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胡芮恺[1](2021)在《新疆核技术利用辐射环境现状及评价》文中指出
赵德伟[2](2021)在《工业γ射线探伤辐射防护意识问题及对策》文中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核技术应用愈来愈广泛,在造福人们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给人类和环境带来辐射危害。工业γ射线探伤是常用的无损监测方法之一,应用广泛的同时,γ射线探伤事故也时有发生。据统计,2004-2013年,我国发生了 17起工业γ射线探伤,其中94%的为较大或重大事故,事故原因主要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措施缺失。如何提高辐射防护意识,规范工业γ射线探伤管理使用,把风险化解在未萌时期,是摆在辐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用源单位和从业人员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简要分析了工业γ射线探伤领域两起典型事故的成因,并通过问卷调查研究山东省部分工业γ射线探伤从业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现状。调查结果显示,95.58%男性从业人员认为个人与辐射防护关系密切,女性从业人员比例仅为66.67%;71.68%的男性从业人员认为个人在辐射防护中作用非常大,而女性仅为44.44%;从业人员对于辐射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不足,仅48%的从业人员对国家《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了解掌握,仅56.56%从业人员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了解掌握;29.51%的从业人员遇到过辐射事故,辐射事故发生率偏高;45.9%的从业人员发现过他人有不按规范操作的习惯,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分析数据发现,工业γ射线探伤从业人员辐射防护意识总体上随着学历的增长和辐射相关专业的学习而不断提高;多数探伤从业人员辐射防护观念认识正确、辐射防护行为状况整体较好,但同时存在辐射防护知识水平整体偏低、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部分人员不遵守操作规范等问题,致使辐射事故时有发生。针对辐射防护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五条对策建议:加快完善辐射防护的法规标准,提高辐射防护安全级别;持续强化辐射防护培训,提高辐射防护知识技能;增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落实辐射防护制度;加强核安全文化培育,树立辐射安全发展观;强化辐射防护安全社会宣传,营造辐射安全防护的良好氛围。
张哲[3](2021)在《新疆放射诊疗作业职业卫生与职业健康现状及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的:通过对新疆地区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设备、放射防护用品、放射质量控制设备及放射工作人员的分布、配置公平性和职业卫生监护现况进行调查,获得新疆地区现有医疗放射资源及利用现况,以期为放射诊疗作业职业卫生相关研究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研究新疆地区不同放射工种的医务工作人员的职业紧张、职业倦怠、精神心理健康和工作能力状况,分析探讨影响医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心理健康的有关因素,根据职业心理健康因素探索促进医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心理健康的干预措施并进行干预效果评价,最终为改善医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心理健康状况、提高医务放射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及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和工作对策。方法:1)采用普查方法,调查新疆地区14个地州768个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资源分布及职业卫生现状,使用洛伦兹曲线(Lorenz Curve)和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评价配置公平性;2)采用整群抽样方法,选取新疆地区75个放射诊疗机构共计3372名医务放射工作人员作为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回收问卷3089份,剔除填写内容不足90%的或连续勾选相同选项超过10项的问卷,最终有效问卷2992份,有效率为88.73%;3)采用付出-回报失衡问卷(Effort-Reward Imbalance,ERI)、中式职业倦怠量表(Chinese Maslach Burnout Inventory,CMBI)、抑郁自评量表(Self-Rating Depression Scale,SDS)和工作能力指数问卷(Work Ability Index,WAI),调查一般人口学特征(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婚姻状况、高血压、糖尿病)和行为习惯特征(吸烟、饮酒)对医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紧张、职业倦怠、精神心理健康和工作能力的影响因素;采用倾向性评分匹配(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获得一般人口学特征和行为习惯特征基线一致的研究对象,调查职业特征(岗位类别、放射工种、放射工龄、甲状腺疾病、视觉损害)对医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紧张、职业倦怠、精神心理健康和工作能力的影响因素;4)采用整群抽样方法,选取乌鲁木齐市3个三级放射诊疗机构的625名医务放射工作人员作为干预对象,分为无干预组(140人)、健康教育干预组(126人)、工作场所干预组(161人)和健康教育+工作场所干预组(198人)。实施干预8个月后再次使用ERI、CMBI、SDS和WAI问卷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结果:1)调查区域内768个放射诊疗机构均可开展放射诊断项目,42家开展介入放射项目,12家开展放射治疗项目,8家开展核医学项目;2018年共计开展常规X射线诊断686.76万人次,CT诊断249.46万人次,其他X射线诊断21.89万人次,介入治疗7.22万人次,放射治疗9.05万人,核医学诊断10.68万人次,核医学治疗4560人;2)调查区域内每万平方千米放射诊疗机构拥有量为4.63个,每百万人口放射诊疗机构拥有量为35.28个,基于地区面积和人口数量的放射诊疗机构基尼系数分别为0.47和0.43;每万人口医用放射设备拥有量为0.87台,设备类型主要以DR和口内牙片机居多;基于地区面积和人口数量的放射诊断类设备和CT的基尼系数小于0.30,基于人口数量的介入放射类设备和DSA的基尼系数在0.30~0.40之间,基于地区面积和人口数量的核医学类和放射诊疗类设备的基尼系数大于0.50;3)调查区域内每台放射诊断类设备平均配有3.82件放射防护用品,介入放射类设备为23.89件/台,核医学类设备为13.97件/台;除阿克苏地区外,其他地区每家放射诊疗机构配置的放射质控设备远低于1台;4)本次调查医务放射工作人员共计5038人,每万人口的医务放射工作人员拥有量为2.31人,基于地区面积和人口数量的医务放射工作人员基尼系数分别是0.29和0.22;2018年职业健康体检率为92.28%,个人剂量监测率为97.41%,放射防护培训率为94.27%;5)新疆地区医务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紧张发生率为44.20%,不同年龄、性别、职称、学历、婚姻状态、糖尿病、饮酒、工作岗位、放射工种、放射工龄、甲状腺疾病和视觉损害间的职业紧张水平有显着差异(P<0.05);其中30岁及以上、男性、中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离异或丧偶、患糖尿病、护士、介入放射学、放射工龄5年及以上、患甲状腺疾病和视觉损害的医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紧张水平较高(P<0.05);护士、技师和其他岗位职业紧张的风险分别是医师的1.623倍、1.421倍和1.643倍,介入放射学、牙科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工种职业紧张的风险分别是诊断放射学的1.444倍、0.193倍、0.484倍和0.716倍,5~9年放射工龄和10~20年放射工龄的职业紧张风险是放射工龄小于5年的1.560倍和2.226倍,视觉损害的职业紧张风险是无损害的2.233倍;6)新疆地区医务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倦怠发生率为57.2%,其中29.6%为轻度职业倦怠,22.6%为中度职业倦怠,5.0%为重度职业倦怠;不同年龄、学历、糖尿病、工作岗位、放射工种、甲状腺疾病和视觉损害间的职业倦怠水平有显着差异(P<0.05);30~39岁、本科学历、患糖尿病、护士、诊断放射学、患甲状腺疾病和视觉损害的医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倦怠水平较高;牙科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工种职业倦怠的风险分别是诊断放射学的0.532倍、0.578倍和0.655倍,5~9年放射工龄的职业倦怠风险是放射工龄小于5年的1.278倍,患甲状腺疾病和视觉损害的医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倦怠的风险是未患病者的1.553倍和2.233倍;7)医务放射工作人员普遍存在不同水平的抑郁(63.17%),51.70%为轻度抑郁,10.23%为中度抑郁,1.24%为重度抑郁;患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的医务放射工作人员抑郁水平高于未患病人群(P<0.05);患甲状腺疾病者的抑郁风险是未患病的1.429倍;8)医务放射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中下的占比为42.08%,工作能力优良的占比为57.92%;不同年龄、性别、学历、职称、婚姻状态、糖尿病、放射工种、放射工龄、甲状腺疾病和视觉损害间的工作能力水平有显着差异(P<0.05);30岁以下、男性、初级及以下职称、研究生学历、未婚、牙科放射学、放射工龄小于5年、无甲状腺疾病和无视觉损害的医务放射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水平最好(P<0.05);牙科放射学、核医学、放射治疗和其他放射工种工作能力中下的风险分别是诊断放射学的0.449倍、0.603倍、0.611倍和0.697倍,10~20年放射工龄和大于20年放射工龄的工作能力中下的风险分别是放射工龄小于5年的1.373倍和0.676倍;9)不同职业紧张、职业倦怠和抑郁等级间的工作能力水平有统计学差异(P<0.05);职业紧张的放射人员工作能力低下的风险是无职业紧张者的1.855倍;轻度、中度和重度倦怠的医务放射人员工作能力低下的风险分别是无倦怠者的2.225倍、3.734倍和13.355倍;(10)不同干预组间的职业紧张、职业倦怠、抑郁和工作能力水平有显着差异(P<0.05),不同学历、工作岗位、放射工种和放射工龄的医务放射工作人员对心理健康干预的效果不同(P<0.05);工作场所干预和健康教育干预对缓解医务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紧张、职业倦怠、抑郁和提高医务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有效,且以同时实施工作场所干预和健康教育干预对降低职业紧张和抑郁水平、提高工作能力的效果最佳。结论:1)新疆地区的放射诊疗资源在服务区域面积和服务人口数量的分布均较不公平,整体以北疆在数量和结构上优于南疆为主要特点,其中乌鲁木齐市的放射医疗资源明显优于其他地州;放射诊断类设备在各地区之间的配置达到绝对公平,介入放射类设备在各地区之间的配置达到基本公平,核医学类和放射治疗类设备因费用、操作要求高,难以实现配置的相对公平;放射防护用品配置基本达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基本要求,但放射质量控制设备配置明显不足;医务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测指标基本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监测相关标准;2)医务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紧张、职业倦怠和抑郁水平较高;工作岗位、放射工种、放射工龄和职业暴露敏感器官疾病和机能改变等因素均对医务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心理健康有影响,工作岗位护士、放射工种诊断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放射工龄5年及以上、患甲状腺疾病和有视觉损害的医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心理健康风险较高,职业紧张和职业倦怠水平的加剧严重影响了医务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建议用人单位在持续做好职业健康监测的同时重视心理健康管理工作,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防护意识等措施,缓解不良职业心理情绪,促进医务放射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3)工作场所的管理重点为放射场所防护性能、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电离辐射警示标识,职业健康教育的重点为放射防护基础知识、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及法规概述、各放射工种放射防护知识和心理健康知识;需根据职业特点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地制定工作场所安全促进和职业健康教育的干预方案有利于促进医务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心理健康。
程凯[4](2020)在《J市放射源安全管理困境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放射源在化工、医疗、钢铁等多领域得到了有效利用,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此引发放射源事故不容忽视。一是在放射源引发的误照射事故中,辐射照射损伤人体健康,可能引发基因突变、染色体畸变等后果,甚至可致人死亡;二是放射源被盗、丢失后,成为潜在的“核杀手”,无色无味不易被察觉,易引起社会恐慌。截止2019年6月,中国在用放射源142607枚①,总数很大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安全监管的任务非常艰巨。近年来,我国放射源事故年发生率已控制在每万枚1.0起以下,但放射源事故仍年年发生、难以杜绝,某些放射源被盗、丢失后无法找回,形成潜在的“定时炸弹”。个别重大事故还成为社会热点,经新闻媒体报道后,举国上下高度关注事件进展。受国际环境变化、行业剧烈波动的影响,个别单位经济效益欠佳,资金保障和人员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凸显了辐射风险。不仅如此,政府监管部门、社会群体在思想上、行动上仍存短板,不利于保障和提升城市核安全水平。华东县级市J市,是典型的工业城市,放射源数量很多、门类分布较广,在工业应用、企业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提升城市核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借鉴意义。笔者首先考察了J市在放射源安全管理方面一些独特做法,充分吸收和借鉴放射源安全管理的宝贵经验,同时收集J市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通过运用数据分析、问卷调查等手段,从政府监管方面、企业管理方面、社会公众方面查找问题、寻找深层次原因,最后从政府监管、企业管理、社会公众、法律法规四个方面提出建议,助力提升城市核安全水平。放射源安全关系人民健康、社会稳定,需要政府、企业、社会长期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入、主动作为、共同参与“核安全”文化建设,齐心协力构筑核安全防线。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放射源的经济效益,让放射源更好地服务人民、创造财富。
蒋鹄[5](2020)在《改良型医用数字X射线摄影(DR)体检车的研制及其防护效果调查与分析》文中指出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照射已经成为最大的人工照射来源,大剂量的医疗照射会对人体产生各种的不良影响,因此针对医疗照射的防护措施极为重要。目前,DR体检车的放射防护已是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定期修缮屏蔽体是较为有效的方法,但大部分人防护意识不高,定期维修成本高且较为繁琐,故本课题研制新型的放射防护设施,其包括凹凸式防护门、附加X射线限束装置和剩余X射线吸收装置,并基于普通DR体检车进行放射防护设施改造,以达到更好的放射防护效果。研究目的对普通DR体检车放射防护设施进行优化改良,研制新型的DR体检车;对比检测普通DR体检和新型的DR体检车的防护性能指标,分析其放射防护效果。研究方法1.对比分析固定式DR机房与常规DR体检车中受检者非受检敏感部位的辐射水平。2.按照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理来设计新型DR体检车的防护设施,以铅板为主要材料来建造其防护设施。3.选取两辆车型为KLQ6906且均安装Polydoros RF型医用数字化X射线摄影设备的体检车,对其中一辆进行放射防护设施改造,改造后进行质量控制检测。4.在相同条件下,分别探讨凹凸式防护门与附加X射线限束装置和剩余X射线吸收装置的防护效果,并分析评价改良后的防护设施的整体防护效果。研究结果1.受检者非受检辐射敏感部位的辐射水平:DR体检车头部(35.7~41.3)mSv/h、性腺(33.3~40.3)mSv/h,固定式DR机房头部(19.2~24.8)mSv/h、性腺(24.2~27.0)mSv/h。2.新型放射防护设施包括凹凸式防护门、附加X射线限束装置和剩余X射线吸收装置。3.普通体检车和改良型体检车DR设备质量控制的各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标准。4.在相同的条件(120 kV、100 mA、500 ms、平板探测器正前放置有标准水模(散射体))下,凹凸式防护门的放射防护效果优于普通防护门。5.附加X射线限束装置和剩余X射线吸收装置能够有效降低车厢周围辐射剂量当量率。6.附加X射线限束装置和剩余X射线吸收装置能够减少受检者非受检部位接收的辐射,安装后距DR平板探测器上缘5 cm、10 cm、30 cm处辐射水平有效降低率分别为2.37%、8.07%、21.4%,距DR平板探测器下缘5 cm、10 cm、30 cm处有效降低率分别为0.34%、10.2%、24.4%7.经过对照实验,改良后的体检车周围剂量当量率远低于未改良的体检车,说明了凹凸式防护门与附加X射线限束装置和剩余X射线吸收装置放射防护效果良好。研究结论1.对比DR体检车与固定式DR机房的受检者非受检部位辐射水平,前者的杂散射线对受检者的辐射剂量贡献更高。2.研制新型防护设施:凹凸式防护门、附加X射线限束装置和剩余X射线吸收装置,并用其对体检车进行改良。能够提高体检车整体的防护效果,既降低了受检者非检部位的辐射水平,也降低了车厢外围的辐射,且能够改善摄影质量。
袁枫[6](2020)在《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改革中的人员配备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文中提出谈核色变,从我国国民了解辐射危害,特别是“切尔诺贝利”事件发生后,普通民众对“核、辐射”等字眼唯恐避之不及。随着社会的发展,核技术从仅为军用保密技术慢慢向民用技术靠拢,民用核技术在现今已广泛应用于能源、医疗、农业、工业、安保、科研等方面。但因核与辐射的危险性,随着使用核技术的项目越来越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影响生态环境甚至危及人身安全,相关部门监管介入必不可少。目前针对省级监管的医疗、工业等民用较多的核技术利用项目执法监管主要还是依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其配套条例、办法等,但该法律于2003年颁布,至今仍在使用,较多方面并不适用于现今辐射监管要求。且辐射环境监察较为特殊,需要辐射监测技术与执法管理高度结合,监管体制存在一定问题,机构编制设置也存在诸多矛盾,监察队伍能力较弱,因此导致的辐射监管缺位,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伴生放射性开发利用单位管理混乱,超剂量照射、放射源丢失等事故偶有发生,对环境及周边群众造成较大影响。为此,本文从机构改革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本人工作实际,以精简机构和满足管理需求为原则,运用公共管理学相关理论,通过采用比较分析、个案研究、调查研究、人物访谈等方法,对比国内与国外辐射环境监察机构设置优劣,以江西省为个案对辐射环境监察机构人员配置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进行阐述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从机构改革人员配置角度提出完善的对策与建议。
章益飞[7](2020)在《盐城市部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及辐射防护状况调查》文中研究指明目的描述盐城市核技术应用机构辐射防护现状、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暴露水平及健康状况,识别放射防护薄弱环节,降低职业性放射相关疾病和健康损害的发生风险。为探讨长期低剂量辐射的健康损害、改善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通过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于2018年在盐城市选取33家放射诊疗机构和10家工业核技术应用机构为研究现场,机构内全部放射工作人员为调查对象。对医疗及工业核技术应用机构的140个放射工作场所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对医疗机构的126台射线装置开展质量控制监测。对放射工作人员采用热释光剂量测量法开展外照射个人监测,收集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分析不同性别、年龄、工龄、职业类别、机构级别的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剂量和体检指标异常情况,评价职业放射暴露的健康效应。结果1.个人剂量监测共监测691名放射工作人员的外照射个人剂量当量,人均年有效剂量为0.315m Sv,96.96%的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低于1m Sv,未发现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暴露水平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不同职业类别放射工作人员间年有效剂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26.574,P<0.001),人均年有效剂量最高的是工业探伤作业人员,其次为介入放射学。从事工业探伤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超过1m Sv的比例最高,放射治疗学、核医学及其他工业应用等工种的年剂量均低于1m Sv。从单位类别分布看,工业核技术应用机构人员年有效剂量最高,三级医院最低,不同级别机构间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23.113,P<0.001)。工业核技术应用机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超过1m Sv的比例高于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中,一级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超过1m Sv的比例最大,随着医院等级的升高,年有效剂量大于1m Sv的人数构成比有降低的趋势。2.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共监测140个各类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水平,合格率97.9%。X射线行李包检查仪工作场所防护合格率最低,其次为工业X射线探伤、常规X射线摄影及医用X射线透视等设备工作场所,防护合格率在不同设备类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1.162,P=0.341)。常规X射线摄影设备放射工作场所外周围剂量当量率平均值最高,乳腺摄影机房最低,不同设备类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F=0.463,P=0.914)。工业核技术应用机构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合格率低于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超标的医疗机构均为一级医院,不同级别机构间防护检测合格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4.976,P=0.103)。一级医院放射工作场所外周围剂量当量率平均值最高,其次为工业核技术应用机构,二级医院最低,不同级别机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F=1.382,P=0.247)。对126台医用射线装置开展质量控制检测,合格率86.51%。CT质量控制检测合格率最低,其次为常规X射线摄影设备。乳腺摄影机、牙科摄影设备及DSA均未检出不合格指标。质量控制检测合格率在不同设备类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8.679,P=0.083)。一级医院射线装置质量控制检测合格率低于二级和三级医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916,P=0.026)。3.辐射效应监测(1)不同性别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女性工作人员外周血WBC(χ2=3.997,P=0.046)、RDW-CV(χ2=19.929,P<0.001)、PLT(χ2=8.712,P=0.005)、Hbg(χ2=13.548,P<0.001)、MCH(χ2=14.575,P<0.001)、MCHC(χ2=70.420,P<0.001)等血常规指标异常检出率,AST(χ2=4.648,P=0.031)、STB(χ2=6.771,P=0.010)、GGT(χ2=37.833,P<0.001)及Cr(χ2=5.505,P=0.023)等肝肾功能指标异常检出率,尿白细胞(χ2=66.469,P<0.001)、尿维生素C(χ2=21.692,P<0.001)、尿隐血(χ2=23.599,P<0.001)、尿蛋白(χ2=9.577,P=0.003)等尿常规指标异常检出率,以及眼晶状体(χ2=5.214,P=0.027)异常检出率均显着高于男性;男性放射工作人员血压(χ2=16.533,P<0.001)、空腹血糖(χ2=8.583,P=0.003)及腹部彩超(χ2=5.722,P=0.017)异常检出率均显着高于女性。(2)不同年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随着年龄增加,MCV(χ2=13.047,P=0.005)、Hbg(χ2=10.470,P=0.015)、STB(χ2=8.858,P=0.031)、血压(χ2=48.462,P<0.001)、血糖(χ2=55.298,P<0.001)、腹部彩超(χ2=38.966,P<0.001)、眼晶状体(χ2=63.744,P<0.001)等指标异常检出率有增高的趋势,ALT(χ2=37.646,P<0.001)异常检出率随年龄增长而呈下降趋势,不同年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3)不同工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随着工龄的增加,MCV(P=0.010)、空腹血糖(χ2=14.286,P=0.001)、腹部彩超(χ2=16.918,P<0.001)、眼晶体(χ2=21.103,P<0.001)异常检出率呈升高的趋势,不同工龄的放射工作人员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4)不同职业类别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从事核医学的放射工作人员NEUT%(χ2=14.258,P=0.012)、RDW-CV(χ2=13.899,P=0.017)、MCHC(χ2=55.780,P<0.001)等血常规指标,以及尿维生素C(χ2=62.452,P<0.001)、尿隐血(χ2=16.947,P=0.006)等尿常规指标异常检出率均显着高于其他职业类别,从事放射治疗学的工作人员尿蛋白阳性检出率显着高于其他工种(χ2=22.480,P=0.001),放射治疗学、核医学工作人员眼晶状体混浊检出率高于其他职业类别(χ2=51.077,P<0.001),工业探伤作业人员血压(χ2=27.222,P<0.001)、腹部彩超(χ2=14.865,P=0.010)异常检出率显着高于其他职业类别,工业其他应用人员β2-MG异常检出率显着高于其他职业类别(χ2=11.452,P=0.027),胸片检查异常人员的工种均为工业其他应用,从事诊断放射学的工作人员尿白细胞异常检出率显着高于其他工种的工作人员(χ2=43.773,P<0.001)。(5)不同级别和不同类别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三级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的RDW-CV(χ2=18.089,P=0.001)、MCHC(χ2=77.365,P<0.001)、尿白细胞(χ2=33.962,P<0.001)、尿维生素C(χ2=48.549,P<0.001)、尿隐血(χ2=13.555,P=0.004)、尿蛋白(χ2=14.645,P=0.002)、眼晶体(χ2=34.921,P<0.001)等指标异常率显着高于其他级别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二级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的β2-MG(P=0.028)、甲状腺彩超(P=0.017)异常检出率显着高于其他级别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一级医院放射工作人员Cr(P=0.048)、腹部彩超(χ2=12.268,P=0.006)异常检出率显着高于其他级别医疗机构;工业核技术应用机构工作人员NEUT%异常检出率显着高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χ2=10.345,P=0.016),胸片异常均发现在从事工业核技术应用的人员。结论1.本次调查发现,盐城市核技术应用机构的放射防护措施执行较好,放射工作人员工作环境较为安全。未发现个人剂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人均年有效剂量处于较低的水平,无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报告。2.从事工业探伤、介入放射学等工种的工作人员的人均年有效剂量及高剂量检出率均高于其他职业类别。工业核技术应用机构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受照水平高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一级、二级医院辐射暴露水平高于三级医院。研究结果提示应重点关注工业辐射及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受照水平和职业健康状态。3.防护检测不合格的放射工作场所均集中于工业核技术应用机构和一级医院,一级医院射线装置质量控制检测合格率低于二级和三级医院。4.被调查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指标存在异常,提示长期暴露于低剂量电离辐射可能会对健康产生损害效应,健康检测指标异常率与性别、年龄、工龄、职业类别、机构级别等有关。
甘露茜[8](2019)在《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核电是当今人类社会对核能进行和平利用的一种重要方式。作为世界上少数几个拥有完整核电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发展核能是我国选择的应对当前急迫的能源需求、落实环境保护以及改善能源结构等问题的战略方向。因而核能行业是目前我国战略性的新兴产业。我国的核能工业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相关探索,自此之后不断发展。尤其是在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军转民”的相关方针使得核能行业的发展重点由国防建设转向为社会经济建设。其后以秦山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红沿河核电站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性核电站先后开始建设并投入使用,使得我国逐渐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一套核能行业体系。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现有整个核能行业链条中,除核设施建设、运营、研究设计、建筑安装、设备制造、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领域之外,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处置也是核能行业中十分关键的一环,更是体现核能行业发展真正水平的试金石。在我国核能行业不断发展的同时,相应的一系列的核能应用过程中已经产生并且将进一步逐渐累积起来更多的放射性废物。这些放射性废物以固态、液态乃至气态的形式存在,对我国的环境存在着较大的潜在危险。如何对放射性废物进行科学、合理且高效的监督与管理,这其中包括处理、运输、贮存和处置等各个环节以确保它们的安全,不仅对于核能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关键作用,更是实现我国环境保护目标所必须确保的要求。针对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基本法律以及我国国务院各个部委所颁布的部门规章、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导则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同时,国家核安全局、环境保护部下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及各地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等相关机构也对放射性废物的安全进行着持续的监督与管理。为了对核能行业所产生之放射性废物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当前国际社会层面已经在一些基本的准则上达成共识,即由国际原子能组织(“IAEA”)颁布的于2001年起生效的《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截止2017年7月,该公约已有42个国家签署加入。在此公约基础之上,跟随国际原子能机构先后所发布的一系列与安全标准,构成了目前全球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此外,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也对于辐射剂量防护等事宜发布了一系列体系原则性文件作为指导。目前各个拥有核能行业的国家也在结合IAEA、ICRP等国际组织有关公约、导则或建议后,根据各个国家其自身实际的政治结构、经济状况及社会发展的情况,去详细的制定符合国情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所相应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战略政策、管理法制以及标准体系、处置体系等系统。其中不乏一些具有借鉴参考意义的各国实践可作为我国的参考案例。本论文从比较研究的角度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核能国家中放射性废物的法律安全管理进行研究,借此对我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思考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文章内容主要包含以下部分:引入本文研究内容的绪论、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理论分析、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各主要组成部分之研究、我国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目前之现状审视与不足之处,以及对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完整构建的具体建议。目前全球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仍然较多的从物理学、工程学、地质学、环境学乃至项目管理等角度加以研究,而对于相关的战略以及政策,到具体的各项法律制度,其仍然处于一个较为初级的阶段。相信随着核能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作用的不断增强,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也必将越来越完善。在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之上,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对国内外相关信息之收集与总结,再结合目前我国相关制度的现状,做进一步的比较、分析以最终实现对如何促进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提出意见与建议。文章的研究思路,则是首先对于相关法律制度所涉及的理论基础作深入探讨,再对相应的系列概念进行界定并对核能行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进行介绍。在对所探讨的主体做了学术研究准备及理论分析准备后,本文开始了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法律制度的各个构成部分通过单独的章节进行了单独的讨论。每个相应章节中包含了对域外数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在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战略与政策依据及相关法律制度本身主要构成的各个制度进行的比较分析与研究,并且对于这些域外国家之相关战略与政策依据与具体管理法律制度之发展趋势与特点进行了归纳与总结。同时,在每个章节中对我国相关制度所对应的具体情况也做了介绍,并进一步的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相关制度做深入分析。比较分析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进步与发展提供对比与参考的资料。最后,再基于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专门聚焦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上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与可能的改善路径。整体来讲,本文的研究主要基于国际法学理论、环境法学理论,以目前现有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等为理论依据,以文献研究为主,大量搜集、阅读文献报刊资料,同时借助媒体网络,广泛收集与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有关的资料。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思辨和实证相互运用,重在实证研究,在文章中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及实践操作形成更为合理的指导与改善。在研究内容方面,文章研究的内容是针对人类社会较为新兴的行业与面临的较为新颖的问题所开展的,文中专门针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之安全管理进行归纳、分析与归纳。研究角度方面,从“安全管理”角度出发,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相关管理与监督活动进行总结,并从其安全管理制度之法律渊源、法律运行、法律监督等角度通过对现有相关各国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及国际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与借鉴。研究方法方面,则是分别应用了实证研究、比较研究与历史研究等方法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为充分的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研究,文章专门设立了章节就相关理论问题进行讨论。在对基础概念进行厘定后,可以确定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指来源于核能行业(“Nuclear Power Industry”)的放射性废物,根据组成核能行业的各环节,其中包括对核燃料的地质勘探开采、核燃料的提炼精制、核燃料元件的制造、核燃料循环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以及核设施退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等。与此同时,在综合各种对于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的定义及概念后,本文认为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是指:为实现核能行业中上述各种活动相关放射性废物的安全,依据相关的法律战略与政策依据,通过相关许可制度、应急制度等途径,由相应管理主体所执行的,针对这些放射性废物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活动。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来说,其本身还应当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可行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是其能够从根本上促进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的特质。如果说正当性是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研究的前提,那么理论基础则是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石。针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主要有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权理论以及风险控制理论作为对其开展研究之理论基础。这些理论从不同的角度构成了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础。通过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一系列理论分析之后,可以确定本文所讨论的核能行业放射性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正是从实证的角度,主要是指基于相关的战略、政策,通过具体的立法框架,对来源于核能行业中的放射性废物之安全进行监督与管理所相关各领域之法律规范、措施与方法的总称。通过上文中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内涵之专门的解析,再结合目前实践的可以看到该制度主要由相应的主体法律制度、许可法律制度、退役法律制度、应急法律制度以及信息交流与磋商制度所构成。此外,在相关法律制度的内涵与主要构成之外,相关法律制度的价值与功能及构建原则等也应当被纳入相应研究的范畴。针对核能行业所产生之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相关国家都会根据自身情况从国家层面制定相应的战略、政策与策略以作为整个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基石与出发点。一个国家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是由该国相应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战略、原则、政策所支撑的,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技术路线、选址准则、决策程序、资金模式等。目前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相关战略与政策理据在技术方面与国外并明显差异,主要不同存在于决策过程透明化程度、资金保障机制等。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除基本的国家战略政策以外。还必须针对此相关的法律制度设置科学合理的立法体系。由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特殊性质,使得对其的安全管理不仅要从一国国内加以严格要求,并且也必须要从国际社会的尺度进行合作落实。因此如何妥善的处理相关国际立法与国内立法之间的关系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的国际法体系,本身就是不断从领先国家的核能行业实践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以总结归纳而成。并且在相关国际法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必须由相应的国内法律提供支撑与协调,从而有效的对这些国际性的法律文件加以实施。同时,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之国内法律而言,相关国际法律或规范性文件也对世界上绝大多数相关的国家提供了良好的引导。基于研究目的,本文的主要内容之一便是对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各种构成部分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主体法律制度、许可法律制度、退役法律制度、应急法律制度以及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可以总结出目前域外各代表性国家所拥有的相关法律制度各主要构成部分的特点。亦可以在结合我国核能行业反射性废物法律制度现状后,看到目前相关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不足之处,即:相关立法框架存在缺失、相关管理主体职能设定分散不清、相关管理机制缺乏保障、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相关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亟待发展。借鉴域外国家相关法律制度中的有益经验,可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建议。首先,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框架加以完善。我国目前我国的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原子能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基本而又迫切需要的法律,构建相对独立的原子能法律是核能安全发展的必要前提,因此急需出台。我国在不断完善核燃料循环、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准入和执业资格制度的同时,还应加强“三废”处置经费筹措和使用的管理,制定核设施退役管理办法,研究并制定废旧放射源和核技术利用废物处理处置相关管理办法等。其次,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制度加以完善。要完善此方面,需要进一步清晰划分各参与主体之具体职能并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主体之权威性与独立性。再次,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运行制度加以完善,实现对放射性废物产生及处置活动中的全过程管理并保障相关管理活动之资金需求。之后,还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准备、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加以完善。本文认为:对核能行业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安全进行有效管理并建立与之对应的科学和完善的管理法律制度,是保障核能行业不断进步的重要基石。本文采用了理论与实证、归纳与演绎互相融合的研究方式。在分析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一般概念、定义基础上,对目前国际中核能行业发展的几个代表国家有关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同时也对我国核能行业的相关国际管理制度、公约等国际法环境进行了归纳和借鉴。通过对于各国之间以及中外之间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之比较,以及对于相关国际性规定与公约的分析,从中提取出对我国相关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具有价值的启示。最后再结合对我国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制度之历史沿革、现实状态以及未来展望之分析,对我国目前相关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提出有益的意见与建议。
肖芳[9](2019)在《肿瘤专科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放射治疗科空间组织研究 ——以江苏省肿瘤医院改扩建为例》文中指出空间组织是清晰梳理流线、合理规划布局和高效利用空间的关键,对于功能复杂、空间复合的医院建筑尤为重要。在当前肿瘤防治的严峻形势下,现有研究缺少对放射治疗科这个肿瘤治疗重点科室的关注,其特殊医疗工艺在建筑层面的表达需要进一步认识。从空间组织展开对放射治疗科的设计研究有助于在流线组织、布局规划与空间设计等方面形成较为全面的认识。本文以肿瘤专科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的放射治疗科为研究主体,通过文献阅读、案例搜集和工程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基础资料。研究首先梳理了放射治疗科与空间组织相关的科室设置、科室规模、医疗技术、设备配置、建设标准等信息,建立了对研究主体的基本认识;随后分别从三个层级展开论述:在医院总体布局的层面分析了放射治疗科与医院其他功能单元的空间组织,将之归纳为独立式、半独立式和集中式三种形式;在科室功能分区的层面总结了放射治疗科各功能区之间的布局模式,将之提炼为单廊式、双廊式和多通道式三种模式;在医疗功能房间的层面探讨了放射治疗科主要功能用房内部的空间组织,将之表现为易于理解的图示语言;最后以江苏省肿瘤医院改扩建项目阐述了上述研究内容的实际运用。本文系统性地展现了对放射治疗科空间组织的研究,从真实案例中来并落实到实际项目中去,使研究与实践相互结合、相互印证,弥补了现有研究在这方面的缺失,所凝练的设计规律与设计策略可供未来医院放射治疗科的建设参考。全文共约55000余字,其中图片73幅,表格9幅。
卢晶梦,徐勇,刘玉龙[10](2016)在《医院辐射防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医院辐射防护工作是医院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本文分析了医院辐射防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
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2)工业γ射线探伤辐射防护意识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电离辐射概述 |
1.1.2 电离辐射危害性 |
1.1.3 电离辐射防护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论文研究的意义 |
1.4 调查对象和研究方法 |
1.4.1 调查对象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线 |
第2章 工业γ射线探伤的特点与辐射安全防护 |
2.1 工业γ射线探伤的分类 |
2.2 工业γ射线探伤的防护特点 |
2.2.1 固定式γ射线探伤 |
2.2.2 移动式γ射线探伤 |
2.3 工业γ射线探伤辐射典型事故 |
2.3.1 北京某企业放射源被抢事件 |
2.3.2 南京γ探伤放射源丢失致人员受照事故 |
第3章 辐射防护意识现状调查 |
3.1 辐射防护观念认识 |
3.1.1 多数从业人员对辐射防护问题感兴趣 |
3.1.2 多数从业人员对自己与辐射防护的关系认识正确 |
3.1.3 多数从业人员认为个人在辐射防护中的作用较大 |
3.1.4 多数从业人员对辐射防护的紧迫感较强 |
3.1.5 多数从业人员整体的辐射防护观念认识较好 |
3.2 辐射防护行为状况 |
3.2.1 多数从业人员关心辐射防护,关注自身健康安全 |
3.2.2 多数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范,采取辐射防护措施 |
3.2.3 多数从业人员能及时纠错,维护单位辐射安全 |
3.2.4 多数从业人员自觉主动防护,关注公众辐射安全 |
3.2.5 多数从业人员辐射防护行为总体较好,但存在较为薄弱环节 |
3.3 辐射防护知识水平 |
第4章 差异性研究 |
4.1 男女从业人员辐射防护意识的差异性研究 |
4.1.1 男女从业人员辐射防护观念的差异性研究 |
4.1.2 男女从业人员辐射防护行为的差异性研究 |
4.1.3 男女从业人员辐射防护知识水平的差异性研究 |
4.1.4 小结 |
4.2 不同专业背景从业人员辐射防护意识的差异性研究 |
4.2.1 不同专业背景从业人员辐射防护观念的差异性研究 |
4.2.2 不同专业从业人员辐射防护行为的差异性研究 |
4.2.3 不同专业从业人员辐射知识水平的差异性研究 |
4.2.4 小结 |
4.3 不同学历从业人员辐射防护意识的差异性研究 |
4.3.1 不同学历从业人员辐射防护观念的差异性研究 |
4.3.2 不同学历从业人员辐射防护行为的差异性研究 |
4.3.3 不同学历从业人员辐射知识水平的差异性研究 |
4.3.4 小结 |
第5章 工业γ射线探伤辐射防护意识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意识薄弱 |
5.2 部分人员不遵守操作规范,行为习惯有待改进 |
5.3 大部分人员辐射防护知识水平较低,影响防护行为 |
5.4 原因分析 |
5.4.1 社会方面 |
5.4.2 企业方面 |
5.4.3 个人方面 |
5.4.4 法规标准方面 |
第6章 对策与建议 |
6.1 加快完善防护法规标准 |
6.2 持续强化辐射防护培训 |
6.3 增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
6.4 加强辐射安全文化培育 |
6.5 强化辐射防护安全社会宣传 |
附录 工业γ射线探伤辐射防护意识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的工作业绩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新疆放射诊疗作业职业卫生与职业健康现状及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缩略词对照表 |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部分 新疆地区放射诊疗资源及职业卫生现况 |
1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1 研究对象 |
1.2 内容与方法 |
1.3 质量控制 |
1.4 数据统计与分析 |
2 结果 |
3 讨论 |
4 小结 |
第二部分 新疆地区医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心理健康的现况调查 |
1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1 研究对象 |
1.2 内容与方法 |
1.3 质量控制 |
1.4 数据统计与分析 |
2 结果 |
3 讨论 |
4 小结 |
第三部分 医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心理健康干预及效果评价 |
1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1 研究对象 |
1.2 内容与方法 |
1.3 质量控制 |
1.4 数据统计与分析 |
2 结果 |
3 讨论 |
4 小结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放射诊疗工作者职业健康调查问卷 |
综述 低剂量暴露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及健康管理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个人简历 |
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阅表 |
(4)J市放射源安全管理困境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放射源安全风险分析研究 |
(二) 放射源监督管理模式研究 |
(三) 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研究 |
三、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一) 研究的内容 |
(二) 研究的方法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放射源 |
二、辐射事故 |
三、安全 |
四、放射源安全管理 |
第二节 基本理论 |
一、木桶理论 |
二、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 |
三、破窗理论 |
四、责任型政府 |
第二章 J市放射源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
第一节 J市放射源监管基本情况 |
一、放射源基本情况 |
二、监管队伍基本情况 |
三、辐射安全状况 |
四、法规制度体系 |
第二节 J市放射源监管特色工作法 |
一、应用“互联网+”监管手段 |
二、严把废源回收“风险点” |
三、保持“零容忍”监管力度 |
四、打造“四位一体”监管模式 |
第三节 J市放射源安全监管面临的挑战 |
一、在监管人员的配置方面 |
二、在财政资金的支撑方面 |
三、在传感网络的运行方面 |
四、在废源收贮的运输方面 |
第三章 J市放射源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
第一节 政府监管方面存在问题 |
一、机构设置与地区总量不匹配 |
二、监管力量与监管强度不适应 |
三、工作态度与工作要求不统一 |
第二节 企业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
一、风险意识不强,主动回收难下决心 |
二、技防投入不足,运行维护难用精心 |
三、制度落实不严,严格遵守难持恒心 |
第三节 社会公众方面存在问题 |
一、放射源的概念不清 |
二、区分辨识能力不强 |
三、危机应对经验不足 |
第四章 J市放射源安全管理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政府监管方面原因 |
一、对核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放射源监管易被边缘化 |
二、对核安全工作的理解不深,放射源立案积极性不高 |
三、对核安全工作的保障不足,放射源特岗津贴未落实 |
第二节 企业管理方面原因 |
一、从外部环境看,行业震荡加剧安全风险 |
二、从内部管理看,人员流动增大管理难度 |
三、从思想意识看,文化缺失不利长远发展 |
第三节 社会公众方面原因 |
一、放射源安全知识尚未纳入通识教育 |
二、放射源安全知识社会科普深度不足 |
三、放射源事故应急演练缺少公众参与 |
第四节 法律法规仍待健全 |
一、闲置源送贮有要求,无罚则 |
二、废旧源送贮有罚则,难执行 |
三、费用减免有新政策,不到位 |
第五章 进一步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的对策 |
第一节 政府监管方面对策 |
一、提高重视程度,优化考核机制 |
二、加深职业理解,从严开展工作 |
三、加强后勤保障,减少职业照射 |
第二节 企业管理方面对策 |
一、削减放射源数量 |
二、加强人才储备 |
三、全员共建文化 |
第三节 社会公众方面对策 |
一、开展放射源安全通识教育 |
二、加大社会科普宣传力度 |
三、邀请公众观摩应急演练 |
第四节 法律法规方面对策 |
一、对闲置放射源收贮从严要求 |
二、对废旧放射源收贮到厂回收 |
三、尽快出台放射源再利用办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J市放射源安全知识网络调查问卷 |
附录2 访问提纲 |
致谢 |
(5)改良型医用数字X射线摄影(DR)体检车的研制及其防护效果调查与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第一部分 新型DR体检车的研制 |
一、固定式DR机房与常规体检车厢辐射剂量比较 |
二、体检车基本情况 |
三、改良型DR体检车设计思路 |
四、改良型DR体检车的组成 |
五、体检车放射防护设施优化改造设计 |
六、改良型DR体检车与普通DR体检车的比较 |
第二部分 改良型DR体检车防护效果调查与分析 |
一、仪器 |
二、车载式DR的质量控制检测 |
三、DR体检车的放射防护检测 |
四、实验结果 |
讨论 |
一、车载式DR质量控制 |
二、凹凸式防护门的防护效果 |
三、附加X射线限束装置和剩余X射线吸收装置的防护效果 |
四、改良的放射防护设施的效果 |
五、后续研究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综述 车载式医用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放射防护研究进展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中英文缩略对照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成果 |
致谢 |
(6)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改革中的人员配备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1 国内文献 |
1.3.2 国外文献 |
1.4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重点 |
1.4.3 研究难点 |
1.4.4 研究方法 |
1.4.5 研究思路 |
第2章 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改革与人员配备概述 |
2.1 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改革概述 |
2.1.1 环境监察 |
2.1.2 辐射环境监察 |
2.1.3 机构改革 |
2.2 辐射环境监察机构人员配备 |
2.3 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改革的必要性 |
2.4 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改革的条件 |
第3章 国内外核与辐射机构改革的比较与借鉴 |
3.1 国内核与辐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 |
3.1.1 各省级辐射环境监察机构现状及人员配备 |
3.1.2 部分市级辐射环境监察机构现状及人员配备 |
3.2 国外核与辐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 |
3.3 对比与启示 |
第4章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相关情况 |
4.1 辐射环境监察现状 |
4.1.1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察机构的设置 |
4.1.2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察机构的性质及编制 |
4.1.3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察机构人员组成 |
4.1.4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察机构职能 |
4.1.5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察与事故情况 |
4.1.6 江西省、市、县三级辐射环境监管部门人员问卷调查 |
4.1.7 省辐射环境监察人员访谈 |
4.2 辐射环境监察机构人员配备存在的问题 |
4.2.1 机构与人员职责划分不明确 |
4.2.2 人员年龄结构层级分化 |
4.2.3 机构人员缺乏激励机制 |
4.2.4 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存在壁垒 |
4.3 原因分析 |
4.3.1 人员监管能力跟不上核技术利用项目发展速度 |
4.3.2 监察力度与经济效益的平衡 |
4.3.3 辐射环境监察重视程度 |
4.3.4 配套法律制度无法匹配监察管理需求 |
4.3.5 公务员晋升“天花板” |
4.3.6 人员工作能力无法适应多元化工作机构 |
4.4 总结 |
第5章 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改革人员配备的路径与建议 |
5.1 明确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性质与监管模式 |
5.1.1 统一规范辐射环境监察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 |
5.1.2 建立国家与地方协同监管体系 |
5.2 优化年龄层级,畅通交流渠道 |
5.3 强化人员激励,打破“天花板” |
5.4 明确辐射工作人员监察执法权 |
5.5 辐射环境监察人员与监测人员分开 |
5.6 完善对口部门人员配置 |
5.6.1 市级对口部门人员配备 |
5.6.2 县级对口部门设置人员配备 |
5.7 强化人才资源配备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环保系统辐射工作调查问卷 |
附录B 调查问卷数据统计 |
附录C 访谈内容 |
(7)盐城市部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及辐射防护状况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对象与方法 |
1 研究对象 |
2 研究方法 |
3 统计分析 |
结果 |
1 辐射防护监测 |
2 个人剂量监测 |
3 辐射效应监测 |
讨论 |
1 辐射防护监测 |
2 个人剂量监测 |
3 辐射效应监测 |
4 研究不足之处 |
小结 |
参考文献 |
综述 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现况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发表论文 |
致谢 |
(8)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1.3 论文的研究目的与思路 |
1.3.1 论文的研究目的 |
1.3.2 论文的研究思路 |
1.4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 |
1.4.1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4.2 论文的创新之处 |
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理论分析 |
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厘定 |
2.1.1 放射性废物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界分 |
2.1.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含义厘析 |
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 |
2.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合理性 |
2.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
2.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可行性 |
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2.3.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2 环境权理论 |
2.3.3 风险控制理论 |
2.4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内涵与构成 |
2.4.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涵 |
2.4.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 |
2.5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与功能 |
2.5.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 |
2.5.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功能 |
2.6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与模式 |
2.6.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
2.6.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模式 |
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3.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之一般分析 |
3.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3.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3.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3.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3.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3.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3.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3.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的特点与趋势 |
3.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3.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之比较 |
3.4.1 技术路线之比较 |
3.4.2 选址准则之比较 |
3.4.3 决策过程之比较 |
3.4.4 资金模式之比较 |
4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分析 |
4.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立法之一般分析 |
4.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国际立法 |
4.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国际立法之宏观背景 |
4.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国际法律渊源 |
4.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国际立法中的参与主体 |
4.2.4 国际立法对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之现实意义 |
4.3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4.3.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4.3.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4.3.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4.3.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4.3.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4.3.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4.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4.4.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 |
4.4.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行政法规 |
4.4.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规章 |
4.4.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标准及技术文件 |
4.4.5 国际法渊源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之关系 |
4.5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相关立法之比较 |
4.5.1 立法框架之比较 |
4.5.2 法律渊源之比较 |
5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5.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
5.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5.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5.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5.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5.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5.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5.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5.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
5.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5.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之比较 |
5.4.1 主体设置之比较 |
5.4.2 主体职能划分之比较 |
6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6.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
6.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6.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6.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6.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6.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6.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6.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6.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
6.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6.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之比较 |
6.4.1 许可种类划分之比较 |
6.4.2 许可审批流程之比较 |
7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7.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
7.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役法律制度 |
7.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7.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7.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7.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7.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7.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7.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
7.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7.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之比较 |
7.4.1 退役计划模式之比较 |
7.4.2 退役保障机制之比较 |
8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8.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
8.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8.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8.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8.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8.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8.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8.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8.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
8.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8.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之比较 |
8.4.1 应急管理框架设定之比较 |
8.4.2 应急管理主导机构之比较 |
9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9.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
9.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9.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9.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9.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9.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9.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9.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9.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
9.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9.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比较 |
9.4.1 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之比较 |
9.4.2 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比较 |
10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审视与完善 |
10.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审视 |
10.1.1 相关立法框架存在缺失 |
10.1.2 相关管理主体职能设定分散不清 |
10.1.3 相关管理机制缺乏保障 |
10.1.4 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
10.1.5 相关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亟待发展 |
10.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完善 |
10.2.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框架之完善 |
10.2.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制度之完善 |
10.2.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运行制度之完善 |
10.2.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之完善 |
10.2.5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之完善 |
11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B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C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9)肿瘤专科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放射治疗科空间组织研究 ——以江苏省肿瘤医院改扩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相关概念 |
1.2.1 大型综合医院 |
1.2.2 肿瘤专科医院 |
1.2.3 放射治疗科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现状总结 |
1.4 论文研究目的及意义 |
1.5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内容 |
1.5.3 论文组织结构 |
第二章 放射治疗科在医院中的空间组织 |
2.1 医院的功能分区 |
2.1.1 大型综合医院 |
2.1.2 肿瘤专科医院 |
2.2 基于总体布局的放射治疗科相关流线组织 |
2.2.1 病患流线 |
2.2.2 医务人员流线 |
2.2.3 洁净物品流线 |
2.2.4 污染物品流线 |
2.3 放射治疗科与医院其他功能单元的空间组织 |
2.3.1 独立式 |
2.3.2 半独立式 |
2.3.3 集中式 |
2.3.4 不同空间组织形式的对比 |
2.4 医院建设模式对放射治疗科空间组织形式的影响 |
2.4.1 新建 |
2.4.2 改扩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放射治疗科各功能区之间的空间组织 |
3.1 放射治疗科的功能分区 |
3.2 放射治疗科的流线组织 |
3.2.1 病患流线 |
3.2.2 医务人员流线 |
3.2.3 洁净物品流线 |
3.2.4 污染物品流线 |
3.3 放射治疗科的布局模式 |
3.3.1 单廊式 |
3.3.2 双廊式 |
3.3.3 多通道式 |
3.3.4 不同布局模式的对比 |
3.4 设备进场的预留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放射治疗科各功能区内部的空间组织 |
4.1 候诊区的空间组织 |
4.1.1 一次候诊 |
4.1.2 二次候诊 |
4.2 诊疗区的空间组织 |
4.2.1 直线加速器治疗 |
4.2.2 钴60 治疗 |
4.2.3 后装治疗 |
4.2.4 γ刀治疗 |
4.2.5 质子治疗 |
4.2.6 重离子治疗 |
4.2.7 模拟定位室 |
4.2.8 诊室 |
4.3 医务办公区的空间组织 |
4.4 后勤辅助区的空间组织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项目实践——江苏省肿瘤医院改扩建设计 |
5.1 项目概况 |
5.2 放射治疗科简介 |
5.3 放射治疗科在医院中的空间组织 |
5.3.1 改扩建对医院总体布局的再组织 |
5.3.2 放射治疗科在医院中的空间组织 |
5.4 放射治疗科各功能区之间的空间组织 |
5.4.1 布局方式 |
5.4.2 流线组织 |
5.5 放射治疗科各功能区内部的空间组织 |
5.5.1 候诊区 |
5.5.2 诊疗区 |
5.5.3 医务办公区 |
5.5.4 后勤辅助区 |
5.6 实践项目小结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图表目录 |
附录B:论文涉及的医院案例目录 |
附录C:江苏省肿瘤医院改扩建项目部分图纸 |
作者简介 |
(10)医院辐射防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医院辐射防护现状及问题 |
1.1 医院辐射防护现状 |
1.2 存在的问题 |
(1) 医务人员辐射防护知识普遍欠缺, 呈现两种极端认识。 |
(2) 个人剂量监测不到位, 自我防护意识差。 |
(3) 医院放射仪器设备质检工作欠缺。 |
(4) 辐射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 辐射应急准备缺乏。 |
(5) 放射医务人员体检率低。 |
(6) 全国放射诊疗设备地区分布不均匀。 |
(7) 辐射防护管理体系不完善, 监管工作不到位。 |
2 医院辐射防护管理的对策 |
(1) 加强辐射防护教育和培训。 |
(2) 加强个人剂量监测与管理。 |
(3) 做好放射机房的辐射防护, 加强放射仪器设备管理。 |
(4) 放射医务人员定期健康检查, 减少放射医务人员照射时间。 |
(5) 加强辐射防护的经济投入。 |
(6) 加强对辐射防护的监管力度和辐射安全制度建设。 |
(7) 制定辐射突发应急预案, 组织相关培训。 |
3结语 |
四、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新疆核技术利用辐射环境现状及评价[D]. 胡芮恺. 新疆农业大学, 2021
- [2]工业γ射线探伤辐射防护意识问题及对策[D]. 赵德伟. 山东大学, 2021(12)
- [3]新疆放射诊疗作业职业卫生与职业健康现状及其干预研究[D]. 张哲. 新疆医科大学, 2021(08)
- [4]J市放射源安全管理困境与对策研究[D]. 程凯. 苏州大学, 2020(03)
- [5]改良型医用数字X射线摄影(DR)体检车的研制及其防护效果调查与分析[D]. 蒋鹄. 苏州大学, 2020(02)
- [6]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改革中的人员配备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D]. 袁枫. 南昌大学, 2020(01)
- [7]盐城市部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及辐射防护状况调查[D]. 章益飞. 南京医科大学, 2020(07)
- [8]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D]. 甘露茜. 重庆大学, 2019(01)
- [9]肿瘤专科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放射治疗科空间组织研究 ——以江苏省肿瘤医院改扩建为例[D]. 肖芳. 东南大学, 2019(06)
- [10]医院辐射防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卢晶梦,徐勇,刘玉龙. 辐射防护通讯, 2016(05)