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信贷保险风险频频(论文文献综述)
许荣,黄彧,张俊岩,刘灿阳[1](2021)在《基于裁判文书披露的消费贷保证保险实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健康的消费金融生态构建需要专业信用中介特别是消费贷保证保险帮助金融机构管控贷款逾期风险并提升居民融资效率。然而消费贷保证保险能否发挥预期风险管理的金融功能,还是反而因为产品费率高而造成消费者负担过重,是当前政策制订和消费金融实务共同关注的课题。本文抽样整理了2011~2019年期间350份裁判文书网关于消费贷保证保险纠纷的判决文书,统计发现我国消费贷市场的综合贷款利率平均为26.39%,其中保证保险年化费率均值为17.86%。通过截断回归方法实证发现,消费贷保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促进消费者还款,具备一定风险管理功能;但综合借贷利率与还款比例间存在显着倒U型关系,表明我国消费贷市场借款成本偏高。本文从保险公司与监管两个层面出发,为处理我国消费贷保证保险市场的现存问题提出建议。
王毅[2](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研究表明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毛勤晶[3](2020)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文中研究指明出口是一个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伯尔尼协会的数据,仅2018年出口信用保险就支持了全球2.5万亿美元的出口和投资,占全球跨境贸易和服务金额13%。我国是全世界的生产制造大国和贸易大国,出口对于我国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同样意义重大。从1988年中国恢复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以来,高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的出口。30年间该制度直接支持出口贸易金额从1989年的1.0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6098亿美元1。根据我国2019年17.23万亿的出口额计算,出口信用保险占出口额比重达24.8%,远超国际平均水平。在我国的实践发展中,政府高度重视。从2009年开始至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先后八次、连续五年提及出口信用保险。希望运用这一政策性工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促进外贸稳中提质,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2020年2月抗击新冠疫情防控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三次不同的中央会议上,提及出口信用保险,并指出要用“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稳住外贸外资的基本盘”。然而不同国家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制度安排均有所差异。上世纪末欧盟内部还出现过出口信用保险部分业务私有化的现象,形成了三大商业保险机构:Coface、Autradius、Euler Hermes。在伯尔尼协会中,商业性机构一度占据85%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份额(Morel,2010)。作为政策属性的重要载体,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在各国的具体模式也不完全相同。国外学者对于该制度的政策性和商业化的选择、模式安排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上展开了大量的研究和讨论(如:Funatsu,1986;Koning et al,2003;Turguttopbas,2013;Pamela,2016;Koen,2019)。在我国,虽然采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方式,体现出了较强的政策性特点,但同样有商业保险机构涉足相应领域的经营。国内学者对于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属性问题也展开了争鸣和探索(如:赵慧萍、王国军,2006;唐金成等,2010;周玉坤,2019)。前期的研究多聚焦于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系统研究相对较少。加上各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经济体量、制度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部分研究假设、研究结论在我国并不完全适用。那么,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属性内在成因是什么?具体作用机制是什么?在中国,政策属性如何实现其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当前我国正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内外部的国际贸易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回答这些问题,研究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对服务于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围绕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问题,通过规范研究,采用政策性金融理论,分析了其属性、功能等特征事实,探讨了出口信用保险的供需对出口贸易的影响。然后构建演化博弈模型、立足我国二元特征的出口贸易,围绕政策性目标的实现,对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展开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研究了相关的作用机制。最后结合当前国际贸易的新格局和风险变化,对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调整提出发展建议。本文的具体内容分为7章,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梳理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其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包括第一章的导论和第二章概念范畴界定和政策性成因的理论探讨。第一章,导论。通过实践和理论背景介绍,提出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属性与其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目标关系的问题。梳理了既有研究的文献,阐述了研究的目的、意义,介绍了本文研究所采用的方法、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总结了创新和不足。第二章,概念范畴界定和政策性理论基础。对于研究的关键范畴予以界定。梳理中外学者研究成果,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成因的主要理论展开讨论,如市场缺陷理论、风险感知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等等,研究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其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探讨政策性理论基础。第二部分,研究问题。对于出口信用保险展开理论和实证的全面研究,探讨其政策属性、功能等特征事实,以及实现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的作用机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出口信用保险的实际情况,聚焦该制度的关键政策性目标——促进出口贸易,对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供需均衡的展开探讨,做出理论分析,构建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第三章重点探讨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特征事实,第四章至第六章解决政策性作用机制问题。第三章,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特征事实及演变。梳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在中国和全球发展历史,分析在特定贸易环境和发展阶段下,该制度政策性属性的变迁和调整,研究其反映的内在规律。全面梳理总结了出口信用保险的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扩展功能,研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作用于外贸出口的内在机理。结合全球主要国家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具体模式,进行了特征事实的对比分析,对于不同模式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展开了讨论。第四章,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基础:基于供需视角分析。从市场均衡角度入手,分析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提出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均衡悖论,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分析该险种市场均衡的经济学特点。无政府介入的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会出现低需求和低供给的均衡状况,无法有效支持出口贸易。从而提出政府介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研究其政策属性在市场上的作用机制。第五章,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基于演化博弈模型。考虑到国际贸易的风险特殊性,结合前景理论,以政策性目标为导向,构建了一个包括政府、保险公司、出口企业、海外买方在内的国际贸易演化博弈模型。企业在出口贸易中存在风险及风险感知的特殊性。通过模型推导,分析政府、政策性保险公司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为政策目标,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机制,影响国际贸易买卖双方的交易均衡、推动出口贸易发展。第六章,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以中国为例的实证分析。立足我国出口贸易的二元特征事实,对比在不同贸易模式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机制差异,提出研究假设并构建模型。验证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对于不同贸易模式影响差异,研究该险种在中国发挥政策性价值的特殊性。同时结合当前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特殊环境,探讨出口信用保险对于贸易结构优化的价值和作用。第三部分作为最终的政策建议和展望,回答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调整和发展的问题。第七章,国际贸易新格局下的风险变化与政策性调整。结合当前国际贸易新格局的变化,对于国际贸易中风险变化及企业基于风险需求做了分析,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模式问题和变革展开讨论,结合其政策性和金融性特征,对于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做了分析,提出了政策建议,同时提出对未来研究的改进方向。根据以上的研究思路和框架,经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得出主要结论有:1、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是和其承担的风险和功能相关的。出口信用保险具备促进出口贸易的功能,进而能推动一国经济发展、就业增加、国际收支平衡。因此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立,政策属性贯穿于发展始终。政策性发挥程度则与不同时期全球的宏观风险和不同国家自身的状况高度相关。逆周期调节作用是其政策性体现的关键领域。2、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可以分为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扩展功能。政策性体现最关键的是促进出口贸易的核心功能。该功能同时作用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并通过基础功能的实现,达成特定的政策目标。3、出口信用保险没有政府介入时会出现市场均衡悖论,不利于实现对于出口促进的政策目标。通过演化博弈模型说明,要更好的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与海外买方达成贸易均衡,需要保险机构同时提高赔偿水平和降低保险费率。政府的必要参与才能更好实现促进出口的政策性目标。4、中国出口贸易具有二元特征,出口信用保险的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在一般贸易下体现更加明显。在样本期间,通过省级面板数据验证,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每增加1亿元,平均将影响各省一般贸易出口增长12.1%,影响各省总出口额增长8.3%,而影响加工贸易出口增长仅6.4%而且并不显着。说明如果准确区分贸易模式,出口信用保险的边际影响会上升45.6%。同时这种影响具有的门槛效应特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有利于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本文以问题导向和实证分析为基础,开展了具有一定探索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并得出了一些具有一定理论创新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结论。本文主要的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1、运用政策性金融理论、风险感知理论,系统性地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问题。前人的研究侧重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某一方面,且较少涉及其政策属性问题。当前研究的主线围绕政策属性,从政策性成因、属性、功能、作用机制和目标实现不同角度,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展开了全面系统的研究。研究聚焦于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两个关键问题:风险的特殊性和功能的特殊性。对于风险层面,研究了出口贸易中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特殊属性,及其带来的出口企业风险感知问题,阐述了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殊需求。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进行了系统梳理,分宏观、微观两个层次,将功能分为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扩展功能三类。结合成因,进一步研究了作用机制和政策性成效。从促进出口贸易和出口贸易结构优化两个领域,探讨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作用。在内容的系统性上有一定的创新。2、用风险感知理论和演化博弈方法,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国际贸易均衡的改善作用。首次将风险感知理论和演化博弈方法引入到出口信用保险研究中。构建了政府、保险公司参与下,出口企业和海外买方国际贸易均衡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出口企业国际贸易中的风险感知情况,探讨了海外买方的违约对于贸易达成的影响。研究了基于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出口信用保险对国际贸易演化均衡的作用机制和影响路径。3、结合中国出口贸易中二元特征,拓展了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的研究领域,区分不同贸易模式内在作用机制,展开了实证分析。本文在讨论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拉动作用时,首次区分了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从理论和经验分析两个方面探讨了出口信用保险对于不同贸易模式传导作用机制的差异问题,拓展了研究领域。并基于中国的实践,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推动贸易结构优化提供了新的有力证据。相关研究同样为政府制定外贸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工具的价值,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本文的不足之处主要有:1、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研究涉及政策性金融、国际贸易等多个领域。本文做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由于作者自身的理论基础和理论水平有限,对于出口信用保险与国际贸易理论结合和研究仍不够深入。2、本文虽然尝试了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一般贸易的影响做了实证分析,借鉴了国内外已有研究的成果,但在变量选取、模型构建方面,受到数据来源制约仍不够深入,缺乏跨国对比,科学性和完备性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相信随着未来数据的进一步完善,研究结果将更为准确,解释能力和参考价值将进一步提高。
胡鹏[4](2019)在《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保险的本质是风险管理和分散,其意义乃在汇集个人力量,成立危险共同团体,于成员发生事故需要补偿时提供经济支助。在保险制度的运作中,保单持有人所缴交的保费累积形成保险基金,此一基金的规模甚巨且必须进行投资以确保其保值增值。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领域,不仅能够提升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更影响到股票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我国保险机构自2004年获准直接入市投资股票以来,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联系与互动日益密切,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已成为股票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保险机构未如主管机关所希冀的那样成为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也并未发挥长期稳定价值投资者的正面作用。反而在2015年下半年,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激进投资股票,频繁大量举牌上市公司,甚至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引发了资本市场的震动和社会公众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质疑。申言之,保险机构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法人机构,不仅在股票市场上投资以获取报酬,而且能够对上市公司经营决策行使投票权。如若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优势控制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决策,大举介入经营一般产业,将引发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及潜在的利益冲突。因此,如何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扼止保险业经济权力的滥用非常必要。第一章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入手,剖析保险机构投资股票所蕴含的保险学原理,并界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以及法律规制的目标。具体而言,保险共同体吸纳保费转嫁风险的同时,也汇聚了大量资金,使保险业成为保单持有人财富的管理者,保险机构必须确保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再者,单纯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商品逐步发展成投资型保险,愈来愈具有金融理财和投资属性。因此,保险机构资金运用是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也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我国保险机构并非一开始就被允许直接投资股票,而是在政策法规上经历了禁止、放松,直至完全放开的过程。2004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机关在政策法规上允许保险机构直接入市,使得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互动更加紧密。但我国保险业直接入市投资股票,其意义不仅在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我国金融监管机关更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充当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但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作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典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并没有成为稳定股票市场的重要力量,甚至在2015年大量举牌上市公司,引发上市公司的恐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链接到保险与股票两大市场,牵涉面广,产生的风险大,必须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利益,并防止保险机构滥用庞大的资金优势。第二章以2015年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举牌上市公司事件作为分析对象,指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所衍生的风险点。具体而言,保险机构挟庞大的保险基金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及股票市场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在历次改革资本市场与发展保险业的政策规划中,我国主管机关也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成为股票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然而,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保险机构并未达成主管机关所设定的目标,反倒成为追涨杀跌的炒作者。特别是2015年以来,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大量举牌上市公司,使整个资本市场为之震动。保险机构颠覆长期价值投资的形象,成为舆论所指摘的“野蛮人”。我国保险机构之所以提升风险偏好,激进投资股票虽是多方因素叠加下的行为选择,但其可能衍生的风险不容小觑。例如,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了保险风险保障的主业,使保险机构沦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并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第三章指出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的根源在于利益冲突,并借助资本结构理论进行分析,描绘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发生机制,并提出化解利益冲突的具体路径。具体而言,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利益冲突有内外两个层面。内部冲突是由保险机构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所致,表现为保险机构股东竭力规避监管规则,试图集中持有保险机构股权,实施高风险的股票投资行为。而在现行法下,保单持有人无法对保险机构实施有效地监控,其权益有受损之虞。外部冲突是在金融集团架构之下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进行组织上的结合,导致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受金融集团的操纵和控制,而非基于自身利益进行的独立决策。透过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所衍生的乱象,其实利益冲突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制度原因和发生进路。针对内部冲突,以资本结构理论为分析工具,保险机构是高负债和高杠杆运作,保险机构股东因而存在比一般公司更高的代理风险。在自利性驱动之下,股东极易以保险资金进行豪赌从而投资股票。并且在保险机构发生财务危机时,股东也倾向于拖延增资,甚至掏空公司资产。为此,有必要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其一,围绕“控制权转移”这一核心,构建对实际控制人的监管规则;其二,加强保险公司大股东适格性监管,维持保险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其三,强化保险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而针对外部冲突,在金融控股集团的组织架构中保险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容易失灵,衍生出与整个集团及其他子公司的利益冲突问题,使得保险子公司投资股票的自主决策机制失灵,而沦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附庸。为此,有必要构建金融控股集团中保险子公司的“内部防火墙”,以期维持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行为的独立性,阻绝或限制金融控股集团对保险子公司行为的不当影响和控制。第四章通过导入我国台湾地区早已出现的保险机构肆意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事件,介绍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的两度修改,并剖析其背后所蕴含的“金融与商业分离”的基本法理,以此为借鉴界定我国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合理边界。具体而言,鉴于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和安全性特征,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应作为长期价值投资者,并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但是分析我国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的行为表现,其在现实中存在消极炒作与积极介入两种倾向,导致其偏离长期价值投资的轨道,严重背离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两重角色。保险机构股东和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偏好差异,以及保险机构普通账户中自有资金和外来资金混合运用更加剧了利益冲突行为。2004年我国台湾地区也曾出现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并帮助一致行动人介入上市公司经营的事件。也引发了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争议,同时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两度进行修改以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申言之,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第三项通过剥夺保险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方式,来强化保险机构短期财务投资属性。但这一规定严重违背股东平等的基本法理,实有矫枉过正之嫌。纵观我国台湾地区的金融法规,限制或剥夺金融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规定广泛存在。这表明我国台湾地区在法规上推动金融混业的同时,仍严格限制金融机构参与被投资公司经营,以贯彻“金融与商业分离”的价值导向。“金融与商业分离”的立法精神也应统一落实到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监管规则当中。其次,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保险机构战略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应出台“保险相关事业”清单,并着重加强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行使表决权的制度引导。第五章着重论证投资型保险在保险机构投资股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引入金融法中的“信义义务”,以此规制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具体而言,传统保障型保险的法律关系十分简单,保单持有人与保险人之间通过保险契约进行连结,基础法律关系属于保险契约法的调整范围。而广大保单持有人所缴交保费所累积形成的保险资金之运用行为则由保险业法进行监管,其主要目标为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而保单持有人与保险机构投资行为、投资目标两者间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联系。但从私法关系的视阈分析,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机构受广大保单持有人的委托,将缴交的巨额保费投资于股票市场,进而获取利润的行为。前端的保单持有人利益保护与后端的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规制,此二者的连结点便是投资型保险。因此,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除应置于公法监管之中,还应当受私法关系的规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保险机构对保单持有人应负有信义义务。由此建立起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信义义务规则。包括保险机构事前应慎重选择所投资的股票种类,遵循谨慎投资原则,禁止不公平对待保单持有人,也不得利用股票投资从事利益输送行为。
朱衡[5](2019)在《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与监管》文中研究指明2007—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对国际金融体系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性影响,这场由次级房屋信贷危机引发并渗透到其他行业的金融危机是典型的系统性风险表现,对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创伤。在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作为美国最大的保险公司AIG集团陷入绝境,濒临破产,对金融行业乃至全球经济都产生重大影响。追求传统商业模式的保险公司由于负债水平不同,而且与其他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关联性较低,通常被认为比银行具有更低的系统风险水平。然而,当代的保险领域不能仅仅以传统的商业模式来描述,它还拥有大型、复杂的保险集团或以保险为基础的企业集团,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这些保险集团和联合企业可能包括非传统的、非保险的业务模式,特别是具有非传统特征的人寿保险产品和不同类型的金融担保产品,提高了保险集团对金融市场风险的敞口,致使它们更容易受到金融市场状况的影响。此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成为各界关注重点,“保险业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如何评估监管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等议题被提上征程,学界和业界纷纷跻身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从监管趋势来说,保险业作为金融领域的三驾马车之一,行业重要性毋庸置疑,国内外掀起了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研究的热潮。国际方面,金融危机发生后,2009年4月成立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B),主要负责认定是否存在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际相关权威监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肯定了保险业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明确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核心地位。国内方面,中国保监会于2012年启动了“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建设工作,2016年4月中国保监会召开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制度建设启动会,明确要在国内构建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监管制度;8月,保监会发布《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12月,颁布《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2018《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颁布后,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要求日益凸显,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的必要性,充分体现了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重视。从保险经营来说,多元化的投资策略以及密切的金融资本市场联系都对未来保险业的稳定发展提出了挑战。保险业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境内外投资标准进一步放宽,投资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保险业务进一步渗透到金融领域。纵以历史的角度看,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都被严格区分,一旦发生危机也不会对其他机构造成影响。但近年来,这种金融机构间的壁垒正逐步瓦解,取而代之的是更紧密的业务联系以及相互关联。虽说目前的金融危机主要源于银行业,但随着银保互联性增强,溢出效应将蔓延至保险危机。正如我们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所见,保险业很大程度上受到一定冲击,不得不质疑保险业是否会反过来影响金融危机,成为危机发生的主导因素。纵观全局,在与金融资本市场密切关联的大环境下,跟进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是大势所趋。中国作为保险大国,牵一发而动全身,要确保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不发生,前提是要结合具体国情,将涉及系统性风险的相关研究做到位。厘清“保险业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如何科学有效评估?”,“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根源和传染机制是什么?”以及“如何监管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等一系列问题,为中国保险业持续健康良好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共九章,具体结构设计如下:第一章:整理国内外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研究现状,总结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争议、成因、传染机制、评估、监管方面的最新研究前沿与成果,总体上掌握国内外关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研究状况,分析现阶段研究成果与不足之处,探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意义,引出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以及目标。第二章:首先定义了系统性风险、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从系统性风险特征区分了保险业系统风险的主导因素和贡献因素,并融合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特征与中国具体情况初步探究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潜在隐患;结合国际监管最新前沿动态以及推演定义了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从起因、传染以及影响机制等方面对三者比较了系统性风险、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三者间的关联与区别。第三章:通过历史透视实践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以历史上金融危机对国际、国内的保险业的影响为核心,探究保险业在这场危机中所面临的冲击;与此同时,总结历史上的重大保险危机,找出导致此类破产的影响机制,归纳危机对保险市场的影响,分析危机的结构性变化,厘清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存在性的潜在原因与表征,并从保险脆弱性这个维度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进行理论推演。第四章:从系统性风险的内在来源探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一方面通过保险业务本质厘清其与系统性风险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保险不良资产从经营环境不确定性这个维度也将增加保险体系的脆弱性。外生环境冲击则从保险危机这个视角进一步推进了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的深思,探究共谋、利率、侵权与保险危机的关系,论证外生环境冲击导致的保险业危机与系统性风险之间的关联。第五章:首先,以中国的金融环境为对象,重点探究了接触性传染渠道中的银保关联传染渠道。从理论分析银行与保险的不同系统重要性特征,构建银保关联的直接与间接渠道;从实证测算了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的静态和动态(整体和极端)关联性,探究保险业和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重要性及敏感度,厘清保险业与银行业关联的内外作用机制,度量银保间的溢出效应。其次,重点分析了接触性传染渠道中的再保险关联渠道。围绕再保险业务本质总结其与系统性风险的关系,并从影子保险业务安排展示了“影子保险”的业务特点与系统性风险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统计保险公司对再保险公司的依赖度,评估我国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之间的关联性。最后,探究了接触性传染渠道金融市场以及保险证券、金融服务集团内的保险公司、保险机构重组与并购以及金融恐慌导致的非接触性传染渠道。第六章:本章研究集中在通过度量我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敞口与贡献,识别具有系统重要性的保险公司,评估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一方面从系统性风险敞口与贡献度衡量中国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实现了多角度评估,增强了评估结果的客观可信度。另一方面,通过面板模型实证识别影响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次要因素,并结合BP神经网络模拟非上市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第七章:探究了现有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的改革与实践。首先阐述了系统性风险金融改革面临的挑战,接着围绕主要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政策实例,结合金融监管改革面临的挑战,评估各国的改革方案,在总结主要国家应对金融改革挑战经验的基础上,区分金融监管框架改革模式,并以此为中国金融改革提供借鉴经验。在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经验总结基础上,总结国际系统性风险监管实践,并就保险业监管框架的主要机构G20、FSB、IMF和IAIS做简明阐述。最后结合最新监管趋势,提出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新方向—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第八章:首先,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分析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必要性。接着,围绕金融监管改革必须应对的四大挑战以及宏观审慎监管要素,站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视角下实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规划,在金融监管框架内进行合作和有效协调的前提下,提出中国保险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想;在此基础上,提出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再者,更为具体地结合美国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SRR),提出搭建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构想。最后,通过制度安排提出了未来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建议。第九章:总结研究结果,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展望未来研究方向。已有研究表明,现有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及监管的研究零零散散,缺乏针对性分析,系统性的研究更是寥寥无几。本文首次系统性的研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评估与监管,形成系统性的研究成果,实现了以下创新:(1)创新了银保传染机制的理论和实证内容:理论上,分析银行与保险的不同系统重要性特征与影响机制,从直接与间接两个渠道识别银保关联的内生机制,构建银保关联的内生影响机制指标体系。实证上,首先以中国的具体金融环境为背景,区分“保险主导型”关联和“银行主导型”关联,探究保险业和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重要性及敏感度;其次,首次从静态和动态(整体和极端)两个维度研究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关联性,分别采用格兰杰因果模型衡量银保的整体关联性,Copula模型从动态非线性的角度衡量极端风险条件下银保的尾部关联性;再次,在关联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研究深度,一方面利用Spearman相关性识别了影响银保关联内生机制中的显着因素,一方面从影响银保关联的外生机制入手,分析不同金融环境(金融事件冲击)下银保之间的关联度,厘清我国特定金融环境对银保关联的作用机制,测算不同金融事件冲击对银保关联度的影响;最后,利用(35)Co Va R模型分年度、分金融事件冲击具体度量银保间的溢出效应。(2)创新了再保险传染机制研究视角:一方面围绕再保险业务本质,从风险转移的视角以及保险网络视角分析再保险风险传染过程,从再保险与保险的关联性总结了产生系统性风险可能性的三大原因;另一方面,提出国际最新前沿“影子保险”,目前国内关于“影子保险”的研究基本属于真空地带,本文从影子保险业务安排展示了“影子保险”的业务特点,接着从影子保险面临再保险违约风险、赎回风险、母公司相关风险(系统性风险)以及互联性风险展开论述,提出“影子保险”作为再保险的一部分,存在产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3)创新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与评估的研究视角:一方面,已有研究尚未从存在性与根源视角探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首先,本文以历史的保险危机实践厘清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存在性的潜在原因与表征,并结合理论推导了保险业的脆弱性,综合实践和理论推演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其次,从内生和外生两个维度探究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结合保险业务本质与保险不良资产论证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内在根源,并利用外生保险危机进一步推进共谋、利率、侵权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关系。另一方面,本文以中国的具体金融保险环境为基础,创新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实证思路,从上市保险公司和非上市保险公司对我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实施了较为全面的风险识别、评估。(4)探索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新思路:本文率先围绕金融监管改革必须应对的四大挑战(监管体系应如何构建?每个司法管辖区必须考虑如何在管理机构之间划分责任,是否需要将监管责任合并?如何确保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以及宏观审慎监管要素,宏观上提出了“宏观审慎+微观审慎”监管的“共赢”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思路,微观上提出了中国保险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具体实施以及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构想,对完善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体系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江雪[6](2019)在《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以美国为中心发生的世界性金融危机的爆发给全球经济带来了沉重打击。由于管制的放松,银行机构盲目扩张,掩盖次级贷款风险,制造虚假繁荣,导致金融风险不断积聚。众多金融机构的连续倒闭更是导致金融冲击得以迅速放大和传播,加剧了局势的恶化,让人们不得不审视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之间的关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蓬勃发展,有力推动了我国经济增长。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外资银行准入门槛放低,鼓励建设中小银行,民营银行获批成立,银行业市场的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市场集中度下降,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显着提高。但同时我国银行业资产质量有所下滑,银行业风险不断积聚。作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创新性的探讨我国银行集中度变化对银行业风险的积聚和传染有何影响,在各省经济金融联系日趋紧密的情况下对地区间风险溢出强度的影响,以及在同业业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对金融部门间风险传染的影响,并在研究结果上提出有建树的政策建议。本文首先对银行产业组织理论、金融传染及溢出等相关经典理论整理溯源,并对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研究的假说及相关实证进行整理归纳及述评,为研究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及框架。创新性的分析了银行集中度对银行业风险在空间溢出和部门传染两个方面的影响机制,为接下来的实证研究提供了机制分析。接着对我国的银行业相关情况做出了全面客观的定性及定量描述,并分析了美国及欧盟银行业集中度及风险情况。本文研究银行集中度对银行业风险的影响是从信贷资产质量、地区间风险溢出和部门间风险传染三个角度来进行分析。在研究信贷资产质量上,本文基于2006-2016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对银行集中度与不良贷款率之间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银行市场集中度提升有利于降低银行不良率,抑制银行业风险的结论,并通过更改指标衡量方式以及分样本回归以检验结果的稳健性。在对银行集中度如何影响银行业风险的地区溢出效应的研究中,本文认为银行业风险通过违约积聚效应在地区间的溢出主要有三大途径:实体经济的资产负债表渠道、银行资产负债表渠道以及金融加速器效应。通过这三种途径各地区金融风险实现同向联动。银行集中度变化通过内部信息交互和外部信息甄别两大机制影响银行业风险通过违约积聚效应在地区间的溢出。这两种机制一方面会造成本地区银行集中度对其他地区银行业风险产生影响,另一方面还会造成地区间银行业风险传染速度随着银行集中度的变化而发生显着变化。基于2006-2016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使用空间滞后模型和空间杜宾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第一,银行集中度的提升有利于抑制本地区银行业风险。第二,本地区银行集中度的提升同样抑制了周边地区银行业风险。银行集中度的提升不仅通过直接效应而且通过间接效应降低银行业风险。第三,各个地区银行业风险的确存在空间关联性,即银行业风险的确会传染至周边地区。第四,空间权重矩阵考虑了各地区银行集中度变量后,各地区银行业风险空间联动性变强。这说明本地区银行集中度越高,本地区的银行业风险越容易传播至周边地区。本文变换衡量指标和空间权重矩阵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显示上述结论均成立。在对银行集中度如何影响风险在各金融部门之间的传染效应的研究中,本文认为随着金融同业业务的发展,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加杠杆、加错配、降信用三种方式,借道同业市场实现收益的提升,但同时金融风险在各金融部门间不断积聚并传染。银行集中度变化则通过影响同业业务规模以及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来影响风险传染难易程度。本文使用2007年至2017年申银万国二级金融行业指数和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日数据,采用条件在险价值(CoVaR)和GARCH模型对银行集中度如何影响金融风险在各部门之间的传染进行检验,结果发现无论是银行业对金融其他板块的风险溢出,亦或是其他板块对银行业的风险溢出,银行集中度均对其有着负向影响,即说明银行集中度的提升有利于抑制金融行业间风险溢出。同时,随着银行集中度的变化,银行对金融其他行业的风险溢出程度的变化要强于其他行业对银行业的风险溢出程度的变化。本文认为在银行业市场化进程中有关部门不应当盲目追求银行数量的增长,过度放低银行准入门槛,而应当综合权衡银行集中度降低带来的收益和风险,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银行业改革政策。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提出勿盲目降低银行集中度、通过产品差异化提高集中度、合理制定地区性银行业市场政策及加强同业业务监管力度的政策建议。
文丽壹[7](2017)在《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相依理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风险理论一直是精算数学和应用概率研究的热门课题之一,其核心问题就是研究破产理论。因为破产理论在风险管理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从而受到了国内外学者们广泛关注。随着破产理论的研究深入,在研究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就越来越多,比如随机经济环境中的随机利率,随机投资回报率等,并且这些因素之间还存在相依关系。实际上,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公司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会将自己的部分资产作投资,从而,保险公司在随机经济环境中将要面临两种风险,一种是传统的理赔责任险保单组合,另一种是风险投资导致投资风险。显然,这两种风险并不独立的,而是,金融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越来越严重。因此,研究带有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的相依风险模型更具有现实意义。在过去大量的文献利用随机过程、乘积理论、重尾分布理论等致力于研究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相互独立的情形时的破产概率渐近等价式。本文利用随机变量乘积理论、重尾分布理论等讨论离散时间的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相依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如下:首先,研究了相依随机变量乘积的尾概率问题,它们是后文研究的数学理论基础。接着,我们将推导的结论应用到保险风险研究中,我们考虑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构成的独立同分布随机向量序列服从广义FGM分布,保险风险属于(?)族,在一些特殊的条件下推得了一些精确的有限时间的破产概率渐近等价式和无限时间的破产概率渐近等价式。在上述研究中,推导的部分破产概率的渐近等价式具有线性组合的形式,该线性组合是由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尾概率构成。这样的等价式更能体现出金融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丰富和发展了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相依理论。
梁昊然[8](2013)在《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法律构建》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巨灾事件可能带来的损失空前增大,人类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巨灾威胁。巨灾保险作为分散巨灾风险、补偿巨灾损失的核心机制,如何设计制度架构以促进其最大限度的发挥积极作用是各国面临的重大课题。以法律视角切入,有必要从理念基础到制度构建对巨灾保险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特别是立足我国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低、巨灾保险严重缺位的客观现实,更需要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构建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及全面的制度剖析。本文就巨灾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理论基础、域外借鉴、制度解析及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核心规则和立法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就巨灾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而言,由于巨灾风险具有损失巨大及突发性、损失高度相关性、低概率性等可保性障碍,因此需要通过增强保险人偿付能力与巨灾风险匹配程度的方式或通过风险组合以扩大巨灾风险分散范围的方式,在精算学及经济学上实现巨灾风险的可保性扩展。这直接决定了巨灾保险制度在以物利益为保险利益的基础之上,还具有政策性、社会保障性、逆选择高发性及体系性的特点。相较于政府补偿机制的低效性、滞后性、不确定性、危险性及反向激励性,作为巨灾风险分担的一种事前有偿互助共济机制,巨灾保险制度是高效的、更利于形成市场主体间权利义务良性循环的、具有防损减灾激励作用的可持续性风险分散机制,在巨灾风险分散补偿体系当中处于核心地位。就巨灾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而言。巨灾保险法律制度的价值选择、目的和基本理念的确定是制度构建的前提与基础。巨灾保险制度的正义价值主要体现在自由、平等两个侧面,二者统一于遵循自由权利优先、机会平等及合理差异三项原则之中,并表现出实质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倾向性特征。巨灾保险制度的秩序价值主要体现在安全性、可预见性两个侧面,二者是目的与实现途径的关系,以巨灾保险制度秩序价值的相对性、动态性、限度性为共同特征。巨灾保险制度的效率价值要求巨灾保险制度的构建应立足特定的现实条件,全面均衡的实现其分散巨灾风险、补偿财产损失的目的,在具体的权利义务结构上体现社会利益相关性及可持续性的特征。对巨灾保险制度秩序价值及效率价值的追求应以符合正义价值的内在规定性为前提,同时效率价值的实现应以有助于秩序价值的实现为基础。巨灾保险制度的价值选择直接决定了其制度目的体系的基本内容,补偿巨灾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侧重于实现巨灾保险制度的正义价值,分散巨灾风险、促进巨灾保险业发展的目的侧重于实现巨灾保险制度的效率价值,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则侧重于巨灾保险制度的秩序价值。巨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念是巨灾保险制度价值与目的的具体体现,是将制度价值与目的落实于具体规则的衔接环节,巨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念包括风险控制理念、审慎发展理念及全面监管理念三项内容,三者彼此交叉渗透,共同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与控制服务。就巨灾保险制度的域外借鉴以及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构建而言。本文围绕巨灾保险活动的主要法律关系,借鉴域外巨灾保险制度中具有代表性的、较为成熟的巨灾保险制度经验,将其中基础性、实体性、差异性的巨灾保险基本规则概括为风险控制规则、支持保障性规则、灾后补偿和减灾规则三方面。其中风险控制规则包括承保范围规则、投保人参与规则及限制保险人补偿责任规则;支持保障性规则包括保险人参与规则、费率厘定规则、风险转移规则及巨灾特别税收规则;灾后补偿与减灾规则包括灾后补偿规则和防灾减损规则。本文就上述基本规则对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考证和评析,并结合我国巨灾保险实际对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关于风险控制规则,一方面,我国应当以“无亏无盈”或微利保本为原则依法对当事人巨灾保险合同权利加以限制,具体表现为缔约强制、合同内容强制、合同维持强制等,并以政策引导与公众理解作为巨灾强制保险实施优化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我国应当在绘制风险区划图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保单、不同投保财产及不同投保期间分别设定不同的给付限额,并以订定科学的保费收取规则、设置免责条款限定巨灾损失类型及范围、发挥一般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构建巨灾风险证券化等替代性风险转移机制作为实施优化的重要途径。关于保障性规则,我国应当以再保险的方式建立全国性的巨灾保险基金,对巨灾保费实行单独立账、单独核算,统一安排国际再保险及风险证券化;同时设计差别费率厘定规则,并辅之以政府补贴;最重要的是我国应当建立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相互渗透并与巨灾风险证券化组合运用的层级化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在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实施过程中构造良好的风险隔离交易规则及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规则,积极促进巨灾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关于补偿减灾规则,我国巨灾保险制度除应设置一般补偿规则外,还应就无保单的保险补偿、无法核实身份的保险补偿及保险标的物上存在权利限制的保险补偿设计特殊的补偿规则;并通过阶梯式自负额规则、防灾减损的费率优惠规则来发挥巨灾保险的防灾激励作用。就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立法设计而言。我国巨灾保险领域的立法实践经历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多个阶段,立法重点集中在对政府应急救灾补偿行为的规范,而针对巨灾保险活动参加人的权利义务规制几近空白,就此本文认真分析了域外巨灾保险的主要立法模式,结合我国的国情因素、法治因素,认为构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应以针对主要灾种的专项立法为切入点,并由此铺开逐步构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体系。文章的最后,笔者在前文对我国巨灾保险规则构建建议的基础上,以地震保险为例设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住宅地震强制保险条例(建议稿)》,并就其与我国现行立法的衔接从立法位阶、立法内容及法律文本结构上等方面进行阐释。
刘顺国[9](2011)在《寿险证券化及其在我国的应用前景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十一世纪以来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引领着全球金融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各种金融产品及其衍生投资工具已经遍布金融行业的各个领域,其中证券化工具的广泛应用已成为金融创新的典范。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实践,证券化衍生工具在实业以及银行业已经取得突破性的成就,一场新的融资方式革命已在悄然酝酿。同实业和银行业相比,保险业证券化技术的运用相对较迟。随着保险业务规模的逐渐壮大和保险风险的日益加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现实限制了其承保能力,人们开始将目光转向发达的证券市场以寻求对再保险的支持。近年来伴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推广应用,包括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在内的保险证券化产品已经初具规模,并已在实践中展现出其分担巨灾风险、增加资金流动性的强大功能。相比保险证券化的蓬勃发展,寿险证券技术的运用一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直到2004年美国沃顿金融研究中心克明斯(Cummins)教授关于寿险证券化论文《Securitization of Life Insurance Assets and Liability》的发表,才正式揭开了寿险证券化研究的序幕。随着近年来金融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国际寿险市场的实践探索,寿险证券化这一金融衍生产品不仅形成了新的融资方式,而且还带来风险管理与转移理论的革命,期间经历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洗礼和考验,定价模式和风险控制已日益成熟。面对日益频发的地震、海啸以及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寿险证券化已凭借其转移巨灾风险的特点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保险公司实现风险转移的有效选择。除了能有效地转移风险,寿险证券化还能显着提高资金的流动性。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相比,在长期保费积累下的寿险保单由于无法有效地流通和变现,使得价值不菲的保单在保险期限届满前其价值往往被低估,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保单持有人资金使用的需求,降低了资金流通的效率,而寿险证券化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近年来伴随机构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寿险证券化市场在欧美国家迅速壮大,目前已具备相当规模。截止2009年内含价值证券化交易的全球潜在市场估计达到4 000~5 000亿美元,与目前仅发行63亿美元的数据相比,仍然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在已发行的价值61亿美元的准备金证券化债券中,目前仅有18%的多余准备金被证券化,预计多余准备金在今年将达到725亿美元,2016年将达到800~1 000亿美元。尽管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寿险债券新发行量大幅下滑至10亿美元,但目前寿险债券未到期总额大约占整个保险连接证券的60%。面对寿险证券化在国际保险市场的蓬勃发展,经历了30年改革开放下的我国保险业是否也有开展寿险证券化的能力和必要,本文就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多角度、全方位地对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应用前景做探讨研究,从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分析,试图探索一条我国发展寿险证券化的成功路径,并尝试提出以死亡风险债券作为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标的,为日后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做理论准备和现实依据。本文旨在通过对寿险证券化的原理、运作机制、定价策略以及风险控制的详细论述,结合我国寿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提出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应用思考及对策建议。全文共由五章组成,第一章导论部分在阐述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寿险证券化的研究现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方向,明确了本文研究寿险证券化在我国应用前景的写作目的;第二章通过对寿险证券化的相关概念、内涵、原理、基本结构、运作模式以及产品类型的系统论述,全方位、多角度地解析了寿险证券化及其本质;第三章针对寿险证券化产品的核心——定价策略和风险控制,进行细致的数理推理与演绎,本章是全文的数理支撑,也完善了全文构建的寿险证券化体系;第四章立足于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对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了全面深入的探讨,并尝试性地提出我国已初步具备推行寿险证券化条件的结论;第五章结合前文从路径选择、完善体制、加强监管、人才储备等角度提出了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对策建议,并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以死亡风险尤其是死亡率风险债券作为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标的,为寿险证券化在我国的应用做理论基础和实践准备。本文试图创新之处在于:(1)选题的现实性。近年来日益频繁的自然灾害导致巨灾风险和极端死亡率风险有加速增加的趋势,而引入寿险证券化可以缓解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现实,具有现实意义。(2)提出寿险证券化在我国的应用标的。在得出我国已初步具备推行寿险证券化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提出以死亡风险尤其是死亡率风险债券作为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标的,为寿险证券化在我国的应用做理论基础和实践准备。
李薇[10](2009)在《中国寿险业经营风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中国寿险业的经营风险为考察对象,以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为研究背景,从一个新视角研究中国金融风险问题。寿险业在经营上具有金融行业特有的脆弱性和敏感性,客观环境变化、决策失误、经营不善等原因,均有可能使其资产、信誉遭受损失。20世纪90年代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日本、韩国的寿险公司破产案不胜枚举,给保险经营敲响了警钟。21世纪初缘自美国银行业的次贷危机犹如一根导火索,迅速波及证券和保险业,现在演变为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国际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在全球130多个国家开展寿险、财险、事故险以及飞机租赁等业务,资产超过1万亿美元,拥有雇员11万余名的全球保险巨头AIG,在受到金融危机的波及后顷刻之间濒临倒塌,更让人触目儆心。寿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承担着社会稳定器、资金聚集与供给、促进经济增长等重要职能,对一国的社会稳定、金融安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选择寿险业经营风险这一课题进行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的研究,深入剖析产生风险的主要社会、政治、经济因素,揭示中国寿险业当前所面临的风险程度,既为政府监管部门制订化解政策、化解实际存在的潜在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提供科学依据,也为保险机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提供参考意见,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首先考察了寿险经营的风险要素。剖析寿险经营的特征、寿险费率厘定、利润来源等寿险经营的基本原理;从寿险公司的经营流程上分析影响寿险经营的风险源;从而明确寿险经营风险与财险经营风险所不同的本质特性;总结并比较国际和国内学者对寿险经营风险的分类方法。由于寿险具有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会计核算的预测性等特征,使寿险经营风险较财险经营风险更为复杂,潜在的风险在短期内常常不会暴露。本文全方位、多角度解析寿险经营风险的成因。从利率、寿险资金运用、偿付能力、寿险资产负债匹配、产品的定价与设计、寿险市场发展等六个方面全方位解析寿险经营风险的成因,从而为制定化解和防范风险的措施和政策提供依据。利率波动始终是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一大风险因素,寿险公司从保单中承诺了保证最低投资收益率的那一刻起,利率风险就如影随形了。本文从寿险产品定价、寿险产品需求、寿险公司负债、寿险公司现金流及寿险公司偿付能力角度分析利率波动对寿险经营的影响;介绍几种国外常见的寿险利率风险的度量方法;并测算我国寿险业利差损的规模,得出我国寿险业旧利差损还没有彻底化解,由于全球金融海啸引发的我国利率波动、投资环境恶化导致形成我国寿险业新利差损的结论。并借鉴发达国家规避利率风险的成功经验,本文提出化解和防范寿险利率风险的五项措施:产品转型期培养健康的寿险消费观念;提高资金运用管理能力;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实行弹性预定利率和建立专项准备金。寿险业资产负债匹配风险日益受到重视是当前国际寿险业风险因素的一个演变轨迹。本文阐述寿险资产负债管理的起源、特征、及其在寿险经营中的应用;介绍几种国外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检测方法;并通过剖析美国寿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的经验教训,从模式、组织体系、管理技术角度探讨如何构建我国寿险业资产负债管理体系。美国金融危机造成金融市场投资环境急剧恶化,投资风险彰显无疑。本文详尽剖析了美国金融危机演化路径及对我国寿险投资的直接负面影响,认为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保险业的间接影响还可能出现。从长期看,如果经济陷入深度且长期的衰退,资本市场持续低迷,保险业的投资回报将大幅度降低,理财型产品的销售将受到一定影响。介绍国际和国内对投资风险测度的研究及测算方法,指出在目前的研究现状下,国内保险业面临两难选择,要么直接使用国外的风险测度方法,必然遭遇“水土不服”的问题;要么将风险管理直接置于一般的经验管理模式,在没有经验或者经验较少的情况下来推行以经验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模式本身面临更大的风险。呼吁通过风险测度方法的研究来推动我国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效率的提高。并提出应对金融危机防控我国寿险资金运用风险的对策。本文认为对寿险经营风险的衡量及监控一般从评价其财务报告入手。本文研究了美国、欧盟和中国的监管模式、方法和指标体系,结合保险信用评级机构对寿险公司的财务测试比率,全面阐述了寿险经营的财务评价内容。在此基础上评述中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模式特点及偿付能力监管额度的调整和改进,并采用定量方法对我国寿险企业的偿付能力进行测算,得出中国寿险业的偿付能力呈下降趋势的结论。基于上述研究内容和结论,本文提出了化解和防范我国寿险业经营风险的微观和宏观对策。寿险业经营风险的化解和防范主要依赖寿险公司不断提高经营能力、强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但作为一个有关国计民生并且关乎国家金融安全的幼稚产业,国家政策也应当给予扶持,出台支持我国寿险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同时寿险业也是一个需要监管的行业,强化保险监管体系将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业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我国也不例外;鉴于混业经营在金融危机中暴露的严重问题,今后我国对金融创新业务要隔离经营;保险业作为开放力度大、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金融行业,必须继续密切关注金融危机蔓延可能给保险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对我国保险业的传导也将成为提高我国寿险业经营能力应对经营风险的政策选择。
二、汽车信贷保险风险频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汽车信贷保险风险频频(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裁判文书披露的消费贷保证保险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 言 |
二、文献综述与假设 |
(一)消费贷保险的作用和影响 |
(二)消费贷保险的问题与风险 |
(三)研究假设 |
三、数据描述性统计 |
(一)数据选择与抽样 |
(二)样本费率描述性统计 |
(三)主流产品费率对比 |
(四)消费贷利率描述性统计 |
四、研究设计 |
(一)变量与模型 |
1.被解释变量 |
2.解释变量 |
3.控制变量 |
4.模型设定 |
(二)描述性统计 |
五、实证结果与解释 |
(一)实证结果 |
(二)机制分析 |
(三)稳健性检验 |
六、结论与建议 |
(一)优化险企发展策略 |
1.提高风控能力,加强风控审核 |
2.优化定价模型 |
3.规范并简化业务流程 |
(二)完善市场监管路径 |
1.给综合贷款利率设立上限 |
2.加强业务监管和违约惩罚 |
3.加强消费者风险意识教育 |
(2)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 |
1.1.1 出口信用保险与全球国际贸易发展 |
1.1.2 出口信用保险与中国国际贸易发展 |
1.1.3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2 研究路线与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1.5 本章小结 |
2.概念范畴界定和政策性理论基础 |
2.1 重要概念界定 |
2.1.1 出口贸易中的风险 |
2.1.2 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特点 |
2.1.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 |
2.1.4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属性特征 |
2.1.5 政策性与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的辨析 |
2.2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成因的理论 |
2.2.1 市场缺陷理论 |
2.2.2 风险感知理论 |
2.2.3 公共产品理论 |
2.2.4 政策工具理论 |
2.2.5 出口补贴合法化理论 |
2.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理论 |
2.3.1 新要素禀赋理论 |
2.3.2 异质性企业理论 |
2.3.3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
2.3.4 贸易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
2.4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的理论综合分析 |
2.4.1 风险的特殊性阻碍出口贸易的发展 |
2.4.2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属性体现为支持出口贸易 |
2.4.3 国际规则是政策性方式的制度保障和财务约束 |
2.5 本章小结 |
3.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特征事实及演变 |
3.1 全球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性演进 |
3.1.1 萌芽期:商业化经营,金融属性明显 |
3.1.2 起步期:政府积极参与,政策属性凸显 |
3.1.3 发展期:政策属性与金融属性有机融合 |
3.1.4 调整期:全球金融危机后政策属性强化 |
3.2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与政策性演进 |
3.2.1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演进 |
3.2.2 我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履职成效 |
3.2.3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政策性特征 |
3.3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演进的趋势特点 |
3.3.1 政策性贯穿信用保险发展各个阶段 |
3.3.2 政策性发挥与风险状况高度相关 |
3.3.3 逆周期调节机制是政策性体现的关键领域 |
3.4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与促进出口的政策性目标 |
3.4.1 政策性金融视角的功能分析 |
3.4.2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分析 |
3.4.3 促进出口的政策性目标与功能框架 |
3.4.4 空间逆向调节机制和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拓展 |
3.5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模式的国际比较 |
3.5.1 经营模式的国际比较 |
3.5.2 不同模式下的政府角色 |
3.5.3 伯尔尼协会成员对出口贸易影响 |
3.5.4 国际信用保证保险协会成员对出口贸易影响 |
3.6 政策性模式选择的结论与启示 |
3.6.1 经营模式选择与政策目标实现 |
3.6.2 经营模式选择与国家国情 |
3.6.3 欧盟商业化模式的特殊成因 |
3.7 本章小结 |
4.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基础:基于供需视角分析 |
4.1 出口贸易中的风险感知与出口信用保险需求 |
4.1.1 风险感知与保险需求 |
4.1.2 企业的保险需求 |
4.1.3 认知偏差与企业保险需求 |
4.1.4 出口贸易中的企业风险感知与出口信用保险需求 |
4.2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的供给 |
4.2.1 风险评估与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 |
4.2.2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目标 |
4.2.3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产品及服务 |
4.2.4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特点 |
4.2.5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规模经济 |
4.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供求与出口贸易的经济视角 |
4.3.1 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均衡悖论和政策价值 |
4.3.2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外部性与国际贸易发展分析 |
4.3.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 |
4.3.4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福利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基于演化博弈视角 |
5.1 政策性目标和模型选择、假设 |
5.1.1 政策性目标和模型选择 |
5.1.2 模型假设 |
5.2 模型构建和分析 |
5.2.1 模型构建 |
5.2.2 模型求解 |
5.2.3 模型结果 |
5.3 实现政策性目标的建议 |
5.3.1 政府的角色 |
5.3.2 政策性保险机构的应对 |
5.3.3 企业的风险应对 |
5.4 本章小结 |
6.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以中国为例的实证 |
6.1 政策性目标和中国特点 |
6.1.1 我国政策性目标的特殊性 |
6.1.2 中国二元贸易结构特征的研究 |
6.2 假设、变量与模型构建 |
6.2.1 政策性功能的作用机制和假设 |
6.2.2 变量选取 |
6.2.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6.2.4 计量模型构建 |
6.3 实证检验及分析 |
6.3.1 基本模型和考虑内生性以后的模型 |
6.3.2 门槛效应模型:保费作为门槛 |
6.3.3 门槛效应模型:赔付率作为门槛 |
6.3.4 实现政策性目标的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7.国际贸易新格局下的风险变化与政策性调整 |
7.1 国际贸易的新格局 |
7.1.1 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强化 |
7.1.2 反全球化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
7.1.3 全球贸易的规则面临冲击和挑战 |
7.2 国际贸易的风险变化 |
7.2.1 政治、金融风险的贸易传导加速 |
7.2.2 战争风险威胁仍然较大 |
7.2.3 突发事件影响国际贸易风险 |
7.2.4 风险源众多,风险网状交织传导 |
7.2.5 企业的风险感知变化和风险管理需求 |
7.3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模式的问题和变革 |
7.3.1 政策性模式的问题 |
7.3.2 政策性与商业性模式的关系 |
7.3.3 政策性模式的变革 |
7.4 中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机遇与发展建议 |
7.4.1 政策性与金融性的协调平衡 |
7.4.2 中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机遇 |
7.4.3 中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建议 |
7.5 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行为的正当性基础 |
一、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业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
二、保险资金运用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定位 |
一、我国保险机构入市投资股票的政策法规沿革 |
二、我国股票市场中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角色定位 |
三、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市场角色定位的反思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的目标 |
一、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 |
二、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 |
三、防止保险机构滥用资金优势 |
第二章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事件概述 |
一、2015 年我国保险机构举牌上市公司事件 |
二、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的行为动因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 |
一、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风险保障的主业 |
二、保险机构成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 |
三、保险机构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
第三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具体表现 |
一、内部冲突: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 |
二、外部冲突: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受不当操控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产生原因 |
一、资本结构理论下保险机构股东的代理问题 |
二、金融集团架构中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失灵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
一、我国保险监管规则对利益冲突防控力度不足 |
二、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 |
三、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自主性 |
第四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边界——以“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为视角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市场的角色错位及法制根源 |
一、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 |
二、我国保险机构财务投资与战略投资角色的背离 |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与收益性的矛盾冲突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对保险机构滥用股票投资权限的争议 |
一、案例导入:我国台湾地区“中信入主开发金控”案例 |
二、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的修改 |
三、我国台湾地区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法”修改的论争 |
第三节 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投资股票的法律边界 |
一、金融与商业分离的法理基础及在我国台湾地区的实践 |
二、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矫正 |
第五章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的法律规制——以投资型保险为中心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投资型保险问题 |
一、投资型保险的特点及其对现行保险法的挑战 |
二、投资型保险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 |
第二节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
一、我国投资型保险的主要类型及运作原理概述 |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投资型保险视阈中保险机构的信义义务 |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信义义务的具体进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与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绪论 |
0.1 研究背景 |
0.2 研究意义 |
0.3 研究内容 |
0.3.1 研究内容 |
0.3.2 研究方法 |
0.3.3 研究范畴 |
0.3.4 研究框架 |
0.4 创新点与不足 |
0.4.1 创新点 |
0.4.2 不足点 |
1.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
1.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认识 |
1.1.1 保险业是系统性风险的受害者还是主导者 |
1.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争议 |
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成因 |
1.2.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主导因素(primary indicators) |
1.2.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贡献因素(contributing indicators) |
1.2.3 金融市场参与度 |
1.2.4 自然与人为灾难 |
1.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传染机制 |
1.3.1 保险业与再保险的风险传染 |
1.3.2 保险业与银行业的风险传染 |
1.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 |
1.4.1 系统性风险评估方法 |
1.4.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应用 |
1.5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 |
1.5.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制度演变 |
1.5.2 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颁布 |
1.5.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发展与争议 |
1.6 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综述 |
1.7 文献总结及述评 |
2.研究术语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研究术语界定 |
2.1.1 系统性风险 |
2.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 |
2.1.3 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 |
2.1.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金融脆弱性 |
2.2.2 信息不对称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2.4 金融危机传染理论 |
2.2.5 金融监管理论 |
2.3 小结 |
3.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 |
3.1 实践中的存在性——历史的透视 |
3.1.1 国际保险业的金融危机表现 |
3.1.2 中国保险业的金融危机表征 |
3.1.3 保险公司破产危机典型案例 |
3.1.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存在性深剖 |
3.2 理论上的存在性——脆弱性视角 |
3.2.1 信息不对称与保险脆弱性 |
3.2.2 委托代理与保险脆弱性 |
3.2.3 税收不对称与保险脆弱性 |
3.2.4 合约的不完全性与保险脆弱性 |
3.2.5 宏观金融冲击与保险脆弱性 |
3.3 小结 |
4.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 |
4.1 保险业内生的金融不稳定 |
4.1.1 保险业务本质与系统性风险根源 |
4.1.2 保险不良资产与系统性风险根源 |
4.2 保险危机的外生环境冲击 |
4.2.1 共谋与保险危机 |
4.2.2 利率与保险危机 |
4.2.3 侵权与保险危机 |
4.3 小结 |
5.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传染机制 |
5.1 银保关联传染渠道 |
5.1.1 银行业与保险业的传染机制——理论推演 |
5.1.2 银保关联性及影响机制——实证测算 |
5.1.3 银保溢出效应度量 |
5.2 再保险关联传染渠道 |
5.2.1 再保险与保险业的传染机制 |
5.2.2 保险公司对再保险公司的依赖度测算 |
5.2.3 “影子保险”与保险业的传染机制 |
5.3 金融市场关联传染渠道 |
5.3.1 保险公司购买模式导致金融市场扭曲 |
5.3.2 保险公司出售模式导致金融市场扭曲 |
5.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非接触传染渠道 |
5.4.1 保险证券传染 |
5.4.2 金融服务集团内的保险公司传染 |
5.4.3 保险机构重组与并购传染 |
5.4.4 金融恐慌传染 |
5.5 小结 |
6.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 |
6.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模型设定 |
6.1.1 MES模型 |
6.1.2 SRISK模型 |
6.1.3 GARCH-CoVa R模型 |
6.1.4 面板模型 |
6.1.5 BP神经网络 |
6.2 上市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测算 |
6.2.1 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敞口测算 |
6.2.2 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贡献度测算 |
6.3 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影响因素 |
6.4 非上市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测算 |
6.5 小结 |
7.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与实践 |
7.1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 |
7.1.1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挑战 |
7.1.2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实例 |
7.1.3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评估 |
7.1.4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启示 |
7.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实践 |
7.2.1 全球金融监管框架 |
7.2.2 20 国集团(G20)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2.3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2.4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2.5 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IAIS)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新方向 |
7.3.1 宏观审慎监管理念 |
7.3.2 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区别 |
7.3.3 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选择 |
7.3.4 宏观审慎政策挑战 |
7.4 小结 |
8.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对策思路 |
8.1 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必要性 |
8.1.1 保险危机防范与控制的理论必要性 |
8.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实践必要性 |
8.2 宏观审慎视角下的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思路 |
8.2.1 中国保险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想 |
8.2.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具体实施 |
8.2.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构想 |
8.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制度安排 |
8.3.1 “双管齐下”的监管思路 |
8.3.2 筑牢银保混业监管“防火墙”体系 |
8.3.3 重视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评估 |
8.3.4 加强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 |
8.3.5 推进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 |
8.4 小结 |
9.结论及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本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与结构安排 |
1.2.1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2.2 本文的创新点 |
1.2.3 本文的结构安排 |
1.3 主要概念的界定 |
1.3.1 银行集中度 |
1.3.2 银行风险 |
1.3.3 风险传染 |
第2章 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银行集中度相关理论综述 |
2.1.1 银行集中度影响因素分析 |
2.1.2 产业组织理论综述 |
2.2 银行业风险相关理论综述 |
2.2.1 银行风险概述 |
2.2.2 金融风险传染及溢出理论 |
2.3 银行集中度对银行业风险的影响研究 |
2.3.1 银行集中度与银行风险关系:假说及实证 |
2.3.2 银行竞争主体多元化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研究 |
2.3.3 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传染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银行业相关特征事实与国际比较 |
3.1 我国银行业相关特征事实 |
3.1.1 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变迁 |
3.1.2 我国银行集中度总体状况测度 |
3.1.3 我国银行业风险水平分析 |
3.2 美国银行业相关比较 |
3.2.1 相关监管制度变迁 |
3.2.2 美国银行集中度情况分析 |
3.2.3 美国银行业风险分析 |
3.3 欧盟银行业相关比较 |
3.3.1 欧盟银行集中度情况分析 |
3.3.2 欧盟银行业风险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银行集中度、信贷资产质量与银行业风险 |
4.1 引言 |
4.2 模型设定与说明 |
4.2.1 模型设计 |
4.2.2 指标说明与数据来源 |
4.3 描述性统计 |
4.4 基本回归结果分析 |
4.4.1 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的检验 |
4.4.2 市场化程度的作用 |
4.4.3 政府干预程度的作用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银行集中度、地区间风险溢出与银行业风险 |
5.1 引言 |
5.2 模型设定 |
5.2.1 空间计量经济模型设计 |
5.2.2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5.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1 空间滞后模型估计结果 |
5.3.2 空间杜宾模型估计结果 |
5.4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银行集中度、部门间风险传染与银行业风险 |
6.1 引言 |
6.2 数据选取及描述性统计 |
6.2.1 数据选取 |
6.2.2 描述性统计 |
6.2.3 平稳性与异方差检验 |
6.3 实证分析 |
6.3.1 模型设计:DCC-GARCH和 CoVaR的估计 |
6.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4 稳健性检验:基于GARCH模型的检验 |
6.4.1 模型设计:GARCH模型 |
6.4.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7.1 本文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勿盲目降低银行集中度 |
7.2.2 通过产品差异性提高银行集中度 |
7.2.3 合理制定地区性银行业市场政策 |
7.2.4 加强同业业务监管力度 |
7.3 不足及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相依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本文研究内容与结构 |
2 理论基础知识 |
2.1 重尾分布 |
2.1.1 重尾分布子族 |
2.1.2 重尾分布族的性质 |
2.2 Copula函数 |
2.2.1 Copula函数定义 |
2.2.2 Copula函数的性质、相关性测度及其构造方法 |
2.3 风险理论 |
2.3.1 经典风险模型 |
2.3.2 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相依模型 |
3 基于广义FGM分布的尾概率 |
3.1 广义FGM分布 |
3.2 广义FGM分布的尾概率 |
3.3 MDA条件下的尾概率 |
4 基于广义FGM分布的破产概率 |
4.1 广义FGM分布的破产概率 |
4.2 (?) 族的破产概率 |
5 总结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8)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法律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问题的缘起 |
二、 研究现状与创新 |
三、 主要研究方法 |
四、 论证思路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巨灾风险的可保性分析与巨灾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 |
第一节 巨灾风险的可保性分析 |
一、 巨灾风险的内涵 |
二、 巨灾风险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
三、 巨灾风险的可保性分析 |
第二节 巨灾保险的功能定位 |
一、 巨灾保险的内涵 |
二、 巨灾保险的保险利益 |
三、 巨灾保险的特征 |
四、 巨灾保险的功能 |
第三节 巨灾保险在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中的角色定位——政府与巨灾保险市场在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中的作用对比 |
一、 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构成 |
二、 政府灾后损失补偿与救济的局限性及角色定位 |
三、 巨灾保险在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中的角色定位 |
第二章 巨灾保险制度构建的理念基础 |
第一节 巨灾保险制度的价值定位 |
一、 巨灾保险制度的正义价值 |
二、 巨灾保险制度的秩序价值 |
三、 巨灾保险制度的效率价值 |
第二节 巨灾保险制度的目的选择 |
一、 确定巨灾保险制度目的的依据 |
二、 分散巨灾风险,补偿财产损失 |
三、 促进巨灾保险业发展 |
四、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
第三节 巨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念 |
一、 确定巨灾保险制度基本理念的依据 |
二、 风险控制理念 |
三、 审慎发展理念 |
四、 全面监管理念 |
第三章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考证与评析 |
第一节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比较 |
一、 风险控制规则的比较 |
二、 支持保障性规则的比较 |
三、 灾后补偿与减灾规则的比较 |
第二节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评析与借鉴 |
一、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共性 |
二、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差异 |
三、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差异性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构建 |
第一节 我国巨灾保险现状及缺陷 |
一、 我国巨灾保险现状 |
二、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风险控制规则的构建——以强制巨灾保险与给付限额为中心 |
一、 我国巨灾强制保险规则的构建 |
二、 我国巨灾保险给付限额规则的构建 |
第三节 支持保障性规则的构建——以风险转移机制为中心 |
一、 我国巨灾保险支持保障规则的基本内容 |
二、 我国巨灾支持保障规则的核心内容——风险转移规则 |
第四节 补偿减灾规则的构建 |
一、 巨灾保险补偿减灾规则的理念基础 |
二、 我国巨灾保险补偿规则的构建 |
三、 我国巨灾保险防灾减损规则的构建 |
第五节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立法设计 |
一、 我国巨灾保险的立法现状及缺陷分析 |
二、 我国巨灾保险立法的模式选择 |
三、 我国巨灾保险专项立法的内容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9)寿险证券化及其在我国的应用前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
1.3.2 比较分析 |
1.3.3 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
1.4 基本框架和逻辑体系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寿险证券化概述 |
2.1 证券化与保险证券化 |
2.1.1 证券化的基本理论 |
2.1.2 保险风险证券化及其内涵 |
2.2 寿险证券化的概念界定及基本原理 |
2.2.1 寿险证券化的概念界定 |
2.2.2 寿险证券化的基本原理 |
2.3 寿险证券化的基本结构 |
2.3.1 寿险证券化的直接参与者 |
2.3.2 寿险证券化的中介方 |
2.4 寿险证券化的运作模式 |
2.5 寿险证券化的产品类型及发展现状 |
2.5.1 寿险证券化产品的类型 |
2.5.2 寿险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
3. 寿险证券化产品的定价策略和风险控制 |
3.1 寿险证券化产品的定价策略 |
3.1.1 定价原理介绍 |
3.1.2 基于寿险证券化的衍生产品定价方法 |
3.2 寿险证券化产品的风险控制 |
3.2.1 混合风险 |
3.2.2 SPV破产风险 |
3.2.3 法律风险 |
3.2.4 监管风险 |
4. 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4.1 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必要性 |
4.1.1 我国保险市场的现实需求 |
4.1.2 社会财富的积累与自身保障的需要 |
4.2 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可行性 |
4.2.1 我国寿险业的高速发展 |
4.2.2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日趋成熟 |
4.2.3 我国保险业监管日趋完善 |
4.2.4 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 |
5. 我国推行寿险证券化的对策建议 |
5.1 选择合理的证券化路径 |
5.1.1 标的与产品的选择 |
5.1.2 特殊目的机构(SPV)的选择 |
5.1.3 交易结构的选择 |
5.1.4 信用增级方式的选择 |
5.2 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和金融监管机制 |
5.2.1 完善资本市场发展,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
5.2.2 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信用评级体系建设 |
5.3 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和投资者教育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10)中国寿险业经营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中国寿险业经营风险问题的提出 |
0.2 研究概念的界定 |
0.3 相关研究的回顾 |
0.4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0.5 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
0.6 可能的创新和存在的不足 |
1 寿险经营风险要素分析 |
1.1 寿险经营基本原理 |
1.1.1 寿险经营的特征 |
1.1.2 寿险经营的原理 |
1.2 寿险经营风险的来源和特性 |
1.2.1 寿险经营风险的来源 |
1.2.2 寿险经营风险的特性 |
1.2.3 寿险经营风险的种类 |
2 中国寿险经营风险的成因解析 |
2.1 利率变动与寿险利差损风险 |
2.1.1 寿险业利率风险的成因 |
2.1.2 寿险利差损与利率风险的关系 |
2.2 保险资金运用与寿险投资风险 |
2.2.1 寿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种类 |
2.2.2 保险投资渠道的演变对中国寿险经营的影响 |
2.3 保险监管与偿付能力风险 |
2.3.1 影响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风险因素 |
2.3.2 中国寿险业偿付能力面临的风险因素 |
2.4 寿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 |
2.4.1 寿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的涵义及影响 |
2.4.2 寿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类型与诱因 |
2.5 寿险业产品的定价风险与设计风险 |
2.5.1 中国寿险产品的定价风险分析 |
2.5.2 中国寿险产品的设计风险分析 |
2.6 寿险市场发展对寿险经营风险的影响 |
2.6.1 产品创新与寿险经营风险的防范 |
2.6.2 市场潜力对寿险经营风险的缓冲 |
2.6.3 市场开放对中国寿险经营的挑战 |
3 中国寿险业利率风险的评估 |
3.1 利率变动对中国寿险经营的影响 |
3.1.1 市场利率变化对寿险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
3.1.2 中国寿险产品实行预订利率市场化的预期 |
3.2 寿险利率风险的度量 |
3.2.1 资产负债缺口分析模型 |
3.2.2 持续期模型 |
3.2.3 情景分析模型 |
3.2.4 风险价值模型(VAR) |
3.3 中国寿险业利率风险和利差损的评估 |
3.3.1 对中国寿险利差损风险的评估 |
3.3.2 中国寿险利率风险与利差损风险的防范 |
4 中国寿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评价 |
4.1 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在寿险经营中的应用 |
4.1.1 寿险资产负债管理的起源和特征 |
4.1.2 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在寿险经营中的应用 |
4.2 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检测方法 |
4.2.1 弹性检测 |
4.2.2 现金流检测(CFT)和动态偿付能力检测(DST) |
4.2.3 风险资本(Risk Based Capital,RBC) |
4.2.4 随机资产负债模型 |
4.2.5 财务状况报告(Financial Condition Report,FCR) |
4.3 中国寿险业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评价 |
4.3.1 美国寿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经验教训的借鉴 |
4.3.2 中国寿险业资产负债管理体系的构建 |
5 中国寿险业投资风险的评述 |
5.1 中国寿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的现状 |
5.1.1 中国保监会的政策规定及各家公司的做法 |
5.1.2 中国寿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 |
5.2 寿险资金运用风险的度量 |
5.2.1 国际上风险测度的相关研究 |
5.2.2 中国学者对风险测度的研究 |
5.3 金融危机风暴下中国寿险业资金运用风险分析 |
5.3.1 美国金融危机演化路径及对保险业的冲击 |
5.3.2 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保险业及保险投资的影响 |
5.3.3 应对金融危机防控中国寿险资金运用风险的对策 |
6 中国寿险业偿付能力风险分析 |
6.1 监管部门对偿付能力评估原则与方法 |
6.1.1 美国偿付能力评估原则与方法 |
6.1.2 欧盟保险偿付能力评估方法 |
6.2 保险信用评级机构的财务评价体系 |
6.2.1 保险信用评级的方法和内容 |
6.3 中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体系 |
6.3.1 中国偿付能力监管模式的选择 |
6.3.2 中国偿付能力额度监管规定调整及改进 |
6.4 中国寿险业偿付能力风险的分析 |
6.4.1 偿付能力额度的法定计算方法 |
6.4.2 对中国寿险业偿付能力额度的估算 |
6.4.3 对中国寿险业偿付能力的分析 |
7 防范寿险经营风险的对策 |
7.1 强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
7.1.1 中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
7.1.2 完善中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对策 |
7.2 支持中国寿险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 |
7.2.1 减轻税赋是中国寿险业抵御金融风暴的重要举措 |
7.2.2 提升中国寿险产业竞争力的金融支持政策 |
7.3 强化中国保险监管体系 |
7.3.1 金融海啸对中国保险监管体系的启示 |
7.3.2 中国偿付能力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 |
7.4 隔离经营金融创新业务 |
7.4.1 混业模式在全球金融海啸中暴露的问题 |
7.4.2 对金融创新业务进行隔离经营 |
7.5 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对保险业的传导 |
7.5.1 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寿险业的警示 |
7.5.2 境外金融市场的风险向中国保险业的传导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汽车信贷保险风险频频(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裁判文书披露的消费贷保证保险实证研究[J]. 许荣,黄彧,张俊岩,刘灿阳. 保险研究, 2021(09)
- [2]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D]. 毛勤晶. 西南财经大学, 2020
- [4]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D]. 胡鹏.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5]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与监管[D]. 朱衡.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6]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研究[D]. 江雪.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7]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相依理论研究[D]. 文丽壹. 重庆理工大学, 2017(02)
- [8]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法律构建[D]. 梁昊然. 吉林大学, 2013(04)
- [9]寿险证券化及其在我国的应用前景研究[D]. 刘顺国.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8)
- [10]中国寿险业经营风险研究[D]. 李薇. 辽宁大学, 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