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电子商务的税收及其征管模式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张斌,袁东明[1](2019)在《迈向数字时代的国家税收转型》文中认为数字化转型正在重新塑造一国内部和国际利益分配格局,对以工业经济为基础的现行税制体系及国际税收规则产生了革命性挑战。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着迈向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制度转型、深化全球税收制度与征管协调等重大任务。与此同时,数字技术也为税务机关提供了崭新的涉税?
何浩铭[2](2019)在《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1世纪以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成为全球共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整合,以“互联网+”为主的经济模式已进入新的阶段。其中,“互联网+商业”的出现使得电子商务成为数字经济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之一。近年来,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并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而基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产生的C2C电子商务模式也逐渐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90065亿元,同比增长23.9%,其中C2C电子商务占比37.2%。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总会面临机遇和挑战两方面C2C电子商务亦不例外:在促进市场经济的同时,其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缺失也对我国财政收入及市场秩序产生了不利影响。据中央财经大学预测,2018年C2C电子商务少缴纳税款已超过1000亿元,这严重违背了以税收公平为基石的税法原意,由此,如何对其进行税收征管成为经济法学界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仍缺失健全的法律制度对C2C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导致税务部门在实际征管工作中陷入被动和困境。因此,健全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不仅可以解决税款征收的实践问题,还能维护市场秩序的良性运行。论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C2C电子商务及应税分析。通过对C2C电子商务进行概念界定出发,然后对我国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概况及C2C电子商务发展概况做定量阐述,得出健全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背景,最后从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多视角着手进行C2C电子商务应税分析,主要包括征税必要性分析和征税可行性分析。第二部分是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及成因。通过从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着手,剖析得出现阶段我国税务部门在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工作中所实际面临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推导出对应问题的成因。第三部分是域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及借鉴。通过介绍具有代表性的国际组织及相关国家对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研究及立法实践得出域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借鉴以健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第四部分是健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措施建议。针对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所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基于域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及借鉴,本文以《电子商务法》颁布实施为立法背景,以参与主体角色定位为理论指导,从税收原则适用、税收要素确定、税收优惠厘定、税收手段改进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据此得出健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措施及建议。
侯斌[3](2018)在《物联网条件下税收征管模式创新研究 ——以石油化工行业为例》文中提出税收征管模式是税收征管过程中,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组织机构、税收征管形式和税收征管方法等方面所采取的规范形式和结合方式,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模式是实现税制目标的关键因素。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涉及税收的事物越来越复杂多变,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日益呈现出效率低下,无法高效的实现税制目标。本文主要分析了现行税收征管模式所存在的问题,效率不高的原因,以及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改革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利用最新的物联网技术,对税收征管模式进行创新,以提高税收征管模式的效率,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科技化、高效化、现代化的目标。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发现了物联网技术在信息收集、信息传输与信息分析等方面有着非常高效率的表现,而通过对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研究,发现其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无法掌握纳税人的信息。因此对涉税信息的全面掌握,是税务部门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解决方法。本文针对这一情况,对税收征管模式进行了理论创新,在物联网条件下,对税收征管模式的组织机构、征管形式及征管方法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变。本文研究发现,在物联网技术发展到一定基础的条件下,对现有的生产设备进行物联网技术的改造,使实体物品的涉税流程转变为虚拟网络中的数据。物联网条件下税收征管模式的创新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与适用性,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税收征管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税务机关可以最大程度的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并对纳税人进行更完善的服务。在完成税制目标的基础上,使征纳双方的关系更加和谐,为国家制定新型的税收征管模式提供了发展方向。
伍彬[4](2018)在《“新常态”视域下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机制的完善》文中研究表明进入"新常态"以来,电子商务成为助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2015年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中首次将电子商务纳入税收征管的法律规范中来,但由于仍有许多缺陷,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机制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在分析了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现状及其制约因素的基础上,试着提出一些有助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机制的举措。
邵俊杰[5](2018)在《新办小微企业税收征管模式探索 ——以奉贤区税务局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引导下,新办小微企业的数量持续不断增长。与此同时,越来越多新办小微企业的税收违法案件被查处。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在原本人力资源就紧张的情况下,如何能够做好税收征管、提前进行风险防范、克服“人少户多”的矛盾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为了提高新办小微企业的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税成本、提供针对性地纳税服务以及有效控制税收违法案件,本文以税收成本理论、风险管理理论以及流程再造理论作为理论基础,通过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调查问卷法以及比较研究法,以奉贤区税务局新办小微企业征管模式为例,通过宏观征管数据以及调查问卷数据的挖掘,对该模式有效性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最后本文从完善税收法律法规顶层设计、强化纳税遵从管理建设以及健全税收支持保障体系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路径,为全国税务机关在现有的条件下管好新办小微企业提供新思路。但由于上海特殊的国地税合署办公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的适用性会有一定的限制。
张越[6](2017)在《大数据背景下创新与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阶段,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持续快速推进,税务数据的收集以及应用是当下税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大数据背景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在税务工作具有很多优势,大数据的高效性、预测性、透明化都给税收征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机遇与挑战。大数据对我国现阶段的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在国民纳税意识还不够强烈的情况下,大数据的宣传模式是排山倒海似的,全方面多角度的普及纳税知识和纳税渠道。就此不仅介绍了我国税收征管的发展历史,并且就大数据对税收征管模式作出详细的分析,大数据改变的是现阶段的税收征管模式,并将深刻影响着未来的税收征管模式。案例分析从大数据对武汉地税局的影响角度出发,大数据应用前后从量化的数据角度出发,可以看出大数据对武汉地税局的影响是巨大的。据此看到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模式改革迫在眉睫。最后提出创新与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意见,提出的意见也是比较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大数据技术的研究意义重大,大数据技术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完善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并成为新税收征管模式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大数据对于解决税收征管中碰到的问题具有独到的优势,对于税收信息不对称、加强税收评估税收风险管理、优化税收法律、提高税收服务方面都有优势。税务部门应该以大数据技术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尽快实现“管数制”的税收征管模式。
康伟超[7](2012)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流转税征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电子商务在全球迅猛发展,现行的流转税税制以及征管体系客观上已经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商务形式,电子商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税收流失,从而需要完善现行的流转税税制和征管体系。由于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商务具有全球性、虚拟性、隐秘性等特征,本文从流转税税收要素、流转税各税种、流转税征管三个角度分析了电子商务对我国现行流转税税制影响。提出了电子商务流转税征管模式设计需要遵循的总体原则,即遵循税收中性原则、税收效率原则、以现行税制为基础原则和国家税收主权原则。在以上模式设计总体原则框架下,本文设计了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流转税征管模式,关键技术在于成立一个电子商务中心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监管和实行电子商务税款自动代扣代缴制度。同时,本文还设计了与电子商务流转税征管模式相配套的电子商务流转税票证业务流程和电子商务流转税税务稽查方案,从而构成了一套完整的应对电子商务冲击的流转税征管体系。最后,对设计的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流转税征管体系的配套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完善现行法律规定、完善现行流转税征管体制、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和加强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相关研究文献大都集中在电子商务是否征税的问题上,关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研究存在严重的不足,针对此问题,本文的研究重点主要放在应对电子商务冲击的流转税税收征管体系设计上。本文设计的电子商务流转税征管模式是以现行征管模式为基础,通过控制网上交易中“资金流”来实现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进行监控,同时明确电子商务流转税税款在交易时由网上银行进行代扣代缴,以此来应对电子商务这种新型商务形式对我国现行流转税征管体系的影响。然而,限于笔者的学识水平和实际经验,本文对电子商务流转税征管体系只是做了初步的探讨,大量的深入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开展。
彭玉龙[8](2012)在《电子商务税源联动法律机制研究》文中指出近几年来,网络的普及使得我国网民数量不断攀升,电子商务也早已不是资金雄厚、大规模企业的专利之所在,而是融入了普通群众的工作、生活以及娱乐等各个领域。当我们遇到问题时,已经不再直接问老师、翻书本,而是向百度或雅虎求助;当我们外出时,地图的作用早已大大减弱,网络自会为我们提供详细的出行路线以及住宿方案;网上购物特别是团购的兴起也吸引了许多人的眼球,极大地催涨了快递公司的业务量;实体书店更是快被电子书籍、网上书城挤出市场。阿里巴巴研究中心发布的《2011年度网商发展研究报告》显示,去年国内电子商务交易额占GDP的比重突破10%,达到12.1%,而根据“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12万亿元,占中国GDP的20%。如果说之前我们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活动的“不闻不问和纵容”是一种鼓励和扶持,那么在电子商务已经蓬勃发展和壮大的今天,对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在一方面可以实现网络交易和实体交易市场的均衡发展,实现税收公平,另一方面则可以防止税源流失,充实国库,增强我国的财政收支能力。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已经势在必行。然而,电子商务的数字化、信息化以及无纸化等特点使得税务机关很难全面准确地掌握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由此带来的信息不对称往往会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偷税、漏税大开便利之门,可以预计,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风险以及税收征管的难度也必将远远高于传统交易。而目前正在探索过程中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刚好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些难题。本文在对国内外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经验借鉴基础上,首先从服务性政府的角度将“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电子商务税源联动的理念,并坚持电子商务统筹协调、资源共享以及简便高效三原则;其次,从宪法、基本法以及其他配套法规政策等层面对税源联动法律制度进行了相应的构建和完善;再次,在基本理念和原则的指导下搭建了一个电子商务税源联动平台,并对税务机关、工商行政部门、银行、CA认证中心、海关等联动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设想,初步建立起税源联动管理体系;最后,从电子商务税源联动平台的安全维护、复合型税务人才的培养、联动工作的督查考核以及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四个方面建立电子商务税源联动长效发展机制。由此环环相扣,期待构建起来的电子商务税源联动法律机制,在不久的将来能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贡献出绵薄之力。
曹海生[9](2012)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相关税收问题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2011年7月,武汉国税局对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79万元,再一次引发电子商务税收热议。电子商务要不要征税,应该怎样征税?这些问题引起了理论界和广大网络交易者的重大关注。一方面,传统商务税收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征纳税双方信息不对称、纳税不遵从普遍存在、税收征管效率低成本高、税收稽查力量薄弱等老大难问题被电子商务全盘继承,另一方面,随着电子商务小额交易、异地交易及无形产品交易比例的提高,税源监控和税收管辖权的实现也越来越困难,使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挑战日趋严重。因此,研究电子商务背景下的税收征管新特点、新问题、新方法,建立既适应对电子商务管理的需求又能对传统商务遗留问题进行很好解决的税收征管体系,对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乃至维护国家税收权益,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在对电子商务涉税特点、税收征管基础研究和现有电子商务税收方案及对策的大量文献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的分析,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找出了造成现行税收征管体系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能力不足的原因;提出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的总体模型;研究了电子对账、电子发票、电子资金流监控和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分配4项核心功能的实现方案。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对电子商务涉税特点进行了归纳,总结了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带来的5项挑战与1项机遇;澄清了对电子商务涉税观点的认识误区,提出已有文献所指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不能都归因于电子商务本身,而应将它们分为继承性、放大性和特有性3类,分别研究、区别对待;回顾和评价了传统税收征管中的纳税遵从研究成果和税收管辖权理论;介绍和评价了各方提出的电子商务税收方案及对策。2)从税收征管的流程出发,建立了税收征管力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现行税收征管体系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能力进行了全面的评价。发现传统税收征管体系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力严重不足,综合税收征管完美度仅为43.93%,及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运用改进鱼骨图对薄弱环节进行分析,发现造成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力不足的18个原因。通过计算不同原因对税收征管力不足造成的影响,发现继承性问题(如“信息化程度低”)的影响度最高,达50.41%,说明传统商务中的老问题依然是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最大威胁;策略性原因(如“缺乏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的影响度排名第2,达28.53%,说明近三成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力损失可以通过转变观念、澄清思想、改变征管策略挽回;电子商务特性(如“无店铺经营”)的影响度排名第3,达17.68%;放大性问题(如“面向个人销售、异地销售监管难”)的影响度排名最末,仅为3.39%。3)以系统化、科学化、信息化为指导思想,建立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总体模型。将模型中的系统要素分为功能要素和支撑要素,功能要素又分为按税收征管流程展开的8项环节要素和用于提升环节要素的10项手段要素,对各要素的功能、地位及要素间的相互作用进行了规定。将系统功能的实现层次分为奠基层、科学层、智能层三层,并明确了以位于科学层的电子对账、电子发票、电子资金流监控和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分配为本文要研究的核心功能。4)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我国税收征管中最重要的税源监控手段——“以票控税”进行了加强。通过对“以票控税”管理流程的分析,阐明了“以票控税”的原理,提出了对“以票控税”威胁最大的三种不遵从行为分别是不开票、假发票、阴阳票。并就传统手工发票、税控打印发票、电子发票对这三种威胁的抵抗力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得出了传统手工发票对这三种威胁基本无抵抗能力、税控打印发票的抵抗力略有提升和电子发票具有较完善的抵抗力的结论。然后,用税收制约链原理对传统税收征管中“以票控税”为何仍能奏效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归纳出税种制约链、凭证制约链和企业内控制约链这三种税收制约链的表现形式。根据税收制约链中的凭证制约链原理,设计了对假发票、阴阳票具有绝大威慑力的电子对账机制。分析了电子对账的原理,提出了如何发现发票信息不符的三条判别原则;对电子对账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设计,对纳税企业因配合电子对账而产生的遵从成本给予了考虑,并根据不同企业的支出凭证数量和以往纳税表现,分别提供三种方案,以实现买方录入支出凭证。提出了Ⅰ型(嵌入型)、Ⅱ型(非嵌入型)两种电子发票方案及Ⅱ型(非嵌入型)电子发票快速通道服务模式,以分别应用于嵌入和不嵌入税务发票功能的电子商务系统;并对发票的信息防伪机制和查询验真方法进行了设计。5)探讨了利用电子资金流监控加强税源掌握的方法。为弥补“以票控税”无法克制不开票经营的缺点,论文提出从资金流监控税源的思想。构建了由现金监控和账户监控组成的电子资金流监控模型,提出了由银行、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公安、工商、税局等多单位联合建立电子资金流监控网络、高效共享信息以加强税收管理和反腐反黑的思路。将共享信息按信息的私密程度和共享需求分为三个层次,对内部数据、低频跨系统共享数据、高频跨系统共享数据分别规定了储存位置和访问机制。设计了账户交易分类登记、查询制,以实现对涉税资金流的高效监控。设计了法定监控机关内部权限管理机、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保护机制,以实现资金流监控和保护个人隐私、企业商业机密的统一。设计了一种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支付平台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自动计税和扣税的机制。首先,对传统商务和电子商务中税源的发现方式进行比较,说明电子商务的纳税人必须依靠电子商务平台来统计。然后,设计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自动计税和扣税的流程,对交易中使用Ⅰ型(嵌入型)电子发票、Ⅱ型电子发票和Ⅱ型(非嵌入型)电子发票快速通道的情况,分别提供了处理办法。6)论文还对电子商务税收管辖的分配机制和实现原理进行了研究。用“双岛模型”论证了对电子商务税收管辖制度进行变革的必要性:提出了对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标准和推断方法;提出了对常设机构消失造成税基侵蚀的对策和实现方案;并从“有能力收税”的角度,设计了“管人”、“管物”、“管钱”三种不同税收把柄的使用方式和施行顺序。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建立了基于税收征管流程分析的税收征管力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发现了当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和薄弱环节成因。2)以系统化、科学化、信息化为指导思想,构建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总体模型,为完善和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实现方法。3)提出了位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科学层的电子对账、电子发票、电子资金流监控和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分配4项核心功能的工作原理和解决方案。
出昆平[10](2011)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电子商务作为社会经济一种重要的新的活动方式,给税收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本文在系统分析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模式及税源监控、纳税服务方面的深刻影响基础上,积极借鉴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主张,推广运用我国己成功试行的电子发票和电子商务工商登记管理经验,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基础对策提出了前瞻性的建议。构建一套新型的、具有实践操作意义的、能有效监管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模式。本文的内容共分六个部分:1.绪论。介绍研究的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的、内容和方法等。2.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其税收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过十四年(1997-2011)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规模已实现飞速增长,由此导致因电子商务造成的税收流失越来越大。本部分还借用“破窗”理论,从税制优化的不同角度阐述了对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的必要性;从当前的内外部环境论述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可行性。3.深入分析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征管问题。从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入手,分析传统税收征管模式及手段对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的极度不适应和各种障碍。4.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的国际比较和借鉴。本部分采用比较分析法分析了亚欧美国家和国际组织应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的解决方案,总结值得借鉴之处。5.提出我国当前应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对策。参酌前人的见解,结合国情实际,就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一套颇具实践操作性的措施。从对电子商务开征的税种,到针对税务机关日常业务的主要工作流程,将理论探讨成果转化为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税种的征收制度,以及建立电子商务网络综合治税平台,制定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启用电子商务交易专用发票,完善电子申报,开发电子征税软件,建立电子稽查制度,实行电子商务税收“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构建现代纳税服务体系等。6.结论。总结本文研究结果。
二、基于电子商务的税收及其征管模式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基于电子商务的税收及其征管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迈向数字时代的国家税收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数字技术应用冲击了现行税制和国际税收规则的基础 |
我国推进税制数字化转型的主要工作 |
进一步推进我国税制转型的建议 |
(2)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C2C电子商务及应税分析 |
(一)C2C电子商务的概述 |
(二)C2C电子商务的应税分析 |
二、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及成因 |
(一)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剖析 |
(二)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成因 |
三、域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及借鉴 |
(一)国际组织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 |
(二)相关国家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 |
(三)域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经验的借鉴 |
四、健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措施建议 |
(一)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税收原则适用 |
(二)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税收要素确定 |
(三)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税收优惠厘定 |
(四)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税收程序改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物联网条件下税收征管模式创新研究 ——以石油化工行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及研究 |
2.1.1 税收征管模式 |
2.1.2 税收信息管理 |
2.1.3 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
2.1.4 石油化工行业税收征管 |
2.2 税收信息化与税收征管 |
2.3 物联网与税收征管 |
2.4 小结 |
第3章 物联网条件下税收征管模式设计 |
3.1 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1 税收征纳信息不对称 |
3.1.2 税务部门管理问题及原因 |
3.1.3 税收征纳信息不对称的原因 |
3.2 物联网对税收征管模式的影响 |
3.3 物联网条件下税收征管模式具体设想 |
3.3.1 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机构设计 |
3.3.2 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征管形式设计 |
3.3.3 新型征管模式的征管方法设计 |
3.4 物联网条件下税收征管模式创新的配套要求 |
3.4.1 税务部门征管思想的转变 |
3.4.2 税务部门内部机构的重组 |
3.4.3 第三方机构监督的介入 |
3.4.4 专业化税收队伍的建设 |
第4章 物联网条件下石油化工行业税收征管模式实例设计 |
4.1 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物联网建设概括 |
4.2 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税收征管现状分析 |
4.2.1 上游生产炼化行业 |
4.2.2 中游运输行业 |
4.2.3 下游加油站销售行业 |
4.2.4 小结 |
4.3 物联网条件下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税收征管模式具体流程 |
4.3.1 石油化工行业税收数据收集 |
4.3.2 石油化工行业税收数据分析 |
4.3.3 石油化工行业税收服务 |
4.3.4 石油化工行业税收征管模式配套措施 |
4.3.5 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新常态”视域下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机制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现阶段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现状 |
(一) 电子商务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缺失 |
(二) 电子商务税收征信系统不健全 |
(三) 电子商务税收信用奖惩机制不完善 |
(四) 电子商务税收流失严重 |
二、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面临的制约因素 |
(一) 电子商务税务登记适用难度大 |
(二) 电子商务交易凭证管理混乱 |
(三) 电子商务税务检查实施困难 |
三、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理机制 |
(一) 对电子商务进行专门的税务登记 |
(二) 放活电子商务税收缴纳模式 |
(三) 加强电子商务税务检查 |
(四) 建设电子商务税收人才队伍 |
(五) 构筑电子商务税收信用体系 |
(5)新办小微企业税收征管模式探索 ——以奉贤区税务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第三节 论文的内容及框架 |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
二、论文的总体框架 |
三、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
第二章 新办小微企业税收征管模式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新办小微企业和税收征管模式的概念 |
一、新办小微企业的概念 |
二、税收征管模式的概念 |
三、新办小微企业税收征管模式与大中型企业的区别 |
第二节 新办小微企业税收征管模式的基础理论 |
一、税收成本理论 |
二、风险管理理论 |
三、流程再造理论 |
第三节 基础理论在本研究中的作用 |
一、税收成本理论在本研究中的作用 |
二、风险管理理论在本研究中的作用 |
三、流程再造理论在本研究中的作用 |
第三章 新办小微企业税收征管模式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新办小微企业税收征管模式产生的背景 |
一、历次征管改革的路径回顾 |
二、历次征管改革的经验总结 |
三、新办小微企业征管模式的产生 |
第二节 新办小微企业税收征管模式的奉贤区案例 |
一、奉贤区新办小微企业征管模式介绍 |
二、奉贤区新办小微企业征管模式成效分析 |
三、奉贤区新办小微企业征管模式典型性及可推广性分析 |
第三节 新办小微企业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一、新办小微企业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
二、对存在问题的分析 |
第四章 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的现行征管模式 |
一、税收立法 |
二、管理理念 |
三、机构设置 |
四、征管手段 |
第二节 征管模式的国际借鉴 |
一、税收立法的国际借鉴 |
二、机构设置的国际借鉴 |
三、征管手段的国际借鉴 |
第五章 深化新办小微企业征管模式改革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顶层设计 |
一、加快税收征管法的修订 |
二、合理调整涉税业务流程 |
三、适时推进税务机构改革 |
四、厘清税务干部权责边界 |
第二节 强化税收遵从管理建设 |
一、建设整体纳税服务格局 |
二、建设闭环执法工作格局 |
第三节 健全税收支持保障体系 |
一、建设强大的信息系统 |
二、建设充沛的人力资源池 |
三、建设完备的后勤保障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大数据背景下创新与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及思路 |
1.3 理论介绍与文献综述 |
1.3.1 税收征管理论介绍 |
1.3.2 大数据相关理论介绍 |
1.3.3 大数据的特征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之处 |
1.5.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5.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我国税收征管的发展历程及大数据的影响 |
2.1 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发展历程 |
2.2 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碰到的问题 |
2.3 现阶段我国税收征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2.4 大数据对创新与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带来的机遇 |
2.5 大数据对创新与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带来的挑战 |
第3章 案例分析 |
3.1 武汉市地税局税源监控情况—依据2012年数据 |
3.1.1“抓大”,对重点税源实施集中专业化管理 |
3.1.2“控中”,对一般税源实施精细化管理 |
3.1.3“管小”,对零散税源实施协税护税管理 |
3.2 武汉市地税局税源管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
3.2.1 武汉市地税局税源管理取得的成绩 |
3.2.2 武汉市地税局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
3.3 大数据背景下,武汉市地税局税源监控情况 |
第4章 借鉴国外先进的大数据技术 |
4.1 美国大数据技术的综合应用 |
4.2 德国大数据技术的综合应用 |
第5章 提出创新与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建议 |
5.1 强化大数据技术的应用 |
5.2 简化税收征管中繁琐流程 |
5.3 推进税务机构改革 |
5.4 优化法律法规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7)电子商务环境下流转税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与评价 |
1.2.1 国外相关政策综述 |
1.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4 可能创新与不足 |
2 电子商务理论概述及发展现状 |
2.1 电子商务理论概述 |
2.1.1 电子商务概念 |
2.1.2 电子商务特征 |
2.1.3 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 |
2.2 我国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环境和发展状况 |
3 电子商务对现行流转税体系的影响 |
3.1 电子商务对流转税税收要素的影响 |
3.1.1 税收主体难以确定 |
3.1.2 征税对象难以确定 |
3.1.3 对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的影响 |
3.1.4 对纳税时间的影响 |
3.2 电子商务对流转税各主要税种的影响 |
3.2.1 对增值税的影响 |
3.2.2 对营业税的影响 |
3.2.3 对关税的影响 |
3.2.4 对消费税的影响 |
3.3 电子商务对流转税税收征管的影响 |
3.3.1 对税务登记的影响 |
3.3.2 对票证管理的影响 |
3.3.3 对纳税征收的影响 |
3.3.4 对税务稽查的影响 |
3.3.5 难以避免国际税收转移 |
4 电子商务环境下流转税征管体系设计 |
4.1 电子商务流转税征管模式设计 |
4.1.1 电子商务流转税征管模式设计总体原则 |
4.1.2 电子商务流转税征管模式设计 |
4.2 电子商务流转税票证业务流程 |
4.3 电子商务流转税税务稽查设计 |
4.4 淘宝商城税收征管个案 |
5 电子商务环境下流转税征管体系配套措施 |
5.1 完善相关征管法律规定 |
5.2 完善现行流转税征竹体制 |
5.2.1 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登记制度 |
5.2.2 实行电子发票制度 |
5.2.3 建立第三方代扣代缴制度 |
5.2.4 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协助制度 |
5.3 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索质 |
5.4 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国际协调合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电子商务税源联动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文件综述 |
(三) 研究方法和结构框架 |
一、 电子商务税源联动阐述 |
(一) 电子商务概况 |
(二) 电子商务税源联动 |
二、 电子商务税源联动机制引入的必要性 |
(一) 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的需要 |
(二) 解决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难题的需要 |
三、 国内外税源联动机制的经验借鉴 |
(一) 国际上税源监控多部门合作 |
(二) 税源联动在国内国、地税局的试点经验 |
四、 电子商务税源联动法律机制的构建 |
(一) 电子商务税源联动法律理念和原则 |
1. 坚持“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 |
2. 统筹协调原则 |
3. 资源共享原则 |
4. 简便高效原则 |
(二) 电子商务税源联动法律制度的构建 |
(三) 电子商务税源联动管理体系的建立 |
1. 电子商务税源联动平台的搭建 |
2. 电子商务税源联动各方的权利义务 |
(四) 电子商务税源联动管理机制长效发展配套措施 |
1. 电子商务税源联动平台的安全维护 |
2. 重视复合型税务人才的培养 |
3.加强电子商务税源联动工作的督查考核 |
4. 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权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2 本文的主要内容与结构 |
2 文献综述 |
2.1 电子商务涉税特点 |
2.1.1 无店铺经营:纳税登记效力减弱 |
2.1.2 零售比例提高:税源更易隐瞒 |
2.1.3 交易环节分散:税收管辖权冲突加剧 |
2.1.4 支付电子化:资金流监控缺位 |
2.1.5 产品无形化:适用税种不明 |
2.1.6 信息化:全面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机遇 |
2.1.7 电子商务涉税观点的误区 |
2.2 传统税收征管研究基础 |
2.2.1 税收管理基本原则 |
2.2.2 纳税遵从 |
2.2.3 税收管辖权分配原则 |
2.3 电子商务税收方案和对策 |
2.3.1 免税方案 |
2.3.2 比特税方案 |
2.3.3 托宾税方案 |
2.3.4 预提税方案 |
2.3.5 公认的电子商务税收原则 |
2.3.6 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对策 |
本章小结 |
3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及薄弱环节分析 |
3.1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3.1.1 现行税收征管方式 |
3.1.2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3.1.3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复杂性 |
3.2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力评价 |
3.2.1 税收征管力定义 |
3.2.2 税收征管力评价指标 |
3.2.3 税收征管力评价模型 |
3.2.4 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力的评价结果 |
3.3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分析 |
本章小结 |
4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总体建模 |
4.1 建模目标和建模指导思想 |
4.1.1 系统建模目标 |
4.1.2 系统建模指导思想 |
4.2 系统总体建模 |
4.2.1 系统组成、结构与功能 |
4.2.2 系统要素间的相互关系 |
4.2.3 系统功能实现层次 |
本章小结 |
5 电子对账与电子发票方案设计 |
5.1 “以票控税”机理分析 |
5.1.1 税收获取路线 |
5.1.2 税源监控层次 |
5.1.3 “以票控税”的原理 |
5.1.4 三种发票的控税效力比较 |
5.1.5 税收制约链原理 |
5.2 电子对账原理与实现方法 |
5.2.1 电子对账原理 |
5.2.2 电子对账实施方法 |
5.3 电子发票方案设计 |
5.3.1 Ⅰ型(嵌入型)电子发票 |
5.3.2 Ⅱ型(非嵌入型)电子发票 |
5.3.3 电子发票验真 |
本章小结 |
6 电子资金流监控方案设计 |
6.1 “以票控税”的不足和弥补 |
6.1.1 “以票控税”的不足 |
6.1.2 “资金流控税”设想的提出 |
6.2 电子资金流账户监控 |
6.2.1 电子资金流监控模型 |
6.2.2 账户交易分类登记、查询制 |
6.2.3 法定监控机关内部权限管理机制 |
6.2.4 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保护机制 |
6.3 电子商务平台自动计税 |
6.3.1 为何要自动计税、扣税 |
6.3.2 如何自动计税 |
6.3.3 电子商务平台不配合怎么办 |
本章小结 |
7 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分配 |
7.1 传统商务税收管辖权分配机制 |
7.2 电子商务税收管辖制度变革的必要性——双岛模型 |
7.3 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分配依据 |
7.4 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实现方式 |
本章小结 |
8 总结与展望 |
8.1 论文主要工作总结 |
8.2 新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的预期收益 |
8.3 论文主要创新点 |
8.4 论文的下一步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传统税收征管体系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力评价末端指标打分依据 |
附录2-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力评价指标重要性打分依据 |
附录3-传统税收征管体系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力评价各项指标得分 |
附录4-传统税收征管体系下不同原因造成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力损失 |
附录5-改进后的税收征管体系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力评价末端指标打分 |
附录6-改进后的税收征管体系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力的提升 |
附录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科研及论文着作发表情况 |
(10)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范的研究 |
1.2.2 关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的研究 |
1.3 研究目的、内容和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税收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2.1 电子商务的概念及特征 |
2.2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 |
2.2.1 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迅猛 |
2.2.2 电子商务不同模式相互融合 |
2.2.3 第三方支付成为主要支付方式 |
2.3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2.3.1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必要性 |
2.3.1.1 不对电子商务征税有违税收公平原则 |
2.3.1.2 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使税收流失的风险增大 |
2.3.1.3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是优化税制的需要 |
2.3.1.4 “破窗”理论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启示 |
2.3.2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可行性 |
2.3.2.1 电子商务交易市场已初具规模 |
2.3.2.2 第三方支付使代扣代缴成为可能 |
2.3.2.3 税收信息化建设使监控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成为可能 |
2.3.2.4 各地的尝试性探索印证了电子商务征税的可行性 |
第三章 电子商务与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冲突 |
3.1 现行税务登记办法不适应电子商务环境 |
3.2 现行申报纳税方式不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 |
3.3 现行税款征收方式不适于电子商务征税 |
3.3.1 应纳税额难以准确确定 |
3.3.2 核定征收方式难以实施 |
3.3.3 税收源泉扣缴办法失去基础 |
3.3.4 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难以实施 |
3.4 电子商务税务检查难以有效实施 |
3.5 电子商务动摇了税源监控管理的基础 |
3.5.1 税源监控环节存在的问题 |
3.5.2 税源监控手段存在的问题 |
3.6 电子商务要求高水平的网络纳税服务 |
第四章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的国际比较和借鉴 |
4.1 国际社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比较分析 |
4.2 各国电子商务的日常税收征管政策 |
4.3 各国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的共识 |
4.4 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借鉴和启示 |
4.4.1 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保障 |
4.4.2 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寻求突破 |
4.4.3 要设置专门机构强化监管 |
第五章 当前我国应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对策 |
5.1 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 |
5.1.1 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的原则和标准 |
5.1.2 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相关法律法规 |
5.1.2.1 加强电子商务经营法律规范的建设 |
5.1.2.2 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范的建设 |
5.2 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新模式 |
5.2.1 构建电子商务网络综合治税平台 |
5.2.2 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
5.2.3 统一规范电子商务认证机制 |
5.2.4 完善电子申报纳税制度 |
5.2.5 开发应用智能电子征税软件 |
5.2.6 推广应用电子商务交易电子发票 |
5.2.7 适度推行电子商务税收代扣代缴管理办法 |
5.2.8 建立税收电子稽查制度 |
5.2.9 网络综合治税平台监控支付宝征税模拟案例 |
5.3 适当重构税务机关的组织架构 |
5.4 加快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 |
5.4.1 加快我国税务网络系统建设 |
5.4.2 加强我国税收信息化队伍建设 |
5.5 构建现代纳税服务体系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基于电子商务的税收及其征管模式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迈向数字时代的国家税收转型[N]. 张斌,袁东明. 中国经济时报, 2019
- [2]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机制研究[D]. 何浩铭.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3]物联网条件下税收征管模式创新研究 ——以石油化工行业为例[D]. 侯斌.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8(07)
- [4]“新常态”视域下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机制的完善[J]. 伍彬.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18(01)
- [5]新办小微企业税收征管模式探索 ——以奉贤区税务局为例[D]. 邵俊杰.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8)
- [6]大数据背景下创新与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D]. 张越. 吉林财经大学, 2017(01)
- [7]电子商务环境下流转税征管问题研究[D]. 康伟超.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2(02)
- [8]电子商务税源联动法律机制研究[D]. 彭玉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4)
- [9]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研究[D]. 曹海生. 东华大学, 2012(03)
- [10]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对策研究[D]. 出昆平. 电子科技大学, 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