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保险调研填补空白 保险调查为保险业“把脉”(论文文献综述)
孙英杰[1](2020)在《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普惠金融的概念”最早是在2005年的联合国“国际小额信贷年”上正式提出的,其后,二十国集团(G20)、经合组织(OECD)、普惠金融联盟(AFI)和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GPFI)等国际组织相继出台了推进全球普惠金融发展的战略框架、行动和发展规划。之后,在2010年的首尔峰会、2012年的墨西哥峰会、2013年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年会和圣彼得堡峰会、2014年的布里斯班峰会以及2016年的G20杭州峰会等国际重要会议上均将其作为突出议题来进行广泛的讨论。可见,普惠金融发展成为了世界各国的重点关注对象。诚然,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也不例外,将普惠金融发展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早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将“发展普惠金融”正式写入决议,并相继在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提及。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再次强调发展普惠金融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农民、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2016年,国务院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首次从国家层面确立了普惠金融发展战略。2017年,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建设普惠金融体系”。2018年10月,财政部下达百亿专项资金来扶持普惠金融发展。2019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将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作为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2019年11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再次明确提出“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性、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由此可见,发展普惠金融已成为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基于此背景,如何客观准确评价当前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着力挖掘其地区差异原因、精准捕捉地区差异的演变规律和变化趋势以及全面厘清调整方向将成为我国普惠金融实现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着力点。于此,本文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试图通过区域差异的综合评价来明晰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现状和程度,试图通过区域差异的收敛性检验来把握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演进特征及变化趋势,试图通过区域差异的影响因素探讨来厘清我国普惠金融均衡化发展的机理,以此来为弱化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以及实现我国普惠金融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建言献策。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是绪论部分。首先,通过介绍研究背景及意义来说明本文撰写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研究的重要性。其次,通过对研究思路与方法、主要内容与技术路线的阐述,来进一步明确本文的总体规划。最后,总结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第二章是相关文献回顾部分。该部分首先对国内外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与梳理,具体包括普惠金融发展重要性、普惠金融内涵、普惠金融发展测度以及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因素等方面。其次,针对上述相关文献进行了总结,并指出现有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得出非常有必要对我国当前普惠金融发展进行深入系统的探讨,以期为普惠金融实现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谋取一剂良药。第三章是普惠金融发展范畴及理论基础部分。首先,通过对普惠金融的概念、特征及体系框架的介绍来深入阐释普惠金融的内涵。其次,通过对普惠金融发展目标、原则、意义以及沿革的介绍来厘清普惠金融发展的脉络。最后,通过对金融功能论、金融抑制论、金融可持续发展论、金融排斥论以及区域金融论等相关理论的详细阐述,为后续研究的展开提供夯实的理论基础。第四章是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测度部分。首先,对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指标体系进行构建,这里从金融服务渗透性、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以及金融服务使用效用性三个维度选择19个指标来构建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其次,是对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测度方法的选择,这里采用标准欧式距离法进行测度,并采用变异系数法确定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各维度以及子指标的相关权重。最后,对普惠金融发展区域测算结果进行分析,得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低且存在地区差异的结论。第五章是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综合评价部分。首先,采用加权平均离差法和变异系数法对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总体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得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地区差异明显,但差异程度有所下降的结论。其次,采用基尼系数法和泰尔指数法对地区间以及地区内部普惠金融发展的差异大小,以及这些差异的存在对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总体差异的贡献程度进行分析,得出组间差异是导致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主要原因,且各区域普惠金融发展的组间和组内的差异程度均趋于减弱的结论。第六章是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收敛性检验部分。首先,通过对收敛假说的理论阐述来诠释普惠金融发展也应符合收敛特征,即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会逐渐弱化。其次,采用β收敛检验从静态的角度检验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变化趋势。最后,采用核密度收敛检验以及马尔可夫链收敛检验从动态的角度对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演变特征、变化趋势以及转移情况进行深入探析。第七章是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影响因素探讨部分。在前述已挖掘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明显但差异具有减弱趋势的基础上,本部分将继续以三大地区(东部、中部和西部)和八大综合经济区为研究样本,采用普通面板模型和空间面板模型进行平面与立体的融合分析,以此来捕捉各影响因素对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影响,为后续的政策建议埋下伏笔。第八章是结论与政策建议部分。首先,总结本文的研究结论,包括普惠金融发展的区域测度、区域差异的综合评价、收敛性检验以及影响因素分析。其次,根据得出的结论给予提出行之有效的政策建议,为普惠金融高效提升金融供给侧服务能力开出政策药方。最后,提出研究展望以及需要未来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构建指标的创新。对于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传统的指标主要从渗透性、接触性和使用效用性三个维度来进行,且指标选择大多集中于银行类指标,而普惠金融发展的主体,不仅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还应包括保险类等金融机构,这就导致传统的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指标体系构建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本文在构建指标的选择上不仅包含了银行类相关指标,还包含了保险类相关指标,并对相应指标进行了深入的拓展与延伸,以期更为全面的从金融服务渗透性、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以及金融服务使用效用性三个维度对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指标体系进行重新构建,使其测算结果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实际状况更为真实和贴切。第二,研究视角的创新。在传统的研究范式分析中,更多局限于全国及东中西三大地区的探讨。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经济特征表现出更为细致的诉求,单纯以依据地理位置划分的东中西三大地区进行分析显得有所局限,鉴于上述考虑,本文在进行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的相关研究时,不仅对其进行了传统的东中西三大地区分析,还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八大综合经济区的探讨,以期为实现我国普惠金融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予以精准把脉。第三,研究方法的创新。收敛假说是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中,用以研究经济系统中不同经济个体间以及不同经济个体与经济整体间的变化趋势的。文中尝试将收敛假说运用到普惠金融发展当中,探讨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演变趋势,以挖掘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受到资本投入边际递减规律的影响,其增速逐渐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增速是否相趋同,各地区普惠金融增速与整体普惠金融增速是否存在趋同趋势,各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动态演进趋势和分布特征,以及地区间以和地区内部的各个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转移情况,以此来深入探究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地区协调性和均衡性。
黄辰宇[2](2017)在《南宁市科技保险发展研究》文中提出科技保险的作用自我国开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后日趋重要。科技保险在全国范围推广六年之后,南宁市开始启动试点工作。如何加快科技保险发展,促进保险业服务于科技产业,成为有关方面关注的焦点和深思熟虑的问题。当前,科技保险在南宁市开展试点未满一年,尚未有学者对南宁市的科技保险进行研究。本文以其为研究对象,探讨南宁市科技保险未来的发展之路,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适用性和及时性,以期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参考。本文采用了文献分析法、归纳演绎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将理论与实际联系,在分析南宁市科技保险试点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科技保险发展的经验,从而提出加快发展南宁市科技保险的建议。文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二章是本文的理论与实务研究部分。理论研究部分为科技风险与科技保险的基本理论;实务研究部分分析、阐述了与可保科技风险对应的科技保险险种设置、科技保险的承保模式以及全国科技保险工作的推进情况与成效。第三章,总结得出南宁市保险业实力提升、科技发展水平提高是发展科技保险的必要条件,并结合案例分析阐明试点基本情况,然后提出了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第四章分别阐述了国外利用单一险种和保险组合两种方式分散科技企业的风险的主要内容,以及国内部分城市在险种创新、制定补贴政策、完善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典例,最后总结经验。第五章分别从经营模式的选择,政府、保险机构以及科技企业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发展南宁市科技保险的建议。通过研究发现,南宁市在试点过程中,面临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险种设置与传统保险之间的区别模糊;存在科技企业保持观望态度的可能;科技保险经营资源缺乏;参与试点的保险机构数量有限;未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六方面的问题与挑战。为解决以上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一、科技保险经营方式的选择应随着参保率的提高做出相应变化;二、政府层面,健全补贴与激励制度;搭建科技保险信息与服务平台;建立中介评估机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保险公司应积极开展经营管理创新;注重对人才的吸引与培养;增加科技风险的分摊主体以提升承保能力。保险中介机构要发挥角色定位的优势,响应科技保险试点;四、科技企业应加强自我科技风险管理,增强与保险机构之间的互动;提高对科技保险的认知度与利用度;利用保险经纪人制度维护消费者权益,降低投保成本。
王克[3](2014)在《中国农作物保险效果评估及相关政策改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效果评估是风险管理流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环,通过效果评估既可以对拟定的风险管理政策进行检验,又能为风险管理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农业保险的效果评估和模拟在美国农业保险方案的完善过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这项工作在我国却十分滞后,虽然2007年以来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实务中至今尚未开展全面、深入的效果评估工作。因此,在我国农业保险一方面蓬勃发展、一方面经营粗放、许多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的背景下,我国农业保险效果到底如何?如何进行评估?应该如何完善成为社会各界关注、争论和研究的热点,但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还远远不够。基于此,为夯实学界在此方面的研究、为实务工作提供理论方法指导,本文在福利经济学理论、农业经济学理论、风险管理理论的指导下,首先对农作物保险效果进行了理论分析,从目标、实施主体、作用客体三个维度对农作物保险效果的内涵和作用机理进行了剖析;其次,对保险效果的外在表现、度量指标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在对效果评估已有方法进行评述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农户效用等值和数值模拟技术的农作物保险效果评估方法;然后,以河北、河南等10个省份1004个农户为例,借助数理统计软件MATLAB、统计软件STATA和专业风险分析软件SIMETAR对我国现行农作物保险的实施效果进行定量评估;最后对保额、保费、保险产品、政府补贴比例等农作物保险效果各影响因素的变动效果进行了模拟仿真,提出了完善我国农作物保险方案具体和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证模拟结果,本文得出了如下结论:1)从农户视角评估农作物保险效果较为合适,作物保险效果可以利用农民效用确定性等值进行度量,利用数值模拟技术进行评估;2)我国现行农作物保险确实增加了农民福利水平,对粮食大省的贡献要高于其它省份,但改变保费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式(如本文中假定直接补贴给农民)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亟待完善;3)以县为单位精算费率能够显着提升农作物保险效果(10个省份中有7个会因精算费率而受益);4)保额提高在政府补贴超过一定比例后会增加农民农业保险福利,保持农民福利不变则可以适度降低政府补贴比例;5)50%及以上的平均保费补贴比例是我国农作物保险顺利开展的前提;6)在政府保费补贴一定的情况下保持高补贴比例更为重要;7)区域指数保险+个体保险补充的组合保险效果良好,该思路值得推广试点。本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第一,在农作物保险效果评估的视角和方法方面具有一定创新性,较为系统的构建了农作物保险效果评估的理论分析框架,首次提出并运用数值模拟技术对我国农作物保险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定量评估,并对我国农作物保险几种优化方案的效果进行了模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优化方案;第二,农作物生产风险评估评估是农作物保险费率厘定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基础,以往评估方法存在低估风险或无法具体到作物的缺陷,本文根据我国数据资源特点,在国内外首次提出了基于数据融合的评估方法,克服了传统评估方法的不足;第三,首次提出了我国农作物保险可能的产品创新形式:组合保险。
陈汝军[4](2013)在《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保障是民生之要,是安国之策。社会保险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的人数众多,涉及的领域宽广,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建立到现在已经走过60多年的历程。江苏省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和职工大省。多年来,在贯彻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同时,江苏紧密结合省情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政策,这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江苏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结合国家和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践,全面梳理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脉络,分析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主体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能、作用,对江苏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进行探索,研究江苏省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影响,完善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政策,从而更好地提高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效果。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为制度改革的起步、制度的统一与功能展开、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三个阶段。通过先行先试,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全社会养老保险意识普遍增强;二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全国统一,各项管理不断规范;三是省级统筹稳步推进,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制度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五是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水平不断提高。然而,面对新形势江苏省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也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即政策实施的主体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源不足、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不高、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影响较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政策不够合理等四个方面。其中,这些不够合理的政策主要表现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水平不高,养老保险制度部分参数设计不够合理,多支柱体系不够完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进展缓慢,养老保险参保结构不够科学等方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主体。根据我国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职能,从理论上分析,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该是服务型政府的执行机构。江苏省养老保险经办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机构的性质、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随着江苏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方式的变化,将有更多的人群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在整体上将进入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新阶段。因此,必须逐步理顺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的水平,大力推行网上社保经办业务,合理利用市场资源提高经办服务效率,以利于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资源。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必然产物,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稳定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据统计,2010年底,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3284万人,约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21.4%。对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全国各地进行了一些探索。江苏省较早地将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范围,2007年至2011年,农民工参保人数五年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但是历年的参保率都在40%左右徘徊。农民工参保率不高主要有历史因素、劳动力因素、企业因素和制度因素等原因。因此,必须对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坚持分类保障的原则。对在城乡各类单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制度明确他们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于收入不稳定,流动频繁的农民工和劳务派遣的农民工,在制度上可作出弹性规定,即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适应农民工流动频繁的特点和身份经常在农民和职工之间转换的情况,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转换衔接。同时,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工在城市的融入,加大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执法维权的力度,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流程,增强农民工参保的便携性。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养老权益。人口结构是影响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负面影响尤为突出。江苏是在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作为人口大省,江苏省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主要呈现“二大三高”的特征,即绝对数量大、地区差异大,高速、高龄、老年抚养比高,养老金的实际支出占GDP的比例逐年上升。从最近几年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数据看,虽然当期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总体上并不严重,但是人口老龄化对基金长期平衡的渐进影响仍然是十分明显的。必须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强化基金的预算管理,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政策本身是否科学合理对于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至关重要。针对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存在的不够合理的问题,必须进行适当调整,达到完善政策的目的。第一,要提高省级统筹的水平,在实现统一制度政策、统一经办管理规程、统一信息系统等基础上,实现基金的统收统支,增强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重要参数,维持适当的企业缴费比例是促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科学发展的重要条件。缴费比例是一个动态的量,应该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基金运营状况适时调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高达20%的费率,给许多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不利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积累,还会引起严重的代际冲突,增加扩面征缴的难度。要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比例,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三,我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部分积累的筹资模式。但是多年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没有全面展开,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致使制度变形。由于国家对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没有给予补助等原因,江苏省的个人账户做实工作进展缓慢。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步伐,积极实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政策。第四,建立养老保险多支柱体系,确立政府、单位、个人养老保险责任合理的分担协调机制,是未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江苏省的企业年金发展滞后,没有起到养老保险第二支付应有的作用。可以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强制参加企业年金,不断扩大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范围。第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人群应该主要是企业职工,但是由于江苏省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比例明显偏高,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善。
万婕[5](2013)在《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研究》文中提出社会变迁、经济转型,尤其是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削弱了传统农村家庭的养老功能。在此背景下,中国农民的养老,特别是富有流动性的农民工或被征地农民群体的养老问题,是目前农村社会最为严峻和亟待解决的问题。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论文详细介绍了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践及对我国的经验启示,实证分析了当前不同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现状,指出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优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及对策措施。研究表明,除了制度因素外,非制度因素如意识形态因素对农户参保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尊重本国国情,要遵循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律,政府要提供财政支持,要有相关立法保障。研究表明,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最大的亮点是政府开始承担筹资责任,但是中央负担总体较小,地方财政压力较大且分担比例不合理。除此之外,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还存在诸如现行保障水平偏低、定额缴费制不合理、参保缺乏激励机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不符合实际、基金管理与运营效率低和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等制度设计缺陷。结合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的思路与建议是: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统筹考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整体规划;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不同层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之间的转换渠道,逐步整合农村现有的老农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优化制度设计,提高政策吸引力;建立政府财政补贴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动立法,确保新农保制度健康发展。
张晓峰[6](2013)在《中国农村小额保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农村小额保险为研究主题,通过对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分析,阐述了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对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因应对策与建议。小额保险是一种在成本、期限、承保范围和供应机制等方面适用于低收入市场的风险分担性产品。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探索用小额保险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服务的问题。小额保险机制率先被印度、孟加拉国和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引入,这些国家根据其农村人口缺乏保险保障的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在农村地区推进小额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成为解决农村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手段,引起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工组织的高度关注。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农村状况和我国有一定的相似性,他们对农村小额保险市场的探索和实践,正好为我国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蓝本。在我国农村地区发展农村小额保险业务,一方面可以减少财政救灾支出,另一方面能够满足农村人口基本的保障需求,减轻养老、医疗等方面的负担。不仅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开拓保险市场以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在我国推广农村小额保险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还需要我们通过实践不断探索,寻找出更适合我国农村情况的小额保险发展之路。目前,我国对农村小额保险的研究很多,大都具体划分为农村小额养老保险,农村小额医疗保险等具体类别,本文着重从农村小额保险整体的发展状况和发展前景来分析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趋势。同时,从保险公司的农村小额保险承保实践出发,对农村小额保险发展提出了因应措施。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提出了农村小额保险的概念和发展意义;第二章为农村小额保险的相关理论介绍。阐述了农村小额保险的基本定义和三大内涵,以及农村小额保险的特征;第三章介绍了小额保险的历史和发展现状,对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情况进行了阐述;第四章从小额保险的现状出发,指出了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是如何形成的;第五章是对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对策和建议;第六章结论,进一步总结在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具有广泛前景,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还需要多方努力,共同维护。
王碧波[7](2012)在《反保险欺诈之对策与机制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以总结分析国际反保险欺诈之经验,试图完善中国大陆地区人寿保险公司运行之对策与机制,全文共分为以下七章:第一章,“引言”部分,介绍本文的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从有保险之日起,保险欺诈就如影随形。保险业之历史有多长,保险欺诈就有多久。一旦保险欺诈泛滥,将会造成保险公司交易成本提升,而将该交易成本转嫁由消费者负担;对消费者而言,将可能因保险欺诈而面临保险费提高的潜在损失。长此以往,社会互助机制可能就此瓦解,从而使作为分散个体的投保人处于无避险之境地,以至于陷于更大之风险困境。正因保险欺诈涉及国家经济制度层面,自有加以抑止之必要。本文主要采用历史与逻辑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实证分析研究法等方法。第二章,“相关文献回顾与基本问题探讨”,介绍国内外保险欺诈研究之主要成果和文献,并对保险欺诈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探讨。重点讨论保险欺诈之含义、保险欺诈与保险犯罪之关系、保险欺诈与违反据实说明义务之关系、保险欺诈与道德风险之关系,并对保险欺诈行为进行经济学之定性与定量分析。第三章,“保险欺诈之基本要素”,以台湾地区为例,分析讨论保险欺诈之要件、保险欺诈之特性、保险欺诈之成因以及保险欺诈之类型。本文认为,保险欺诈之构成要件有四:一是客观要件,即必须保险欺诈行为人实施有欺诈行为;二是主观要件,即保险欺诈行为人必须具有欺诈之故意;三是事实要件与结果要件,即必须有保险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之结果;四是因果关系要件,即保险金赔付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保险欺诈之特征有四,即主体多元、二是行为复杂、危害深远、犯罪黑数高。保险欺诈之成因与类型都较为复杂。第四章,“反保险欺诈机制与立法比较研究”,通过对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台湾地区、中国大陆等七个国家和地区之反保险欺诈机构与机制、反保险欺诈相关立法之归纳总结与对比分析,得出各国反保险欺诈行为主要举措之一些基本特点。第五章,“保险欺诈案例特征之分析”,选取台湾地区部分人身保险典型案例,从保险欺诈行为人特征与动机、保险欺诈手法与特征等角度进行简要分析,以总结人身保险各类型欺诈之共同而又主要之特征,为本文构建中国大陆地区反保险欺诈之对策与机制进行理论与实务之准备。第六章,“中国大陆地区反保险欺诈制度之建构”,首先,就中国大陆地区反保险欺诈现行运行机制存在之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其次,从政府机构、保险公司、保险教育、保险监管等角度,就完善中国大陆地区反保险欺诈运行机制提出对策建议。第七章“结论与建议”总结全文之论述,并提出有关防制保险欺诈之有关建议。
司存功[8](2010)在《中国保险公估业发展初探》文中研究表明本文试图从一个产业的角度对保险公估行业的现状与将来做全方位的解剖、分析和预测,尝试为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产业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对于一个企业来讲,所在产业的发展空间及其所处的产业周期阶段无疑是决定企业未来的主要因素,而产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竞争结构也是决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力量。除此之外,企业还必须清楚行业发展的历史沿革,经验教训,洞悉行业的优势和劣势、机遇和威胁,了解行业变革的驱动因素和成功的关键因素,及时掌握产业演进的方向和变化的趋势,根据企业的内外部情况和客户需要的调整及时制定恰当的发展战略和营销策略,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应对市场的变化,掌握发展的先机,谋取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增长。本文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回答了上述问题,为企业进行上述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和明确的思路。本文认为:保险公估是经济发展和产业分工的必然产物,并且伴随着我国经济和保险业的迅猛发展而快速成长;我国的公估业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距,仍然处在产业周期的成长阶段,内部实力较弱,存在制约因素;行业发展的综合环境向好,正面临一个转型期和大发展的机遇期,市场空间容量巨大;行业出现了大规模整合趋势,产业融合初现端倪;公估业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多样化,公估产品更加丰富,在保险业的发展和产业链的整合中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公估产品的模块化创新是其地位稳固和作用发挥的实现途径;能否尽快实现公估制度的创新和保险理赔制度的突破,加快推动公估业的社会化,使其回归独立、专业、公正的本位是决定保险公估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一是对保险公估业发展阶段的划分与界定;二是对保险公估业地位与作用的理论探讨;三是对保险公估业的发展空间和容量分析;四是对保险公估在保险产业链中模块化创新的研究以及保险公估业产业融合方向的预测;五是提出了“社会化是实现公估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由途径”的创新观点并给以了初步论证。不足部分是对于保险公估行业的战略缺乏深入探讨,对于公估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未作系统分析,对公估模块化创新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和具体,在公估产业融合方面缺乏实际论证,对保险公估业的制度性创新和解决发展瓶颈问题的措施缺乏全面深入的探讨和具体的操作建议等等。总之,所有分析均不够全面和深入,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
尹静[9](2010)在《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探讨》文中研究表明小额保险(Micro-insurance)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项目,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农村地区开始出现并呈快速发展势头。小额保险是现代金融服务向农村扩散的必然产物,并逐渐成为一种扶贫开发手段,被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广泛采用。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农民收入水平较低,许多农民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缺少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并且农村居民的低收入决定了他们面对风险比城镇居民更加脆弱,一些很微小的打击都有可能使他们陷入贫困的境地,因此有必要探寻一种风险转移机制,使他们摆脱这种状况。近几年来,受众多发展中国家推广小额保险的影响,我国也开始推广农村小额保险。小额保险是按照公认的保险原理运营的、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一种保险保障。其产品包括小额人寿保险、小额健康保险、小额意外保险及小额农业和财产保险。它具有保费少、保额低,针对低收入人群面临的疾病、死亡、残疾等特定风险,保险条款浅显易懂,核保简便,经营流程简单等特征。目前,我国推出的农村小额保险包括小额寿险、新型医疗保险、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等农村小额保险,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刚刚起步,所以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供给效率不高、服务质量跟不上、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规范等。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皆对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试图以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为主线,着重分析农村小额保险的需求和供给问题,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本部分对本文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可能的创新和不足之处进行了介绍。在介绍研究目的及意义时主要是从我国的宏观环境出发,指出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国外小额保险经验的借鉴,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构建出适合我国农村发展的农村小额保险制度并简要的阐述了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的重要意义。对国内外研究动态的介绍主要是通过引用文献的方式,介绍了目前小额保险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文章的后续写作做铺垫。对文章可能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的介绍,主要是基于一个反思的角度,在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本文进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完善的地方。第二部分是小额保险的基本内容。这一部分是全文的起点,介绍了小额保险的定义及小额保险的七个特征。对于小额保险的定义,本文引用的是国际贫困扶助协商组织(CGAP)及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的定义,这两个组织对小额保险定义的表述方式不一样,但是关于小额保险的核心涵义是一致的。在介绍了小额保险的定义后,接着介绍了小额保险的七个特征:低保费、低保额、针对特定的风险、供给主体具有多样性、条款通俗易懂、经营流程简单化、覆盖范围广、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此外,还介绍了小额保险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小额保险产品种类。小额保险产生的社会背景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经济发展的推动以及低收入群体对风险保障的需求;第二,小额信贷对小额保险的推动作用。对小额保险产品的介绍主要分了四种类型:小额人寿、小额健康、小额意外伤害及小额农业和家庭财产保险。第三部分是对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背景及发展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背景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介绍:第一,农村居民缺乏社会保障;第二,保监会大力倡导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第三,国际小额保险迅速发展的推动作用。对我国开展农村小额保险的可行性分析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整个宏观经济环境;第二,市场需求角度;第三,市场供给角度;第四,监管角度。最后对我国开展农村小额保险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论述。这一章的主要目的是想让读者对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第四部分是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需求和供给分析。本部分分别介绍了农村小额保险的需求和供给,需求分析主要集中在农村小额保险的需求影响因素、需求类型两个方面,需求因素是从农村居民面临的风险的特殊性、收入的特殊性、居民保险意识及保险价格四个方面展开,需求类型的分析是在需求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归纳出了四种需求类型:死亡风险引起的对农村小额保险的需求、疾病引起的对农村小额保险的需求、意外伤害风险引起的对农村小额保险的需求、财产损失引起的对农村小额保险的需求;供给主要集中在农村小额保险的供给主体及我国市场上现存的农村小额保险产品两个方面,我国目前可行的供给主体有商业保险公司、除去商业保险公司的其他非政府机构和组织及政府,然后,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例,分析了商业保险公司在供给农村小额保险时面临的一系列的风险:产品设计和定价风险、自然灾害及传染病风险、“逆选择”风险、道德风险、参与人数过少的风险,最后还分析了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存在的一些农村小额保险产品。本章的结尾利用西方经济学中的均衡理论,从供需均衡的角度出发,在需求、供给及监管三个方面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还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是国外小额保险发展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本部分首先分别介绍了中南美洲、非洲及亚洲小额保险发展现状,然后对国际上开展小额保险的运营模式进行了分析比较。目前,国际上存在的小额保险运营模式有“合作代理”模式、“独立经营”模式及互助或合作保险模式三种模式,对这三种运营模式进行分析比较得出的结论是每一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具体应该采用哪种模式应该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经济发展状况决定。在分析了目前国际上的几种小额保险运营模式之后,本文以印度、菲律宾及乌干达三个国家为例,介绍了小额保险在这三个国家的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了几点经验启示:第一,小额保险具有生命力,应大力发展;第二,小额保险的发展应多方参与:第三,政府对小额保险发展的扶持;第四,发展小额保险没有统一的运营模式;第五,建立完善的小额保险监管体制。第六部分是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的政策性建议。这是本文最终要得出的结论,从农村小额保险的运营模式选择、农村小额保险经营管理机制建设、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及居民意识四个方面展开。对于农村小额保险运营模式的选择,笔者分析了三种可行的运营模式’:完全商业化运作模式、政府支持下的半商业化模式及多主体合作模式(合作代理模式的一种),对三种运营模式进行分析比较,结合我国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得出了我国可以选择政府支持的半商业模式为主,保险公司主导的商业模式为辅,探索多种主体合作模式的思路来开展农村小额保险这一结论。对于农村小额保险经营机制的建设,主要从销售渠道、服务体系、市场分类、风险控制及生命表编制五个方面来介绍;对于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政策支持及法律支持来体现,为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作为农村小额保险市场的需求方,要做的就是提高对农村小额保险的认可度。
于学毅[10](2008)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现状与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是一种典型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目前,包括美国、英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与地区,都已经分别建立了各自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赋予了其强制性的特征。多年的实践证明:该制度不仅能够有效地分散交通事故加害人的损害赔偿风险,更有利于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保护其合法权益。在我国,交强险制度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迄今为止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从实际情况看基本实现了其提高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率,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发挥保险社会保障功能的目的。但是,在制度设立初期由于制度自身不足和相关配套措施的不完善,以及投保人主观理解上的偏差,导致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这些矛盾的凸显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如果不及时的加以解决,给公众以正确的导向,势必引起更大的社会影响,进而产生不安定因素。本文研究的目的就在于通过介绍交强险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对相关理论的系统介绍,透过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借鉴国外的实践经验,寻求现实有效的解决方法。文章沿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一般研究与重点研究相结合、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采用详实的数据,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国内外对比分析与实证分析,提出了规范与完善交强险制度的可行性建议。本文的内容框架由引言和五个主要部分组成。引言部分主要论述了研究背景、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内容和主要研究方法和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一章是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基本理论的介绍。该部分首先阐述了交强险制度的基本概念,然后对其性质与特征做了比较全面的总结,最后通过比较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性质与特征,总结出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异同点,得出二者可以也应该在同一管理制度下共存的结论。第二章是对我国建立交强险制度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述。该部分首先从道路交通现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归责原则的发展以及商业三者险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三方面论证了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其次从《道安法》的实施、监管机制和国内车险市场的良性发展三方面论证了制度建立的可行性。第三章是对国内外机动车强制三者险发展状况的介绍。该部分首先将美国、英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作为参照对象,分别介绍了强制三者险在各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史、现状和特点,为后文中经验借鉴做好准备,随后介绍了我国实施交强险制度的背景与出台过程,总结了首个保险年度结束后的发展状况,并以北京市和青岛市作为重点介绍对象。第四章着重介绍了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争议,对费率厘定和责任限额是否合理、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暴利、能否体现其公益性等有争议的问题做出评析,最后通过分析制度设立、出台、具体实施过程等总结出其成因。第五章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规范与完善交强险制度的几点建议。结合前文中对几个参照国家和地区的介绍,分别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经验,从几个方面总结出切实可行建议,包括:费率市场化、与商业三者险的关系、社会救助基金、信息共享平台、信息披露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等等。其中,最后两章是本文重点,第四章是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部分,第五章则为解决问题寻求途径。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选题上,对于如何规范与完善我国交强险制度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以前的研究大多局限在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方面,而对我国交强险缺乏系统全面的研究分析,本文重在结合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来分析解决我国在实施交强险制度后所存在的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同时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完善我国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其次,在研究方法上,本文更侧重于宏观角度和微观角度相结合,国外经验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方法。大多数学者在研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时候往往局限于宏观或者微观的角度去分析问题,或者不顾国情而一律照搬国外的经验。而本文试图用一种全面的观点来分析问题,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对先进经验取其精华,有的放矢。最后,在观点上,密切联系实际,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用丰富详实的数据说话,结合真实案例,在回答交强险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问题时,持坚决的肯定态度,对广受争议的问题,提出自己明确的观点。总之,通过本文,笔者希望能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我国的规范完善与和谐发展与相关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些许贡献。
二、首次保险调研填补空白 保险调查为保险业“把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首次保险调研填补空白 保险调查为保险业“把脉”(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主要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回顾 |
2.1 国外相关文献回顾 |
2.1.1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重要性 |
2.1.2 关于普惠金融内涵 |
2.1.3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测度 |
2.1.4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因素 |
2.2 国内相关文献回顾 |
2.2.1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重要性 |
2.2.2 关于普惠金融内涵 |
2.2.3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测度 |
2.2.4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因素 |
2.3 文献评述 |
第3章 普惠金融发展范畴及理论基础 |
3.1 普惠金融内涵 |
3.1.1 普惠金融概念 |
3.1.2 普惠金融特征 |
3.1.3 普惠金融体系框架 |
3.2 普惠金融发展目标、原则及意义 |
3.2.1 普惠金融发展目标 |
3.2.2 普惠金融发展基本原则 |
3.2.3 普惠金融发展意义 |
3.3 普惠金融发展沿革 |
3.3.1 国外发展沿革 |
3.3.2 国内发展沿革 |
3.4 普惠金融发展理论基础 |
3.4.1 金融功能论 |
3.4.2 金融抑制论 |
3.4.3 金融可持续发展论 |
3.4.4 金融排斥论 |
3.4.5 区域金融论 |
第4章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测度 |
4.1 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指标体系构建 |
4.1.1 指标体系构建 |
4.1.2 数据来源说明 |
4.2 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测算方法选择 |
4.2.1 测算方法介绍 |
4.2.2 测算方法确立 |
4.3 普惠金融发展区域测算结果分析 |
4.3.1 全国及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普惠金融发展测算结果分析 |
4.3.2 八大综合经济区普惠金融发展测算结果分析 |
4.3.3 省域普惠金融发展测算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综合评价 |
5.1 加权平均离差法 |
5.1.1 方法介绍 |
5.1.2 结果分析 |
5.2 变异系数法 |
5.2.1 方法介绍 |
5.2.2 结果分析 |
5.3 基尼系数法 |
5.3.1 方法介绍 |
5.3.2 结果分析 |
5.4 泰尔指数法 |
5.4.1 方法介绍 |
5.4.2 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收敛性检验 |
6.1 收敛假说 |
6.1.1 新古典增长模型的收敛假说 |
6.1.2 普惠金融发展的收敛假说 |
6.2 β收敛检验 |
6.2.1 模型介绍 |
6.2.2 检验结果 |
6.3 核密度收敛检验 |
6.3.1 模型介绍 |
6.3.2 检验结果 |
6.4 马尔可夫链收敛检验 |
6.4.1 模型介绍 |
6.4.2 检验结果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影响因素分析 |
7.1 影响因素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设 |
7.1.1 机理分析 |
7.1.2 研究假设 |
7.2 模型构建 |
7.2.1 普通面板模型的构建 |
7.2.2 空间面板模型的构建 |
7.3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7.3.1 变量选取 |
7.3.2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7.4 实证检验 |
7.4.1 基于普通面板模型的实证检验 |
7.4.2 基于空间面板模型的实证检验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加强普惠金融的顶层设计 |
8.2.2 制定普惠金融发展的区域化协调战略 |
8.2.3 拓宽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和深度 |
8.2.4 优化普惠金融需求主体的生态环境 |
8.2.5 推进普惠金融运作模式的市场化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2)南宁市科技保险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科技保险的理论与实践 |
2.1 科技风险的基本理论 |
2.1.1 科技风险的界定与特征 |
2.1.2 科技风险的类型 |
2.1.3 科技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 |
2.2 科技保险的基本理论 |
2.2.1 科技保险的特殊属性分析 |
2.2.2 科技保险的作用 |
2.3 我国科技保险的发展现状 |
2.3.1 科技风险的可保性分析与当前险种设置 |
2.3.2 科技保险的承保模式 |
2.3.3 科技保险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
第三章 南宁市科技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
3.1 南宁市科技保险的发展条件 |
3.1.1 南宁保险业总体实力不断增强 |
3.1.2 南宁市科技发展水平提升 |
3.2 南宁市科技保险试点的基本情况 |
3.3 培力(南宁)药业有限公司投保案例分析 |
3.4 南宁市科技保险试点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3.4.1 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
3.4.2 当前险种设置与传统保险之间的区别模糊 |
3.4.3 存在科技企业保持观望态度的可能性 |
3.4.4 科技保险经营资源缺乏 |
3.4.5 参与试点的保险机构数量有限 |
3.4.6 尚未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激励机制 |
第四章 国内外经验借鉴 |
4.1 国外科技类保险发展的主要经验 |
4.1.1 利用单一险种规避科技风险 |
4.1.2 提供行业风险解决方案 |
4.2 国内科技保险发展的主要经验 |
4.2.1 险种创新方面 |
4.2.2 补贴政策方面 |
4.2.3 相关配套措施方面 |
4.3 对南宁科技保险发展的启示 |
4.3.1 重视知识产权保险的发展 |
4.3.2 以行业需求为导向进行创新尝试 |
4.3.3 制定因地制宜的保费补贴政策 |
4.3.4 推进科技保险与其他金融产品的结合 |
4.3.5 利用互联网增加互动渠道 |
第五章 加快南宁市科技保险发展的建议 |
5.1 科技保险经营方式的选择 |
5.1.1 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 |
5.1.2 政府和市场共同推动 |
5.1.3 完全市场化运作 |
5.2 政府角度的建议 |
5.2.1 健全科技保险的补贴与激励制度 |
5.2.2 打造科技保险公共信息与服务平台 |
5.2.3 建立公正权威的中介评估机构 |
5.2.4 营造科技保险发展的法律制度环境 |
5.3 保险机构角度的建议 |
5.3.1 积极开展科技保险经营管理创新 |
5.3.2 注重对人才的吸引与培养 |
5.3.3 增加风险分摊的主体,提升承保能力 |
5.3.4 发挥角色定位的优势,响应科技保险试点 |
5.4 科技企业角度的建议 |
5.4.1 加强自我科技风险管理,增强与保险机构之间的互动 |
5.4.2 提高对科技保险的认知度与利用度 |
5.4.3 利用保险经纪人制度维护消费者权益,降低投保成本 |
5.5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国农作物保险效果评估及相关政策改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立论依据及问题的提出 |
1.1.1 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不断凸显,正成为全球农业支持政策的重要走向 |
1.1.2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迅速,但仍亟待完善 |
1.1.3 效果评估是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的重要依据,但在我国严重滞后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及综述 |
1.2.1 农业保险内涵和功能的研究进展 |
1.2.2 农业保险效果评估的研究进展 |
1.2.3 改进农业保险方案的研究进展 |
1.3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数据、方法和假设 |
1.5.1 数据来源 |
1.5.2 研究方法 |
1.5.3 研究的假设 |
1.6 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点 |
1.6.2 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农作物保险效果的理论分析 |
2.1 农作物保险的概念及性质 |
2.1.1 农业保险及农作物保险 |
2.1.2 农作物保险的特点 |
2.1.3 农作物保险的性质 |
2.2 农作物保险的效果 |
2.2.1 效果的概念和界定 |
2.2.2 农作物保险的目标 |
2.2.3 农作物保险的相关主体 |
2.2.4 农作物保险效果的概念及作用机理 |
2.3 农作物保险效果的影响因素 |
2.3.1 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支持和干预 |
2.3.2 农作物保险条款 |
2.3.3 农民的风险态度和偏好 |
第三章 农作物保险效果评估的理论与方法 |
3.1 效果评估 |
3.1.1 效果评估的概念 |
3.1.2 效果评估的程序和路径 |
3.2 农作物保险效果评估的思路和方法 |
3.2.1 农作物保险具体效果评估的思路和方法 |
3.2.2 农作物保险综合效果评估的思路和方法 |
3.2.3 对两种评估思路的比较和评述 |
3.3 基于农户福利农作物保险效果评估的方法 |
3.3.1 农户效用等值评估模型 |
3.3.2 标准化农户的构建 |
3.3.3 随机模拟技术的应用和模拟数据的生成 |
第四章 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史、现状及问题 |
4.1 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史 |
4.1.1 建国初期农业保险的兴起、探索和停办(1949 年-1958 年) |
4.1.2 改革开放初农业保险的恢复和快速发展(1982 年-1992 年) |
4.1.3 市场经济确立后农业保险的萎缩和徘徊(1993 年-2003 年) |
4.1.4 新世纪后农业保险的新一轮试点和蓬勃发展(2004 年-2012 年) |
4.1.5 《农业保险条例》出台之后的正规化和大发展时期(2013 年-至今) |
4.2 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及主要特征 |
4.2.1 总体情况 |
4.2.2 基本原则 |
4.2.3 发展模式 |
4.2.4 保险产品 |
4.2.5 主要保险要素 |
4.3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
4.3.2 组织管理体系需要健全 |
4.3.3 大灾分散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 |
4.3.4 风险评估、区划和费率精算工作亟待开展 |
4.3.5 保障能力需要得到提升和加强 |
4.3.6 政府财政补贴方式和比例需要改善 |
第五章 中国农作物保险的效果: 基于农户福利视角的评估 |
5.1 数据来源及处理 |
5.1.1 数据来源 |
5.1.2 数据指标和样本分布 |
5.1.3 数据清洗和质量审核 |
5.2 标准化农户的构建及数值模拟 |
5.2.1 样本农户特征 |
5.2.2 标准化农户构建 |
5.2.3 标准化农户的数值模拟 |
5.3 样本省份农作物保险的现状和特征 |
5.4 中国农作物保险的效果 |
5.4.1 参保后标准化农户的福利变化 |
5.4.2 农作物保险和替代政策的比较 |
5.4.3 风险厌恶程度对农作物保险效果的影响 |
5.5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农作物保险方案改善的策略与方法 |
6.1 改善中国农作物保险的思路 |
6.2 改善农作物保险方案的具体策略 |
6.2.1 精算费率和科学定价 |
6.2.2 开展风险及保险分区 |
6.2.3 提高保障水平和能力 |
6.2.4 创新保险产品 |
6.3 农作物保险费率精算的具体方法 |
6.3.1 作物风险评估的已有研究和评述 |
6.3.2 基于数据融合的风险评估新方法 |
6.3.3 作物保险费率厘定的方法 |
6.4 组合保险中个体农户风险的分解方法 |
第七章 中国农作物保险方案改善的模拟分析 |
7.1 总体思路 |
7.2 数据来源及处理 |
7.3 模拟仿真结果 |
7.3.1 精确定价对农作物保险效果的影响 |
7.3.2 提高保障水平对农作物保险效果的影响 |
7.3.3 政府补贴变化对农作物保险效果的影响 |
7.3.4 高保额 or 高补贴:保险方案的选择 |
7.3.5 组合保险对农作物保险效果的影响 |
7.4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存在的不足及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关于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综述 |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研究 |
二、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
三、综合评价 |
第三节 论文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社会保险 |
二、养老保险 |
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总体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总体思路 |
第五节 论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有待完善之处 |
第二章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回眸和审视 |
第一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发展历程 |
一、江苏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起步(1984—1996年) |
二、江苏省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与功能展开(1996—2000年) |
三、江苏省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2000—2010年) |
第二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成效 |
一、全社会养老保险意识普遍增强 |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全国统一,各项管理不断规范 |
三、省级统筹稳步推进,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制度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 |
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
五、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水平显着提升 |
第三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面临的问题 |
一、政策实施的主体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源不足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不高 |
三、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影响较大 |
四、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政策不够合理 |
第三章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主体--社保经办机构 |
第一节 我国社保经办机构概述 |
一、社会经办机构是服务型政府的政策执行机构 |
二、当前我国社保经办机构存在的问题 |
三、实现社保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创新 |
第二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的现状与进展 |
一、江苏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概况 |
二、江苏省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的进展 |
第三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的挑战与对策 |
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面临的挑战 |
二、提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思考 |
第四章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分析 |
第一节 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状及政策回顾 |
一、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状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回顾 |
第二节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一、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历史沿革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 |
第三节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查分析 |
一、江苏省农民工基本特征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
三、基于苏南、苏中、苏北农民工的调查分析 |
第四节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一、存在的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第五节 完善江苏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建议 |
一、调整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政策 |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
三、加大执法维权力度,提高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率 |
四、调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优化转移接续流程 |
第五章 江苏省人口老龄化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 |
第一节 江苏省人口老龄化现状 |
一、绝对数量大 |
二、地区差异大 |
三、老龄化速度快 |
四、高龄占比高 |
五、老年抚养比高 |
第二节 江苏省养老金支付情况分析 |
一、养老金支付水平现状 |
二、未来人口老龄化与养老金的合理支出水平 |
第三节 江苏省近年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基本特点 |
一、参保人数变化情况 |
二、离退休人数变化 |
三、负担系数 |
四、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 |
五、总结 |
第四节 实现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简要探索 |
一、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 |
二、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 |
三、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 |
第六章 优化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思考 |
第一节 提高省级统筹的水平 |
一、全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历程 |
二、江苏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践 |
三、江苏省省级统筹面临的问题 |
四、提升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水平的路径是实现基金的统收统支 |
第二节 降低企业缴费比例 |
一、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现状 |
二、企业缴费比例偏高的负面效应 |
三、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可行性 |
第三节 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一、个人账户的产生和发展 |
二、我国个人账户做实的简要历程 |
三、江苏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基本情况 |
四、江苏省个人账户做实情况 |
五、加快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的步伐 |
第四节 扩大企业年金的范围 |
一、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回顾 |
二、企业年金发展面临的问题 |
三、江苏企业年金发展情况 |
四、完善企业年金发展的对策 |
第五节 完善养老保险的参保结构 |
一、江苏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情况 |
二、参保群体结构形成的原因 |
三、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参保结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江苏省养老保险部分年份相关图表 |
附录2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附录3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
致谢 |
(5)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目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论文创新点 |
1.4.2 论文不足之处 |
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 |
2.1.2 社会养老保险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公共物品理论 |
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演进历程 |
3.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的背景 |
3.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期(2002 年——2009 年) |
3.2.1 苏州市新农保探索与建设建设 |
3.2.2 宝鸡市新农保探索与制度建设 |
3.2.3 北京市新农保探索与制度建设 |
3.2.4 青岛市新农保探索与制度建设 |
3.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国试点推广阶段(2009——至今) |
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
4.1 制度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 |
4.1.1 现行保障水平偏低 |
4.1.2 参保缺乏激励机制,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
4.1.3 定额缴费制不合理 |
4.1.4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不符合实际 |
4.1.5 统筹层次偏低,基金管理与运营效率低 |
4.1.6 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 |
4.2 各级政府财政补贴分担不合理 |
4.2.1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分担不合理 |
4.2.2 地方各级政府财政补贴不合理 |
4.3 经办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
4.3.1 新农保参保扩面存在一定难度 |
4.3.2 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管理压力大 |
4.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滞后 |
5 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
5.1 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践 |
5.1.1 瑞典农村养老保险的实践 |
5.1.2 德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实践 |
5.1.3 英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践 |
5.1.4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的实践 |
5.2 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践的启示 |
5.2.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要符合本国国情 |
5.2.2 尊重社会保障发展规律,逐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5.2.3 政府提供财政支持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关键 |
5.2.4 立法建设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的保障 |
6 山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居民意愿调查和青岛案例分析 |
6.1 山东省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意愿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 |
6.1.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
6.1.2 模型构建和变量选取 |
6.1.3 结果分析 |
6.1.4 结论 |
6.2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
6.2.1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基本情况 |
6.2.2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
6.2.3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经验启示 |
7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方案 |
7.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的总体思路 |
7.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的基本原则 |
7.2.1 统筹城乡发展原则 |
7.2.2 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
7.2.3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整合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
7.2.4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 |
7.2.5 鼓励试点、逐步推开原则 |
7.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的路径与步骤设计 |
7.3.1 第一阶段: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阶段 |
7.3.2 第二阶段:由统筹城乡向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过渡阶段 |
7.3.3 第三阶段:城乡一体化阶段 |
8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建议 |
8.1 优化各级政府职能,确保新农保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
8.1.1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机理 |
8.1.2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 |
8.1.3 基于博弈视角优化各级政府职能的对策建议 |
8.2 完善新农保制度衔接与转化的配套措施 |
8.3 建立政府财政补贴长效机制 |
8.3.1 强化政府对新农保的财政补贴责任 |
8.3.2 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共财政合理分担机制 |
8.4 切实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
8.4.1 健全新农保各级经办管理服务机构 |
8.4.2 加强新农保基层经办队伍培训 |
8.4.3 完善经办队伍规范管理制度 |
8.4.4 实现新农保的网络信息化 |
8.5 加快推动立法,确保新农保制度健康发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中国农村小额保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对现有研究结果的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信息搜索、资料整合法 |
1.3.2 文献研究法 |
1.3.3 比较分析方法 |
1.3.4 综合分析的方法 |
1.3.5 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方法相结合的方法 |
2 农村小额保险相关理论 |
2.1 小额保险的基本定义及三大内涵 |
2.2 小额保险的特征 |
2.2.1 小额保险保费低 |
2.2.2 小额保险针对特定风险 |
2.2.3 小额保险更多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2.2.4 小额保险覆盖范围广 |
2.3 农村小额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
3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历史与现状 |
3.1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历史 |
3.2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现状 |
4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4.1 部分地方政府及保险公司对农村小额保险发展的准备不足 |
4.1.1 地方政府对农村小额保险的专业性认识不足,投入不够 |
4.1.2 保险公司对农村小额保险的运作经验和数据不足 |
4.2 农村低收入人口支付能力与保险意识还比较落后 |
4.2.1 农村低收入人口支付能力不足 |
4.2.2 农民保险意识还比较落后 |
4.3 保险公司很难深入销售农村小额保险 |
4.4 对农村小额保险的监管还存在空白 |
5 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的对策和建议 |
5.1 农村小额保险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
5.1.1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 |
5.1.2 打造团队、构建渠道的原则 |
5.1.3 分类推动、统筹兼顾的原则 |
5.1.4 整合资源、借力发展的原则 |
5.1.5 稳健经营、合规竞争的原则 |
5.2 农村小额保险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
5.2.1 加强保险宣传,提高保险意识 |
5.2.2 实施税收优惠,加大销售支持 |
5.2.3 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产品创新 |
5.2.4 坚持诚信销售,完善服务体系 |
5.2.5 完善相关法律,填补监管空白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反保险欺诈之对策与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 |
1.2.1 本文的研究意义 |
1.2.2 本文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相关文献回顾与基本问题探讨 |
第一节 相关文献回顾 |
2.1.1 国外保险欺诈研究概述 |
2.1.2 国内保险欺诈研究概述 |
第二节 保险欺诈之含义 |
2.2.1 基本含义 |
2.2.2 狭义保险欺诈与广义保险欺诈 |
2.2.3 严格保险欺诈与不当使用保险欺诈 |
2.2.4 财产保险欺诈、责任保险欺诈和人身保险欺诈 |
2.2.5 保险欺诈与保险诈骗 |
2.2.6 本文之含义 |
第三节 保险欺诈与保险犯罪之关系 |
2.3.1 保险欺诈与保险诈骗之联系 |
2.3.2 保险欺诈与保险诈骗之区别 |
第四节 保险欺诈与违反据实说明义务之关系 |
2.4.1 据实说明义务之含义 |
2.4.2 保险欺诈与违反据实说明义务之联系 |
2.4.3 保险欺诈与违反据实说明义务之区别 |
第五节 保险欺诈与道德风险之关系 |
2.5.1 道德风险之含义 |
2.5.2 道德风险之特点 |
2.5.3 道德风险与保险欺诈之关系 |
第六节 保险欺诈行为之经济学分析 |
2.6.1 保险市场之信息不对称性 |
2.6.2 保险欺诈之博弈论分析 |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保险欺诈之基本要素 |
第一节 保险欺诈的损失 |
第二节 保险欺诈之要件 |
3.2.1 保险之含义与要件 |
3.2.2 欺诈之含义与要件 |
3.2.3 保险欺诈之要件 |
第三节 保险欺诈之特性 |
3.3.1 主体多元 |
3.3.2 行为复杂 |
3.3.3 危害深远 |
3.3.4 犯罪黑数高 |
第四节 保险欺诈之成因 |
3.4.1 保险业历史成因分析 |
3.4.2 保险自身特点成因分析 |
3.4.3 社会大众心理成因分析 |
3.4.4 有关政策法规成因分析 |
3.4.5 有关具体成因之分析——以台湾地区人寿保险为例 |
3.4.6 有关保险环节成因之分析 |
3.4.7 有关当事主体成因之分析 |
第五节 保险欺诈之类型 |
3.5.1 以行为主体分类 |
3.5.2 以行为态样分类 |
3.5.3 依保险时程分类 |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反保险欺诈机制与立法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美国 |
4.1.1 反保险欺诈之机构与机制 |
4.1.2 反保险欺诈之主要法律法规 |
第二节 英国 |
4.2.1 反保险欺诈之机构与机制 |
4.2.2 反保险欺诈之主要法律法规 |
第三节 |
4.3.1 反保险欺诈之机构与机制 |
4.3.2 反保险欺诈之主要法律法规 |
第四节 日本 |
4.4.1 反保险欺诈之机构与机制 |
4.4.2 反保险欺诈之主要法律法规 |
第五节 美国 |
4.5.1 反保险欺诈之机构与机制 |
4.5.2 反保险欺诈之主要法律法规 |
第六节 台湾地区 |
4.6.1 反保险欺诈之机构与机制 |
4.6.2 反保险欺诈之主要法律法规 |
第七节 中国大陆地区 |
4.7.1 反保险欺诈之机构与机制 |
4.7.2 反保险欺诈之主要法律法规 |
第八节 综合评析 |
4.8.1 各国反保险欺诈行为之主要举措 |
4.8.2 各国保险行为法律规范之特色 |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保险欺诈案例特征之分析——以台湾人身保险案例为视角 |
第一节 台湾寿险业业务发展近况 |
第二节 寿险欺诈案例分析 |
5.2.1 行为人特征与动机 |
5.2.2 欺诈手法与特征 |
5.2.3 实务见解 |
第三节 伤害险欺诈案例分析 |
5.3.1 行为人特征与动机 |
5.3.2 欺诈手法与特征 |
5.3.3 实务见解 |
第四节 医疗险欺诈案例分析 |
5.4.1 行为人特征与动机 |
5.4.2 欺诈手法与特征 |
5.4.3 实务见解 |
第五节 各类型人身保险欺诈案件之共同特征 |
事前多经缜密规划,多属智能型保险犯罪 |
欺诈者短时间、多家保险公司密集投保 |
投保后短时间发生,并且迅速申请理赔 |
主体通常不只一人,目标均为高额理赔 |
伪造相关单据凭证,浮报损失情况严重 |
只关心理赔进度,对事件发生漠不关心 |
保险公司时而放纵,行为人屡试相同手法 |
本章小结 第六章 中国大陆地区反保险欺诈制度之建构 |
第一节 中国大陆地区反保险欺诈运行机制存在之问题 |
6.1.1 缺乏统一之专门反保险欺诈政府机构 |
6.1.2 缺乏统一之专门反保险欺诈民间协会 |
6.1.3 有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 |
6.1.4 反保险欺诈之社会舆论与环境尚欠佳 |
6.1.5 缺乏统一开放反保险欺诈资料与数据库 |
6.1.6 反保险欺诈新技术尚需进一步开发运用 |
6.1.7 保险公司反保险欺诈之能力尚待提高 |
第二节 完善中国大陆地区反保险欺诈运行机制之建议 |
6.2.1 建立全国统一之专门反保险欺诈机构 |
6.2.2 建立统一开放之反保险欺诈民间协会 |
6.2.3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保险欺诈相关法规 |
6.2.4 营造反保险欺诈之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
6.2.5 加大公安司法机关打击保险欺诈力度 |
6.2.6 建立统一开放反保险欺诈资料与数据库 |
6.2.7 广泛开发运用反保险欺诈新技术新手段 |
6.2.8 保险公司要提高自身反保险欺诈之能力 |
6.2.9 大力加强反保险欺诈国际交流与合作 |
本章小结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7.1.1 关于保险欺诈之含义 |
7.1.2 关于保险欺诈之要件 |
7.1.3 关于保险欺诈与保险犯罪之区别 |
7.1.4 关于保险欺诈之成因 |
7.1.5 对于保险欺诈之类型 |
7.1.6 关于反保险欺诈机制与立法比较研究 |
7.1.7 关于人身保险欺诈案例之共同特征 |
第二节 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8)中国保险公估业发展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思路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构安排 |
1.4 本文所涉及的相关概念的界定 |
1.4.1 保险和保险市场 |
1.4.2 保险中介和保险公估 |
1.4.3 保险监管 |
2 保险公估概述 |
2.1 保险公估的起源 |
2.2 保险公估人的分类 |
2.3 境外主要国家保险公估制度概览 |
2.3.1 保险公估业监管制度 |
2.3.2 公估的市场定位 |
2.3.3 公估人的种类 |
2.3.4 保险公估人的级别 |
3 保险公估业产生的必然性及其主要作用 |
3.1 保险公估人的性质和特点 |
3.2 保险公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
3.3 保险公估是保险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 |
3.4 保险公估是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 |
3.5 公估是有效缓解保险行业矛盾,构建保险行业共生文化的需要 |
4 中国保险公估业发展阶段划分及产业周期分析 |
4.1 中国保险公估业历史回顾 |
4.1.1 导入期(1949年以前) |
4.1.2 停滞期(1949-1978年) |
4.1.3 恢复期(1979-1992) |
4.1.4 探索期(1993-1995) |
4.1.5 规范期(1996年-2002) |
4.1.6 快速成长期(2003年-至今) |
4.2 中国保险公估业的产业生命周期分析 |
4.2.1 经验判断法 |
4.2.2 曲线判断法 |
4.2.3 销售增长率法 |
5 保险公估行业的发展环境分析 |
5.1 公估行业宏观环境分析(G-PEST模型) |
5.1.1 政策法律环境分析 |
5.1.2 经济环境 |
5.1.3 社会文化环境 |
5.1.4 技术发展环境 |
5.2 微观环境分析 |
5.2.1 产业竞争性分析 |
5.2.2 产业内部结构分析 |
6 我国公估业发展环境综合分析及其战略、营销策略选择 |
6.1 保险公估产业发展的SWOT分析 |
6.2 保险公估的主要业务来源----保险公司面临较大的发展 |
6.3 我国保险公估业的发展空间预测 |
6.4 汽车行业的发展将成为保险公估规模扩大的主要动因 |
6.5 保险公估行业中企业的战略选择 |
6.6 成长期保险公估企业的营销策略 |
7 保险公估行业的产业战略环境分析 |
7.1 产业经济特性分析 |
7.2 产业关键成功因素分析(K.S.F) |
7.3 产业变革驱动因素分析 |
8 保险公估业的创新和发展趋势 |
8.1 保险公估产品不断创新,由简单向全覆盖、多元化发展 |
8.2 公估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呈现多样化的发展态势 |
8.3 公估发展路径不断创新,并购整合成为企业快速发展之路 |
8.3.1 保险公估业整合的基本模式、主要路径及其作用 |
8.3.2 保险公估行业并购整合的关键成功因素 |
8.4 借助保险产业链整合中的价值创新,保险公估的作用日益凸显 |
8.4.1 保险产业链整合与保险业纵向整合的区别 |
8.4.2 保险产业链整合实现过程中公估业的地位和作用 |
8.5 运用模块化创新,构建保险公估业在产业链中的独特地位 |
8.5.1 模块的概念、特点和设计规则 |
8.5.2 保险产业链模块化的实现方式 |
8.5.3 保险产业链模块化的实现步骤 |
8.5.4 公估模块化创新在保险产业链整合中的作用 |
8.6 理赔制度的创新成为推动保险公估业持续发展的根本力量 |
8.7 汽车业的发展和交强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创新成为保险公估社会化的重要基础 |
8.8 公估服务领域不断创新,与其他相关产业存在产业融合的趋势 |
8.8.1 保险公估业与汽车服务业的产业融合 |
8.8.2 保险公估业与医疗产业的产业融合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2.1 国外研究现状 |
0.2.2 国内研究现状 |
0.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0.3.1 研究思路 |
0.3.2 研究方法 |
0.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0.4.1 可能的创新 |
0.4.2 不足之处 |
1. 小额保险的基本内容 |
1.1 小额保险的定义和特征 |
1.1.1 小额保险的定义 |
1.1.2 小额保险的特征 |
1.2 小额保险产生的社会背景 |
1.2.1 经济发展的推动以及低收入群体对风险保障的需求 |
1.2.2 小额信贷对小额保险的推动作用 |
1.3 小额保险产品的分类 |
1.3.1 小额人寿保险 |
1.3.2 小额健康保险 |
1.3.3 小额意外伤害保险 |
1.3.4 小额农业和家庭财产保险 |
2. 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的意义及可行性分析 |
2.1 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的背景 |
2.1.1 农村居民缺乏社会保障 |
2.1.2 保监会大力倡导发展农村小额保险 |
2.1.3 国际小额保险迅速发展的推动作用 |
2.2 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的重要意义 |
2.2.1 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
2.2.2 发展小额保险能提高农民保障水平 |
2.2.3 发展小额保险有利于保险公司开拓潜在市场,实现自身的发展 |
2.2.4 发展小额保险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
2.3 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的可行性分析 |
2.3.1 从整个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
2.3.2 从市场需求角度分析 |
2.3.3 从市场供给角度分析 |
2.3.4 从保险监管角度分析 |
3.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供需分析 |
3.1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需求分析 |
3.1.1 影响我国农村小额保险需求的因素分析 |
3.1.2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需求类型分析 |
3.2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供给分析 |
3.2.1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供给主体 |
3.2.2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供给面临的风险 |
3.2.3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产品 |
3.3 从供需均衡角度看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小额保险需求方存在的问题 |
3.3.2 农村小额保险供给方存在的问题 |
3.3.3 农村小额保险监管方存在的问题 |
4. 国际小额保险发展现状及案例分析 |
4.1 国际小额保险的发展现状 |
4.1.1 中南美洲小额保险发展情况 |
4.1.2 非洲小额保险的发展状况 |
4.1.3 亚洲小额保险的发展状况 |
4.2 国际小额保险运营模式分析和比较 |
4.2.1 "合作代理"模式 |
4.2.2 "独立经营"模式 |
4.2.3 互助或合作保险模式 |
4.3 国际小额保险发展案例介绍 |
4.3.1 印度小额保险发展状况 |
4.3.2 菲律宾小额保险发展状况 |
4.3.3 乌干达小额保险发展状况 |
4.4 国外发展小额保险对我国的启示 |
4.4.1 小额保险具有生命力,应大力发展 |
4.4.2 小额保险的发展应多方参与 |
4.4.3 政府对小额保险发展的扶持 |
4.4.4 发展小额保险没有统一的运营模式 |
4.4.5 建立完善的小额保险监管体制 |
5. 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的对策建议 |
5.1 选择适合我国的农村小额保险运营模式 |
5.2 完善农村小额保险经营管理机制 |
5.2.1 注重农村小额保险营销渠道的建设 |
5.2.2 注重产品开发创新与农民需求相结合,实现市场细分 |
5.2.3 建立完善的小额保险服务体系 |
5.2.4 建立健全小额保险风险监控体系 |
5.2.5 着手农民生命表的编制 |
5.3 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促进农村小额保险发展 |
5.3.1 政府应适当的参与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
5.3.2 加强保险监管,构建完善的农村小额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
5.4 普及广大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农民的保险知识,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现状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0.2 文献综述 |
0.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0.4 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概述 |
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基本概念 |
1.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性质与特征 |
1.2.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性质 |
1.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 |
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比较 |
1.3.1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性质与特征 |
1.3.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异同点 |
2 我国实施机动车交强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2.1 实施机动车交强险的必要性 |
2.1.1 交通事故的频发客观上要求尽快建立强制保险制度 |
2.1.2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的完善需要强制保险制度的跟进 |
2.1.3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亟需交强险与之配套 |
2.2 实施机动车交强险的可行性 |
2.2.1 《道安法》为交强险的顺利实施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
2.2.2 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确保交强险的强制实施 |
2.2.3 国内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为交强险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外部环境 |
3 国内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展状况 |
3.1 境外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概述 |
3.1.1 美国最早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
3.1.2 英国实行灵活的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
3.1.3 日本实行“官民结合”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
3.1.4 我国台湾地区实行“限额无过错责任制”的强制保险制度 |
3.2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展状况 |
3.2.1 机动车交强险的出台背景与过程 |
3.2.2 机动车交强险在全国的发展现状 |
3.2.3 北京市机动车交强险的实施情况 |
3.2.4 青岛市机动车交强险的实施情况 |
4 交强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争议及其成因 |
4.1 交强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4.1.1 强制投保交强险加重了投保人负担 |
4.1.2 无过错赔偿造成的不合理现象 |
4.1.3 交强险总体投保率偏低 |
4.1.4 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抢救费用难以实现 |
4.2 交强险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争议 |
4.2.1 交强险的费率厘定是否合理 |
4.2.2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与保障结构是否合理 |
4.2.3 交强险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暴利 |
4.2.4 缺乏监管机制的交强险能否真正体现其公益性 |
4.3 关于有争议问题的评析 |
4.3.1 交强险的费率厘定有不合理之处 |
4.3.2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不充足且保障结构不合理 |
4.3.3 交强险在经营过程中并未存在暴利 |
4.3.4 交强险未能体现出其公益性本质 |
4.4 造成交强险“事与愿违”的原因 |
4.4.1 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
4.4.2 缺乏充分的信息披露机制 |
4.4.3 费率厘定过程中存在政府行为 |
4.4.4 政府部门的相关宣传与监管工作存在缺失 |
5 规范与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建议 |
5.1 境外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经验借鉴 |
5.1.1 从美国“分派市场业务”中得到的启发 |
5.1.2 英国“绿卡制度”可为我所用 |
5.1.3 重视日本“国家再保险制度”中政府的重要作用 |
5.1.4 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限额无过错责任制”的做法 |
5.2 规范与完善交强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
5.2.1 逐步实现费率市场化 |
5.2.2 正确处理与商业三者险的关系 |
5.2.3 尽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
5.2.4 迅速在保险公司与交通管理部门之间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
5.2.5 建立持续的信息披露机制以提高信息透明度 |
5.2.6 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首次保险调研填补空白 保险调查为保险业“把脉”(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研究[D]. 孙英杰. 辽宁大学, 2020(01)
- [2]南宁市科技保险发展研究[D]. 黄辰宇. 广西大学, 2017(02)
- [3]中国农作物保险效果评估及相关政策改善研究[D]. 王克.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4(10)
- [4]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D]. 陈汝军. 南京大学, 2013(05)
- [5]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研究[D]. 万婕. 中国海洋大学, 2013(12)
- [6]中国农村小额保险研究[D]. 张晓峰.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3(S1)
- [7]反保险欺诈之对策与机制研究[D]. 王碧波. 南开大学, 2012(07)
- [8]中国保险公估业发展初探[D]. 司存功. 复旦大学, 2010(03)
- [9]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探讨[D]. 尹静. 西南财经大学, 2010(06)
- [1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现状与发展研究[D]. 于学毅. 中国海洋大学, 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