紧制度围栏;推动形成评估行业自律,提升监管质效;加强评估伦理道德建设,树立评估自觉;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实现阳光运行等。第七,通过对当前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存在的协调困境的分析,结合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启示,提出了整体性理论视角下评估协调机制的构建策略,那就是整合结构,建立整体管理框架;整合目标,锚定公共利益实现;整合理念,深化合作共赢意识;整合法规,增强协同制度保障;整合平台,推进信息交流共享。第八,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运作,最理想的效果是达成“整体功能大于部分之和”的整体功能涌现。系统论揭示了整体效应、构材效应、协同效应和环境效应共同形成“整体功能涌现”。这决定了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运作必须遵循整体化、层级化、协同化、动态化的机理;采取整体着眼、统筹推进,部分着手、层层转化,依循规律、多维协同,常态实施、动态调整的方式;且需把握好一些关键要点,包括坚持系统思维、科学组织管理、优化外部环境、用好政策调控。
陈思[2](2020)在《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以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我国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然而,政府公权力的退出使得某些社会领域出现公共服务空白,为以社会组织为代表的多元主体提供了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现实基础。改革的稳步推进为社会组织的成长发展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社会发展也对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国社会科学类社团是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组成,其发展及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事关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大局。在这一背景下,社科类社团如何找准定位,在科学分析评价自身生存与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有效提升自身公共服务能力,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社科类社团为研究对象,采用深度访谈、焦点小组访谈、问卷调查、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系统解析,构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体系,并以湖北省社科类社团为研究样本,采用实证方法评价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并根据实证分析结果研究提出提升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首先,分析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相关基础理论,对新公共服务理论、治理理论、市场/政府失灵理论等重要基础理论进行阐述,分析这些理论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评价带来的借鉴作用。研究我国社科类社团及其公共服务实践,分析社科类社团历史沿革、发展概况及基本特征,深入阐述社科类社团参与公共服务的动力机制,分析其实施效果,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科类社团参与公共服务的价值作用。其次,通过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构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结构的“五维双层”分析框架,即从科学研究、文化传播、价值引导、政策协调以及学术评估五个维度解析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的核心能力,并对每个维度的内容进行分析,在每个维度上提出公共服务能力的亚结构,其中:科学研究能力包含凝聚人才能力、协调资源能力、创新理论能力,文化传播能力涵盖文化传承能力、社科普及能力、扩大交流能力,价值引导能力细分为价值创造能力、价值传递能力、价值践行能力,政策协同能力包括政策吸纳能力和政策传导能力。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体系。基于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属性识别,从资源管理、公众导向、胜任水平、服务效能四个维度评价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了包含4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在内的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相应建立评价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因子分析模型。为了全面揭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效果,还研究了影响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前因变量,并建立了测度前因变量影响效果的SUR模型。然后,通过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方法,设计相关问卷并搜集数据,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进行了实证检验,并引用SUR模型检验了前因变量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影响效果。最后,从路径设计、治理建议以及保障措施三个层面提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相关对策建议:一是加强组织引导,明确社团自身定位;不断促进社会参与,整合多方资源;同时始终坚持社团使命目标,从提升社会效益意识入手,明确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路径。二是不断完善社团评价体系,促进多元主体监督,并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以及增强队伍建设,促进人才专业化。三是从政府层面致力于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促进社团建设与监督有法可依,同时不断丰富资金支持、提升社会地位,增强社会认同度,以实现社科类社团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理论探索,希望能够丰富社团治理经验,提高社科类社团的影响力和行动力,并建立科学的、符合现实需求的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丰富和发展社科类社会组织能力定量评价的理论和方法,为繁荣与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
郜邦国[3](2020)在《自组织理论视角下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发展策略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全民健身、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的意识已深入人心,参与体育的需求也日益激增。随着人们参与体育需求的增加,根据共同的体育兴趣爱好自由结社的体育社会组织逐步显现,活跃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民间健身组织在组织群众体育活动、丰富人们生活、满足群众体育需求等方面发挥显着作用,成为体育社会组织中重要的组织部分。文章以“自组织理论视角下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发展策略研究”为题,运用了文献资料、专家访谈、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阐述了自组织理论的内涵,并对民间健身组织进行概念界定。实地调查湖北省武汉、黄冈、鄂州、宜都、十堰、恩施等地区的民间健身组织,访谈专家14人,其中深度访谈3人,并发放收回452分有效问卷。基于访谈结果和问卷数据的整理分析,总结了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目前发展规模、组织内部成员年龄分布、管理人员来源和产生方式等概况,组织活动开展的项目、活动开展场地、组织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等总体概况,以及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的发展特征、现实作用,以及组织主要的社会功能。研究发现,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中存在以下问题:社会资源匮乏,组织生存能力不足;合法身份困境,组织发展受限;内部机制不健全,组织自我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等现实问题。针对此等问题,笔者提出:盘活运动场地存量,做优人才增量;多渠道获取合法性认同,培育组织发展能力;建立组织管理架构,规范资金管理方式等策略。并将自组织理论与民间健身组织案例有机结合,对民间健身组织的对外开放环境、竞争与协同的发展动力、以及组织演化形式进行了案例分析。从而,促进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
沈敏路[4](2020)在《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研究》文中指出澳门在历史发展中因其独特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而形成独特的社团社会,社团社会首先发育出与众不同的―拟政府化‖功能,与澳门政府形成独特的二元社会治理体系,对澳门社会的公共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常情况下,特定区域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区域内部治理结构的变化。但在澳门却并非如此,澳门二元合作治理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与中葡两国的政治、经济和外交关系变化密不可分,澳门独特的中葡社群结构与多种族、多文化并存的传统,导致澳门社团与政府的关系主要以合作主义为导向,在不同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强弱消长模式。澳门回归后,随着开放博彩业专营权政策的实施,经济飞速增长的同时,社会各类矛盾的冲突也日趋激烈,不少新型社团相继涌现、兴起,很多社团在结构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继续发挥社会服务、管理等―拟政府化‖功能外,社团参与咨询和代议制选举的―拟政党化‖功能得到发展和强化。截止于2018年3月,在澳门特区合法注册的社团共有8,576个。随着利益的不断分化,社团参与公共治理的边际效益也越来越少,而社团碎片化、服务功能弱化和代表功能变异等问题日趋显现,近几年来更出现了一系列具规模的社会运动,而参与其中的社团数量和个人与日俱增。这说明原有的社团体制存在着问题。这些问题是否可以解决?如何解决?而《澳门基本法》确定了―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原则,为澳门政治发展与治理模式提供了一定的制度空间。那么,为更好地发掘澳门民间社团资源的治理价值与利用社会法团主义体制的协调功能来推动澳门步入善治,急需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本研究以社团组织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第三部门理论、法团主义、公民社会理论、博弈理论等理论为支撑,学习梳理了国内外理论文献和案例,从本澳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多中心理论为分析框架、公共选择理论为视角,探讨澳门社团社会在社会环境出现重大变更下发生的变化,同时,通过历史分析、文献研究及访谈等研究方法,更以特别编制的问卷调查,创新、详实地了解澳门这个熟人社会社团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的真实状况,深入挖掘澳门社会公共治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剖析澳门社团社会参与澳门社会治理的机理。本研究发现,澳门回归后,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模式已发展深化至具―拟政府化‖+―拟政党化‖特性,对澳门社会治理带来新挑战;进而,为未来优化澳门社团社会与澳门政府形成的二元合作治理体系、实现澳门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出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的观点和研究结论如下:(1)澳门社会的发展因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形成了社团社会的特点,从而形成了独特的政府和社团社会共同治理的二元社会治理体系。而且,社团社会的功能已经从回归前单一的―拟政府化‖格局发展到回归后的―拟政府化‖和―拟政党化‖并重的格局。(2)随着利益的不断分化,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边际效益也越来越少,澳门社团碎片化、服务功能弱化和代表功能变异等问题日趋显现,澳门社团社会的发展处于交叉口,亟需选择发展方位。(3)以社会合作主义为基质的澳门公民社会正处于变革与转型之中。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结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时,不同利益团体出于各自的立场和私利而进行游说或公开施加压力,企图影响政府实行某些会带给他们利益、但并非有利于公众利益的错误政策。(4)推动澳门的公民社会建设非常重要,政府应积极作为,加强社团内部民主的建设,提升民间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力求以合作主义为导向,达至民间社团与政府的管治之间的平衡,力求构建“强政府、强社会”的现代社会善治模式。
周丽[5](2019)在《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文中认为伴随国家-社会关系的调适,社会公众对高绩效公共服务需求的增生,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实践的开展,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需要在新问题、新视角和新材料的驱动下给予新的探究。本文聚焦于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复杂关系,通过构建一个契合中国情境的政社关系解释框架,在分析改革开放40年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和行动建构之基础上,探索促成政社共治的制度化之路。本文基于政府和社会组织关系共治制度化的研究主题,在充分比较分析该领域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包含“制度”与“行动”双重理论视角的整合性分析框架,并尝试在本文提出的“嵌套式制度结构”中讨论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这一讨论以国家-社会关系的历史演进、公共服务时代的来临以及治理实践勃兴所构成的情境为背景,论述了共治及其制度生成的可能性,本质上是讨论当前政社关系所面临的宏观制度环境。作为进一步的讨论,本文在规则制定、监督激励、独立性、价值目标和行动者黏合方式五个维度展开分析,以此系统呈现改革开放40年中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过程和变迁特征,并获知宪法、法律和政策影响政社关系趋于共治的机理,并且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例,揭示和呈现共治的行动建构过程,探索其中的“螺旋式”结构是如何逐步被制度化的,目的是探究微观机制对政社关系的影响,以此说明促进制度嵌套性的发展是共治制度构建的实质性问题。因此,社会治理的共治逻辑就是制度的嵌套性建构,是本文的核心观点。作为一项研究的理论概括和对策分析,本文围绕政社共治关系制度化的问题意识,从“基于正当性的机制”这一解释政社关系制度化的微观运作机制、“嵌套式制度结构中”中的法治、政策和机制的黏合等角度,做出了对政社共治关系制度化一般逻辑的回答。论文的研究借助质性研究方法,通过对多个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的跟踪调查,获取了大量一手资料,并运用“过程-事件分析”、比较分析、“编码分析”、叙事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经验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本文的主要研究发现是:1.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属于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中国独特的政治体制和政治传统下,执政党促进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政策是政社关系制度变迁的主导制度因素和驱动力量。2.政社关系制度化的重心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不同阶段的制度化重心演变过程是为:主体合法性→行动规范→主体间关系→关系运行方式。这四种制度化重心分别对应改革开放40年政社关系的四个阶段,即:“控制-依附”阶段(1978-1991)、“管制-剥离”阶段(1992-2001)、“调控-协同”阶段(2002-2011)与“平等-共治”阶段(2012--)。在这四个阶段中,规则制定、监督激励、独立性、价值目标、行动者黏合方式等制度要素呈现出不同组合。此外,变迁过程中的制度依赖现象不容忽视,如何克服“制度惯性”是政社关系变革所面临的一大挑战。3.制度环境、资源占有、行动者目标、行动策略、行动者地位等行动要素的差异性展现了政社关系建构过程性特征,这些特征具有内在的联系性和连续性。一是从价值角度看,关系构建行动的制度化本质上是重塑公共性的过程。二是从结构角度看,行动者地位是动态的,其演变反映了制度设计者的改革意图;达成政社共治的关键是通过调整资源占有结构,实现各主体的分工优化和权力平衡。三是从方式角度看,行动者的行动具有策略性,这是行动者在既有制度空间和资源约束条件下理性行为的表现。4.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这类政社关系互动共治中,呈现出“螺旋式”行动建构特点,这反映了社会治理场域中多元行动者的独特行动逻辑:在初设与规范阶段,制度是行动的重要结构性因素;在优化阶段,信任与道德成为促成共治的关键因素。两套行动逻辑运行方式不同、逻辑重心相异,但却是连续统一相互配合的。5.嵌套性制度建构的水平,影响政府与社会组织共治的绩效,促进共治制度嵌套性的发展成为实质性问题。从一定意义上,社会治理的共治逻辑,就是制度的嵌套性建构,“基于正当性”的机制可以解释政社关系制度化的复杂逻辑。本文正是以此为视角,初步揭示了“嵌套性制度下如何达成共治”的问题:在法治层面彰显公民基本权利,回应社会治理变革;在政策层面以人民为导向,优化政策决策,改进政策执行;在机制层面强化纵向权力分配和横向政策扩散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的“自我造血”和“跨界合作”机制等。
段传龙[6](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宋歌[7](2019)在《江苏省体育社团形象塑造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群众体育事业蓬勃发展,随着体制转轨、政府职能改革的深化,以及新一轮对外开放格局,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与改革问题是中国体育事业乃至中国社会的重要话题。在公民社会的快速发展进程中,体育社会组织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体育需求,促进沟通交流,繁荣体育文化,促进社会良性运转等方面都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体育社团是体育社会组织的重要部分,在实体化改革背景下,其在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将会日益凸显,体育社团作为“政、社、资”三方互动的桥梁和纽带,在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以及社会资本的吸纳过程中,面对多元治理如何做好协同是社团发挥作用的关键点,要想使合作不带有强烈的市场经济功利色彩以及“总体性社会”的浓厚行政色彩,组织形象是获得各方信任的敲门砖。组织的外显形象与核心理念是组织重要的隐形实力,具有良好组织形象的社会组织,往往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服从政府的规范与领导,顺应政府的“顶层设计”,注意按照内容变化调整决策方向与工作计划,并能密切与政府保持交流与沟通,具有良好形象能使组织更能受到政府的政策性倾斜与支持,从而促进其发展。但是,我国的体育社团在发展过程中一直面临着体制机制不畅、运转资金不够、缺乏场地设施、内部管理不完善和后备力量不足等众多自身发展建设的问题,伴随政府渐进式的改革存在市场化困境,在组织的管理模式上还存在着“强依赖性”,对如何运用自身形象,进入市场开展社会营销更好的服务于组织使命缺乏必要的分析与判断。基于此,本文基于定位理论、形象塑造理论,在公民社会分析框架下,对我国体育社团形象塑造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对体育社团形象塑造的意义与价值进行探讨,进一步通过德尔菲法建立体育社团形象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完整的指标体系运用质性研究的访谈法以江苏省部分省属体育社团为调查对象,审视目前体育社团形象塑造现状,挖掘体育社团形象塑造的必要性,总结我国体育社团形象塑造的一般规律和相关经验,针对当前所面临的现实,进一步提出通过“形象塑造的前提——角色定位、形象塑造的时机——环境勘测、形象塑造的生成——系统打造、形象塑造的传达——传播战略、形象塑造的可持续—一形象管理”五个方面对体育社团形象进行系统打造,并以详实的案例进行引证,通过理论模型和案例实证分析,提出体育社团形象塑造的策略与建议。
张建红[8](2018)在《现代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及其发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今时代,随着各社会群体及其成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变动,社会利益结构已发生了快速变迁,各社会群体正在分化、解组,重新整合,并由此呈现出碎片化趋势。社会分化的加速导致社会异质性特征日益凸显,反映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则是原来以“单位”为集合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出现了高度分化,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思想价值观念多元化、碎片化,这给本就饱受实效性争议的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带来了多重危机。正因为如此,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领域近年来出现了大量以“整合、认同、主导、共识”为主体内容的研究。然而,“解铃仍需系铃人”,社会巨变导致的教育对象分化应该仍由社会巨变形成的社会组织予以再组织化,这是尊重社会发展和思想政治教育自身发展双重规律的必然选择。毕竟,思想政治教育关涉的是全体国民的观念养成和人格培育。它不只是简单的政治理论学习、道德律令传授抑或思想宣传,而是复杂的心灵教育和铸魂工程,除了政府、家庭和学校,还需要现代社会组织这样的社会资源深度介入。现代社会组织是指在现代社会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功能并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或互益性、自治性、志愿性特征的社会自治组织及其网络形态。二战后,现代社会组织发展的风起云涌使其广泛的介入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几乎各个领域,并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进而形成了研究这一领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良性互动理论。沿着这样的逻辑通道,将有助于我们把现代社会组织的资源、功能、作用等运用到国家与社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去。具体到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现代社会组织可资运用的教育资源是植根于组织的“实践社区”的,是一种“特定场景下的知识”。它可为价值体系、观念意识、理想抱负,也可为组织规则、特定关系等,它不是直接和强制的施与受教育者,而是以隐蔽的方式,在暗默中把有关道德的、审美的、性别角色的、政治的、社会的等信息渗透到具体的人、事、物以及活动过程中,最终寓教于无声无息中,论道而不说教。具而言之,现代社会组织作为一个整体性结构,不仅仅有组织体这样的硬件部分,也有与现代社会气质相适应的思想文化价值等软件部分,这使它在发挥着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等功能时,也同时客观地发挥着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现代社会组织缘于人类自由结社和慈善传统,将致力公益的人们聚集起来,在现实生活中充当着积极的道德角色,因而对社会成员发挥着道德教化和促成品性养成的功能;现代社会组织的内在驱动力不是利润动机,也不是权力原则,而是以志愿精神为背景的利他主义和互助主义等,这使它包含着一系列价值和信仰,蕴涵着丰富的思想资源和精神财富,因而可以在思想上教育人们奉行与这种价值和信仰相一致的生活态度、思维方式,在精神上激励、鼓舞人,帮助人们实现某种价值追求;现代社会组织遵循自愿自治、公开透明、自由平等和民主协商的组织原则,为组织成员提供了参与公共事务的场域和机会,并且鼓励各位成员就共同关心的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思考和行动,因而发挥着民主实践和公民意识培养的功能等。现代社会组织的这些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既是由其社会属性和结构特点决定的,也为中国、英美、日韩等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所印证。总之,由对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理论分析和实践考察可知,现代社会组织具有并能够发挥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但由于政制国情、时代背景、利益偏好等因素,现代社会组织在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时既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方式和特点,也有特别值得理性审视、予以警惕的地方。一方面,现代社会组织在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时具有便易与低成本优势、广泛与普遍性优势、多元与组织化优势、主动与积极性优势。显然,这些优势是由现代社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时所具有的方式和特点决定的。通常,现代社会组织会以团结与合作、实践与行动、交往与对话、激励与规训的方式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并表现出融入与社会化特点、惯习与生活化特点、内化与自主性特点、隐蔽与渗透性特点等。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警醒的认识到,无论中外,现代社会组织及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也会存在异化的可能。如一些社会组织出现了腐败、低效、专制等问题,从而破环了其应有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对此,需要客观全面的分析。我们既要承认现代社会组织不是万能的,它同政府失败、市场失灵一样,也会出现志愿失灵,进而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发挥,又要看到现代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及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是需要一系列条件支持的。其中,有效的现代社会组织自律机制是前提条件,政治民主的空间释放是基础条件,依法监管的法治保障是必要条件。当然,最后我们需要将研究的落脚点放到如何进一步促进中国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发挥方面。首先,我们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促进现代社会组织大力发展的重要精神和决定,为现代社会组织繁荣发展提供必要的内外部条件。即要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社会组织治理机制、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的国际空间等方面下功夫。只有现代社会组织自身健康的壮大发展起来了,有效发挥现代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才成为可能。其次,要优化监管治理体系,保障现代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即要注意完善社会组织立法,依法监管社会组织行为;善于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通过制度供给和引导,让社会组织回归社会等。再次,要建设好新时代中国的社会文化,培育现代社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合适土壤。即通过宣传公益、志愿精神,引导公民自觉投身公益事业;培育自治、参与能力,鼓励民众社团生活方式;倡导公共、合作意识,培养公民团结互助的社会能力等。
万文博[9](2018)在《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制度供给路径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文中提出准确把握新时代党中央对社会组织改革的一些列新政策、新任务、新要求,紧密结合体育社会组织的改革和发展现实,全面部署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路线,不仅是确立体育社会组织在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中的主体地位,也是全面推进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制度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在立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体育治理体制的背景下,引入经济社会学中的“嵌入”理论,以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为基础,着重分析江苏省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制度环境以及苏州市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的具体实践,明晰新时期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困境,深入分析体育社会组织“嵌入性”治理的动力机制以及机理,进一步探讨新时期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供给路径。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深受社会制度变革的影响,其发展历程可分为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1949-1978)以及改革开放之后(1978-至今)两个发展阶段。2)江苏省政府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扶持,推进政企分开,强化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加大管理力度等措施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优渥的发展土壤,体育社会组织“三化”、“五有”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苏州市从本地实际出发,立足于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改革为引领,推动政社分开,科学规划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以体育社会组织为核心,结合“互联网+创新”理念,打造苏州“体育生态圈”,着力优化体育社会组织环境。以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通过培育孵化、登记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支持措施,积极推动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3)体育社会组织特别是体制之内的体育社会组织面临的种种变革,对于政府治理而言,是一个逐步调适的过程。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困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发展能力不强,“改革”后运行困难;“准入”制度约束,限定体育社会组织竞争活力和资源吸纳能力;行政资源的“路径依附”,政社分开“双重”受阻;监管手段乏力,易造成行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真空”与“失灵”。4)嵌入性治理为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提供新的思路。政府职能转移和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诉求成为嵌入性治理的发展动力,较强的吸纳意愿、有边界的治理、较高的制度化水平、多元化的管理手段构成了体育社会组织嵌入型治理的基本内容。5)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供给实现应廓清政社职能边界,推行体育社会组织职能清单制度,形成配套扶持政策,建立开放性的体育社会组织准入制度以及“政社互动、合作共治”制度,同时明确监管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监管制度。
祝建兵[10](2016)在《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研究》文中指出支持型社会组织主要是为那些直接面向和服务于社会公众的、一线的操作型社会组织提供支持与服务的一类社会组织。将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作为研究主题,对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内涵、特征、角色定位、生发的理论渊源和现实背景、总体规模、具体类别、活动方式、生存状态、功能呈现、发展模式、运作机制、存在问题、经验借鉴、对策建议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可以形成对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整体认识和系统把握,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这是对该领域的研究所做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基于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与问题,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经验,提出扶持、促进和规范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这必将加深实际部门和管理部门对中国该类组织的认识和理解,在为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谋略的同时,也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和参照。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类别,支持型社会组织既具有各类社会组织共有的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组织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等属性和特征,又具有合法性、权威性、整合性、代表性和优势性等不同于其它社会组织的个性特征。在社会治理中,支持型社会组织应当充当支持平台、部门桥梁及行业引领三种角色,从而服务于中小型和草根社会组织发展,促进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及自身之间合作,引领和规范社会组织行业发展;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学、经济学及社会学等多学科交叉视角,从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理论、中国特色社会建设理论、资源依赖理论、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社会分工理论以及社会资本理论等来看,支持型社会组织的生发有其深刻的理论渊源。从社会治理的现实背景看,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离不开政治与社会体制改革所创设的广阔空间以及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方式创新所提供的强劲动力,同时也是回应草根社会组织资源依赖形成的现实需求以及顺应社会组织内部结构优化必然趋势的结果。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萌芽、起步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状况较好。根据支持型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内容的不同侧重点,可将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分为资源供给类、专业服务类、行业发展类和综合管理类等实践形态。尽管支持型社会组织在中国发展历史不长,但在实践中,其协助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孵化培育大量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推进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等功能己经呈现出来。以政府在支持型社会组织生成过程中的作用为切入点,可将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总结归纳为政府主导型、社会主导型与政社合作型三种典型的发展模式,这三种发展模式下的组织独立程度、资金来源、专业水平及组织功能等方面有所差异。支持型社会组织运作离不开组织孵化机制、能力建设机制及公益创投机制等核心机制的保障。从制度、行政化、能力三个维度进行分析,可发现中国不同类别的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困境与问题。在制度方面,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既面临完备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体系尚未建立、社会组织法律保障制度不到位以及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过于严格等宏观制度层面的问题,也存在政府扶持政策的缺乏与不公、草根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标准化程度低、组织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缺乏等微观制度层面的问题;从行政化程度考察,支持型社会组织在产生方式、领导成员构成、主要资金来源、组织内外部管理以及具体运作过程等方面行政化特征明显;从能力方面来看,支持型社会组织既有规范管理程度不够、筹募资源能力不足、人力资源匮乏等内部治理能力欠缺问题,也有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服务匹配程度偏低、服务定位不够精准、服务绩效难以保证等外部服务能力不足问题。通过资料收集和文本研究,以国外尤其是美国、英国、日本、法国等发达国家支持型组织为研究对象,对典型支持型组织及其活动案例进行整理分析,重点分析这些国家支持型组织的发展概况、组织类型、价值与贡献、治理结构、资金来源等方面,从中挖掘支持型组织发展的经验、教训与启示,为进一步提出推进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策略与路径奠定基础。研究发现,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历程较长,组织类型多样,并呈现伞形的组织联盟、多元的资金来源、完善的治理结构、强大的支持功能等特点,这为中国该类组织发展及其作用的发挥提供了较强的启示意义。针对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及问题,在借鉴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与治理经验的基础上,要促进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必须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支持型社会组织相关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导的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法人化、构建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等来优化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通过改革相关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中国群团组织的转型、约束党政机关创建社会组织行为、坚守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观、减少具体运作过程中的行政化等途径推进支持型社会组织去行政化进程;通过完善组织治理结构、开拓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内部科学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来改善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通过明确和坚持“服务为本”的理念、顺应专业化发展趋势、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形成社会组织网络联盟等来提升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通过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披露以及开展绩效评价来强化对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外部监管。
二、支持民间组织发展 完善社团内部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支持民间组织发展 完善社团内部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1)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组织监督管理的现实需要 |
1.1.2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是破解组织发展困境的迫切需要 |
1.1.3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是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客观需要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内外体育社会组织研究 |
1.4.2 国内外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研究 |
1.4.3 综述小结 |
1.5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6 研究创新点 |
2 研究的理论基础与现实动因 |
2.1 核心概念 |
2.1.1 体育社会组织 |
2.1.2 评估 |
2.1.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 |
2.1.4 第三方评估 |
2.1.5 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系统论理论 |
2.2.2 行动者-系统-动力学理论 |
2.2.3 评估相关理论 |
2.2.4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5 各理论的指导价值与启示 |
2.3 现实动因 |
2.3.1 机制在任何一项复杂工作中都起着基础性、根本性的作用 |
2.3.2 建立一套系统的工作机制是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开展的关键 |
2.3.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尚未建立阻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推进 |
2.4 本章小结 |
3.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实践考察 |
3.1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开展现状透视 |
3.1.1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开展的历程回溯 |
3.1.2 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开展现状调查 |
3.1.3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开展的成效与困境 |
3.2 发达国家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实践探究 |
3.2.1 发达国家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缘起 |
3.2.2 发达国家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实践 |
3.2.3 发达国家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3.3 本章小结 |
4.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总体设计 |
4.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理论解析与构建思路 |
4.1.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概述 |
4.1.2 系统论与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解析 |
4.1.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构建思路 |
4.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要素的厘定 |
4.2.1 评估主体 |
4.2.2 评估客体 |
4.2.3 其他相关主体 |
4.2.4 评估指标体系 |
4.2.5 评估程序与方法 |
4.2.6 评估制度 |
4.2.7 评估环境 |
4.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结构的设定 |
4.3.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结构设定的逻辑依据 |
4.3.2 动力-运行-约束-协调“四位一体”评估机制结构的确立 |
4.3.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各子机制的辩证关系 |
4.4 本章小结 |
5.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动力机制 |
5.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解构 |
5.1.1 行动者-系统-动力学(ASD)——关注和研究系统变迁动力的理论框架 |
5.1.2 基于ASD理论的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解构 |
5.2 基于ASD理论的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要素分析 |
5.2.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行动者要素分析 |
5.2.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制度要素分析 |
5.2.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环境要素分析 |
5.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建立的现实困境 |
5.3.1 政府推动不力 |
5.3.2 组织内驱弱化 |
5.3.3 公众助动缺失 |
5.3.4 制度牵引乏力 |
5.3.5 环境作用式微 |
5.4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建构策略 |
5.4.1 打造有为政府,强化评估的推动力 |
5.4.2 建立有效组织,激活评估的内驱力 |
5.4.3 吸纳社会公众,增强评估的助动力 |
5.4.4 加大政策支持,提升制度的牵引力 |
5.4.5 营造文化氛围,发挥环境的作用力 |
5.5 本章小结 |
6.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运行机制 |
6.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主体模式的优化 |
6.1.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主体及其模式辨析 |
6.1.2 不同主体模式的优劣势比较及适应性分析 |
6.1.3 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合作评估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对策 |
6.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 |
6.2.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框架的设立 |
6.2.2 体育社团、体育社会服务机构、体育基金会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 |
6.2.3 实证检验: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实践 |
6.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程序设计与方法选择 |
6.3.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程序的设计 |
6.3.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运用 |
6.4 本章小结 |
7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约束机制 |
7.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中的“道德风险”行为 |
7.1.1 权力寻租 |
7.1.2 弄虚作假 |
7.1.3 通融关照与开后门 |
7.1.4 努力程度低与随意化 |
7.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道德风险”行为的不良影响 |
7.2.1 扭曲折损评估功能 |
7.2.2 损害被评组织权益 |
7.2.3 引发评估信誉危机 |
7.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道德风险”行为约束的总体思路 |
7.3.1 “法治”与“德治”协同 |
7.3.2 “自律”与“他律”结合 |
7.3.3 “罚”与“赏”并举 |
7.4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约束机制的具体构建 |
7.4.1 完善评估监管法律规范,扎紧制度围栏 |
7.4.2 推动形成评估行业自律,提升监管质效 |
7.4.3 加强评估伦理道德建设,树立评估自觉 |
7.4.4 加快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实现阳光运行 |
7.5 本章小结 |
8.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协调机制 |
8.1 深度剖析: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协调困境的表现 |
8.1.1 “评”与“管”脱节 |
8.1.2 推诿与责任转嫁 |
8.1.3 政策执行壁垒 |
8.1.4 “信息孤岛”效应 |
8.2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碎片化:评估协调困境的内生根源 |
8.2.1 管理结构碎片化 |
8.2.2 目标理念碎片化 |
8.2.3 制度框架碎片化 |
8.2.4 管理平台碎片化 |
8.3 整体性治理: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协调机制建构的应然之道 |
8.3.1 整体性治理:针对“碎片化”发展起来的理论体系 |
8.3.2 整体性治理理论与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协调机制建构的学理默契 |
8.3.3 整体性治理理论对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协调机制建构的理论启示 |
8.4 整体性治理下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协调机制的建构 |
8.4.1 整合结构,建立整体管理框架 |
8.4.2 整合目标,锚定公共利益实现 |
8.4.3 整合理念,深化合作共赢意识 |
8.4.4 整合法规,增强协调制度保障 |
8.4.5 整合平台,推进信息充分共享 |
8.5 本章小结 |
9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运作 |
9.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运作的理想图景 |
9.1.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运作的理想图景:整体功能涌现 |
9.1.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整体功能涌现”的形成分析 |
9.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运作机理 |
9.2.1 整体化 |
9.2.2 层级化 |
9.2.3 协同化 |
9.2.4 动态化 |
9.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运作的方式 |
9.3.1 整体着眼,统筹推进 |
9.3.2 部分着手,层层转化 |
9.3.3 依循规律,多维协同 |
9.3.4 常态实施,动态调整 |
9.4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运作的要点 |
9.4.1 坚持系统思维 |
9.4.2 科学组织管理 |
9.4.3 优化外部环境 |
9.4.4 用好政策调控 |
9.5 本章小结 |
10.研究结论与不足 |
10.1 研究结论 |
10.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附件1:《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现状》调查问卷 |
附件2: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第一轮专家评议表 |
附件3: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第二轮专家评议表 |
附件4: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第二轮专家咨询各项指标的得分与权重 |
附件5:评估指标体系实证检验调查问卷 |
附件6:学习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2)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5 论文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 治理理论 |
2.3 市场/政府失灵理论 |
2.4 理论述评与运用 |
3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实践与价值分析 |
3.1 社科类社团规模与构成 |
3.2 社科类社团发展历程 |
3.3 社科类社团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动力机制 |
3.4 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的效能分析 |
3.5 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的价值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系统解析 |
4.1 科学研究能力 |
4.2 文化传播能力 |
4.3 价值引导能力 |
4.4 政策协同能力 |
4.5 学术评定能力 |
4.6 本章小结 |
5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 |
5.1 评价的属性识别 |
5.2 评价维度 |
5.3 评价指标体系 |
5.4 评价的前因变量 |
5.5 评价模型 |
5.6 本章小结 |
6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的实证分析 |
6.1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6.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 基于因子分析模型的评价 |
6.4 基于SUR模型的前因变量评价 |
6.5 本章小结 |
7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对策 |
7.1 完善社科类社团发展路径规划 |
7.2 加强社科类社团内部治理能力 |
7.3 构建社科类社团外部保障体系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 |
附录2:调查问卷 |
(3)自组织理论视角下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发展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国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2.国内研究现状及评述 |
(四)研究对象 |
(五)研究方法 |
1.文献分析法 |
2.实地调查法 |
3.访谈法 |
4.问卷调查法 |
二、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概述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1.民间组织 |
2.民间健身组织 |
(二)自组织理论概述 |
1.自组织理论的源起 |
2.自组织理论的构成 |
3.自组织理论与民间健身组织的适应性 |
三、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发展现状 |
(一)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发展基础 |
1.政策基础 |
2.经济基础 |
3.赛事基础 |
(二)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的总体概况 |
1.组织发展规模 |
2.组织内部成员概况 |
3.组织活动开展 |
(三)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发展的特征 |
1.项目类型日益广泛 |
2.地区发展略显差异 |
(四)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的作用凸显 |
(五)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的功能定位 |
四、自组织理论视角下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的现实问题 |
(一)社会资源匮乏,组织生存能力不足 |
1.场地资源总量不足 |
2.体育人才资源稀缺 |
(二)合法性身份困境,组织发展严重受限 |
1.民间健身组织的官方合法性困境 |
2.民间健身组织的社会合法性困境 |
(三)内部机制不健全,组织自我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
1.人事管理机制不完善 |
2.财务管理机制缺失 |
五、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的发展策略 |
(一)盘活运动场地存量,做优体育人才增量 |
1.挖掘土地资源,加大场地设施供给 |
2.培养专业性体育人才,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积极性 |
(二)多渠道获取合法性认同,培育组织发展能力 |
1.登记备案双“管”齐下,政府购买赋予官方认同 |
2.注重社会公德宣扬与教育,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 |
(三)建立组织管理架构,规范资金管理方式 |
1.培育组织管理能力,完善组织人员管理机制 |
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财务管理机制 |
六、自组织理论视角下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案例分析 |
(一)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案例选取 |
1.民间跑团个案选取 |
2.广场舞组织的个案选取 |
(二)案例分析 |
1.民间健身组织对外开放的生存环境分析 |
2.民间健身组织竞争与协同的发展动力分析 |
3.民间健身组织演化方式分析 |
结论与建议 |
(一)结论 |
(二)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 |
1.4 研究的难点和创新点 |
2 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3 问题提出及主要观点 |
2.4 本章小结 |
3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分析 |
3.1 澳门社会治理二元合作体系的形成 |
3.2 澳门社会治理二元合作体系的特点 |
3.3 澳门社会治理二元合作体系形成的因素 |
3.4 澳门社会治理二元合作体系的优势 |
3.5 本章小结 |
4 澳门社团现状及其功能分析 |
4.1 澳门社团发展现状 |
4.2 澳门社团功能的转型与发展 |
4.3 澳门社团的功能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分析 |
5.1 社团参政议政的直接和间接方式 |
5.2 回归后社团参政议政的途径 |
5.3 2017 年第六届立法会选举中的社团参与 |
5.4 本章小结 |
6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有效性和存在问题 |
6.1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性 |
6.2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
6.3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存在局限性的成因 |
6.4 本章小结 |
7 澳门社团迈向善治社会的思考与建议 |
7.1 以“强政府、强社会”为目标构筑政府与社会关系模式 |
7.2 以协商与合作的方式处理社会关系并实施公共管理 |
7.3 以内部民主建设为重点加强民间社团的能力建设 |
7.4 推动社会经济文化社会变迁与主流价值的重塑 |
7.5 以引导社团变革为重点培育公民社会 |
7.6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讨论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访谈人士及访谈的问题设置 |
附录2 澳门民众对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认知调查 |
附录3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5)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宏观研究 |
二、关于组织与环境的中观研究 |
三、关于行动及其策略的微观研究 |
四、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问题和研究思路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知识观 |
二、研究策略 |
三、基于信度与效度考量的资料收集与分析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政社关系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制度视角下的组织理论 |
二、行动视角下的“组织合作” |
第二节 政社关系中的“分析性概念” |
一、嵌套式制度结构 |
二、行动与行动者 |
三、“共治” |
第三节 政社关系的整合性分析框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共治生成的可能性:三个事实基础 |
第一节 国家-社会关系的历史演进 |
一、国家权力的释放 |
二、社会结构的变革 |
三、政社关系的调适 |
第二节 “公共服务时代”的来临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服务指向的治理体系再造 |
第三节 治理领域的理论勃兴 |
一、西方治理理论及其适用性 |
二、当代治理理论的中国话语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走向共治: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如何分析制度?——从要素到过程 |
一、制度的特征与要素 |
二、制度变迁 |
第二节 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过程 |
一、阶段一:控制-依附(1978-1991) |
二、阶段二:管制-剥离(1992-2001) |
三、阶段三:调控-协同(2002-2011) |
四、阶段四:平等-共治(2012--) |
第三节 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特征 |
一、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不同阶段制度重心迁移 |
三、党的政策是主导和先行力量 |
四、明显的路径依赖现象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共治的行动建构:政府购买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分析 |
第一节 购买行动的分析要素 |
第二节 购买行动的建构过程 |
一、初设阶段的行动特征 |
二、规范阶段的行动特征 |
三、优化阶段的行动特征 |
四、行动特征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螺旋式”行动建构:购买行动模式建构的特征和逻辑 |
一、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引入及其适用性 |
二、“螺旋式”行动建构的呈现 |
三、“螺旋式”行动建构的内在逻辑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如何达成共治:共治的制度化之路 |
第一节 共治制度化的“隐形之手” |
一、制度化及其机制 |
二、基于正当性的制度化机制 |
第二节 公共性扩张的法治建设路径 |
一、彰显公民基本权利 |
二、回应社会治理变革 |
第三节 人民导向的政策改进路径 |
一、优化政策决策 |
二、改进政策执行 |
第四节 多维视角的机制优化路径 |
一、理顺纵向府际间权力分配机制 |
二、强化横向府际的政策扩散机制 |
三、健全社会组织“自我造血”机制 |
四、完善社会组织“跨界合作”机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三节 进一步的讨论 |
一、政社互动中的公共性再生产 |
二、合作治理中的政府角色转型 |
三、行政学研究中的制度与行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 |
附录A: 调查问卷 |
附录B: 针对民政部门的访谈提纲 |
附录C: 针对社会组织的访谈提纲 |
附录D: 正式访谈目录 |
附录E: 访谈文本(部分) (另附支撑材料) |
附录F: 本文的逻辑思路与核心观点图 |
附录G: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文章 |
(6)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江苏省体育社团形象塑造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理由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对象、思路及内容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二章 研究方法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研究方法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第三章 体育社团形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一节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础 |
第二节 体育社团形象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
第四章 体育社团形象塑造的现状及价值分析 |
第一节 形象塑造的现状 |
第二节 体育社团形象塑造的价值分析 |
第五章 体育社团形象塑造系统路径 |
第一节 形象塑造前提——角色定位 |
第二节 形象塑造时机分析——环境勘测 |
第三节 形象塑造的生成——系统打造 |
第四节 形象塑造的传达——战略传播 |
第五节 形象塑造的可持续——形象管理 |
第六章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8)现代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及其发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
(一)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及其发挥研究 |
(二)现代社会组织的相关研究 |
(三)现代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及其发挥研究 |
(四)总体研究述评与需要深化研究的问题 |
三、研究内容、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现代社会组织及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概述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社会组织 |
(二)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
(三)现代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
二、现代社会组织的兴起发展与研究取向 |
(一)现代社会组织兴起的时代背景 |
(二)现代社会组织发展的蓬勃生机 |
(三)现代社会组织研究的学术取向 |
三、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理论解读与实践例证 |
(一)功能与现代社会组织的功能 |
(二)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结构功能主义解读 |
(三)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实践例证 |
三、重视并发挥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当代意义 |
(一)是适应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急剧分化的现实需要 |
(二)是顺应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
(三)是精准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重要途径 |
第二章 现代社会组织的主要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
一、道德教化与品性养成功能 |
(一)现代社会组织的道德角色 |
(二)现代社会组织道德教化与品性养成功能的逻辑分析 |
(三)现代社会组织道德教化与品性养成功能的具体表现 |
二、思想教育与价值引导功能 |
(一)现代社会组织兴起的思想与价值因素 |
(二)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教育与价值引导功能的逻辑分析 |
(三)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教育与价值引导功能的具体表现 |
三、民主实践与公民意识培养功能 |
(一)现代社会组织发展的民主政治元素 |
(二)现代社会组织民主实践与公民意识培养功能的逻辑分析 |
(三)现代社会组织民主实践与公民意识培养功能的具体表现 |
第三章 现代社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优势、方式与特点 |
一、现代社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优势 |
(一)便易与低成本优势 |
(二)广泛与普遍性优势 |
(三)多元与组织化优势 |
(四)主动与积极性优势 |
二、现代社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方式 |
(一)团结与合作的方式 |
(二)实践与行动的方式 |
(三)交往与对话的方式 |
(四)激励与规训的方式 |
三、现代社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特点 |
(一)融入与社会化特点 |
(二)惯习与生活化特点 |
(三)内化与自主性特点 |
(四)隐蔽与渗透性特点 |
第四章 现代社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制约因素与条件需求 |
一、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存在异化的可能 |
(一)异化与现代社会组织的异化 |
(二)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异化 |
(三)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异化的反思 |
二、现代社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受诸多因素制约 |
(一)内容上受制于特定的时代背景 |
(二)手段上受制于特定的制度供给 |
(三)效果上受制于特定的组织属性 |
三、现代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发挥需要系列条件支持 |
(一)自律机制的有效建立是前提条件 |
(二)政治民主的空间释放是基础条件 |
(三)依法监管的法治保障是必要条件 |
第五章 我国现代社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促进策略 |
一、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现代社会组织 |
(一)落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现代社会组织发展 |
(二)健全社会组织治理机制,加强现代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
(三)坚持改革开放基本国策,拓展现代社会组织发展的国际空间 |
二、优化监管治理体系,保障现代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
(一)完善社会组织立法,依法监管现代社会组织行为 |
(二)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促进现代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三)优化制度供给机制,引导现代社会组织回归社会 |
三、建设良好的社会文化,培育现代社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土壤 |
(一)宣传公益、志愿精神,引导公民自觉投身公益事业 |
(二)培育自治、参与能力,鼓励民众社团生活方式 |
(三)倡导公共、合作意识,培养公民团结互助的社会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的研究工作与成果 |
致谢 |
(9)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制度供给路径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体育社会组织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外体育社会组织相关研究综述 |
1.4 研究对象、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0 研究对象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相关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社会组织 |
2.1.2 体育社会组织 |
2.2 理论依据 |
2.2.1 组织发展理论 |
2.2.2 嵌入性治理 |
3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梳理 |
3.1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 |
3.2 改革开放之后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 |
3.2.1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改革探索阶段 |
3.2.2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阶段 |
3.2.3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全面发展阶段 |
4 江苏省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相关分析 |
4.1 江苏省关于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制度环境 |
4.1.1 加大政策扶持,全面部署体育社会组织工作 |
4.1.2 稳步推进政社分开,探索政府政府职能转移 |
4.1.3 创新体制机制,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制” |
4.1.4 积极探索改革,加强体育社会自组织能力建设 |
4.1.5 推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 |
4.1.6 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
4.2 以苏州市为个案的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基本做法及成效总结 |
4.2.1 注重机制探索,突出政策驱动,科学规划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
4.2.2 积极探索改革,创新载体制度,着力优化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
4.2.3 搭建支持平台,增能历练助长,积极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4.3 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困境 |
4.3.1 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能力不强,“改革”后运行困难 |
4.3.2 “准入”制度约束,限定体育社会组织竞争活力和资源吸纳能力 |
4.3.3 行政资源的“路径依附”,政社分开“双重”受阻 |
4.3.4 监管手段乏力,易造成行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真空”与“失灵” |
5 嵌入性治理: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制度供给路径分析 |
5.1 体育社会组织“嵌入性治理”的动力机制 |
5.1.1 体育体制改革规律和经验:嵌入性治理是一种应然选择 |
5.1.2 政府职能转移是嵌入性治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推动力量 |
5.1.3 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诉求为嵌入性治理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
5.2 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嵌入性”机理 |
5.2.1 治理意愿 |
5.2.2 治理能力 |
5.3 体育社会组织“嵌入性”治理的制度供给实现路径分析 |
5.3.1 廓清政社职能边界,推行体育社会组织职能清单制度 |
5.3.2 大力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形成全方位的配套扶持制度 |
5.3.3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建立开放性体育社会组织准入制度 |
5.3.4 明确监管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监管制度 |
5.3.5 优化关系结构,积极探索“政社互动、合作共治”制度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之处 |
7 参考文献 |
8 附录 |
9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10 致谢 |
(10)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既有研究检视 |
三、研究目标与内容 |
四、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支持型社会组织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内涵界定 |
一、社会组织的概念与类别 |
二、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概念与特征 |
第二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 |
一、中小型和草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平台 |
二、社会组织与各部门之间合作的连接桥梁 |
三、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的引领者 |
第三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生发的理论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理论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
三、资源依赖理论 |
四、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五、分工理论 |
六、社会资本理论 |
第二章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 |
第一节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背景 |
一、政治体制与社会体制改革形成的发展空间 |
二、社会组织培育与监管方式创新的强力推动 |
三、草根社会组织资源依赖所形成的现实需求 |
四、社会组织内部结构优化的必然趋势 |
第二节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总体状况 |
一、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概况 |
二、典型地区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状况 |
三、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实践形态 |
第三节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功能呈现 |
一、协助社会组织领域党建 |
二、孵化培育大量社会组织 |
三、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 |
四、推进社会组织行业自律 |
第三章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模式与运作机制 |
第一节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模式 |
一、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 |
二、社会主导型发展模式 |
三、政社合作型发展模式 |
四、三种发展模式的比较 |
第二节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运作机制 |
一、组织孵化机制 |
二、能力建设机制 |
三、公益创投机制 |
第四章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 |
第一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障碍 |
一、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宏观制度问题 |
二、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微观制度问题 |
第二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行政化制约 |
一、支持型社会组织产生方式的行政化 |
二、支持型社会组织领导成员的行政化 |
三、支持型社会组织资金来源的行政化 |
四、支持型社会组织内外管理的行政化 |
五、支持型社会组织运作过程的行政化 |
第三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能力缺陷 |
一、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能力欠缺 |
二、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外部服务能力不足 |
第五章 国外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启示 |
第一节 国外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 |
一、英国 |
二、美国 |
三、法国 |
四、日本 |
第二节 国外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特点 |
一、伞形的组织联盟 |
二、多元的资金来源 |
三、完善的治理结构 |
四、强大的支持功能 |
第三节 国外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启示 |
一、转变政府监管社会组织方式 |
二、建立完善非营利事业产业链 |
三、积极拓宽组织资金来源渠道 |
四、提升支持型社会组织的能力 |
第六章 促进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 |
第一节 优化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 |
二、提供组织发展所需的资金补贴 |
三、加强社会组织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
第二节 推进支持型社会组织去行政化 |
一、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
二、推进群团组织的转型 |
三、约束党政机关创建社会组织行为 |
四、坚守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观 |
五、减少具体运作过程中的行政化 |
第三节 改善支持型社会组织内部治理 |
一、完善组织治理结构 |
二、开拓资金来源渠道 |
三、加强内部科学管理 |
四、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
第四节 提升支持型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
一、明确和坚持“服务为本”的理念 |
二、顺应专业化发展趋势 |
三、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 |
四、形成社会组织网络联盟 |
第五节 加强支持型社会组织外部监督 |
一、强化社会监督 |
二、推进信息披露 |
三、开展绩效评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四、支持民间组织发展 完善社团内部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研究[D]. 韩慧. 上海体育学院, 2020(09)
- [2]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研究[D]. 陈思. 华中科技大学, 2020(01)
- [3]自组织理论视角下湖北省民间健身组织发展策略研究[D]. 郜邦国. 武汉体育学院, 2020(09)
- [4]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研究[D]. 沈敏路. 华中科技大学, 2020(01)
- [5]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D]. 周丽. 南京大学, 2019(01)
- [6]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7]江苏省体育社团形象塑造路径研究[D]. 宋歌.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8]现代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及其发挥研究[D]. 张建红.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2)
- [9]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制度供给路径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D]. 万文博. 苏州大学, 2018(12)
- [10]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研究[D]. 祝建兵.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