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子背后——农村税费改革前后调查(论文文献综述)
宋悦[1](2021)在《《当代中国农业生产组织现代化研究》(第三章)翻译实践报告》文中研究指明自农村体制、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农村的经营主体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现代农业不断以组织化的形式发展、进步。目前,我国农业组织化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关系,其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很多问题。《当代中国农业生产组织现代化研究》一书主要以“实现农民实质性的劳动自由”主线,介绍了农业生产组织的变迁以及实现当代中国农业生产组织现代所做出的政策努力。例如,土地均分承包制度的建立、市场化小农经济的发展、网络化农业经济模式的探索等。本次翻译实践选择《当代中国农业生产组织现代化研究》作为翻译文本,希望有助于日本读者了解中国农业生产组织的发展现状,为日本读者提供些许参考。《当代中国农业生产组织现代化研究》是农业经济学术类书籍,这类文本最主要的作用是传达信息。因此其译文要求简洁、明确地表达作者的写作意图。基于该文本的特点,选择功能对等理论作为理论指导。本翻译实践报告共分四章,第一章介绍了本次翻译文本相关内容,其中包括文本选取的背景、文本作者、文本特点及文本主要内容。第二章介绍了本次翻译实践报告所选取的翻译理论—功能对等理论相关内容。第三章是功能对等理论指导下的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部分,笔者在功能对等理论的指导下,将理论、例句、分析三者相结合,通过加译、减译,合译、分译,变译等翻译技巧,从词义对等、句法对等、语篇对等的角度,探讨翻译实践过程中的所发生的功能对等,为从事相关专业的研究者提供了可供学习的参考译本。第四章总结了本次翻译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翻译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阐述了通过本次翻译实践所得出的心得及体会。通过翻译实践,译者意识到翻译要忠实原文作者的写作意图,但并非死板、生硬地追求形式上的一致性。译者需要对源语言充分理解、用流畅自然的语言表达出来,才能满足目的语读者的反应。文本原文中专业术语较多、逻辑严密,需要使用逻辑连词、或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以便目的语读者能够较为清楚地理解读者的原文,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本对等。”
王杰[2](2021)在《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研究 ——以昌吉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国家越来越重视新乡贤作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是学界近年来兴起的重要议题。本文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坚持公共管理学科研究范式,运用扎根理论,以昌吉市作为研究场域,对西部民族地区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具体内容的逻辑展开研究。分别构建了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民族事务治理和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的理论解释模型。在构建理论模型的基础上,通过总结和归纳田野调查过程中所观察到的治理实际,基于治理现代化的视角,分别回应了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对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现代化、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和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启示,归纳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治理方式,并在概括新乡贤与传统乡贤参与村治角色的基础上,对两者作了比较分析。首先,通过对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服务供给逻辑的分析,建构了“新乡贤公共服务供给的逻辑”的理论解释模型。其中,个人参与预备度和“国家-社会-家庭”支持分别是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内在条件和外部条件;公共服务内卷化是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原因,协同优化服务供给是新乡贤改善公共服务的行动;多管齐下共保障是新乡贤发挥作用可持续和确保服务供给得以良性循环的策略;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是新乡贤服务供给行为促成的结果。其次,通过对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逻辑的分析,建构了“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逻辑”的理论解释模型。其中,乡风失范是新乡贤得以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原因;引领乡风民风是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内驱动力;乡村文化振兴是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外驱动力;文明乡风建设是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乡风文明是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结果体现;鼓励嘉奖则是驱动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策略办法。再次,通过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民族事务治理逻辑的分析,建构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的逻辑”的理论解释模型。其中,民族共生共存是引致新乡贤参与民族事务治理的重要土壤;基层民族事务繁重是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突破口;维系族际关系和谐是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动机;族际粘合是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场域驱动是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外驱动力;民族团结进步是新乡贤参与民族事务治理的结果呈现。复次,通过对新乡贤参与乡村宗教事务治理逻辑的分析,建构了“新乡贤参与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的逻辑”的理论解释模型。其中,宗教并存是新乡贤得以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现实土壤;基层宗教事务复杂是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现实选择;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是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动机;宗教事务治理驱动是促使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客观需要;支持宗教中国化是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基本方式;宗教关系和谐则是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理想目标。最后,通过总结、归纳田野调查过程中所观察到的治理实际,分别回应了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对于促进公共服务现代化、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和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启示。归纳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治理方式,分别是译介治理、依德治理和补位治理。在形式理论层面,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事务所扮演的角色进行了理论概括,并与传统乡贤作了比较分析。综上,本研究的主要创新/贡献之处在于以下三点:首先,从乡村治理的内容视角出发,运用扎根理论构建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不同内容的理论解释模型,并阐释了新乡贤参与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启示;其次,在理论层面概括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三种方式;最后,对新乡贤与传统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角色的理论刻画作了比较分析,拓展了学界关于新乡贤参与村治的理论认识。然而,仍然存在不足。本研究侧重从学理角度来进行经验叙事,势必削弱复杂的现实世界和经验过程,同时受限于田野调查的可行性,所构建理论模型的适用性有待进一步的探索。鉴于此,未来研究有必要深入扎根广大西部民族地区乡村开展田野调查,持续将构建的理论模型放入乡村治理实践中予以检验和修正,不断增强理论模型的解释力和适用性。同时,对于新乡贤参与村治研究,从研究内容来看,要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拓展研究的问题域;从研究方法来看,要科学运用研究方法,正确回答研究问题,坚持方法运用的多元化;从研究理论来看,要在形成新乡贤参与村治经验质感的基础上,持续提炼关于新乡贤参与村治的一般化理论概念,逐渐形成新乡贤参与村治的理论话语体系,实现学术理论对治理实践的良好回应。
李青[3](2021)在《当代中国农业政策变迁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的话语分析》文中指出
郭鹏鹏[4](2021)在《中国农业转型的动力机制研究 ——基于陇中李村农业结构变迁的田野考察》文中指出孟德拉斯曾直言,在任何时候,农业问题始终都是一个无法消除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因此,农业成为政策对象被顶层设计者关注是国家实现公共治理的目标之一。而农业结构调整作为地方政府农业治理领域中的行政任务,被认为是农政转型研究中最重要的主题。本文以拓展的个案研究方法为工具,以农业结构政策演变为主线,主要回答“中国农业结构转型的过程与动力机制”问题。在深度的田野调研中,作者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研究:一是,以农业结构调整政策为切入点,研究地方政府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治理行为;二是,以家户为视角,研究农民基于家户利益考量,在农业转型实践中的行动逻辑。在结构安排上,基于研究主题的需要,作者主要从四个层面展开论文的叙事:一是,首先以全国农业的宏观数据梳理了中国农业结构调整和变迁的历史进程,其次选取陇中A区作为田野调研点,系统介绍了中观层面的农业结构变迁背景,最后以李村为案例点深入地考察了推动当地农业结构转型的动力机制(第四章);二是,论文以粮食作物马铃薯为例,探讨了地方政府在农业治理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总结出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政策动力(第五章);三是,以经济作物芹菜为例,揭示了小农户在推动农业结构转型中的阶层动力(第六章);四是,从具有公共价值的“多功能性农业”出发,对发展工业化资本主义农业进行了反思(第七章)。应该说,这对于农政研究中的转型过程、动力机制和地方性知识的理解都是有意义的。在深入的田野研究基础上,作者得出如下结论:(1)基于田野点的地方性经验证据发现,当地的农业结构已然发生了转型,即资本进入农业,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生产关系,实现了农业的资本化转型。(2)基于田野点的实证研究,证实了农业政治经济学关于国家农业政策在驱动农业结构转型中的作用。在李村,基于项目制的规模化农业,可以被看成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农业结构转型现象。这种追求规模化、统一化的农业,是受政策驱动在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下形成的。(3)田野点的实证研究也揭示了更加彻底的农业结构转型。受家庭资源库的约束,农户在实现家庭积累的过程中所采用的生计策略存在明显的差异,成为推动农业资本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这种由小农户驱动的作物繁荣为我们深入认识农业的资本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微观视角。(4)论文进一步得出农业结构转型所表现出的两种进路:一种是以规模化、统一化为特征,通过政策工具的干预而完成的简单的农业转型;另一种是以资本化为本质特征,同时兼具规模化与专业化,由小农户因经济分化而推动的农业转型。本文将农业结构变迁的外在动力总结为政策动力,将农业结构变迁的内在动力总结为阶层动力。农业结构的变迁是受政策与农户双重动力驱动的结果。作者认为,在农业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政府作为重要的参与主体,对农业的扶持和引导不可或缺,但是其干预不宜过多越界。农户作为农业实践活动的真正承担者,要发挥其能动性,不断培养调整农业行为的能力,以便应对市场和自然风险,成为繁荣乡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农业资本化转型造成的后果是多面向的。乐观地讲,农业作为一切生产活动的基础,发展现代化农业不仅对于农业产量的持续增长,对于消解全球饥荒,对于提升农村社区及农民群体的福利,以及在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均功不可没。但同时又面临诸多问题:首先,于农业生产本身而言,从本质上来讲农业是多种生命形式互动的过程,而单一作物的规模种植将逐渐丧失“传统农业”所蕴含的多功能性,使得农业变得不可持续。一个纵容浪费和污染从而破坏地力的农业体系,不可遏制地损耗着全球的环境公地;其次,土地是创造财富的源泉之一,在没有国家福利规划的情况下,对于农民家庭来说,即使是很小的一块土地,也是至关重要的安全网;第三,对于农民而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商品化程度加剧,各类经营主体和资本进入农业,使得小农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和竞争压力;最后,传统村庄被认为是由共同体成员居住的家园村落,是一种具有特殊文化价值、互惠原则、个人关系的的固定场域。农业、农地和农民作为一个互动共生的体系,都依托村庄这样一个地理空间而发生各种关系。然而,在过去几十年,世界范围内的农村地区已经被市场化进程和实质性的商品化所改变。
李博阳[5](2020)在《共生的政治:傣族传统村寨的权力与结构 ——基于传统时期西双版纳景洪傣寨的调查》文中提出权力问题一直是政治学研究的重点。许多学者针对权力现象开展了系列研究,其中大多将权力视为一种支配性的能力,也因此导出权力运作的结果往往是对抗与冲突,鲜有将权力放在结构性、互动性中进行结合考察。本文基于传统时期傣族村寨治理的典型案例调查与分析,从结构主义视角对其进行了分析,旨在探讨在传统时期权力之间何以实现共生的命题,并在分析过程中研究出超越无支配性权力的共生型权力产生的一般性条件与机制。本研究以权力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权力结构为主线,沿着以下思路进行了分析西双版纳傣族村庄中的权力现象:首先,对傣族村寨的权力结构的诞生背景与自然条件进行了分析,指出中央皇权的羁縻统治、周边小国的骚扰侵略、山地民族的潜在威胁形塑了“共生的政治”的外部环境因素,使得傣王政权更为重视本民族对其统治地位的影响作用,只能发展“生存政治”;其次,分别对政权、村寨以及教权的权力内容以及行使策略进行了详细阐述。此三者分别掌握着安全型结构权力、生产型结构权力以及知识型结构权力,而三种权力的使用场域以及策略都存在差异;再次,将权力之间的互动关系分为支持、协作以及制约三层面,具体剖析了互动关系对于权力行使产生的影响;最后,对村寨的权力结构在现代化中发生的嬗变历程以及共生权力形态的形成原因予以了总结。“共生的政治”关键是实现了权力的共生。“共生”实则是一种权力运作后的结果展现,是在结构性条件下形成的各主体相互依赖、和谐互补、共生发展的形态,其具有三点主要特征:一是无明显绝对的支配性;二是权力策略并不单纯以强制性的暴力或隐蔽性的规训为唯一手段;三是权力不以控制或压迫为宗旨,而是以秩序与稳定为根本目的。影响权力结构及其共生形态的要素有两点:权力结构型要素及其互动性要素。根据两种要素组合情况,可划分为多种理论上的共生权力结构,但是各种结构都具有其相对性特征,稳定三角型的权力结构则相对更易于实现并维系共生关系。本文在提出“共生的政治”的概念的同时,也与现有权力理论进行了对话探讨。首先,分散的权力网络也存在相对中心与相对核心主体。在认同权力本身具有分散性的同时,也将权力进行了相对中心化。在权力的关系网络论中,虽然社会权力可视为分散的网状结构,但是在网状结构中也并非不存在核心联结处与枢纽节。对于这些节点的分析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权力及其支配性;第二,权力间的互动性影响着权力的支配性。权力的互动关系存在多种类型,可简单分为互动的维度以及面向。维度单一,将使得互动关系容易因资源不对等或断裂或产生支配;而面向单一则易使得互动所形成的依赖关系转变为支配力,使得共生关系异化为偏利、寄生等形态;第三,共生政治的研究也有助于拓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对于缺少儒家传统的少数民族地区而言,其国家与社会关系也并非呈现出强冲突与强对抗的局面。主要在于宗教起到了缓冲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冲突的“隔层”作用,从而促使国家与社会关系实现了一定的分离。最后,在共生政治的理论下,笔者对新中国成立以后傣族村寨政治系统变迁路径以及共生关系予以了分析,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新的结构型权力与权力主体的增多,村寨政治逐渐缺乏稳定的权力结构与合理的权力关系网络,农村社会也呈现了试图找回原有传统时期的权力结构关系的趋势。因此,本文的研究也有助于理解当下傣族地区的村庄政治:为避免简单的回归传统与粗暴地走向现代,傣族地区的村庄治理不仅需要在传统中汲取经验,找准相对合理与稳定的结构与主体,也需要探索如何找到主体间合作的纳什均衡点,合理规范与约束各类主体行动,形成良好的权力共生关系。
梁琦[6](2020)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私人治理困境与公共性再造 ——基于浙江竹村与湖北河村基层治理实践的比较研究》文中提出国家税费改革之前,国家通过“三提五统”的资源提留方式向农村提取资源,并通过高度组织化的村级组织完成资源汲取,村级组织具有强制度性权威,村级组织代表国家的行政意志直接和村民打交道而具有较强的治理能力。2003年国家税费改革以后,国家从农业资源中汲取工业化建设资本转为向农村输送公共品资源,大量资源下乡,一方面,乡镇基层政府的收益基础发生了改变,由此也将其工作重心转移到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资源,而不是关心村庄中的资源、公共事务和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基层政权走向“悬浮”。另一方面,村级自治组织的治权开始衰落,农村基层组织治理资源和动力不足,越来越多的村庄走向私人治理路径。在国家制度供给能力不足,村庄治权衰落的背景下,许多资源稀疏的一般农业型村庄,其村级组织的配置性权威丧失,村干部只能靠在村内“表面公平潜在的利益攫取”、“针对性的私人动员”、“拉关系、套近乎、讲感情”的私人协商方式抑或是“消极作为”、“不出事逻辑”、等私人治理逻辑来积累治理资源,另一方面,乡镇政府的管控也使得村级组织的自治能力没有培育起来,乡村共同体的利益连带关系发生改变,村级组织没有培育起治理能力,造成了动员困境、项目落地困境、公共性萎缩困境等问题,此外,村庄的公共生活与仪式活动并没有培育村庄公共性而仅构成村庄私人关系的聚合,这些因素在村庄内的合力就构造了该村的私人治理,应该看到该村的治理逻辑是一种“去权威生成机制”而无法生产出农村治理现代化所需的体系与能力。基于此,本文运用深描和比较的手法,运用丰富的经验材料分别从两个村庄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村民小组、普通村民、钉子户等不同村庄力量的行动逻辑、参与过程以及扮演角色来呈现同样为资源稀疏的农业型村庄,浙江竹村与湖北河村不同的基层治理实践机制和结果,以及竹村在私人治理过程中面临的治理困境、河村的制度公共性激活村级治理。具体来说,竹村村级私人治理逻辑主要存在着制度权威衰落困境、治理资源缺乏困境、村庄利益分化困境等,而河村主要动用了“制度动员、价值动员以及舆论动员”、“村—组—湾"三级治理架构”、“五议两公开”等再造公共性的规则,通过对两个村庄治理逻辑的对比,从而探讨私人治理对国家政权合法化的冲击、村级组织的治理困境、以及激活村庄治理公共性对基层治理的重要意义。基于大量的经验资料,本文通过对资源禀赋上相近但治理逻辑相异的两个村庄的比较分析来揭示私人治理的运用在基层治理中的困境,并试图通过针对性的动员逻辑再造村庄公共性,其目的主要有:其一、在治理资源和治理权威绝对衰落以及治责结果化导向下,私人治理治理过程中不仅大量耗散村庄资源增加治理成本并进一步压缩治理的空间,还割裂了村庄的完整性和村治主体之间的异化,最终导致了治理困境。其二、探讨如何发挥村民在治理过程中的主体性地位,促成国家资源与村庄真实需求对接从而再造村庄内生的公共性进行“多元治理主体”的治理动员与激活村民主体化的民主协商机制;其三、探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框架和国家大量资源输入的背景下,占主体的农业类型村庄的治理能力以及治理体系建设如何能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其四、对再造村庄公共性的意义与对国家-农村社会-农民关系之间的探讨,并为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提供一点经验之谈。其五、结合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解,对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进行解读以期能成为有价值的参考。
车志远[7](2020)在《新世纪文学中的“新工人”叙事研究(2000-2016)》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工人”是一个复数概念,其本身包含着中国经济社会构建与转型的特定指向:一类是东南沿海等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下产生的“新工人”,一类是作为“共和国长子”的老工业基地转型下的“老工人”。20世纪90年代,几千万的国企“老工人”下岗和数以亿计的“新工人”进城几乎是同时发生的,他们始终都内在于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多年来,文学研究者们往往用“底层文学”“打工文学”“农民工文学”等词语来命名“新工人”题材的文学创作,但这种称谓却失去了与“老工人”对照中应有的历史意识,消解了为“新工人”争取劳工权益、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待遇等方面的文化政治意味。如何通过文学实践来表现“新工人”的真实诉求、建构新型的社会文化、想象一个更加平等与公平的未来是本文的切入点和主题。无论是老工人,还是新工人,他们都始终内在于中国现代化进程之中。以一种历史意识来追溯梳理“新工人”的“前生今世”不仅具有“认识论”意义,更有“方法论”意义。一方面要从“启蒙话语”“革命话语”“底层话语”三个视角来发现这一群体是如何纳入“政治规划”与“文学想象”的,另一方面,更要看到这些复杂的形象是如何被呈现的。如果我们要从整体上观察新世纪文学,那么,曹征路《那儿》的发表及其讨论所带来的知识界和整个社会关注对象的转变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标志性事件。从《那儿》到《问苍茫》勾连出“底层话语”与“左翼话语”,并以反思“纯文学”,恢复了“文学”与“现实”的关联,文学由“怎么写”转变为“写什么”与“为谁写”和“谁来写”的转变。在这种转变中,新世纪“新工人”书写逐渐成为一个重要写作趋向。在《那儿》之后,讲述“新工人”已经由“应不应该讲述”向“如何讲述新工人”转向。在讲述方式上,以人道主义情怀和社会批判为己任的现实主义重新介入转型期社会语境之中,现实主义成为讲述“新工人”的重要方式;在讲述主体上,一方面是从“代言者”以观看“他人”之痛方式聚焦“新工人”,另一方面文学创作主体不断下移,“新工人”也开始表达自身;在讲述空间上,讲述“新工人”离不开城乡关系书写,城与乡不仅是作为有关“新工人”空间想象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百年来中国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之一。另外本论文选取了“新工人”诗歌、“新工人”非虚构写作以及“新工人”影像表达作为切入点,来进一步探求其艺术形式的意义、局限及可能性,以期为新世纪文学增添新的文化想象与表现形式,最后我们既要能看到其意义和价值,也要看到其限度和可能,以期“新工人”书写能够为新世纪文学提供一个新的思考的基点。“新工人”书写不只是特定群体的文学形态,而是一种更具代表性的、回应现代危机的文学表达。对“新工人”的建构与想象既是一个尖锐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有关“人的可能性问题”。在搜集整理分析文学作品的过程中,本文结合社会历史现状探索使用了文化研究等方法,并在行文中有所归纳。
李树静[8](2020)在《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文中认为契约是当事人对交易标的达成基本共识基础上的交换关系。“契约秩序”意指特定社会组织通过契约安排所达成的运行状态。全方位贯穿于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契约,既内生于农村社会,又与国家权力密切关照,构建了当代中国饶有特色的农村契约秩序。通过契约实现产权价值,是契约秩序的内在功能,契约的缔结形式、内容、契约的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是契约秩序的外在表现。本文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将当代中国农村契约分为公共事务契约、私人事务契约两大板块,从三个层面对农村契约秩序加以梳理和分析:第一,通过翔实的数据和鲜活的事例展现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的基本样态;第二,以产权相对性理论为基础,阐释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在实现产权价值功能方面的实然与应然状态;第三,通过分析契约秩序所具有的系统性特征,从农村秩序系统的外在表征,即农村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农村契约的履行、农村契约争议解决三个维度,论证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研究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基本样态。农村公共事务契约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主,因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统称“村民自治规约”)建立在村民合意基础上,并且作为村民自治领域极其重要的社会规范,对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在内的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本章将二者共同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2019年1月前延庆区尚在履行中的四类集体经济合同(资源类合同、资产类合同、资金类合同和其他类合同)基本样态进行分析,发现作为当代中国农村的主要契约类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存在多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代表“村集体”行使产权人权能的主体混乱,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不清;二是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内容或过度规制,或监管不足,其中,乡镇政府审批和备案流于形式的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已签约的村集体资源、资产闲置率较高,产权价值未能充分实现;四是合同内容违法者不在少数,集中体现在合同期限超过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用途管制法规(尤其是在未履行转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五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面临口头形式不稳定、书面形式不完善的双重挑战。通过对延庆区现存村民自治规约体例形式、内容、制定实施程序的分析,发现尽管随着国家对乡村治理关注程度的加深,村民自治规约的规范化水平有所提高,但目前延庆区村民自治规约的共通问题是:不能充分体现“民意”,村干部、政府的意志过多注入,尤其是村干部与村民代表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凌驾于村民之上操纵村民自治决定的情况仍很突出。另外,村民自治规约的频繁变动、村民自治规约与法律难以有机协调,法律法规对于村民自治规约侵犯村民基本权利的救济途径不畅,导致维权之路步履维艰,也是困扰延庆农村的重大难题。第二章,研究北京市延庆区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基本样态。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具有社会保障属性的用益物权,与之相关的农户家庭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本章梳理了延庆区此三类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及相关制度的演进脉络、契约的稳定性与规范化程度,认为农户家庭承包契约秩序相对稳定,以出租为主要方式的土地流转需要通过村集体实现,延庆区土地大多流转给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用于造林绿化,土地流转存在区域差异,并且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现象普遍。尽管国家对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施加诸多限制,但延庆区此等交易意愿强烈,受内生传统规则、外在法律规制以及时代发展进程多重影响,通过契约所交易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因环境而异,相关买卖契约样态不断演变,现实中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权利主体多元、用途一主多辅。农村家事契约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延庆区农村普遍存在婚约,相应制度调整需求强烈,广泛的“假离婚”现象冲击着当地社会秩序的公平与稳定,父系传统下准契约性质的传统分家协议,逐渐被父系传统弱化下具有契约特征的当代分家协议所取代。第三章,分析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产权价值。农村契约秩序形成的前提是存在用于交换的产权,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在于通过契约交换实现产权价值。以产权相对性为理论基础,本章对村集体资产、家庭财产、宅基地以及农用地的产权内容、产权限制及其价值实现方式展开研究。村集体对其资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受到承包权、经营权制约,最终收益权及其处分决策权属于村集体成员。有资格代表村集体行使产权人权能的法律拟制主体包括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二者之间的界分无论在法律规范层面还是在现实执行层面,都不清晰。避免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在代表村集体过程中出现僭越,确保村集体意志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村民自治规约)真实反映其成员的集体合意,有赖于村级民主程序的正常履行,解决之策在于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司法审查力度、推动行政干预恰当有据。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研究,建立在家户关系、家庭结构分析基础上,由于中国农村家庭财产价值实现方式具有契约化特征,应以尊重家庭成员的契约自由为根本原则,但当此等契约严重扭曲了社会公认的价值理念时,需要外部权威力量及时恰度介入。在宅基地产权价值实现方式一节,首先阐述了宅基地产权限制政策的演变过程,推导出2018年后宅基地三权分置与农房使用权放活之必要性,借助宅基地“三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分析,建议通过宅基地使用权附条件入市,实现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产权价值的最大化。关于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研究,首先以翔实的数据论证了当前农用地产权价值实现状况,进而分析认为当前中国农村存在一定程度的产权价值攫取问题,建议构建尊重产权人意愿、集体积极参与、国家适度干预和社会广泛动员的农村契约秩序。第四章,论证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农村契约秩序具有自成一体的系统性特性,该系统的运作全部围绕契约铺开,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契约的履行与争议解决,共同构成了农村契约秩序系统的外在表征。本章通过对农村契约形式与内容的法律规制及实然状况分析,从法治化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与静态展现农村契约秩序的契约形式与内容不同,契约的履行和争议解决更多关照动态运作中的农村契约秩序。分析发现,当代中国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履行状况较好,土地流转合同履行状况不稳定,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履行状态欠佳。提升农村契约履约水平,有赖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章聚焦于公权机关对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所应发挥的作用,建议政府强化程序性服务与指导、法院建立裁判文书依申请公开制度、检察机关配合公益组织推动农村环境公益诉讼以及监察机关强化村干部监管。为稳定农村契约秩序,本章提议构建农村契约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以解决当前以与村民自治规约相伴的农村公共事务契约纠纷、村民自治规约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国家法律刺激下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工合同纠纷和农村家庭契约纠纷为主要类型的农村契约争议。所构建的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应科学定位及有效发挥现有解决方式的作用,司法机关在充分履责的基础上坚守底线,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机构回归为民服务定位,信访部门在发挥纽带职能的同时强化问责,各级调处机构在前线冲锋陷阵将矛盾消解于基层,而农村契约的缔约者自行解决纠纷,至少通过提高缔约能力、强化留痕观念减少纠纷,方为根本之策。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需要通过统一尺度、搭建平台,信息共享、引导到位,村为平台、各方辅助的方式协调互动,形成农村契约纠纷化解共同体。
王荣[9](2020)在《现代国家建构视野下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 ——以吉林省梨树县北老壕村为个案》文中认为村民自治起源于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是现代中国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历史上,乡村一直在国家控制体系中居于不可替代的地位,所谓天下未稳农村先稳,天下未乱农村先乱。怎么处理好国家与乡村的关系,是古今中外所有国家都要审慎应对的问题。当前,对村民自治而言,由于现实环境、历史条件的变化,这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当初的设计者们未能预料的新情况、新现象和新问题。对此,学界多从共时性的角度,对这项制度的现实困境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各自的解决方案。然而,村民自治从历史传统、孕育产生、发展嬗变到效能提升,自有其内在的发展逻辑和演进规律,这个逻辑与规律,又始终离不开国家的影响。因此,只有将历时性与共时性、宏观与微观结合起来,既立足村庄,又跳出村庄看自治,才能形成较为深刻、完整的认识。从现代国家建构理论来看,村民自治经历了一个由传统中国的“化国家为天下”转为近代以来的“化天下为国家”,继而在现代国家建构的框架下,随着“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建设进程而孕育、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国家”建设步伐加快,村民自治从最初的地方性探索开始,逐步具备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民主的制度要素,并形成了统一模式向全国推广。但是,具备了民主的制度要素,并不意味着就具备了相应的民主效能。相反,当前村民自治面临着效能不足的普遍困境,民主的实践机制不能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因此,必须对民主的制度要素与民主的实践机制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在自治单元、自治载体和自治形式等方面探索新模式、新方法和新路径,找出让制度要素真正落地生根、有效贯彻实施的方法和机制。
刘镇霆[10](2019)在《S省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成因及治理研究》文中提出贫困户“等靠要”现象是扶贫过程中出现的消极、负面的社会现象,是广大扶贫工作者所不愿看到的现象,偏离了扶贫政策设计的初衷。本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充分肯定当前扶贫政策和扶贫工作成效的同时,积极探索、深入研究该现象的形成原因和治理对策对提升扶贫效率、巩固脱贫成果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特别是在冲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当下,该研究显得尤为必要、势在必行。S省D乡在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贫困户“等靠要”现象逐渐产生并呈蔓延趋势,乡村干部对此反映强烈。一方面,D乡政府作为扶贫工作主体,在上级和贫困户的双重压力下,按照科层制和策略主义原则,实施着扶贫行为,对贫困户群体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着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作为扶贫工作客体,一些贫困户群体由于自身懒惰、不思进取、能力脆弱等诸多方面原因,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等帮扶、靠帮扶甚或主动索要和争抢帮扶,上演着各种各样的“等靠要”现象,而半熟人社会的乡村社会环境未能对这一现象形成有效制约。贫困户“等靠要”现象的产生不是孤立的,有其生成和发展的特定逻辑和存在基础,是政府行为、贫困户自身以及社会环境等共同作用的产物,是贫困户等人员理性选择的结果,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乡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现象。因此,要消除或减少贫困户“等靠要”现象,就要从优化政府工作机制、改进对贫困户帮扶方式、提高贫困户群众自身能力、建设乡村社会文明等方面入手,增强贫困户自身动力,激发斗志,树立信心,提升能力,最终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日子背后——农村税费改革前后调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日子背后——农村税费改革前后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1)《当代中国农业生产组织现代化研究》(第三章)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要旨 |
第一章 テキストの绍介 |
1.1 テキスト选択の背景 |
1.2 着者の绍介 |
1.3 テキストの内容绍介 |
1.4 テキストの特徴 |
第二章 机能的等価理论 |
第三章 机能的等価理论に基づく事例分析 |
3.1 机能的等価理论に基づく语汇の翻訳 |
3.2 机能的等価理论に基づく长文の翻訳 |
第四章 おわりに |
参考文献 |
附録Ⅰ:原文 |
附録Ⅱ:訳文 |
谢辞 |
(2)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研究 ——以昌吉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1.3.1 资料来源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 |
2.1.1 乡村绅士 |
2.1.2 传统乡贤 |
2.1.3 新乡贤 |
2.1.4 乡村治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治理理论 |
2.2.2 乡村现代化理论 |
2.3 分析框架 |
第三章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服务 |
3.1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服务的理论模型建构 |
3.1.1 开放式编码 |
3.1.2 主轴编码 |
3.1.3 选择性编码与理论模型建构 |
3.1.4 理论模型饱和度检验 |
3.2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服务的理论模型阐释 |
3.2.1 个人参与预备度:引致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内在条件 |
3.2.2 国家-社会-家庭支持:引致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外部条件 |
3.2.3 公共服务内卷化:引致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原因 |
3.2.4 协同优化服务供给:新乡贤改善公共服务的行动 |
3.2.5 多管齐下共保障:新乡贤发挥作用可持续和服务供给良性循环的策略 |
3.2.6 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新乡贤服务供给行为促成的结果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 |
4.1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理论模型建构 |
4.1.1 开放式编码 |
4.1.2 主轴编码 |
4.1.3 选择性编码与理论模型建构 |
4.1.4 理论模型饱和度检验 |
4.2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理论模型阐释 |
4.2.1 乡风失范: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原因 |
4.2.2 引领乡风民风: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内驱动力 |
4.2.3 乡村文化振兴: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外驱动力 |
4.2.4 文明乡风建设: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
4.2.5 乡风文明: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结果体现 |
4.2.6 鼓励嘉奖: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策略办法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民族事务治理 |
5.1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的理论模型建构 |
5.1.1 开放式编码 |
5.1.2 主轴编码 |
5.1.3 选择性编码与理论模型建构 |
5.1.4 理论模型饱和度检验 |
5.2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的理论模型阐释 |
5.2.1 民族共生共存:引致新乡贤参与民族事务治理的重要土壤 |
5.2.2 基层民族事务繁重: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突破口 |
5.2.3 维系族际社会: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动机 |
5.2.4 族际粘合: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 |
5.2.5 场域驱动: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外驱动力 |
5.2.6 民族团结进步:新乡贤参与民族事务治理的结果呈现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宗教事务治理 |
6.1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的理论模型建构 |
6.1.1 开放式编码 |
6.1.2 主轴编码 |
6.1.3 选择性编码与理论模型建构 |
6.1.4 理论模型饱和度检验 |
6.2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的理论模型阐释 |
6.2.1 宗教并存:引致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现实土壤 |
6.2.2 基层宗教事务复杂: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面临的现实选择 |
6.2.3 引导宗教适应社会需要:引致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动机 |
6.2.4 支持宗教中国化: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基本方式 |
6.2.5 宗教事务治理驱动: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客观需要 |
6.2.6 宗教关系和谐: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理想目标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西部民族地区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的理论启示 |
7.1 新乡贤参与和乡村公共服务现代化 |
7.2 新乡贤参与和乡风文明建设 |
7.3 新乡贤参与和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 |
7.4 新乡贤参与和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 |
7.5 新乡贤参与和乡村治理方式现代化 |
7.6 新乡贤和传统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概括 |
7.7 新乡贤和传统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角色的比较分析 |
7.8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创新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中国农业转型的动力机制研究 ——基于陇中李村农业结构变迁的田野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农业转型研究 |
1.3.2 中国的农业转型研究 |
1.3.3 农业转型的驱动力研究 |
1.3.4 中国农业转型的动力研究 |
1.3.5 农作物种植结构变迁的研究 |
1.3.6 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4.1 核心概念界定 |
1.4.2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2.1 研究方法 |
2.2 研究思路 |
2.2.1 数据获取 |
2.2.2 数据分析 |
2.3 “地方政府与农户”动态分析框架构建 |
2.3.1 农业结构专业化转型的外部动力:农业政策 |
2.3.2 农作结构专业化转型的内生动力:阶层分化 |
2.3.3 农业结构专业化转型的内外动力及运作机制 |
第三章 田野点概况 |
3.1 A区概况 |
3.2 A区农业生态与作物种植概况 |
3.2.1 A区农业生态环境 |
3.2.2 A区传统农作物种植 |
3.2.3 A区旱作农业耕作制度 |
3.3 研究的村庄 |
3.4 村庄家庭的生计策略与经济分化 |
3.5 样本农户的聚类分析 |
3.6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农业结构及经营主体的变迁与地方经验 |
4.1 中国的食物安全与农业结构 |
4.2 中国农业结构调整的演化路径及阶段特征 |
4.2.1 以粮为纲阶段(1978~1984) |
4.2.2 农业单一结构调整阶段(1985~1999) |
4.2.3 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阶段(2000~2014) |
4.2.4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阶段(2015~至今) |
4.3 中国农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意图 |
4.3.1 对粮食的关注贯穿于整个农业结构调整的变迁 |
4.3.2 增加农民收入始终是政策关注的焦点 |
4.3.3 居民膳食结构的改善得到回应 |
4.3.4 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得到强调 |
4.4 中国农业经营主体变迁的政策意图及其演变路径 |
4.4.1 中央一号文件的地位及作用 |
4.4.2 文本分析方法 |
4.4.3 农业经营主体的变迁过程 |
4.4.4 研究发现 |
4.4.5 农业经营主体关注点变迁的政策意图 |
4.5 田野点农业结构变迁 |
4.5.1 田野点农业结构的演变过程 |
4.5.2 三种不同的农业模式 |
4.6 小结 |
第五章 农业结构转型的外部动力:农业政策 |
5.1 农业政策影响农业结构演变的实现机制 |
5.1.1 农业政策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
5.1.2 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业经营主体 |
5.2 案例介绍 |
5.2.1 农业产业化背景描述 |
5.2.2 李村马铃薯“千亩”示范基地项目 |
5.3 成为一种治理现象的李村马铃薯产业 |
5.3.1 地方政府行为面临的结构约束 |
5.3.2 镇政府在马铃薯产业中的行政协调 |
5.3.3 村干部在马铃薯产业中的嵌入式表达 |
5.4 农户参与马铃薯示范项目的行动逻辑 |
5.4.1 家户制传统与生计策略选择 |
5.4.2 农户的理性顺从 |
5.5 小结 |
第六章 农业结构转型的内生动力:阶层分化 |
6.1 农业资本化转型的国际经验 |
6.2 农业资本化转型的地方经验:李村的芹菜种植 |
6.3 农业资本化转型的阶层动力 |
6.4 农业资本化转型的实现机制 |
6.4.1 作物繁荣的参与主体:芹菜种植农户 |
6.4.2 对土地的控制:土地流转 |
6.4.3 对劳动过程的控制:工资支付方式 |
6.5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7.1 经验语境下农业结构转型的动力机制 |
7.2 主要结论 |
7.3 讨论 |
7.3.1 农业的多功能性与公共价值 |
7.3.2 农地的商品化与安全网功能 |
7.3.3 小农的前景与农业现代化 |
7.3.4 村庄的活力与乡村振兴 |
7.4 小结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共生的政治:傣族传统村寨的权力与结构 ——基于传统时期西双版纳景洪傣寨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文献梳理 |
(一) 强制支配性的权力研究 |
(二) 隐蔽支配性的权力研究 |
(三) 反支配性的权力研究 |
(四) 无支配性的权力研究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思路与结构 |
四、关键概念 |
(一) “共生” |
(二) 权力与权力结构 |
(三) 乡村治理 |
五、研究方法 |
(一) 田野调查法 |
(二) 个案研究方法 |
(三) 文献研究法 |
六、个案选择与介绍 |
(一) 村寨的形成历史 |
(二) 村寨内的区划布局 |
第二章 共生缘起:共生空间与权力运行环境 |
一、自然环境 |
(一) 气候湿润,雨热充足 |
(二) 肥土谷地,宜种水稻 |
(三) 高山丛林,交通闭塞 |
二、资源环境 |
(一) 狩猎采集的限制性 |
(二) 山林资源的丰富性 |
(三) 烧荒火种的有限性 |
三、社会环境 |
(一) “召片领”:部落战争产生的政权 |
(二) “汉是父、缅是母”:夹缝中的傣族政治 |
(三) “分而治之、以夷制夷”:皇权的羁縻政策 |
四、小结 |
第三章 傣族村落:生产型权力的行使与社内治理秩序 |
一、生产权力体现:“来收去丢”的份地制度 |
(一) “纳曼”:份地分配与使用制度 |
(二) “熟荒三,生荒五”:旱地开垦与回收制度 |
(三) “纳很”:有限私地的占有规则 |
二、集体事务安排:共同负责制的劳力分配 |
(一) 生产环节与集体安排 |
(二) 劳动合作与互助帮工 |
(三) 劳力调动与劳动禁忌 |
三、生产单元塑造:家户虚化下的总体意识 |
(一) “摆夷搬家,不到三挑”:析分的家户积累 |
(二) “男女平等,亲属分享”:均分的继承制度 |
(三) “从妻居”:母系社会的底色 |
四、小结 |
第四章 傣王政权:安全型权力的主体与合法性维护 |
一、人身安全的保障与合法性形成 |
(一) “滚课”:政权的防卫体系 |
(二) “昆悍”:村寨的安全体系 |
(三) “勐法”:秩序的法律保障 |
二、经济安全的保证与共生性强化 |
(一) 水渠:灌溉系统建设 |
(二) “板闷”:看水人的使命 |
(三) “恩万”:水利纠纷的调处 |
三、精神安全的产生与归属感塑造 |
(一) 鬼怪:超自然世界的威胁 |
(二) “木都勐”:象征护卫的整合 |
四、小结 |
第五章 南传佛教:知识型权力的形成与整合性权威 |
一、村寨内在知识与原始权力主体 |
(一) 波占:传统村寨文化权威 |
(二) 叫魂:专有的巫术技能 |
(三) 拴线:传统的信仰仪式 |
二、知识型权力的整合与形成 |
(一) 并存:佛教对原始信仰的妥协 |
(二) 整合:佛教对村寨知识的吸收 |
(三) 嵌入:知识型权力的载体建设 |
三、知识型权力的行使与巩固 |
(一) 戒律:个人行为规训 |
(二) 傣文:知识传播垄断 |
(三) 僧阶:阶层提升渠道 |
四、小结 |
第六章 共生共治:权力的互动关系及运行逻辑 |
一、结构型权力间的支持关系 |
(一) 王法与“国教”:“政-教”间的支持关系 |
(二) 化缘与赕佛:“教-社”间的支持关系 |
(三) 征纳与黑召:“政-社”间的支持关系 |
二、结构型权力间的协作关系 |
(一) 官僚型头人:“政-社”间的吸纳共生关系 |
(二) 地祭与国家:“政-教”间的协作关系 |
(三) 节庆的生产:“教-社”间的互动关系 |
三、结构型权力间的制约关系 |
(一) 进洼与消遣经济:“教-社”间的约束作用 |
(二) 起义的潜在风险:“社-政”间的限制作用 |
(三) 升阶仪式政权化:“政-教”间的控制作用 |
四、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一、“共生政治”的内涵与特征 |
二、共生型权力的理论模型分析 |
(一) 共生的政治的形成要素 |
(二) 共生的权力形态的可能变体 |
三、权力共生理论的联系与变迁逻辑 |
(一) 民主改革后村寨政治的变迁 |
(二) 集体化时代村寨政治的变迁 |
(三) 承包责任制下村寨政治的变迁 |
(四) “共生政治”的嬗变轨迹与影响机制 |
四、“共生政治”的理论价值与研究意义 |
五、研究限度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 |
致谢 |
(6)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私人治理困境与公共性再造 ——基于浙江竹村与湖北河村基层治理实践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立论依据 |
1.1.1 研究问题的由来 |
1.2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1.2.1 选题的理论意义 |
1.2.2 选题的现实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村治中的国家-社会二元理论范式 |
1.3.2 村治中的实体论研究视角 |
1.3.3 分析范式转向:从实体论转向关系论 |
1.3.4 村治困境与村庄公共性的研究 |
1.4 篇章结构 |
1.5 研究方法与核心概念 |
1.5.1 个案访谈法 |
1.5.2 参与式观察法 |
1.5.3 核心概念 |
1.6 分析框架与研究思路 |
1.6.1 分析框架 |
1.6.2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村庄社会经济基础:浙西南部竹村与鄂东北部河村概述 |
2.1 浙西南部竹村概况 |
2.1.1 村庄区位与家计模式 |
2.1.2 村庄结构与户族类型 |
2.1.3 村治主体与班子结构 |
2.1.4 小结 |
2.2 鄂东北部河村概况 |
2.2.1 村庄区位与家计模式 |
2.2.2 村庄结构与户族类型 |
2.2.3 村治主体与班子结构 |
2.2.4 小结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乡镇政府的行动角色:两个乡镇不同的表达 |
3.1 行政压力向下传导与自利性表达:林乡政府的行为逻辑 |
3.1.1 水库移民的遗留问题 |
3.1.2 项目进村初期的“拉资跑项”、村级债务 |
3.1.3 从“跑”到“分”的自利性项目资金分配 |
3.1.4 运动式治理与村庄社会的接轨 |
3.1.5 “一票否决”的任免考核 |
3.2 治理现代化下的精细化、留痕化:泉镇政府的行为逻辑 |
3.2.1 早期结果考核的“计划生育”政策 |
3.2.2 治理现代化时期的运动式治理 |
3.2.3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过程考核 |
3.3 小结 |
第四章 村级组织的比较:被困的私人治理与公共性再造 |
4.1 多方被困的治理:浙西南部竹村的村级组织 |
4.1.1 从一项村庄公共品说起 |
4.1.2 私人治理的村干部寡头 |
4.1.3 无行动能力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
4.2 鄂东北部河村的村级组织:多元的治理主体 |
4.2.1 “五议两公开”公共性再造的场域 |
4.2.2 村治主体的“两个原则”与“四个特性” |
4.2.3 治理下沉与小组善治的村民小组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被动员群众的比较:私人治理与公共性激活的呈现 |
5.1 私人治理下的利益群体:浙江竹村的农民群众 |
5.1.1 嵌入在土地利益里的“硬”钉子户 |
5.1.2 两头游走的政治投机分子 |
5.1.3 村庄中的“软钉子”与牟利群众 |
5.2 激活公共性的治理群体:湖北河村的农民群众 |
5.2.1 在公共话语场域被磨“软”的钉子户 |
5.2.2 双向的村务反馈与村庄决策的普通村民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私人治理:对治理困境发生机制的解读 |
6.1 私人村治主体与配置性权威资源丧失 |
6.2 村庄治理空间与乡镇政府的管控逻辑、村治自主性 |
6.3 项目进村困境与项目争取和落地的私人治理 |
6.4 私人关系建构的村庄社会基础、公共生活与仪式活动 |
6.5 小结 |
第七章 公共性再造:一种“找回群众”的治理机制 |
7.1 制度动员:公共场域、精英吸纳、多元村治主体与治理身份 |
7.1.1 公共场域再造 |
7.1.2 精英吸纳逻辑 |
7.1.3 村治主体多元化 |
7.1.4 治理主体的多重身份 |
7.2 价值动员:“公心”评价体系、内生价值与自主参与 |
7.3 舆论动员:集体舆论对少数钉子户的压制 |
7.3.1 舆论动员 |
7.3.2 对钉子户的治理 |
7.4 小结 |
第八章 总结与讨论 |
8.1 村治逻辑核心机制:比较与归纳 |
8.1.1 两村乡镇政府的治理逻辑比较 |
8.1.2 两村村干部治理逻辑比较 |
8.1.3 两村村民小组治理比较 |
8.1.4 两村找回村内群众的逻辑比较 |
8.2 对找回群众理路的探讨 |
8.2.1 吸纳逻辑 |
8.2.2 消解逻辑 |
8.2.3 动员逻辑 |
8.3 从私人治理逻辑的发生机制视角对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探讨 |
8.3.1 制度权威衰落困境 |
8.3.2 治理资源缺乏困境 |
8.3.3 村庄利益分化困境 |
8.3.4 应对私人治理的思路 |
8.3.5 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探讨 |
8.3.6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
8.4 再造村庄治理公共性与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再探讨 |
8.4.1 农村基层治理的公共性内涵 |
8.4.2 制度公共性在不同层面的价值 |
8.4.3 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再探讨 |
8.5 研究不足与进一步讨论 |
参考文献 |
(7)新世纪文学中的“新工人”叙事研究(2000-201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新工人”:概念界定、建构与想象 |
(一)概念的界定:谁是“新工人”? |
(二)“新工人”文学的建构与想象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
(一)国内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选题依据、写作路线与方法 |
(一)选题依据 |
(二)写作路线与方法 |
注释 |
第一章 历史与现实:“新工人”的“前生今世” |
一、有关“新工人”的“发现”与诸种“话语”构建 |
(一)启蒙话语:“人的文学”与“平民文学” |
(二)革命话语:“左翼文学”与“人民文学” |
(三)底层话语:“新左翼”文学与“新人民性”文学 |
二、现当代文学视野中的“乡下人”进城 |
(一)现代性危机与“乡下人”进城叙事 |
(二)“生产性城市”与“招工进城” |
(三)“现代化想象”与“乡下人”进城叙事 |
三、当代文学史中“工人”的书写 |
(一)英雄的创业者与工人阶级的主体性叙事 |
(二)“改革者”遭遇“现实冲击”的工人书写 |
(三)“无名的底层”与“看不见的主体” |
注释 |
第二章 发现与转向:《那儿》的讨论与新世纪文学书写新变 |
一、现实背景:《那儿》与转型期中国社会 |
二、作为“事件”的文学——有关《那儿》讨论以及知识界转变 |
三、作为方法的《那儿》:社会转型期文学的位置 |
四、从《那儿》到《问苍茫》:阶级想象、新左翼话语实践与反思 |
注释 |
第三章 表述与再现:我们如何讲述“新工人”? |
一、“新工人”书写与作为方法的现实主义 |
(一)从“落地”到“生根”——现实主义文学在中国的“正反合” |
(二)“主义”之后“新工人”现实书写的“返场” |
(三)困境与可能:“新工人”书写如何现实主义? |
二、从代言到立言:我们如何讲述“新工人”? |
(一)观看“他者”之痛——代言者如何讲述“新工人” |
(二)反观自身之维——“新工人”如何表达自身? |
三、城乡书写与“新工人”空间想象 |
(一)城市“他者”的生存苦难 |
(二)身份认同危机与精神漂泊 |
(三)另类想象与返乡叙事的可能 |
注释 |
第四章 形式与类型:“新工人”诗歌、非虚构与影像表达 |
一、“新工人诗歌”与新世纪诗学的新趋向 |
(一)诗歌风景——作为问题与方法的“新工人诗歌” |
(二)美学原则——“新工人”何以“诗歌”? |
(三)文化反思——以“我的诗篇”为例 |
二、“新工人”非虚构写作的意义与局限 |
(一)何以“非虚构”——新工人“非虚构”写作的意义 |
(二)何是“非虚构”——新工人“非虚构”写作出场与生成 |
(三)如何“非虚构”——新工人“非虚构”写作叙事策略 |
(四)反思“非虚构”——新工人“非虚构”写作局限及新的可能 |
三、影像如何表达转型期的“新工人”与“老工人”形象? |
(一)“静物”与“流动”——厂区“空间”叙事 |
(二)“间离”与“互文”——工厂经验的“时间”书写 |
(三)“断裂”与“融合”——如何看待“老工人”与“新工人”? |
注释 |
结语:反思与重构:“新工人”书写的意义、困境与可能 |
一、“新工人”书写的价值与意义 |
(一)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 |
(二)理论意义与文学意义 |
二、“新工人”书写的困境与可能 |
(一)题材热与“类型化”写作困境 |
(二)苦难叙事与“现实感”缺乏 |
(三)理论建设不足与批评话语窘困 |
(四)重构一种新的文学——“新工人”文学建构的可能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农村秩序具有契约偏好 |
一、农村契约具有构造社会秩序的作用 |
二、诸多与农村契约相关的问题有待解决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的:推动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和法治化 |
二、研究内容: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和私人事务契约 |
第四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契约”及其与“合同”的异同 |
二、农村契约 |
三、农村契约秩序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 |
一、资源类合同 |
二、资产类合同 |
三、资金类合同 |
四、其他类合同 |
第二节 契约合意下的村民自治规约 |
一、延庆区村民自治规约的总体样态 |
二、村规民约 |
三、村民自治章程 |
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
第二章 北京市延庆区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一节 农户家庭承包及流转合同 |
一、农户家庭承包合同 |
二、土地流转合同 |
第二节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 |
一、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意愿强烈 |
二、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三节 农村家事契约 |
一、婚姻契约 |
二、分家协议 |
第三章 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产权价值 |
第一节 产权与农村契约秩序的关系 |
一、产权明晰是契约秩序形成的前提 |
二、产权具有相对性 |
三、实现产权价值是契约秩序的主要功能 |
第二节 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价值实现 |
一、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人及产权内容 |
二、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三节 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 |
一、家与户的关系 |
二、家庭结构 |
三、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四节 宅基地的产权限制及其价值实现 |
一、宅基地的产权限制政策 |
二、宅基地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五节 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与攫取 |
一、当前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状况 |
二、农用地的产权价值攫取 |
三、农用地产权价值最大化的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农村契约形式的规范化 |
一、立法对农村契约形式的规制 |
二、农村契约的实然形式 |
三、农村契约形式现存问题及解决方案 |
第二节 农村契约内容的法治化 |
一、立法对农村契约内容的规制 |
二、完善农村契约文本内容 |
三、农村契约内容的法治化问题及解决方案 |
第三节 以法治方式推动农村契约履行 |
一、农村契约履行状况 |
二、公权机关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应发挥的作用 |
第四节 农村契约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 |
一、农村契约纠纷的主要类型及发生原因 |
二、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9)现代国家建构视野下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 ——以吉林省梨树县北老壕村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意识与研究缘起 |
1.2 研究现状与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基本思路与文献基础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基本思路 |
1.3.3 文献基础 |
1.4 样本个案:村庄概况 |
第二章 化国家为天下:自治的传统与底色 |
2.1 化外之区:中华帝国的边缘 |
2.1.1 作为朝贡国的汉代“扶余国” |
2.1.2 作为羁縻州的唐代“渤海国” |
2.1.3 辽金元明清时期地方管理的加强 |
2.2 移民之地:多姓村庄的融铸 |
2.2.1 第一波移民浪潮:清初的招民放垦 |
2.2.2 第二波移民浪潮:乾嘉时期的禁关令与流民的“闯关东” |
2.2.3 第三波移民浪潮:清末的弛禁与民国的屯垦 |
2.2.4 北老壕多姓村庄的形成 |
2.3 关外之乡:熟人社会的形成 |
2.3.1 地缘关系与身份认同 |
2.3.2 亲属关系与社会网络 |
2.3.3 村庄习俗与乡民性格 |
第三章 化天下为国家:“民族—国家”视野下自治的试验 |
3.1 从清末到民国:近代地方自治的尝试 |
3.1.1 清末新政时的城镇乡自治 |
3.1.2 民国初期的地方自治 |
3.1.3 日据时期的殖民统治 |
3.2 社会主义改造:国家对乡村秩序的动员性整合 |
3.2.1 土地改革运动 |
3.2.2 农业合作化运动 |
3.2.3 基层等额选举 |
3.3 人民公社体制的成型:国家权力的全面渗透 |
3.3.1 “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 |
3.3.2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
3.3.3 “民主办社”的实施效果 |
第四章 民主的制度要素:“民主—国家”视野下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
4.1 体制的转型:乡村社会的秩序重构 |
4.1.1 人民公社体制废除时的社会失序 |
4.1.2 自生自发的村民自治 |
4.2 压力的转换:“海选第一村”的诞生背景 |
4.2.1 整党运动:“海选”的政治背景 |
4.2.2 基层矛盾:“海选”的内生动力 |
4.2.3 整顿干部:“海选”的直接动因 |
4.3 制度的转轨:“海选第一村”的正式诞生 |
4.3.1 “三不原则”的提出 |
4.3.2 “海选程序”的确定 |
4.3.3 从地方到全国:“海选”模式的推广 |
第五章 民主的实践机制:“民主—国家”视野下村民自治制度的困境 |
5.1 自治与他治:农业税时代“双重压力”下的村民自治 |
5.1.1 行政规制自治:村委会有限的公共财务权 |
5.1.2 行政预留空隙:村委会充分的矛盾调解权 |
5.1.3 行政指导自治:对农业生产的引导和管理 |
5.1.4 行政覆盖自治:农村计划生育的强制实施 |
5.2 无作为与不合作:后税费时代的村干部和村民 |
5.2.1 “村财乡管”和村庄财政空壳 |
5.2.2 村委会职能不全和村务管理不善 |
5.2.3 自治主体缺位和农户参与冷漠 |
5.3 不规范与低效能:当前村民自治制度运作的挑战 |
5.3.1 民主选举不规范 |
5.3.2 民主决策不充分 |
5.3.3 民主管理不理想 |
5.3.4 民主监督不到位 |
第六章 小结与展望 |
6.1 自治的单元:“大传统”还是“小传统” |
6.2 自治的载体:传统宗族组织还是现代合作组织 |
6.3 自治的主体:村干部还是村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S省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成因及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基于政府行为视角的研究 |
1.3.2 基于社会文化视角的研究 |
1.3.3 基于贫困群体视角的研究 |
1.4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对象及核心概念界定 |
1.5.1 贫困户 |
1.5.2 “等靠要” |
1.5.3 具有“等靠要”行为的贫困户认定 |
1.5.4 扶志、精神扶贫与贫困户“等靠要”现象治理的关系 |
1.6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6.1 理性选择理论 |
1.6.2 理性预期理论 |
2 S省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的精准扶贫背景 |
2.1 精准扶贫概述与扶贫资源的分类和属性 |
2.1.1 精准扶贫概述 |
2.1.2 扶贫资源的分类与属性 |
2.2 S省D乡基本情况 |
2.2.1 D乡概况 |
2.2.2 D乡经济发展情况 |
2.3 S省D乡扶贫工作概况 |
2.3.1 D乡贫困基本情况 |
2.3.2 S省扶贫政策简介及D乡扶贫主要内容 |
2.3.3 A区及D乡精准扶贫政策执行过程概述 |
3 S省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及典型案例 |
3.1 贫困户“等靠要”现象的基本内涵 |
3.1.1 贫困户“等靠要”现象的特点 |
3.1.2 贫困户“等靠要”现象的属性 |
3.1.3 贫困户“等靠要”现象的类型 |
3.2 S省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的基本情况 |
3.2.1 农村税费改革前后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的情况 |
3.2.2 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的现状 |
3.3 S省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的负面影响 |
3.4 S省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典型案例 |
3.4.1 案例一:隐瞒收入只为获取低保 |
3.4.2 案例二:为了面子的上访 |
3.4.3 案例三:懒汉的好日子 |
4 S省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形成原因分析 |
4.1 政府行为方面原因分析 |
4.1.1 该现象是D乡政府重物质扶贫轻精神扶贫的结果 |
4.1.2 该现象是D乡政府策略性执行扶贫政策的结果 |
4.1.3 该现象是D乡政府精准扶贫不精准的结果 |
4.2 贫困户自身方面原因分析 |
4.2.1 该现象是贫困户实施趋利避害理性选择的结果 |
4.2.2 该现象是贫困户自身能力不足催生的结果 |
4.3 社会环境方面原因分析 |
5 S省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的治理对策 |
5.1 优化基层政府内部扶贫工作机制 |
5.1.1 重视和加强扶贫扶志工作 |
5.1.2 完善扶贫考核和检查方式 |
5.1.3 减轻基层政府压力负担 |
5.2 改进对贫困户群体扶贫工作方式 |
5.2.1 加强教育宣传,用好激励与惩戒措施 |
5.2.2 提高贫困群众脱贫参与度 |
5.2.3 优化对贫困户帮扶方式 |
5.2.4 推进贫困户群体能力建设 |
5.3 加强农村经济、文化和党的建设 |
5.3.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整体富裕水平 |
5.3.2 加大先进理念和优秀文化的供给力度 |
5.3.3 强化基层党建和人才引领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四、日子背后——农村税费改革前后调查(论文参考文献)
- [1]《当代中国农业生产组织现代化研究》(第三章)翻译实践报告[D]. 宋悦.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2]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研究 ——以昌吉市为例[D]. 王杰. 兰州大学, 2021(09)
- [3]当代中国农业政策变迁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的话语分析[D]. 李青.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4]中国农业转型的动力机制研究 ——基于陇中李村农业结构变迁的田野考察[D]. 郭鹏鹏. 兰州大学, 2021(12)
- [5]共生的政治:傣族传统村寨的权力与结构 ——基于传统时期西双版纳景洪傣寨的调查[D]. 李博阳.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6]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私人治理困境与公共性再造 ——基于浙江竹村与湖北河村基层治理实践的比较研究[D]. 梁琦.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3)
- [7]新世纪文学中的“新工人”叙事研究(2000-2016)[D]. 车志远.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02)
- [8]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D]. 李树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9]现代国家建构视野下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 ——以吉林省梨树县北老壕村为个案[D]. 王荣.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10]S省D乡贫困户“等靠要”现象成因及治理研究[D]. 刘镇霆. 贵州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